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益基金募集活动策划草案
“爱心接力”公益基金募集活动 策划草案
背景: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城市的“窗口”,是城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中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多年来成千上万的出租车司机师傅默默的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但,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每天都有可能面对着疾病和死亡的威胁——疾病来自长期的疲劳驾驶引发的各种病症,腰疼腿酸,脖子拧筋,什么痔疮、下肢静脉曲张、肾盂肾炎、胃病、关节炎等等,都有可能患上。死亡的威胁来自不法分子的作案和高危病症的身体,在这行里,经常听说同行里,好好地一个人第二天就消失了……
如:8月9日晚上8点多,开白班的杭州出租车司机邢选根还没回到家中,这个时候,女儿倪燕接到了一个电话:父亲脑溢血昏迷进了医院。
杭州一位“的哥”工作中突发脑溢血后昏迷,50多位素昧平生的“的哥”“的姐”自发接过他的方向盘,营运所得全用于支付他的医院手术费用。消息传开,市民纷纷预约这辆“爱心出租车”,路途越远越好…对于此次“爱心接力” 活动,经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浙江卫视、东方卫视、江西卫视等各主流电视台、电台、网站纷纷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也蜂拥而致。
有一笔特殊的善款,是杭州市余杭区看守所305监室11名在押人员托民警捐来的。他们分别来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等地,既有90后,也有近50岁的中年人,他们捐款的金额从50元到200元不等。
其中34岁的莫桦江(化名)资金账户里只剩70元,但却捐了50元。他来自安徽,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被逮捕并关押在这时里,家里父母、岳父母、残疾的小舅子、3个孩子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他说:“谁家都有灾和难,这次我帮助别人了,下次我的家人有难,我无法在身边照顾他们,社会也会帮助他们的。”
为了将出租车这个城市窗口建设好,构建和谐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出租车行业协会、中国杭州的士节组委会特倡议、发起出租汽车行业“爱心接力”公益基金募集活动,将每年的12月 日设为出租车爱心日,爱心日当天行业内每人捐上 1 元作为“爱心接力”公益基金,为自己、也为他人未雨绸缪,献上一份绵薄之力,将这项雷锋式的善举常态化。目的、意义:
“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是出租汽车行业非盈利性公益组织,主要用于出租车一线司机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因突发情况而产生的困难实施爱心资助。
基金采取自愿原则,一元只是一个概念,如果大家能拿出更多的钱来,对出租车司机互助自救大有益处,同时它也能呼唤除“的哥”“的姐”外,其他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一起来参与爱的行动,聚沙成塔,它让人时时会觉得爱心互助这个中华传统美德无时无处不在,为行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添砖加瓦,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中国好声音著名歌手歌浴森为“爱心接力”公益基金创作并演唱歌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出租车行业协会 中国杭州的士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各级出租车管理处、各级出租车行业协会
监督单位:
单位:
一、服务对象
具有出租车服务资格证的一线出租车司机均可作为申请人向“爱心接力”公益基金申请资助。
二、申请手续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红十字会指定网站(http://www.), 下载《“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打印(一式三份)后填写“爱心接力”公益基金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民政局或者社区证明
4、出具医疗机构检查报告、病情诊断证明;
(二)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爱心接力”公益基金》上加盖公章,报送“爱心接力”公益基金项目部,根据条件进行审核。
三、基金使用
(一)主要用与主要用于出租车一线司机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因突发情况而产生的困难实施爱心资助。
(二)每年提取20%管理费,用于走访、调查、品牌宣传、办公用品、表彰参加单位等(打造透明志愿服务新理念、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确定的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在“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指定网站予以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四)除社会定向捐助对象外,一般评审确定的资助对象,一次资助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五)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向“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提供与资助款额相等的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经“爱心接力”公益基金审核无误后将资助款直接汇入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卡账户或就治医院账户。受助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六)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医疗票据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资助款全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七)四、基金监督
(一)“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接受全国十大公信名人()、民政、财政、审计、参加单位、社会的监督。并通过“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指定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爱心接力”公益基金指定网站和媒体对所有求助资料以及资助评审过程进行公开,并保存相应的文字资料,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篇:公益基金活动策划书
公益基金活动策划书范文
某某基金运动会.上海站活动
一.Introduction/活动说明
活动主题:
运动主题(羽毛球运动聚会)
晚宴主题以及主要内容:利用这次聚会在各界知名人士中加强保险文化概念,以及推广保险文化公益基金会项目,做到众人拾柴火焰高,一片丹心带回报。
(活动说明):
1羽毛球,一直以来对于中国人来说,有着深厚和特殊的感情。在中国,对大多数人来说,羽毛球的概念不是一项体育竞技专业技术,而是一种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健身活动和文化组成,许多中国人从孩时起就在羽毛球的陪伴下成长,并且孕育出一批又一批杰出的羽毛器球专业人才,由此,确立了她在中国第二“国球”的地位,在上海许多知名人士以及在职领导也十分热爱以及支持此项第二国球的运动,借此某某学生组织邀请各界领导,各艺术界,体育界名人聚在一起,交流,放松,创建一个新的活动主题以及活动方式。
2在某某文化公益基金的目标中提到创立某某文化公益基金的目的是宏扬某某文化,驾起传递爱心的桥梁。众人拾柴火焰高,一片丹心待回报。因此我们选择与某某文化公益基金会一起创办第一届中国在职领导名人运动会,本次的两大主题,羽毛球以及保险文化专题,二、活动目的1.羽毛球友谊欢聚赛
本组别邀请各区各市级领导,各行各界名人,以及邀请保险名人领导人士与羽毛球知名世界冠军国手参与独立的单位性质友谊比赛,上海各级领导,名人与上海专业知名羽毛球球手交叉配对,即为一专业队员与一位非专业队员进行配合参与双打比赛,如非专业选手水平较高,可自己配队,与原配配手参与到比赛中,此比赛性质以娱乐健身为第一,比赛第二,创造一个欢快舒心的各级重要人士的一个大聚会,此比赛不牵涉到任何专业竞技较量,也可两位非专业性首选一起携手自行配队参与到比赛,挑战自我。通过这次比赛,让每一位参加的师长老师们,在参加休闲运动之余,更好的和各界的朋友沟通,欢聚。
2.晚宴聚餐
名人物品拍卖,创意市集、公益互动等环节,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某某文化公益基金,以及日后的活动。或专门筹建一个某某某某文化运动会,可在每年有一次以某某文化公益基金与运动休闲聚会为主题的运动会。
这次活动希望在参与运动,给予给界人士的一个聚会的同时,以此方式鼓励更多的上海各界名人参与运动、参与公益活动。他们的参与将号召更多的大众人士与新一代年轻人运用自己的心去感知广袤的世界与保险文化意识在大众内心的更进一步深入.夏天即将到来,Under the same sun – Save the power in Shanghai中国上海在职领导名人运动慈善会 将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运动聚会的和谐, 更有一份积极面对世界的心态.我们期待所有前来参与活动的人,无论是工作人员,或者是运动爱好者们,甚或是体育界,保险,艺术界专业人士,都能被这场不一样的活动主题盛会所感染,带回一颗感动且更丰富的心灵。
三、合作单位:
某某文化公益基金
寻找合作单位:
赞助企业 影片制作机构 服装等广告赞助机构 媒体合作单位
运动晚宴拍卖等活动会现场录制机构
四、合作媒体:
支持媒体:(根据活动待定)
邀约媒体:(根据活动待定)
平面媒体:(根据活动待定)
网络媒体:(根据活动待定)
五、活动内容:
1、运动会:
2、名人物品拍卖会:各界名人拿出自己具有价值意义的物品进行无偿拍卖,拍卖的收入将作为善款,捐献给予某某文化公益基金作为日后活动筹款,当场也正是成立某某某某文化公益运动会,以便日后每年举行此等活动晚会
3、公益文化主题展示:在现场有展示区,展示活动宗旨与执行方式,还有欲捐赠的状况介绍.4、美术作品及照片展示:在现场展示美术作品和照片,主题关于上海的变迁与发展。将优秀的美术作品结集成册,供各位参与人士能够更好的了解上海的这个主办地与上海的文艺文化,展示上海的体育运动变迁的文化与发展,参与所有作品中可包括,各界重大比赛奖项奖状与奖杯。
5、影片:如有可收集有关主题影片,将在现场播放
6、爱心义卖:在会场有活动T恤,笔记本等等周边产品义卖,费用所得将捐赠给予中国宝贝基金会或某某文化公益基金(捐款对象待定)
六、活动方式:
1、参与主体:
*支持此次活动的NGO(TBD)
*支持此次活动的使领馆方
*中国上海羽毛球队专业人士,世界冠军等
*上海各界体育知名人士
*上海文艺界名人
*慈善活动的支持者
*各大媒体报道人员
*行业专家
*各广告赞助机构
2、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 6月26日13:00-21:00
活动地点:
羽毛球场馆:上海市建青中学羽毛球馆,上海市长宁体操中心羽毛球馆(备用)晚宴及活动地点:(暂定)
3、活动流程:(暂定)
时间 内容 5月-6月15 活动前期安排
1、前期宣传联系发送邀请函
2、与各合作单位共同合作事宜。
3、活动物资制作与准备。
4、安排活动地点,确定活动时间
6、寻找活动广告和赞助厂商
7、合作媒体与报道媒体确定
6月24日 活动场地整理和活动场地安排
1.展示场所安排布置
2.在活动场地摆放易拉宝,内容为征集所得的美术作品集和照片。
3.义卖地点安排
4.影片播放地点安排(在活动场地循环播放公益影片与有关题材影片)
5.媒体采访安排(需与合作方商议是否需要此环节)
6月1—15日 拍卖物品收集。
1.爱心义卖。(各界名人的珍藏物品,特色拍卖物品收集联络,活动特色T恤义卖以及一些赞助单位的赞助产品义卖)
6月-27月 活动后期安排
1.将活动中募集的拍卖善款以及所有有关物品进行清点以及清算,之后交予某某文化公益基金
3.将活动中周边产品出售进行清点,每样周边产品义卖所得也会有一定的资金捐给相关的慈善组织。
六、前期准备:
1、人员安排
活动策划部:(待定)
活动组织人员:(待定)
媒体宣传人员:(待定)
活动执行:
2、活动准备
⑴ 前期联系各界名人,领导人士,发送邮件邀请函
⑵ 与各合作单位共同合作事宜。与有意向合作的合作集团等合作,针对创意集市的具体的事宜进行沟通。与美术作品展示主题作品出版方沟进行定案。与各慈善机构及广告赞助机构沟通主题展示品事宜。与所有合作方沟通羽毛球场地,宴会拍卖时间地点安排。⑶ 活动物资制作与准备
⑸ 安排活动地点,确定活动时间
⑹ 寻找活动广告和赞助厂商
⑺ 合作媒体与报道媒体确定
七、费用预算*如找不到赞助商合作商需以下预算:
1、经费来源:广告赞助物资及赞助资金
2、费用预算:
⑴ 羽毛球运动会宣传海报XXXX元 活动前后的宣传物料现场租用以及晚宴用餐XXXX元舞台搭建及印象设备 XXXX元胸卡(工作卡)XXX元工作人员误工费用 约XXXX
合计:约XXXX元
预计收入
⑵ 义卖预算……………………………………XXXXX元(预估)
总预算:约XXXXX+元
八.捐款及赞助费用分配
⑴ 主要是慈善经费,用于某某文化公益基金,赞助费用途相同.九 捐款、赞助模式
⑴ 门票(针对公司团体)以及义卖收费:全部用于活动经费以及善款.⑵ 捐款或现金赞助:企业以现金形式赞助晚会。
十 回报
⑴ 在活动中,制作的海报、门票以及各种媒体宣传,都有各赞助商的企业LOGO或产品。
⑶ 关于服装赞助。活动前期,穿着赞助品牌的服装。并由服装赞助企业设计活动特色T恤,随门票一起出售,所得作为善款和活动运作费用。晚会中,所有参加宴会者,工作人员,都可穿赞助品牌的服装。并且可让各界名人,领导人士在自己穿自己的衣服上签名。留作纪念,以示活动纪念品。
⑷ 在活动进行中,允许商家在场馆摆放公司宣传易拉宝(但易拉宝的内容要与主题相关)。
⑹ 在活动场地中,摆放的美术作品照片易拉宝可以在部分地方贴上赞助企业的LOGO。⑺ 在运动会的现场,请赞助商代表上台发表讲话。
活动具体流程:
1)6月15日前确定参加运动会人员名单
2)6月20日制作出羽毛球比赛秩序册发送到每位参赛者手中
3)6月20-24日确定晚宴餐单(自助式)
4)6月26日详细流程:
12:00开始比赛运动会报道,预热
13:00比赛正式开始
15:00比赛结束,淋浴为稍后拍卖会做准备
17:00晚宴开始-名人物品拍卖会
19:00自由活动
20:00现场领代表上台发言讲话-宣布晚宴圆满结束。
第三篇:非公开募集基金
非公开募集基金
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私募基金的适度监管制度。
(1)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2)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此外,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计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上述第①、②、③、④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募集规则。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具体包括:①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②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③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④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⑤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状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⑥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投资运作。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规则具体包括:①募集私募基金,应当根据或者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③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④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⑤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四篇: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
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基金的募集是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起点,基金的交易与申购和赎回位基金投资提供了流动性,份额的注册登记则在确保基金募集和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上起着重要作用。第一节 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基金的募集程序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1)基金募集申请;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募集基金的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和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2)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3)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募集期限字发售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相关文件;募集期间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募集结束前不得动用。
(4)基金合同生效;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满足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开放式基金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的要求。
2: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妻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基金管理人收到确认文件后次日发布基金合同。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担承当责任:以固有资产承当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限届满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基金的认购(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办理)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1)开户。开立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用于记录其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资金账户(投资人在基金代销银行,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基金业务的资金结算账户)(2)认购。全额缴款、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正式受理的申请不得撤销。
(3)确认。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于T+2日起查询受理情况。
2、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3、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2)收费模式分为前端收费(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和后端收费(赎回时才支付认购费用,一般随着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延长而减少)。
4、开放式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1、封闭式基金发售方式主要有网上发售和网下发售两种
2、封闭式基金的认购价格一般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加计0.01元发售费用的方式加以确定。
3、投资人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4、封闭式基金的认购采取 份额认购 的方式
5、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单。
(三)ETF和LOF份额的认购(1)ETF份额的认购。(既可以用现金认购,也可以证券认购)
1、认购方式有:场内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场外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证券认购(同场外认购)
2、场内现金认购需沪、深证券账户;场外现金认购需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沪、深证券账户;证券认购需沪、深A股账户。(2)LOF份额的认购。(只有深证证券交易所开办LOF业务)
1、认购方式有 场外认购 和 场内认购 两种方式。分别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计算系统。
2、场内认购LOF份额应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场外认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四)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程序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程序基本相同。
2、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比,其在募集认购的具体具体规定有如下特点:(1)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QDII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大小;(3)可以用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位计价货币认购。
(五)分级基金份额的认购
1、分级基金的募集包括 合并募集(以母基金代码认购)和 分开募集(以子代码进行认购)两种方式。目前我国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
2、认购方式包括 场外认购 和 场内认购。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场内认购分级基金份额。
第二节 基金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一、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 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
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规则:
1、投资者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深、沪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只能用于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与交易)
2、开立基金账户(证券注册登记机构)、资金账户(证券经营机构)、每位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账户。
3、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4、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价格;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
5、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基金交割和交收在交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完成
(三)交易费用:
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为5元,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不收取印花税。
(四)折(溢)价率(反映封闭式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折(溢)价率=(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溢价交易;反之为折价交易。
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称为基金的申购;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其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申购和认购的区别:
1、认购是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而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2、认购期购买基金的费率比申购期优惠;认购期购买的基金份额一般要经过封闭期才能赎回;申购的基金份额要在申购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才能赎回。
3、认购期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自动转换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4、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认购/申购 申请;认购/申购费用按单个交易账户单笔分别计算;已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申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在当日15:00前提交撤销申请,予以撤销。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投资者不能即时获知成交价格);申购赎回价格只能以申购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四)申购、赎回的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2)申购费可以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和后端收费方式;
3)前端收费的最高档申购费率应低于对应的后端收费的最高档申购费率; 4)根据
申购金额
适用不同的前端申购费率;根据 持有期限 适用不同的后端申购费率; 5)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1)货币市场基金不需要缴纳赎回费;
2)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3)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1.5% 赎回费; 4)持有期少于 30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0.75% 的赎回费。(3、4点所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五)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1)申购费不固定: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位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六)申购、赎回的登记与款项的支付
1、基金申购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的基金份额。
2、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扣除权益。
3、基金申购采用 全额缴款 方式。
4、管理人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七)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 赎回申请
加上 基金转换中的 该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 当日发生的该 基金申购 申请及 基金的转入 申请之后的 余额。
3、接受全额赎回
4、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将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份额,不享有优先权。
5、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管理人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披露。
6、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补充知识点:
1、开放式基金的买入价可以是:份额净值+交易费、份额净值-交易费、份额净值-赎回费;
2、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融是
1000元 人民币;
3、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是 扣除各项费用后的金额,而非净申购金额。
三、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
1、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必须是由同一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的转换业务可视为从一只基金赎回份额,称之为“转出”;同时申购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称之为“转入”;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赎回时间为T+2日。
3、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以转出和转入 基金申请当日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入份额。
4、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5、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反之则不收取费用补差。
6、基金份额的转换还会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二)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行为。主要包括 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 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托管在某一交易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出并转入另一交易账户。分为 两步托管(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和
一步托管(同时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四)基金份额的冻结
基金份额的冻结指基金份额被设定为不能交易的状态,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四、ETF份额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一)ETF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1、ET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的要求,此过程为ETF 建仓阶段,建仓期不超过 3 个月。
(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即建仓期不能超过6个月)
2、份额的折算: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1000(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份额进行折算。
3、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和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将发生调整,但两者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4、ETF基金份额折算方法:
折算比例=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总额
/ 指数收盘值/1000(折算比例=原基金份额净值/折后份额净值)结果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交易规则:
1、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为10%;
3、买书申报数量为100份及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证交所每15秒发布一次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三)ETF份额的申购、赎回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2、ETF份额的申购、赎回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申购、赎回均以 份额申请。
2)申购、赎回ETF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3、证券申购:将成分股股票交付ETF的基金管理人以取得“证券申购基数”或其整数倍的ETF。该过程使得ETF份额总量增加;证券赎回 与之相反。
第五篇:私募基金募集流程
私募基金募集流程
一、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流程
(一)私募机构可公开宣传信息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募集机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二)如何确定特定对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七条规定,私募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履行完毕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之后,然后才能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三)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1、投资者分类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机构可不适用冷静期、回访确认的规定。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以从事基金交易活动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未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要履行普通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2、了解投资者信息
了解投资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职业、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收入、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投资者准入等信息。
3、投资者风险测评
基金募集机构要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问卷。基金募集机构要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
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
4、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基金募集机构要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四)基金推介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募集机构募集资金对象必须是合格投资者。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需要特别注意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禁止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禁止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禁止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禁止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及其他禁止行为。
(五)如何进行基金风险提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通常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点:
1、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2、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3、投资者确认: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六)合格投资者确认的步骤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并确保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可以提前在特定对象确认环节要求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以便从源头确保募集行为的合规性。
(七)签署基金合同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各方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八)投资冷静期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的投资冷静期可以参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
(九)回访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