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
时间:(20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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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法律执业、户籍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办理资格档案迁移的,须向迁入地司法厅(局)司法考试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入档案迁移程序。
一、外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入本市:
1、登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http://sfks.bjsf.gov.cn),选择“网上办事服务”进入资格档案迁移,填报申请表,获得申请单号;
2、持申请单号及相关书面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审核。
须递交的书面材料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进京执业法官、检察官、公证员:
①申请单号;
②档案迁移的书面申请;
③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⑵外省资格在京律师实习: ①申请单号;
②本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③本市律师实习证原件(实习期须满10个月)、A4复印件;
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⑶外省律师进京执业:
①申请单号;
②本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A4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④律师档案进京证明(律师档案已进京的,提交本市律师管理平台发布的律师档案到京公告打印件;律师档案未进京的,提交本市律师管理部门开具的律师档案调档函原件及A4复印件)。
⑷户籍迁移进京(尚未从事法律职业):
①申请单号;
②档案迁移的书面申请;
③本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本市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二、本市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出至外省:
⑴档案迁移人应按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要求,提出档案迁入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⑵经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审核同意,向北京市发出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公函,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收到调档公函即按照档案迁移程序迁出档案。
⑶档案迁出后,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等备案程序按新存档地规定办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1、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4、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5、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良的;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4、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行业处分;
5、五年内未受过训诫行业处分。
6、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三)不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四)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一年的;
(五)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逾三年的;
(六)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七)目前正在接受投诉处理,且有充分理由认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
1、下载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只限于考取“A”类证书人员;
(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
注意事项:
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
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C、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存档证明须注明以下内容:a、存档性质为“个人存档”或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存档机构建立“集体档案”存档性质可为“集体存档”;b、自递交申请材料当日起算存档期限在1年以上,时间不足不予受理;c、政治面貌是否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D、正式退休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退休证,存档要求不变。
(3)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户籍需另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a、外省户籍申请实习人员,须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b、农业户口暂无人事档案人员,须先办理“招工”手续(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具有此项业务的存档机构),“招工”手续办理后可建立人事档案,即可按照申请要求提供人事档案。
c、档案暂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人员,须将档案转存至符合申请要求的存档机构。
(4)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资格确认保证证明;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有效期15天。
(6)兼职实习人员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主要指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师证、工作证)。
(7)《实习协议》复印件(以全国律协范本为唯一标准);
(8)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请实习人员必须提供签署完毕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习协议》材 料,各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此协议,不按要求签署《实习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不予受理。北京市律师协会如发现担保证明与事 不符,将根据行业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实习协议》范本需在律师工作管理平台上下载。
(9)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回执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意见;
(11)同底板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表上,另一张附上即可)。
4、核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人员递交材料后,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核,二十日(工作日)内对合格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该证工本费初次领证不收取)。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执行。
6、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协会撤销实习登记,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1)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实习人员准予实习登记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准予实习登记的。
申请实习人员因有前款第(1)项情形被撤销实习登记的,应当同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其五年内不 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 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将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实习律师培训的规定,参加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实习人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必须完成实习人员集中培训。
注意事项:
实习人员培训报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步骤:登陆首都律师网(http://www.teniu.cc)→点击北京律协实习律师预报名系统 →进入后按照提示进行报名。
五、实习人员实务训练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北京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六、实习人员资格注销或申请转所
(一)实习人员申请注销实习资格,应当向北京市律师协会递交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需在律师工作管理平台上下载),同时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一并交回。
(二)凡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申请实习人员资格注销的人员,不得在实习期内连续转所三次以上,超过三次以上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实习人员注销人员不能在实习期三个月内提出注销申请(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的日期为准),时间不足不予受理。注销实习资格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补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人员丢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应当及时向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补办。操作程序如下:
(一)在正规报纸上刊登“挂失声明”,例:《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等;
(二)登报挂失7天后,持律师事务所补办申请、报纸原件、一张一寸照片,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补办。
(三)经核实无误,7天后将补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注意事项:
A、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办申请,只须注明该实习人员基本情况、补办理由即可,须加盖公章。B、补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协会收取工本费5元。
八、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注销或更名(包括合并)
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注销或更名(包括合并),实习人员不愿中断实习的,应当及时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提出转所继续实习的申请。操作程序如下:
(一)原实习律师事务所注销应当递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司法局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注销XX律师事务所的批复”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转所实习的申请”;
3、接受申请人继续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接收该申请人实习的“接受函”;
4、以上材料齐备,将在申请人员原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进行名称变更,原有实习期不变。
注意事项:
A、“转所实习的申请”,只须写明转所原因即可。
B、“接受函”,注须写明接受理由及接受决定即可,须加盖公章。
(二)原实习律师事务所更名(包括合并)应当递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司法局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XX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批复”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更名申请”;
3、以上材料齐备,将在申请人员原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进行名称变更,原有实习期不变。
注意事项:
“更名申请”,只须写明更名理由即可。
九、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实习鉴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到期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人员,申请转正材料中的“实习鉴定”部分,将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办理程序如下:
(一)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证书未到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取得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3、申请人填写完毕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二)参加面试考核
申请人员提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后,应当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参加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及人员安排将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申请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三)实习鉴定的出具
1、面试考核结束,北京市律师协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首都律师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通过实习鉴定的人员名单。
2、通过实习鉴定的申请人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将核发《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鉴定意见书》(粘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许可登记表》协会出具意见页上即可);
3、未通过实习鉴定的申请人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意见。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周五全天进行实习人员材料审核及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因此不受理律师事务所递交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无特殊原因均正常受理。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实习人员备案申请,协会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并核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请实习人员网上申请单状态显示“审批通过”后即可到提交备案机构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三)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提交本所实习人员备案申请事宜,必须由本所行政人员统一办理,实习人员本人递交材料,协会将不予受理。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此项事宜的行政人员务必熟悉相关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查阅《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如有补充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将另行发布,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市律师协会。
联系电话:64515983
第二篇: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范文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户籍迁移、工作调动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的,须向迁入地司法厅(局)司法考试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迁移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调转。档案迁移后,备案和变更备案按照迁入地相关规定办理。
1、外省市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转入北京市的:登陆http://sfks.bjsf.gov.cn网站,选择“备案登记”,进入“资格档案迁移”,填报资格档案迁移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获得申请单号,请将此号码书写在接收函或个人书面申请上。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办理即可,相关材料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法官、检察官、公证员:①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②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
⑵在外省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且在京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①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完成当年备案)和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③实习律师证原件及A4纸的复印件(实习期须满10个月)。
⑶外省市执业律师:①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③ 本市律师管理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及复印件(A4纸)或律师管理平台上的的律师档案到京公告打印件。
2、北京市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转出到外省市的:
⑴持相关证明材料(按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要求)向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⑵经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向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出调档函,北京市国家司法办公室收到调档函即按照相关程序迁出档案至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省厅级司法考试办公室)。
档案迁移后,备案和变更备案程序按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规定办理。
3、档案迁移相关注意事项:
⑴网上填报迁移申请表须如实填写。
⑵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调转,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转。⑶申请人可通过本网站的资格档案迁移查询功能自行查询。
第三篇:四川省最新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程序
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法律执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工作)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由外省转至四川的
(一)调转流程
1、申请调转档案人向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附后)并提交相关材料。
2、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审核同意后,直接向转出地司法厅(局)发调档函,要求调转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
3、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收到调转的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后,将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上公布。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转至四川从事法官、检察官、公证工作的:
(1)调转档案的书面申请;
(2)转入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
2、转至四川从事律师职业的:
(1)调转档案的书面申请;(2)转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
3、转至四川从事其他工作的:
(1)调转档案的书面申请;
(2)转入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转入地户口簿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
(三)受理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工作时间。
注:每年9月因组织国家司法考试,暂停受理档案调转。
二、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至外省的
1、申请人应按档案转入地司法厅(局)司法考试部门的要求,向其提出档案转入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收到转入地司法厅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函后,即将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至转入地司法厅。备注:
1、档案调转信息将及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自行查询。
2、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等在转入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第四篇: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书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书
XX省司法考试办公室: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为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在xx省xx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xxxxxxxxxxxxxx。
因本人在xxxxxx落户/工作/上学/......。为此,特申请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从xx省xx市调转至xx省xx市。
特此申请。
申请人:(此处手写)
xxxx 年 xx月 xx日
第五篇: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流程经验分享
首先,明确什么叫做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是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时提供的那一套资料。
具体有哪些资料呢?
其实就是“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北京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第三条现场受理及提交的材料 :
现场受理时间地点安排:7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一层大厅;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2寸(尺寸:46mm×32 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海南、重庆、贵州、四川省成都市报名参加考试的申请人,提交的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片。上述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
其次,如何确认自己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在哪!
最好的办法就是登陆你认为你的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所在地的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找到“档案迁入”,填写好的个人资料,然后确认。如果你的档案真在这个地方,他就会提示你无需迁入。如果不在就是跳出来一个表格让你填写!
最后,该如何调档呢?
方法很简单,想调档到哪个地方就登陆哪个地方的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找到“档案迁入”,填写相关信息!按照上面的要求准备材料就行。
提示几个注意点:
1.调档申请是在网站上打印出来的,不是下载的!在你填好资料,跳出申请号的时候旁边就会出现打印申请表!
2.记住你的申请号,并写在表头上!
3.准备好资料,并排好顺序,用曲别针固定住!
4.网站上要求你15日内办理,其实可以延误几天,等你有时间的时候再去也行!5.带上你的培训结业证,因为只有在培训结束后才可以办理,如果你已经培训了,但没结束也可以去办!跟工作人员说一下即可 6.调档时间大概45天,想快的话交45元快递费即可!成功调档会电话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