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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流程(5篇范例)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33915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06:32: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一章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第一章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自营出口企业必须办理完毕自营出口资格认证,报当地税务机关、核销外管局、海关等部门备案以后方可出口。

第一步由主管销售人员或分管财务人员申请领取该笔出口业务的核销单(人民银行外管局)并与报关单位提交。

第二步:核销单提交后开始发货,发货以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的自营出口货物发票,然后由退税财务人员做会计处理,并输入税务部门规定的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做单证不齐录入,(当月出口的业务当月系统不能在当月收齐单证处理,必须跨月度,单证收齐规定是90天之内。)由销售业务员催该笔出口业务的单证包括:报关单、核销单、海运费单据、装箱单等)。

第三步:核销单收回后,财务分管人员进行核销,核销时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核销(具体核销软件的操作与当地核销局联系)。1.此笔出口业务的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出口发票核销联、申报批次表3份、结汇核销联。

第四步:购货方(外国)用电汇汇款,结汇时必须用出口该笔业务领取的核销单号码填结汇通知单,填写的结汇通知单的项目一定要与实际出口的国家等项目一致,否则办理出口退税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五步:收齐单证后,输入申报系统。(免抵退申报系统具体操作下面一一介绍)。

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需要的材料:

1.税务局提供的退税资料。

2.专用档案夹,免抵退税专用退税封面。

3.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汇总表4份。

4.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汇总附表4份

5.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货物出口明细表4份

6.出口发票退税联。

7.报关单退税联。

8.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1份。

9.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二)1份。

10.当月税负测算表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

11.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动态表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

12.自产货物证明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

13.免抵退税额申报证明一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

14.此笔出口业务的海运费运输发票复印件。

15.此笔出口业务的装箱单1份。

16.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本月软盘一张(a盘)。

辅助说明:1.如果此月单证未收齐,装订的申报资料不需要各类单证,具体规定税务局有要求。

2.按照税务部门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出口汇总表—出口货物明细表(当月出口)--

出口货物明细表(当月收齐)---自产货物证明—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退税联---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二)---本月税负测算表---本月免抵税申报额证明---农产品动态监控表---海运发票---装箱单—其他(税务部门随时变动)。其余地份汇总表、附表放在装订成册的以外,由于税务部门控制的免抵退税资料要求的比较严格。申报时间每月的12日以前。

第二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

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必须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到报关单出口信息后,方能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国内购进原材料是指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业务所涉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二、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3、当期有应纳税额时,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三、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四、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第三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一、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记帐时间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记帐时间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的。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预交货款不通过银行交单的,仅以取得以上提单、运单为依据),作为收入的实现。

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以取得受托方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专用发票等有关退税单证的日期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

生产企业当期货物出口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后,如果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不到相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就无信息出口额计提销项税额。

二、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入帐依据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帐基础。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可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对应据实扣除或按照海关报关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电子信息)载明的数据扣除,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退免税申报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企业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三、记帐汇率的确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记账。折合汇率可以采用固定汇率或变动汇率。采用固定汇率,应以当月1日市场汇率(原则为市场汇率的中间价)记帐;也可采用变动汇率记帐,但汇率一经确定,须报主管退税机关备案,在一个出口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如因情况特殊需要改变折合汇率的,必须经主管出口退税机关批准。

四、会计处理依据及会计处理规定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生产企业当月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电子信息核对无误,于次月十日前向主管征税的基层征收管理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向基层征收管理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机关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免抵退税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生产企业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县市区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退(免)税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向县市区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经基层征收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见附件二);

4、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见附件三);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见附件四);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见附件五);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见附件六);

5、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6)属于委托出口的货物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7)出口货物海运费、保险费、佣金发票(复印件);

(8)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9)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应报送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国内生产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申报“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上述申报表外,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5)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

(6)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7、主管退税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要求

1、生产企业当月出口货物后,在申报免、抵、退税出口额前,必须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到相关出口信息后,方可申报。对没有电子数据(有纸质报关单的除外)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企业应根据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将相应的出口额计算销项税额。

2、为保证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的正确性,避免频繁的帐务调整,生产企业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前采集出口明细申报电子数据,并登陆县市区征税机关退税部门(或岗位)工作站进行预申报,经预审后,再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申报要求

(1)“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9栏)填写当期全部享受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其中应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为当期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销售额;

(2)“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16栏)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

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单证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3)“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23栏)按照退税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4)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经审核,“累计申报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不一致,企业应根据退税机关审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栏内的数据,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进行调整。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申报要求

(1)企业按当期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明细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对纸质单证不齐或信息不齐的,应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内按填表说明做相应标志;

(2)对前期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当期收集齐全的,应在当期免抵退税申报时单独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一并申报参与免抵退税的计算。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申报要求

(1)“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12栏)按企业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4栏)按退税机关当期开具或企业模拟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填报;

(3)“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17栏)按企业当期出口单证齐全部分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部分且经过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计算填报;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栏)按退税机关当期开具或企业模拟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填报;

(5)“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2c或15c)为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累计”申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当本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15c)不为0时,“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需调整为:“当期应退税额”(24栏)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22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15c)“后的余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20栏)“进行比较计算填报;

(6)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12个月内”应退税额“按0填报,”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相等;

6、申报数据的调整

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当期可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调整方法分为差额调整或全额调整。

(1)差额调整法

对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可在当期补报差额部分;前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当期可以红字(或负数)差额数据冲减。

(2)全额调整法

首先用红字(或负数)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按照实际数据全额申报。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申报时预估入帐值有差额的,或者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也可按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调整。

第二篇: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第一步 按出口合同开具出口发票。货物报关离境前,应按出口合同中出口商品名称、数量、成交方式、成交价格、离岸价格等要素,开具出口发票。第二步 免抵退出口业务记账。按开具的出口发票,在货物报关离境的当月确认免抵退出口销售收入(以离岸价格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免抵退出口销售额)

第三步 确认出口报关单信息。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对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或查询报送或选择报送),将认可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提交至税务机关。

第四步 收汇核销。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中进行收汇核销处理;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到外汇管理局进行人工收汇核销。

第五步* 免税进口料件记账。对当期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的料件,按进口货物报关单登记存货帐簿。借:材料-保税进口料件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进料退运业务以负数记账。

第六步*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海关核发进料加工业务登记手册的当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对该手册进行登记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逐项录入加工手册内容。第七步 出口货物明细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将当月的免抵退出口货物数据按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进行逐条录入,单证不齐的在“单证不齐标识”栏打上标识,无出口报关单录入B,无收汇核销单录入H(限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录入),无代理出口证明录入D(限委托出口的货物录入)。

第八步 前期已申报单证不齐的业务作收齐处理。前期申报的单证不齐的出口业务,在收齐单证的当期,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收齐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应收齐单证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批量接单”,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如原申报录入的出口报关单号码有误,可在作收齐单证处理后,选择工具栏的“修改”,对出口报关单号码进行修改。

第九步 前期申报错误的出口业务冲减处理。作单证收齐处理后,对于原申报数据有误的,应对该条申报数据作冲减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中应冲减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冲减出口”,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

第十步 作冲减处理的业务重新申报。对当期作冲减处理又需要申报免抵退税的业务,在完成冲减处理后,再录入正确的申报数据(其中“所属期标识”须与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年份一致)。申报录入操作方法同第七步。第十一步* 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录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当月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明细数据(包括进料退运)。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按进口报关单逐条录入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已申报退免税的进口料件退运的,数量以负数录入。

第十二步*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对海关已作核销结案的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在该手册项下的进料、出口业务申报退税完毕的下一个申报期,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对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行核销。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根据海关结案通知书、代征进口关税或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的有关数据进行录入。

第十三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按提示将录入的明细申报数据存储到软磁盘上,然后持该磁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主要审核申报的出口数据有无外部电子信息、申报的出口数据与外部电子信息是否一致)。

第十四步 查询预审反馈疑点。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逐条查看申报的疑点问题。

第十五步 修改、调整申报录入的出口明细数据。对主观原因造成的疑点问题(数据录入错误),应逐条进行修改。首先撤销明细申报数据: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然后修改录入有误的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点中应修改的纪录,点击工具栏的“修改”钮,对错误的数据项进行修改。

第十六步 再次预审。对主观错误修改完毕后,再次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直到无疑点(不包括无信息的疑点)为止。(参照第十一步操作)

第十七步 预审信息反馈处理。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第十八步 生成正式明细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十九步 打印《免抵退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打印一式二份。

第二十步* 模拟出具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二十一步* 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上述申报报表一式二份。

第二十二步 确认当期出口销售额、不得免抵税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人民币”合计数调整账载免抵退出口销售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差”合计数减《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合计数,确认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第二十三步 手工填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

第二十四步 在纳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第二十五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申报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的有关项目录入。然后选择工具栏“扩展-打印当前纪录”,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

第二十六步 申报汇总表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工具栏“增加”,按回车键到底即可(不得人工修改数据)。第二十七步 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十八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打印一式三份。注意查看汇总表C列第2行、第15行有无差额,如果有差额则说明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有问题。

第二十九步 到税务机关进行出口货物预免抵申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第三十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打印一式二份。第三十一步 打印其他申报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各一式二份。第三十二步 装订申报报表。按《增值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附表》、《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其中一册装2份《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第三十三步 装订申报出口单证。按申报明细表顺序装订单证(只装订单证齐全的,每单业务的装订顺序为:核销单、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发票、进口报关单)。

第三十四步 持申报数据盘和装订成册的出口退税申报表、申报单证到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第三十五步 根据当期申报汇总表的应退税额(第24行)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第三十六步 出口单证备案。将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运输单据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安装更新

1、首次启用退税申报系统。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到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按提示进行软件安装。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维护,进入“系统维护-系统设置配置与修改”界面,逐项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企业代码”为10位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企业名称”为单位全称,“计税计算方法”设置成“2”,“税务机关代码”为120117,“税务机关名称”为园区国家税务局。

2、退税率文库更新。更新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按如下操作: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商品代码库(下载到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解压缩。(1)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CMCODE.DBF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读入完毕后点击工具栏“设为自用”即可。(2)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STDCM.*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3、更新退税申报系统。当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时,应先将原退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选择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界面,即可完成数据备份。然后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后将原退税申报系统的备份数据导入新退税申报系统。选择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界面,在旧系统路径下查找最新备份文件,按提示即可完成备份数据导入。

税务系统给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收入*100% 注:进项转出中不包括外销收入乘征退税率差而转出的部分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计算:

(内销销项+免抵退销售额×征税率-进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内销销售额)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负率计算:

目前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分二种情况:

1、期初进项留抵数中有以前出口但末申报退税的进项留抵在内,且数额较大,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新批的出口企业受一定条件限制,前十三个月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其金额放在留抵进项中体现。且到年末仍有留抵,其留抵数的计算应为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数-下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本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0,此时期初留抵直接影响到下的税负率,此时当年实际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全年销售收入(内外销之和)*17%-当年进项)/全年销售收入。

2、对于不受上项因素影响的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有二种: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免抵额+应纳税额)/全年销售收入。

第二种方法是:(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或: 税负={【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7%-(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这是针对“出口企业有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也可以说总结为:应交税金/销售额

以上计算中的进项税额均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进项转出,期初期末留抵均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留抵数-下期申报表当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出口企业税负

一、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 当期免抵退税销售额)×1OO%。“免抵税额”包含单证不齐与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免抵税额。

二、税负只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稽核分析的参考指标。

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实例:

1、某企业O6年1月份外销8OO万(人民币),出口退税率为13%,内销为1OOO万,当月进项税额为35O万,期初无留抵。

则:当月应交税金=1OOO*17%-35O+8OO*4%=-148万(留抵),当月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8OO*13%=1O4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O4-1O4=O,当月税负=O/(8OO+1OOO)*/1OO%=O%;

会计处理:① 借:应收补贴款 1O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O4 ,例

2、同样是例1。进项税额改为25O万。则:当月应交税金=1OOO*17%-25O+8OO*4%=-48万(留抵),当月应退税额=当月留抵税额=48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8OO*13%-48=56,当月税负=56/(8OO+1OOO)*/1OO%=3.1%;

会计处理:① 借:应收补贴款 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8,②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6

3、同样是例1。进项税额改为2OO万;则:当月应交税额=1OOO*17%-2OO+8OO*4%=2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8OO*13%=1O4万,当月税负=(2+1O4)/(8OO+1OOO)*1OO%=5.89%;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O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O4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

第三篇: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免抵退税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账户的设置、报表的填列。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

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95万元,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单证收齐)。(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6-2.7)=-1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1.7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7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11.75=8.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 1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210.6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1.15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9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15

④自营出口货物时免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135

⑤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135

贷: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

⑥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2.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

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8.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5

⑧申报出口退税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11.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75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20+30 6-2 7)=-3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3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31.7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31.75-20.25=-11.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出口退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三、当期免抵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8.5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20.2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8 5+30.6-2 7)=-20.2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20.2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20.2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出口退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四、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应纳税额等于零

例2: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25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80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期初留抵税额10.1万元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10.1+34-1.6)=0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既无留抵税额也无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银行存款234

2.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

3.自营出口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8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80

4.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80

贷: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80

5.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

6.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1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

五、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有应纳税额

根据例2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等于零,增值税申报表19栏本月应纳税额为10.1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34-1.6)=10.1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2

7.月末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结转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1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8.次月缴纳税金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贷:银行存款10.1 一些常用比较难处理的会计科目(一)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帐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贷:应付帐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帐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帐款??××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 应付帐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帐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退回委托单位多给的收购资金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06.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帐务处理问题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帐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帐款(以前预收部分)贷:经营收入

07.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帐务处理问题

读者谭少可问:我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都不需要发票。请问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比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帐,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08.企业计算增值税出现“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如何处理问题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09.“住房周转金”的核算及职工福利的房屋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0.购买材料发生不合理损耗的帐务处理问题(比如采购油)

答:1.购油时

借:材料采购5 4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18 000

贷:应付帐款6 318 000

2.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做帐时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 636

贷:材料采购(5 400 000元×2‰)10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836(10 800元×17%)

11.对采取分期收款分出商品方式销售商品出现对方已不存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二、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帐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2.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一、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

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借记: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

13.中外合资为企业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如何估价和账务处理问题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4.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如何处理问题

答: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由于你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这是不正确的。

15.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答:(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6.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 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

借:银行存款 117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1

应交税金--销项税170.17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0.01元

贷:应交税金--应17.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借:应收帐款--××公司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公司

18.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公司因xx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50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97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支付罚款时,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缴交税金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帐务处理问题

帐务处理如下:

购买时: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20.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21.销售货物发生折让、购买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答: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2.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类产品售价×数量×17%)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损益表中反映

23.未收取货款零头尾数的财务处理问题

在日常经济业务当中,收取货款的时候,一些货款的零头尾数部分未收取,如几角钱、几分钱等,对这部分未收取的零头尾数,应该怎样作账务处理?是将其记入管理费用还是记入财务费用?

按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未收回的几元钱、几角钱、几分钱的货款零头尾数,为次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列入管理费用即可。

24.代垫运费的税务及账务处理问题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25.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问题

投资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在对来料进行加工过程中,只对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它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费等进行金额上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二)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它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三)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四)出口销售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6.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

新《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是设置“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别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该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筹建期间搞固定资产建设的,对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有关支出,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开办期间办公楼装修费用的处理,应视取得办公楼的不同方式分别情况处理:

(1)如办公楼是企业购建的,但需要经过必要的装修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供正常办公使用,则其装修费应作为资本化处理,构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同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篇: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要求(推荐)

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要求

▲政策适用范围

1、一般退(免)政策规定

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持首笔出口业务报关单复印件,办理变更计算方式的手续)。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是指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未满12个月的企业。

2、特准退(免)税规定

(1)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2)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复出境的货物(3)国内航空公司向国外航空公司销售的航空食品

(4)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5)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方式出口的货物(6)国家规定的其它准予退(免)税的货物。

▲申报程序及要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纳税人每月在纳税申报前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并接收预审核反馈结果。(也可通过国税12366 网站www.teniu.cc完成预申报)

2、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申报。纳税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申报,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申报资料。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纳税人根据预申报结果进行数据调整后生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每月15日前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进行免抵退申报。(纳税人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的申报软件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申报资料及要求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必须提供以下装订成册的凭证、报表及资料。

(一)申报凭证

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有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

4、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5、出口销售明细帐

6、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银行结汇水单等)。

(二)申报报表及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经国税机关签字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出口业务基本情况表》;

5、上期已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6、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需填报:(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7、相关电子申报数据;

8、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对应关系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的勾稽关系主要反映在四个指标上:

1、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

《汇总表》第2栏 = 《申报表》第7栏

(当两表数字不等时,通过《汇总表》第2(C)栏调整)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汇总表》第15栏 ≤《申报表》第14栏且 =《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当两表数字不等时,通过《汇总表》第15(C)栏调整)

3、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汇总表》第22栏 =当期《申报表》第20栏

4、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汇总表》第24栏 =下期《申报表》第15栏

(无论出口企业是否收到应退税款,必须在下期《申报表》第15栏中填列,否则影响期末留抵税额的准确计算)

第五篇: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1.免抵税预申报

1、免抵退税预申报

时间:本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

资料:本月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电子数据。

后续处理: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

2、增值税纳税申报

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资料:

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⑵ 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经退税部门签字盖章)

⑶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后续处理:

将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数据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

(免)税申报汇总表》。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时间:次月1日至15日,逢节假日顺延。

资料:

⑴ 免抵退税申报电子数据

⑵ 外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单

⑶ 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⑷ 代理出口证明

⑸ 出口发票

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

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

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经征税部门签字盖章)

有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业务的,还须报送以下资料:

⑼ 新办的来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原件

⑽ 新办的或要核销的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原件

⑾《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申报明细表》

⑿《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

会计新手,如何做账

(一)、到新成立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会处理的10个专业问题

1、到新成立的公司会计人员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答:首先要考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然后,考虑新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涉及的税种;最后,开始建账。

2、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答:企业一设立的第一张记账凭证肯定是:借:银存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3、第一个月作账必须解决的税种问题? 答: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二、计提地税税金: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出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

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到哪儿办理?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

(一)有限公司应当办理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各一枚

5、验资报告(企业留存)

6、公司章程一份

(二)有限公司费用

1、核名费用30元(市局有,区局办没有)

2、验资费用1000元(此为50万下,验资按注册资本收取)

3、工商注册费0.08%(按注册资本0.08%收取)

4、代码证费108元

5、国、地税100元

6、刻章600元(各地区有差异)

(三)有限公司办理程序: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5.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7.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5、如果公司只涉及地税税种,还要不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办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实际工作中,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登记到办事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含修理、修配行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登记。

6、建账时一般需要哪几本账?

答: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一般企业采用的是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需要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明细账等。

7、每月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什么?

答:会计核算流程就是由做凭证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这一过程,也叫会计循环。简单点说就是根据原始凭证做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记明细账,接着汇总,然后根据汇总表记总账,最后依据总账进行报表。一个月的业务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去报税,纳税。

8、注册资金未到位的问题?

答:应该在出资不到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属于抽逃资金。

9、哪些税种到地税申报?哪些税种到国税申报?程序是什么?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

1、在国税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每月1-15日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其中:所得税为1-15日;个人所得税为1-7日);

A、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生产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万元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其余为小规模纳税人。

B、消费税的纳税人为生产和销售烟、酒、汽车、金银首饰等消费品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C、车辆购置税在购买车辆时缴纳;

D、企业所得税为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央直属企业和200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企业的所得税在国税缴纳;

2、在地税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除去在国税缴纳的部分)、资源税、个人所得税(除去存款利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外都在地税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每月1-10日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其中:所得税为1-15日;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为1-7日;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为每年的3、9月)。

3、具体业务还应该买一些相关的书籍看一看。

(二)、到已成立且经过一段经营过程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必须会处理的专业问题

1、应聘了出纳岗位在交接过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答:出纳交接,一般由会计负责人监交,前任出纳必须将手中未记帐的单据登记入帐.然后填写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单,内容包括:

1、列明支票张数及支票号码。

2、现金金额及票面额。

3、发票张数及号码。

4、帐簿名称及册数。

5、印章及其他

类物品。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各保留一份交接清单备查。

2、应聘了会计岗位在交接过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使用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脑上实际操作,以保证操作正常。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哪些原始凭证可以入账,哪些原始凭证不能入账?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4、老板提出部分收入不入账,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该怎么办?

答:对企业来讲,如果想合理避税的话,除了争取税法范围之内的优惠政策,还要注意的,就是这些文件中的优惠条款。如果把优惠政策选对了,就很可能达到

合理避税的目的了。

5、固定资产四种计提折旧的方法都可以用吗? 答: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折旧额。这两种方法的采用须经税务部门报批。

所得税法里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采用平均年限法。并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6、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都可以用吗? 答首先是摊销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7、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执行?对会计核算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

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8、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是在季度末调,还是在年末调? 答:年末调。

一般纳税人新办户申请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朝阳国税六所为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2份

2、行政许可一套,包括:决定书送达回证+通知书送达回证+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均由税务所提供)

3、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4、一般纳税人批复复印件

5、A4纸打印书面申请发票一份

6、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授权书一份

7、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

8、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注:1.窗口办理时尽量携带公章、人名章、财务章

2.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把手写版发票全部缴销(缴销:未开完的发票写上“作废”并用剪刀剪掉一个小角,找专管员签字)3.流程时间为8个工作日后领取发票通知单

流程:

1、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

2、递交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领取通知书---发行金税卡

3、航天金税通知培训时间(2天的培训期,需要考试通过)

4、航天金税从国税拿到金税卡后会给企业打电话安装“一机多票”系统

5、拿着金税卡到国税局购买发票

超级啰嗦:

1、如果企业着急开具发票,就必须拿到一般纳税人批复之后申请票种核定,票种核定流程时间是8个工作日,时间控制的好等培训完后就能拿到金税卡。

2、金税卡是开票的密钥,因此此卡必须由专人保管好。

(申请票种核定---票种核定通知(8天)---发行、制作金税卡(8天)---国税工作人员通知航天金税领卡(2天)---金税通知企业(按时间先后顺序)

3、安装金税系统所需要的电脑、打印机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培训时够买,也可以自己准备。

建议从航天金税那买。

4、航天金税系统培训需要2天时间,受训者需要考试通过方可结业

第一章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流程(5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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