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进展
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进展
摘要: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ART)是为生殖功能障碍的夫妇提供的各种非自然辅助他们生殖的技术。试管婴儿就是使用该技术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方法生育的婴儿。本文就对目前常用的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IVF.ET)、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植入前遗传学诊断(PGD)、赠卵IVF-ET和精子的保存等方法的发展来综述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进展。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评估,每7对夫妇中约有1对夫妇存在生殖障碍。我国近期调查,国内不孕症者占已婚夫妇人数的10%,比1984年调查的4.8%增加一倍多,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更受传宗接代观念影响,多数家庭盼子心切,使不育夫妇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引发离异、婚外恋之类家庭乃至社会的问题。ART的直接效应是使不育夫妇实现妊娠生子的愿望,由不育引发的相关问题自然会随之得到解决。临床统计,不育患者中约20%的夫妇,不借助ART就根本无法生儿育女。
生殖的中心环节是受精,因此受精方法的研究和进步是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一条主线。人工授精是用非性交方法,将精子置入女性生殖道内,使精子和卵子在体内结合、受精、妊娠的方法。人工授精具有悠久的历史,是最早应用的助孕技术。公元二世纪Talmud已提出人工授精的可能性,1761年,Spallanzi成功地为母马人工授精,1790年.John Hunter为严重尿道下裂患者的妻子行配偶间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withhusband’s sperm,AIH)获得成功,1844年William Pancoast首次施行非配偶间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v donor,AID)获得成功,1954.年Bunge首次成功地用冷冻精子作AID获得成功,1986年Forrler报告腹腔人工授精(direct in.traperitoneal insemination,DIPI)获得成功。
人工授精只是在体内的精子、卵子结合受精,临床应用有它的局限性,而且难以对受精的过程进行人为的影响。体外受精方法的成功才使得辅助生殖技术根本性地进步和发展。
对哺乳动物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研究,为人类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华裔生物学家张明觉在1945年开始做家兔体外受精试验[4],1950年提出了精子获能问题,Austin在20世纪50年代初发展完善了精子获能的理论,这一理论为体外受精试验成功起到了促进作用。1959年张明觉的家兔体外受精试验成功,并把受精卵移植到别的家兔的输卵管,借腹怀孕,最后生出正常的幼兔。为人类IVF-ET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英国的生物学家Edwards和妇产科大夫Steptoe共同合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做人类的体外受精研究,1969年他们已经能在体外完成人工受精和培养,在1977年成功地把体外受精的胚胎移植回因为输卵管堵塞不孕的Lesley子宫内,并继续正常发育到足月,终于在1978年7月25日第一个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方法孕育的婴儿louiseBrown诞生。至此人类IVF-ET技术正式建立
IVF-ET技术的AIH治疗性交障碍;精子在女性生殖道内运行障碍;少、弱症。AID治疗无精症;男方有遗传疾病;夫妻间特殊性血型或免疫不相容。实施AID治疗时,供精者须选择身体健康,智力发育好,无遗传病家族史的青壮年。还须排除染色体变异、乙肝、丙肝、淋病、梅毒,尤其是艾滋病(HIV)。血型要与受者丈夫相同。供精精子应冷冻6个月,复查HIV阴性方可使用。因HIV的感染有6个月左右的潜伏期,此时诊断不易确定,所以供精精子一般应从精子库获取[3]。按自然周期取卵,将取到的卵泡液注入培养皿,肉眼快速辨认含卵细胞及其外周的透明带、放射冠的卵冠丘复合物。在解剖镜下确认有卵细胞存在后,置入CO 2 培养箱培养4~8h,再根据复合物的形态变化判断选择成熟卵细胞,按每卵配10~20万个精子的比例,投入经过洗涤优选已诱导获能的精子,授精后16~18h观察情况,将受精卵移入培养试管/皿内培养。于取卵后48h,胚胎发育成2~8个细胞阶段或在取卵后72h胚胎发育至8~16个细胞时植入子宫。后者较符合自然受精胚胎进入子宫的时间,且在传统体外培养条件下,只有最健康的胚胎才能活到3天,故移植成功率高。有报道,应用共培养术,可使胚胎培养至囊胚期再移植,妊娠率高达50%。一次移植的胚胎数以2~3枚为宜。因为增加胚胎移植数,妊娠率虽呈不按比例的增加,但多胎率也会随之增加,经对几组移植1~6胎资料的比较,其中以移植3个胚胎的妊娠率相对较高,而多胎率相对较低,最后妊娠。
Iouise Brown被人们称为试管婴儿,试管婴儿的诞生被认为是继心脏移植成功后20世纪医学发展的又一伟大奇迹。随之到来的是全球在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试管婴儿热潮,研究人员把这一方法进行了推广、改进和发展。
1984年Asch建立了配子输卵管移植方法(GIFT),1986年Ranoux建立了体外受精.阴道培养方法。人们并没有对这些成就所满足,继续更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又开辟了显微镜下授精助孕的研究.1988年Gordongn和Talansky首次报道利用生化方法在透明带打孑L使精子进入卵膜受精,后来Cohen在显微镜下采用部分透明带切除(partial zona dissection,PZD)方法解决有些病人精子无法受精的问题。AlanTrounson和Jaeques。Testart两个实验室最先开展PZD,s.CNg进行了透明带下授精(Sulzonal insemination,SUZI)取得了成功。
1992年比利时人Palerl'no在进行ZUZI时不小心把一个精子注入了卵浆内,后来受精了,卵裂正常,他们因此得到了启发,建立了卵浆内单精子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ection,ICSI)方法,这一方法是辅助生殖技术的又一重大的进展,特别是在男性不育治疗上更是一个突破性进展,目前在助孕技术中占有突出地位,国外主要的生殖中心ICSI与常规IVF比例大约为1:2或2:3,甚至有更高的比例[7]。
该技术又称第二代试管婴儿,其操作方法是,不用进行精子的诱导获能处理,只须选择一个形态正常,缓慢运动的精子先予以制动。方法用注射针挤压精子尾部,稍微擦破细胞质膜,诱导精子从擦破点释放精子细胞质体因子激活卵细胞,卵细胞的激活对ICSI的正常受精至关重要,接着按尾先头后的顺序吸精子放入注射针,再通过显微操作,将精子注入卵胞浆内,即完成受精。其他技术环节同于常规IVF-ET。对精道不通的患者可进行附睾穿刺,如吸出物中无精子,则从睾丸取活组织分离精子,或取精细胞激活后使用。适应证为:严重少、弱畸精症、输精管阻塞、先天性双侧输精管缺如以及输精管结扎后子女伤亡,吻合输精管失败或无法吻合者。
尽管临床上对很大部分病人不育的原因仍难以确切了解,用ICSI治疗效果仍很好。经过近十年的临床应用及研究发现,在IvF治疗中,体外受精率低下及受精失败大部分与精子功能方面缺陷有关,常见的是精子形态、活动力不好、精子与透明带不结合或精子不能穿透等。生精功能低下或障碍的男性不育症,用常规IvF没有较好的治疗效果,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促进了ICSI的发展。因而ICSI可以说是转为解决上述男性不育症而发明的治疗方法。:ICSI的发明不仅解决了男性不育治疗难的问题,也为整个临床生育辅助疗法开拓了新的一页。
受精发生是由精子和卵子相互作用自然发生的,ICSI则完全不需要精子有完全正常的功能,男性精子数量的要求也大大降低,从睾丸或附睾内通过手术取得的极少量的精子,甚至单个精子由技术人员挑选后直接注入卵子里也可受精。由于ICSI是人工方法直接刺穿卵细胞膜注入精子授精,因此在注射精子到卵子时有可能把外来的基因物质,如细菌、病毒等同时带入受精卵。对ICSI可能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引起部分学者的注意。
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近年来,在人工助孕与显微操作的基础上,胚胎着床前遗传病诊断(PGD)开始发展并用于临床,使不孕不育夫妇不仅能喜得贵子,而且能优生优育。
此法也称第三代试管婴儿,指在IVF-ET的胚胎移植前,取胚胎的遗传物质进行分析,诊断是否有异常,筛选健康胚胎移植,防止遗传病传递的方法人类基因组计划研究的进展、DNA诊断分析技术以及其他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PGD技术迅猛发展。PGD婴儿与ICSI的婴儿相比,新生儿问题或畸形发生率都不高。与常规ICSI分娩的1987个婴儿的情况非常相似,PGD分娩的162个婴儿中单胎占54%、双胎41%、三胎5%。其他指标,如出生体重、身长、头围两组也很相似,主要的异常发生率(2.3%)亦与ICSI组2.9%非常接近。
Trounson等人于1983年报道了利用赠卵IVF-ET技术首例妊娠成功的例子。与常规IVF-ET相比,技术上供卵IVF-ET要增加两个重要环节,(1)须将受者和供者的月经周期调整同步。方法是,对无卵巢功能的患者,于供者预计月经来潮前3~5天先进行类固醇激素替代治疗(HRT),促进患者子宫内膜产生周期变化,具备接受胚胎着床能力,并诱导内源性LH峰和子宫内膜雌激素受体的产生、改善机体内分泌环境。对有卵巢功能的患者,先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或增强剂GnRH-A降调节后再用HRT治疗。在HRT治疗周期中,须进行血清激素测定、子宫内膜活检、B超多普勒监测、了解子宫内膜容受性 [10],以调整给药量,使子宫内膜具有良好容受性。(2)维持妊娠。赠卵与患者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授精发育和胚胎移植后患者后,须渐增HRT给药。以维持妊娠,直至受者自身胎盘功能建立为止。赠卵IVF-ET妊娠率较高,有的资料报道达44.9% 人类在针对男性不育的辅助生殖技术上取得的另一大进步是精子的保存技术。
1962年Sherman发明了液氮蒸气法(1iquid nitrogen vapor)冷冻精子,该方法简化了降温冷冻方法,提高了冻贮的效果。1964年Sherman报道在甘油的保护剂中再加入卵黄冻贮的精子有更高的怀孕率。1974年Sherman用冻贮了123个月的精子作人工授精诞生出健康的婴儿,这证明了长期冻贮精子的可能性,建立人类精子库在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
无法生育夫妇渴望生育,当有条件生育后,就希望能生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后代,在优生优育方面从受精前采取措施是一种很好的途径和发展方向,因此辅助生殖技术进一步发展,会在优生优育方面给以更多的关注。一方面是研究各种辅助生殖技术在优生优育方面能有所作为,另一方面是研究对各种辅助生殖技术对优生优育的影响。也就是说辅助生殖技术不仅仅是为患者助孕,还可对有生育能力的夫妇为了生育一个健康的后代而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目前在这方面已经开展工作。国内首例运用植入前遗传诊断技术(PGD)的试管婴儿于2000年4月23日在广州中山医科大学诞生,该例的母亲为血友病携带者,运用PGD技术从7个受精发育的胚胎中选择了两个健康的胚胎植入,最后她终于生出一个健康的婴儿。人类对于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正在紧张的进行中
参考文献:
[1]罗丽兰.不孕与不育.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217-227.[2]张以文 周灿权 等.生殖调控研究及辅助生育技术的进展与方向.中华妇产科杂志
[3]杨青梅.辅助生育技术进展.青海医药杂志,2003,33(2):60-62.[4]吕军 唐智柳 等.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估概述.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2,18(10):577-579.[5]方洁 叶盛.辅助生育技术发展对社会伦理的影响.中国医学伦理学,2003,16(1):26-27.[6]叶蓉华 张丽珠.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后妊娠妇女的产科结局.中华妇产科杂志,:.[7]王磊光 胥玉梅.应用试管婴儿技术引起的多胎妊娠的危害及预防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8]陈元方 邱仁宗.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180.[9]寇金矛.辅助生殖技术安全吗.国外科技动态,2003,408(7):24-26.
第二篇: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临床研究进展
作者:
作者单位:
出处:
摘要: 张寅;伍琼芳(1)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南昌330006;(2)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中心 国际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杂志 2012;31(2): 108-114 不孕不育是一个高度遍及全球的生殖健康问题,近年来不孕症患者呈逐年增长趋势。该病已
成为影响人类发展与健康的一个全球性医学和社会学问题。自从1978年世界上首例“试管
婴儿”-英国的Louise Brown经体外受精(IVF)而诞生,辅助生殖技术(ART)逐渐成为不孕夫
妇的重要治疗手段。ART包括人工授精(hi)、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IVF-ET)、胞浆内单精
子注射(ICSI)、生殖细胞及胚胎冷冻技术等。而其他ART也在快速改革发展,包括一些建立
在辅助生殖与人类基因组之间的桥梁。一系列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如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培
养成熟(WM)、移植前遗传学诊断(PGD)、单胚胎移植以及冷冻技术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为降低常规IVF-ET的费用、风险等提供了可能。综述当前临床及实验性ART技术的相娑
研容讲屐.来源库: 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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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摘要: 乔杰;李红真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北京 100083 国际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杂志 2013;32(1): 1-2 在世界范围内,约10%-15%的育龄夫妇受到不孕症的困扰。自1978年首例试管婴儿诞生
以来,辅助生殖技术(ART)呈蓬勃发展之势,并由此引发相关领域在临床医学和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等方面的快速进展。但至今,ART的成功率并不理想,且进步缓慢。探讨影响A
RT成功率的因素,并予以相应的改进,以改善ART成功率是临床医生和科研工作者不断追
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选择适宜的促排卵方案、深人研究导致不孕症的病因、降低ART的并发症,将有助于ART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来源库: 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第三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
1.1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是指用人工的技术和方法将精子注入女性体内,在输卵管受精并受孕的一种生殖方法。主要用于丈夫不育问题,取代自然生殖的性交阶段。
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with donor'ssemen,AID)宫腔内人工授精,它包括丈夫精子人工授精(AIH)和供精人工授精2种 1.2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我国民间俗称“试管婴儿”。
从人体取出配子(卵子和精子)使之在体外受精后形成胚胎,然后将其移植至子宫腔内,使母体获得妊娠的技术。
1.3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是利用显微操作技术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入卵母细胞浆内使之受精、然后将胚胎移植至子宫腔内,以达到妊娠的技术。1.4冷冻技术在生殖领域中,冷冻技术应用厂泛,包括:精子冻存、睾丸组织冻存、胚胎和囊胚冻存、成熟卵子冻存、未成熟卵及卵巢组织冻存等。
1.5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在我国又被称为第三代试管婴儿,指在工VF-ET的胚胎移植前,取胚胎的遗传物质进行分析,诊断是否有异常,筛选健康胚胎移植,防止遗传病传递的方法。1.6 卵子赠送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 ,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一、人工授精技术规范
人工授精根据精子来源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 Semen, 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 ,AID)。根据授精部位分为阴道内人工授精(Intravaginal Insemination, IVI)、宫颈内人工授精(Intracervical Insemination, ICI)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IUI)和输卵管内人工授精(Intrambal Insemination,ITI)等。(二)管理
l、实施授精前,不育夫妇必须签定《知情同意书》。(三)适应症与禁忌症
1、适应症
(1)丈夫精液人工授精:
①男性因少精、弱精、液化异常不育。性功能障碍、生殖器畸形等②女性因宫颈粘液分泌异常、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等不育。③免疫性不育。④原因不明的不育。
(2)供精人工授精
①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和畸精症。②输精管绝育术后期望生育而复通术失败者及射精障碍等。③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④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⑤原因不明的不育。
2、禁忌症
(1)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的精子和卵子结合障碍。(2)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3)女方患有遗传病、严重躯体疾病、精神心理障碍。(4)有先天缺陷婴儿出生史并证实为女方因素所致。(5)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6)女方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合子输卵管内移植或官腔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 ICSI)、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卵子赠送、胚胎赠送等。
(三)适应症与禁忌症
1、适应症
(1)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适应症
①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精子与卵子遇合困难。②排卵障碍。③子宫内膜异位症。④男方少、弱精子症。⑤不明原因不育。⑥女性免疫性不孕。
(2)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适应症
①严重的少、弱、畸精于症。②梗阻性无精子症。③生精功能障碍。④男性免疫性不育。⑤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受精失败。⑥精子无顶体或顶体功能异常。
(3)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适应症
凡是能够被诊断的遗传性疾病都可以适用于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主要用于X连锁遗传病、单基因相关遗传病、染色体病及可能生育以上患儿的高风险人群等。
(4)接受卵子赠送
①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②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基因携带者或患者。③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
(5)接受胚胎赠送
①夫妻双方同时丧失产生配子的能力。②夫妻双方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携带导致遗传性疾病的基因,不能产生功能正常的配子。③不能获得发育潜能正常的胚胎。
2、禁忌症
(1)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等不良嗜好。
(2)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3)接受胚胎赠送/卵子赠送的夫妇女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4)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三、技术实施人员行为准则
1、必须严格遵守知情、自愿的原则,与夫妇双方签定知情同意书,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7、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十四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
(二)知情同意的原则
(四)社会公益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尚未设立辅助生殖技术单项法,依据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5个部分。①监管主体:国家卫计委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②监管客体:正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及人员、非法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及人员、非法中介机构及人员。③适用法律及规章;④医疗机构内部伦理监督组织:生殖伦理委员会。⑤群众监督:患者群体、社会群众、大众媒体等监定会督。
查验患者夫妇的结婚证,身份证,未生育证明三证的真实有效性,落实互盲原则做好患者随访等工作,生殖伦理常见问题 1.1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医生掌握患者的情况后,在对于治疗不孕没有根本影响的情况下,医护人员需要为患者保护其隐私,维护其家庭的稳定!而当面对公共利益与患者的隐私发生冲突时,在进行利益考量时,在保护患者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应该支持患者的个人利益适度让渡于公共利益,以保证更多数人的利益!作为生殖中心的工作人员,常常处于而对问题的第一线,其更应当熟知。对患者的信息、生育史等保密,不可私下讨论患者隐私;患者病历由病案室专人保管,严格规范借阅制度,绝不遗失。1.2身份识别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
严格核对制度,保证国家政策的正确落实。在目前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严格审核患者三证。在建立病历档案前就告知患者在建档、取卵、移植的每一步都必须携带双方三证的原始证件与护士核对。对于准生证及未生育证明护士应该打电话与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核实,尽可能确保其真实性。如有疑问,停止正在进行的ART,尽最大可能杜绝在不知情情况下违反国家法规。1.3知情告知后仍然出现多胎妊娠与减胎的伦理冲突
多胎妊娠是指一次妊娠宫内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在自然受孕的人群中,多胎妊娠的发生率约为1%,而在辅助生殖技术中多胎妊娠的发生率可以达到20 %。多胎妊娠会对母婴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其发生流产、早产、产后出血等多种产科并发症的几率明显升高,且易发生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出生低体重儿等不良情况。因此,多胎妊娠并不能体现有利于患者保护后代及保证社会公益性等辅助生殖伦理原则。1.4冷冻胚胎处理的伦理问题 “精子银行”引发的伦理危机
精子银行无节制的使用使近亲婚配的不伦概率的提升。
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中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家庭关系的改变。传统家庭关系强调的是血缘关系,由于人们传统的生育方式的改变使得传统的家庭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婚姻是一男一女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自愿终身结合、互为伴侣、彼此提供性的满足和经济上的帮助以及生男生女的契约。”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的供卵和供精使神圣的生殖行为变成了“配种”。在传统的家庭关系中,生儿育女是在夫妻关系中进行的,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异源性配子的使用及精子库的建立,使得生儿育女可以在夫妻关系外存在,使传统的家庭模式发生改变。
第二,精子和卵子的商业化。目前的精子库和卵子库普遍都存在捐献者过少、有可能使受精和受卵过于单一等的问题,我国有部分学者曾建议应当使精子和卵子可以商品化,从而可以大大增加精子和卵子的供给量。但更多的人认为其商品化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但是目前在美国,提供精子的人获得报酬己经成为常规。
第三,代孕的存在。
受精卵及胚胎地位的问题
首先,人类胚胎的道德地位如何,它们是人吗? 其次,人的胚胎是否应该成为研究的材料? 最后,剩余胚胎如何处理问题。
1.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
千百年来,生儿育女就是传统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的重要标志。但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出现阻断了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子女之间的关系,部分地取代了生殖过程,改变了生育途径,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不需要男女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自己“生出”一个孩子己经成为现实,使传统的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受到严重破坏。人类辅助生殖方式使生殖过程中婚姻与性爱发生分离,而传统观念认为爱情、婚姻、生育是密不可分的,首先,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冲击了家庭的双亲教育模式。其次,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动摇了生育的爱情基础。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某些不孕夫妇在应用辅助生殖技术获得孩子后开始心想:这个孩子和我有没有血缘关系?然后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医疗纠纷和社会纠纷。辅助生殖技术造成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使家庭伦理和血缘关系变得难以梳理,给人们的家庭生活带来了困惑,并且辅助生殖技术冲击着传统的家庭模式,会给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威胁。
2.亲子关系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使传统的亲子关系被打破。首先,从家庭伦理角度看,使用辅助生殖技术所出生的孩子经常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想要知道自己根系何方。而且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这似乎是千百年来维系血统关系的一种传统习俗。其次,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借助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孩子会遭受来自社会的嘲讽,带来心理上的伤害。特别是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妇女大多属于育龄的或高龄的不孕不育妇女,由于年龄的原因那些处于妊娠期的妇女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也很多,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3.对传统家庭模式的冲击(三)对社会伦理秩序的挑战
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恰当运用,正挑战着社会的正常伦理秩序。血亲婚配问题、生育技术的商业化问题、性别比例失调问题以及医源性多胞胎的危害
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问题
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相应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伦理问题。首先,单身女性自身是否有建立家庭的权利。单身女性不可能通过自然的方式生育,如果她们要求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后代,那可以说是一种主张建立家庭的权利。但她们这样建立的家庭是正常的吗?这样的家庭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吗? 其次,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带来的主要问题就是对后代造成的影响。因为人工生育实行“双盲制”,单身女性将独自一人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任务,这就意味着该孩子将永远不可能享受到父母双方进行的“双系抚养”,单身母亲的经济能力、文化水平、道德品质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必定产生重大影响。在孩子知情后,如何避免因社会歧视给孩子心灵带来创伤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假如单亲妈妈出现了意外死亡,那这个孩子是否应该履行赡养其生理父亲的义务?即使孩子可以没有赡养作为“供体”的生父的义务,但孩子有享受父爱、接受父爱教育的权利,有权知道父亲是谁,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在缺乏父爱的家庭里长大,对孩子是否公平?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那么相关的知情权、继承权、赡养权争端,就将在若干年后出现。作为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孩子,他们将怎么面对周围的流言和歧视?这样的环境会对他们的成长造成怎样的影响?有谁来保护他们的权利?如果他们的妈妈再婚或有了亲密男友,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心理压力?一个生长在没有父爱的单亲家庭里会给后代带来心理上的阴影和人格上的缺陷,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所有这些伦理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破坏了家庭和睦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世界目前不育症己占育龄夫妇10%-15%,并且仍有上升趋势。他们承受着来自社会、家庭和个人心理、生活、工作多方面的压力,己成为一种心身疾病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当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也同样如此,它的进步给人类带来了很多福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解决了很多不孕不育患者的烦恼,为无数家庭带来了欢乐。然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也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一系列潜在的风险让我们深感恐慌:性别比例失衡、近亲婚配、人造多胞胎增多等等都使人类的尊严和生命本质受到威胁,同时也是对人类自然生殖方式和传统伦理的重大挑战。
站在科技哲学位置上进行细致思考后发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每一项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都伴随着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价值考量。而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者,势必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从事工作的真正目的,是为善还是从恶。
原则
第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在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对患者健康负责的原则,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当最终确定此项技术是对患者最有利且伤害最小的选择时,再考虑同患者共同制定可行的和有准对性的技术方案,对于不孕不育家庭,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不是必须的唯一选择,对十要求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反对从医院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出发对可以治疗的不孕不育夫妇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在辅助生殖技术的治疗过程中及以后,都要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供者、患者及所生子女间要严格执行保密、互盲的纪律以维护各方的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第二,知情同意的原则。实施这项技术的医务人员需要告知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相关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同样,捐精者和捐卵者也需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需要进行自精冷冻保存者,也应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自精冷冻保存。于此同时,我国原卫生部明令要求各精子库不得违规私自采集、保存和使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
第三,保护后代的原则。后代的身心健康是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所在。所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反复告知保护后代、有利十后代的伦理原则,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会对后代产生不利的影响,那么医务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停止该项技术的实施。以实现子代利益最大化作为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患者无故提出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求给予必要的干预或者限制,这有这样做才会保障后代的合法权益。
第四,社会公益原则。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更加明确。但是,个人利益在某些时候会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这时就必须贯彻社会公益原则。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必须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医疗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不得违规实施代孕技术等。
第五,保密互盲原则。为保护供精者和接受者及所出生后代的权益,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互盲。人类精子库的医务人员有义务为供者和受者及其后代保密,并且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确保实施。受者夫妇以及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疗工作人员均无权查阅供精者的信息资料,供精者无权查阅受者及其后代的一切身份信息资料。
第四篇:辅助生殖技术检查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管理检查表
单
位: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
是
否
二、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是
否
三、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
是
否
四、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
是
否
五、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
是
否
六、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
是
否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是
否
八、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
是
否
九、非法辅助生殖技术宣传广告
是
否
负责人:
检查人:
第五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浅谈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浅谈
主讲:林玫
辅助生殖技术(ART)是近几十年来发展起来的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一门新技术。是治疗不孕不育症最有效的方法。是包括妇产科、男科、遗传学、组织胚胎学、分子生物学和动物学等多学科交叉的一个新领域。广义的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类对生殖的干预和促进及自我调控等方面的内容。而我们常说的辅助生殖技术,主要是指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
一、人工授精技术:
在针对不孕症的辅助生殖技术中,人工授精是一种简单、经济而非手术性的治疗方式,它主要是针对男方因素,比如少、弱、畸形精子症、精液不液化或液化不良、性功能障碍不能正常性交、逆行射精、不射精等等,无精症患者也可以采用供精人工授精,此外,女方阴道、宫颈畸形精液不能正常进入生殖道的以及免疫性不孕均可用人工授精助孕。
人工授精技术按照精液来源可以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ID)。所谓夫精人工授精是指收集丈夫的精液,将其经过洗涤分离处理,通过医生操作,将洗涤处理好的精液借助人工授精管缓缓注入妻子的内生殖器官,使之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技术;而供精人工授精则是在丈夫存在严重的男性不育问题经各种方法治疗无效而其配偶生育力正常者,为了生育目的,采用国家精子库中的精子实施的供者精液人工授精。人工授精应用于临床已有两百年历史,开始主要应用于解剖异常如严重尿道下裂,逆行射精以及阳痿、早泄等,近几十年应用于精液量减少,精子活动力低以及精液不液化的患者。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男性工作压力大、应酬多等因素的影响,男性不育的发生更显突出。目前已经有很多不育夫妇通过人工授精技术获得妊娠。
人工授精必备条件:
一是女方的输卵管至少有一侧通常且功能良好; 二是女方有正常的排卵功能;
三是男方的精液中必须要有一定的精子数量。(供精人工授精除外)从事人工授精技术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患者夫妇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如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不能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从事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必须经过国家卫生部审核批准,并对授精以后妊娠者严格随访。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一般被称为“试管婴儿”技术。现在发展的包括下列各种助孕技术: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PGD),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人类胚胎辅助孵化(AH),卵子体外成熟技术(IVM),生育功能的保存技术(精子冷冻、卵子和卵巢的冷冻、胚胎冷冻)等技术。
世界第一例“试管婴儿”Louis Brown于1978年7月25日在英国诞生,她的出生震惊了世界。在随后的三十年间,“试管婴儿”技术发展迅速,成功率明显提高。1985年我国台湾省出生第1例“试管婴儿”1986年香港也出生第1例“试管婴儿”。大陆首例“试管婴儿”在北医三院于1988年3月10日诞生,目前已经二十岁了,聪明、健康。目前,借助“试管婴儿”技术诞生的孩子每年数万余。许许多多各种原因不孕不育的患者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圆了自己的生育梦。
“试管婴儿”并不是真正在试管里长大的婴儿,而是从女方的卵巢内取出几个卵子,在实验室里让它们与男方的精子结合,形成胚胎,然后转移胚胎到子宫内,使之在妈妈的子宫内着床、妊娠。一般正常的受孕需要精子和卵子在输卵管相遇,二者结合,形成受精卵,然后受精卵再回到子宫腔,继续妊娠。而“试管婴儿”技术是把本来见不到面的卵子和精子取出体外,受精培养,故可以简单地理解成由实验室的试管代替了输卵管的功能,因而称为“试管婴儿”。
“试管婴儿”技术适用于哪些人群?
尽管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原用于治疗由输卵管阻塞引起的不孕症,现已发现体外受精对由于子宫内膜异位症、排卵障碍、精子异常(数目异常或形态异常)引起的不孕症,甚至原因不明性不孕症都有所帮助。“试管婴儿”技术一般是针对严重不孕患者的一种治疗方法,常见的适用人群包括:
﹙1﹚女方因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包括输卵管梗阻,输卵管梗阻或者粘连积水经过手术疏通造口以后仍然不能受孕,手术无法解决的盆腔严重粘连导致输卵管功能不正常,反复宫外孕等等。无论是炎症、结核或子宫内膜异位症导致的输卵管梗阻或蠕动能力差、先天性的输卵管缺如还是宫外孕等原因导致输卵管切除均使精卵无法相遇,“试管婴儿”技术为这些患者架起了一座桥梁。可以说双侧输卵管不通是“试管婴儿”的绝对适应症。
﹙2﹚排卵障碍。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经过反复促排卵治疗无效者,卵泡未破裂黄素化综合征经过治疗无效者等。
﹙3﹚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内膜异位症对不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输卵管可因异位症而变形、部分阻塞或因粘连而与卵巢表面阻隔;卵巢又可因异位症而移位,引起排卵障碍或黄体功能不足;以及一些免疫方面的影响等等。也可以通过该技术获得妊娠机会。
﹙4﹚男性少、弱精子症。对于因男性少、弱精子症但无法通过人工授精受孕的夫妇可以实施“试管婴儿”,而对于严重的少、弱、畸形精子症,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排除遗传缺陷疾病所致的生精功能障碍,体外受精失败,精子顶体功能异常等的患者,可以选择体外实施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受精。
﹙5﹚不明原因的不育。(6)免疫性不孕。
什么人群不适宜“试管婴儿”技术?
1、女方有重要的脏器功能异常者,如心脏、肝脏、肾脏疾病等而不能经受妊娠及分娩。
2、夫妇的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3、女方有卵巢、子宫或乳腺恶性肿瘤者。
4、因先天性或后天性因素子宫缺如或严重受损不能接受胚胎着床、生长者等。
5、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6、夫妇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7、夫妇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流程大致包括:
1、术前常规检查:明确不孕的病因,了解是否适合做“试管婴儿”。2.药物诱发排卵:正常状况下,下丘脑-垂体与卵巢的联系通过激素调节,最终导致每个月卵巢仅产生一个卵泡,而为了获得一定数目的卵子,可以通过抑制脑垂体自然的活动,同时使用药物刺激卵巢内产生一定合理数目的卵泡,以获得适宜受精的卵子。这就是“控制性促排卵”。目前促排卵方案很多常见的有长方案、短方案、抑制剂方案等。由于经过药物抑制脑垂体分泌,因此,取出卵子后必须要及时补充适量的孕激素以维持黄体功能,一般黄体酮的肌注用量在40-80mg不等,持续用药至妊娠后胎盘形成。(这里提醒我们妇科大夫们,当你看到患者用如此大量的黄体支持,请不要奇怪)。
3、B超监测卵泡发育:超声检查可测定卵泡的成长和数目,每一个卵泡内含有一个卵子。当卵泡足够大时,在超声引导下经阴道取出卵子,男方同时进行精液采集并经过实验室处理。
4.体外受精:卵子收集后放在一种特殊的培养液里,每个卵子在放入培养皿同精子结合以前,需要在显微镜下对其加以检查和确认。同时,来源于新鲜或冷冻精液的精子也需要特别地处理。
一般而言,卵子取出后4-6小时进行授精,受精过程的完成大概需12-15小时。授精后第二天,在显微镜下观察,有两个原核和两个极体则认为受精成功,形成合子。成熟卵母细胞的受精率约为65%-80%。对于严重少精症、弱精症、梗阻性无精子症的有效方法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受精,它是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射入卵母细胞浆中,绕过了透明带和卵间隙等环节使之受精。无精症的患者如果可以通过附睾或睾丸取精,再进行卵胞浆内显微注射也可以获得自己的孩子。
5.胚胎培养:正常受精卵被移入新鲜培养液中,放入培养箱。通常情况下,授精后22-24小时受精卵分裂为2细胞,授精后36-50小时分裂成4细胞,48-72小时可以观察到8细胞胚胎。没有受精的卵子、退化的卵子、异常受精卵子均予以丢弃。
6、胚胎移植:一般在取卵后第三天到第五天进行胚胎子宫腔内移植。
7、移植后继续用药物支持黄体,一般移植后十四天验尿HCG或验血β-HCG即可以知道是否妊娠了,移植后二十一天左右可以在阴道B超下观察到胚胎以确定临床妊娠。“试管婴儿”助孕技术的妊娠率及其安全性:
可以说,“试管婴儿”助孕技术的妊娠率及其安全性从该技术出现以来至今,一直都是研究的热点。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每一周期的临床妊娠率从过去的25%-30%已经提高到35%-40%,有的辅助生殖中心临床妊娠率可以达到45%-55%左右,相对于正常夫妇每一自然周期行房的自然妊娠率15%-20%左右而言,这是一个很令人振奋的消息。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表明,经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的孩子其先天畸形率有增加,因此,“试管婴儿”技术对于不孕不育夫妇是安全有效的。需要注意的事,由于女性卵巢储备功能随年龄呈逐渐下降趋势,因此,年龄是“试管婴儿”技术不可逾越的“鸿沟”,而高龄夫妇生育的不良妊娠率及后代畸形风险增高,因此,建议不孕不育夫妇应该积极诊治,不要讳疾忌医,当其他助孕方法失败时,及时考虑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受孕。卵巢功能良好是进行辅助生殖技术的前提,由于目前我国对于供卵有较严格的限定,代孕则是禁止的。因此,女性有一个良好的卵巢功能是助孕的前提,在此,希望我们的妇科手术大夫们,在处理卵巢或附件的手术中,尽量少损伤卵巢。在患者还有生育要求时,尽量保留子宫,尽量保护卵巢,当然,有指征者除外。另一方面,虽然“试管婴儿”技术已经日渐成熟,但该技术仍然存在一些可能的风险,包括遗传学方面的风险、促排卵相关风险、伦理风险等,因此,该技术适用于有需要的人群,但决不宜滥用。国家卫生部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规范该技术的实施,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中心均必须通过国家卫生部专家组的检查评审,经评审合格,方准许实施该技术。
影响辅助生育技术成功率的主要因素
年龄,33-35岁后生育能力开始下降;遗传因素,多数早期流产胚胎存在遗传缺陷;
移植胚胎的选择;团队的训练和质控;培养系统的质量;实验室环境。
辅助生育治疗中涉及的伦理学问题
有利于患者的原则。例:有义务告知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利弊、及其风险;对配子、胚胎拥有的选择处理权。社会公益原则。如:计划生育政策;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不得实施生殖性克隆;禁止将异种配子和胚胎用于ART。保密原则。如:互盲;为捐赠者保密;捐赠者的承诺义务和不可查询后代信息。严防商业化的原则。如:掌握适应症;禁止买卖精子、卵子、胚胎,应以捐赠助人为目的。伦理监督原则。由伦理委员会监督,成员资格、审查、咨询、论证和建议。超排卵的临床应用是近年来辅助生殖关注的重点问题。促排卵的药物和方案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中,针对不同患者使用何种药物及何种方案促超排卵,需全面考虑患者的年龄、身体情况,患者的卵泡发育模式,治疗目的,各种药物作用的差异和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性,从而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实施个体化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