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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建法规所有数字时间必考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32085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5 16:27: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3年二建法规所有数字时间必考

1、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

3、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短期诉讼时效1年;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1年。最长保护期:20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4、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5、留置权的实现: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

6、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7、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9、施工许可证的废止条件: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也不延续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0、施工许可证的中止施工及复工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开工报告是6个月)的工程回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11、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12、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3、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1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施工招标: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货物招标: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

招标。

16、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17、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中标候选人:一至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

19、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

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1、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2、招标文件的发售: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

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3、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24、编制投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6、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为2小时。

27、安全事故调查的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8、安全事故处理期限:特大事故:30日;其

他:15日。

29、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30、施工 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应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申请是县级以上)

3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企业可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33、(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4、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5、质量保证金比例: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6、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进行核实,无异议应在核实后14日内返还承包人。

37、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8、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39、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40、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41、禁止安排女职工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矿山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其他三级。

4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4、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45、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

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6、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7、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

满十年的;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48、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

一个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9、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50、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1、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

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3、

第二篇:二建法规 时间数字 归纳总结分享

二级建造师中法律法规有关时间的总结

1.2.3.4.5.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6.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7.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8.9.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0.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11.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1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3.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14.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即: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后30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

16.投标人少于3个人的(不包括3),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7.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是同一个时间。

18.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员,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19.确认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晚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20.招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晚退还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开始30+30+5)。

22.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发出投标邀请。23.招标文件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间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天。24.生产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可直接向~~报

告。那些部门逐级上报的每级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死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7.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办理备案材料: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8.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3个月内办理手续。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30.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依合同约定。

32.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33.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34.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噪音值、及采取的防止措施。35.女职工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7.裁决:仲裁厅裁决劳动争议案,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15日。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9.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1)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街道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

40.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爱你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2.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年。

43.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是提前3天。P128 44.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此工资按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45.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

4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47.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发放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赔偿金按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48.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49.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应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0.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51.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扩建、改建、维修也是3个月后。。

5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档案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53.延期缴纳税款不得超过3个月。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4.行政处罚程序:1)简单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2)一般程序3)听证程序:处罚比较严重的,如吊销。。停业整顿、没收。大额罚款。

55.区分三大罪:1)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工头、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客体是劳动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56.撤销权消失: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

5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58.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59.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60.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61.保证期间:1)一般保证:如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此日起再保6个月)2)连带责任保证:铜一般保证。

62.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63.合议制度,是由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合议庭。

64.民事诉讼中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65.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66.民事诉讼:对判决(针对的是结果)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针对的是程序)不服额,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0天。

67.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发现

贪赃枉法。。自知道或。。3个月内提出。

68.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期间从判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篇:二建法规中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

第三版二建法规中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1、2、p1 2002年12月5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p3 初始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p3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基础课60、专业课60)继续教育,多专业每增加一专业需另学20专业课,4、p10 民事行为能力:(1)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确认自己行为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18周岁自食其力的

5、p19 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不延期。

6、p20 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1年(身份伤害、延付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产品未声明、寄存财物丢失毁:特殊:水钻合同4年,海上运输1年

7、p20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机!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8、p20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不能形式请求权的

p21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p22 质押权自权利或动产移交时生效

p24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9、p28 资金落实:工期不是一年的,50%,超过一年的,30%

10、p29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或300㎡)

11、p30 申请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延期2次每次3月,逾期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12、p38 实行强制监理工程范围:国家重点,总投资3000万大型公用事业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5万平方米住宅区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馆

13、p42 必须招标: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

14、p43 投标保证金:min(2%,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5、p47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6、p50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7、P53 招标文件出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15日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8、P57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00人应设置安全科或者配置专职安全员、《300人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19、P66 自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日起30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救!20、P67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1、P73 建设单位应当自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内,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证明(2)拟拆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机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2、P79 意外伤害险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3、P8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领证单位办延期,延期仍为未3年

24、P93 保修期:(1)基础设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25、P95 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器

26、P98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监站向委托部门报送质检报告

27、P98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内备案

28、P99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正在24h内报告!

29、P105 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应由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30、P106 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甲方在该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31、P107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由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以前向环保局申报

32、P118 对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3、P121 劳动争议中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4、P12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是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5、P122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36、P1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7、P1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给劳动者每月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8、P124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39、P127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40、P128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P129 预告解除中,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愉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代工资金,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2、P131 经济补偿标准: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3、P132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4、P132 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5、P138 工程文档的归档: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文档向建设单位归档

46、P139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馆对档案预验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47、P140 档案的验收:一般项目在竣工前验收完即可,重大项目要在竣工验收前3个月内完成

48、P141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万分之五

49、P142 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50、P157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过受要约人时生效

51、P169 可撤销合同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驶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52、P185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驶,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驶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3、P191 合同的单方解除,当事人一方按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过对方时解除

54、P197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5、P214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6、P214

对判决不服,捍上诉的时间在15天,对裁定不限,10天

57、P216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汗毛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例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58、P217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59、P217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0、P217 执行异议中,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1、P223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2、P223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63、P225 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起合法复兴的,可以自知道该是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4、P227 法院接到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65、P228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篇:二建法规数字总结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一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应在到期前12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

(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二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手续。

★6.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7.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

★★★8.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9.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延续原有效期。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建造师不予注册。

★★11.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2.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之一: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三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能力的特定法人发出邀请。

★★3.招标人需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6.对于评标委员会来说,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1~3人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8.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9.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的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申请缩短的,但不得少于3个月;整改不力可延长);良好行为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16.《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公布自招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从其决定。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四章

【注意】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11.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

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②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③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三者的逻辑关系是,1和2是或的关系,1、2和3是并且的关系。

★★1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1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6.对于经济性裁员来说,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1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18.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12年;

(4)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19.劳务派遣单位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0.女职工保护之一: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1.女职工保护之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目前执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98天)。

★★21.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5~10年的,领取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最长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而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2.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23.在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率的,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5.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支付租金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租赁期不满1年,租赁期届满时支付,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支付。

★★★26.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五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中的两条规定:

(1)土方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

(2)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3.对于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要求:

(1)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t;

(2)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

(3)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4)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4.对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图纸会审时,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5.关于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6.关于节能与能源利用,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7.关于节能与施工用地保护,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8.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制度

工程建设、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部门;文物部门24小时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六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5.施工单位须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

★6.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7.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须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9.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10.施工单位的消防演练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1.工伤认定申请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14.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5.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16.对于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17.事故补报的要求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可补报。

★★18.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2)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3)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七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1.国家标准在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

★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3.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以及规划认可文件与其他文件一起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7.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8.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环境保护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9.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中,发包人的审核时限

★10.建设项目的竣工总结,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11.发包人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

★12.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

(1)承包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提出意见,视同认可,发包人应在确认竣工结算报告的15天内支付结算款。

★1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1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发现问题,应该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15.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

★★16.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17.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第八章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1.在地域管辖中,涉及到“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被告是公民:被告住所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诉前申请证据保全,需提供担保,在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解除保全。

★3.举证期限可由当事人协商,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4.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1年

(4)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6.对于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内结案;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延长,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关于一审案件的受理程序

(1)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4)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法院应在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6)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在组成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8.对于特别程序来说,实行一审终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9.执行程序申请的期限为2年,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10.诉讼执行中,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1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应于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12.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13.人民调解委员会由3~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14.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冻结存款、汇款30日内应该做出处理决定或解除冻结决定。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15.行政强制执行,金钱给付义务的,逾期不执行,可以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实施后超过30日的,经催告仍不履行,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1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受理。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决。

★17.公民、法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18.行政复议的受理,复议机关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19.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行政诉讼中起诉的时间规定

★21.对于上诉期,判决是收到判决书起15日;裁定是收到裁定书起10日。

第五篇:2015年二建法规中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

2015年二建法规中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

1、P12002年12月5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P3 初始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限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P3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基础课60、专业课60)继续教育

4、P10 民事行为能力:①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18周岁自食其力的5、P19 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不延期。

6、P20 诉讼时效:普通:2年

短期:1年(身体伤害、延付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产品未声明、寄存财物丢失损毁)

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上运输1年

7、P20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8、P20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①不可抗拒力②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8.1 P21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8.2 P22 质押权自权利或动产移交时生效。

8.3 P24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9、P28 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50%超过1年的:30%

10、P29 不需要盛情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或300M²)

11、P30 申请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可延期2次,每次三个月。逾期不开工不能再延期自行废止。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中

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2、P38 实行强制监理工程范围:国家重点、总投资3000万、大型公用事业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5万平方米住宅、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馆

13、P42 必须招标:施工200万

设备、材料采购:100万

勘察、设计、监理:50万

总投资累计3000万

14、P43 投标保证金:总造价2%,最高限额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15、P47 评标委员会由招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

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16、P50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单位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

告。

17、P53 招标文件出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15日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20日

18、P57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00人应设置安全科或配置专职安全员,<300人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19、P66 自安全生产施工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

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0、P67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1、P73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天内,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备案:①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2、P79 意外伤害险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3、P8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颁证单位办延期,延期仍为3年

24、P93 保修期:

①基础措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祖昂、装修工程=2年

25、P95 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P98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监站向委托部门报送质检报告

27、P98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备案。

28、P99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h内报告。

29、P105 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应由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30、P106 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甲方在该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31、P107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由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以前向环保局申报

32、P118 对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3、P12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4、P12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不予受理或逾期未

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P122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36、P1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7、P1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

年的前一日应当给劳动者每月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8、P124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39、P127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0、P128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P129 预告解除中: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代工资金,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2、P131 经济补偿标准: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3、P132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4、P132 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地订立至少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5、P138 工程文档的归档: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

自文档向建设单位归档。

46、P139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馆对档案预验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47、P140 档案的验收:一般项目在竣工前验收完即可。重大项目要在竣工验收前3个月内完成。

48、P141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万分之五

49、P142 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50、P157 要约的生效:要约 到达 受要约人 时生效

51、P169 可撤销合同的消灭:

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 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52、P185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

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2.1 P191 合同的单方解除: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53、P197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

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54、P214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55、P214 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10天

56、P216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提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

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57、P217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

58、P217 法院之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59、P217 执行异议中,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之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0、P223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1、P223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62、P225 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

63、P227 法院接到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64、P228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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