第一篇: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
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
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四位一体”融资模式推广工作,扩大“四位一体”融资模式的覆盖面,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关于促进珠海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09]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纳入我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用于补贴中小企业贷款利息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资金。
第二章 资金来源、贴息期限和比例
第四条 贴息资金由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计划,由市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
第五条 申请贴息项目的贷款期限必须是三年以内。第六条 贴息按贷款项目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贴息金额不超过已付利息的50%,每个企业年度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纳税;
(二)必须是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操作的贷款项目;
(三)必须是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项目;
(四)必须是已全额归还银行贷款的项目
(五)凡已经列入其他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四章 项目申请、审核流程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填写《“四位一体”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由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申请企业盖章确认后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九条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对企业申请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条 市中小企业局根据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初审意见对贴息项目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市政府同意,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贴息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贴息资金直接划转至贷款企业的账户,并抄送市中小企业局。
第五章 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每个贷款项目贴息情况录入相关系统,并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 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有违反财经纪律,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贴息资金等违规行为将停止拨款和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珠经贸字[2008]241号)同时停止使用。
第二篇: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
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
贴息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市经贸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我市部分银行、担保机构推进“四位一体”融资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经贸字[2008]138号)的要求,为改善珠海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根据纳入我市“四位一体”平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需要,专项用于补贴中小企业贷款利息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贴息资金实行按申报,由珠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市经贸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同意后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四条 资金主要来源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铺底资金。
(二)市财政每年根据需求的增加而增补的资金。第三章 补贴范围、期限和比例
第五条 在我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中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
第六条 贷款期限,由贴息资金承担补贴的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
第七条 贷款贴息按项目贷款额应付利息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一般不超过应付利息的50%,每个项目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申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操作的贷款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纳税;
(三)申请贷款贴息单位的项目是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四)项目承担单位经济实力较强、信誉好,具备及时还款能力;
(五)企业自有抵押物不足,需要担保机构给予信用担保的项目;
(六)凡已经列入其他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 重复申报。
第五章 项目申请、审核流程
第九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可从珠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信息网(zh.gdsme.com.cn)下载相关表格(四位一体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写完整,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贷款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银行与贷款企业来签署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和银行公章);
(三)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签署的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和担保机构公章);
(四)银行与担保机构签署的保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和银行机构公章);
(五)企业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银行公章)。
第十条 服务中心应详细审查有关单据、凭证、数据和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 服务中心将审核后确定的受理项目和拟补贴额度,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确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 贴息资金实行每年申报一次,10月份统一办理。第十三条 贴息资金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批准支付后,由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直接划转至贷款企业的账户。
第六章 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应按向市经贸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报告当年银行和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情况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资金的拨付、使用、项目进度、效益等情况和分析。
第十五条 市经贸局、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使用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经贸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模式贷款项目
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模式贷款项目
报告制度和统计制度
根据市经贸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我市部分银行、担保机构推进“四位一体”融资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经贸字[2008]13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框架内各方的职责,提高融资效率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并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从而保证“四位一体”贷款项目透明、优化、安全、高效,促进互动运作,特制定本报告制度和统计制度。
第一章贷前情况报告
第一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区镇三级服务中心网络收集的贷款项目定期批量向平台框架内各方推荐,各方实地考察后,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进行实际操作,条件暂时不符合的及时反馈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条平台内各方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对各自收集到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推荐的,在“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框架操作的贷款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和暂时不符合的,均填写《贷前情况报告表》,于每月10日前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三条 各方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对“四位一体”融资平台 1的贷款项目展开的调查评估报告、审批意见及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一份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四条对拟贷款项目,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到企
业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收集到符合条件的贷款项
目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备案。
第二章贷时情况报告
第六条每笔贷款发生时,贷款银行务必填写《贷时情况报
告表》且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第七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收到贷款银行《贷时情况报
告表》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书,银行收到确认书同意划转比
例份额风险准备金的,即可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立的政府风
险准备金专户内划转确认书上确定额度的风险准备金作为该笔
贷款保证金。
第三章贷后情况报告
第八条各贷款银行、担保机构对借款单位进行贷后跟踪
管理,贷款到期的本息催收、回收和资产保全工作,共同降低风
险度;每笔贷款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分别填写《贷后情况报告
表》、《保后情况报告表》,且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九条各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于每笔贷款偿还或到期后
15个工作日内就该笔贷款的使用效果进行情况说明,且报市中
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四章贷后情况汇总统计
第十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四位一体”贷款项目下的各银行、担保机构所有贷款、担保的数据、资料收集整理、汇
总,于每季度结束15个工作日内填写《贷后情况汇总统计表》,且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备案核查。
第十一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政府风险准备金
余额和“四位一体”融资项目的贷款总金额、贷款笔数、户数,并说明风险准备金的杠杆效应和贷款总量的使用效果。
第五章贷款逾期临时报告
第十二条各贷款银行对每笔贷款逾期金额未偿还的,三个
工作日内就该借款单位情况进行说明,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十三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收到各贷款银行的有关
贷款逾期的数据、资料后,及时书面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
金融办。
第六章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撰写“四位一体”融资
模式工作总结报告,报市经贸局、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
附件:
一、贷前情况报告表
二、贷时情况报告表
三、贷后情况报告表
四、保后情况报告表
五、贷后情况汇总统计表
第四篇:四位一体
“四位一体”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是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针对非税收入征管特点,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依托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撑,推进非税收入分析、收入监控、收入评估、收入稽查四个环节自动形成“自我纠错、持续改进、相互促进”的内控机制,协调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的相关政策制度有效执行并持续发挥作用。
加强收入分析,挖掘收入潜力
收入分析的重点是非税收入负担和弹性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非税收入总量增减变化特点、宏观非税收入负担水平及变动趋势、非税收入增长弹性的基本特征等,以全面掌握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找准非税收入管理方向和重点,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在具体分析方法上应重视非税收入与经济结构、非税收入政策与征收管理等因素的关系分析,并将非税收入总量增减变化与相关经济指标进行关联分析,将一个地区非税收入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非税收入项目、具体行业和具体企业等微观方面,以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变动对非税收入的影响,发现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完善收入监控,确保应收尽收
一是建立监控台账登记制度。结合缴款人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事项和缴款手续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建立非税收入监控信息资料,建立非税收入监控台账登记制度,并对比相关统计资料,对各个非税收入项目的缴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完善监控台账信息资料。二是建立约谈催缴制度。对于欠缴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执收部门,约谈欠缴义务人,讲明政策规定和界限,签订清缴欠缴协议,明确最迟缴款时限,限时清缴入库。三是强化欠缴公告。对经过约谈催缴等措施催缴后仍然欠缴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应会同执收部门在全面分析欠缴原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海南省非税收入欠缴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曝光欠缴单位和个人,强化对欠缴非税收入的催缴。四是建立申报缴纳制度。对能够实行申报缴纳的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采矿权价款、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项目实行申报缴纳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建立非税收入申报缴纳制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申报,应缴尽缴。五是规范缓减免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海南省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的原则、程序、监管和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批缓减免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对因情况变化已不符合缓减免条件的缴款人,要及时依法清理取消其享有的缓减免待遇。六是强化财政票据的源头动态监管作用。从限制使用手工票据入手,全面推广使用电脑票据和POS票据,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规范和完善票据印制、发放、使用、核销和监管等基础管理工作,落实财政票据管理“日清、月结、季查、年检”制度,通过采取凭证领购、分次限量、验旧领新、征缴同步、票款分离、网上稽查等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执收部门、单位在票据使用管理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源头作用。
推进收入评估,提高征管质量
一是注重收入评估方法的运用。对财政部门来说,收入评估还是个新生事物,应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灵活运用峰值异常评估法、数据对比分析评估法、测评分析评估法等方法开展有效评估,建立收入评估管理平台制度,完善收入评估管理体系,对执收单位各类非税收入项目征收和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分析考评判断和评估,找出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收入评估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二是注重综合评估与分项目评估的有机结合。收入评估既要针对执收单位的单项非税收入项目征收和完成情况分项目评估,又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展分类评估,更要对执收单位整个非税收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评估。在分析评估时,应注重分析评估的关联性,防止多头重复评估。三是注重评估结果的反馈利用。应强化对收入评估结果的利用,切实将收入评估结果反馈到收入分析、收入监控、收入稽查的各个环节上来,充分利用评估结果提升分析、监控、稽查水平和能力,进而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
强化收入稽查,确保应缴尽缴。一是活用数据,科学选案。将宏观经济与非税收入关系的分析思路运用到收入稽查的选案环节之中,充分利用宏观经济分析取得的数据,精心选择GDP增长快而非税收入负担低的行业、项目作为选案对象,提高选案的准确率。二是完善工作底稿,规范稽查行为。通过健全完善收入稽查工作底稿制度,规范执法稽查行为,形成执法稽查过程有记录、可监控,稽查结果可核查、可利用,稽查绩效可评价、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持续改进机制,强化稽查管理制度。三是以管促查,以查促管。及时将收入分析、收入监控、收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线索,作为重点稽查单位和重点稽查项目,实施重点稽查。收入分析、收入监控、收入评估、收入稽查四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收入分析作为征管的“眼睛”,好比是医院的“门诊”,是反映征收管理状况、发现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征管体系运行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收入评估是介于收入分析和收入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相当于对“门诊”移送到住院部的病人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化验和会诊,区分病情严重程度,对病人开具治疗处方,进行对症治疗;收入稽查是防止收入流失的最后一道“闸门”,相当于对病情严重的病人,由监管部门进行深层次“会诊”,直至进行“手术”(处罚);收入监控是贯穿于“四位一体”征管体系运行过程中的桥梁和纽带,相当于对病人在医院门诊和住院部会诊治疗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实时防止和纠正病人在治疗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病人得到最合理有效的治疗。
综上所述,建立“四位一体”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联动机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着力创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约谈催缴、欠缴公告、申报缴纳、规范缓减免、以票控收等征管机制,实现收入分析、收入监控、收入评估、收入稽查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和基础保障,是实现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所在。
要:从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及研究背景入手,运用有关数据,剖析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从理论分析到工作实际,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保持非税收入增长结构合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管力度等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
一、引
言
政府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基于两大背景,一是政府非税收入在政府全部公共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对微观经济运行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越来越大;二是1997 年以来的收入分类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后,预算外资金概念逐渐淡出,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如何在新形势下重新界定政府收入形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财政问题。2004 年7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在依法筹集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收入潜力,实行分类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分成管理政策,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统筹安排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因此,明确非税收入概念,充分认识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对于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乃至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南省财政厅长李友志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较早探讨研究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专著之一。他系统地总结了近年来政府非税收入理论、政策和制度研究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贾康、刘军民在2005 年《税务研究》第四期发表的《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研究》,针对我国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规范性差等问题,提出改革和规范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的思路。近年来非税收入管理已越来越受到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理论界对此新课题的探索也层出不穷。本文试图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角度出发,运用有关数据剖析当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思路及对策,以期获得非税收入管理问题上的新突破。
二、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非税收入概念和内涵认识模糊,在加强管理方面有种种考虑和顾忌,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非税收入超常规膨胀且结构不合理
我国非税收入超常规增长主要体现在:
(1)非税收入挤占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过大。如广东省2004 年非税收入达499.42 亿元,比上年增长36.6 %,占一般预算收入的41.56 %。湖南省2003 年非税收入总额达到278 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1.36 倍;而且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地方财政收入。2000-2003 年,该省非税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5.25 %、9.22 %、13.22 % ,比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分别高出5.33、3.01 和6.89 个百分点,比同期各项税收的增幅分别高出10.55、4.76 和6.46个百分点。安徽省2004 年政府非税收入达285亿元, 比上年增长26.7 % ,占一般预算收入的37.9 % ,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4.8 %。即使在2007 年1-7 月,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完成79.3 亿元,同比增长仍然达到30 % ,近两年里,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保持在25 %左右。[1 ] 非税收入大于税收收入的情况,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一般要平缓些,这可能是因为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地方税源相对充裕,不必像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那样,要更大程度地依赖非税收入的途径筹资。
(2)非税收入的组成结构不合理。如2003 年,安徽省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两项合计只有3.5 亿元,占整个政府非税收入的比重仅为1.6 %。相反,当年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两项合计为137.23 亿元,占整个政府非税收入的比重为61 %。这种情况与政府非税收入的发展形1 势很不相称。[ 2 ]、机构征收项目繁多,加重企业和个人负担
尽管经过多年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减并、撤销,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的有关数据,2002 年全国性的收费项目仍有200 多项,2004 年为335 项,两年间增长近70 %。地方每个省的收费项目平均在100 多项以上,其中仍不乏有不合理和欠规范的收费项目。[3 ] 截至2007 年,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有财政、物价、交通、铁路、林业、农业、国土、工商、卫生、公安、司法、法院、环保、教育、文化、人事、计生、统计、档案、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收费项目,而且每一个部门收取多种费用,同时管理上职权分散,乱收费等现象仍然存在。近年来日趋庞大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是由于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各部门“放权”后形成的,这些非税收入虽然在缓解政府各部门经费不足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长期以来管理不力,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大。此外,更严重的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向企业和居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仍然屡禁不止,秩序混乱,有的地方和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弹性太大,由执收执法人员具体掌握,收多收少、收与不收随意性强,因而造成企业和个人不堪重负。、政府资金管理不到位,收支挂钩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收部门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应有的意识,把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身收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非税收入在部门、单位收支挂钩的情况下,利益驱动尤甚。收费、基金、附加收支挂钩大致有两种形式: 一是比例返还。收费单位将收费资金上缴专户之后,财政部门扣除10 %-30 %的比例,按比例返还给收费主体,收的越多,返还的越多;二是全额返还。财政部门根据收费单位编制用款计划将上缴专户的收费资金,分批全额拨付给收费主体。近年在推行“收支两条线”改革之后,理论上说不与单位的收入挂钩,但实际上是收费单位以收定支,仍然存在暗中“挂钩”的关系。这种收支挂钩的体制,使收费的多少与单位的福利水平、个人收入息息相关,这是收费过多过滥、膨胀不止、企业和居民不堪重负的重要原因。[ 4 ]
三、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1、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
当前,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大多是一些政府部门分散或联合发布的决定、办法和通知,法律级次较低,不易协调,实际贯彻执行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此外,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规则的事件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或惩治的制度法规,也使得政府非税收入在征收征缴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和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非税收入管理的新理念,理清新时期非税工作思路,找准非税工作着力方向,坚持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加快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就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范围、分类、立项、征收、管理以及支出规范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需要,对现行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正和补充,以形成包括立项制度、审批制度、征收制度、预算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和整顿管理范围,依法组织收入,保持非税收入合理增长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整个财政收入的主体,而非税收入只能居次要地位。对那些没有通过税收来解决资金问题的社会公益性和补偿性的事业,才能通过收取适当的费用来解决。非税收入只能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运用,做到总量控制、规模适度。因此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增强财政收入质量意识、财力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理清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凡是经费与财政供给有关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作为管理对象,除财政供给资金之外,其他所有收入都要统统纳入管理的“笼子”,确保应收尽收。[ 5 ]
同时,要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2 规范现有的,改革应税的,将不体现政府行为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真正做到非税收入总量、比例合理增长。、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保障部门的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时上缴财政,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单位的所有支出都由预算统一安排,财政部门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建立非税收入等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等财政预算资金的编制、划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实现资金的统筹安排,提高政府的财政统筹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这样有利于建立统一的财政体系,切断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收费供给之间的直接联系,将收费使用权和收费所有权相分离。
4、有效整合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督力度
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必然要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迫切需要。信息部门应整合信息资源,进一步改善技术手段,将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有效整合,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和监管体系,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另外还应逐步将工作着力点转到非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来,搞好非税预测和执行情况分析,加强非税征管政策调研,改进非税征管方式,积极发挥非税政策功能, 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6 ]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非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征管改革,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征管工作调研,强化银行代收工作管理与考核,继续推进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税收缴执行分析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非税收入克服国家“清费减负”政策持续作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年收入一举突破38亿元,为壮大我市财政收入规模,支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 12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完成90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987万元,增长93.6%。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814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154万元,增长199%;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9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67万元,下降52%。全年:
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8605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09.3%,较上年增加129889万元,增长50.7%。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31235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26%,较上年增加127799万元,增长70%;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7369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61%,3 较上年增加2090万元,增长3%。
从收入管理方式看:一般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完成5964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31.5%,增长0.1%,占总收入比重为15.4%,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1.5%;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26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99.7%,增长100.4%,占总收入比重为72.1%;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完成4814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4.2%,下降16.6%,占总收入比重为12.5%。
从收入类别和结构看: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26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99.7%,增长100.4%,占总收入比重为72.1%;专项收入完成22082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54.4%,同比下降15.1%,占总收入比重为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580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9.2%,同比下降9.6%,占总收入比重为16.1%;罚没收入完成9502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60.9%,同比下降9.2%,占总收入比重为2.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449万元,同比增加278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044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83.5%,同比增长81.1%,占总收入比重为3.1%;其它收入完成203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38.6%,同比下降75.2%,占总收入比重为0.5%。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和结构比重见以下图表:
二、非税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小幅下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0218万元,同比减收6656万元,下降9.6%。对收入增减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减收方面 一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规范部分非税收入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造成统计口径变化,全年因此减收3268万元;二是为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2009年我市在山南新区进行了大量的土地收储,2010年全市征用耕地数量同比减少近4000亩,耕地开垦费减收4775万元;三是经财政部门同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收入从2010年起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年因此减收1200万元;四是根据皖政办【2009】35号文件的规定,水利部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从2010年起实行累进费率并减半征收,受此影响,全年共减收470万元。增收方面 一是作为国内三线城市,2010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未受国家密集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房产市场需求旺盛、交易活跃,房屋均价稳步上升,支撑了相关项目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新建房屋预防白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二手房交易担保服务费共计增收1700万元;二是在国家继续执行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和新增汽车节能补贴政策的刺激作用下,2010年我市新购机动车数量保持较快增长,参加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人数也不断增长,带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和交通学校培训费等相关收费增收1280万元;三是由于市国土部门将部分上年征地项目欠费集中清缴入库,全年征地管理费增收近800万元;四是随着广电网络覆盖面的扩大和有线电视用户数量的增加,以及历年欠费清缴力度的加大,全年市广电部门视听维护费增收300万元。
(二)基金收入实现翻倍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266万元,同比增收139418万元,增长100.4%。一是依托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加之山南新区开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带动土地市场交投活跃、量价齐升,土地出让收入呈现强劲增长态势,累计入库252296万元,对应去年受经济环境影响的较低基数,同比增收129722万元,增长105.8%,拉动基金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二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去年1-6月份上述项目未在基金收入中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增收3268万元,另上述基金项目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拉动,实际收入同比增加4000万元,两项合计增收7268万元;三是依托相关税收的稳步增长,全年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565万元。
(三)专项收入有所下降。专项收入完成22082万元,同比减收3924万元,下降15.1%。一是因淮南矿业集团等省属大型煤矿企业部分矿区的应缴价款费用已于上年期满缴清,2010年由省级下拨我市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成收入减收3892万元;二是按省水利厅要求,年取水量5000万立方以上用水企业的水资源费从2010年起不再委托市级征收,改由省级直接收取,我市水资源费因此减收304万元;三是环保部门排污费收入完成4054万元,增收455万元。
(四)罚没收入小幅减收。罚没收入完成9502万元,同比减收960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0年涉案金额较大的经济类和职务类犯罪案件相比上年大幅减少,检察院罚没收入和法院罚没收入全年共计减收1200万元;二是公安部门强化“人本执法”理念,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管理原则,公安罚没收入减收410万元;三是随着我市运营汽车总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和“源头治超”等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交通罚没收入增收64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增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9万元,同比增加2780万元。一是由于我市企业经营效益的整体好转,市级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支出减少2882万元;二是其他产权转让收入同比减收102万元。
(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044万元,同比增加5395万元,增长81.1%。一是通过年初开展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将市直部分单位以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租赁等收入全额追缴入户,共计400万元;二是我市出台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因此增收2060万元;三是我市于2009年4月将广电部门广告收入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形成增收1000万元。同时,企业效益回升带动广告投入增加,全年广电部门广告收入实际增收1020万元。
(七)其它收入减收明显。其它收入完成2031万元,同比减收6164万元,下降75.2%。主要是2010年我市各县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的分类管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将上年列入其他收入的部分非税项目相应调整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全年形成减收6000万元。
三、非税收入主要特点
从2010年非税收入收缴完成情况来看,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收入规模首次突破38亿元。2010年,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城区建设大力推进等有利因素的带动下,在全市各级非税征管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的机制保障下,我市非税收入呈现“增幅高、进度快、规模大”的特点。增幅高:分月看,全年有8个月非税收入同比实现增长,其中5个月增幅在一倍以上。累计看,全年非税收入同比增长50.7%,增幅较上年提高21.5个百分点。进度快:从1月份起,全市非税收入完成进度始终高于序时进度,并于8月份提前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全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为年初计划的209.3%。规模大:1-12月,全市月均完成非税收入3.2亿元,较上年增加1.1亿元,8月份收入首次突破6.5亿元创出新高,12月份又以9亿元再次刷新单月收入历史最高记录。全年非税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首次突破38亿元,为历史最好水平。
(二)受基数抬高影响,收入增幅总体呈“冲高回稳”走势。进入2010年,我市非税收入呈快速增长之势,累计增幅一路走高,3月份创出近200%的当年高点,4、5月份逐步回落至60%以下,其后虽单月收入屡创新高、月均规模不断抬升,但同比增幅始终维持在50%上下窄幅波动,全年总体呈冲高回稳走势。分季比较增幅回落更为明显,1季度全市完成非税收入75749万元,同比增幅为199.8%,4季度非税收入创出134010万元新高,但同比5 45%,比1季度低了1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09年受宏观经济走势影响,我市非税收入总体呈现“前低后高”之势,造成2010年收入基数逐级抬高,增收难度逐步加大,导致收入增幅冲高后有所回落。
(三)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大、增长快,对非税增收的拉动作用凸显。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52296万元,同比增加129722万元,增幅为105.8%,比上年提高81.5个百分点;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65.4%,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拉动非税收入增长99.9个百分点,在非税收入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非税增收中的主导作用愈发突出。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一主两翼”战略,大力推进合淮同城化和“两型城市”建设,国民经济延续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建设用地需求大幅增加,土地市场交投更趋活跃;二是随着我市“东进南扩”战略的实施,城市新区建设如火如荼,入驻新区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迅速增长,各项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也带动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快速跟进,有力推动了土地增值和交易量的持续增长。全年,我市国土部门共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49宗,较上年增加30宗,出让总面积3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合同出让总价款58亿元,较上年增加44亿元。
(四)规范非税资金管理,预算内非税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近两年我市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2009年在全面梳理收入项目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近百个非税收入项目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管理,2010年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又对民政部门殡葬收费等6个项目实行了预算管理。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范围的扩大,逐步压缩了财政专户收入的规模和比重,从而优化了非税收入结构。2010年,全市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337915万元,同比增长70.3%,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87.5%,比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仍实行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8141万元,同比下降16.6%,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12.5%,比上年下降10.1个百分点。
(五)各级非税收入分化明显,市级增速加快、县区级增长乏力。2010年,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312359万元,同比增收127799万元,增长70%,增速较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凤台县完成非税收入54773万元,同比增收2186万元,增长4.1%,增速较上年下滑39个百分点;区级完成非税收入18924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0.5%。市本级收入增幅分别比凤台县和区级高出65.9和7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当前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是靠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基金收入拉动,我市基金收入对非税增收的贡献率接近100%,由于此类收入的征收权限基本都在市一级,就形成了市级收入快速增长、区级收入停滞不前的分化局面。
四、非税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2010年,我市非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增幅在50%以上。综合分析,增收的主要因素有:
(一)政策保持稳定是前提。宏观政策方面,2010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尤其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效益提升,从而带动了部分非税项目的持续增收。非税管理政策方面,2010年国家和省基本没有出台新的“清费减负”政策,而是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执收行为和加强资金管理上,在杜绝乱收乱罚现象的同时,也保障了各项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
(二)经济持续向好是基础。2010年我市国民经济运行良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为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的非税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力带动了土地出让收入和建设性收费的大幅增长,成为非税增收的关键因素。
(三)强化收入管理是保证。2010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非税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银行代收制度,完善措施手段,加大征管力度,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开展收入分析,积极挖掘增收潜力,严格非税票据和代收工作管理,广泛开展征管稽查,确保各项收入应缴尽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非税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厘清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的财政资金属性,探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有效管理模式。今年年底,我们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尤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走访了省物价局、省编办等单位,抽样调查了部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参阅了厅有关处室提供的内部资料。现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现状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在政府部门履行各项职能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
根据2007年湖南省资产清查资料统计,截止2006年底,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数已7 达3006.30亿元(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有1172.74亿元,行政资产115.52亿元,事业资产1057.22亿元。在省本级,出租行政资产共计12883.03万元,其中出租房屋面积10.17万平方米、土地面积23.72万平方米;出借行政资产共计428.68万元,其中出借房屋面积0.2万平方米。事业单位共有出租资产12347.21万元,出借资产764.32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总额达289930.1万元。
(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中心和所属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省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6796万元,2007年为17033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1237万元,增长1.51倍,2008年省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61186万元,比2007年增长了2.59倍。2006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不含土地处置收入)为4003万元;2007年为6907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2904万元,增长了72.5%,2008年为9861万元,比2007年增加了2954万元,增长了42.8%。总体上省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呈逐年增长态势,这是近年来加强了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结果。
(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35、36号令,我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规定省直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有偿使用收入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国有资产出售、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全额缴入“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三是对财政部门监管的与党政机关暂未脱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实体和省直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占有、使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据统计,2007年划缴国库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7685.86万元,2008年为24505.50万元,比2007年增长了3.2倍,到2009年为55070.20万元,比2008年增长了2.3倍。2007年划缴财政专户的8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63147.40万元、2008年为29064.96万元。2008年累计完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划缴国库和划缴财政专户)53527万元,2009年累计完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41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50.11%,完成了收入预算的394.34%。目前,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都纳入了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一直没有征管到位并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行的管理模式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调查和近几年财政、审计的检查和专题调研发现,当前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底不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实不符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财产账目不全,尚有大量账外资产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存在诸多“盲点”。虽然每年的产权登记要求据实填报,但真正规范运作得很少,准确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级调入资产或接受捐赠资产没有登记上账,有实无账;二是资产调拨给下级单位未作出账处理,有账无实;三是有的资产达到或超过使年限已无使用价值,擅自处置了未作下账处理,有账无实。如今年治理“小金库”期间发现某单位1996年投资兴建的一所大酒店大楼资产未在厅机关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形成账外资产1217万元;该厅拨款1082万元兴建的职工宿舍楼,其中居住楼一、二层车库508万元,幼儿园71万元,物业管理中心86万元,大门及商场378万元,门面39万元,均未纳入厅机关或后勤服务中心财务账目,形成账外资产。而其下属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没有报批手续,虽入了财务账目,但没有具体明细。同时,由于征管措施还不到位,在某些领域还留有“空白”,如有些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后,资金没有上缴财政,完全脱离了财政监管。
(二)监督不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隐匿收入
部分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想方设法隐匿收入,逃避财政监督,采取多种方式搞福利,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有的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有意逃避监督,擅自将资产划给工会、9 学会或附属公司经营,收益概不入单位财务大账,直接从工会、学会或附属公司账上发钱搞福利。二是有的单位规避财经纪律,变换形式谋福利。如我省某省局以“专项款”等名义拨款546.7万元在望城县修建了一个高档的渡假基地,每年组织职工到基地消费,基地的资产未在局机关财务账目上反映,形成了账外资产,躲避了财政监管,同时也变相为职工谋取福利。
(三)认识不一,大部分服务性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
据统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08经营服务性收入总计为304990.1万元,其中服务性收入为268579.4万元,经营性收入为36410.7万元。从其取得的方式来看,主要利用国家行政职能取得的收入391.2万元,主要利用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7072.03万元,主要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17839.53万元,利用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279687.34万元。数据表明,除了3.6亿元经营性收入以外,有近27亿元的服务性收入是利用国家行政职能或国有资产资源收取的,实际上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由于长期以来对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的财政属性认识不统一,加上管理难度大、征管措施不力等原因,各级物价部门一直把本应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服务性收入作为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审批,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一直没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致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流失。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有 60 个全额拨款、26个差额拨款、27个自收自支的省级事业单位有127项服务性收费项目(详情见附表),这部分收入由主管部门管理或由执收单位自由支配,也为单位谋取不合理的津补贴提供了机会,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
三、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提几点建议:
(一)强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
一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量化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严格考评,对管理达标的给予奖励表彰。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经济或行政10 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增强财政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加强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要在2007年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台帐,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做到账实相符,有账可查。三要创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应与行政事业单位签定国有资产保管、养护责任状,将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指标逐一分解,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预算、非税局、监督局、采购办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套规范运作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
四要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资产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对于独立的宾馆、招待所主要采取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实力、善管理的经营者,实行租赁经营、委托经营、目标管理等多种方式并存。在可能或需要的情况下,也可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于门面资产适宜转让的,分批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于不宜处置的,公开向社会招租。对于闲置的国有资产,要摸清底子,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需要经营的要先向财政部门申请并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对于经营性资产实现的各项收入以及固定资产处置后的所得收益要及时上缴财政。
(二)全面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全额纳入。根据财政部35、36号令,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全额纳入财政管理。
二要严格区分。当前上百个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项目,多是以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演变而来。因此,要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把主要利用行政职能或国有资产资源取得收入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出来,确定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项目。严格界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的范围。三要分类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35、36号令的有关要求,对于省直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有偿使用收入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形成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11 财政部门监管的与党政机关暂未脱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实体和省直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占有、使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对于省直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应全部上缴财政,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视不同情况分别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和专户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暂时不宜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单位支出应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按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拨付。同时要规范服务性收费的票据管理,非税征管机构与地税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确保“以票管收、票款同步”。
(三)严格监督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强化网络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依托信息化、精细化的网络管理手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国有资产管理、非税征收管理、税收管理系统相对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全面、及时、准确的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资产总量、分布、增减变动乃至每笔租赁合同的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税务票据和财政票据等信息。这样就能及时掌握情况,将管理前移,把握主动性,确保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收尽收。二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稽查与清理整顿单位“小金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坚决撤消单位“小金库”的同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四)完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目前,江苏宿迁、四川合川、福建厦门和我省长沙县等地都已经将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纳入了财政统一管理,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建议省人大尽快修订《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明确纳入非税收入范围,建议省人民政并出台《湖南省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同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项目由财政、物价共同审批,纳入非税管理
淮南市财政局 2010年10月11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非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组织非税收入,深入推进征管改革,强化非税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征管工作调研,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与考核,努力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克服国家“清费减负”政策持续作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延续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累计完成252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88257万元,收入规模接近去年全年水平,并于8月末提前四个月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一、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
9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8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66万元,下降6.4%。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178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49万元,下降21.4%;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109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3万元,增长35.6%。
1-9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5204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36.7%,较上年同期增加88257万元,增长53.9%。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19680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42%,较上年增加76426万元,增长63.5%;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55245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20.6%,较上年增加11831万元,增长27.3%。
从收入管理方式看:一般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完成4817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6.2%,增长11%,占总收入比重为19.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97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83.1%,增长127.1%,占总收入比重为67.4%;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完成3389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73.4%,下降25.6%,占总收入比重为13.5%。
从收入类别和结构看: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997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83.1%,增长127.1%,占总收入比重为67.4%;专项收入完成1642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14.8%,同比增长9.5%,占总收入比重为6.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0218万元,为年征收计13 划的87.6%,同比下降8.5%,占总收入比重为19.9%;罚没收入完成7404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25.3%,同比下降6.8%,占总收入比重为2.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18万元,同比减收6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27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10.9%,同比增长46%,占总收入比重为2.9%;其它收入完成86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6.5%,同比下降86%,占总收入比重为0.3%。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和结构比重见以下图表:
二、非税收入增减原因分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有所下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0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4631万元,下降8.5%。对收入增减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减收方面 一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规范部分非税收入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造成统计口径变化,今年上述项目的收入已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反映,1-9月份因此减收3268万元;二是2009年我市为加快山南新区建设进行了大量的土地收储,今年以来耕地征用数量有所下降,1-9月份耕地开垦费同比减收4775万元;三是根据皖政办【2009】35号文件的规定,水利部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从今年起实行累进费率并减半征收,受此影响,1-9月份减收210万元。增收方面 一是作为国内三线城市,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基本未受国家密集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一手房需求旺盛,二手房交易活跃,房屋价格稳中有升,相关收费项目收入也水涨船高。1-9月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新建房屋预防白蚁费、房屋交易手续费和二手房交易担保服务费共计增收1200万元;二是在国家继续执行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和汽车下乡政策的刺激作用下,今年以来我市新购机动车数量保持较快增长,参加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人数也不断增长,带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和交通学校培训费等相关收费增收980万元;三是依靠国家近年来在政策、资金和就业上的大力支持,我市职业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1-9月份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收费增收600余万元;四是随着广电网络覆盖面的扩大和有线电视用户数量的增加,以及历年欠费清缴力度的加大,1-9月份市广电部14 门视听维护费增收420万元。
(二)基金收入实现翻倍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9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95143万元,增长127.1%。一是依托宏观经济的回升向好,我市房地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加之山南新区开发建设进程的逐步加快,1-9月份我市土地交投持续活跃,土地出让收入呈现强劲增长态势,累计入库151110万元,对应去年同期受经济环境影响的低基数,同比增收87213万元,增长136.5%,拉动基金收入增长91个百分点;二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造成统计口径变化,去年1-6月份上述项目未在基金收入中反映,因此增收7270万元;三是依托相关税收的稳步增长,1-9月份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513万元;四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增收624万元。
(三)专项收入略有增长。专项收入完成16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24万元,增长9.5%。一是我市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相关税种增收明显,1-9月份随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1232万元;二是环保部门排污费收入完成2534万元,增收167万元。
(四)罚没收入小幅下降。罚没收入完成7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537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今年以来涉案金额较大的经济类和职务类犯罪案件相比去年大幅减少,1-9月份检察院罚没收入和法院罚没收入共计减收1053万元;二是随着我市运营汽车总量的不断增长,加之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和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1-9月份交通管理部门罚没收入增收443万元;三是国土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对土地使用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9月份增收12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有所下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其他产权转让收入同比减收102万元;二是由于市级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支出增加,造成减收37万元;三是经济开发区实现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万元,为净增收。
(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较快。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90万元,增长46%。一是通过年初开展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将市直部分单位以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租赁等收入全额追缴入户,共计400万元;二是我市于200915 年4月将广电部门广告收入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形成增收1000万元。同时,企业效益回升带动广告投入增加,1-9月份广电部门广告收入实际增收650万元。
(七)其它收入减收明显。其它收入完成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66万元,下降86%。主要是今年我市各县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的分类管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将上年列入其他收入的部分非税项目相应调整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1-9月份形成减收5000万元。
三、非税收入主要特点
从前三季度非税收入收缴完成情况来看,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提前四个月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1-9月份,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城区建设大力推进等有利因素的带动下,我市非税收入呈现“增幅高、进度快、规模大”的特点。从增幅看: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0.1%、76.7%、199.8%、84.7%、55.7%、65.2%、44.9%、67.8%和53.9%,其中有7个月增幅保持在50%以上。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增幅超出上年同期26.1个百分点。从进度看: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年征收计划的136.7%,超序时进度6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2.5个百分点。至8月底,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23217万元,提前四个月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从规模看: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分别完成9086万元、19660万元、47003万元、25481万元、12608万元、31408万元、12855万元、65116万元和28829万元,月均超2.8亿元,其中8月份收入一举突破6.5亿元,大幅刷新我市单月收入历史最高记录。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总量达252046万元,已接近2009年全年收入水平。
(二)受上年基数抬高影响,收入增幅有放缓趋势。今年1-3季度,我市分别完成非税收入75749万元、69497万元和10680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99.8%、11%和41.7%。三季度收入规模虽创出历史新高,但同比增幅仍远低于一季度,并较上半年增幅下降23.5个百分点,出现放缓趋势。主要原因是2009年受宏观经济走势影响,我市非税收入总体呈现“前低后高”之势,造成今年收入基数逐级抬高,增收难度逐步加大。四季度收入基数将进一步16 抬高,对非税增收的影响会更为明显。
(三)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大、增长快,保持非税增收主导地位。1-9月份,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1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213万元,增幅为136.5%,比上年同期提高127个百分点;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60%,比上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拉动非税收入增长98个百分点,进一步巩固了在非税收入中的主导地位。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各项“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政策的支持下,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带动了用地需求的增加,土地市场交投趋于活跃,单位成交价格也稳中有升;二是随着我市“东进南扩”战略的实施,城市新区建设如火如荼,各项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快速跟进,推动了土地增值和土地交易量的增加。1-9月份,我市国土部门共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28宗,较上年同期增加13宗,受让总面积7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
(四)规范非税资金管理,预算内非税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近两年我市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2009年在全面梳理收入项目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近百个非税收入项目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管理,今年初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又对民政部门殡葬收费等6个项目实行了预算管理。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范围的扩大,逐步压缩了财政专户收入的规模和比重,从而优化了非税收入结构。1-9月份,全市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218147万元,同比增长84.5%,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86.5%,比上年同期提高14.3个百分点;仍实行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3899万元,同比下降25.6%,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13.5%,比上年同期下降14.3个百分点。
四、全年非税收入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虽然国家实行“清费减负”政策的不利影响继续存在,但在中央和地方经济刺激政策的有效带动下,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房地产市场保持活跃,为非税增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加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履行非税征管职责,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前三季度我市非税收入增势良17 好,已提前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四季度,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已步入平稳增长阶段,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性减收因素,因此,我市非税征收的总体环境仍较为宽松。一是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运行良好,主要经济指标持续较快增长,1-9月份,全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幅均在15%以上。预期四季度我市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为与经济密切相关的非税收入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随着今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大建设、大提升”的强力推进和山南新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基础设施的日益改善和新区的快速发展,将有效拉动房地产等行业投资的增长,有利于土地类收入和建设性规费收入的进一步增长。三是基于我市非税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区级非税收缴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和征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区级非税收入还存在一定的增收潜力。目前,非税增收面临的不利因素主要是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近日国家有关部委再出重拳打压楼市,出台了房贷、税收等一系列更加严厉的措施,以坚决遏制楼价过快增长。但考虑到房地产调控政策显效往往有3-5个月的滞后期,我们判断上述政策的效应将在2011年逐步显现,对年内的非税收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四季度我市非税收入有望继续保持增长,但由于去年基数“前低后高”,增幅将进一步趋缓。根据目前的收入进度,综合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分析,预计我市全年非税收入将达到29亿元,力争突破30亿元大关。
五、年内主要工作安排
年内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将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加强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征管机制,规范征管行为,大力加强收入征管。认真研究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政策动向,加强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分析,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的预算执行力。着重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征管,制定完善征收措施,有效调动各方征收积极性,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年底前完成区级非税信息化建设。与局信息中心18 和软件服务商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区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按照“区级非税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步骤,有序做好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各区非税征管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全市系统的纵向联网运行,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2011年非税收入计划和预算编审工作。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取向,加强经济形势分析,认真研判我市非税收入增减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全市2011非税收入计划。按照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配合零基预算编制,认真做好政府非税收支脱钩管理各项准备工作。主动深入执行收执罚单位,了解单位收支情况,科学核定非税支出成本,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收支脱钩管理到位。
(四)推进银行代收体系建设,规范代收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银行代收体系建设,指导申请行做好系统开发、制度建设和业务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市级非税代理银行数量,扩大代收网点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银行代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银行代收工作的考核,严格奖惩措施,促进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公安交通违法罚没款代理收缴业务为重点,开展对银行代收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代理银行严格履行代理协议;学习借鉴兄弟地市非税收缴创新经验,积极 探索和应用POS刷卡缴款等现代化缴款方式。
(五)健全稽查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实现日常稽查和重点稽查的有机统一。组织开展非税收入稽查工作,联合市监察、纠风办等部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处罚处分,增强非税稽查的严肃性。
(六)加强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提供依据。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际,认真开展非税收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有效解决我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完善非税征管政策措施提供意见和建议,为深化非税征管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年内,我们将重点围绕“非税征管激励约束机制”、“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非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征管改革,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征管工作调研,强化银行代收工作管理与考核,继续推进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税收缴执行分析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非税收入克服国家“清费减负”政策持续作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年收入一举突破38亿元,为壮大我市财政收入规模,支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 12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完成90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987万元,增长93.6%。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814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154万元,增长199%;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9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67万元,下降52%。全年:
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8605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09.3%,较上年增加129889万元,增长50.7%。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31235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26%,较上年增加127799万元,增长70%;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7369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61%,较上年增加2090万元,增长3%。
从收入管理方式看:一般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完成5964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31.5%,增长0.1%,占总收入比重为15.4%,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1.5%;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26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99.7%,增长100.4%,占总收入比重为72.1%;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完成4814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4.2%,下降16.6%,占总收入比重为12.5%。
从收入类别和结构看: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26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99.7%,增长100.4%,占总收入比重为72.1%;专项收入完成22082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54.4%,同比下降15.1%,占总收入比重为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580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9.2%,同比下降9.6%,占总收入比重为16.1%;罚没收入完成9502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60.9%,同比下降9.2%,占总收入比重为2.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449万元,同比增加278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044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83.5%,同比增长81.1%,占总收入比重为3.1%;其它收入完成203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38.6%,同比下降75.2%,占总收入比重为0.5%。各类收入完成情况和结构比重见以下图表:
二、非税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小幅下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0218万元,同比减收6656万元,下降9.6%。对收入增减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减收方面 一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规范部分非税收入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造成统计口径变化,全年因此减收3268万元;二是为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2009年我市在山南新区进行了大量的土地收储,2010年全市征用耕地数量同比减少近4000亩,耕地开垦费减收4775万元;三是经财政部门同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收入从2010年起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年因此减收1200万元;四是根据皖政办【2009】35号文件的规定,水利部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从2010年起实行累进费率并减半征收,受此影响,全年共减收470万元。增收方面 一是作为国内三线城市,2010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未受国家密集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房产市场需求旺盛、交易活跃,房屋均价稳步上升,支撑了相关项目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新建房屋预防白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二手房交易担保服务费共计增收1700万20 二是在国家继续执行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和新增汽车节能补贴政策的刺激作用下,2010年我市新购机动车数量保持较快增长,参加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人数也不断增长,带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和交通学校培训费等相关收费增收1280万元;三是由于市国土部门将部分上年征地项目欠费集中清缴入库,全年征地管理费增收近800万元;四是随着广电网络覆盖面的扩大和有线电视用户数量的增加,以及历年欠费清缴力度的加大,全年市广电部门视听维护费增收300万元。
(二)基金收入实现翻倍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266万元,同比增收139418万元,增长100.4%。一是依托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加之山南新区开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带动土地市场交投活跃、量价齐升,土地出让收入呈现强劲增长态势,累计入库252296万元,对应去年受经济环境影响的较低基数,同比增收129722万元,增长105.8%,拉动基金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二是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去年1-6月份上述项目未在基金收入中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增收3268万元,另上述基金项目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拉动,实际收入同比增加4000万元,两项合计增收7268万元;三是依托相关税收的稳步增长,全年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565万元。
(三)专项收入有所下降。专项收入完成22082万元,同比减收3924万元,下降15.1%。一是因淮南矿业集团等省属大型煤矿企业部分矿区的应缴价款费用已于上年期满缴清,2010年由省级下拨我市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成收入减收3892万元;二是按省水利厅要求,年取水量5000万立方以上用水企业的水资源费从2010年起不再委托市级征收,改由省级直接收取,我市水资源费因此减收304万元;三是环保部门排污费收入完成4054万元,增收455万元。
(四)罚没收入小幅减收。罚没收入完成9502万元,同比减收960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0年涉案金额较大的经济类和职务类犯罪案件相比上年大幅减少,检察院罚没收入和法院罚没收入全年共计减收1200万元;二是公安部门强化“人本执法”理念,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管理原则,公安罚没收入减收410万元;三是随着我市运营汽车总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和“源头治超”等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交通罚没收入增收64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增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9万元,同比增加2780万元。一是由于我市企业经营效益的整体好转,市级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支出减少2882万元;二是其他产权转让收入同比减收102万元。
(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044万元,同比增加5395万元,增长81.1%。一是通过年初开展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将市直部分单位以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租赁等收入全额追缴入户,共计400万元;二是我市出台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因此增收2060万元;三是我市于2009年4月将广电部门广告收入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形成增收1000万元。同时,企业效益回升带动广告投入增加,全年广电部门广告收入实际增收1020万元。
(七)其它收入减收明显。其它收入完成2031万元,同比减收6164万元,下降75.2%。主要是2010年我市各县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的分类管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将上年列入其他收入的部分非税项目相应调整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别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全年形成减收6000万元。
三、非税收入主要特点 从2010年非税收入收缴完成情况来看,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收入规模首次突破38亿元。2010年,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城区建设大力推进等有利因素的带动下,在全市各级非税征管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的机制保障下,我市非税收入呈现“增幅高、进度快、规模大”的特点。增幅高:分月看,全年有8个月非税收入同比实现增长,其中5个月增幅在一倍以上。累计看,全年非税收入同比增长50.7%,增幅较上年提高21.5个百分点。进度快:从1月份起,全市非税收入完成进度始终高于序时进度,并于8月份提前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全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为年初计划的209.3%。规模大:1-12月,全市月均完成非税收入3.2亿元,较上年增加1.1亿元,8月份收入首次突破6.5亿元创出新高,12月份又以9亿元再次刷新单月收入历史最高记录。全年非税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首次突破38亿元,为历史最好水平。
(二)受基数抬高影响,收入增幅总体呈“冲高回稳”走势。进入2010年,我市非税收入呈快速增长之势,累计增幅一路走高,3月份创出近200%的当年高点,4、5月份逐步回落至60%以下,其后虽单月收入屡创新高、月均规模不断抬升,但同比增幅始终维持在50%上下窄幅波动,全年总体呈冲高回稳走势。分季比较增幅回落更为明显,1季度全市完成非税收入75749万元,同比增幅为199.8%,4季度非税收入创出134010万元新高,但同比增幅仅为45%,比1季度低了1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09年受宏观经济走势影响,我市非税收入总体呈现“前低后高”之势,造成2010年收入基数逐级抬高,增收难度逐步加大,导致收入增幅冲高后有所回落。
(三)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大、增长快,对非税增收的拉动作用凸显。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52296万元,同比增加129722万元,增幅为105.8%,比上年提高81.5个百分点;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65.4%,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拉动非税收入增长99.9个百分点,在非税收入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非税增收中的主导作用愈发突出。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一主两翼”战略,大力推进合淮同城化和“两型城市”建设,国民经济延续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建设用地需求大幅增加,土地市场交投更趋活跃;二是随着我市“东进南扩”战略的实施,城市新区建设如火如荼,入驻新区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迅速增长,各项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也带动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快速跟进,有力推动了土地增值和交易量的持续增长。全年,我市国土部门共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49宗,较上年增加30宗,出让总面积3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合同出让总价款58亿元,较上年增加44亿元。
(四)规范非税资金管理,预算内非税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近两年我市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2009年在全面梳理收入项目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近百个非税收入项目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管理,2010年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又对民政部门殡葬收费等6个项目实行了预算管理。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范围的扩大,逐步压缩了财政专户收入的规模和比重,从而优化了非税收入结构。2010年,全市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337915万元,同比增长70.3%,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87.5%,比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仍实行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8141万元,同比下降16.6%,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12.5%,比上年下降10.1个百分点。
(五)各级非税收入分化明显,市级增速加快、县区级增长乏力。2010年,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312359万元,同比增收127799万元,增长70%,增速较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凤台县完成非税收入54773万元,同比增收2186万元,增长4.1%,增速较上年下滑39个百分点;区级完成非税收入18924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0.5%。市本级收入22
65.9和7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当前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是靠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基金收入拉动,我市基金收入对非税增收的贡献率接近100%,由于此类收入的征收权限基本都在市一级,就形成了市级收入快速增长、区级收入停滞不前的分化局面。
四、非税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2010年,我市非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增幅在50%以上。综合分析,增收的主要因素有:
(一)政策保持稳定是前提。宏观政策方面,2010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尤其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效益提升,从而带动了部分非税项目的持续增收。非税管理政策方面,2010年国家和省基本没有出台新的“清费减负”政策,而是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执收行为和加强资金管理上,在杜绝乱收乱罚现象的同时,也保障了各项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
(二)经济持续向好是基础。2010年我市国民经济运行良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为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的非税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力带动了土地出让收入和建设性收费的大幅增长,成为非税增收的关键因素。
(三)强化收入管理是保证。2010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非税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银行代收制度,完善措施手段,加大征管力度,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开展收入分析,积极挖掘增收潜力,严格非税票据和代收工作管理,广泛开展征管稽查,确保各项收入应缴尽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非税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证。
第五篇:四位一体
水河中学“四位一体、全面渗透”德育管理教育模式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在德育工作上实施 “四位一体、全面渗透”的德育管理教育模式,即:以学生自我教育 为主体,以学校德育为主导,建立学生、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以达到全面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目的。
一、以学校德育工作为主导,构成“四位一体、全面渗透”德育工作管理网络。
为了保证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导地位和具体落实,必须建立健全由上而下的德育管理体制,加强德育队伍建 设,树立全员管理思想,强化管理,提高整体效益。学校要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三个管理,四个到位,六字措施。
1.三个管理即: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和全程管理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实现了教育从专职人员向全体教职工的延伸,从教学领域向生活领域延伸、从校内向家庭、社会的延伸,取得 了显著的效果。全员管理,即从校长到教师、职员都积极参与德育工作管理。
全面管理,即从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全程管理,即抓好德育过程各环节的调控、评价。
2.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认识到位,首先强化全体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思想。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学习《 教师法》,《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从而使教职员工进一步提高认识。
其次,要求全校教职工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八条禁令》等作为师德行为的准则。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进修学习。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有检查、有评比,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和教 师的素质。
3.六字措施: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德育工作的能力,坚持 “学、看、听、研、比、训”六字措施。
学,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人都分担一定的组织学习内容,事先认真备好课,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德育工作大政方针,学习德育工作科学方法和先进经验,提高德育工 作的水平。
看,组织师生到工厂、农村去,看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坚定了改革开放的信心。
听,创造条件和机会,让教师多听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提高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信心,增强事业心和 责任感。
研,根据“四位一体、全面渗透”的德育模式,学校要求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己工作的特点,带着一个专 题进行工作和研究,学期末都要写成专题实践活动报告。
比,比德育工作成果,每学期召开一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训,校内定期用讲座的形式,对班主任、政治课教师、团干部、政教处主任及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二、以学生自我教育为主体,形成“四会”教育网络
从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入手,培养学生适应环境的能力,真正达到我校构建初中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 :“会学习、会劳动、会健美、会做人。” 1.加强新形势下的德育工作。第一,在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要注入新的内容。进行“行为规范”、“主题班团会”、“升旗仪式”、及校园科技文体活动等常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使学生增强创新意识、自立意识、风险意识,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掌握是非美丑的标准。
第二,教育学生要有创新的方法。变灌输多为启发多,用活一个“导”字,对学生中的思想认识问题,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一味封堵。变说教多为激励多,对每学期涌现出来的优秀生、三好生、特长生等,学校都用照片张榜分布,在学生中树立典型,使学生在自己的身边感受正面的道德形象,受到极大的鼓舞。变追求形式多为讲究实效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于乐。
第三,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德育工作,关键在于提高教师的师德。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有良好的品德。要特别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做到师德和德育一起抓,促进两德相长,使师生心理相容、感情共鸣。2.让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学生自立能力。
①建立值周班长负责制。每周设一名值周班长。开始由班主任老师任命一些工作能力强、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学生为值周班长,后来就由全班同学推荐,采用演讲竞争的方式,进行民主选举。值周班长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班工作,监督值周小组的值日工作,领导各小组长管理班级学习、纪律、卫生和活动。②建立评比竞赛制度。在值周班长的带领下,以小组为单位,班务工作包干到人,开展比、学、赶、帮、超竞赛活动。
三、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形成同步教育的联手网络
家庭教育是学校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它可以通过血亲关系的感化作用,家庭生活的渗透作用和父母言行的 示范作用,对子女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要使家庭教育发挥积极的影响,必须提高家长的素质,增强家长的教 育意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使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保持同步。我校采用以下组织形式建立较为稳定的教育联手网络。
1.建立班主任家访制。学校要求班主任利用班后或假日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家访,除了解和沟通学生在家 在校的情况外,要搞好家庭教育情况的调查,家长的观念是否陈旧、教育知识是否贫乏,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家庭环境是否和谐,据此做出切合实际的指导家庭教育的计划。
2.召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每年召开2次,聘请有代表性的家长参加,分析研究学生思想 状况及其发展变化,交流探讨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树立家庭教育的典型,大大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
3.办好家长学校。每学期家长学校活动2次。通过这些,帮助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家长克服教育子女的盲目性、随意性或简单的作法,为孩子创 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以社区教育为依托,形成“多方参与,共育人才”的立体化协调网络
社区教育是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需要,联合社区内各种教育力量进行综合性的教育,进一步优化育人的环境,无疑是学校建设“大德育”环境的重要内容。其德育职能突出表现 在四个方面:
1.社区教育为形成德育合力架设了桥梁。既可协助指导学校制订德育工作 计划,又可向社区单位部门宣传学校德育要求,还可以组织多层次,全方位教育活动,沟通信息,使各德育 力量之间联系畅通。
2.利用社区教育的优势拓宽德育途径,使学校德育从封闭走向开放。①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 学生了解社会,树立理想,增强了适应能力。②与社区教育协作单位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 的思想和热爱劳动的观念。
3.社区教育的开展,丰富了德育内容。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限制和抵销了社会的消极因素 的影响。家乡是祖国的缩影,社会实践活动,增添了学生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也增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凝 聚力。4.社区教育优化了学校教育的外部环境。社区教育委员会可以向社区内有关方面提出改善育人的环境要求,调动家长和社会成员优化育人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控制社会的一些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