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校函授专、本科学历认证和补办学历证明须知
省委党校函授专、本科补办毕业证明书须知
省函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需提交《入学报名表》、《毕业登记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管理部门的公章。
2.所属党校函授站出具的毕业证丢失证明并加盖公章(写明专业、年级、学号、毕业证号、豫干教字号等)。
3.在《河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写明姓名、毕业院校、年级、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号,拿整份报纸来办理。
4.两张二寸免冠照片。
5.验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6.本人要求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注:1.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丢失者不予补办毕业证明书。
2.凡毕业证丢失者需补办毕业证书后方可进行认证。
中央党校函授专、本科补办毕业证明书须知
中函学历证明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开具。河南省委党校负责审验个人提交的材料并盖章。
打开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网,点开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中央党校有关规定准备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资料。
1.本人要求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2.在下载页面下载《补办毕业证明书》的有关表格并填写2份;
3.下载并提交学历查询页面2份; 4.两张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5.验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2份;
6.本人需提交《入学报名表》、《毕业登记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7.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丢失者不予补办毕业证明书。
注:毕业证书丢失者需补办毕业证明书后方可认证。
个 人 申 请
我叫———,自———年至———年在河南省委党校/中共中央党校————分站————专业————(专/本)科班学习。毕业证号————,学号————。因—————————原因毕业证丢失,申请补办毕业证明。
申请人———(指纹)
****年**月**日
电话 ——
第二篇: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1.办证申请人必须先亲自到原就读学校办理有关证明手续(如毕业学校撤销的,请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如属合并的学校,请到合并后的学校办理)。
2.学校经专人核查,证实申请人学历后,出具学历证明书(可在“中山教育信息港”下载,在《学历证明书》上贴半寸红底或蓝底近照,并由学校核实盖骑缝章)。其中,申请人是肄业的,要注明读到几年级;“经办人”指具体负责核查学历资料的人员。“校长签名”,指的是现任校长;学校曾更名或撤销、合并的,也要注明。
3.办证人持学历证明书、有关的证明资料(学校提供毕业生学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毕业学籍册,申请人要提供毕业集体像、学生手册等有效证明)、办证人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章。
4.申请人属镇区学校的,先到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章,再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属市直属学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
注:各学校要将发出的学历证明书复印一份自存,并立卷归档。
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提供材料要求
一、学校提供材料要求
1.学校填写《学历证明书》(编号并立卷备案);
2.申请人的《毕业学籍表》。如毕业学校已撤销或撤并无法提供《毕业学籍表》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学生手册》并同时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毕业集体像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学校盖章);
3.贴相片(学校需盖骑缝章)。
二、申请人提供材料要求
1.申请人因遗失毕业证书申请补办学历证明的《申请书》(亲笔签名);
2.申请人向学校提供毕业集体像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学校审核并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学校审核并盖章);
4.半寸红底或蓝底近照1张。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教育和体育局907室,邮编:528403。
附:1.学历证明书格式(镇区)
2.学历证明书格式(市直属学校)
第三篇:2014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⑥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学历证明,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第四篇:团员证补办须知
关于规范我院团员证补办的通知
各团总支:
团员证实团员身份的象征,团员入团后应及时补办团员证并妥善保管,遗失团员证后应及时补办。为规范团员证补办程序,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团员证颁布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第四周的周二至周五14:00—17:00,补办地点在师生活动中心212校团委办公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办理程序
1.申请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应向学院团申请,学院团委审核属实后,复印学生档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中含有“团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的页面,团员本人和学院的团委在此复印页签字后加上学院团委的印章,与团员近期的1寸免冠正面照片,团员证工本费等一并交到关系院团委组织部部长。
2.院团委的组织部长将其材料审核后,制作出补办团员证的汇总表(包含姓名 性别 名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地点 现在专业班级),并加盖学院团委的公章。
3.学院团委的组织部部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补办团员证所需的团员照片 工本费 《入团志愿书》中“团员个人基本信息”复印页,补办团员证的汇总表一并交到师生活动中心212校团委办公室。
4.校团委审核各补办材料无误后,补发团员证,相关资料存档。
二.注意事项:
1.团员证补办须各班团支书为单位,把各班的情况反应到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校团委办公室补办,校团委不受理个人补办。
2.对团员证遗忘在家里的团员,可于下学期开学时将团员证带回,在开学两周内交到院团委,由院团委组织部长完成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团委组织部2011年 12 月16日
第五篇:补办出生证须知
江阴市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补证对象
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江阴市范围内住院分娩的婴儿,因遗失、毁损等原因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或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家中分娩的婴儿,统一到江阴市妇幼保健所办理补发手续。
二、补证流程及所需材料
1、向江阴市妇幼保健所申请,领取并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2、持申请表到原接产单位开具“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并附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江阴日报,电话86263662);
4、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双方证件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书面说明);
5、家中分娩的婴儿另有“亲子关系声明”、“分娩登记表”二张表格要填写,并由村委会盖章(在妇保所领取);
6、本申请由申请补证的婴儿父母亲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