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决定组织2012年度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今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935名,各县(市、区)招聘计划详见各市(广德县、宿松县,下同)招聘公告。
原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招募医药类大中专毕业生项目不再单独实施,一并纳入此次统一招聘范围。
招聘公告于3月19日在安徽医改网(www.teniu.cc)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各市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将于3月23日前在当地有关网站及媒体上发布。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
对通过本次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按当地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某一专业类别(以专业类别代码区分,下同)进行报名,待通过省统一笔试后再由所在县(市、区)按各个专业类别组织择优选岗或统筹调剂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招聘对象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三)应、历届医药类、财会、计算机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四)护理、检验专业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打破地域、户籍、身份等界限,欢迎外省、市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省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26日9时至3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具体的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代码报考),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人社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
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3月30日18时前,各市完成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进行改报名;尚未审查或未予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0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别。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1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21日至4月23日期间,到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院(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4月18日至4月20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实行全省统一招聘考试,在各个设区的市设立考点、考场。报考广德县、宿松县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分别到宣城市、安庆市所设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 4月22日上午8:00-9:00公共科目考试,考《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财会、计算机专业的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9:30-11:30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见附表及各市招聘计划表)。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5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总分100分为全省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五)资格复审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专业类别以1:1比例确定和公布入围参加考察的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专业科目仍同分,按照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所在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专业测试
各市在确保本市范围内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设置面试或技能测试等专业测试环节。如设置专业测试环节,须在公告中明确所辖县(市、区)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规定比例。
(七)选岗调剂
选岗调剂工作必须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各乡镇卫生院的用人需求,同时应兼顾考生意愿。各地选岗、调剂的方法、程序见各市招聘公告规定。选岗调剂时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人选。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九)签约聘用
各县(市、区)人社、卫生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及时报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
政﹝2010﹞6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优惠政策
(一)对具有医药类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乡村医生应聘所在县(市、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的医药类本科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今后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时,将在计划总数的15%以内安排专项计划招聘此类人员。
(三)对新招聘录用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其中对医学类人员(临床医学和中医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各市负责具体实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通过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考试考核作为培训合格的必备条件;其他类别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市、县(市、区)按照岗位要求组织培训。
(四)省财政原则上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对医药卫生类本科生(含中级职称人员)、1万元/人的标准对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等医学类专科生(包括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予以补助,专项用于招聘人员的工作、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岗位培训阶段的工作、生活补助)。
八、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51—2663172(政策)
省卫生厅 0551—2998023(政策)
省人事考试院 0551-3457903,2862049(考务和技术)监督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51—2663184 省卫生厅 0551—2998097 各市、县(市、区)人社、卫生及相关部门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各市公告。
附件:
专业考试科目表
专业 护理 临床 口腔 麻醉 中医 公共卫生 药学
专业考试科目 护理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麻醉医学 中医学 预防医学 药学
中药学 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中药学 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财会 计算机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厅
财会 计算机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第二篇: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决定统一组织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三)应、历届医药类本、专科毕业生;
(四)护理、检验专业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打破地域、户籍、身份等界限,欢迎外省、市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本省已在乡镇卫生院编制内通过竞聘上岗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招聘计划(岗位)
我省今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94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工作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8月5日在安徽医改网(http://www.teniu.cc),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报,填写《2011年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各市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因填报信息不全审核拒绝的,应要求报考者补充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8月20日16时前,各市完成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于8月16日9时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予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19日24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11年8月15日9时-2011年8月21日12时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个人报名界面,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
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报名确认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特殊紧缺专业人员或招聘执业医师、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医药类本科学历者,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社厅、卫生厅批准后可予开考。
各市人社局、卫生局于8月22日16时前向省人社厅、卫生厅报告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计划的取消、核减或申请保留意见。经省人社厅、卫生厅审核后,于8月23日9时前分别在两厅网站发布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公告。所有报考人员务必于8月23日9时起登录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公告,进行报名确认。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3日11时至17时改报其他岗位。
各市在8月23日24时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全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省人社厅、卫生厅报告最终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信息,按规定要求统一退还报名费用。
2011年 8月30日9时至2011年9月2日24时之间,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统一考试
实行全省统一招聘考试,在各个设区的市设立考点、考场。考生须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所在市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在计算机机房施测,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
应岗位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日期为9月3日、4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阅卷评分亦采用网络方式。9月1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60分为全省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六)资格复审
各市卫生局、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参加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试同分人员的取舍,按照《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市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办理。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及复印件。
各市卫生局、人社局在9月22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9月23日前将《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事业处、省卫生厅人事处备查。省人社厅、省卫生厅于9月26日在两厅网站统一公布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八)组织调剂
各市在招聘计划内,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考察、体检对象后,如因故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由县级以上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按“择优”和自愿原则在所辖各县(市、区)内先行调剂。若经调剂后仍有岗位空缺的,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征集志愿工作按原报考岗位
(九)签约聘用
各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将拟聘人员名单、《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 对象、条件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于10月20日前完成。
表》、《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批表》或《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核准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及时报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各市、县(市、区)人社、卫生及相关部门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联系电话表》。
咨询电话:
安徽省卫生厅 0551—2601949(考务)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51—2663172(政策)监督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51—2663126 安徽省卫生厅 0551—2242911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51—2603198 安徽省财政厅0551—5100589
附件1: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 进程表电话表
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徽省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联系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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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4阜阳阜南乡镇卫生院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阜阳阜南乡镇卫生院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开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卫科秘﹝2013﹞429号)等精神,现就2014年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统一规范,按规范程序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2014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报考人数与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信息同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新闻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南县卫生局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三)应历届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检验、影像初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已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人员;(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1 联系我们:http://ah.offcn.com/html/2012/07/17116.html
员;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入围后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学籍档案,否则,视为不合格。
(1)电子采像。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采像处进行电子采像,并选择报考职位,由采像组打印出《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填写《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名确认;(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进行审查,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4)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两科90元,采像费10元,合计100元;(5)建档。建档组收取审核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建立报名档案。
(二)统一笔试
笔试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按70%折合;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30%折合。为了保证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科目设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专业科目考试,下午 3:00-5:00公共科目考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7月2日-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场监督。考试现场实行全方位屏蔽,并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刻录光盘备查。(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2 联系我们:http://ah.offcn.com/html/2012/07/17116.html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籍档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在考察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造成缺额的,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考察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四)公示、选岗、聘用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县卫生局、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
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相关优惠政策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6723363(县人社局)0558—6712249(县卫生局)监督电话:0558—6712057(县监察局)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附件:招聘人数计划表.xls
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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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庆人事考试网:2015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安庆人事考试网:2015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
人员公告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座落于省会合肥市,是安徽省卫计委直属的三甲综合性医院。医院现开放床位1082张,设有40个临床病区,13个医技科室。全院职工1800余人,在职员工1500余人,高中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学历300余人。目前,新落成的6.2万平方米25层医疗救治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床位达到1800张。医院主体院区坐落在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黄山路院区位于合肥市黄山路199号,临淮路院区位于合肥市临淮路1号,交通院区位于沿河路。医院固定资产逾5亿元。拥有技术先进的的进口高能直线加速器、3.0T核磁共振、DSA、多排螺旋CT、四维彩色超声、超声内镜等大型医疗设备二百多台(套)。现为安徽医专附属医院、安医大教学医院、国家级全科医师培训基地。挂设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安徽省中古友谊眼科诊疗中心。将建成立足合肥、服务全省,集医疗、教学、科研、职业卫生、中古眼科医疗合作为一体的多院区联动的现代化复合性大型医疗中心。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现诚聘各学科专业精英人才及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加盟携手共创辉煌事业。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学历须为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生,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2、工作经历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应具有三级医院工作五年以上经历,非应届生工作经历应为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应届生需通过2015年护士资格考试,实习医院需为二甲以上。
4、英语计算机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计算机二级、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5、年龄要求:博士4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护理学硕士30周岁以下);本科28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主治职称40周岁以下。
护理专业年龄:本科: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24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专科护士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报名考核事宜安排(一)报名方式及程序:
1、副高以上职称、博士网上报名。在医院网站下载《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上传至邮箱:rlzyb6070@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另发送一份个人简历(若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SCI、EI、SSCI、CSSCI论文的,请发送论文电子版)。
2、硕士及本、专科人员需现场报名:请报名者先自行上医院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并粘贴照片。本专科生另需在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一式两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准考证号在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填写)(二)现场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三楼电教室。
(三)考试、考核事宜:
笔试及专业测试拟定于2015年1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进入专业测试人员需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联系咨询电话:0551--642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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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http://www.teniu.cc/ 2011-04-25 15:00:16 国家公务员网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4名,具体职位、职数及报考条件见附件(《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适当放宽。
7、符合各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条件。
8、研究生毕业的,可免试优先聘用。
四、实施步骤
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5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教师职位在县教育局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职位开考人数比例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两科):
公共科目(占40%)和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3、教师职位考试按县教育局教师招考工作方案执行。
(三)面试及实际操作
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作为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及实际操作成绩占40%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六)公示
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报县人事局、编办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合同鉴证等有关手续,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单
报考单位
位性质
农技推广中
心 婚姻登记处 老区办 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国土局下属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会计核算中
心 会计核算中
心 投资评审中
心 投资评审中
心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全拨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1 1 1 2 1 2 4 1 4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
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本科
农学类(农学、种子、果树、蔬菜、植物科学、植保等专业)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中文、文秘专业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国土资源管理 规划设计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财会 财会 工程造价、评审
职位
职数
年龄
最低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备注
会计函授站 规划办 规划办 水利工程管
理站 林业局下属 乡镇林业站 环保局下属
乡镇计生服
务所 乡镇计生服
务所 动物防疫监
督站 动物防疫监
督站 动物防疫监
督站 电视台 电视台 电视台 电视台 商务局事业
编 商务局事业
编 药监局事业
编 药监局事业
编
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30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28周岁以
下 5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5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本科 全日制本科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城乡规划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土木、建筑工程管理
全日制本科 水利工程管理 全日制本科 林学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大专 林学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环境科学
限女性,全日制大专 临床医学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全日制大专 检验 全日制本科 兽医 全日制本科 畜牧 全日制本科 检疫检验 全日制本科 播音主持 全日制本科 动画专业
全日制本科 电视节目制作、新闻编辑制作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与新闻拍摄写作有关的专业
全日制本科 商贸英语 全日制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全日制本科 药学 全日制本科
食品
文化馆 文化馆 图书馆 文庙管理所 文庙管理所 机关幼儿园 县属高中 乡镇初中 乡镇小学
职业中专
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乡镇公卫办 新农合办
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工作人拨 员 全幼儿教拨 师 全高中教拨 师 全初中教拨 师 全小学教拨 师 全拨 教师
全拨 医师 全拨 检验士 全拨 护士 全儿科、拨 妇产科医师 全拨 助产士 全拨 护士 全拨 检验士 全拨 药士 全拨 防疫员 全乡镇报拨
账审核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28周岁以
0 下 128周岁以
0 下 128周岁以
0 下 428周岁以
0 下 8
30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5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4 25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6
28周岁以
下
本科 全日制大专 舞蹈专业 全日制大专 音乐制作 全日制本科 中文 全日制本科 中文 全日制本科 愽物馆专业
全日制大专 幼教
全日制二本 生物、地理、音乐、历史、心理学
全日制二本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全日制大专 语、数、外、音、体、美
全日制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平大专 面设计、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全日制本科 预防医学或临床本科
全日制本科 检验 全日制大专 护理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或妇幼专业
全日制大专 护理、助产
全日制本科 检验 全日制本科 药学 全日制大专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
医学类相关专业
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中医院 森管局 森管局
自来水公司
自来水公司
舜帝陵管理
所
员
差拨 医师
差拨 护士 差拨 医师 差拨 影像师 差拨 麻醉师 差拨 护士 差工作人拨 员 差工作人拨 员
自
收工作人自员
支 自
收工作人自员
支 自
收工作人自员
支
128周岁以下 225周岁以
0 下 5 28周岁以
下 2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8 25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1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28周岁以
下
主治医师
全日制二本 西医、临床医学
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护理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全日制本科 医学影像 全日制本科 麻醉 全日制大专 护理 全日制本科 园林设计 全日制本科
文秘
全日制本科
给排水
全日制本科
财会
全日制大专
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