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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0-35224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8 19:37: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目录

第一章

营运线施工“安全卡死措施”

一、安全管理

二、铁路营运线上施工

三、线路封锁拨接施工 第二章

营运线施工安全防护

一、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二、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三、防护信号及防护办法 第三章营运线施工事故苗头的规定

一、严重苗头 二、一般苗头

第一章

营运线施工“安全卡死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有序可控。

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各种规定执行,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定期检查有效,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各项工作的运作记录完整真实。

3、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工种、工序的安全教育。

4、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巡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施工前项目队长应对易发事故的部位或工点,对作业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认确认。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中的有关要求,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持证上岗。

7、各项目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五本帐”。

8、要坚持班前的安全点名,讲话制度和每周不小于二小时的安全技术教育。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

10、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对施工人员(含民工)要100 %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

二、铁路营运线上施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认,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与相关单位签定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2、在行车线站场或区间进行挖掘或铲运作业,应与运营维修部门联系,查明地下管道,电力、通信、信号电缆等埋设准确位置,并必须先行试挖,在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才能开始施工。

3、在行车线上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等,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进行时,应按所在区段铁路局的规定办理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取得同意。5、封锁线路(含道岔)或限速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限速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警戒不准施工。

6、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7、在既有线上施工人员,不准座卧轨道休息,不准沿轨道步行打闹玩耍,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携带的工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不准打击列车;不准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和生明火,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作业;横过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盲目跨越线路;不准在车底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冬季施工不准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9、在既有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切危及行车安全的爆破,均应在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2)雷雨天严禁进行爆破作业。强电场区爆破作业不得使用电雷管。(3)受爆破影响的既有设备,必须在开工前迁移或做好防护,并对爆破后弃渣有可能覆盖线路的地段妥加保护。

(4)不得采用火花起爆。认真计算炮眼深度、角度、装药量、覆盖物等的最佳组合,才准予实施。

(5)放炮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6)放炮后立即清理线路上的松动的石块,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坑,在铁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应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在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应防止架空线路的杆塔倾斜、悬倒。

11、在轨道电路区段严禁使用无绝缘装置的道尺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机具进行线路作业。

12、在既有线上设置的临时道口,要铺设路面,防护标志及设施。

13、使用轻型车辆,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以及有足够的人员随行,能保证随时将车辆抬出线路,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应在前后各800 米处派人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行。14、施工用轻型车辆及小车,用毕必须放置安全处并加锁保管,防止被他人抬上轨道,溜入行车线造成事故。

15、在既有线上桥涵顶进施工,没有审定的线路加固措施和顶进方案,没有与工务等有关配合单位签定好施工安全协议及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不得进行吊轨和顶进作业。

16、要认真执行与路局有关单位签定的安全协议,对临时看管的行车线路,必须指派专人巡查,加强养护维修,确保线路状态良好,恶劣天气下(雨天、酷暑、严冬、大雾等)要实行干部上路查岗巡逻制度。

17、区间卸车、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安全有威胁的作业,除按规定设置防护,加固线路外,主要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区间卸车,线间距小于5 米时,严禁在行车线路侧打开车门卸料,区间卸车时不准机车与车辆摘离,片石、钢轨等笨重物件不准边走边卸。卸车完毕及时清除侵限卸料,关好车门,车内余料不得偏载。

18、靠近行车线旁堆放材料、机具,必须堆码安放稳固;距既有线路中心必须在2.5 米以外,严禁侵限;严禁在松散料堆上卸、堆码片石、钢轨等笨重物件。

19、行车线上卸道碴(砂子)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间,所卸道碴(砂子)堆码稳固其堆放尺寸见下图,卸完的道碴(砂子)列车应将车门关好,插好插销,清理轨面和轮缘槽,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符合行车要求,方可开车。

三、线路封锁拨接施工

(一)封锁拨接施工方案的制定

1、制定施工方案的原则 制定封锁拨接施工方案必须尽可能缩短封锁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运输的干扰,确保行车安全为原则。

2、制定封锁拨接方案的要求

(1)对同一区间、站区同一接发列车经路上的多处封锁拨接施工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避免重复封锁。

(2)封锁拨接施工,计划申请连同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的前月各局规定的日期前提报到运输、建设处各一份。如一项封锁拨接施工涉及数个施工单位时,由主办单位统一提出计划申请。但在提报计划申请前必须与有关配合单位联系、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以便统一施工。

(3)拨接封锁施工的月度方案确定后,在具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3 天向施工地段所在分局运输分处,调度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申请施工电报。

(二)封锁拨接施工组织

1、施工组织及要求

(1)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施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同时按施工地段或施工项目分成若干个小组,并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在铁路职工同民工一道作业时,要按施工项目将民工分成小队,并选派有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小队长,负责带领和指挥民工作业,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员学习施工方案,熟悉施工方案,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施工的步骤方法;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职责分工。

(3)合理安排劳力,要根据职工、民工的业务素质,体力情况,结合以往的施工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搭配,既不需“多多益善”,也不允许劳动力不足。

2、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拨接施工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要按施工设计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分施工地段进行分门别类,逐一列表登记,然后做到“三清”。所谓“三清”,即为:

(a)在未运送现场前对照表列逐一进行清点,不足的及时补齐;(b)运送到现场分散后,再进行一次清点,以防遗露;

(c)封锁施工前进行一次重复清点,是拨接施工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因此现场配轨尺寸必须精确,实行“三量”制,即配轨人员按图丈量;配轨后,主管技术人员必须进行复量,纠正误差;然后由施工队长再进行一次复量,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即有钢轨、道岔在施工拨接中要串动的,必须在现场用白色油漆或小钉子做好标记以便施工中准确掌握前后串动量,避免重复串动或一次串动量不足,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现场的工具备品必须准备齐全,对易损件如钉道锤、道镐、四齿耙、通讯工具等的准备要留有余地,以便施工损坏时能随时更换。除常用工具外,现场还必须备有下列料具:(A)氧割工具1 套;(B)锯轨钻眼工具1 套;(C)轨缝调整器1 台;

(D)尖轨整正器1 台(有道岔施工的准备);

(E)每两个龙口备同类型的长孔夹板1 幅,短轨头1 套(包括30mm、40

二、SOmm 短轨各1 个);(F)整治接头的铁片若干片。

(三)封锁拨接施工安全管理

1、封锁拨接施工安全准备

(1)封锁拨接施工前的准备作业不允许超前,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准备作业。

(2)对有可能影响轨道电路和信号的准备作业,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配合下进行,不行随意拆除连接线及绝缘设施,对有可能连电的作业工具都必须加强绝缘保护,防止工具连电而影响行车信号。

2、封锁拨接施工防护

封锁拨接施工的防护员,联络员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并经考试合格的正式铁路职工担任。封锁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或通过驻站联络员)应在要点站的施工登记本上按施工方案确定的内容登记要点申请,车站值班员按施工单位的登记向列车调度员提出申请,列车调度员发布封锁命令后,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调度命令确定的封锁地段和封锁时刻安排好施工防护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拨接施工完毕,经检查质量合格,并能确保行车安全后,方可通知驻站联络员登记消点,同时撤除施工停车防护,开退线路。驻站联络员在未得到施工负责人的消点命令前,不得擅自登记消点。当施工中出现未预计到的特殊情况,不得按时开通,或不能按施工方案中规定的速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施工时间或限速运行。

3、施工地段线路放行列车条件

施地段放行列车,线路状态应达到表1 一1 规定的要求。

4、开通后的线路设备养护

封锁拨接施工后,未办理交验的线路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检查及养护工作。施工单位对负责养护的线路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派员日夜巡查,并作好莱坞检查记录,发现超限处所要及时修复,保证行车安全。施工单位对未办理交验的线路设备要加强整修,尽快提高行车速度,并争取在规定的交验期内办理好交验手续。

5、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封锁拨接施工的材料,轨料堆放应符合规定,不得侵入限界。(如图1 一1、图1 一2)施工前后均应检查材料、轨料堆放状态。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新钢轨组一般放在道床肩上。放在道心时,新钢轨组两端应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应穿入木枕钉固。普通线路木枕地段,放在枕木头上的新钢轨组,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是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所有钢轨组端部,均应安设临时梭头。拨接施工地段由于临时应急使用了氧割轨,开通后必须及时锯轨更换,氧割轨不得在线路上过夜。拨接施工除按规定设置施工防护外,还应根据施工环境设专人进行人身安全防护,有列车开来时,及时通知工地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施工负责休应安排专人做好施工后勤保障工作。如保证茶水供应等,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应派医务人员参加,作好防病及急救准备,没有医务人员参加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准备防署药品(夏季)及伤口包扎药品,如纱布、绷带、止血贴等。

第二章

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

在行车线上或紧靠既有线施工,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其防护内容按铁道部规定的防护办法,如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组织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

一、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或项目队长)的领导下,在安质部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队)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1、检查经理部(项目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程、办法、措施和开展安全生产的情况。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或部门。

3、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4、负责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定期考核。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重点和关键工程要加强检查。

6、参加经理部或项目队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作出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定出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并跟踪检查其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工点,负责安全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7、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

8、负责建立、记录、管理安全生产五本帐,即“安全生产教育登记簿”、“安全生产检查登记簿”、“安全生产好人好事登记薄”、“伤亡事故登记薄”、“违章作业登记簿”。

9、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上报造成事故者,按失职论处。

二、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1、防护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加强了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有胜任人员替。

2、防护使用的通信设备,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3、防护员执行职务时,必须穿着规定的服装,佩带易于识别的证章。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备品。

4、防护员必须熟悉本区段内的列车运行情况,尤其要求熟记本区段旅客列车到、发(通过)时刻,以确保列车安全。

5、带齐应带的信号用品,并认真检查信号用品是否良好,不良者立即修复或更换。

6、驻站联络员在开始防护前,负责核对钟(表),做到车站运转室、驻站联络员、工地电话员三者时间一致。不得随意离开运转室(信号楼)。

7、为了确保行车及施工安全,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时,必须执行预报、确报制度。

8、为了防止电话听错,必须执行复诵制度。

9、办理封锁施工前,在施工前按规定向车站值班员提出申请办理封锁施工手续,及时准确地向工地电话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内容。临近施工终止时间,提前询问施工负责人能否按时开通?如果需延长施工时间或限速运行,必须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并办理手续。封锁施工完毕,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工地电话防护员的汇报,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线路开通手续。

10、上岗前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通讯设备、备品,确保使帮性能良好

11、作业中集中思想,认真了望,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行情况。

12、在要求列车慢行的处所,列车接近时,站在来车一端的左侧路肩上,展开黄色信号旗,立岗接车,显示慢行信号

13、发现来车超过规定的慢行速度时,及时用对讲机呼唤或用展开的黄色信号旗急速上下摇动,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限制速度。

14、认真注意观察检查线路的变化情况。对顶进桥涵施工,路基边坡坍塌,线路扣轨架空作业等重点危险地段,要做到一列一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理。

15、认真记录列车通过慢行处所的速度,如发现超速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6、按规定设置停车或慢行防护信号。封锁施工终了时,按施工负责人的命令,及时撤除停车防护信号。

三、防护信号及防护办法

(一)防护信号

铁路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工作的命令。施工防护时使用信号必须符合下列规定:(I)视觉信号基本颜色: 红色一一停车 黄色一一减低速度 绿色一一按规定速度运行

(11)听觉信号: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声响和机车、轨道车的鸣笛声。在昼夜遇有雾、暴风、雨、雪、沙等恶劣天气,致使显示距离停车信号不足1000m,减速信号不足400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不足200m 时,应使用夜间信号。

(111)列车运行时,工地负责人或防护人员要求列车停车或降低速度,应按下列手信号显示:

1、停车信号:

昼间一一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一一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无信号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2、减速信号

昼间一一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问一一黄色灯光

(IV)各种信号标志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停车信号牌除外),按以下规定设置。

1、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 一1000m 处,见图2 一1。

2、减速信号牌:设在慢行地段前后800m 处,夜间为柱上黄色灯光,见图2 一2。

3、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昼间为减速信号牌背面绿色园牌,夜间为柱上绿色灯光。见2 一2 背面。

4、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段点两端各2 腼处,见图2 一3。

5、停车信号牌:设在施工地点两端各20m 处的线路中心,夜间为柱上红色灯光,见图2 一4。

6、停车(止步)让行标志,设在通向道口最外股钢轨5 米处的道路右侧,见图2 一5。

7、司机鸣笛标

司机鸣笛标是铁路信号标志,设在距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 一100m 处列车运行方向的线路左侧,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Zm(站内不设)。见图2 一6。

(二)防护办法

(I)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线区间施工时,见图3 一1。

2、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少于86 伽时,见图3 一2。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少于60m 时,可不放置响墩。在规定利用动能闯波的区间施工,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o0m。在区间施工,除按上述各项办法防护外,还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别设专职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有电话联系。施工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m 附近了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如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时,施工领导人经与车站值班人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了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的办法防护。

(11)在站内线路或道岔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站内线路上施工

1、应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板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后,可不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如不能加锁或钉固道岔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m 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见图3 一3。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固定。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见图3 一4。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见图3 一5。B、在道岔上施工

1、在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点50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点50m,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少于50m 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位置,并加锁或钉固,见图3 一6。

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点SOm 处的线路中心,设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见图3 一7。

3、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见图3 一7 所示的办法防护。

4、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50m 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见图3 一9。

5、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50m 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见图3 一10。

(11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线区间施工,见图3 一n。

2、施工地点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少于800m 时,见图3 一12。(IV)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减减速信号的防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见图3 一13。

2、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见图3 一14。

3、在站线线上施工,见图3 一15。

4、在站线道岔上施工,应在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两面黄色的移动减速牌,见图3 一16。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m 高)的移动减速信号牌。在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注明规定的慢行速度。慢行地点是否设专人巡查,由施工单位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实际情况决定。(V)在不需要以信停车信号或减速信号防护的区间线路上作业,应在施工地点两端500 一100 腼处,列车运行方面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见图3 一17。(Ⅴ)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了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沙天气或夜间,应点燃火炬。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设置响墩,见图3 一18 , 然后返回故障地点进行监视或处理。

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了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停车。如了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沙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使机车、车辆不能通往该故障地点,同时,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第三章

既有线施工事故苗头的规定

凡在既有线施工作业中,发生下列情况,经纠正未构成事故,应列为事故苗头,并按其性质及后果分为严重苗头和一般苗头。

一、严重苗头

1、爆破施工

(1)未与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签订安全协议;(2)未与邻近车站办理请、消点手续;(3)未按规定采取防护、保护及警戒措施;(4)爆破后未及时清理危石和检查既有行车设备;(5)违反《 爆破安全规则》 超装药量施爆;

2、机械作业

(6)施工机械超限界作业;(7)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

3、开挖既有路基,坡脚挡墙基坑及防洪工作;(8)未按设计文件组织施工;(9)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0)危石、坍方、滑坡未及处理,挖神仙土;

(11)防洪重点看守地段未按规定备足抢险材料,做到定点存放;(12)防洪看守点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通讯防护品备不齐、失效;4、桥涵顶进、接长、扣轨、扣梁架空线路施工;(13)未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14)没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

(15)桥涵顶进未按设计要求扣轨、扣梁进行安全防护;(16)未按设计要求及时砌筑挡护加固设备;(17)未按规定设置作业标、限速慢行牌;

(18)扣轨、扣梁开始施工后未指派专人对线路及行车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记录;

(19)未备足片石、道碴、枕木等抢险材料;(20)接长涵洞开挖既有路基边坡未及时回填夯实;

5、区间卸料

(21)没有领工员及以上职(级)别的胜任人员指挥卸车;

(22)未执行“六不卸”的规定,钢轨、轨枕、片石边走边卸造成偏载;

(23)区间卸料摘开机车;

(24)卸完料后未按规定关好车门、清道,未检查材料堆放是否稳固、侵限,就擅自指挥动车;

6、站内作业,拨接施工

(25)没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26)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

(27)施工准备要作超前,违反《 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的要求;(28)施工完毕后,未认真确认线路状况即开通线路,放行列车;(29)未经电务部门准许即拆除轨道电路;(30)电气化站区施工同时拆下两段钢轨(夹板);

(31)使用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设置防护;(32)手续调车违反《 技规》 有关要求;

7、通号、电气化施工(33)随意变动电缆定测线路;

(34)接触网立柱基坑开挖积水造成路基溜坍;(35)接触网施工支柱、承力索、导线及机械设备侵限;

(36)联锁试验不彻底,接管单位未在竣工报告上签字,撤离施工值班人员;

(37)电气化区段起道作业,起道高度超过有关部门的标记限度;

8、桥梁铺架,既有隧道施工

(38)架梁前工程线未经压道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确认,盲目送入架桥机作业;

(39)龙门架、人字扒杆、独脚扒杆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未按规定设置风缆;

(40)用齿条起道机代替油顶起落梁;

(41)既有隧道临时设置脚手架及其它建筑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将限界尺寸电报告知有关单位;

9、其它

(42)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为严重事故处理的; 二、一般苗头

1、路基工程

(1)爆破员、防护员、联络员没有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没有上岗作业合格证;

(2)机械作业未按规定埋设限界桩;

(3)在堑坡、堑顶上作业没有设防护墩台、隔墙;

2、桥涵施工

(4)列车通过桥涵顶进工地时,未停止顶进作业和提前清道;(5)扣轨加固影响轨道电路;

(6)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未分段进行并做好支护;

3、拨接站内及线上作业

(7)线路拨接未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8)影响既有线的施工未指派驻站联络员、通信设备不良;(9)施工作业损坏通信、信号、水电及其它管线设备;(10)封锁前、开通后慢行期间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4、通号、电气化施工

(11)沟槽开挖未及时固填夯实,造成积水影响路基稳定;

(12)跨线埋设电缆未与工务部门联系,更换带绝缘的钢轨或道岔没有信号人员监护;

(13)电气化施工开挖立柱基坑堵塞侧沟排水;(14)作业梯车上道作业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

(15)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Zm 处作业未采取停电措施; 6、其它

(16)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为一般苗头处理的。

第二篇: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有序可控。

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各种规定执行,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定期检查有效,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各项工作的运作记录完整真实。

3、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工种、工序的安全教育。

4、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巡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施工前项目队长应对易发事故的部位或工点,对作业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认确认。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中的有关要求,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

8、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对施工人员(含民工)要100 %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

二、铁路营运线上施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认,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与相关单位签定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2、在行车线站场或区间进行挖掘或铲运作业,应与运营维修部门联系,查明地下管道,电力、通信、信号电缆等埋设准确位置,并必须先行试挖,在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才能开始施工。

3、在行车线上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等,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进行时,应按所在区段铁路局的规定办理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取得同意。5、封锁线路(含道岔)或限速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限速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警戒不准施工。

6、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7、在既有线上施工人员,不准座卧轨道休息,不准沿轨道步行打闹玩耍,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携带的工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不准打击列车;不准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和生明火,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作业;横过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盲目跨越线路;不准在车底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冬季施工不准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8、靠近行车线旁堆放材料、机具,必须堆码安放稳固;距既有线路中心必须在2.5 米以外,严禁侵限;严禁在松散料堆上卸、堆码片石、钢轨等笨重物件。

9、行车线上卸道碴(砂子)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间,所卸道碴(砂子)堆码稳固其堆放尺寸应按要求,卸完的道碴(砂子)列车应将车门关好,插好插销,清理轨面和轮缘槽,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符合行车要求,方可开车。

三、施工组织及要求

1、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施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同时按施工地段或施工项目分成若干个小组,并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在铁路职工同民工一道作业时,要按施工项目将民工分成小队,并选派有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小队长,负责带领和指挥民工作业,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员学习施工方案,熟悉施工方案,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施工的步骤方法;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职责分工。

3、合理安排劳力,要根据职工、民工的业务素质,体力情况,结合以往的施工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搭配,既不需“多多益善”,也不允许劳动力不足。

四、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

在行车线上或紧靠既有线施工,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其防护内容按铁道部规定的防护办法,如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组织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

1、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或项目队长)的领导下,在安质部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队)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1)检查经理部(项目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程、办法、措施和开展安全生产的情况。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或部门。

(3)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4、负责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定期考核。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重点和关键工程要加强检查。

(5)参加经理部或项目队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作出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定出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并跟踪检查其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工点,负责安全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6)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

(7)负责建立、记录、管理安全生产五本帐,即“安全生产教育登记簿”、“安全生产检查登记簿”、“安全生产好人好事登记薄”、“伤亡事故登记薄”、“违章作业登记簿”。

(8)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

(9)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上报造成事故者,按失职论处。

2、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1)防护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加强了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有胜任人员替。

(2)防护使用的通信设备,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3)防护员执行职务时,必须穿着规定的服装,佩带易于识别的证章。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备品。

(4)防护员必须熟悉本区段内的列车运行情况,尤其要求熟记本区段旅客列车到、发(通过)时刻,以确保列车安全。

(5)带齐应带的信号用品,并认真检查信号用品是否良好,不良者立即修复或更换。

(6)驻站联络员在开始防护前,负责核对钟(表),做到车站运转室、驻站联络员、工地电话员三者时间一致。不得随意离开运转室(信号楼)。

(7)为了确保行车及施工安全,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时,必须执行预报、确报制度。

(8)为了防止电话听错,必须执行复诵制度。

(9)上岗前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通讯设备、备品,确保使帮性能良好

(10)作业中集中思想,认真了望,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行情况。

第三篇: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确保铁路行车安全的防护措施

由于DK0+683.7~DK1+250段土方施工紧临既有线,为确保施工的运营线行车安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地方铁办的相关实施细则。

一、确保铁路行车安全的“卡死”制度

1、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藏设施,没有查明及采取保护措施不准动工。

3、在既有站、场、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等,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以及在运营线路上运输物资材料,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到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不准开工。

5、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设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二、安全行车防护措施

1、土方开挖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坡脚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坍塌威胁行车安全。

2、施工机械、设备安置及堆放,满足铁路建筑限界要求。

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标识,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防护员、联络员应指定专人,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

6、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有合格人员代替。

7、防护使用的携带电话、对讲机和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核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车行时刻、实际开通线路的时分)。

8、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与工地防护员至少每3-5分钟通话一次,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械转移,尽快恢复线路;在恢复工作未完或机具未全部转移前,不得撤除防护。

9、施工临时构筑物不得影响行车了望,各种宣传标志不得与行车信号相干扰,夜间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信号显示。

10、特殊情况按下列要求处理:

(1)封锁区间施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车辆时,提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要求延长时间或限速运行。

(2)由于施工使线路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恢复行车时,按下列办法进行防护: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了望困难时,还应点燃火炬。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同时按使用移动

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11、材料、设备过轨作业安全措施

如需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机械(一个或两人可挑担的)应集中固定地点派出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铁路工担任防护。当跨轨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两端防护人员,必要时设驻站联络员,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在站内跨轨作业,应按规定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好登记手续,按规定设置防护,方可跨轨作业。

12、材料装卸和堆码应遵守的措施

(1)靠近线路堆放的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堆码应稳固,并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材料。

(2)每次卸车后,严格要求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定时不准开车;车门未关好,或装卸车人员没坐稳不准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准开车;装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时不准开车,司机未得到车长的信号不准开车。

(3)卸车必须由装卸车负责人协助工点负责人进行指挥。区间卸料严格按铁道部《技规》第198条、《工务安全规则》13.6.6和13.6.9条的规定,抓紧彻底清道、并堆码稳固,以防列车运行震动,造成路料滚滑侵入限界。

13、施工后的弃土、弃石、不准卸在既有排水设施旁,以防止暴雨冲刷,堵塞排水设施,毁坏路基,因施工损害的排水设施要及时抢修完好。

14、对既有通信、信号、水电等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前,应按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资料,与建设方和工务、电务、水电段等有关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或可能影响通信信号、水电等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进行调查。特别是地下电缆、管道等隐藏工程的情况,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而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或迁移方案,然后组织施工。

(2)在电力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准挖坑、挖沟、取土。如在电力杆附近铲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接近限界符合《电力维护规则》的规定。

(3)电力杆两侧各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禁止施工车辆在电力线跨度最高点至地面不足4.5米的地段通过。

(4)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在接近地下电缆线路左右各2米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堆土等机械化作业,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或倾倒腐蚀类的物品。

(5)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等)。

(6)不得以电杆、信号机柱等设备作为施工设施的附属物,搭挂各种临时电力线、广播线、电话线时,应报请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行。

(7)在站内施工,未经车站值班员和电务人员同意,不得动任何电务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和电务人员同意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时,严禁拨动(或摇动)已锁闭的道岔或人为造成轨道电路不能正常工作。

(8)因施工造成原有信号、通信、供电设备损坏,或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车站和电务、水电段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行车安全。

(9)施工前应将相关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报所属电务段备案,严禁把单轨小车、钢钎、施工钢筋等导电良好的工具、设备掉落或横放在两条钢轨上,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撬棍等工具,以免造成轨道电路产生错误信号。

15、防护施工等人员的安全措施

(1)运营线上施工时,应带好防护用品,标志齐全醒目。

(2)防护员、巡道员等经培训和定期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按标准化作业。

(3)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所扛的工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4)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

(5)列车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6)冬开动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7)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不准”规定,跨越线路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巡检线路执行30米勤回头了望制度。

三、即有线施工防护

1、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2、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

3、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4、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后,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5、作业人员应距离列车:本线不少于800m,邻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

6、慢行条件下距本线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交底单位:中铁电化局西铁工程公司接受单位:第一作业队 交底人:负责实施人:

复核人:

2007年11月1日

第四篇:既有线施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措施30条

《既有线施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措施30条》 《隧道施工安全措施20条》

既有线施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措施 30条 一、一般规定

1、凡与既有线行车有关,可能对既有线行车造成影响、的施并作业项目,均属既有线施工范围,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工程总公司、局及所在管理局有关既有线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

2、既有线施工项目应做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各级安检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做好考核工作。

3、全面了解、掌握工程所在路局、分局、站段就既有线施工制定的制度、措施和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加强与运营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联系、答定有关协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主动做好一配合工作。

4、在全面调查了解既有相关设备(含地上地下设备)状况、性能、作用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一制定施工方案、配备机械设备、确定施工方法、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局指挥部或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运营单位,认真执行。5、既有线施工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按规定设置施工防护,配备必要的通信联系器材。现场人员要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6、对既有线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系统、的行车知识和规章制度教育,制定和落实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工班长、领工员、现场指挥和施工防护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任职。严禁民工单独作业。7、施工防护、线路作业及所有在既有线路肩及以内作业的人员,一律配穿黄色防护服。8、施工期间设专人加强对施工区段内既有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时排除施工问题。下班前和轮班交接时,都要对现场进行全百检查清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9、施工作业跨越既有线路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增设临时道口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施工车辆通过无人看守道口(含监护道口)。必须执行停车止步了望的规定,必要时应增派看守人员。、电务施工认真坚持“、不动”、“一不离”、“三不放过”、三级安全措施”、“十二严禁”和“通讯设备十不准”等基本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

11、认真进行事故预想预测,一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抢险、抢修、报警预案,做好思想、组织和人力、物力准备。遇有不测,积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发生事故和问题要立即逐级上报,严禁拖延隐瞒。

12、凡因施工需要,由我方养护。的线路,均应组织快速施工。施工后,尽快整修这标,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封锁线路要点施工

13、封锁线路要点施工要严格履行计划、报批、登记、消记程序。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指挥。

14、给点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检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向车站派驻联络员。接到列车调度员发出的施工命令后,办妥登记手续,确认封锁起止时间,设好停车防护后,方可下达施工命令。严禁点前拆卸、动用既有设施。

15、施工中,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各工序作业进展情况,调整人员,调配机具材料,解决出现的问题,严格控制工序作业时间,确保点内或提前完成作业任务。

16、作业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开通条件后。方可通知驻地联络员办理开通消记手续,开通线路。

17、线路开通后,项目负责人应对最先通过的三趟列车实施监护,确认可靠后,方准离开施工现场。

三、限速、慢行施工

18、限速、慢行施工应严格履行计划、报批程序。根据路局(分局)批准的慢行区段、时间、时速组织施工。

19、慢行施工应按规定设好限速标,配备测速仪,对行车速度实施监控并做好记录。遇有超速现象立即向有关运营部门通报。

20、慢行施工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加强对线路的检查养护,并应专人负责、昼夜不停、轮班作业。

遇有线路状态不良,不能确保慢行安全时,应及时拦停列车,进行紧急处置,不得盲目或冒险放行列车,并应认真做好记录,双方签认。

四、列车间隔作业

21。利用列车间隔施工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切实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做好施工防护。严禁利用旅客列车间隔进行施工作业。三大提速干线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施工作业。

22、列车间隔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队领导必须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并设立防护。

23、使用轻型车辆需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并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设好防护,保证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以外。

24、使用小车(单轨车)时,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前后800米及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小车应固定存放位置并加锁,防止意外侵限。

五、既有线近旁作业

25、凡在既有线近旁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限界的处所,均应设置醒目的隔离。警示标志(桩、绳、网),不经施工负责人允许任何人员、设备不得进入行车限界以内。需要列车慢行时,按规定办理。

26、石方爆破飞石可能落入既有线、打坏运营设备的施工项目,必须采用控爆技术,通过试验选定爆破参数和单位耗药量,并采取覆盖、遮挡措施。

27、拓宽路堑石方爆破必须要点施爆,根据地形条件留置隔离墙。可能有滚石落入既有线路时,应对既有线路设备采取覆盖防护措施。

28、拓宽路堑土石方挖运施工应根据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掉头、高度、会车需要合理规划场地布局,规定车辆走行路线、会车掉头地点和挖掘设备的回转方向、角度,并设专人指挥监护。

29、桥涵施工拆除既有线路基防护设施和路基边坡、护道时,必须采取路基加固措施,保持路基稳定,保证线路排水畅通,必要时要与运营部门取得联系。搭设支架。脚手架。作业平台必须稳固可靠,并加强检查维护。线路两侧存放材料要堆码整齐。稳固,避免任何机械、材料和设备、设施失稳侵限。

30、区间待卸车站给点后必须有一名工程队级领导亲自指挥;每节车皮应有一名职工具体负责。复线区间待卸或临线行车的站内卸料作业,严禁打开相临行车线路一侧的车门。

隧道施工安全措施20条

1、隧洞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们,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们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营、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5、恫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插和相互干扰。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

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

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钱杆长度、方向和检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钱支护施工记录》备查(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附录五)。检查锚杆抗拔力,每300根锚杆抽样1组,每组不少于8根。

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1、及对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80米。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2、隧峒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峒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50米即应做峒门端墙、翼墙。任何情况下,衬砌完成100米(单口)以上时。必须做好峒门。

13、峒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要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风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4、成峒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峒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5、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6、运输轨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电瓶车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无轨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峒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7、峒内、峒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8、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逐级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技术部门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

19、隧峒施工应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20、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文化、物质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工地医疗室要加强外科力量,配备必要的外科抢救药品和器材。交通不便的地区应设职工医院,应急处理伤病人员。

第五篇:桥面系跨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桥面系跨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为确保×××特大桥跨××铁路桥梁的桥面系施工的安全进行,确保铁路营业线的安全运行和桥面系施工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此安全措施:

一、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1、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有序可控;

2、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及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上线作业的施工方案未经铁路局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签认不准施工;

4、在既有线上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且在施工时必须按要求提前到位;

5、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进行时,应按南昌铁路局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应与邻近车站事先取得同意;

6、封锁线路或限速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没有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限速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警戒不准施工;

7、向参与施工的上线作业人员进行既有线施工的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工作,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8、跨既有线桥面系施工期间,必须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9、施工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点名和讲话制度,告知各作业点的危险源和安全控制措施;

10、上线作业的准备工作不得超前和超范围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铁路局下达的施工计划及时间进行作业。

11、施工作业结束后,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二、桥面系上线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1、桥面系施工人员上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作业,携带的工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不准打击列车,横过股道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坐卧在线路上及在线路旁放置工具。

2、上班前四小时以内和工作中不得饮酒;在生产现场不许打闹、开玩笑、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小孩、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场所

3、桥面系施工作业前必须做好梁下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施工的梁跨下部必须采用封闭式的全覆盖,防止落物影响行车安全,张挂的安全网和覆盖物必须确保牢固,在桥梁的孔跨内必须按要求悬挂钢丝保险绳,铺设好固定的脚手板;

4、桥面系凡涉及高空作业的项目,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5、上线作业的施工机具必须堆码整齐稳固,施工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必须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严防高空落下或侵限影响行车安全。

6、桥面系作业人员进行双层作业时,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堆放在可靠的地方并采取防止掉落措施,卸下、拆下的物体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上下作业面传递物体禁止乱抛;

7、施工作业遇雨天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当遇有六级和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8、暴风雨及大风时,必须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的,必须立即修理完善,防止发生影响行车安全的事件;

7、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在隐患未排除或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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