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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填写说明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0-55782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4 03:24: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一、个人申请

1.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查找主要原因; 2.分清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应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 3.经党组织帮助指导或批评教育后,对有关政策是否已经清楚并有了正确理解,对个人的行为及其后果如何认识和看待;

4.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愿; 5.申请人亲笔签名。

二、原所在党支部处理情况及意见

1.对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对方党组织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帮助党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向党员讲清有关政策、进行帮助指导或批评教育等情况;

2.事实是否清楚,责任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认识是否正确以及转移组织关系期间,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

3.《申请表》中有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

原所在党支部建制已撤销的由原所在党总支(党委)负责。

三、原所在党总支(党委)意见

原所在党总支(党委)经对事实和手续复核,派人与党员本人谈话进一步进行思想教育后,提出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党员不能正确对待、不符合有关政策以及党支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要注意甄别,加强指导。

四、各委局校所党委组织部意见

各委局校所党委组织部要对有关政策进行整体把握,确保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提出是否建议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

五、详细情况

党员本人填写详细情况要从离开原单位始写至递交《申请表》时,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的叙述。特别是直接影响到本人判断和抉择的一些重要事件,要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人员的信息和言行,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证人证据。详细情况只陈述事实不进行评论,既要包括个人言行也要包括个人思想动态。

六、所附材料

1.党员现实表现鉴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证明和交纳党费凭证,应由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期间,党员学习工作生活过的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三者既可综合出具,也可分别出具。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由人事劳动部门出具党员现实表现的鉴定。

2.由于党组织工作人员过失,造成未能按期接转的,由党组织提供情况说明函。

3.党员本人撰写思想汇报,主要写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期间,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学习党的理论和知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在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对当前重大政治事件的基本看法和态度等。

第二篇: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教育学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说明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所有毕业生党员,毕业后不在教育学部、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教师教育学院和附属幼儿园学习或工作的,必须转出组织关系。请各毕业生支部按照登记表的要求组织党员按学号顺序准确填写。转往重庆市外、重庆市内(或校内)和教育学部内接转的分别填表。表格于5月15日前发往李佳的邮箱。

2、12371系统。大家请上系统网上填写申请,先由所在学生支部审批,再学部学校两级党委审批。请支部先将发展后没有录入的党员录入系统,然后把转正的党员转正时间完善,再将所有党员的党费标准填写为0.2元/月,交党费时间选2012年6月30日(没交党费的党员尽快交给支部,从发展当月交到2012年6月),最后,同学在网上提交的申请并同意申请。不在12371系统内的党员无法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各位同学申请时填写转出原因一律写“毕业转往×××(毕业后所去单位)。转去的党组织一行,转往重庆市外的同学自行填写全要去的对方党委和具体支部的名称,无法在系统内点选;转往重庆市内的同学务必在系统里点选要去的党支部。

3、登记表中关于“接受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称谓”项

(1)转往重庆市外、重庆市内和西南大学内部接转的请分别填表。请党员同志们特别注意询问对方党委部门,不要想当然,否则会无法转接。

(2)已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向单位党组织咨询接转党组织的具体组织称谓,必须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去重庆市外其他单位的,只能转至县、市、区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A.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B.中央直属机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C.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D.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E.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F.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G.金融部门各市分行。

(3)转往重庆市内的同学无纸质介绍信,但必须通过12371系统接转才有效,12371系统对方接受单位必须明确到支部。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其他亲朋所在单位或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签约人才交流中心指定单位(需自行联系),如,在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非托管)的可转到: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党委。务必在支部按时规范填表,可在旁边备注“未定”,组织关系接转时效期内找到工作后再重新登记办理。

4、延误登记时间的党员可能会因为介绍信短缺而不能即时接转,请耐心等待。

5、填表内容

6、介绍信样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7、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效。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携带,领取时需要党员本人签

字确认。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接受单位,如有要改派的毕业生,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到校组织部申请更改,并交还原介绍信。党员六个月无支部或不参加组织生活,视为自动脱党。毕业后未转出的同学,到12月25日该系统年终统计结束,毕业生支部和未转出的党员将全部删除,不在系统后也申请不到介绍信。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党委

2012年4月28日

第三篇:关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材料须知

关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材料须知

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部):

为保证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接转,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党员调出学校转接须分别填写“集中接转登记表(省外或省内)”

请按省外、省内类别分开准确填写,“调往单位”写清楚“××省××市××县××单位”,调往省外的还需注明“调往单位上级党组织”(须具有接收来自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权限,要由调出党员本人直接咨询调往单位);党费统一交到2011年7月。

二、校内接转(含读研或留校)请填写“集中接转登记表(校内)”

1、留校工作(含江城学院,包括留本院或学校其他单位工作)、子弟挂靠、留校攻读博士后等均需在备注中注明在学校××单位工作、挂靠或读博士后;

2、本校读研包括在本院和他院读研,需注明是在××单位攻读博士/硕士。

三、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说明

1、转住省外:在“列表模板(学校)”excel电子表中“介绍信抬头单位”一栏统一填写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所在单位”填写“××学院党委”,填写“省、市、县××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一定要填写准确),“上级抬头单位” 填写“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务必具有省外转接的权限)。党员转接信息需由本人联系所在单位进行落实。如:“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最终去向”为“福建师范大学”,“上级抬头单位”为“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又如:“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最终去向”为“淄博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上级抬头单位”为“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如:“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最终去向”为“江西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上级抬头单位”为“中共江西省直机关工委”。

2、转往省内:分为武汉市与非武汉市两种。调往市内单位的,“介绍信抬头单位”直接填写所去单位党委(乡镇以上级别党委),“最终去向”为“调往单位(党支部)”。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写“洪山区关山街工委”,“最终去向”为“地大社区党支部”;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写“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党委”,“最终去向”为“你处”;又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写“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最终去向”为“你处”或“××学院”。调往非武汉市单位的,须开到市、县党委组织部或具有直接接收省内组织关系转接权限的单位党组织。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写“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最终去向”为“××中学”;又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写“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党委”,“最终去向”为“通羊镇南门桥社区”。

3、有效期限:省内工作的一般为60天;省内学习、省外学习或工作的一律为90天。

第四篇:转组织关系说明

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转党组织关系说明

1.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见附件1)规定,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3)户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如需保留在学校,须党员持户档保留协议向院党总支申请,并填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但留存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其户档保留学校的时间。未经办理任何手续无故将组织关系留存在学院或留存时间超过申请保留时间者,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转出程序为:

(1)经本人向所在党总支申请,批量办理的由党总支统一填报“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表(电子版)”(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转入单位、开往何处、党费缴纳截止日期、转出党总支、身份类别等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零散办理的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

(2)校党委组织部再开具介绍信;

(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有效期为30天。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五篇: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根据中组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及填写使用和印制说明》有关规定,现将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权限

下列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部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的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和骑缝章;要写清由什么单位转往什么单位,注明党费交至几月,注明有效期限。本市内转移组织关系,有效期限一般为五天左右,省内一般为十五天左右,省外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序号由年份和转出的顺序依次排列,如2009年第1个转出的,编为第20090001号。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落款处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4、介绍信第二联“由XX去XX”应该填写具体党组织名称,不能简单地填写“贵处”等模糊地点。男、女和正式

党员、预备党员要标注清楚;

5、介绍信第二、三联“该同志党费已交到年月”、(有效期天数)及落款“年月日”都应该用大写数字,以防私自涂改。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手续。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开具介绍信,姓名、党费缴交月份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应按原介绍信的内容填写,不得随意变更。介绍信有涂改的,应加盖校对章,介绍信有涂改又未加盖校对章的,不予接转。

3、各单位党组织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应先检查是否符合规定,对介绍信填写不清、不全不能办理接转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前来办理接转手续的,应给予批评,并退回原单位重转。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的“贴回执联处”备查;转出地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5、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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