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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公司-制度DOC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0-4520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6 21:56: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危险品运输公司-制度DOC

公司规章制度培训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发详细记录。

3、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驾驶。

4、危险运输车辆装运爆炸品、易燃品检修时,不准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燃工具敲击。

5、危货车辆进行危货物品装卸、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保护措施。

6、定期对专用危货车辆、设备、设施检查,装运有毒、易燃物品的容器,应严密防漏;以抗住内部压力,防止运输过程中温度增高,造成泄露。

7、危货运输车辆不准装运性供相抵触的货物。

8、对不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规定的危货,拒绝装运。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责任制

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部门主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树立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把职业安全卫生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负责制订各类工艺、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做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责任事故为零(万元损失);力争轻伤事故为零。

2、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组织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逐项落实抓好整改措施。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到危机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

6、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上报工作,并建立建全事故档案,主管人员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工作。

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若发生事故,请保持镇定,保持头脑清醒及控制自己的情绪,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交通事故 关闭引擎和电源,拉起手刹,放置危险标志,报警,向车队主管报告,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有负伤亡、泄漏,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原地等待救援。

二、泄漏事故

关闭引擎和电源,拉起手刹,尝试堵漏,如泄漏情况不能控制,设置警戒线,熄灭所有火种,离开到警戒线外后方可用电话报警及向上级报告,说明事发时间、地点、泄漏范围。

使用泄漏应变工具清理或阻止泄漏油进入渠道,准备灭火设备在原地等待救援。

三、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时,使用车上灭火设备扑救,若火势难以控制,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者,用电话报警,向公司报告,说明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在安全处观察火势发展,等待消防人员和救援。车队安全规章制度

一、接受车辆调度员的工作安排,服从指挥,准时出车,如有不服者每次罚款100元,无故不按时出车者,每次罚款50元。

二、驾驶员送货或运送公司物资,必须做好货物的装卸、保养、交接工作,并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的事项处理,如没有做好交接手续造成损失,或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均要负赔偿责任,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赔偿将在工资扣减。对于货物装载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可拒出车。

三、随车的各种配件、工具(包括装卸用具)均又司机负责保管,遗失按原价赔偿。

四、汽车的个零部件非正常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均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五、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违者罚款100元,保持车辆整洁,拖板原则上十天清洗一次,驾驶室需保持整洁,如发现烟火损坏痕迹罚款100元。

六、车辆实行强制性保养,司机需根据本车《车辆档案》记录,需保养的定时进行保养,由维修主管具体安排时间,保养后,需保养签名确认。

七、路桥费实报实销,如发现虚报,则按虚报金额十倍罚款,在 5 路上补胎、维修及各种罚款,如发现有虚假、欺骗行为,由公司派人到事故现场侦查、核实为依据,按核定后的虚报金额的十倍罚款。

八、经批准享受手机补助的司机,需要全天开机,如有证明关机,每次罚款50元,如因欠缴电话费造成停机,取消当月话费补助,并从停机日至重新开通之日止,每天罚款50元。

九、除拖头司机外,一律不得借公款,司机需及时报销,拖头司机借公款后,必须收车后清账,发现欠款者,按所欠金额的十倍罚款,公司将随时抽查。

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则,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200元(经二人证明)。

十一、送货到客户处,要遵守客户的有关制度,并要礼貌待客,积极主动配合卸货,把货卸在指定地点后,才算完成送货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遇事向调度及公司领导反应,违者罚款100元一次。

十二、司机必须负责所架车辆的部分小修和保养工作,如加水、加机油、换灯泡、换轮胎、检查轮胎气压、外观螺丝的紧固等种种小 6 修和保养工作。一些保养工作司机也要参与,和维修工一起完成。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部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设备部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设备部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2、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对于新增的特种运输机动车辆,设备部应当凭特种运输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特种运输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机动车辆牌照。特种运输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4、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 7 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特种设备履历卡。

5、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设备部每季度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如设备部无具有特种设备检修资格人员,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厂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6、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 8 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7、设备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将电源切断,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设备部处理(或委外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0、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应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 9 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公司车辆装载的是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货物,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

一、装载运输易燃易爆有毒危险货物的车辆,严格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按期年审,不得拖延,负责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二、定期保养运输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车。

三、每十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一次,保持车辆状况完好和清洁卫生。

四、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油、水、电、轮胎、10 刹车灯等)。

五、需要维修的设备,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一、入职本公司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保障行车的安全。

二、新入职公司司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运输部、汽车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公司车辆所运输的商品均是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司机必须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危险运输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品运输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四、公司安排一名车辆管理负责司机及车辆的管理经常组织司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业务技术课,提高司机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保证安全行为和礼让行车。

五、每半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活动,结合实际进行学习和讨论,特别要学习政府和公司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政策和制度,提高尊章守 11 纪自觉性。

六、司机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如电路、消防器材、油路、轮胎、燃料和水箱等),并确保不带病行车。

七、通过不断进行技术培训,司机应掌握车辆的小修技术。

八、编制好司机岗位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学习和演练,提高司机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九、搞好所管辖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次会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都要解决一定的问题

每次会议的议题不宜太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人员不参加会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或主管领导有权解决的问题不上会,已有成文规定或先例的事,非特殊情况不上会。

二、每次会议都应有充分准备

会前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将议题送到有关部门,整理好议题,向主持会议的领导汇报,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准备不充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议题不上会;主管部门没有统一意见而“矛 12 盾上交”的议题也不上会。

三、会议主持人必须紧紧抓住议题

既要启发诱导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又要注意控制离题和重复的发言。发言者应办求语言准确、简练,到会领导要避免人必讲话的惯例。

四、会议决议,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会议形成的决议,主持人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办事机构要负责督促检查,并收集反馈信息及时间主管领导汇报。全校性的会议,由校办统一安排、组织。会议时间不宜过长,会议组织者要负责整顿会风,反对迟到、早退和会上交头接耳等不良现象。

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应有两名记录者同时工作,有关办事机构要整理好记录,事后按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一、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检验,13 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要与市特检中心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检,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测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测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要有设备技术档案,对主要设备和关键设备要分别建档,内容包括:

(1)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 明书、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设备调试记录、特种设备使用 证和检测报告等。

(2)大、中修记录、竣工验收单。

14(3)设备登记卡片、设备分类台帐。(4)设备改装、变更的有关技术文件。(5)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3、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 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 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在运行中遇到有不正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 进行紧急得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运行人中在当班期间,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 离开工作岗位。

5、受压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过击规定负 荷运行,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运行和故障排除记录。

6、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 写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7、各班组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运 行记录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第二篇:危险品运输公司-制度

目 录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岗位职责……2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责任制…………………3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5 车队安全规章制度…………………………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0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4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15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7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19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1 设备运行记录制度……………………….22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发详细记录。

3、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驾驶。

4、危险运输车辆装运爆炸品、易燃品检修时,不准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燃工具敲击。

5、危货车辆进行危货物品装卸、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保护措施。

6、定期对专用危货车辆、设备、设施检查,装运有毒、易燃物品的容器,应严密防漏;以抗住内部压力,防止运输过程中温度增高,造成泄露。

7、危货运输车辆不准装运性供相抵触的货物。

8、对不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规定的危货,拒绝装运。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责任制

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部门主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树立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把职业安全卫生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负责制订各类工艺、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做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责任事故为零(万元损失);力争轻伤事故为零。

2、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 3 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组织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逐项落实抓好整改措施。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到危机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

6、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上报工作,并建立建全事故档案,主管人员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工作。

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若发生事故,请保持镇定,保持头脑清醒及控制自己的情绪,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交通事故

关闭引擎和电源,拉起手刹,放置危险标志,报警,向车队主管报告,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有负伤亡、泄漏,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原地等待救援。

二、泄漏事故

关闭引擎和电源,拉起手刹,尝试堵漏,如泄漏情况不能控制,设置警戒线,熄灭所有火种,离开到警戒线外后方可用电话报警及向上级报告,说明事发时间、地点、泄漏范围。

使用泄漏应变工具清理或阻止泄漏油进入渠道,准备灭火设备在原地等待救援。

三、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时,使用车上灭火设备扑救,若火势难以控制,5 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者,用电话报警,向公司报告,说明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在安全处观察火势发展,等待消防人员和救援。

车队安全规章制度

一、接受车辆调度员的工作安排,服从指挥,准时出车,如有不服者每次罚款100元,无故不按时出车者,每次罚款50元。

二、驾驶员送货或运送公司物资,必须做好货物的装卸、保养、交接工作,并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的事项处理,如没有做好交接手续造成损失,或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均要负赔偿责任,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赔偿将在工资扣减。对于货物装载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可拒出车。

三、随车的各种配件、工具(包括装卸用具)均又司机负责保管,遗失按原价赔偿。

四、汽车的个零部件非正常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均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五、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违者罚款100元,保持车辆整洁,拖板原则上十天清洗一次,驾驶室需保持整洁,7 如发现烟火损坏痕迹罚款100元。

六、车辆实行强制性保养,司机需根据本车《车辆档案》记录,需保养的定时进行保养,由维修主管具体安排时间,保养后,需保养签名确认。

七、路桥费实报实销,如发现虚报,则按虚报金额十倍罚款,在路上补胎、维修及各种罚款,如发现有虚假、欺骗行为,由公司派人到事故现场侦查、核实为依据,按核定后的虚报金额的十倍罚款。

八、经批准享受手机补助的司机,需要全天开机,如有证明关机,每次罚款50元,如因欠缴电话费造成停机,取消当月话费补助,并从停机日至重新开通之日止,每天罚款50元。

九、除拖头司机外,一律不得借公款,司机需及时报销,拖头司机借公款后,必须收车后清账,发现欠款者,按所欠金额的十倍罚款,公司将随时抽查。

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则,严禁酒后开车,违者 8 罚款200元(经二人证明)。

十一、送货到客户处,要遵守客户的有关制度,并要礼貌待客,积极主动配合卸货,把货卸在指定地点后,才算完成送货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遇事向调度及公司领导反应,违者罚款100元一次。

十二、司机必须负责所架车辆的部分小修和保养工作,如加水、加机油、换灯泡、换轮胎、检查轮胎气压、外观螺丝的紧固等种种小修和保养工作。一些保养工作司机也要参与,和维修工一起完成。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部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设备部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设备部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2、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对于新增的特种运输机动车辆,设备部应当凭特种运输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特种运输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机动车辆牌照。特种运输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4、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特种设备履历卡。

5、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设备部每季度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如设备部无具有特种设备检修资格人员,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厂商或 11 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6、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7、设备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将电源切断,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设备部处理(或委外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0、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应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公司车辆装载的是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货物,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

一、装载运输易燃易爆有毒危险货物的车辆,严格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按期年审,不得拖延,负责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二、定期保养运输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车。

三、每十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一次,保持车辆状况完好和清洁卫生。

四、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油、水、电、轮胎、刹车灯等)。

五、需要维修的设备,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一、入职本公司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保障行车的安全。

二、新入职公司司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运输部、汽车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公司车辆所运输的商品均是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司机必须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危险运输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品运输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四、公司安排一名车辆管理负责司机及车辆的管理经常组织司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业务技术课,提高司机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保证安全行为和礼让行车。

五、每半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活动,结合实际进行学习和讨论,特别要学习政府和公司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政策和制度,提高尊章守纪自觉性。

六、司机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如电路、消防器材、油路、轮胎、燃料和水箱等),并确保不带病行车。

七、通过不断进行技术培训,司机应掌握车辆的小修技术。

八、编制好司机岗位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学习和演练,提高司机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九、搞好所管辖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次会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都要解决一定的问题

每次会议的议题不宜太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人员不参加会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或主管领导有权解决的问题不上会,已有成文规定或先例的事,非特殊情况不上会。

二、每次会议都应有充分准备

会前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将议题送到有关部门,整理好议题,向主持会议的领导汇报,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准备不充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议题不上会;主管部门没有统一意见而“矛盾上交”的议题也不上会。

三、会议主持人必须紧紧抓住议题

既要启发诱导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又要注意控制离题和重复的发言。发言者应办求语言准确、简练,到会领导要避免人必讲话的惯例。

四、会议决议,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会议形成的决议,主持人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办事机构要负责督促检查,并收集反馈信息及时间主管领导汇报。全校性的会议,由校办统一安排、组织。会议时间不宜过长,会议组织者要负责整顿会风,反对迟到、早退和会上交头接耳等不良现象。

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应有两名记录者同时工作,有关办事机构要整理好记录,事后按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一、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要与市特检中心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检,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测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测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要有设备技术档案,对主要设备和关键设备要分别建档,内容包括:

(1)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 明书、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设备调试记录、特种设备使用 证和检测报告等。

(2)大、中修记录、竣工验收单。(3)设备登记卡片、设备分类台帐。(4)设备改装、变更的有关技术文件。(5)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3、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 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 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在运行中遇到有不正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 进行紧急得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运行人中在当班期间,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 离开工作岗位。

5、受压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过击规定负 荷运行,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运行和故障排除记录。

6、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 写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7、各班组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运 行记录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第三篇:危险品运输登记制度

危险品运输登记制度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实行货物登记制度,并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我公司特拟定如下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1.运输车队必须对其运输的货物负责,不能运输国家命令禁止运输的货物。

2.当班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路单上规定的内容,内容应当包括车辆运输物品、起点、行驶路线、终点、驾驶员信息、押运员信息等。若当班人员发现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车队领导汇报,并上报公司。

3.当班公司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回厂后),并将实时情况记录在案。

4.根据车辆运行情况,监控人员必须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及时查看、记录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5.当班工作人员应当检查车辆有无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并将检查记录在案。

6.撬车到达子站后,应由子站站长或者当班班长在路单上签字,由押运员交回公司。

第四篇:危险品运输

危险货物的运输组织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铁路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为避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一般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九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的交通安全事故都是和危险物品的运输有着直接的关系。

2012年8月26日凌晨2点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事故已致36人死亡。发生一次追尾事故,死亡率怎么高,让我们看到这次事故的惨重。这么多人遇难,除了和大部分乘客均在熟睡有关外,恐怕还和甲醇有关。由于甲醇属易燃物品,一旦相撞泄露,与空气混合,遇到高温明火极易燃爆,车上乘客逃生机会相当少,从而造成高死亡率。

我们不知道这次事故中罐车运输甲醇存在不存在违规的现象,但是我们看到这次事故是发生在凌晨2点多,也就是说这个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在这个时候还在高速路上“跑”。这不得不警示有关部门,有没有必要出台统一的规定,禁止危险物品的车辆夜晚在高速路上跑?恐怕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危险物品运输发生的事故已经越来越多,如2012年7月5日,广州天河区东圃莲溪路上,一辆白色货柜车装有化学物品发生泄漏,发出刺激性气味,周围300米范围被封锁;2011年11月1日,西南出海大通道兰海高速贵新段马场坪匝道口附近,两辆运送炸药车辆在一汽修厂检修时发生爆炸。截至1日22时,造成7人死亡,264人受伤;根据公安部通报,仅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发生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就有102起。

从事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被称为一颗“流动的定时炸弹”,这次事故再次让我们看到运输危险品的危险。

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质,不管是公路运输还是铁路运输,我们在组织货物运输的时候不能简单的按照一般货物的运输方式及运输流程来进行,而是应该从包

括货物包装,运输车辆,运输协议,运输人员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和规划,以求得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证货物运达时的完整。

 到发场所

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且相对集中.危险货物专办站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建造具备通风、报警、消防、防爆、避雷、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的专门仓库。对于一些运量小的和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车站,应考虑实行集中办理,并考虑发展集装箱运输。车站内应加强监管,检查交接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 运输包装

危险品运输包装是危险货物运输的一个重要的环节。

包装材料的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重量相适应。包装容器与所装货物不得发生危险反应或削弱包装强度。充装液体危险货物,容器应至少留有5%的空隙。液体危险货物要做到液密封口;对可产生有害蒸气及易潮解或遇酸雾能发生危险反应的应做到气密封口等等。

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的冲击,振动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包装的衬垫物不得与所装货物发生反应而降低安全性,应能防止内装物移动和起到减震及吸收作用。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得沾附所装物质和其它有害物质。

 运输车辆

在运输车辆的选择上,危险品运输也有其专业的运输车辆。

在铁路运输中,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主要是危险货物罐车和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其中,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是货运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的方向。做好这项工作,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条件,加快货物接取送达,减少作业环节,避免了人工直接搬运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利于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整体管理水平。公路运输中,车上应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以及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此外,所有的车上都应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比如三角木,消防器材,防滑链等。在车厢的外部要标注清楚车内所装货物,达到警示的作用。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应该严谨认真的对待,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同时,在行车之前也应该做好一系列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该与普通物品分开,不能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 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中,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执行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许可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促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制化、系列化、规范化、科学化。铁路局应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源分布,对设置不合理以及安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要采取合并、调整或关闭等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技术要求高,安全责任重,管理难度大,必须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专业负责制、岗位负责制、逐级负责制,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建立健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信息网络,完善预警预防应急措施,有效处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适应铁路运输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现代科技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稳步进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方式改革,不断提高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现代化管理水平。

公路运输中,大体上遵循和铁路运输一样的规则,但是仍然有其需要注意的方面,比如,夜晚禁止危险品上高速,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不得高于90公里等等。

 物品装卸

在危险物品的装卸过程中,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 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人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 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总之,不论是在公路铁路运输,还是其他的运输方式下,我们对于特殊物品的运输都应该重点的关注,做好充分的准备与防护措施,这不仅是对货主财产的保障,更是对我们自己生命的保障,所以,危险物品运输的各种细节还需要更加的成熟,更加的细化和完善。

唐馨雨微

1151202

第五篇: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I 0701-51 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目的 规范危险品的装运及卸载及运输时的操作。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船舶。职责

船长有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规定和“危规”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措施》定义

危险货物: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

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称为危险货物。

引用标准:交通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简称“危规”)。承运条件

5.1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手续。外贸运输必须符合《国

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有关港口的规定。

5.2 装运危险货物必须以公司通知为准,船舶不得擅自同意承运。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要适合所运货

物性质的要求。

5.3 船舶装运进口或过境危险货物时,必须在预定抵港三天前向到达港或过境港主管当局申报所装危险

货物的学名、编号、数量、包装、货位及收货人名称;航程不足三天的在开航后应即向到达港

申报,申请代理的船舶可发报给“代理”,由代理进行申报。

5.4 船舶装运出口危险货物时必须取得下列证书:

· 危险货物鉴定单位主管部门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DANGEROUS SPECIFICATIONS)。· 商检部门签署的《包装适用证书》。

· 主管机关签署的《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

· 集装箱形式运输的危险货物,需备有有关法定机关签认的《危险货物装箱证书》。

· 装运放射性物品除上述证书外,还应取得剂量核查单位签发的《放射性货物剂量检查证书》。

5.5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核对《运单》内所填写的危险货物的类别、编号、品名、数量、包装、标

记、标志,并了解其特性和意外事故发生所应采取的特殊防护措施。并将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

理措施(EMS)和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帖示在公共场所。

5.6 承运装过危险货物的空容器(除经倒净洗清,并按章持有证明者外),应按其原装危险货物运输要

求处理。

5.7 装运爆炸品和一级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8℃),必须事先申请船检部门对船舶进行临时检验,并取

得证书后,方可承运。

5.8 对于一些性质不清的货物,发货人必须向港方和船舶提供生产厂方的产品说明书,介绍产品性能,经发货人、港方和船舶确认在运输途中不致发生危险,并在《货物运单》内注明“不属危险货

物”字样,或者由主管当局有关部门鉴定,并出具“非危险货物”证明,方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

输,否则按危险货物处理。

5.9 船舶应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置应有的消防设备。烟火报警系统及救生、消防设备均应处于良好适用状态。确保船舶安全操作的工作通道畅通无阻。

5.10 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不论航行、停泊、装卸、待命均应按规定悬挂信号或显示灯光信号。应配置

测爆仪、测氧仪和所装危险货物所必须用的特殊防护用具和器材。配载与装船

6.1 配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做到:

6.1.1 危险货物应按其性质安全妥善地予以积载,性质不相容的货物应互相隔离。

6.1.2 具有严重危险性的爆炸品(弹药除外),应积载于在航行中能保持严密封闭的弹药舱内。这类爆

炸品应与雷管隔离。装载爆炸品的任何舱室内的电气设备及电缆,其设计与使用应能使火灾或

爆炸的危险减至最小程度。

6.1.3 会产生危险蒸气的包装危险货物,应积载于有机械通风的处所或舱面。会产生危险蒸气的散装固

体危险货物,应积载于通风良好的处所。

6.1.4 装载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船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特殊预防措施。

6.1.5 在未经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火灾发生可能性以前,不得装运易于自热或自燃的物质。

6.1.6 有害物质应正确地积载和加固,以便能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减至最低限度,且不致损害船舶和船上

人员的安全。

6.2 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作业过程中,船方和港方应在开工作业前通知港口主管当局。船舶申请监装监

卸危险货物,应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向港口主管当局提出书面申请。值班驾驶员和其他值班船员

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3 船长或大副应监督布置下列工作:

6.3.1 布置有关人员在装货现场备妥相应的消防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6.3.2 装载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毒害品和放射性物品时,装箱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值

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必须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甲板设立“严禁烟火”警告牌,并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或穿铁掌鞋进入现场。

6.3.3 装载作业过程中,遇有闪电、雷击、雨雪或附近火警时,值班驾驶员必须立即组织关舱、停止作

业。因故停工时,值班驾驶员应派人在现场值班。

6.3.4 船舶在装(卸)爆炸品和一级易燃液体货物的过程中,不得同时(采用船靠船)进行加油、加水

等作业。

6.4 船舶装载爆炸品、剧毒品时,船长应亲临现场,督促指导。装载一级危险品时,大副、值班驾驶员

及看舱水手必须在现场监装,应做到:

6.4.1 检查危险货物包装外表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正确清楚。凡包装破损、潮湿渗漏、玷污影响安全质

量的不得装船。

6.4.2 对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及可移动的罐(柜)应检查其铅封是否完好,外部和门盖有无损坏、变形,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装船。

6.4.3 督促装卸工人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装舱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并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

选用相应的铺垫衬隔材料。

6.5 船舶在装载过程中,若发生货物渗漏、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安全值班室及所属海

务主管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对渗漏物、受污染物品及甲板、舱室,在未彻底清理干净前不得续装。运输

7.1 在航行或锚泊期间,大副应指定专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对货舱进行合理通风,必要时定时测量货

舱的温、湿度,并把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7.2 大副(或大副指派的其他人)要定时(特别是进入大风区前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所装货物有无移

位、自燃、泄漏及其它可能引起危险变化的情况。

7.3 在下舱检查前,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携带相应器具,除有二人同行外在甲板上还必须有值守人员照

顾联系,确保安全。

7.4 货舱内装有危险货物时,大副应及时告知轮机部。轮机部如要对货舱底下的双层底燃油舱进行加温

时,应事先征得大副、船长的同意,并根据货物的特性适当控制油温。卸船

8.1 船舶在开舱卸危险货物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测有害气体在额定范围之内时,方准人员下舱。

8.2 船舶在卸交危险货物前,大副应向港口有关部门提供卸货单证,详细交待危险货物积载位置、货物

特性、卸货注意事项等。

8.3 卸货作业时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按6.2款规定执行。

8.4 起卸包装破漏的危险货物时,应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物品,现

场要严格禁止明火和无关人员进出。

8.5 船舶装载过危险货物的洗舱水和清舱残留物不准任意排放和倾倒。如需排放或倾倒,须经主管机关

批准。

8.6 危险货物卸空后,大副必须及时组织船员清舱;保证货舱清洁,对用于危险货物的垫舱物料应慎重

处理。其他

船舶装运危险品货物时所遇情况如上述章节不能覆盖,请查阅并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港口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放

各相关部室和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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