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附表4:职工申报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
附表4
职工申报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
单位:
原贵(我)单位职工 现为我(贵)单位工作人员,我单位正在进行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计发工作,需要调查该同志在贵单位工作期间计发住房补贴的有关情况。请予以协助办理,谢谢!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住房补贴工作办公室
年 月 日
同志计发住房补贴情况证明(回执)
一、该同志在贵单位的工作时间为: 从 年 月到 年 月。
二、该同志在贵单位工作期间是(否)承租或购买过公有住房。
三、该同志在贵单位工作期间是(否)发放过住房补贴。如已经发放过住房补贴,起始时间是 年 月。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
五、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人事部门(盖章)财务部门(盖章)房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
审核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青岛市崂山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表b-
1填表说明:
1、本表双线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并交申请人所在发薪单位。
2、科技或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须出具上级部门任命或聘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
3、建筑面积是指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的计算保留整数。
第三篇:单身职工住房补贴制度
单身职工住房补贴制度
为解决单身职工住房困难,根据我司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对单身职工住房补贴作如下规定。
1、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身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射阳县城范围内没有固定住所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住房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由本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单身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射阳县城范围内没有固定住所的,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住房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由本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3、单身职工享有住房补贴,不影响其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
4、单身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或者成家后,不再享受住房补贴待遇。
5、单身职工申请住房补贴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审计部办理。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3月28日
第四篇:合肥工业大学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根据《省直单位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直房组字
[1999]03号)、《省直驻肥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皖直房组
[2002]1号)和《关于〈省直驻肥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意见》(皖直房改[2002]6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行住房货币化政策(简称住房补贴)的指导思想
通过发放住房补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结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配套政策,提高教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改善教职工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满足教职工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实行住房补贴的(引进人才除外)的时间
1、从2007年开始学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并建立住房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
2、2008年1月1日起,我校开始实施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符合住房补贴按月发放的职工,经个人申请后,启动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符合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学校根据资金情况和个人申请,按照我校住房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逐年进行一次性发放。
3、学校实行职工住房货币化政策后,对产权属于学校的住房(含青年教师公寓),全面启动市场房租,对按市场房租租住该类住房的职工视同在我校没有享受住房福利。对于部分产权属于我校的住房,学校将按产权比例收取市场房租。加强房租收入的管理,按相关规定将房租收入转化为住房补贴所需的资金。
三、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无房和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上限的全民所有制职工。
1、无房职工指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我校全民所有制职工。
2、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指已购公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职级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简称住房面积标准)的我校全民所有制职工。
四、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
1、住房面积标准
处级以下干部(不含处级干部)、职工以及1986年职改后具有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处级及相当的干部、1986年职改后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1986年职改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
校(厅)级及相当的干部以及1986年职改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1986年职改前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户建筑面积110平方米。
2、缺面积职工的住房补贴
对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职级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实施一次性住房补贴。
其补贴金额:(333 + 4.6 × 职工1993年以前工龄)×(住房面积标准 - 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
3、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
(1)无房职工的工龄补贴截止1993年12月31日,其工龄补贴金额为:4.6 × 职工1993年以前工龄 ×住房面积标准。
(2)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其住房补贴根据其1998年12月31日之前的实有工作年限,实施一次性按年补贴,从1999年1月1日起,再按月计发住房补贴。
一次性年补贴的金额为:1998年12月31日之前的实有工作年限 × 年补贴的标准。
(3)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按月计发住房补贴。
(4)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与月补贴比例(13%)
之乘积计发,职工工资基数按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确定。
(5)按年补贴的标准
住房标准为80平方米的职工的年补贴标准为833元/年;住房标准为90平方米的职工的年补贴标准为937元/年;住房标准为110平方米的职工的年补贴标准为1145元/年。
住房面积标准按其在1998年12月31日以前的最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确定。
4、我校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执行省直单位统一标准,并随调整而变动。
五、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程序
(一)、职工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批和支取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
2、学校按年建立轮候制度,并进行公示,确定住房补贴发放的顺序;
3、学校确定轮候的申请住房补贴人员名单报省直房改办审批,批准后再报教育部审批;
4、学校按教育部批准后名单组织发放住房补贴。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合格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以及要求划转住房补贴的函(报告)报送省直房改办审批。省直房改办在检验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核定住房补贴发放数额后,给学校下达批复。学校凭省直房改办下达的批复到所在承办银行的住房资金专户办理划转手续。
(二)、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补贴时,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申请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应出具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预售合同》或《售房合同》复印件;
2、离退休的职工,应出具离退休证明;
3、调离本市的职工,需提供调离证明;
4、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需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注销户口等有关证明。
六、住房补贴发放中的相关规定1、2008年1月1日,我校全面启动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第一批启动按月发放的人员为2008年新进无房人员(经审核后,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无租住公有住房的);其他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查和省直房改办审核批准后,启动其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启动日期为省直房改办批准后的次月。
2、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转入省直房改办职工个人专用账户,其管理办法和公积金管理办法相同。
3、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以前的住房补贴在职工申请支取时按轮候制度进行处理并计算结清。
4、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的发放,根据主管部门拨付给我校的资金情况和轮候制度,逐年进行一次性发放。
5、在职人员只有在购商品房或离退休时才能申请支取住房补贴,并需经省直房改办和教育部审批后,按轮候制度进行轮候发放。
6、一次性计发住房补贴后,职工职级发生变动,按照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上限的职工住房补贴方式处理。
7、租住公有住房和已购公有住房部分产权的职工,其住房补贴暂不发放;该部分职工的住房补贴在其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或购齐公有住房的100%产权后,再按规定处理。
8、离异职工如离婚前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住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不再计发住房补贴。如果住房面积未达到住房标准,缺面积部分按规定可计发住房补贴。
9、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的职工调离我校时,应如实将其住房情况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10、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调离我校时,住房补贴按以下情况处理:
(1)职工在本市调动时,在办理该职工调动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同时将住房补贴本息余额转入该职工新单位的其名下住房补
贴专户。
(2)职工调离本市(含出国、出境定居的)的,在办理该职工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调离本市的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出国、出境定居的人员办理支取手续。
11、根据属地的住房补贴政策,1999年10月18日前亡故的我校职工,不再补发住房补贴;1999年10月18日后亡故的我校职工,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名下的住房补贴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七、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
1、学校根据属地的住房政策,结合专项资金和职工对住房补贴的需求情况,每年进行测算,确定比例分类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
2、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发放根据补贴对象的不同分三类分别实施排序,轮候发放:
(1)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含2007年12月31日前的按年补贴和按月补贴的住房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
(2)离退休职工缺面积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
(3)在职职工缺面积补贴发放的轮候制度;
3、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按下列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发放。本的住房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完毕后,顺列中的职工未领到住房补贴者自动转入下一的排序进行轮候,并优先发放。如职工到期不愿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视同自动放弃轮候顺序;该职工以后如需领取住房补贴,须重新申请,进行排序轮候。
总分 = 年龄分 + 工龄分 + 缺房面积分
年龄分 = 职工年龄 × 0.5工龄分 = 职工工龄× 0.5
缺房面积分 = 未达到职工本人住房面积标准×
1分数相同者按职工出生的年月日依次进行区分,年长者在前。
4、我校已故职工的合法继承人申请支取已故职工的住房补贴,在申请支取的中优先发放。已在轮候中的职工因故去世,其住房补贴也优先发放。
八、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职工调查表2011新
职工满意度调查表
同志:您好!
为了解职工对医院目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现状的满意度,调查组组织了此次问卷调查,请您仔细阅读每一题,在最合适的空格中填“√”,您所有的选择没有对和错之分,请如实填写问卷,谨表衷心感谢!一、一般项目:
1、性别:□男□女
2、年龄:□19岁及以下□20~29岁□30~39岁 □40~49岁□50岁以上
3、教育程度:□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其他(注明:)
4、工作年限:□一年以内□1~4年□5~9年
□10~19年□20年及以上
二、对医院及工作的满意度:
1、对本医院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和目标安排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2、对自我工作的社会地位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3、对工作中自我能力和潜力的发挥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4、对工作报酬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5、同事之间气氛融洽,和睦友善
□是□基本是□不是
6、对职能科室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7、对检验科的服务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8、对影像科的服务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9、对药剂科的服务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10、对后勤中心的服务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11、对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协作程度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12、对负责医院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关心
三、对医院领导班子的满意度:
1、医院领导作风民主,关心职工生活和工作 □是□基本是□不是
2、医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是□基本是□不是
3、医院领导对监督工作敢抓、敢管 □是□基本是□不是
4、医院领导管理方法有效,工作绩效明显 □是□基本是□不是
5、医院领导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是□基本是□不是
6、医院领导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能做到事务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是□基本是□不是
7、医院领导对监督稽查工作重视,有力度 □是□基本是□不是
四、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用文字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