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责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办事处的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办事处的所有从业人员。第四条 本办法由物流公司营运部综合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第六条 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第七条 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载。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八条 运输爆炸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第九条 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 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办事处车辆由办事处调度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第十二条 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第十三条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十四条 所有车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制度,制定车辆的消耗定额和奖惩制度,定期对车辆的行驶时间(或里程)和维修消耗(如油料、配件、工具等)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三章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车辆严禁携带多余燃料和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过程中,确保关闭发动机。加油后地盘、发动机外壳应擦洗干净,不得有废油与
机油。
4、装车时,驾乘人员也应对爆破器材包装进行检查,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在同一车内,具体按《爆破器材运输车使用说明书》中危险品同车运输表执行。
5、每车爆破器材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装载质量的三分之二及爆炸物品运输上核定的数量,严禁超量装载。同时,应尽可能的将爆破器材均匀地装在车厢内,包装件总码垛高度不得超过1.5m。
6、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7、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但警卫人员应能警戒车辆。
8、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9、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10、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路途中,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
11、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4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3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2、两辆以上车辆运输,在一般道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50米以上的车距;在高速公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200米以上的车距;上下坡时,上下车不应小于100米。与其他同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13、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公安部门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4、车辆前胎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时,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车辆前后轮胎充气应适当。
15、行车时电瓶应稳固、牢靠,无特殊情况驾乘人员不应随意改变电瓶的安放位置。
16、每行驶160Km左右应停车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制动系统是否漏气,车辆轮胎是否过热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车辆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7、车辆上路时,应选择平坦宽阔的道路行驶,并尽可能绕过人口稠密区;如难以绕过时,应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18、运输途中住宿时,应选择较为安全和偏僻地点住宿、停车,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
第四章 车辆维修与保养
第十六条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1500—25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检查、紧固、调整和润滑
3、车辆每行驶2500—5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4、车辆每行驶45000公里应进行一次三级保养(总成拆解)以上的项目检修,除完成一、二级检修保养项目外,还应完成以下项目: 4.1、清洗燃油箱和冷却系统;
4.2、检查车架有无变形,铆钉有无松动、脱落等现象,必要时修理,除锈和补漆;
5、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6、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
7、车辆维修保养完毕须驾驶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厂,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车辆GPS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GPS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违法行为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易普力攀枝花分公司危险爆炸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GPS车载系统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证,车辆在运
输途中GPS终端要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 自拆卸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时维修。、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GPS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洗涤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导致电路烧坏车载设备。、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驾驶员应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系统,了解车GPS载系统的功能。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不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液晶屏。
7、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员不得关闭GPS车载系统。8、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时应注意行车安全。第十八条 GPS车载系统的消息管理
1、为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平台实施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车辆在出发前应向平台发送一条定位信息,以确定和平台取得联系。
2、在行驶过程中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平台发送与车辆无关的消息。
3、驾驶员阅读平台向车辆发送的有关消息时,要确保安全。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警报,同时,平台也会向驾驶人员发送为了行驶安全要求降低超速的
提示消息,驾驶人员应按规定时速行驶。、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抛锚或被抢劫)需要平台帮助时,驾驶人员可以手动按下或脚踏紧急报警器2秒钟,向平台发送紧急报警或发出请求帮助消息,管理平台可以根据内容向车辆提供帮助。
6、除了遇到紧急情况时发送紧急警报外,一般情况下不要发送紧急报警消息,造成不必要的误报,严禁故意向平台发送假警报。7、车辆主管单位或驾驶员不要通过其他途径向GPS车载系统或平台发送消息,如需要通知、了解情况可通过管理平台发送消息,否则,超出的短信费用由车辆所在单位负责。第十九条 GPS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遵守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对平台要求的纠正违章行为提醒应及时纠正。
2、严禁无故或恶意动手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要随时关注终端的信息。
3、保护好GPS终端,以利于GPS监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4、车载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和平台汇报。第二十条 GPS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装GPS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道行驶。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断等),要请示平台后方准行驶。
2、驾驶GPS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根据攀枝花市道路状况,危险物品运输车最高行驶时速为60/小时,采场公路限速30公里/小时。
第二十一条 违反GPS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违反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1条、第3条,造成GPS车载系统损坏的,扣减责任人200元.2、违反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2条,扣减责任人100元。
3、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逃避平台监控的,扣减责任人500元。4、严禁向平台误报假报信息,扰乱平台正常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减责任人100元。、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扣减责任人500元.第六章 驾驶员岗位职责及操作指南
第二十二条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并且要熟练掌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操作事项和规范。
1、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全驾驶。
2、负责对出车前后车辆状况进行安全全面检查,不出故障车。认真完成三检四查工作。
3、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审验,确保车辆清洁、完好。
4、驾驶员必须做好一勤,二慢,三掌握。一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
二慢:情况不明、视线不清、起步、会车、让车、倒车、停车慢。交叉路口、狭路、窄桥、弯道、车站、装卸场地、上下渡船慢。三掌握: 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天气变化情况;掌握车辆行人动态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装载,行车及停车。
1、能见度良好时,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所行驶道路规定的车速下限,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或遇复杂道路情况时,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行驶,车速保持在安全可控范围之内;
2、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车距不应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应小于300米;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做到行驶中不开赌气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违章车,不开人货混装车;
3、遇热带风暴或台风、雷电、暴雨雪、大雾、磁暴等特殊恶劣气象时,不得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作业。严禁携带打、六级以上大风火机、火柴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
4、在运输危险物品途中,应避免停留住宿,严禁将车辆停在居民区、行人稠密闹市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尽量在平坦地方停车,必要时用三角垫木塞住车轮,保证停车平稳。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5、行车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
6、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自觉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严禁有损害企业良好形象的言行。
第七章 押运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 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押运员要经所在地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方 针,政策听从指挥,做好押运工作。
1、负责对押运货物进行检查,在装货后,卸货前核查民爆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数量,确保危险物品无遗失遗漏,做好交接工作。
2、押运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3、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物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4、在危险物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爆炸、环境污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八章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安全员要把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对危险品货物的安全重视程度放在同等的位置。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方针、政策、制度等规定,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负责对危运车辆、危险物品装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情况还应向公司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安全活动的开展,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安全学习记录。
4、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供领导参考。
6、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查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
第九章
机长职责
第二十六条 机长全面负责车辆在外工作期间的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变处理及维修保养工作 1 认真做好三检四查工作.2 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3 要与驾驶员经常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做到友好相处.4夏季在外停车时,应检查车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有应将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5 做好车辆内外的清洁.
第二篇:危险品货物运输申报
危险品货物运输申报
四.危险货物申报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适载申报(船申报)
*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货申报)
1.申报单位
* 船申报:应由船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办理。
* 货申报:由与承运人订立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办理。船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如无法直接办理船申报、托运人(或收货人)如
无法直接办理申报,可委托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有危险货物专业申报资质的船代或货 代单位办理申报。
2.危险货物申报员
* 从事危险货物申报的人员应经过有关危险货物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海事部门考核发证。
* 申报员分为货物申报员和船舶申报员。申请培训发证的申报员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 申报人所进行的危险货物申报,是代表单位对危险货物的适运状况进行声明的。因此,申报人应能代表单位对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申报时限
* 船申报
进港、过境:应在船舶靠泊三天前(航程不足三天的,在驶离出发港之前)。出港:应在船舶装货24小时前。
* 货申报
出港:应在货物装船24小时前。
散装液态货物进港:应在船舶靠泊三天前,航程不足三天的,在驶离出发港之前。
4.申报单证
* 办理危险货物申报,应使用统一格式的危险货物申报单证。
* 申报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妥单证上的有关货物运输作业的情况和申报单位、申报员信息,及紧急联系的通讯方式等。
5.附送材料
* 船申报
(1)船舶载运集装箱箱危险货物进港或过境,应附送《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2)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出港和散装液态货物进出港、过境,应附送危险货物 安全适运申报单;
(3)船舶载运中转危险货物,应在申报单上加盖“中转”章,并附送装货港签发 的“货申报”单。
* 货申报
(1)装载包装危险货物,应当提交经交通部认可的包装检验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 包装检验合格证明。
(2)使用可移动罐柜装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经主管机关登记认可的充罐作业点出具的货物装载情况的相关资料和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3)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经主管机关培训考核的装箱检查员签 署和经主管机关登记认可的装箱单位签章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4)使用压力容器装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由交通部规定的压力容器检测机构
出具的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证书。
(5)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当提交该货物的《放射性剂量证明》。
(6)装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该货物的《限量危险货物证明》。
(7)装运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按“未另列明”项装运的危险货物、同一品名因其成份含量不同而具有不同危险特性的货物、具有二种以上的危险特性 的货物、需拼箱出运的危险货物以及其它需要说明技术状况的货物,应当提 交《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8)装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承运船舶适装证明、码头作业许可证、散装液态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对拟过驳作业的货物应附经核准的《一般船舶 过驳作业许可证》。
(9)装运货况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应当提交相关的货况安全适运证明。
(10)托运内贸民用爆炸品应当提交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按规定核发的“爆炸物 品运输证”。
6.单症流转
* 流转:有关船舶和货物申报单各一式三份,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后,其中二份退申 报人;一份留主管机关存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其中一份由申报人转送港口作业单位;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其中一分由申报人转送承运船舶。
* 申报单证的有效期为:经主管机关核准后,7天内有效。
7.未列名危险货物
托运有关规则未列名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于托运前向主管机关提交有效的注明其性质的有关材料,经主管机关按规定审批后,按相应“未另列明”项办理。
8.变更申报
因故需改船或改航次出运的货物,应当提交下列单证,经审核后,方予办理申报 变更手续:
(1)更改原因的书面报告;
(2)货物申报单原件二份;
(3)或经认可的船舶代理出具的退关、漏装、短装证明等。
第三篇: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定
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定
一.运输危险货物应配备固定车辆和专业运输机及押运员,安全员负责运送,向托运单位调查掌握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和注意事项,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二.危险货物不能同车混装,各种危货车必须配备防火设备。
三、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在汽车前方应悬挂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显示“危险品”的标志。
四、汽车行驶中不应急骤起步,紧急制动,任意超车和高速行驶,车厢内严禁吸烟,中途停车时,不应停靠在公共场所,如学校,机关,集市附近,以及明火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五、运输油类(汽、柴油)的罐车,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空地或开阔场地,场地附近群众应立即疏散到安全地点。
六、装载危险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三停,四查”行车规定,谨防轮胎温度过高爆胎或由于缺气长时间碾压,造成自燃,引起火灾殃及货物安全。
七、严禁私自配载货物。
第四篇: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具有易燃容易爆剧毒等性质,对人身安全有巨大的危险,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保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具有物资的不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隔离存储。
2仓库应通风,防潮,符合使用要求。管理人员应熟悉懂得所属物资的物理,化学特性,使用,管理,运输等方面的知识。
3.保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进入该仓库和库区周围,严禁携带火种或在装卸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摩擦,颠倒,加强验收程序,清楚不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入库。
4.报关员及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保管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5.仓库内配备的灭火器材报关员应懂得其使用方法,并保持好良好状态,不得挪作他用。
6.严格执行公安部门有关危险品德管理规定。
7.报关员未履行以上规定除按有关规定考核外,每项考核20元。
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为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和项目部财产免受损失,防止危害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部及各场站易燃、易爆危险品(氧气、乙炔、油漆、汽油、柴油等)应按此办法对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三、危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由采购部负责采购,设专库分类存放管理。
四、危险品的管理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到仓库领物,不得由他人代领,各单位的危险品保管员名单应送交办公室备案。
五、领用危险品必须严格控制用量,原则上应需要多少领多少,一般危险品一次领用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天耗用量。使用单位的保管人员应严格跟踪危险品的使用消耗,并有详细的使用消耗记录。用剩危险品应及时退回仓库,退库物品必须标签清晰,数量准确,使用后的残渣废料、空容器,严禁随意抛弃,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六、使用危险品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危险品性能,使用方法,贮存方式,必须严格按物品的特性进行操作和贮存。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教育、督促、检查有关人员按章办事,以确保安全落实。
七、凡使用危害性大的危险品,应制定有效的事故处理方案,有具体的应急措施和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八、外单位前来借用或调拨危险品,须凭该单位的介绍信、公安部门证明和危险品使用证,经我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办理。
九、办公室要经常对危险品的贮存、使用等安全措施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对使用危险品部门和保管危险品的仓库,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备不同类型的消防灭火器材和其它防护用具。
十、各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来维护企业生产安全,凡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一切责任,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
什么事是危险品
危险品: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工作职责
1.安全部负责收集、编制安全数据 和“危险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危险品的使用、贮存管理。2.采购负责采购、运输及与相关方的协调。3.仓库负责危险品的贮存管理。4.生产负责本部门危险品的使用、现场危险品存放管理。5.办公室负责处理危险品废弃物。6.安全员负责对有关危险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分类管理
1.易燃液体。2.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3.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强腐蚀性酸、碱等。
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采购在购买危险品时,须要求危险品供应商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物质的成分、名称及其危险特性。2.品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说明书的适用格式,并统一保存管理。3.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危险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危险安全
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定制标识
1.根据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危险特性,安全员应制定包括危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防护措施、急救、储运、泄露处置等内容在内的危险品标牌大纲。并提交采购统一定制标牌。2.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场所都应设置醒目的危险品标牌。
危险品管理
1.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2.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做好防静电措施,保证通风。3.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储存地方必须干燥,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注意选择灭火器类型。4.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危险品的废弃物必须放置在工厂的垃圾站,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危险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
1.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如发生人员受伤或环境受到污染时,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实施。2.对发生异常、紧急事件后必须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分析并作出预防措施。
危险品应急预案危险品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明确责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患意识,加强对危险品的提前预防工作及应急能力和安全防患,保证人员的安全及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该预案如下:
设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彬
副组长:丁小平、张新芳
成员:梁明灿、杨爱兵、郭占明、王清明、李聚收、孟宪亮、栗子兵、蒋作发
设立各行动组: 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车辆运输组、物资供应组、抢险抢修组。
职责职责职责职责:
2.1领导小组职责:发生事故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内勤及时通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临近的医院发出救援请求,并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3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4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小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2.5负责事故抢救、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等参与抢救并对工作和事故现场保护好。
2.6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7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工作及抢救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急救专业队组
3.1通信联络组:
任务:确保各小组和领导小组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知道人员疏散和自救。
3.2抢救组:
任务: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进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关闭系统,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以至危害范围的扩大。
3.3医疗救护组:
任务:抢救、护送、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中毒人员。
3.4车辆运输组: 任务:负责急救行动中人员的运输。
3.5物资供应组:
任务:为急救行动提供物资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和指挥通讯器材等。
化学品泄漏事故
4.1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措施 为防止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发生意外破裂,倒洒等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简单、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如果对泄漏控制不住或处理不当,随时有可能转化为燃烧、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化学品泄漏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4.1.1疏散与隔离: 在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这时一定要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
4.1.2切断火源 :切断火源对化学品的泄漏处理特别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品,则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内的各种火源。
4.1.3个人防护 :参加泄漏处理人员应对泄漏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征有充分的了解,要于高处和上风处进行处理,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要用水枪(雾状水)掩护。要根据泄漏品的性质和毒物接触形式,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伤亡、中毒事故。
4.2化学品泄漏控制
4.2.1如果在仓库内发生泄漏,要在统一指挥下,通过关闭有关管线,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等方法来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4.2.2如果是容器发生泄漏,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堵塞和修补裂口,制止进一步泄漏。
4.2.3另外,要防止泄漏物扩散,殃及周围的建筑物、车辆及人群,万一控
制不住泄漏,要及时处置泄漏物,严密监视,以防火灾爆炸。
4.3泄漏物的处置
4.3.1气体泄漏物处置:应急处理人员要做的只是止住泄漏,如果可能的话,用合理的通风使其扩散不至于积聚,或者喷洒雾状水使之液化后处理。
4.3.2液体泄漏物处理:对于少量的液体泄漏,可用沙土或其它不燃吸附剂吸附,收集于容器内后进行处理。而大量液体泄漏后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可以采用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为降低泄漏物向大气的蒸发,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进行覆盖,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后,抑制其蒸发,然后进行转移处理。
4.3.3固体泄漏物处理: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然后用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