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网上申报系统常见技术类问题
网上申报系统常见技术类问题
1.个别纳税人在进行“网上南京国税”用户注册时,所录入的信息内容和征管系统CTAIS2.0是一致的,但系统仍然提示其提供的信息不正确。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上述问题一般是在录入信息时,全角、半角不一致所造成的,请及时联系主管局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网上申报服务电话一览表上办税服务厅和服务分中心电话联系到系统管理员),由其在“用户身份管理识别系统”中进行手工添加。
2.由于“网上南京国税”上纳税人电子作业系统日益增加,部分系统安装打印控件时需要将其网址“http://www.teniu.cc”添加为信任站点,但网上申报手册中强调要将“https://www.teniu.cc”添加为信任站点,为什么? 答:将“http://www.teniu.cc”添加为信任站点,是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够顺利登录“网上南京国税”;将“https://www.teniu.cc”添加为信任站点,是为了保证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数据的加密安全。对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而言,上述两个网址都必须添加为信任站点。国税局已在系统帮助和操作手册中加入了对该操作的说明。
3.安全站点如何设置?
答:可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手册中有详细的说明。
4.更新CA证书时长时间无响应。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大多数为纳税人的防火墙软件所致。在防火墙弹出提示后选择“允许”即可。若没有任何提示弹出,则要暂时关闭防火墙,同时注意安装并使用360安全卫士查杀木马和流氓软件。目前我们已在系统帮助和操作手册中加入了对该操作的说明。
5.纳税人在网上申报CA证书安装时提示“未在Service中找到企业名称”,如何解决?
答:原因是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资格登记库中无该纳税人信息,目前该问题已解决。另外,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局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网上申报服务电话一览表上办税服务厅和服务分中心电话联系到系统管理员),由其在网上申报后台管理系统中进行资格认定审核,解决该问题。
6.小型代账会计代理了5户以内企业,在进行第二户代理申报时,虽然安装了新的证书,可还是显示前一户的证书,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1)本机安装了多个申报证书,在进行证书选择时,操作人员选择错误;(2)在完成第一户申报后,没有关闭所有的浏览器,使得浏览器的缓存还存有第一户的证书信息。
在为几户企业进行代理申报时,完成第一户纳税人的申报后,需要进行如下操作才能避免这个问题:关闭所有的浏览器,使用下一户纳税人的识别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南京国税”,重新安装CA证书。
7.申报表后的状态“X”和“√”,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答: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读取纳税人在申报系统中的状态,“X”表示本期未申报,“√”表示本期已申报。
8.申报表打不开或无法打印,并且显示“组件运用错误,请联系技服人员”,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浏览器插件没有正确安装,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解决:(1)确认使用的是微软的IE浏览器;(2)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按照手册要求正确添加“网上南京国税”为信任站点(http://www.teniu.cc和https://www.teniu.cc,两个都必须添加),并设置控件安全性;(3)部分纳税人由于IE浏览器中嵌入了其他工具,可能还需要启用“跨域浏览子框架”和“通过域访问数据资源”,以进一步提高浏览器的兼容性;(4)清理计算机环境,请安装并使用360安全卫士扫描、卸载拦截工具和浏览器插件;(5)对于使用某些盗版操作系统的用户,因其系统本身的稳定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建议更换操作系统。
9.纳税人打开申报表时,系统提示“报表文件格式错”,无法打开申报表,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一般是纳税人的报表文件被破坏所致。此时可以退出申报界面,将计算机中“c:windows我的申报文件”目录删除,然后到“网上南京国税---纳税人区---下载专区---软件下载---其他”栏目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表格CELL控件安装程序”,下载后进行安装,然后再重新进入申报界面继续申报。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中“份数”栏不填写,网上申报也可以通过,是否代表此栏可以不填写?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中“份数”不填写,网上申报是可以通过,但不代表这是一种合理的填报方式,建议还是按要求正确填报。
11.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零申报,是否不需要在附表一、二填“0”,直接点击申报?现在申报后是否不再提示申报成功?
答:目前,网上申报系统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以下几栏数据会进行“是否为负数”的校验以及提示,分别是附表一第3、4、10、11栏,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第14—21栏,提示信息为“您确认该栏数据为负数吗?”。对于其他栏次,如果为零则无需填写。申报成功后,系统会有申报成功提示。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认证通过的专票数据填写附表二后,点申报时总是提示进项必须小于等于税控系统中认证数。实际情况是进项小于等于税控系统中认证数,但网上申报系统总是有此提示。如何解决?
答:这表明认证比对未通过。需要根据认证比对未通过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1)增值税防伪税控数据返还系统故障,造成网上申报系统无法获取防伪税控数据,此时需要暂停网上申报,及时查看“网上南京国税”上的相关通知,在增值税防伪税控数据返还系统故障解除后再进行网上申报;(2)纳税人填报错误,造成认证比对失败,此时网上申报系统会出现相关提示,将纳税人录入到附表二中的专票数据以及认证通过的专票数据显示在界面上,请纳税人仔细核对并及时修改后再继续申报;如纳税人认为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无误,请及时与主管局片管员联系,寻求帮助。
13.生产型出口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入免抵退数据时,界面总是提示某行某列数据错误或出现英文提示。
答:建议按照以下步骤排查、解决:(1)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按照手册要求正确设置浏览器;(2)联系主管局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网上申报服务电话一览表上办税服务厅和服务分中心电话联系到系统管理员),确认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免抵退资格和征管系统CTAIS 2.0中的免抵退资格一致;(3)纳税人生成的免抵退文件有问题,必须保证正确使用擎天退税软件,生成的是格式正确的免抵退文件,如确有此问题,请及时与主管局片管员联系,寻求帮助。
14.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入的免抵退数据有误,导致申报未成功,如何解决? 答:纳税人应重新导入正确的免抵退数据,但由于免抵退错误数据已写入征管系统CTAIS2.0,且纳税人使用的网上申报系统无权删除,请及时联系主管局片管员进行相应处理。
15.少数纳税人网上认证的运输发票信息无法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带出,导致网上申报无法进行;但在税务机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模块中能查到这些企业的运费发票认证数据。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网上申报系统的相关认证明细数据是从省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中导入的,目前,系统存在的一个缺陷会导致某些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的货运发票信息中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错为外地,只有税务机关代码为南京本地的认证数据才被允许导入我市网上申报系统,从而造成了上述问题。此问题我们已向业务处室及上级部门反映。纳税人如遇此情况,请及时联系主管局片管员进行处理解决。目前,该类纳税人无法进行网上申报,建议采取前台申报方式。
16.财务报表实行按季申报后,是否到季度申报时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弹出,不需要纳税人再下载?
答:是的。网上申报系统会根据所属期和企业性质判断是否要进行财务报表的填写。
17.外贸出口企业如何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
答:只有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过外贸出口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才可以打开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外贸企业认证专票明细表”。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的步骤如下:点击“认证专票导入”按钮;选择本企业默认的认证专票状态;点击“确定”后,开始导入。
18.外贸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认证专票明细数据导入与状态选择后,发现分类汇总数据不对,无法申报,如何解决?
答:外贸企业的分类汇总数据不对,是因为纳税人导入认证专票明细数据后,由于数据量较大,未能正确选择专票状态,才造成数据误差。建议纳税人使用专票数据导出功能,将专票数据保存为excel文件后,进行问题排查。在excel文件中排查出错误后,纳税人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对专票状态选择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改、重新汇总后,再继续申报。
19.点击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按钮提交后,系统显示“正在加载文件请稍候”,时间长了会出现超时的提示。如何解决? 答:造成网上申报等待时间过长的原因有很多,需要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1)征管系统CTAIS 2.0压力过大,不能及时处理网上申报系统传输的数据,此时纳税人需要暂停网上申报,避开高峰时段,另选合适的时间进行网上申报;(2)纳税人的计算机没有按照要求正确设置浏览器,或者存在流氓软件,建议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根据手册说明正确设置浏览器,或安装并使用360安全卫士查杀流氓软件;(3)网络传输故障,导致纳税人的计算机无法接受网上申报反馈信息,这种情况可以多试几次。
20.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网上申报时,提示“CTAIS应用异常,该纳税人不具备擎天出口退税资格,请去除擎天数据后重新申报”,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有一个免抵退确认与否的标志,同时在征管系统CTAIS 2.0中有一个是否需要报送擎天数据的标志。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会出现上述提示。
纳税人应该及时联系主管局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网上申报服务电话一览表上办税服务厅和服务分中心电话联系到系统管理员),主管局系统管理员应进行操作以确保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免抵退标志与征管系统CTAIS 2.0中的免抵退标志一致。
21.每月第一天上午申报,容易出现申报成功后系统还是产生未申报信息的情况。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该问题是由于全省CTAIS2.0征管系统当月的初始化工作未完成所导致,目前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只能建议纳税人最好在申报期第一天上午的8:30之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2.申报期限最后2-3天,网速较慢,有时申报后以为申报结束,实际上未申报成功。如何解决?
答:网速太慢有多种原因造成,南京市国税局一直在努力做好系统监控和性能调优工作。纳税人在申报提交后要看到网上申报成功的提示,才表示申报成功。如果长时间没有申报结果返回,纳税人可联系主管局片管员在征管系统CTAIS2.0中查询、确认本次申报结果。
23.网上申报财务报表后,在报表查询中能否查到已申报数据?有纳税人反映没有显示。答:2009年1月,2005版财务报表刚上线时,由于网上申报程序问题,存在部分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无法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情况,目前这种问题已经解决。对于1月份申报成功却无法查询的纳税人,建议其联系主管局片管员,由片管员从征管系统CTAIS 2.0中查询。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财务报表的正确方法为:(1)选择2005版财务报表;(2)选择所要查询的申报所属期,重点税源户选择月报,非重点税源户选择季报。
24.纳税人常反映查询报表时只能看到主表,无法通过点击标签查看附表内容。如何解决?
答:该问题是由于电脑桌面分辨率过低造成的,我们将在查询报表时增加滚动条,以方便纳税人操作。
25.点“打印”报表没有反应,无法打印。打印数据的时候有时只有表格没有数据,或只有数据没有表格。如何解决? 答:按照以下步骤排查、解决:(1)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按照手册要求正确设置浏览器;(2)正确安装打印机驱动;(3)正确指定打印机。
另外,纳税人还可以采用先保存,再打印的方法进行操作。即点击右键,将报表保存为excel文件,然后打开excel文件进行打印。
26.申报表打印如何进行页面调整?增值税主表是否一定要用A3纸打印? 答:点击“打印”后,可以在“页面设置”栏中进行页面调整。
网上申报系统默认的是A4纸打印,如果纳税人需要进行更多的打印设置,则可以采用先保存,再打印的方法进行操作。即点击右键,将报表保存为excel文件,然后打开excel文件进行打印。因此,不一定要用A3纸打印。
27.纳税人新购置电脑都是Vista操作系统,无法进行网上申报。怎么办?
答:经过测试,网上申报系统目前能够支持Vista操作系统和IE7浏览器。纳税人如果还有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问题,则一般还是浏览器设置等问题,请从“网上南京国税”的纳税人下载专区中下载《第二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08版本)》,按照手册要求正确设置浏览器后再进行相关操作。
第二篇: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政策方面】
一、密码遗忘
二、信息修改(选错认定机构除外)
三、认定机构选择错误
四、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
五、不能提交注册信息或保存注册信息
六、错过网上报名、错过现场确认
七、申请人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处理方法
【网上申报操作】
一、登录时提示“您输入的密码不正确”
二、登录时提示“信息库中没有找到输入的信息!请仔细检查您输入的信息,如果您没有注册,请先注册!”
三、认定机构选择
四、“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页面没有出现需要选择的“认定省份”或“认定机构”
五、没有现场确认点供选择,网报无法继续
六、申请人姓名生僻字处理
七、身份证号错误校验提示
八、所学专业选择
九、简历填写两条以上系统仍提示“简历须填写两条以上”,不能保存
十、照片上传
十一、大专学历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示“资格种类和学历关系不符”,如何处理?
十二、系统出现“null”错误提示,提交信息或保存信息时提示页面出现严重错误
十三、所有内容都填好后,提交注册信息时总是报错
十四、信息修改提示成功后,看到的还是原来的信息
十五、没有找到报名号
【关于浏览器】
一、如何查看所使用的浏览器的名称
二、如何查看IE的版本
三、如何清除IE浏览器缓存
【政策方面】
一、密码遗忘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注册密码时能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和电子邮箱找回密码。申请人如遗忘注册密码,请在“网上申报”首页,点击“找回密码”,输入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姓名和证件号码,填写验证码信息,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密码已经发送到你的邮箱,请登录邮箱*****取回密码。”其中*****为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申请人登录自己填写的邮箱即可收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发送的申请人注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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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修改(选错认定机构除外)
1、网上报名日期截止之前,若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可直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2、网上报名日期结束后,若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可在现场确认环节请确认点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并重新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3、现场确认完成后又发现信息有误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现场确认函件等证明材料到网上申报时选择的认定机构申请办理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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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机构选择错误
1、两个认定机构的网上报名日期截止之前,若发现选择有误,可直接登录,进行修改。
2、两个认定机构中任何一个认定机构的网上报名日期已经结束时,若发现选择有误、无法修改的,属于申请人个人错报责任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情况特殊者,本人可向相应的认定机构提出重报要求。可否重报,将由所涉及的两个认定机构协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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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
1、网上报名日期截止之前,若发现确认点选择有误,可直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修改。
2、网上报名日期结束后,若发现确认点选择有误,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已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处,由确认点的工作人员协助修改为正确的确认点。
3、现场确认点信息修改后,须持现场确认材料到正确的确认点处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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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能提交注册信息或者保存注册信息
1、出现“本已经注册了1种教师资格”的提示
原因是政策规定,同一自然年内,只允许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出现此提示后,解决的办法为: 1)首先明确当事人在本内或以前是否申请过教师资格,当时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并联系申请时选择的认定机构加以确认。
2)本次开展认定时间内,是否已经成功提交或保存过注册信息。如果信息提交或保存过,系统不允许重复提交或保存,请使用正确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2、出现“已经在系统中注册过了此种教师资格”的提示
原因是政策规定,同一种教师资格,只允许申请一次。
出现此提示请确保以前是否申请过该种教师资格,当时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请及时联系以前申请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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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错过网上报名、错过现场确认
若因各种原因错过网上报名或者错过现场确认,原则上不予补报或者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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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人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处理方法
网上申报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姓名中有生僻字的,可使用输入法中的“全拼”输入。如果还没有要找的字,请输入两个下划线“__”代替一个字,后面用同音字注明,并加上括号(见下面举例说明)。在打印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生僻字的位置处手工填上汉字。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相关机构,作为证明材料。举例说明:
1、姓名中含有一个生僻字申请人姓名:王珄,填写:王__(生)
2、姓名中含有两个生僻字申请人姓名:王頔珄,填写:王____(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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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操作】
一、登录时提示“您输入的密码不正确”
原因:
1、密码记错。如字母大小写错误、字母数字组合顺序错误、字符全角半角等。
解决办法:请认真检查密码,保证输入正确。
一般出现这种问题时,绝大部分申请人自认为密码没有错,是系统错误。但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恰恰相反。所以,请申请人耐心、冷静、仔细地核对密码。
2、密码中包含“<”、“>”、“’”(英文输入状态下的小于号、大于号、单引号)这三个字符时,系统会对其特殊处理后保存。申请人再按原密码输入时,与保存的该项信息不符,因此无法登录。
解决办法:需要按照密码遗忘的第二种情况(参见前节问题一的说明)联系相关认定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3、密码太长。设置登录密码时,系统中明确要求“长度10-20个字符,至少采用数字、字母、特殊字符两两组合”。如果超过20个字符,系统将忽略20位以后的字符,只保存前面20个字符。
解决办法:直接输入前20个字符即可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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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录时提示“信息库中没有找到输入的信息!请仔细检查您输入的信息,如果您没有注册,请先注册!”
解决办法:
1、检查登录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输入是否正确。
2、检查证件类型是否与填报时选择相同,更换其他证件类型尝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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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机构选择
1、认定机构的名称在文本框中不能输入。
原因:“认定机构”不是手工输入,需要选择 解决办法:
文本框右侧有“选择”字样链接,点击此处,将会弹出新的页面,在新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如上图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时没有能够选择的认定机构 原因:
不同级别的认定机构可认定的资格种类不同(详见网页中说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通常需要选择县(区)级认定机构
解决办法:
在可供选择认定机构的页面中,该省开展网报的认定机构以目录树的形式列出,点击市(地区)教育局前面的“+”号,将列出该市下属的县(区)教育局,再从中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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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页面没有出现需要选择的“认定省份”或“认定机构”
请关注申请认定所在省份或者教育局的公告通知,了解该省或该教育局是否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开始以及结束时间。如果不开展网报,则不会显示该省份或该机构;如果开展网报,则需要等待相关认定机构完成网报准备工作。具体情况,请联系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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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没有现场确认点供选择,网报无法继续
出现这种情况的大多数原因是相关认定机构的网报准备工作正在筹备中。具体情况,请联系认定机构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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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人姓名生僻字处理
网上申报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姓名中有生僻字的,可使用输入法中的“全拼”输入。如果还没有要找的字,请输入两个下划线“__”代替一个字,后面用同音字注明,并加上括号(见下面举例说明)。在打印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生僻字的位置处手工填上汉字。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相关机构,作为证明材料。认定机构(确认点)对此类情况进行登记,以备后续教师资格证书打印。附件
(一)为登记表(式样),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登记项。
举例说明:
1、姓名中含有一个生僻字
申请人姓名:王珄,填写:王__(生)
2、姓名中含有两个生僻字
申请人姓名:王頔珄,填写:王____(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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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份证号错误校验提示
原因:系统根据一定原则对身份证号码进行校验,不符合校验原则会有此提示。
解决办法: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如果身份证号码真实,输入正确,可以忽略此提示,不影响正常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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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学专业选择
1、在“类别一”和“类别二”中都有与所学专业一样名称的专业,如何选择?
解决办法: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都可以,只要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即可。
2、在所有的类别中都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如何选择? 解决办法: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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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简历填写两条以上系统仍提示“简历须填写两条以上”,不能保存
原因:简历需要填写的五项信息中有些内容没有填写,或简历中填写的单项信息的内容过长
解决办法:每条简历的五项信息“起时间”、“止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这五项必须都填写,如果“职务”无法确定请填写“无”。简历中填写的单项信息的内容不能太长,特别是起时间、止时间最长为10个字符(1个汉字占2个字符),内容过长则不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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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照片上传
(一)、照片的要求
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二)、照片不能成功上传
1、请使用IE浏览器。
2、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仔细阅读页面中照片上传的说明,并按要求来处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出现IE的安全警告对话框,请点击其中的“是”按钮,IE7、IE8需要按照说明在上传前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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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专学历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示“资格种类和学历关系不符”,如何处理?
此提示为系统的校验过程,请点击“确定”忽略此提示,将不影响信息网报和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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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系统出现“null”错误提示,提交信息或保存信息时提示页面出现严重错误
原因:受浏览器的影响。解决办法:
1、请使用IE浏览器来进行填报。
2、关闭所有网页,清除IE缓存后,重新打开网页进行填报(参见后节问题三说明)。
3、尝试更换电脑、更换上网地点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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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所有内容都填好后,提交注册信息时总是报错
原因:受浏览器的影响
解决办法:
1、请使用IE浏览器来进行填报
2、关闭所有网页,清除IE缓存后,重新打开网页进行填报(参见后节问题三说明)
3、尝试更换电脑、更换上网地点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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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信息修改提示成功后,看到的还是原来的信息
解决办法:
1、退出系统。
2、关闭所有网页,清除IE缓存后,重新登录系统查看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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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没有找到报名号
“报名号”需要提交注册信息或者保存注册信息成功后,才能看到,将会在姓名的上方多出一行。请注意:提交注册信息和保存注册信息两者报名号不相同,没有提交或者保存注册信息时,图例显示为:
成功保存或提交注册信息后,会生成报名号,如下图:
【关于浏览器】
返回
一、如何查看所使用的浏览器的名称
上网时,浏览网页的工具称为浏览器。目前浏览器类型很多,如IE、世界之窗、360安全浏览器等等,可以直接查看浏览器标题栏的信息来获得浏览器的名称,如下图
微软的IE浏览器
世界之窗浏览器
搜狐浏览器
返回
二、如何查看IE的版本
点击浏览器的“帮助”菜单
选择“关于Internet Explorer”
查看版本,下图所示为IE6
三、如何清除IE浏览器缓存
点击浏览器的“工具”菜单
选择“Internet选项”
返回
“常规”中找到“Internet临时文件”下的“删除文件”按钮
点击“删除文件”按钮,新弹出的窗口中选中“删除所有脱机内容”前的复选框
点击白方格使其出现“√”后,再点击“确定”即可。
返回
第三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1、问:说明书上说插入光盘,光盘在哪儿领取?
答:我市有部分分局向纳税人提供光盘,未取得光盘的纳税人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teniu.cc或http://www.teniu.cc)上下载安装程序。
2、问: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在哪获得?
答: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在首页中间位置有软件下载菜单,点击“网上申报企业端软件V1.0版”下载。
3、问:如何获得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光盘号和授权号?
答:纳税人在国税局开通网上申报后,同时获得三个文件。其中有一个文件名为***(税号)_GPH.sn,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记事本程序打开该文件就可以看到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光盘号和授权号。如何运行记事本程序:点击“开始”->“程序”->“附件”->“记事本”。打开“记事本”程序后,在菜单中选择“文件”—>“打开”,选择光盘号文件路径,打开即可。
4、问: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登录密码输入6个1怎么提示不正确?
答: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初始密码为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6个“1”。
5、问:为何安装了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后,再打开原来的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软盘申报)也是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 络版)?
答:纳税人在安装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时,安装路径选择原来的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软盘申报)路径,造成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软盘申报)被覆盖。纳税人在安装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应选择不同的路径。
6、问: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企业信息中的银行账户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中显示的银行账户为什么不一样?
答: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中企业的银行名称和账号取自国税综合征管系统登记信息中的开户行账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显示的银行名称和账户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的网上划缴税款账号(网上划缴税款的唯一有效账号)。在综合征管系统中的缴款账号不一定为网上划缴税款账号。
7、问:如何使用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中的数据同步功能?
答:数据同步功能是用于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初始数据与国税征管系统局端数据保持一致。如果纳税人在国税局征管系统修改了前期的申报数据,或者申报数据的累计数据有变化就需要把国税局征管系统中的数据同步到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中。纳税人需要登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数据同步功能模块,下载相关税种的某一属期的申报数据的同步文件。然后打开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选择“数据同步”功能,导入下载的数据同步文件。
8、问:安装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的电脑不能上网,可以 用其他电脑进行网上申报吗?
答:可以,纳税人填好申报文件后,把申报文件和登录文件导出到存储介质,使用其他电脑可以进行申报。
9、问: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点击“网上申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后,页面一直在等待,不能登录?
答:纳税人电脑的浏览器和某些上网助手工具拦截了登录页面,应把浏览器和上网助手工具设置为“允许弹出页面”即可。
10、问:登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后界面显示不全?
答:需将电脑的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
11、问:在登录页面,输入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怎么提示“该税号未登记”?
答:1.纳税人输入的税号不正确;
2.输入的税号中间有空格;
3.如果税号中有字母,注意区分大小写; 4.输入法应选择英文输入法。
12、问:登录页面需要选择密钥文件(登录文件),该文件如何生成?
答:纳税人登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需要上传登录文件,文件名是DL开头的,登录文件应在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菜单选择“企业信息”—>“生成登录文件”生成。
13、问:登录时提示密钥文件不正确?
答:纳税人上传的密钥文件没有通过验证,原因是纳税人的私钥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公钥不匹配。纳税人应使用最 后一次从主管税务机关下载的注册文件初始化更新神州浩天纳税申报软件(网络版)并生成登录文件。如果不能找到正确的注册文件,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获密钥。
14、问: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时,选择申报文件,点击“纳税申报”,提示没有要申报的税种?
答:1.如果纳税人为新开户,提示没有这个税种,那么该征期不需要报税;
2.如果纳税人为正常户,可能纳税人在国税征管系统认定的税种有效期已截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
15、问:申报时,提示预缴税款与征管系统数据不符?
答:原因为纳税人申报表填写错误或与国税机关综合征管系统中的预缴税款数据不符,纳税人在核实申报表填写无误后应与主管国税机关进行核实。
16、问:申报增值税一般人报表时,在一窗式审核页面提示未找到抄税数据,不能继续申报?
答:由于目前网上抄报税功能尚未开通,因此网上申报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应先到主管税务局大厅抄税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17、问:纳税人网上划缴税款时,提示缴款信息异常?
答:纳税人需要先确认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或者纳税人银行帐号 状态是否正常。如果银行账户正常,可能是由于网络故障,稍后重新缴款即可。
18、问:申报成功后,怎么下载回执? 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成功后,不需要下载回 执。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申报情况和缴款情况。
19、问:纳税人开通网上申报后,变更了企业名称,怎么网上申报系统还是原来的企业名称?
答: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获密钥,网上申报系统中企业名称就会显示更新后的名称。20、网上缴款后,如何获取缴款书?
答:纳税人网上缴款成功后,应在缴款日的转天下午(周六、日 顺延)以后到纳税人签订网上申报三方协议的银行打印缴款书。
2008年9月18日
第四篇:一般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一般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采集日期』 2011-12-07
一、系统简介
二、办理程序
三、软件操作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系统简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其计算机上安装网上申报系统软件后,使用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传输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受理平台,经“一窗式”比对通过后将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划缴税款的一种申报缴纳方式。
纳税人免费使用网上申报软件。纳税人可在深圳国税网站下载软件。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需要技术服务。如果需要技术服务,可自行选择技术服务单位并协商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网上申报系统暂适用于除以下几种情况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2.逾期申报;
3.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4.办理地址跨区变更,提前进行当月的抄报税及纳税申报; 5.无法通过“一窗式”票表稽核,需进行人工干预; 6.同一属期多次申报等非正常申报情况;
7.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8.国税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办理程序
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查验后退回);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
备案手续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税人办理完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取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注册码,于次月的申报期开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
三、软件操作
(一)系统登录
1.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配置系统参数、管理企业信息、管理操作员帐号与权限等工作。系统默认管理员代码“001”,密码“123”(如图1 所示)。除以上操作外,系统的日常操作,如报表填写、网络申报、获取反馈等功能不属于管理员的操作范围。
图1 系统登录界面
一般选择操作员登录系统,操作员主要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如报表填写、打印报表、网络申报、获取反馈等其它一些辅助功能。
2.登录系统后,应进行系统通讯测试,具体路径:工具—参数设置(如图2所示)。
图2 通讯测试界面
3.新增操作员(如图3 所示):进入“系统”菜单,选择“操作员管理”,然后可进行操作员增删改等管理操作(如图4所示)。
图3 操作员管理登录路径界面
图4 操作员管理界面
(二)发票管理
系统提供对“进项发票”、“销项专用发票”、“销项其它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开具发票”、“废旧物资抵扣发票”七类发票的管理(如图5)。系统中与增值税相关的报表,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一、附表
二、附表三等中与发票相关的数据会通过录入或导入的发票自动生成。
本功能是生成报表中相应数据的基础,必须在编制报表之前完成。
图5 发票管理界面
新建报表
点击“新建报表”,系统弹出新建报表窗口(如图6)。
因为部分与发票相关的报表会通过发票管理自动生成,所以在编辑报表前,须保证已完整录入发票数据(附表三自动生成,通过“报表浏览”查看)。
图6 新建报表界面
双击打开报表(如图7)。系统默认已根据发票自动计算出相关数据并填在了表中,如果有需要修改调整的可以直接在报表中输入要调整的数据。其中蓝色字体的栏目为允许用户填写的栏目,棕色字体色的栏目为系统自动计算或不允许更改或填写的栏目。
图7 附表一填写界面
报表填写完毕后,单击工具栏中的 “保存”按钮保存报表,关闭报表。编辑报表时,可使用重新取数功能,单击“文件”菜单下“重新取数”可实现报表数据自动从发票信息更新获取,自动计算。
发送报表
操作员确认当前网络处于联机状态并填写了所有报表,“发送报表”功能将报表发送到税务局端。
1.单击工具栏中的“发送报表”按钮或选择“ 文件-浏览报表”功能(如图8)。
图8 发送报表界面
2.选择要发送的报表,单击“发送”按钮报送报表。若系统弹出窗口提示有报表未保存,则表明存在尚未保存过的报表,您必须确定进行过发票保存,并逐一保存所有报表,才可以继续进行发送操作。
3.在税务局端未处理或未反馈申报成功的前提下,允许重复发送报表,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报表为准。发送过程中,系统会显示进度条,并自动进行报表的发送,发送时间随着发送数据量大小以及网络带宽不同而不同,发送结束,系统会弹出反馈窗口,窗口中显示的就是本次申报的处理结果(如图9)。
图9 结果提示界面
(五)获取扣款结果
未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的纳税人,报表申报成功后,需要及时到大厅办理抄税手续,由前台操作人员进行销项稽核,系统自动通过税银联网系统从纳税人缴税帐户中完成税款划缴入库。
已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的纳税人,按规定流程网上抄税并进行报表申报后,系统自动通过税银联网系统从纳税人缴税帐户中完成税款划缴入库。
温馨提示: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受理成功后,纳税人无需到前台办理抄报税手续,系统自动完成税款划缴入库。
单击工具栏中的“获取反馈”按钮或选择“文件-获取反馈”功能能够获取扣款结果(如图 10)。
图10 扣款反馈信息显示界面
(六)获取反馈
纳税人发送报表后,就可以查询申报结果。发送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结果。单击工具栏中的“获取反馈”按钮或选择“文件-获取反馈”功能能够再次获取反馈结果(如图11)。
图11 申报反馈信息显示界面
(七)其他功能操作
1.海关缴款书录入、上传、查询和打印通知书等操作
纳税人登录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工具栏中的“海关缴款书”按钮,选择“缴款书管理”(如图 12)。
图12 缴款书管理界面
缴款书管理功能包括对海关缴款书的采集、数据上传、查询结果、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和打印结果等。
(1)海关缴款书的采集
缴款书的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手工录入,二是批量导入。
①手工录入:点击左下角的“增加”按钮,上方输入框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录入完成以后,点击 “确定”按钮,此海关缴款书即添加到软件中,然后再进行下一张海关缴款书的录入(如图13)。
图13 海关缴款书的采集界面
②批量导入:批量导入要借助税局开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先进行海关缴款书的数据采集,然后通过税务采集软件生成一个XML文件,然后通过软件上方的“导入完税证”按钮,进行数据导入(如图 14)。
图14 导入完税证界面
(2)海关缴款书的上传稽核
用户采集好海关缴款书以后,可以进行上传数据进行比对(可以边采集边上传,或者全部采集好再统一上传),具体操作如下:在要上传的海关缴款书前面的方框内打钩,然后点击软件上方的“稽核管理——上传比对数据”,将数据上传到服务器(如图15)。
图15 上传比对数据界面
由于海关缴款书的稽核与专用发票认证不同,所以当天上传的海关缴款书要到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
(3)查询海关缴款书比对结果
缴款书比对结果查询是纳税人从税务局获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的模块,包括了对当月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以及以往月份海关缴款书结果进行查询。
①当月比对结果查询
纳税人当天上传了海关缴款书数据以后,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操作为点击软件上方“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如图16)。
图16 查询比对结果界面
查询比对结果信息中可以详细的显示出用户海关缴款书的结果信息,包括有多少相符的、多少留待继续比对的和多少稽核异常的等信息。
②往月比对结果查询
此功能是针对用户海关缴款书在上传的当月没有结果回来,跨月以后进行对以往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查询。
软件上方有一个报送月份的显示框,默认是当前月份,如果要查询2010年1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可以点击后面的下拉框,选择2010年 1月,然后再点击后边的“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操作(如图17)。
图17 稽核管理界面
(4)确认和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操作比较重要,纳税人只有下载了稽核结果通知书,并且按照通知书上面显示的相符税额进行申报,才能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为避免纳税人漏抵扣,建议纳税人即使是查询结果未通过也要打印稽核结果通知书。
纳税人如果上月有进行海关缴款书的上传,那么本月申报操作之前,要进入“缴款书管理”,点击 “稽核管理——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通常情况下,软件登陆的时候就会有提示下载通知书的)。在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时候需注意,通知书可能随您的下载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可参看提示信息(如图18)。
图18 提示信息界面
如果1号就进行了通知书的下载,那么2 号及以后产生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则不能在本月申报抵扣,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生成通知书的时间。
(5)稽核结果说明
在缴款书管理中,我们通常可以看到几种稽核结果和比对状态,下面就每一个状态和结果进行说明(如图19)。
图19稽核结果说明界面
①稽核结果为“相符“的,说明企业上传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没有问题并且通过了稽核系统的比对,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②稽核结果为“不符“的,说明企业上传的海关缴款书数据与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存在误差,可能情况有填发日期不对、完税税额不符,或者海关完税证号码有误,企业可以找到原始票据进行核对,将错误信息修改过来再次上传,或者重新进行录入上传。
③稽核结果为“重号、缺联”的,属于稽核异常,出现这两种情况,纳税人都需要带着原始票据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④稽核结果为“未稽核”的,说明此海关缴款书还未上传到稽核系统,纳税人可以选中,进行上传比对数据操作。
(6)打印通知书
纳税人去税局递交申报资料时,如果有海关缴款书的,要递交稽核结果通知书,纳税人成功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以后,在软件上方的打印结果按钮中,选择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即可进行打印(如图20)。
图20打印通知书界面
2.缴款书的查询
纳税人想要查询以往月份的海关缴款书,可以进入“缴款书查询”中进行操作(如图21)。这个模块只是对纳税人机子上保存的海关缴款书查询,如没有进行“查询海关缴款书比对结果”的操作,本地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状态不会改变。
图21缴款书的查询界面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其计算机上安装网上申报系统软件后,使用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传输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受理平台,经“一窗式”比对通过后将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划缴税款的一种申报缴纳方式。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是否收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免费使用网上申报软件。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测评合格的范围内招标评审通过了深圳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的软件。该软件已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买断,免费发放给纳税人使用。
(三)如何获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在深圳国税网站(网址:www.teniu.cc)下载软件和使用说明书。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需否向服务单位缴纳技术服务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需要技术服务。如果需要技术服务,可自行选择技术服务单位并协商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何时开始可以使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次月的申报期开始即可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跨区变更后需否重新备案网上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跨区迁移的,应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网上申报注销后,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注册手续。
(七)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流程如下: 1.若未开通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
①纳税人使用申报软件自行申报→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手续→③办税服务厅前台票表稽核、扣缴税款→④纳税人自行反馈申报、扣款结果。
2.若已开通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
①运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抄税。②运用网上抄报税系统进行远程报税。
③运用网上申报软件,发送申报数据。申报成功后,查看申报结果,根据系统提示作相应处理。申报表审核成功后,税务局端自动扣缴税款。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需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于申报的当月报送税务机关。
④如自动扣缴不成功或未存入足额的税款,待存入足够税款后,再次运用网上申报软件扣缴税款。
⑤扣款成功后,运用网上抄报税系统查询结果,系统提示报税结果为报税成功后,进行清卡操作。
(八)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如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中操作?
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海关缴款书”模块上传缴款书数据、查询缴款书比对结果、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九)单独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将纸质申报表打印出来递交给税务局?何时报送?
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一套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于抄税时报送。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十)同时使用网上申报软件和网上抄报税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将纸质申报表打印出来交给税局?何时报送?
网上报税受理成功的纳税人需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于申报的当月报送税务机关。
(十一)是否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
1.外贸出口退税企业申报资料仍保留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只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
2.非外贸出口退税企业不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可否实行“全市通”?
自2007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一般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受理申报数据成功后,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业务,不受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属地限制。
(十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成功,到税局前台进行抄报税时,若银行帐户余额不足,会否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
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当月申报期内携带税控IC 卡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事项。税局网上申报受理岗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对申报数据进行“一窗式”比对。经“一窗式”比对通过但因银行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成功扣款的,网上申报受理岗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纳税人应及时在约定银行帐户存入足够缴纳税款的金额,由网上申报受理岗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网上申报受理岗将税控IC 卡退还纳税人。
第五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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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申报主体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体”)。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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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密的相关义务。
第二章
组织机制与职责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
(二)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
(四)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
(五)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
(六)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
(七)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
(八)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
(九)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
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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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和实施辖内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下级外汇局及辖内银行相关问题咨询;
(二)负责辖内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
(三)负责辖内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归并关系调整,下载、接收并检查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数据;
(四)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应急相关工作;
(五)考核、考评下级外汇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
(六)负责指导辖内银行安装、调试消息传输系统(简称MTS),并运行维护部署在分局的消息传输系统。
第九条
境内银行应建立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规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接受所在地外汇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培训网上申报主体,答复网上申报主体业务和技术咨询;
(三)负责银行接口程序开发和运行维护;
(四)负责建立并维护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络连接;
(五)负责消息传输系统运行维护,按要求及时向外汇局上报数据,并对外汇局反馈的数据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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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本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条
网上申报主体应明确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部门,具
备办理网上申报的岗位人员和软硬件环境,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
规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
(二)接受经办业务银行的指导、审核和培训,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网上申报所需软硬件正常运行。
第三章 系统用户管理
第十一条 网上申报系统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简称ASOne)进行用户管理、权限分配和登录访问。应用服务平台设有超级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人员担当。第十二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用户包括外汇局业务管理员(sba)和业务操作员。
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用户包括银行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管理员(bba)和业务操作员。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用户包括企业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管理员(eba)和业务操作员。第十三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中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由应用服务平台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
第十四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的外汇局业务管理员负责建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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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维护本外汇局的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的角色。外汇局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的银行业务管理员在金融机构网点国际收支业务准入后自动产生,其负责创建和维护本行的银行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的角色。银行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工作。第十六条
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的企业业务管理员在企业开通网上申报生效时点产生,其负责创建和维护本企业业务操作员。企业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工作。
第十七条
为了更好地了解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运行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上建立了业务管理员,并由其创建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角色。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的监测等工作。
第十八条
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的各级外汇局、各银行网点和网上申报主体业务管理员均为一个,业务操作员可为多个。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由国际收支部门人员担当。银行和网上申报主体应指派合适的人员担当业务管理员。
第十九条
对于业务操作员因业务岗位变动需要调整用户角色或者停用的,业务管理员应及时予以角色调整或停用该用户。
第二十条
外汇局、银行和网上申报主体的业务操作员用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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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才能访问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用户密码至少为8位,其中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二条
外汇局、银行和网上申报主体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的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所有用户不得将用户名及密码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外汇局、银行和网上申报主体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原则上每三个月要更换密码,防止密码被他人盗用。
第二十四条
在遗失密码时,各级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上级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级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银行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所属外汇局业务管理员重置,银行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行业务管理员重置。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业务办理银行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企业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第四章 银行上线
第二十五条
申请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境内银行总行、外资银行境内牵头行以及为成员单位办理集中收付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银行总行”)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网上申报系统上线工作计划,并将上线申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含互联网邮箱地址)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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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银行总行应按照外汇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相关规定在系统上线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主管部门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并由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为其进行国际收支业务的开通设置。
第二十七条
银行总行应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软硬件配置及网络接入要求》(附件1),做好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接入及相关软硬件的准备工作。银行内部访问网上申报系统的网络不得与国际互联网(INTERNET)互联。
第二十八条
银行总行应填写《银行联调计划表》(附件2)报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
第二十九条
银行总行应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1.1版)》(附件3)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接口程序验收要求》(附件4)的规定完成接口程序的开发、测试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对银行总行的接口程序和网络接入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
第三十条
银行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技术部门申领消息传输系统安装介质(含手册),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申请消息传输系统许可证和路由表。银行根据安装手册配置好消息传输系统服务器后,--------------------------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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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消息传输系统联调。所在地外汇局技术部门对银行消息传输系统的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十一条
银行总行接口验收通过且消息传输系统联调完成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申请接口联调。申报信息/核销信息接口方式为全接口或者部分手工/部分接口,且单位基本情况表以手工方式录入的银行总行在申请接口联调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银行总行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联调环境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附件5)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指导参加接口联调工作的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浏览器参数设置及自查等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联调环境)。
(二)银行总行负责将总局下发的本行管理员用户(用户代码为ba)和初始密码通知参加接口联调工作的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分支机构以管理员用户代码(ba)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联调环境),添加本网点操作员用户(见附件6),并录入接口联调所需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银行总行接口联调时需要搭建业务系统模拟环境以便于通过接口程序报送模拟数据。银行应及时解析接口反馈文件(相关错误类型见附件7),提供手段使具体经办人员了解申报数据报送情况以及时修改出错数据,并应分析、统计接口数据的错误反馈情况,涉及接口程序的问题应及时修改。
第三十三条
银行总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接口联调通过的通知后,--------------------------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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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有关配置要求》(附件8)清除接口联调期间接口程序中的基础数据、申报/核销数据,将消息传输系统切换到生产环境,做好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四条
银行总行完成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完成情况及计划正式上线时间,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外汇局分局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并依据总局批复安排银行上线工作。
第三十五条
银行总行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生产环境)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附件9)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指导分支机构正确配置浏览器参数,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
第三十六条
银行总行管理员用户(用户代码为ba)的初始密码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同一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员用户初始密码相同。银行总行负责将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本行管理员用户初始密码通知分支机构。银行分支机构以管理员用户(用户代码为ba)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添加本网点操作员用户(见附件6)。
第三十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根据银行总行报送的《银行联调计划表》(附件2),为其设置接口方式,并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第三十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负责实时更新银行上线进度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门户网向外汇局各分支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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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银行总行如果计划退出网上申报系统,应先完成业务数据的处理,并在退出前一个月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外汇局分局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据此关闭消息传输系统通道,并安排该银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退出事项。
第四十条
银行分支机构上线前应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开通操作。银行分支机构如果计划停止办理国际收支业务,应先完成业务数据的处理,并在停止业务前一周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并由所在地外汇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关闭操作。
第四十一条 多家银行总行可以共用网络专线和消息传输系统,但应符合共用消息传输系统的实施要求(见附件10《多家银行共用消息传输系统的实施要求》)。共用线路及消息传输系统的多家银行应指定其中一家银行作为牵头银行,由牵头银行负责网络专线及消息传输系统的维护和接口数据管理,并确保共用线路(含备份线路)的网络带宽满足业务需要。
第四十二条
银行总行如果与已上线银行共用网络专线和消息传输系统,且使用相同的业务系统和接口程序,则可以在完成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说明情况及计划正式上线时间,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分局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并依据总局批复安排银行上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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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银行总行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络原则上应由其总行、数据中心或指定分支机构通过专线一点接入。若确实需要多点接入,则该银行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多点接入和相关消息传输系统部署情况,以及各接入点与其下辖银行网点的对照关系(填报格式见附件11《银行部署多套消息传输系统的备案表》),参照第三十条规定组织好各个接入点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联调工作,并保证数据不会重复报送。
第四十四条
对于国际收支申报年业务量小于1000笔的银行,银行总行可以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软硬件配置及网络接入要求》(附件1)的规定申请采用拨号方式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其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通过手工方式录入至网上申报系统。
第五章 机构申报主体网上申报
第四十五条
机构申报主体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选择了网上申报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仍可以通过纸质申报方式完成收入申报。
第四十六条 各级外汇局负责为其直辖的银行网点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业务,银行网点应在自身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情况下,方能为申报主体办理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业务。机构申报主体可到任一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经办银行网点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
第四十七条 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部署在互联网上,机构申报主--------------------------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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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后,应配备能够访问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的计算机设备,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附件9)的要求正确配置浏览器参数,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
第四十八条 机构申报主体正式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使用指南》(附件12)。
第四十九条 网上申报主体可以到任一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银行网点申请对其业务管理员用户进行密码重置和打印。
第五十条
网上申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利用网上申报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第六章 外汇局上线
第五十一条 外汇局分局辖内有申请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外汇局时,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申请,并说明外汇局代码和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负责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建立该外汇局的业务管理员。
第五十二条
外汇局首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前,应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附件9)的要求正确配置浏览器参数,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
第七章 日常操作与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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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银行总行如果要变更网络接入或重新部署消息传输系统时,应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并按照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规定,重新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网络接入和消息传输系统联调工作。银行总行如果要变更接口方式参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附件13)执行。银行总行在进行相关变更操作时,应做好变更前后业务的衔接工作,保证业务数据的及时和完整。
第五十四条 银行应及时将机构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开户信息手工录入/接口导入网上申报系统。否则机构申报主体在该银行网点发生的申报信息/核销信息不能手工录入/接口导入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第五十五条
银行所在地外汇局应于当日对系统中待核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进行核查,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核查通过后,该申报主体的申报信息方能用于后续的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第五十六条
银行可以将申报信息/核销信息接口导入或手工录入到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如需修改/删除申报信息/核销信息,银行应遵循“何处产生何处修改/删除”的原则,即接口导入的申报信息/核销信息应在银行自身系统中进行修改/删除,不能在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修改/删除;手工录入的申报信息/核销信息应在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进行修改/删除。如果银行的申报信息/核销信息接口方式调整为全接口,则可通过接口导入方式修改/删--------------------------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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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来通过手工录入的数据。
第五十七条 网上申报系统设定每日的7:00、12:30、20:00读入银行接口数据,银行应按照数据报送的时限要求设定报送时间,以保证数据报送的及时性。
网上申报系统读入银行数据接口文件后,系统自动生成接口反馈文件并通过消息传输系统发送给银行。银行应提供技术手段解析接口反馈文件,确保各分支机构及时查询反馈信息并做相应处理。
第五十八条 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对申报主体报送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在进行网上申报信息审核时,如果没有申报主体在该网点的开户信息,则应先补录其开户信息。
第五十九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应根据网上申报系统实际业务需要,及时对来自外汇代码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新增或变更的公共代码进行筛选,确定网上申报系统所适用的公共代码。
第六十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向银行反馈申报/核销数据接口规范(1.0版)》(附件14)定期向银行反馈有关数据。对于申报信息/核销信息接口方式为全接口方式的银行,系统于每日23:30生成反馈文件并通过消息传输系统发送给银行;对于申报信息/核销信息的接口方式为部分接口或全手工的银行,系统于每周六23:30生成反馈文件并通过消息传输系统发送给银行。各银行总行应注意接收文件,并在此基础上自行开发满足自身需要的各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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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向各分支局反馈辖内银行接口文件错误情况,外汇局各分支局不定期向银行通报接口导入错误统计情况。各分支局应根据辖内银行接口文件错误情况对辖内银行数据报送情况进行评估,对错误率较高的银行应督促其分析原因并作情况说明。银行应根据错误统计情况分析原因,如果涉及到接口程序修改,应尽快完善接口程序。
第六十二条 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出口核报系统的数据文件由系统每天凌晨自动生成,并发送到外汇局各数据分中心,然后由出口核报系统自动读取入库。外汇局数据分中心技术部门负责保证相关环节正常运转。
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进口核销系统的数据文件由系统每天凌晨自动生成,进口核销业务人员每天应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下载前一天新增的进口付汇数据,然后手工导入到进口核销系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导入特定付汇日期的进口付汇数据,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可以重新导出并下载。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推广后,其所需数据文件每天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动入库,各分支局不再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下载或导入。
第六十三条 外汇局分局辖内有外汇局进出口数据归并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将归并关系信息通过邮件告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部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外汇管理--------------------------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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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技术部门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调整。
第六十四条 银行应对网上申报主体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操作和流程进行培训与指导,并负责解答网上申报主体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果银行无法解答网上申报主体遇到的问题或者银行自身遇到问题,应咨询所在地外汇局,所在地外汇局无法解答的应逐级向上级外汇局咨询。各分局应对辖内无法解答的问题进行分类,技术问题应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业务问题应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解答分局的问题,对于共性问题的解答情况将汇总并定期发布,各分支局应将解答汇总信息及时转发到银行。
第六十五条 银行应加强网络和消息传输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消息传输系统正常运行以及银行网点可以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如果银行需要变更消息传输服务器或者进行通道复位,应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协调一致后再实施。银行应做好消息传输系统服务器有关文件、数据接口文件、接口错误反馈文件和申报/核销信息反馈文件的备份工作,并对消息传输系统服务器磁盘空间进行日常检查,保证磁盘空间满足使用。
外汇局各分中心技术人员应确保网络畅通、消息传输系统正常运行以及辖内外汇局正常访问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各分中心技术人员应做好本地消息传输系统服务器有关文件的备份、本地接收出口核报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并保证消息传输系统服务器的文件系统空间--------------------------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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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消息传输系统的版本控制,如需升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统一发布版本和部署升级工作,分局技术人员负责指导辖内银行进行升级工作。
第六十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对网上申报系统历史数据进行数据清理,清理以申报单号中的日期为准,每季度清理一次。对于已申报的数据,清理去年本季度(不含)之前的数据,对于未申报数据,清理两年前本季度(不含)以前的数据。
外汇局数据分中心技术人员应按月定期对本地消息传输系统接收到的出口核报数据文件进行清理。
第六十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银行应加强网上申报系统和银行接口程序的运行监测,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进出口核销业务的正常开展,必要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应急预案》(见附件16)的要求启动或执行应急预案。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行为,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
第六十九条 本操作规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文件同时废止,个别特殊标注的附件除外。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汇金宏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汇发--------------------------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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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5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继续进行外汇金宏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09]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金宏系统在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进一步试点的通知》(汇发[2009]20号)
其中附件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除外。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09]7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试点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汇综发[2009]33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外汇金宏系统试点银行范围的通知》(汇发[2009]28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金宏系统第一批银行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9]35号)
其中附件5《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除外。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金宏系统第二批银行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9]37号)
其中附件5《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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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等五家银行外汇金宏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9]43号)
其中附件5《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除外。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金宏系统第三批银行试点及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9]45号)
其中附件8《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9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除外。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外汇金宏系统的通知》(汇发[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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