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夜景照明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夜景照明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夜景照明系统要求:
1)、要求依据建筑外墙结构的特点,通过照明的妆点使建筑物凸显于周围环境中;要采用高质量的照明设备,达到灯光效果的良好表现;要以较低的运行能耗完成照明的良好效果;灯具的安装对建筑物表面的影响要非常小,外墙楼体夜景照明灯具要有良好的隐蔽性、互换性、易维护性和长期稳定有效的光效。
2)、夜景照明系统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先进性、扩展性、兼容性,系统的主要功能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性价比,要求采用成熟的照明技术且设备在以后具有升级能力,使本项目在相当长时间内仍能保持系统的技术先进性。施工过程中合理考虑灯具的安装方式、控制方式、电源及信号源的方式,不能影响建筑外装修的效果,充分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及日常维护维修。
2、夜景照明系统的功能要求:
1)、灯具选型要求:一般技术要求参见灯具选型及材料清单。2)、本工程夜景照明的电源接驳点由发包方提供。
3)、夜景照明控制系统可分别设定在两个不同状态:重大节日模式、平时模式。照明控制系统,用于控制建筑夜景照明,负责定时开启灯光和关闭灯光,对照明控制箱的主电源状态进行监控,当主电源关闭时,及时报警。夜景照明配电箱和照明控制器设置在首层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3、工程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设计图纸、灯具选型和材料清单选择产品,灯具尺寸、光源功率、安装方式、遮光角须满足设计要求。灯具要有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内部电气接线图,生产厂家名称,三C认证标志;灯具控制设备、灯具光源等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灯具的关键参数须提供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所选灯具的配光曲线、保质期,光源的光通量、色温,额定平均寿命等参数,是否齐全提供上述参数将直接影响授标。
2)、灯具须通过GB,CE认证,生产厂家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灯具及控制设备采用材料
清单中的品牌;其外观造型及照明效果与方案效果图和灯具选型中的灯具一致。
3)、室外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灯具应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整体防水措施完备,防水胶圈、钢化玻璃、电缆头等工艺优良。灯具及其附件不仅要做到装卸方便,而且更换光源及内部电气元件和清扫亦十分方便;楼体亮化照明灯具安装的设备应保证安全,所有设备、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
4)、对于有表面颜色要求的灯具,应根据招标人确认后的色板进行加工。表面涂层的硬度、厚度、附着力、耐磨性、化学稳定性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5)、按投标书要求配置灯具的镇流器(节能电感、电子型),按照对灯具耐久性实验要求,选用该种类镇流器与之匹配,满足耐久性和安全性的标准。
6)、灯具灯杆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灯具的关键参数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4、楼夜景照明系统施工安装要求:
1)、按照夜景照明系统图及照明平面图、照明回路及线路走向进行施工,局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室外的灯具要做好防水和接地处理。3)、所有线缆均要求采用普通线缆。
4)、所有灯具采用暗装,尽量做到见光不见灯。
5)、灯具玻璃破碎时不应形成锐角碎片下落伤人。因部分灯具设于公共场所上方,在灯具使用寿命范围内,投标人对其玻璃破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灯具电气绝缘等级:1级。灯具寿命》15年;灯具附件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镇流器、触发器、电容,使用寿命》15年。额定工作时,灯具噪音《35dB,灯具外壳温度《100℃,灯头温度《200℃。光源显色指数应》60,光源色温Tk:4000~5000k及按设计要求,光源平均寿命(有效寿命,光源光通量衰减到初始值的70%时的寿命,下同)》10000小时。
6)、以上未述之处,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安全节能要求:
1)、应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节能电感镇流器功耗应不大于光源功率的15%;电子镇
流器功耗应不大于光源的10%。
2)、功率因数应≥0.9,否则设就地无功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0.9,电容应采用防火防爆设计,设短路保护装置,防止事故时爆炸或引起火灾。
3)、投光灯的镇流器、触发器、补偿电容可设于一体化灯具内。4)、灯具采用LED和节能光源。
5)、配置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设备及线路的防雷接地等电位保护。
6)、对控制系统的要求:在三相回路中接线要按照a.b.c三相的顺序依次接入回路中,必须考虑三相平衡。
6、灯具的其它技术要求:
1)、灯具造型美观、配光合理、光效高、低眩光光学系统、低风阻、IP65防护等级、防腐蚀、防晒性能好、油漆均匀不起泡,灯具位置可调,峰值电流及常态电流低,半年光衰不得超过5%。
2)、灯具应是效率高、功耗低、重量轻、寿命长。3)、一体化反射器,高强度、耐高温钢化玻璃。4)、防水灯具采用硅胶密封。
5)、上方开启方式的灯具光学腔带呼吸器。
6)、灯具灯杆等器具的防雷接地等电位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7)、灯具与电器、光源品牌须合理匹配。
8)、灯具外形美观大方,应具有自主专利技术;若无自主专利,一旦产生专利纠纷,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灯杆灯盘技术要求:
1)、灯杆材质为钢。截面为空心体,杆壁厚度等各种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定。采用连续自动弧焊一次成型,线条圆顺流畅。设计按照抗震7级、抗风12级设防,防水措施可靠。
2)、灯杆、灯盘等所有金属配件表面均应镀锌处理后静电喷塑,喷塑层厚度在100um以上,颜色满足设计要求。
3)、灯杆底部与法兰盘的连接采用双面圆周焊接,焊接平整光滑。所有焊缝的厚度、宽度均符合有
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焊缝表面不应有气孔、夹渣、狐坑、裂纹等缺陷。
8、照明灯具选型及材料清单:(见附件)
9、现场条件要求:
在制造、安装、检测和调试本工程的灯具或控制设备时,必须考虑现场条件和当地的气候情况及参数要求:电力供应:低压:380∨供三相设备,220∨供单相设备;频率:50赫兹。设备工作时间:全年工作;日工作最长时间:24小时。光源与灯具基本参数要求:连续工作时间:平均14小时;光源平均寿命:大于10000小时;L E D光源大于50000小时;衰减率:小于80%,流明维持率:不小于60% 光源启动时间:小于3分钟;再启动时间:小于12分钟;绝缘等级:1级以上。
10、设备的安装施工要求:
1)、光源及灯具配件中易于破碎的部件应单独包装运输,防止运输中因光源和配件损坏影响施工进度。
2)、通电实验前核对灯具所安装的光源、电器等的规格、参数、特性、装配的可靠度。
3)、对现场照明设备逐一进行通电实验,巳通电实验的设备按照现场的施工图纸,悬挂永久性标签以便识别。
4)、经过现场确认完好的灯具设备,由专人妥善的维护保管,防止因施工现场其他因素导致灯具设备的品质有所下降。
5)、现场安装灯具的固定件或螺栓、卡件等,必须是不绣钢制造。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应含:综合说明、施工准备、施工部署、分部分项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安全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工程交付和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措施。
11、其它要求:
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产品。
第二篇: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
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温州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众安招采平台:众安集团官网-阳光采购链接登录或https://home.myyscm.com/zajt
投标邀请书
致各参投单位:
一、“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泛光照明工程”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业已结束,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资料于【2021】年【】月【】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或投标单位到现场领取或通过众安集团招采平台发放,现场领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301室】;众安采招平台地址:众安集团官网-阳光采购链接登录或https://home.myyscm.com/zajt;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三、请贵单位在收悉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等内容,如果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单位应知悉:若投标单位确认参标,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未回标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被拒绝参与后续项目投标,且因投标人弃标导致投标单位不足五家,不能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五、请贵司及时关注招标进程,作好投标准备。
温州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拟签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
(二)技术标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序列名称
序 列
招标人
名 称:温州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301室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工程名称
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泛光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
温州鹿城区过境路与六虹桥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及现场工程概况
规划总用地面积30236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22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4965m2(住宅70596m2,商业503m2,配套公建面积3066m2),地下面积为37257m2(地下室面积28176m2,人防地下室9081m2)。工程由7幢26层高层组成。工程实际规模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招标范围
所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泛光照明工程。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建设工程文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工程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预计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合同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要求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满足众安《工程技术标准》。
3、满足众安《项目工程品质考评办法》。
4、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
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除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量按实结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及以上。
评标定标办法
按招标人内部评标办法,技术标采用合格制,商务标报价一轮回标定标;商务标采用有效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自费前往建设地点内踏勘,联系人:孔工;联系方式:***,招标方不另行安排。
线上回标
1、投标报价以投标人上传投标报价函中总报价为准,系统以此报价评标,投标人招采系统输入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函中一致。
2、投标报价函中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有明显错误除外)。
3、中标价报价书中综合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或各清单子项合价累计不等于投标价时:当修正后总价大于投标报价函中总价时,最终中标价应以投标报价函中报价为准,其各报价明细同比例下浮;当修正后总价小于投标报价函中总价时,以修正价作为最终中标价。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的修正原则和要求对投标价进行修正,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复核结果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
技术标(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商务标(盖章扫描版、电子版)需分开单独上传至众安招采平台(平台网址为https://home.myyscm.com/zajt);
注:需同时上传商务标清单可编辑Excel版本;请各投标单位留存好盖章纸质版本,中标单位需后期提供。
所有参与投标单位均采用线上回标方式进行投标。中标单位最终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线下递交,商务标与技术标各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技术标、商务标分开装订,单独盖章密封档案袋),电子文档(U盘)一份放入正本商务标标书内(需标注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不接受光盘)。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收款单位:【温州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银行账号:【***99】;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对于未能在截标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缴纳时间:答疑疑问提交前,2021年 月 日12时00分前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后需及时将交纳凭证上传至众安招采平台。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
招标疑问澄清
投标人应于2021年 月 日12时00分前将有关疑问电子版(签字并盖章版)发送至众安招采平台https://home.myyscm.com/zajt,同时请电话通知招标人。
招标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459625619@qq.com
履约保证金
为中标价的5%,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交纳。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盖章版投标文件扫描后上传至众安线上招采系统(网址https://home.myyscm.com/zajt/)。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
灯具样品提供时间
提供时间:2021年 月 日16时00分前。
递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301室(可邮寄)。
灯具样品要求详见13.3.9条
泛光照明设计费用
中标单位需支付第三方单位泛光照明工程设计费用(¥15000元),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体现。
(二)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名称: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泛光照明工程;
1.2 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 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述,自行自费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责自身安全,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道路运输等情况。上述情况由投标人自行了解,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三)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9.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9.1.1 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9.1.2 本工程招标补充文件及答疑文件。
9.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11.5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1.6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1.7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权威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13.2 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具体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表格),并应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3.2.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及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3.2.3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3.2.4 投标函;
13.2.5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13.2.6 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13.2.7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要求详附件工程量清单);
13.3 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3.1 投标人企业情况简介;
13.3.2 投标单位情况表;
13.3.3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13.3.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3.3.4.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3.3.4.2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
13.3.4.3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简历;
13.3.5 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13.3.6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必须要有针对性):
13.3.6.1 施工专项方案与技术措施;
13.3.6.2 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3.3.6.3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13.3.6.4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
13.3.6.5 质量维保期承诺等(包括质保期期间维修相应时间和承诺);
13.3.7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3.3.7.1 2018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3个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合同复印件。
13.3.7.2 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认证体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13.3.7.3 投标人获AAA信用等级证书、地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证书复印件(如有)。
13.3.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3.3.9 灯具样品,需提供线型灯(详见灯具选型表LED线型灯12W/6W/3W),以上灯具样品灯具灯体材质、灯罩材质、功率、色温需符合灯具选型表中要求,样式可根据灯具选型表中类似样式提供,投标人于2021年 月 日16时前将灯具样品寄至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301室。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4.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投标报价
15.1 施工图总价包干,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图纸、标准规范、验收、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显示的一切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设备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1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工程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5.3 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5.4 总包配合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用考虑。但投标单位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还需要总包单位配合的工作和费用,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若中标人使用幕墙单位、涂料单位的吊蓝设备施工的,则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和幕墙单位、涂料单位自行协商,招标人予以协调。
15.5 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和土建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向总承包单位交纳水电费;协商不成,甲方予以协调解决。
15.6 本工程在交付前的成品保护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工程损坏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交付前需将施工范围内的材料等自行清理干净,以上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计费用。
15.8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5.8.1 招标文件;
15.8.2 设计图纸;
15.8.3 工程量清单;
15.8.4 澄清、补充文件;
15.8.5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5.8.6 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5.8.7 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5.8.8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5.9 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5.10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5.11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和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被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15.12 工程材料: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中标人采购供应;
15.12.1中标人采购供应的灯具品牌:
序号
灯具名称
芯片
品牌
技术要求
LED灯
三安光电、同方光电、晶元
/
详见设计要求
开关电源
/
台湾明纬
15.12.2 中标人采购供应的其它材料品牌: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备注
电线、电缆
久盛电气、江苏远东、上海胜华
配电箱元器件
正泰
PVC
浙江中财、永高、上海白蝶
铝合金线槽
温州华特、温州金象、镇江神飞
15.12.3 上述材料品牌,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15.13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如夜间施工费、赶工措施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因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招标人不提供施工人员的食宿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5.14 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5.15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5.16 招标文件后附合同条款为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所需增加费用请列入投标报价。
16、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存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予以答复。投表人可以拒绝招标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是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利拒绝其投标文件。
18、投标担保
18.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汇票等形式,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等规定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任何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8.5.1 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8.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或协议;
18.5.3 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18.5.4 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
18.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不实文件或者隐瞒真相的。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要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9.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0.3 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20.3.1 招标人名称;
20.3.2 工程名称;
20.3.3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4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0.3.5 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
20.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启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11条款的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须知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
24、开标
此次招标以招标人内部开标方式进行,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通过后,招标人内部进行商务标开标。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6.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未加盖本单位公章;
26.1.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1.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6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经招标小组评审商务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26.1.7 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26.1.8 初步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1.9 投标人以各种不正当手段(串通、冒名、弄虚作假等)从事投标活动;
26.1.10 工程量清单列项出现漏报价,并且漏项报价累计金额达到或超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报价5%;
26.1.11 商务报价第二轮(或询标后价格)低于第一轮10%以上的(甲方工程量调整原因除外);
26.1.12 商务报价第二轮(或询标后价格)高于第一轮的(甲方工程量调整原因除外); 招标文件约定的废标的其他情形。
26.1.13 招标文件约定的废标的其他情形。
(七)评标、定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与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小组成员组成人员或其它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询标(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有助于投标书的评价、比较、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进行答疑。
29.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署。
2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9.4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评标现场评标时,招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4.1 设有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合理幅度的;
29.4.2 不设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经招标小组成员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29.5 为了规范招标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若招标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投标人未认真投标或恶性竞标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29.6 商务报价开标:
29.6.1首先技术组对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审,在技术标综合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商务标进行开标;
29.6.2 通过评审后的有效标,选取商务报价最低价的单位作为拟中标单位。
30、投标文件的偏差和报价修订原则
30.1 招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2 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30.2.1 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招标小组成员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30.2.1.1 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0.2.1.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0.2.1.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0.2.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0.2.1.5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30.2.1.6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真相的;
30.2.1.7 投标人拒决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30.2.1.8 投标文件的其它重要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30.2.1.8.1 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不一致,影响评标结果的;
30.2.1.8.2 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
30.2.1.8.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累计缺项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者。凡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
30.2.1.8.4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30.2.1.8.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0.2.1.8.6 技术标或商务标经招标小组成员评审不合格的;
30.2.2 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将由招标小组按照对招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并判定为重大偏差的;
30.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的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投标人应当予以补正、修改。
30.4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招标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由招标小组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去理解,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确认;
30.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招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6 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招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 招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 投标报价不变的原则,招采系统投标报价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为准,系统以此报价评标,投标人招采系统输入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函中一致。
31.1.2 投标报价函中的报价当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1.3 中标价报价书中综合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或各清单子项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投标价时:当修正后总价大于投标报价函中总价时,最终中标价应以投标报价函中报价为准,其各报价明细同比例下浮;当修正后总价小于投标报价函中总价时,以修正价作为最终中标价。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的修正原则和要求对投标价进行修正,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复核结果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31.1.4 投标人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中规定不可修改的固定单价或合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31.1.5 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而采取重大错项、漏项、更改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招标内容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31.1.6 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为准;
31.1.7 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单价不变;
31.1.8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按照第30.4条款、第31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 招标小组成员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3.4 招标人根据招标小组成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34、评定标办法
34.1 采用有效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34.2 招标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相雷同等串标现象,且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可信解释的,应当视作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也将因此被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5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其他工程投标。
34.3 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
34.3.1 技术标评审方法:合格制。
34.3.2 商务标评审:有效合理低价法。
35、中标
招标人慎重声明: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则。招标人将鼓励并保护投标人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并且反对投标人之间进行恶性竞争。因而,招标人有权拒绝有恶性竞争情形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的解释。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其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合同的授予
36、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8、中标通知书
38.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38.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9、合同书的签订
39.1 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或由第三方挂靠施工。
第二章 拟签合同条款
泛光照明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营业地:【】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营业地:【】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规模:【】
1.3 工程地点:【】
1.4 工程范围、内容:【】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建设工程文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即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内容负责。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合同工期:暂定【】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文件所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监理、设计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
2.2 乙方必须确保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验收完成,因赶工所采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怠工。若乙方无法确保工期进度时,由甲方向乙方发送委托第三方施工的通知函,乙方于收到函件后3天内进行回复,若未作回复,视为同意甲方进行委托,甲方有权利自行增加第三方单位进行抢工,费用按第三方抢工产生的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三方完工工程量,纳入乙方工程范围,由乙方进行工程质量保修。
2.3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签证;延期工程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2.2.1 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20%以上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2.2.2 停水、停电连续三天,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2.2.3 法定不可抗力;
乙方未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视为放弃顺延请求权,工期按照原约定执行,不予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2 满足众安《工程技术标准》。
3.3 满足众安《项目工程品质考评办法》。
3.4 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合同履行期间,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的,按从新兼就高原则执行。
3.5 双方对合同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则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则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6 工程材料要求
3.6.1 合同工程范围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特殊材料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材料报验制,试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使用后发现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则由乙方拆除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合同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及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如上述约定资料不齐备,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到场材料、设备。
3.6.2 乙方材料进场时或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随机随批抽取材料样品,并送样至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送样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应指标的要求,在乙方尚未施工情况下,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按甲方指令时间重新采购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同时,甲方可视情处以不小于1万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已开始施工的,甲方可责令其返工,已完成工程量不予承认,并中止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工期延误责任及甲方损失赔偿额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的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3.7 材料、设备约定
3.7.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按本合同附件一确认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金额:固定总价人民币【】元整(¥:【】),不含税价为【】元(大写:【】),税额为【】元(大写:【】),税率为9%,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动导致税率变化,合同已履行已开票部分按原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合同未履行且未开票部分重新计算确定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按下列计算方法确定:原剩余部分合同价款/(1+原增值税税率)*(1+新增值税税率)。
4.2 合同金额的组成:详见附件四。
第五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5.1 本合同协议书;
5.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及文件;
5.3 中标通知书;
5.4 询标纪要或询标回复文件;
5.5 投标书及其附件;
5.6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
5.7 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
5.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9 图纸;
5.10 工程量清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6.1 乙方每月25日上报本月已完工程量,甲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经甲方审核工程量的75%工程款。
6.2 合同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监理、设计共同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甲方付至合同暂定额的85%。
6.3 合同工程结算文件经双方书面签章确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甲方付至结算金额的95%。
6.4 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不计息支付给乙方。
6.5 在订立合同时,乙方就已经充分预见并理解:甲方每次支付价款前(在支付结算金额95%时款项时,需开具结算金额100%的发票),乙方需交付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约定资料,否则,甲方可以中止支付相应价款,且不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的合同义务不予顺延或减免,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6.6 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6.7 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承包范围调整等涉及工程价款增加金额累计不超过10%的,该等款项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结算;前述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增加金额累计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需事先签订补充协议,此部分增加价款按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未进入补充协议的变动价款,不得在进度款中支付。如因前述原因工程款减少,发包人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进度款。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7.1 为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资料等事项的全面履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计【】元。其中:质量保证金占30%;工期保证金占20%;建设工程文件保证金占2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占30%。
7.2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况30个日历天内无息全额退还;如有违约情况的,酌情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7.3 履约保证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汇入“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账户。
7.4 若保证金因乙方违约行为被扣减后不足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比例的,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相应补足差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八条 施工水电费
施工水电费乙方承担,由乙方和土建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向总承包单位交纳水电费,甲方予以协调。
第九条 材料约定
9.1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提供灯具样式,经甲方和设计确认后封样。
9.2 乙方必须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出厂试验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等,灯具必须出具【芯片品牌】给灯具厂家的证明文件(如该批芯片用于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泛光照明工程)(原件)、灯具厂家出具给甲方的证明文件(原件)、厂家供货清单。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检,复检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检方支付,复检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 灯具的品牌、规格、型号必须按封样灯具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进灯具退场,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9.4 若乙方采购的灯具为假冒伪劣(贴牌生产)产品,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双方职任
10.1甲方:
10.1.1 指定【】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但涉及工期、工程量、单价、验收、结算等问题的,需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的文件方为有效。
10.1.2 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伍套(含竣工图肆套)。
10.1.3 合同工程进场施工前7个日历天内,甲方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0.1.4 负责协调总包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为合同工程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0.1.5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10.2 乙方:
10.2.1指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为【】)为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到岗率必须确保25天/月;实际驻场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少于25天的,每少1天,承包人应当支付发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少于15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乙方驻场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发包人要求更换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为此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重新派出资质和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人员,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
10.2.2 合同工程进场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与甲方与监理审核,经批准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或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计取;
10.2.3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10.2.4 做好施工及隐蔽工程记录,凡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所有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
10.2.5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总包、监理的统一指挥、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的工程例会。
10.2.6 工程交付甲方前,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7 承诺其与雇佣工人、生产班组及供应商等如发生任何劳务、经济、安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10.2.8 承诺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工资发放不到位造成新闻媒体曝光、政府部门的追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民工到甲方办公场所闹事影响正常办公,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可以停止拨付工程款,并不构成违约。
10.2.9乙方在工程进度上必须配合总包单位和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甲方,协助处理解决;
10.2.10在施工期间对甲方工程现场的其他建筑物(含已完工程等)造成损坏的,则由乙方及时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2.10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内容。凡约定进口的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原件和相应的中文译本,以及关税和商标等证明文件,否则,视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中止支付价款,合同继续履行,乙方的工期不予顺延;
10.2.11 承诺其与雇佣工人、生产班组及供应商等如发生任何材料、劳务、经济、安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10.2.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责任。
10.3 乙方与总承包人
10.3.1 乙方具有全面了解总承包人工程范围、工程规范、施工图纸等与本工程相关内容的义务。乙方在对本工程进行深化设计或修补其交工缺陷时不得造成甲方及总承包人的损失,亦不得因本工程的施工造成总承包人验收风险或与总承包人的合同约定相违背。
10.3.2 乙方与总承包人是施工过程中互相负有保护对方权益及财产的责任,同时不得损害发包方利益及财产。
10.3.3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除需服从甲方管理之外,还需要接受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遵从总承包人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甲方、监理方或总承包人组织的管理协调会议。乙方应及时了解并配合总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充足的人力、材料、机械等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遵守得到甲方认可的总承包人工程施工时间限制。同时,对于总承包人关于材料、设备进出场及材料、设备现场存放方面的一切规章制度都应严格遵守。
10.3.4 乙方应允许总承包人、甲方、监理人出于管理需要进入乙方施工场地及材料场地。
10.3.5 总承包人负责提供水、电接驳口,乙方的水电费及用水、用电相关接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本工程乙方及指定分包人均无需再缴纳任何形式的水电费管理费用或押金。如总承包人再向本工程乙方或指定分包人收取水电费之外的其他管理费用或押金,则乙方有义务立即向甲方举报,由甲方进行处理,否则,因乙方擅自向总承包人缴纳水电费引起的相关争议,甲方概不承担相关协调义务,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金额亦不会因此而增加。乙方应合理使用水、电,杜绝浪费。
10.3.6 施工期间在甲方认可的地点设置垃圾堆放处,并负责将垃圾清理到经甲方同意的总承包人指定地点。
10.3.7 本工程相关的总包配合管理费已由甲方支付给总承包人,本工程乙方无需再向总承包人缴纳任何形式的配合费。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1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
11.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3 若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遭受投诉、诉讼、处罚等纠纷而支付费用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主张。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在施工中,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做好材料的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验收等。
12.2 合同工程经调试合格,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12.3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甲方重新验收。
12.4 在验收中,如有验收异议、意见、要求的,必须在验收文件中明确、具体地载明,乙方应按验收文件要求无条件返工、整改完毕,并重新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直至验收为合格为止,乙方的工期不予顺延。
12.5合同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天,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将合同工程的所有技术资料等文件及竣工图等壹式肆份交付总包单位。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
13.1 结算时间:
13.1.1 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文件签署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送达完整的结算资料贰份。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委托审计机构或自行审计,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同意的,则甲方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乙方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乙方需无条件满足甲方结算审核体系审核要求,予以配合。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该第三方审计结果仅作为甲方审计之参考依据,无论该第三方审计结果是否送达乙方,均不视为甲方直接认可该审计结果,有关审计结果以甲方书面确认无异议的审计结果为准。
13.1.2 结算核对时间和乙方对结算有异议问题的协商时间不计算在结算审核期限内。
13.1.3 因乙方的结算资料不全被审计机构或甲方退回,视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
13.1.4 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3.1.5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甲方将不能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结算资料:
13.2.1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13.2.2 经甲方签字确认的竣工图;
13.2.3 签证单;
13.2.4 合同及附件;
13.2.5 加盖公章的结算书。
以上资料一份为原件,一份可以为复印件。
13.3 结算依据:
结算金额=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奖罚。
13.3.1 合同价款按2021年【】月【】日双方签章确认的“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13.3.2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核定原则:
13.3.2.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13.3.2.2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13.3.2.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13.4 审计费用:
乙方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高估冒算的原则,编制工程结算书。对于结算审计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基本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5%,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5%,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审计费按核减额的5%计取;核减超过5%的审计费(无论甲方是否委托咨询造价单位审计)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4.1 合同工程保修期为贰年,自验收合格文件载明的日期之日起计。
14.2 在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业)报修通知之时起48个小时内维修完毕,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逾期维修或经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时,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无条件按应付未付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三累加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的2%。
1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竣工验收或提供约定资料的,每逾期一天,无条件按合同暂定金额的0.5‰累加给付违约金。
15.3 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高或降低综合单价,以此为由逾期履行合同超过14个日历天的,逾期方必须无条件按合同暂定金额的10%向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额,合同继续履行;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解除方必须无条件按合同暂定金额的20%向另一方承担损失赔偿额。
15.4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
15.5 乙方应保证工人与其、或劳务公司、或分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将劳动合同报发包方备案。若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欠薪款项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劳务公司和分包公司均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了劳动合同未报甲方备案的,甲方有权收取工程款5%的违约金。
15.6 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及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若乙方拖欠工资或报酬,不论乙方或其分包人,甲方有权将各期进度款分两步支付,先支付上月(期)民工工资,待甲方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同时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欠薪款项30%的违约金。
15.7 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不论乙方或其分包人,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报酬或事件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本款情形与上款所述甲方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乙方根据上述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乙方须按上款和本款分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8 在施工过程中,凡违反甲方合同中未注明具体的处罚措施的相关管理要求、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及甲方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细则,甲方有权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处罚,在同期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15.9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拾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15.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因此对工程工期及甲方形象造成任何损毁,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15.11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须补足。
15.12 所有违约金(或罚款)及应补足的赔偿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或罚款)及赔偿金并不会改变乙方按照本合同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性及额度。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和损失赔偿额
16.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由甲方按合同暂定金额的20%无条件向乙方承担损失赔偿额,已完工程量的余额经双方确认后应予支付:
16.1.1 每期付款逾期累计超过90个日历天,累计达三期以上的,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收到催告后7个日历天内仍然不予支付的;
16.1.2 接到乙方书面申请验收报告,无正当理由30个日历天不组织验收,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收到催告后7个日历天内仍不予验收的;
16.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由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无条件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额,已支付工程由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一次性返还甲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6.2.1 乙方不能依照规定日期开工达7个日历天以上;
16.2.2 无正当理由,乙方延期竣工或提交约定资料达28个日历天;
16.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累计达14个日历天;
16.2.4 将合同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人,或由无施工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的。
16.2.5 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提交虚假产品质量证书等文件达二次的。
16.3 有证据表明因一方的根本性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额的,有根本性违约行为的一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4 乙方在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5日内退场完毕。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并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乙方施工,乙方须配合交接及撤场之工作。若甲方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其他节点的迟延参照上述违约标准执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合同及与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第十八条 书面资料及电子信息的效力、送达、期间
18.1 凡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或电子信息,未经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署名,或者未加盖一方在本合同中的印章(使用其他印章的,应经双方事先另行书面确认)的,一律无效。
18.2 凡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书面资料原件,至少应壹式贰份各自持有。
18.3 凡与合同有关且交付一方的书面文件,另一方必须至少出具壹式贰份的收条,收条应各自持有。
18.4 凡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或电子信息,均可以通过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营业地、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资料亦可以通过电子扫描文件等形式向对方以电子方式送达。
18.5 凡与合同有关且送达对方的书面资料或电子信息,发出方明确提出答复要求的,收到方应在收到该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次日起的10个工作日以内予以答复,不予以答复或逾期答复的,视为收到方已以默示的方式,对发出方书面资料或电子信息的内容给予了承认或承诺,但是,这些书面资料或电子信息内容涉及增加发出方免责事由、综合单价变更、工期、验收、结算、管辖变更约定的,不适应本约定。
18.6 合同约定的期间为“天”、“工作日”,“天”即为日历天,“工作日”为日历天减去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期间。期间开始的“天”、“工作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在期满前发出的,不算过期。
第十九条 合同附则
19.1 合同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名并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须骑缝)后生效。签约代表的权限范围仅限于在本合同落款处签名。
19.2 合同除签约代表签名以外,手写、涂改、添加、复制的内容无效。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都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
19.3 合同书壹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效力相等。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名称
20.1 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均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20.2 乙方法定代表人和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乙方公章)。
20.3 附件一:主要材料品牌清单。
20.4 附件二:供应商廉洁协议。
20.5 附件三: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法。
20.6 附件四:2021年【】月【】日双方签章确认的“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04a地块【】工程工程量清单”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附件一:
主要材料品牌清单
序号
灯具名称
芯片
品牌
技术要求
LED灯
详见设计要求
开关电源
/
电线电缆
/
配电箱元器件
/
PVC管
/
供 应 商 廉 洁 协 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月 日签署了 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持诚信友好、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合作高效优质按期完成,现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约定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并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廉洁制
度和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按照《问责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2、甲方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吃、拿、卡、要”,不得私下参加乙方宴请、旅游、招待、娱乐等活动。
3、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个人费用。
4、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任职或以代持、跟投等任何形式投资,以及私下向乙方借款。
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制度和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核查,并对乙方举报人、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6、乙方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甲方根据《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举报奖励(最高100万元)。
二、乙方责任约定
1、乙方应扫码关注众安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了解甲方廉洁制度和相关规定。
2、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的代理、分包等相关合作方员工)了解甲方各项廉洁制度、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并遵照执行。
3、乙方及其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或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3.1、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劵或任何变相的物质(如购物打折)及非物质利益;
3.2、提供跟投、股权(含代持)等任何形式的投资;
3.3、提供借款,担保或其他形式的借贷;
3.4、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3.5、报销个人费用,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岗位、娱乐活动、旅游度假等安排。
4、乙方及其人员不得私下宴请甲方人员。
5、乙方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甲方人员或其亲属私下开展业务合作。
6、乙方不得以围标、串投等舞弊方式参与甲方各类招投标活动,如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主动函告或回避。
7、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擅自更换材料或品牌等。
8、乙方不得为因廉洁问题被甲方辞退(2年内)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的工作机会。
9、乙方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性信息等。
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审计监察工作。
11、乙方及其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
三、违约条款
1、乙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责任约定的,一经查实,乙方及其人员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行为,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须同时承担对应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及违约金,如果合同应付未付余款不足以抵扣该部分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在众安体系内其它与乙方合作的项目中,将不足部分予以扣除。
2、乙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责任约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的履行,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暂停付款。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须同时承担对应合同总价20%-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及违约金,如果合同应付未付余款不足以抵扣该部分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在众安体系内其它与乙方合作的项目中,将不足部分予以扣除。
3、甲方对发生违约的乙方及其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发现一次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拉入供方库黑名单不再合作。乙方及其人员被动违约(例如被索贿),且主动向甲方举报或在核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查明事实,免于追究违约责任,包括免除违约金、免于甲方供方库拉黑等。
4、乙方及其人员虽主动违约,但在后续甲方核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查明事实的,视情节情况,可从轻或免于追究违约责任,包括减少或免除违约金及/或免于甲方供方库拉黑等。
四、举报渠道告知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控股审计监察部
投诉举报电话:0571-83881377、***
投诉举报邮箱:shenji@zafc.com
投投诉举报微信:LJZA***(右附二维码)
投诉举报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山阴路688号东南门众安集团9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晓甲方相关廉洁制度和规定,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法
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原则:
1.1 联系单的计价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费用,隐蔽工程的现场签证,双方在工程隐蔽之前核定;
1.2 联系单变更做到有据可依,涉及工程量变更或结构变动的附修改图;
2、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操作程序
2.1现场签证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受理。负责变更情况的陈述,对现场签证的陈述要求客观、准确,要求隐蔽签证以图纸为依据,表明被隐蔽的部位、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表明几何尺寸,并附简图。能够作为完整计算变更费用的依据。
2.2 发包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量,现场监理对签证的执行进行初审。
2.3 发包人工程部经理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经济性。
2.4 发包人成本控制部核定工程量和变更费用。
2.5 发包人相关部门按照发包人内部联系单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核。
2.6 技术联系单和现场签证的签复意见,由发包人项目专业工程师根据审批意见填写,由发包人项目公司总经理和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3、现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的预算编审原则
3.1 一单一算原则:为了便于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提高结算的审核效率,现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原则上一单一算。对于无法算准的现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应先估价,待竣工结算时一并予以调整。
3.2量价分离原则:发包人现场工程部只确认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由发包人成本控制部负责。
3.3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的办理严格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限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3.4 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的规定,不在委托授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的有效性:
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需经发包人双签,监理、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加盖发包人项目联系单专用章后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无效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5、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价款计算时,应当执行以下三项原则:
5.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已有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5.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类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5.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施工技术联系单
专业
土建
水
电
暖
消防
装饰
其它
编号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工程名称
联系内容:
主管: 经办: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经办: 日期: 年 月 日
签复意见:
签复单位盖章: 经办: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签认
签认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联系单壹式伍份,发包人工程管理部、综合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承包人各一份,本施工技术联系单必须包括工期、质量、价款三项内容,否则该单无效。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标
封面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合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签字)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四、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的投标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理解并同意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的解释。
投 标 人: 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与招标人单位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2、不向招标人单位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退出招标人单位发起的本次招标活动并按本次中标的标的物金额的5倍赔偿招标人单位,永不再参加招标人单位发起的任何招标活动,承担相关一切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名)
本次投标项目: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七、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格式要求详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部分 技术标
封面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企业情况简介
二、投 标 单 位 情 况 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编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安全资格证书编号
工商营业执照证号
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银行
帐号
资信等级
注册资金
净资产
企业编制职工人数
职工总人数
技术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
其它人员
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过去三年完成营业额(仅指泛光照明工程)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投标项目管控模式
【】项目经理考核制 【】“项目经理”内部经济承包制
【】“项目经理”挂靠制 【】
曾获荣誉
三、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二)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
拟任职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自
至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备注:需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学历证明文件、养老保险证明、资质等证明文件。
(三)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简历
拟任职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自
至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备注:需提供身份证、职称、学历证明文件、养老保险证明、资质等证明文件。
五、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合同金额
备注
.....
六、施工组织设计
详招标文件13.3.6。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三篇: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夜景照明工程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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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夜景照明工程招标书
一、工程概况: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为21.4万平方米,投资概算额为15.39亿元人民币,现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已全面展开。拟通过招标选择室外夜景照明工程的施工单位。
二、招标内容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夜景照明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与施工,投资概算额约1000万元人民币。
三、报名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证书。
3、满足本工程技术要求设备供应与施工企业,具有相应资质。
4、具有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有效证明。
四、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证书、业绩证明和项目授权书(备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人处报名。
济南市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丰富济南市民夜晚生活,展现泉城新风貌,济南市建委决定对全市景观照明进行总体规划,拟对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的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项目名称:济南市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 项目地点:济南市
项目范围: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的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分三个层次进行规划。
第一层次(重点):东起山大路,西到纬二路,南起经十路,北至北园大街此范围之内区域,另外还包含济南市三大名胜:千佛山、大明湖、趵突泉,及护城河公园、五龙潭公园、解放阁、市区内泉群、主要商业街。
第二层次(次重点):第一层次以外、二环路以内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通机场的道路。
第三层次(一般):第二层次以外、绕城高速以内区域。
二、参加报名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城市景观照明相应设计资质。具备以往同类工程业绩经验,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上述项目,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或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或单位有关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经营业绩证明附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22日17:00时止。报名地点: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路大学科技园南区D座东单元)联系人:x 联系电话:0531-x11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可在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本公告在中国城市照明网、中国智能照明网、中国国际照明网、济南建设网(户外广告)、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3日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武汉市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武汉市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WHZCZB2006-025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承包方式:投标人总承包,不得分包、不得转让、不得挂靠设计;工期:180个日历天。
3、合格投标人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b)投标人必须是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城市照明规划。c)投标人具有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编制并被采用业绩,至少有独立完成两个以上(含两个)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的经验。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d)主要设计师应具有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编制的成功经验。e)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06年5月11日起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武汉市汉口硚口路135号航天商务楼605室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整。所有投标都应附交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武汉市汉口硚口路135号航天商务楼六楼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武汉市x号
联 系 人:xx(户外广告灯饰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x7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硚口路x6楼 邮编:430033 联系人:x 电话:027-83x6 027-8x3 传真:027-83x 电子函件:hx6@126.com 银行资料:
开户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硚口路支行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银行账号:16095x01
武汉市城市景观灯光建设项目晴川阁亮化照明招标公告
2006-09-22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武汉市城市景观灯光建设项目晴川阁亮化照明招标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武汉市城市景观灯光建设项目晴川阁亮化照明实行全国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BCZ-ZW6-2006-248
二、招标内容:睛川阁亮化照明设备采购及建设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单位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及以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必须在武汉市有长期施工队伍及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确保质保期的维护。
四、投标事宜
1.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于2006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502室(武昌区北环路6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10月11日上午9:30分止。3.开标地点: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x 联系电话:027-x121 传真:027-8x32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9日
三明广厦[2006]041号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地 区: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设计招标 福建
永安市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照明详细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0平方米
1、工程地点: 永安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承包方式:投标人总承包,不得分包、不得转让、不得挂靠设计。
4、工期:投标期间完成概念设计,中标后4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5、设计范围
a)燕江东路(汽车站-火车站); b)燕江中路(汽车站-同心向上); c)新西路(大榕树-市标); d)南大路(同心向上-石门花园); e)新安路(新华邮局-交警大队); f)江边路(广电局-市标); g)五四路(市标-同心向上); h)南区。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报名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b)投标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c)投标人应具有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区域或路段、桥梁城市景观照明方案设计并被采用业绩和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区域或路段户外广告规划设计并被采用业绩。
d)主要设计师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成功经验。e)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 注:
报名期限:
2006-07-17|2006-07-21 联 系 人:
张森民 联系电话:
0598-381998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3x2 加 入 日 期:2006.08.08 截 止 日 期:2006.08.15 招 标 代 理: 行 业:其他工程 地 区:溧阳市 工程编码:3201x212 工程地点:江苏省溧阳市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建设单位: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分类:设计招标 资金来源构成:政府投资 报名地点: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 设计单位征集公告
溧阳,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老而充满活力的城市,她不仅是长三角的后花园,同时也是苏浙皖三省通衢之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繁荣的商贸交易。2005年,在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提升至64位。目前,根据“中等城市规模、中心城市功能、山水城市风格”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特向国内外征集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设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重点围绕六纵六横四重点等重要干道及重点地区。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8月15日17:00止。
三、报名条件:国内外具有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设计和相关设计经历的单位(在国内已有成功范例的单位优先)。主办单位将对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的整体实力、设计水平和经验、工作方式、主要设计师相关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正式邀请单位,进行方案竞选。
四、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
4、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设计单位征集资格预审调查表;
5、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预报价书。
五、时间要求:时间从9月份开始,工作周期二个月左右。
六、联系方式:
地址: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溧阳市燕山路22号)邮编:213300 联系人:x联系电话:0519-720x838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电子邮箱:lx@sina.com 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设计单位征集 资格预审调查表 序号 问题 回复 1 公司注册名称 2 A、地址 B、电话 C、传真 D、电子邮箱 E、邮政编码 3 单位简历 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附复印件)编号 资质证书(附复印件)编号 公司设计资格的种类/级别 主要技术力量 与本项目类似的规划设计主要作品简介及实施情况 5 拟参加本次设计活动的主要设计人员及其简历 6 过去三年有否诉讼/仲裁 公司过去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请另行提供)8 表中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签字并盖章(表格填写不足可附件)
溧阳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规划方案预报价书 致招标主办单位:
一旦我们被邀请参加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总费用为 万元。上述预报价数可作适当调整。报名单位: 纵线:
1、昆仑北路——昆仑南路
2、东大街——西大街——燕山路——燕山中路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3、煤建路——天目路
4、和平北路——和平南路
5、清溪路
6、南大街——南门路 横线:
1、凤凰路
2、码头街——新华街
3、平陵中路、平陵西路
4、南环路、南环西路 5、104国道
6、燕苑路 重点:
1、人民广场
2、清溪公园
3、护城河
4、入城口及转盘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武汉市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照明详细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武汉市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照明详细方案设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WHZCZB2006-026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承包方式:投标人总承包,不得分包、不得转让、不得挂靠设计。工期:投标期间完成概念设计,中标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 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1标段:沿江大道(黄埔大街-龙王庙)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2标段:武珞路(亚贸至首义广场)、洪山广场周边及中南路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3标段:晴川阁、琴台、长春观、龙王庙、南岸嘴景区及长江两岸码头、趸船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4标段:长江大桥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5标段:解放大道(桥口路至黄埔大街)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6标段:江汉路户外广告招牌及夜景灯光方案设计 4、1-5标段合格投标人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b)投标人必须是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c)投标人应具有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区域或路段、桥梁城市景观照明方案设计并被采用业绩。
d)主要设计师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成功经验。e)1-5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标段合格投标人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b)投标人必须是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c)投标人应具有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区域或路段、桥梁城市夜景照明方案设计并被采用业绩和参加过国内外较大城市区域或路段户外广告规划设计并被采用业绩。
d)主要设计师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成功经验。
6、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06年5月11日起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武汉市汉口硚口路135号航天商务楼605室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teniu.cc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4标段长江大桥景观照明为北京时间2006年5月30日10:00时整;1、2、3、5、6标段为北京时间2006年6月9日10:00时整。所有投标都应附交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07楼大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武汉市x5号
联 系 人:x(户外广告灯饰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8x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硚x6楼 邮编:43x 联系人:x 电话:027-83x56 027-83x23 传真:027-83x3 电子函件:hx46@126.com
银行资料:
开户名称:湖北设备工程x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x支行
银行账号:16x1
第四篇:夜景工程
运用科学化的手段对城市夜景照明,对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夜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容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和科学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建筑物、商业街、园林绿化、景观雕塑、桥梁水景等具体规划设计等.(1)城市道路 首先要根据道路状况,选择布灯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照度标准,在保证道路功能照明的前提下,选择造型优美、色彩明快的灯型、光源和灯具。
(2)公共广场 公共广场的夜景照明非但要考虑广场本身,还要结合广场周围道路、建筑、景观和绿化的特点,选用造型优美、照度适中、色彩宜人的照明电器产品,使灯光亮暗区域对比适当、自然和谐,避免和减少眩光或溢散光对环境产生的光污染,营造优美、舒适、亮丽的夜景环境。
(3)建筑物 建筑物的夜景照明主要是指立面照明。按照建筑物的不同特征(如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仿古园林建筑、欧式景观建筑等),采用适宜的照明光源和电器,以适当的照度和色彩,分别选择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和内透光照明的方式,反映建筑各自的材料性质、结构特征、时代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商业街 商业街(步行街)的夜景照明要体现繁华、热闹的景象,拉动晚间经济的发展,刺激旅游和消费。沿街店面夜景照明的形式、色彩和规格要协调、自然,商业广告、标志、门头字号的设置要考虑综合效果,使白天的广告图案文字和晚上的夜景照明都成为美景,形成高低错落、动静结合、霓虹变幻、赏心悦目的夜景照明效果。(5)园林绿化 公园、景区(点)的园林、绿化等场所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白天是人们观赏休闲的好去处,晚上是夜景照明的良好载体。要按照这些场所的硬质景观(小品、装饰、石景、柱廊等)和软质景观(树木、花丛、绿地、植被等)的不同特点、布局以及环境条件,采用地埋灯、草坪灯、庭园灯、景观灯等适当光源,以不同色彩和远近明暗的对比,映衬园林绿化的不同特色。
(6)景观雕塑 景观雕塑的夜景照明要突出重点和关键部位,光源和灯具安装的位置、角度要合理,既要避免景观雕塑各部位不适当的明暗对比,影响夜景照明效果,又要防止眩光等光污染的现象,影响人们的观赏和休闲。
(7)桥梁 桥梁是夜景照明的良好载体。结合桥梁不同的造型、河道或湖泊等水面的倒影,可以营造或壮观、或典雅、或繁华、或幽静的夜景照明效果。需要注意的,一要考虑桥梁的交通功能,避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眩光产生;二要考虑桥梁的结构特点,充分反映其特征。(8)水景的夜景照明,是指综合运用声、光、电的技术,对喷泉、瀑布、江河、湖泊等水面进行艺术渲染而形成的夜间水景效果。水景和夜景照明有机结合,加上音乐效果,使市民群众体验心旷神怡、赏心悦目的视觉和听觉享受。
“如居民楼灯光强调简约,建筑顶部做泛光照明,立面点缀少部分点光源,以线光源勾勒建筑轮廓。”专家表示,这些光源不是扩散性光源,营造的是宁静的夜景氛围,线路安装也不会影响到居民楼的结构。单位、酒店、商务楼及商场建筑,是对原有灯光作部分调整,以光源换新,加装控制回路等方式,作进一步美化,打造明快欢畅的夜景效果。
夜景将获更大提升空间
如何将接下来的夜景建设做得更好,这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们都很关注的内容。在座谈会上,大家探讨后觉得,夜景项目在设计上还可以进一步提升,比如现在部分夜景工程项目还只有对建筑物外墙线条的勾勒,在今后的设计中,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结构等因素,让夜景灯光起到更好的表现作用;在保证工期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建设质量,同时避免光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夜景建设要在规划上多下工夫,并做好管理和养护;最好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不断提升设计和建设水平,提升建设层次;要让夜景灯光释放出更多富有魅力的艺术想象空间,比如在建筑物外墙上打造一个“海底世界”;加强有关科普宣传,宣传LED产品节能环保等优势。
范玉钵说,接下来,在二、三期夜景工程建设时,要更多考虑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总体设计,使夜景项目和周边环境更加协调,同时要注意拉线等问题,切忌出现横街电缆。杨允红建议对夜景项目的管养力度要不断加强,一步步建立管理和养护机制,防止夜景灯光出现半亮半暗等问题。叶荣南建议就夜景工程建设早日出台相关规划,设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把夜景工程塑造得更加漂亮。
家住鹭江新城的思明区嘉莲街道莲秀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罗访平说,在二、三期夜景工程建设时,要更多考虑工程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可早日贴出安民告示。此外,要注意相关安全事宜,比如,台风会不会对外墙上的LED产品构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在施工中受到影响的外墙露面要尽快恢复原状。进行管养时,要做好与居民的协调工作。尽量减少光污染。
邓伟骥建议,LED产品作为一种新技术产品,对其推广和应用应加强宣传,使更多人知晓其节能环保的优势。在夜景工程建设上,设计时注意选择手法,把夜景项目的艺术形象塑造得更加完美。
夜景工程刍议
几年前,一位台湾朋友对我说:你们这里的夜景工程也太亮了,实在太浪费了。我不解地问:那台北、纽约、东京、还有很多城市夜景不也比我们亮吗?这位台湾朋友说:那可完全不一样,这边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在台湾、在国外,那是由广告公司、由企业、店家因生意上的需要,自已花钱亮灯的。
自此以后,我开始注意观察大陆的夜景,香港、台湾地区与国外夜景,发现确有明显区别,为使大家明瞭,不妨请看看以下图片:
这是香港夜景(以下图片均为转载)-我在香港乘游船观尝香江夜景时,也注意到了整个夜景除路灯外,主要是由内透光组成(即从窗户透出的灯光),从江面上望去连广告都很少。(对博文发布方法还不熟悉,以下文章应在图片之后。)
„不想再发太多的图了,大家在百度搜索“城市夜景”,随意打开一些图片,即可发现凡是外射光为主的、尤其有楼房轮廓灯光的夜景的,几乎可认定是大陆的,可谓中国特色的夜景工程。台湾、香港地区、国外夜景工程是商业运作,真正反映城市的繁荣,而我们有些城市整幢整幢的大楼没多少窗口是亮的,只能靠外射灯光来装饰,所以有人说是政绩工程。
城市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城市的亮化正由时髦而步入种种误区。建筑、街道,公园、广场、桥梁、河岸,大树、草坪,绿化池、居民楼无一不亮,亮化规模失控。从单幢建筑到连片街区,从星星点点的草坪灯到整条宽阔的河道,过度亮化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夜景工程虽说美化了城市的环境,对经济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过犹不及,反而弊大于利:
1.
光污染。
过度的城市亮化已成为光污染和社会公害,伤害人体、破坏自然环境。长时间的夜间照明,引起一些植物枯萎死亡,生物种群消失。专家还指出,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对眼睛不利,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头晕目眩、恶心呕吐、损坏生理功能,引起失眠,甚至影响生理健康。因此,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污染之后,发达国家已将光污染列为第五大杀手,并立法处理。在欧美和日本,光污染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美国还成立了国际黑暗夜空协会,专门与光污染作斗争。发达国家已放弃不夜城的理念,反思光污染的危害。许多大都市开始理性而有选择地搞亮化,巴黎的标志性景点埃菲尔铁塔夜间是光芒四射,而脚下的塞纳河却是幽暗的。世界著名历史古城罗马的灯光是黯淡的,他们的解释是: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2.
浪费能源,加重用电压力。保护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能源的浪费有违于我国实行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
3.
浪费资金。厦门夜景工程单是首期投资就不少于一亿,由此推想,几年来在夜景工程上的花费可想而知,且运行和维护费用浪费惊人,这些政府的投入显然是由纳税人买单,如将夜景工程所花的钱用来提高居民的福利,改善医疗保障,增加交通补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居民将普遍受益。
我并不一概否定夜景工程,但目前夜景工程一方面规划超前,亮化过度,另一方面却管理滞后,因此城市的夜景亮化在能源节约和防止光污染上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鉴于夜景工程存在着争议,我认为有必要实施听证制度,更多地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同时对夜景工程实施立法管理。
香港夜景
这是上海外滩的夜景,以外射灯光为主,再看看纽约、东京的夜景,一样是内射灯光为主,这是南宁夜景主要由外射灯光为主,,可谓流金溢彩,耀眼得很。
这是韩国首尔夜景,台北夜景-我在台北、台中、高雄也曾亲身感受到这夜景的不同。
这是福州夜景
规划专家犀利批评西湖夜景六大缺陷
杭州市亮灯工程办公室授权同济大学专家领衔的专家组,对西湖景区的亮灯进行了一个月的调研。西湖让人流连,但参与调研的专家们犀利地指出:西湖亮灯存在“六大缺陷”。昨天,杭州市亮灯办发布消息,《西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景区照明规划与设计》已形成中间成果,并将在春节后完成,5月开始实施。到今年国庆节,西湖核心景区亮灯改造将完成。
它是杭州夜景总规划基础上的西湖景区亮灯的详细规划。这个规划是西湖景区真正意义上的亮灯规划。
新的夜西湖,将更醉人、更留人。规划制造者
同济女教授 七年来挑刺西湖夜景
西湖亮灯规划,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视觉与照明艺术中心承担,国内夜景照明规划专家郝洛西教授领衔。
郝洛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国内夜景照明规划专家。从2002年开始受杭州市政府委托,着手编制《杭州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她和杭州,和西湖夜景已亲密接触了7年之久。
城市夜景总规划也由她领衔
2003年10月,郝洛西和近30位照明专家,乘画舫泛舟西湖。当时,她担纲的西湖第二轮夜景总体规划与设计已完成。在画舫上,给大家解说西湖夜景的,就是郝洛西。其实,西湖景区亮灯设计,早在1990年就开始起步,不过当时灯光还比较单调。
2003年编制的《杭州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提出,形成以西湖为核心,以城市广场、街道和建筑为依托的亮灯格局,湖城一体。规划中除了包含西湖亮灯工程外,还有城市主要街道、广场的亮灯工程,重点是延安路、河坊街、武林路、全国旅交会广场、中河高架路及城市入城口的亮灯。爱西湖的郝洛西很挑剔
去年11月,郝洛西又一次踏看西湖夜景。
这次,是为完成《西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景区照明规划与设计》。
“11月多,当时杭州还很暖。走苏堤的时候,蚊子很多,直接扑到嘴里。”郝洛西说,她看西湖夜景中的灯光,用的是审慎甚至挑剔的眼光。
走过西湖边那么多景点,有没有哪一处让郝洛西记忆深刻、赞赏有加的? “南山路、西湖天地。”郝洛西脱口而出。西湖亮灯现状
犀利指出夜西湖六大缺点
郝洛西说,杭州是一座自然山水城市,灯光应该是生态型的,山水景致中有水墨山水的意境。
所以,郝洛西领衔编制的《西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景区照明规划与设计》,针对西湖亮灯现状,提出了六大问题,尤其是一些著名景点的亮灯误区。
规划还对西湖夜景提出了“生态、人本”的要求,更关注灯光对绿色植物、对昆虫生长环境的影响,对人活动的影响,更关注灯与景、灯与人的互动。柳浪闻莺太暗独自走还有点怕
(灯光缺陷一:功能照明光效低、照度不够)
柳浪闻莺,专家认为柳浪闻莺景区夜景灯光,过于黯淡。
昨晚7点多,记者来到南山路,沿路灯光颜色、造型变化多端,很漂亮。但一看南山路上的柳浪闻莺景区,一眼看去黑咕隆咚,连大门的景名上都没有亮灯。要不是熟悉,还真的找不到公园。
走进公园,两旁是一杆杆白色路灯,但灯光较暗。
一对情侣正在公园里散步,女孩说,如果让她一个人走公园,她还真的有些害怕。如果有不法之徒在里头干坏事,一时还真难以发现。雷峰塔像海市蜃楼,太单调 湖畔居像个铁笼子,没品位
(缺陷二:建筑投光照明不合理)
雷峰塔是西湖的标志性建筑。但专家认为,雷峰塔夜景亮灯只是让塔亮了,没有背景依托,很突兀;亮灯色彩中的紫红色灯光也太刺眼,不协调。
六公园的湖畔居,西湖边著名的亲水建筑。专家犀利认为,投光使建筑体量感没了,远看就像一个铁笼子,没有品位。沿湖游步道,灯光很暗,不安全
(缺陷三:缺乏功能型照明、安全性不高)
昨天晚上,湖滨路,一盏盏白色的球形灯在树叶中隐现,朦朦胧胧。
沿湖一路走,很暗,暗得要对面的人几乎快走到面前时,才能看清对方的脸。
“是有些暗,担心会掉进湖里。”广州籍游客李女士说,晚上在湖边散步感觉很好,但灯光太暗,幸亏湖边的石栏杆都用铁链连起来,但走的时候不敢太靠边。苏堤一片绿光,太恐怖
(缺陷四:照明光色选用不当)
在苏堤,很多树木被绿光照明。这种照明让本身就林木茂盛的景区中心,显得幽暗可怕,尤其是绿光照在人脸上的时候,很恐怖。
用光颜色不当的问题,尤其是绿光泛滥的问题,在西湖景区比较突出。城隍山的灯勒得老树伤痕累累
(缺陷五:绿化植物照明不当)
西湖群山上,很多采用在树干上装灯来打造夜景,这些绿灯不仅颜色单调,而且在安装过程中方式不当,不少百年老树的树干被铁丝勒出一圈圈伤痕,很是残忍。
而且,因为灯照明的角度、方式不好,很容易产生眩光,让人感觉不舒适。留下深刻印象的夜景点
(缺陷六:层次不清晰,缺乏个性)这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概念。
专家认为,杭州目前夜景照明比较散,重点不够突出。专家打比方说,打造西湖夜景应像办个人画展一样,要有个性。西湖夜景尤其应该有自己的个性。
那么西湖目前的个性分有多少呢?专家评价,西湖夜景能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乎没有。
充满个性的规划
新理念:给西湖一个“生态型光环境” “魅力夜西湖”的打造,如何完成呢?
杭州市亮灯办副主任韩明清说,城市夜景能提升一个城市的品位。根据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的批示精神,杭州将花大力气抓重点区域的亮灯规划,西湖景区是最核心的一块。这次委托郝洛西教授领衔编制的《西湖风景名胜区环湖景区照明规划与设计》,提出了西湖夜景要打造“生态型光环境”理念。
规划重点打造“一湖、双塔、三岛、三线”的夜景空间结构,重点对西湖北线、西线、南线和湖中三岛的亮灯进行设计: 一湖指的是西湖。
“双塔”(保俶塔、雷峰塔):保俶塔增加趣味性,让灯光颜色富于变化;雷峰塔补充层次感,优化灯光控制方式。
“三线”(西湖南线、北线、西线):北线大量采用了宫灯,整体效果不错,但对灯具内部要改一改,让灯照在路上,不是照人;
西线苏堤很长,走起来会比较单调。因此在每一个节点(小广场)上将设置彩色光,让游客每走一段路都有新奇感觉,定位为休闲、娱乐;
南线的涌金广场,将把台阶用灯光装饰,让台阶像五线谱;柳浪闻莺景区将在路灯灯具中安装反光器,让路灯不产生眩光,把路照亮堂一些。给亮灯加入科技含量,能驱蚊
西湖边林木茂密,蚊虫比较多,比如苏堤,因为很多地方采用了绿光照明,更招蚊虫。对此,专家们表示,西湖亮灯应注重生态和科技含量,减小灯光对生物的影响。其实,可以在选择灯时,考虑光的波长,根据光的波段来选择灯,达到驱蚊的效果。而且,这种灯的造价也不高。
发绿光的金属卤灯,也可以用钠灯代替,用白色或黄色光,更能衬托出绿树和山水夜景。
规划带来什么
六公园儿童夜游,苏堤情侣夜游 带热杭州夜经济
在改造西湖核心景区亮灯的基础上,杭州将推出系列主题性夜游,带热杭州夜经济。如针对不同年龄、对象的情趣和需求,设计夜游路线,如在六公园设计儿童夜游,在苏堤则可设计情侣夜游等;还可以设计出步行、自行车、游船、汽车等不同的夜游方式。
第五篇: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最终版)
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目标…………………………………………………………………………
三、承包范围与内容…………………………………………………………………
四、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五、深化设计与施工验收执行标准…………………………………………………
六、施工技术要求……………………………………………………………………
七、施工进度要求………………………………………………………………
八、施工组织要求 ……………………………………………………………………
九、材料采购要求……………………………………………………………………
十、工程质量要求……………………………………………………………………
十一、成品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十二、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理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外增加费用。承包人负责进场后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批及竣工图绘制,在施工前深化设计图纸必须由项目设计部、成本部书面同意;
2、承包人负责室外栏杆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现行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要求;
3、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项工程的材料采购、构件预埋、安装施工、封堵收口等全部作业,必须满足现行施工规范/规程要求。
四、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的要求是指对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包括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生产厂房要求和主要业绩要求三个方面。
1、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必须执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室外栏杆生产许可证,此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b、投标单位应具有足够的室外栏杆工程的设计能力。
c、投标单位必须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资质,同时施工资质允许的施工范围必须满足投标工程规模。
d、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汉备案条件手续,该费用投标方自行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投标单位生产厂房和设备的要求
a、室外栏杆材料生产厂家的厂房必须有和其生产规模或承接工程所相适应的封闭的材料堆放场地、生产加工场地和成品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场地应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确保临时堆放的成品或材料不受雨水侵蚀。
b、室外栏杆生产厂家必须有若干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流水线上的设备应包含(不限于):室外栏杆的装配工作平台。
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
a、投标单位至少必须有5年以上的室外栏杆生产和安装的经验,有承接单体项目超过8万平方米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工程业绩;在2年以内没有重大的质量及安全事故。
b、投标单位应能出据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有关业主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
4、安装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5、预埋件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安装偏差根据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扶手直线度3mm直度3mm杆内距误差3mm角线误差3mm埋件垂直误3mm平误差3mm。
6、预埋件安装定位准确无误经验收后刷两道防锈漆进行栏杆安装。
7、栏杆安装完成后接部位打磨光滑刷两道防锈漆经验收后再做表面一致处理。
8、室外栏杆安装过程中防止阳台栏杆擦伤损坏应做防护。
3、阳台栏杆安装
1、加工尺寸及图纸。
2、不锈钢螺栓预埋安装。
4、金属栏杆油漆
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栏杆油漆工程的施工。
5、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都应将栏杆保护好防止栏杆油漆粘结影响质量和美观,同时防止栏杆油漆损坏。
(3)刷油漆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其它污染墙的油漆清擦干净。(4)油漆工程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和管理禁止摸碰。
此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如地方标准高于国际及行标,按较高标准执行;
七、施工进度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中,各施工节点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停水、停电、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节假日、高考等等。如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每月审核通过的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未完成工作量相应工程款项,待承包人抢赶工程按既定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后才予支付。
2、承包人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
标报价的因素,并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且所需的费用自理。投标报价中须包括各总包工程配合费、施工临时水电设施费、材料设备采保费、场地平整硬化费、脚手架/吊篮/吊架等设施安装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等等。工程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或事先未考虑为由,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
8、负责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与成本比对,完成必要的节点、大样、方案细化与效果展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组织样板施工与大面积施工。
9、负责及时提出图纸及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及安全性、可行性等问题,并提交解决方案。承包人负责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发包人联系、确认,否则发包人视为外墙栏杆施工单位认可其他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责在招投标完成之前完成现场测量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在招投标结束后的技术变更发包人视情况有权不予采用,因未提出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0、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工序、工艺、做法等进行工程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价格未明、施工困难、准备不足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
11、负责对工程范围内的验收要求及超出外墙栏杆工程要求的尺寸偏差进行处理和修正,并出具具体的技术处理方案。
12、应对工程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对设计图纸不规范、不合理方面提出优化意见,该项工作须在图纸会审前完成,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非发包人设计方案调整而产生的技术变更费用,均考虑在合同投标报价范围内。如因审图疏漏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13、在进场后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管理,包括现场的垂直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做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1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合同承包界面不清,由发包人界定明确,承包人不得拒绝,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
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3、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承包人应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不得发生民工向政府部门投诉或讨薪的事件。如有发生,发包人可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承包人应理解和同意在有政府限制要求的夜间施工、法定假期、及其它不影响工程质量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作程序的施工,并承诺为发包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达成做出最大努力。
25、施工组织纪律要求: a、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准时参加工程例会与工作协调会议,迟到罚款500元/次,未参加罚款1000元/次;
b、发包人有权要求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天8小时工地在岗(包括周休与节假日),迟到罚款1000元/次,缺勤罚款2000元/次;
c、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时间报送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提交每周工作总结,延误或缺漏罚款2000元/次。
九、材料采购要求
1、承包人负责接受、检验、储存、保管、安装甲供材料,有责任对甲供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及与设计封样不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同时对甲供材料必须进行定点的保管和储存,并承担安全保卫的责任。
2、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乙供、甲定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至工地现场,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发包人、监理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发包人同意下,监理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变更及其他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发包人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
2、施工过程中须详细做好工程记录与隐蔽签认。承包人须承诺:对于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同意即进入下道工序,不论合格与否,所产生的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除无条件返工整改外,发包人对该分项工程的计量不予认可。
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发包人签发的工程指令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及总包单位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在正式施工前需按发包方要求先施工一栋楼或一个单元作为样板,在样板得到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发包人及监理报审,批复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5、对于屋面瓦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
016、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 a、工程已按本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发包人指令要求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检查、验收;
b、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保资料和技术资料)齐全,并按验收要求整理到位,具备验收和归档条件;
c、按规定完成各种使用功能测试,且符合要求;
d、自验合格,自验应请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并应在提交验收报告前完成对自验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
e、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发包人要求; f、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如果发包人认为影响到使用功能的,应予以罚款,发包人视缺陷的程度确定罚款的数额,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8、房屋施工与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后,承包人须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质量问题鉴定,提出具体维修计划与措施,负责缺陷修复作业,并承担质量责任。
19、承包方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
20、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物业、监理三方验收,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条件。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以发包人正式向物业单位移交后一个月起三年,并须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21、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和发包人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
22、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发包人质量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承包人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8、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承包人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9、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10、承包人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11、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发包人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12、工程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由承包人清理至总包单位指定地点,及时地定期自行外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发包人将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对现场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承包人将采取罚款处理,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理解承包的工作范围与管理概念,投标书须绝对响应发包人的质量与进度控制目标。投标认应根据工期目标要求严密编制总进度计划,并将各分项工程的合理进度安排编入进度计划和工期目标。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具体的工期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重点阐述施工进度组织安排以及外脚手架配合等问题。
2、投标人项目管控架构与拟派驻现场人员名单、职能分工、进场计划。投标人应结合所投标的之工作内容和特点,提出适应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臵,并报送相应的组织机构框架图。
3、投标人设计与施工资质证明文件,拟派驻现场工作的人员职称、专业、岗位资质、工作业绩及其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本单位领导分管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投标人对有关的工程事宜进行妥善处理。
5、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机械、仪器、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资
b、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交付验收、质量事故处理; c、进度控制:工程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进度计划检查与调整; d、成本控制:工程计量申报、进度款支付申报; e、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申报工程索赔申报;
f、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文明施工 管理措施;
11、投标人应重点论述在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2、投标人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控制方法与措施。
13、投标人现场工作管控制度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例会制度、作业自检制度、技术文件编制与交底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14、投标人拟用于现场工作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及其进场时间计划。
15、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施工要点、难点,拟定的预防与控制方法、措施以及优化建议。
16、投标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等方面的规定向发包人做出廉洁自律与职业操守承诺,并按其承诺认真执行。
17、投标人在竣工验收、备案交房后的维保与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