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发达国家下水道建设的启示_
发达国家下水道建设的启示
有一句话这样说,中国与世界之间其实隔着一条下水道。一条下水道,能折射出国家与国家之间怎样的差异?我们又应该从发达国家下水道建设中学到什么?这是我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在西方的电影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镜头:逃犯或者警察钻进下水道里,好多人可以一起自由的穿梭在下水道中。他们下水道的宽敞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再对比我们的下水道,岂是狭小二字可以形容,如果有人钻进下水道里,那一定是个悲剧。管道狭小是一方面,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又是令人痛心的一方面。经常可以看到城市的某个角落正在整修下水道,疏通堵塞。财富在一次又一次的整修中悄无声息的被损耗,城市的运行效率大大降低。西方国家一劳永逸式的下水道建设,在悄无声息中节约着巨额财富,提升城市的运行效率,提升着人们的生活质量。
下水道,究竟在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中扮演者怎样的角色?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优良的排、蓄水系统如同健康的心脏和血管,保证城市正常的循环、代谢和安全。我们耳闻目睹,切身经历。在中国,一场暴雨,可以让一座城市瘫痪,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免费“看海”,这样的实例几乎在每次暴雨之后都会上演。下水道是都市文明与进步的象征,那些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自诩的城市在暴雨面前为何都不堪一击?尽管原因不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长期以来只重GDP数量而轻质量的增长方式,重地面上看得见的奢华而忽略地下看不见的市政规划和工程质量。或许每一次的整修都能带来暂时的GDP增长,可这短暂的增长的背后是以巨大的社会财富为代价的,是以磨损公民对城市的信心为代价的,是以降低整座城市运转效率为代价的,这种代价实在是太沉重。
100多年前,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道: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的确,比起地面上鳞次栉比的高楼和敞亮通达的马路,文明的差距,可能只是一条下水道。华人作家龙应台说:“如果你撑着伞溜达一阵,发觉裤脚虽湿却不肮脏,交通虽慢却不堵塞„„这大概就是个先进国家„„”排水工程长期以来都是世界城市在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法国巴黎、英国伦敦、日本东京等一些国外大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建设维护经验,或许能为我们带来启示。伦敦和巴黎的下水道系统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但仍然保持着强大的排涝功能。而建成于2006年的东京地下排水系统,更堪称防范内涝灾害的“铜墙铁壁”。
我们先来详细看一下巴黎的下水道建设情况。巴黎下水道工程建成于19世纪中期,总长度2300多公里,像隧道一样宽敞,设有2.6万个下水道盖、6000多个地下蓄水池,每天有1300多名专业人员精心维护。自从有了这个庞大完备的下水工程,100多年来,巴黎屡遭暴雨袭击,但从无水患。相比较而言,每逢豪雨必成“威尼斯”的中国城市,是否应该从中学到些什么。
巴黎全年降雨分布均衡,夏秋季稍多,但巴黎的交通和城市排水并没有受到影响,这和巴黎闻名世界的地下水道是密切相关的,巴黎地下水道总长 2347km,雨水到了地面便迅速了无踪影,直奔下水道。巴黎下水道由人员可进入的大管网系统收集生活污水和雨水 , 利用重力将之排除 , 是典型的合流制管道系统。目前 , 这种大截面的步入式管道系统还发挥着庇护给水管网、电话线缆、压缩气等管线的类似共同沟的作用。今天的巴黎下水道规模远胜于巴黎地铁,整洁干净、无杂物,设置规整,下水道设计分中间和两边,中间是排水道,两边是便道。
下水道建设是城市工作的良心工程,巴黎能做到,是其精心培育的结果 :数百年前的巴黎曾仅有几百米排水设施,污水横流,疾病蔓延。一个叫勃吕纳梭的人花了 7 年时间,将巴黎的下水道长度扩展到 30 公里。改造过后的下水道使人们尝到了干净方便的甜头,城市的泄洪能力提高了,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巴黎人建设下水道的工作并没有停止,其下水道最终形成为长达 2300 公里的豪华网络。如今,巴黎下水道宽阔得地方可以供两辆汽车并排行驶,干净程度更是有目共睹,并成为巴黎一处独特的旅游景点。反观中国,无论是北京还是武汉、长沙等城市,一到雨季就成为“泽国”,城市的良心荡然无存。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兴盛并不在于建筑的雄伟,商品的琳琅满目,而是真正的将城市打造成为宜居宜家的地方,那么安全感是必不可少的,而人们看不见的下水道恰恰是构筑城市安全防线重要的一环。中国城市,亟须探寻一下自己的“良心”。
我们可以说巴黎的下水道是一座博物馆。法国巴黎的地下排水系统总长近2400km,分为5级排水管道,从下水道到主渠道可供维修人员进入检查、维修、排污。巴黎的地下排水系统,看不到黑水横流的垃圾,也没有臭气熏天的腐烂物体,巴黎人甚至将其开发成一个下水道博物馆,向世人介绍他们的成就。下水道博物馆位于塞纳河阿尔玛桥畔,从外表看并不特别,就是一个普通的下水道井盖,但是掀开这个井盖进入地下,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地下宫殿。
与巴黎类似,东京的下水道建设也取得了一番成就。
建世界最先进的排水系统。东京设有先进的降雨信息系统来预测和统计各种降雨数据,再进行各地的排水调度。暴雨后东京路上不积水,这得益于人工建造的“川”,所有细小水道都通往“川”,再通过比“川”更深更宽的地下水道进东京湾入海。东京还建成了堪称世界上最先进的下水道排水系统——首都圈外围排水道,全长 6.3km,包含5根直径30m、3深60m用管道连通的竖井和1个调压水槽,系统总储水量达67万m。
日本是台风多发国家,地下排水系统主要为避免受到台风雨水灾害侵袭而建。东京一开始走的是“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只顾构建现代都市的光鲜面孔,却疏于地下城建设。虽然东京的下水道系统起步很早,1922年就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但在高速发展时期,东京在遭遇台风和暴雨时也曾发生过严重洪涝灾害。1958年9月26日,受台风影响,东京一天降雨量达到392.5毫米,造成33万户家庭进水,46人死亡和失踪。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东京才决定建一个“表里如一”的都市。东京地区的地下排水系统于1992年开工,2006年竣工。自此之后,东京“水患”不再。
横滨:横滨下水道规划、建设和管理以水环境面貌为目标,让下水道的事业与水环境的改善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市民体会到下水道是水环境改善必不可少的。也正是这样横滨11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污泥处理中心能够融人市民生活中,市民理解让市民感受到下水道设施在水环境改善、保护、创造中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求我们排水工作者思考,用水环境是否能够得到、是否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作为评价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标准,认真梳理思路,研究有针对性和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在实践中加以实施。
一个真正发达的和谐的城市,一定不会只迎合某个官员的自上而下的意志,而是按照实际需求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排水系统。一个城市,应包容不同的声音,这些不同的人群相互沟通、融合,最后才能产生核心的价值,它是自下而上的,这就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和性格。
中国人并不缺少智慧,但在城市迅速扩张的前提下,中国的官员们更多地关注了地面上 的发展,从而忽视了地下的建设,因为建了多少高楼、高速公路等切实关系到了自己的政绩,而地下排水系统建得再好,别人也看不见,而且很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这与当年为百姓着想的宋朝官员刘彝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资料显示,中国各大城市的排水系统不仅设施达标标准低,而且规划不合理。按理说,城市的规划应具有前瞻性。比如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是先建地下管道后建城,而中国是先建城市再建管道。这就限制了建设排水管道的合理规划性。而且在非雨季的时候,管理者似乎很少会考虑到保养维修排水管道。此外,排水系统施工时的质量也无法达到长期使用的标准;而且今人更崇尚用现代科学的力量去改造大自然,有意无意破坏了古人留下的优良排水系统。或许,正是中国官员对短期效益的追逐、对表面政绩的看重,以及对于施工质量的低要求才导致了中国城市排水系统问题多多。换句话说,一个并不真心为老百姓考虑的官员和政府,其所带来的危害将不仅仅止于暴雨时的 城市内涝。
八百多年前的宋代排水沟、一百多年前的德国下水道,就这样静静地让我们想了许多„„
北京等大型城市的排水系统在建设时标准偏低是导致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①城市规模扩大,城市热岛效应明显,建设难度加大,资金短缺,相应设施没有得到更新换代②人口密集程度高,产生的垃圾量远远大于巴黎③政府重视不足,投资渠道单一
第二篇: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乐传永
一、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
1.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综合化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综合化是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一般趋势,是教育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一种反应。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多种举措,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互相渗透、取长补短。
在日本,80年代以后,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和中等教育进行改革,设立职业高中。在这种新型高中里,除必修课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对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相应的选修科目学习。在专业设置上打破传统的专业划分,开设诸如人文学科群、自然学科群、国际合作群、电子机械群等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的崭新的综合学科,供学生选修,消除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严格界限,把普通教育的内容置于专业课程之中;此外,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以利于学生选择并允许学生跨学校选修;积极开展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合作教育等。
德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个完全不相通的系统。随着国际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劳动力素质结构亦开始发生变化,且趋于复合型。据此,德国提出了教育改革方案,明确职业教育要向普通教育阶段渗透和延伸,要求实科中学和文理中学增加职教内容,开设职教课程,加强职业指导,全面地、多途径地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1992年英国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学术性课程——“高级水平的普通教育证书”与职业性课程——“国家职业资格”课程之间,推出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课程——“普通国家职业资格(GNVQ)”课程。采用单元课程与单元学分累积制式的方式,使学术性课程与职业性课程通过这种中介性课程相互过渡。
法国教育部1999年公布了一份关于高中改革的文件——《面向21世纪的高中》中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做到“普通教育、职业培训和经济环境中的平衡”,要使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的同时,获得所有高中学生都应具备的文化知识,获得从事职业工作的必要能力。
2.职业教育的高移化
在日本,随着中等职业教育多渠道、多途径的广泛发展,其重点将逐渐转向中等以后的教育阶段。在日本兴起了一种“专修学校”,这是短期大学性质的专门学校,它属于后期中等职业教育范畴,适应于社会生产高速发展的要求,成为攻读专门技术的“热门”,在发展中显示出其独有的鲜明特点和特殊地位,富有强大生命力。此外,日本也有高专、短期大学,培养专门技术骨干和技术研究人才。所以,日本职业教育就是通过专修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短期大学等三种形式向上移的。
进入7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美国对各种专业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为满足青年人升入中学后的职业教育,大面积开办“社会大学”。在社会大学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授予副硕士学位。这是一种借以获得一定社会评价的资格,同时也是转入四年制大学的第三年学历。它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又是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模式,深受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推崇。
德国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推行“双元制”。招生对象是九年制高中毕业的青年,录取条件与正规大学一样。入学后实行每周3-4天在企业学习,1-2天在学校受高等教育。
3.职业教育的法制化
美国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颁布了历史上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赠地法案》,首次认可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与作用,并使之正式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又通过了《史密斯休士法》、《乔治——埃尔法)、《国防职业教育法案》、《职业教育法》、《职业前途教育)(生计教育)。1982年联邦政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急剧调整,亟需大力推进劳动力再培训的社会现实,制订颁布了《职业培训合作法》。这一系列法规、法令对职业教育的体制、经费、地位、形式都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使得美国职业教育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起步早、法规严。早在1869年政府就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的条文规定企业学徒培训必须与职业学校教育结合。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确定下来,是西方国家中
比较严密和详细的职业教育法规。1981年制订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作了进一步修订,以提高职业教育立法的适应性。
日本政府在1983年对原《产业教育振兴法》作出了适应性修订;1985年,日本政府在1969、1978年先后二次对《职业训练法》作出较大修改基础上,进一步将其修订命名为《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
英国、法国等也致力于加强职业教育法规建设,而在最近一、二十年内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立法和规程。
4.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优质化
发达国家极为重视职业教育师资的规格化,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师资的专职化和培养培训的正规化。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师资有着健全的培养体系和稳定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开办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技术师范学院;二是在工科技术学院培训;三是在文理学院、综合大学内另设教育学院、教育系来培养;四是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资进修、培训机构来培养,如教育培训中心或地区职业教育中心、大型企业培训部等设置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课程负责培训在职职业教育教师。发达国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标准,例如,美国几个州明文规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有相关领域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者,才能颁发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德国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有5年以上工龄,掌握教育和心理科学,且经过国家的专门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才能获得终身职业身份。瑞士规定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必须具有4年的学徒经历,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毕业,3年以上工程师实践经验,具备这些条件后,再到职业教育学院进修为期一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通过者方可任教。对在职教师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的带薪进修假,学习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
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有着较为优越的社会地位与丰厚的待遇。如日本,教师的报酬比一般的公务员高15%,工资原则上一年提升一级;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其工资为中级教师最高级,每两年增加一次,最高工资可超过大学教授的起始工资。正因为有较优厚的待遇,才吸引、稳定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从而产生了高水平、高效益的职业技术教育。
5.职业教育终身化
日本政府1978年5月颁布的《部分修改职业训练法的法律》,明确提出终身职业训练及终身技能评价是职业教育的根本方向。后来又制定了《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生涯学习振兴法》。1995年11月24日,第十九届东京都产业教育审议会发表“关于在终身学习社会期待的职业教育”的咨询报告。报告中提出,要构筑丰富的终身学习社会,把走上社会后的学习作为人生体系的重要一环。目前,日本已组建了包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中心、职业设计指导中心以及地方职业能力开发综合中心在内的,面向21世纪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
美国早在1971年就在联邦教育总署署长P.Marland的积极倡导下,在全美范围内推行实施终身化的职业教育——生计教育。生计教育是一项旨在对全体学生进行生计意识、生计探索、生计准备和生计定向等内容的持续性教育的综合教育计划,其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从幼儿园到成年获得全部生涯的谋生技能,并形成个人生活方式。生计教育作为一种终身意义的职业教育,它的推行实施得到美国联邦政府及美国职业协会等组织的广泛支持。70年代末,美国就有近70%的学区推广实施生计教育,并有24%的学区开展在职生计教育。德国职业培训条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转职培训是为在业人员转换新的职业岗位而进行的一种补充教育;职业进修是为从业人员在某一领域进一步深化而开展的职业继续教育。三者均属职业教育范畴。据联邦劳动局统计,每年要求职业进修的人员约占在业总数的20%。
6.职业教育管理的协同化
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管理上,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工业部门、雇主组织等通力合作,教育不再是教育管理部门独有的领地,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等越来越多地参与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客观地说,发达国家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来自教育部门内部,而是来自经济部门和就业部门。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的密切合作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国政府正在扩大由国民教育部领导的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在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瑞典,教育部门与就业部门
和工业部门一起来制定职业资格。1986年英国政府实行统一的国家专业证书(NVQ)和普通国家专业证书(GNVQ),全面沟通学校管理机构、教育机构和雇主之间的联系,使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统一的合力,从而使职业教育进入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状态。1995年7月,又将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成立了教育和就业部,成为继澳大利亚之后第二个把教育和就业由一个中央部门来领导的发达国家。
此外,发达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的管理上有重点下移的趋势。这种“地方化”,能较好地保证职业教育从当地工商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妥善安排教学内容,并促进学校与工商业的联系等。
二、对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几点启示
1.加强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举的制度。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注重了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视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加强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在现实情况下主要应在理论课中加强实践环节,在技能训练中加强理论教师与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合作,追求理论与实践的更好结合。另外,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应积极开设职业资格证书课程,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学术与职业教育的融合,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大力培养我国急需的、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的双证书一体化高级职业人才,创出我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
2.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项战略措施。针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学历达标率低,结构不合理等现状,当务之急是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②拓宽职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实行开放式教师培养体制,挑选愿意担当职教教师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到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接受一至二年的教育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并通过教师资格考核后到职业教育学校任教,开通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渠道,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有关人士报考、应聘。继续从社会聘请一部分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③制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规划,落实培训措施。建立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师资定期参加培训,不断进修提高。
3.重视开放式终身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现阶段,职业教育终身化在我国已初见端倪,主要表现为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迅速发展。为真正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职业教育向终身化方向发展,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应明确,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在操作水平高、上岗适应快以及理论知识基础宽广等方面形成培养目标优势;在教学体系上,高等职业教育应构筑其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性。
4.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多头化,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归口不同,加上立法相对滞后,势必会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尽快打破部门界限,简化理顺关系,努力实行职业教育的统一领导,成立一个有权威、有实力、有统筹协调能力的技术管理机构,在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研究我国现行的考工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发动全社会和各行各业制定高中后教育的几种不同类型、又可相互打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有效地实行“无训不上岗,无证不就业”的就业制度,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要依据社会需要办学,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密切结合企业的实际,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预测。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73165)
原载《中国成人教育》(济南),2001.7.56~57
选自《职业技术教育》2001第5期
第三篇:发达国家教科书选用制度及启示
发达国家教科书选用制度及启示
作者:谢艺泉
教科书选用制度是伴随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是公共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涉及教科书的编写、审查、出版发行以及供应、选择、使用等各个环节和方面。世界各国在竞争与交流合作中,不断完善自身的教科书选用制度,共同推进了世界教科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基础教育的教科书选用制度正处在革新的时期,在这个探索过程中,我们应加强对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教科书选用制度的研究,从他们的教科书选用制度中寻求有益的启示。
一、发达国家教科书的编写、审查、出版发行制度
1.美国各州及地方学区分别制定自己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多样化导致教学目标要求的高低差异很大。因此,美国各教科书出版社在调查、分析各州、各学区需要教科书的情况后进行教科书的编写。教科书的出版发行多由出版商自行负责。美国教科书的审查批准权在各州的地方政府。新教科书的审定一般由州教育行政机构委任专门委员会负责。审定合格的教科书则经由州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编制成教科书目录表并公布于众。美国有23个州对小学教科书实行“多级批准制度”,另外18个州对中学教科书实行此制。而加利福尼亚州对小学教科书实行“基本批准制度”,即指定一至两种全州范围内必须使用的教科书,其他则由学校或教师个人决定。
2.德国是个典型的法治国家,教科书管理有着严格的制度。各州中小学学科教学大纲制订后,各出版社或对编写教科书有兴趣的任何人都可以着手编写,相互之间进行竞争。全德国共有100多家出版社负责教科书的出版发行,教科书由出版社自行销售或交给书商书店推销。德国各州的文化教育部负责对教科书进行审查,出版商将教科书送审,同时需交付—定的审查费和手续费。州文化教育部聘请专家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教科书才能登载目录。未经批准的教科书要说明理由,并将审查意见通知出版商,出版商不得公布审查意见。
3.英国原本无统一的课程标准,而以“统考”来控制课程,规范教科书。1988年《教育改革法》确定了国家课程大纲,1989年正式执行。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发行完全在民间进行,一般由出版公司组织出版社,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或中等教育毕业资格考试的要求考虑编写。英国没有教
科书专业出版社,但可出版教科书的公司达400多家,控制市场的大公司有六七家,这些出版公司通过相互竞争促进教科书质量的提高。为在教科书市场中占据优势,出版社邀请各科水平高的专家与教师编写教科书。教科书由出版商自行发行或由商业书店销售。
4.法国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采取自由开放政策,教育部不予干涉。但教科书出版者和编写者严格遵照教育部关于课程的指示精神办事,教科书一般由师范大学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专家及中小学教师与督学编写,由民营出版社出版发行。法国对教科书没有统一的版本规定,即不由国家审查。但各地区督学团要审批每一所学校的教学计划,并且,根据政府规定,公立小学的教科书目录每年由各县的教科书认定委员发布,且必须取得大学区总长的认可。
5.日本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都由各民间出版社组织编写。教科书编著者和出版商出版的教科书只有得到文部省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教科书发行。日本的教科书审查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和程序,教科书的审查由文部大臣任命的审查委员会实施。审查的依据有三种:一是《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二是《学习指导要领》,三是由文部省制定的教科书审查的明确标准——《教科用图书审定基准》,内有三项基本条件:要与教育目标一致、要与学科目标一致、要有公正的立场,以及各学科的必要条件:内容的正确性、内容及范围、内容之选择、内容之程度、组织排列、分量、表记、表现、使用上的方便、地区差别、学校差别、创意工夫等。教科书的审查程序大体如下:申请审查——审查初稿——审查校对稿——审查样书——公布审查结果。
二、发达国家教科书的供应、选择、使用制度
1.美国大多数州免费提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使用的教科书,但也有个别州对教科书免费供应有一定的限制。如伊利诺和爱荷华两州由学区投票决定是否免费,而堪萨斯州则对无力购买者免费供应。美国教科书的选择权通常属于学区教育委员会,但也有的属于州政府。选择政策在各州之间不完全一致,具体说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地方学区负选择教科书的全部责任,不受州教育主管机构的限制,共有27个州属于这种情况。第二,有17个州的地方学区,必须从州教育主
管机构所作选择中,作相当有限的选择。第三,有四个州的地方学区可以比较有弹性地从州初选的教科书目录中作多重的选择。第四,加利福尼亚州及西维基尼亚州采用双重选择,即小学由州选,而中学则由地方学区自行选择,不受州的限制。美国教科书的平均使用寿命为3—5年。
2.德国教科书的选择权在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无权干预。学校教科书的选择和使用由教师或由学校校长根据学科会议的建议做出决定。一个州的学校可从本州文化教育部公布的教科书目录中选择,也可选择教师喜欢的其他州出版的教科书。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些州免费把教科书借给学生使用,有些州则要求学生家长出书费的三分之一,把教科书租给学生使用,有的学生家长也买下教科书,以方便学生使用。一本教科书至少要使用3年。
3.由于编写和出版发行的开放制,英国的教科书种类繁多、规格不一,选择教科书的权利在校长和教师手中,由校长或教师决定教科书和教学内容,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小学教科书的选择权主要在校长,中学教科书的选择主要是尊重任课教师特别是学科主任的意见。教科书由学校统一购买,免费借给学生使用。教科书使用年限为5—6年。
4.与英国相似,法国各种机构和个人均可组织编写教科书,所以同一年级同一课程的教科书多种多样。每所学校具体选择使用哪种教科书,由任课教师和校长共同商定。公立小学教科书则必须从各县教科书认定委员会认可的教科书目录中选择。按照1989年公布的《关于教育指导法的附加报告草案》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科书免费借给学生使用。从1990年开始,高中的教科书也免费借用。教科书每4—5年更换一次。
5.日本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由政府向出版社购买后免费发放给学生。日本公立学校教科书选择权在主管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国立和私立学校教科书选择权在校长。日本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般以市或郡为单位选用同一种教科书,非义务教育阶段则不受此限。具体说来,日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科书的选用方法有如下几点:第一,各都道府县教委将所管辖的地区按市、郡或与之相当的区域,划分出教科书选用区,在听取都道府县教科书审议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市町村教委教科书的选用提出指导性意见。第二,各市町村教委在上级教委的指导建议下,确定选择某一种教科书。第三,如果选用区内有两个以上市町村的话,各市町村教委协商选择同一种教科书。第四,4年之内选择同一种教科书。日本《学校教育法》还规定,小学必须使用经过文部大臣检定的教学用图书或文部大臣具有著作权名义的教学用图书。该条款也适用于中学,也就是说,中小学有使用经过文部省审查的或文部省有著作权名义的教科书的义务。
三、借鉴发达国家教科书选用制度,改进我国教科书管理
一个国家实施何种教科书选用制度,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其政治经济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并受制于教育观念和文化传统等。教科书选用制度既要符合国情,又要有利于教育的健康发展。在各国都重视教科书建设、改革和国际交流的今天,我们要积极借鉴各国教科书选用制度,改进我国的教科书管理。
1.改进教科书编写与出版制度。
在改革开放前的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教科书主要实行中央集权制,因此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都由独家垄断。20世纪60年代初及80年代,我国进行了课程教材管理制度的改革,教科书管理的中央集权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进,但垄断局面仍未被打破。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民族类型多样、各地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需要有各种各样的教科书。为此,必须打破极少数出版社垄断教科书编写和出版的局面,把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推入市场,让更多的教科书出版社乃至个人参与编写和出版教科书的竞争。
2.改进教科书审查制度。
严密而公正的教科书审查制度是多样化的教科书质量的保证。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一纲一本”的教科书政策,因此过去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审查。实行“一纲多本”之后,“多”的也仅仅是在地方政府干预下编写的单一的地方教科书,因此也没有严格的审查余地。要实现我国教科书的多样化,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审查制度:第一,对教科书评审委员的资格要求做出严格规定:要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且评审委员不得参与所审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工作。第二,要逐步建立、健全教科书审查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保证审查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行。第三,审查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以有利于教科书编写出版的良性竞争。
3.改进教科书供应制度。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我国教科书的有
偿供应制度。这种制度虽然适应我国经济落后的现状,但这种制度也产生不少负面影响:第一,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加重,一些贫困学生因此失学。第二,为了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教科书必须降低成本,限定价格,这使得我国教科书的编印质量极差,从而影响使用效果。第三,我国学生多,教科书供给量巨大,因此每年需要大量的木材来制作纸张,这不利于我国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建立起教科书的无偿供应制度,以提高教科书的编印质量;以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逐渐实现义务教育免费的理想及推进教育的平等;以降低原材料的消耗,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4.改进教科书选择、使用制度。
在我国长期采用统一的教科书时代,几乎不存在教科书的选择问题,也就没有形成相关的选择、使用制度。然而要实现教科书的多样化,就必须尽快建立有关教科书选择、使用的法规,逐步形成一套教科书选择、使用的完备制度,以防止出版社的不正当商业竞争,保证教科书的质量。
一个国家基础教育的教科书选用制度直接影响着该国的基础教育的质量与效率。因此,我们必须广取各国教科书选用制度的精华,以改进我国的教科书选用制度,提高教科书的质量,从而推动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
第四篇: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启示思考
对农业实行补贴是世界发达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多年来的农业补贴政策实践与经验,对现阶段中国建立完善的农业补贴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启示
第一,政策目标清晰、指向明确。综合来看,发达国家(地区)在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的初期阶段,为防止政策目标泛化,大多
根据具体的政策目标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各种补贴支持措施目标清晰、指向明确、分工合理,避免各类补贴措施出现整合一体、边际效应下降问题。如欧盟早期农业补贴政策目标主要针对解决共同体市场农产品短缺、保障粮食安全等问题,因此采取了“目标价格”、“门槛价格”和“干预价格”等严密、精致的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价格支持始终是基础性措施。尽管各国农业资源条件差异较大,政策目标也不尽一致,但价格支持始终是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性措施。其中,最低保护价是各国使用比较普遍的价格支持措施。如美国采取与信贷支持相结合的最低保护价制度,虽然70多年来对操作方式进行多次调整,目前仍然是其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石。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价格支持政策指向明确,操作相对简单,作用直接,见效较快。其缺点是扭曲市场信号,若长期实施,将导致农产品过剩,使政府财政负担加重。
第三,从价格支持逐步向收入补贴转型。为减少农产品过剩、缓解居高不下的财政支出压力、适应wto规则,发达国家逐步调减价格支持,转向收入直接补贴。比如日本自2004年开始改革稻米管理价格制度,实行“水稻生产收入稳定计划”,对种植水稻的农户实行差价补贴政策。
第四,以挂钩直接补贴为主。发达国家(地区)近年实行的直接补贴,大多以农产品价格、产量、种植面积(动物数量)、投入品以及农户收入水平等为依据。如美国的“贷款差额补贴”、日本的“水稻生产收入稳定计划”、韩国“稻米差价补贴”等与产量和价格挂钩;美国的“反周期补贴”、日本的“稻米差价补贴”与现行市场价格挂钩,欧盟的“补偿性补贴”以农作物种植面积、牲畜数量为依据。这些挂钩直接补贴,既能有效稳定农民收入,又对市场机制扭曲相对较小,逐步成为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主要方式。相反,wto鼓励实行的与产量、面积或价格不挂钩的直接补贴措施却并不普遍,只有美国采取“固定直接补贴”。
第五,农业补贴易增难减。受国内(地区)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地区)农业补贴具有典型的政治经济学特征,增加容易、削减困难。近年来各国迫于wto减让压力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改革,但实际上大多以调整补贴结构为主,把受wto约束的“黄箱补贴”转移到wto允许的“绿箱补贴”范围,并没有对农业补贴进行实质性削减。如欧盟2007年采取“强制性调整机制”削减农业补贴,但节约出来的资金只能继续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第六,注重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如日本、韩国多年来之所以能够保持国内稻米高价,关键是在采取价格支持的同时,也采取了严格的进口保护措施。
我国在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力度是今后的基本趋向。但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刚刚迈过3000美元,国家财力十分有限,加之从现在起到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全面用直接补贴替代价格支持措施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建议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历史经验,抓紧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第一,保供给、促增收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核心目标。保供给,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我国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促增收,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始终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长期根本任务。两者互为基础、互为前提,是现阶段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价格支持仍然是现阶段的基础性措施。目前,我国的发展阶段决定用直接补贴替代价格支持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价格支持仍将是今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性措施。下一步政策调整的重点,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减少市场扭曲、操作简便易行、财政负担合理、符合wto规则的原则,完善操作方式,逐步将直接收购方式调整为差价补贴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对东北玉米主产区的临时收储等市场干预措施,合理确定临时收储价格,严格实行顺价销售,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对国内产需缺口大、对外开放度高的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农产品,要注意防止出现进口抵消调控效果的“漏损效应”,按照市场化导向、补贴合理适度、不与粮争地的原则,试点实行差价补贴等措施。
第三,探索建立差价补贴制度。国外经验表明,差价补贴是从价格支持向直接补贴转型的过渡性措施,既有价格支持的特征,也有直接补贴的性质。所谓差价补贴,是一种与现行农产品生产或价格挂钩的直接补贴,指政府预先对某一农产品确定目标价格,当该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按两者之间的差价给予农民补贴;若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启动该政策。不管市场价格是否高于目标价格,农民始终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销售农产品。从发达国家(地区)的实践看,政策操作的难点在于,政府部门必须掌握全国各个农户土地承包与种植面积的地理信息基础性数据,能够准确甄别和确定各个农户的产量、种植面积等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应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农户承包地登记、确权等工作,率先在粮食主产区建立以农户为单位的耕地资源与粮食种植面积基础数据库和土地空间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开展各类政策性补贴、灾害保险、粮食估产等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基本思路
从现有条件看,该政策设计的主要思路为:一是合理确定目标价格。基本原则是:补偿生产成本,并使农民能获得合理收益。二是统一核定差价。目标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由国家根据当年农产品收获季节平均市场价格统一核定,一年一定。三是确定补贴资金的总量。原则上,该农产品差价补贴资金总额,等于生产量乘以目标价与市场价之差。但该补贴需遵守wto农业规则,对差价补贴资金应实行总量控制。若测算的差价补贴资金需求总额超过wto微量允许补贴空间(即补贴不能超过该产品产值的8.5%),则应以微量允许空间为上限。四是包干分配、直补到户。按照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分省县包干、直补到户原则,国家按有关省份近3年平均产量比例关系实行包干分配,各省再包干分配到县(市)。农户通过已有的直接补贴或良种补贴发放渠道,按照补贴资金与该农产品种植面积挂钩方式,据实领取补贴资金,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由于油菜籽涉及面较小、试点条件相对较好,建议先行先试积累操作经验。若取得成功,再考虑推广到其他重要品种。
第四,建立和完善直接补贴制度。在继续稳定现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与农产品种植面积、牲畜数量、农业投入品等挂钩的直接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如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和养殖业补贴等支持力度,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直接补贴制度框架与政策基础。
第五,注重把价格支持、直接补贴政策和储备、进出口等宏观调控措施衔接配套,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和调控综合效应,切实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保供给、促增收目标。
第六,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性服务补贴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市场营销、食品安全、科研推广、病虫害控制、生态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
第五篇: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对美国和日本两国的教育对比,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高等教育和美国,日本还有很大的差别,对我国的高等教育具有很多借鉴的地方。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的国情和美国,日本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不能把美国,日本的教育发展理念完全照搬过来,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其教育的经验和方法,发展适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道路。
(一)根据发展需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
美国,日本是现在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国家,其高等教育的发展适应其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美国采取的是权力下放,自主经营管理,而日本则是尊重办学的自主性,强调办学民主制。但是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都在注重加强政府对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计划经济在我国长时间的推行,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央集权依然管理着我国高等院校,伴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推进,由政府主导学校的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要借鉴美国和日本的院校管理模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高等学校的改革要做改革如下:第一,高等院校要学校自主管理,政府机构不再直接参与,而是进行宏观的调控,教育部门要搞好教育的整体规划。第二,对高等院校实行多级化管理,实现权利的下方,实现省市各履行其责任,根据当地情况自主发展,和当地经济紧密结合。第三,高等教育要面向市场,自由竞争,要求学校面向社会发展,面向人才市场,依法自主管理。
(二)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在美国和日本都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基本格局是政府,社会,举办,民众参与的热潮,并且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教育体系,因此保障了高等教育的持续性发展。而我国由于经济欠发达,对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相应办学资源缺乏,这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造成了我国教育体系各类型教育严重的失衡,妨碍了国民接受教育的通道。我们应合理的借鉴美国和日本的高等教育经验,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和教育社会化,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的高等教育体系。我国一方面要促进高等教育的外延式发展,建立健全立法体系,以确保高等教育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同时,还要加大对高等院校的资金投入,对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是高等教育获得充足的发展和持久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要促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探索新的适合高等教育特点的管理和教学模式,根据市场需求改革教育内容,建立相应的高校监督评估机制,以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三)强化高等教育的服务意识
美国和日本的高等教育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美国和日本都根据学习的特性灵活的更新课程,灵活受教,充分体现出了高等教育为社会和为个体服务的理念。高等教育应该以学生自学或自我教育为主要教学模式,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为学生的个体发展和人格完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高校应该以社会的经济发展为指导,制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并随时根据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使其学生毕业后“适销对路”,更好地发展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