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采砂
4.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
http://www.teniu.cc;sljczd@163.com)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二、各县区水务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河道管理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三、进一步加大河道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监管力度,依法坚决查处,绝不留后患。
四、加强河道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秉公执法,严于律己。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好配足执法管理人员,切实解决好河道执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附件:广元市河道采砂调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广元市河道采砂调查表
1.采砂业主名称
2.所在河流及地点
3.配置方式
4.开采总量
5.开采时间
6.采砂许可证号
7.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请以表格形式填报)
2.道县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来源:道县
点击数:6
5时间:2011-12-02 09:55:11
作者:杨义远 字体:【 大 中 小 】 道县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河道砂石市场需求量大,砂价暴涨,部分采砂业主受暴利的驱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河道内乱采
滥挖、乱堆乱弃、破坏性、掠夺性开采砂石的现象又死灰复燃、屡禁不止,给河流的生态环境、安全行洪及水上交通安全等方面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使河道采砂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公共管理的一个难点,也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县采取各项措施,通过集中整顿,河道采砂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工程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与依法、科学、有序及可持续开采的管理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一、河道采砂管理现状
我县河道采砂点多面广线长,全县六大河流都有采砂船分布。目前全县共有县采砂船163台(含靠岸停产或半停产的,实际正常生产的不足100台),其中潇水河146台(含县城禁采区采砂船14台),永明河6台,泡水河4台,九嶷河3台,洑水河4台,涉及全县18个乡镇,较为集中的有白马渡镇、蚣坝镇、祥霖铺镇、东门乡、井塘乡、新车乡等乡镇。2010年全县河道采砂税费收入为187.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8.5万元,非税收入为119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10.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4.3万元,专项收入4.2万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指挥部,为加强采砂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切实加强河道巡查和采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涉黑涉恶采砂活动、调处河道采砂矛盾纠纷。使我县河道采砂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二、目前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县河道采砂已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和有序开采,各采砂业主也依法依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违法采砂案件有所下降,但目前的河道采砂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1、砂场规模小,管理难度大。
我县河道采砂从人工采挖发展到现在的机械开采,大多数砂场仍保留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小,且一百多个采砂场分布在全县的各个角落,全县的每条河流两岸都有砂场,点多面广,执法难度大,很难开展经常性现场监管,除重点河段外,其它河段无法开展经常性巡查,只能靠群众举报,为一些不法分子违法采砂提供了可乘之机。
2、资源日益贫乏,安全隐患增加。
由于我县开采的河道砂石除供本县建设所需外,还大量供应周边的宁远、嘉禾、临武等县,河道砂石市场需求量大,加上经过十几年的开采,我县各河道的砂石资源都相当贫乏。为谋求自身利益,不少采砂业主不顾管理部门的要求、河道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在河道内疯狂作业,滥采乱挖现象屡禁不止,不少采砂业主甚至破坏水利等设施进行采砂作业。非法采砂和无序开采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给防洪安全和涉河工程安全带来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威胁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经年来的采砂,使得河道河床严重下切、水流紊乱,造成航道无法正常通航,沿河很多电排机埠无法正常抽水,对航运安全和农业灌溉造成极大影响。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当地社会稳定与和谐。
3、税费流失严重。
由于非法采砂和无序开采严重,以及对河道采沙管理方式不到位,造成税费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县河道采砂整治前每年税收收入约20万元,非税收入也只有30多万元,2009年开始成立整治指挥部,当年税费收入为86万元,其中:罚没收入53万元;2010年税费收入为187.5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10.5万元。整治后的税费收入大部分为罚没收入,“以罚代收 ”现象普遍。全县这么多采砂船,这么多河流,正常收取的税费不足其他县市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
4、买卖砂洲日益严重,矛盾纠纷愈来愈多。
由于近年来我县河道采砂发展迅速,采砂业主获利丰厚,沿岸村民介入河道采砂的现象越来越多,且基本上是全村或一个自然村民全体出动。一方面,他们以各种理由干扰正常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如井塘乡葫芦田村蒋源自然村民多年一直以河道采砂破坏其河堤为由,采用各种方式阻止采砂业主进入该村所在河段进行采砂作业,且把采砂船沉入河底,使依法正常开采的业主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上关乡宝塔脚村鲤鱼坝自然村村民以航道疏通后河道变深会淹死小孩,村民在河边洗衣、取水不方便为由,航道疏浚船离河岸还有四、五十米(根据有关规定,固定河岸堤脚外延20米范围内为禁采区)就强行上船把清障公司的揽绳剪断;东门乡下关村毛家、李家自然村以河道属他们所有,多次非法扣押采砂业主的运输船,要求采砂业主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有些村民以河道砂石资源,属当地村民所有为由,向采砂
业主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甚至有的村组私自拍卖或变相拍卖、承包河道、砂洲采砂权,瓜分非法拍卖、承包所得。如蚣坝镇的莲花塘村、糖榨屋村、麦子塘村等村多次擅自组织非法承包河道砂洲采砂,然后将拍卖承包款按人头分到各家各户。由于私自拍卖河道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大部分的沿河群众都以本村组的田地在河边,或是以林业局当初发放的林权证为由,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肆意争夺河道、砂洲权属,致使矛盾纠纷愈来愈多、久调不决。执法部门为考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与社会影响,明知是群众无理取闹,虽竭尽全力进行制止却收不到良好效果,严重挫伤了采砂业主依法经营的信心,也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对河道采砂正常管理造成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当地社会稳定与和谐。为争夺河道砂洲权属,全县现在显露出来的还有五起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尤以蚣坝镇最为突出,莲花塘村的一、二组和三、四组已经多次集合群众准备械斗。
四是法律法规瓶颈制约,执法震慑作用不明显。目前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法律只有水利、国土两方面的,但都比较疲软,执法操作性不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比如,就违处罚未经批准采砂行为而言,目前湖南省的规定是扣押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一万元以下,根本达不到制止违法行为的目的。对于在执法过程采取用铁链锁船的办法,采砂业主经常擅自偷偷摸摸撬锁,对这种行为,如若没有公安的配合,在法律的框架下是没有任何办法进行处理。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措施,有时甚至困难到无法找违法嫌疑人作正常的调
查笔录。
三、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建议
1、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设
河道采砂事关河道安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议县委、县政府象抓防汛一样,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和落实严格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并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协助县河道采砂整治办做好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严厉打击村组非法拍卖、承包河道、砂洲采的行为 组织由公安局经侦大队、国土局监察大队、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等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追究非法承包河道砂洲采砂活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好已经被村组非法拍卖承包的河道的采砂权的问题。保证河道砂石的科学有序开采,维护政府对国有资源处置及开发利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河道砂石开采权
河道砂石属国有资源,是一个不可再生的资源,要提高这一资源的使用效益,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河道相结合。由于我县河道采砂点多面广线长,根据河道、河流、及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具备招拍挂方式的河段,可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河道砂石开采权;对尚不符合条件的河段,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管理,并应收尽收各种税费。
1.长泰县河道采砂状况及建议
发表时间:2011-06-03
来源:中国鸣网
作者:林和松
摘要:本文分析长泰河道采砂现状问题,结合当地情况,提出几点管理建议。
关键词:河道,采砂,建议
1河道概况1、1河系情况
长泰县地处福建南部、漳州市东北部。全县主要河流有龙津溪、高层溪、马洋溪、坂里溪,龙津溪贯串全县,境内流域面积633.5km2,河道长56.9km,河道出口处多年平均流量23.3m3/s,流域形状系数0.14,全河道坡降为5.5%。
1、2来砂特性
龙津溪河道泥砂主要来源上游土壤侵蚀及山体滑坡,并以悬移位泥沙输移为主,同时,对于局部河段当其水砂条式河床边界发生较大变化,水流携带砂力处于非饱和状态时,发生河岸崩塌,床面冲刷,泥河被水携运到下游堆积,这也是下游河道泥沙的来源之一。另外,由于石料开采(主要集中在陈巷镇吴田矿区和夫坊矿区),工程建设等导致不同程度水土泥失,直接或间接向河道倾倒垃圾,这些流失的泥土转化为床砂中的粗颗粒部分而成为泥河。我县河流均无实测含砂
资料,故采临近浦南站(流域面积为8490km2)的实测多年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年输沙量0.02万吨/年平方公里来换算,我县龙津溪多年平均年输沙量为18.4万吨,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200t/m2,每年4-8月的来砂量占全年的70%。
2、河道采砂状况
90年代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砂石需求量日增,而且利润丰厚,长泰县龙津溪中下游河道机械采砂占据河道及其沿溪两岸,共有30家采砂场,采砂船20多艘,年开采量约100万立方米,超出我县平均年输河量的5倍,给河道带来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
2、1危害河势稳定及水工程安全
近年来,受利益的驱动,个别采砂业主违规开采、超量开采、非法偷采河砂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某些河道结构和水流流势,使河床冲淤态势失去平衡,导致个别河段河床下切和河岸崩塌,危及到一些护岸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安全。
2、2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由于大量采砂,废料遗弃河道的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及必备存放沙的堆场和装置设备增多,大量侵蚀堤岸河滩地,致使行洪断面束窄,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2、3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由于机械作业开采砂,生活污水和机械废油直接排入河道,对河道造成一定的污染。同时也影响水生物的生态与繁衍,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4扰乱社会治安
受河道采砂利润的诱惑,各类人员蜂拥而上,特别是社会上一些无业人员参与河道采砂,有的争夺采砂点,常发生打架斗殴、威胁等恐吓事件,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
3、建议 3、1制定河道采砂规划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长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河砂的需求。及时做好对河道年输砂量和开采量的平衡分析,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和可采期,为审批河道采砂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3、2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进行合法、规范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是国家控制资源流失,保障河道采砂管理的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采砂规划审批的许可依据进行收费。
3、3建立一支高效的水行执法队伍。
目前,我县水行政执法仍停留在比较原始阶段,主要依靠水政执法人员从事在观动态、抓防范的巡查工作机制。其一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从各个部门中抽选一些精干、专业人员组成执法队伍,其二应在经费上、装备上给予加强,可能的情况下采取一些先进监控技术设备,做到执法行动的快速反应。其三从采砂源头下功夫,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坚持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适时组织统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打击行动,达到震慑非法、保护合法的目的,保证河道采砂管
理走上“依法、科学、有序”的良好局面。
3、4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制度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一项外业操作灵活性比较大,与管理人员执法关系很大。因此,应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制度,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一些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充分激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采砂管理推向新的工作局面。
结束语: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使命,必须坚持依法实施,以科学的管理,扎实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水平,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第二篇:采砂工作汇报
**市人民政府
关于河道采砂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6日在市人大四届人大第十三次常委会议上
市水利局 局长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作关于河道采砂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自市四届人大第六次常委会听取我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后,我局即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整改要求和市政府的具体安排部署,开展了扎扎实实的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市河道采砂的基本情况:
根河市地处大兴安岭林区深处,境内河流众多,主要河流有根河、激流河、得耳布尔河等。由于大兴安岭“两山夹一沟”的地形地貌和历史上邻水而居所形成的城镇布局,使得每个乡镇都邻近比较大的河流,有的乡镇还形成了河流穿城而过的格局。河水的冲刷,造就了大量的砂石资源。低廉的成本、便捷的运输优势,使得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砂石基本上都采自邻近城(镇)区的河道内。因为市区基础建设任务相对其他乡镇要大得多,因此,根河(市区)段采砂量相对也就较大,所引发的争议和矛盾也较大。为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我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组建了河道堤防管理站(砂石管理站),并于2008年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变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河道堤防管理站隶属于市农牧业水利局,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0个,实有人员10名。其中正副站长3名、财务1人、水政监察员4名、堤防管理员2名。
由于我市河道堤防管理站人员编制有限,经费、交通工具短缺,对全市采砂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我市的做法是,对乡镇的采砂行为,授权乡镇政府进行全面管理,我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如遇到较大的问题,则由市堤防管理站会同乡镇政府共同处理。
为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使河道采砂逐步走向科学、依法、有序开采的轨道,根据呼伦贝尔水利局的统一部署,2010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根河市河道采砂规划(2010—2015)》并经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和根河市政府批准。《规划》根据我市河道采砂的实际,划定了开采期、禁采期、开采区、禁采区。近几年,我局都是依据些规划进行采砂管理。
二、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
2013年“7.28”特大洪水之后,针对部分居民群众反映的河道采砂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特别是市人大四届六次常委会提出整改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有市农水、工商、税务、公安、住建、国土、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和采砂业户参加了的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和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并要求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求各采砂业主要规范采砂行为,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采砂企业工商和税务登记,执政采砂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会后,市政府下发了专门文件,对切实加强河道堤防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河道堤防管理的紧急通知》,对河道采砂和堤防管理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主汛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采砂作业: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堤坝,不得从事妨碍堤坝安全的作业:三是对于需要运输现堆放在堤坝附近砂石的,运输业主必须首先向市河道堤防管理段提出书面申请,经河道堤防管理段批准后,许可进行运输。严禁不经允许擅自经堤坝运输砂石;四是运输砂石车辆载重吨位必须严格控制在10吨以下;五是砂石运输必须在主河道水位降至安全水平以下、堤坝比较干爽的情况下进行;六是遇降水堤顶出现泥泞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输砂石;同时,禁止除防汛以外的任何车辆通行;七是砂石运输完毕后,业主必须清除上堤便道,添平运输车辆碾压辙痕,恢复堤坝原貌;八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堤防管理人员的依法监管。对于不遵从法律法规,不执行堤防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为将市长办公会议的部署落到实处,市农水局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堤防管理站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将所负责的堤防分段落实到每个堤防管理人员身上,并明确了一岗双责:即堤防管理和采砂管理同时负责。建立健全了河道检查与巡查制度,加强了对举报和信访反映的违法采砂情况的查处,做到了现场监管、巡查检查记录清楚。
针对主汛期过后,个别单位和人员私采和偷采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市堤防管站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制,不定时对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个别偷采现象,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了《规划》和市政府各项要求落到了实处。
经过集中整治,私采滥采、砂石占用河道随意堆放、重载车违规在河堤上行驶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的河道采砂秩序。
三、严格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市农水局根据《根河市河道采砂规划(2010—1015)》,结合当年采砂需求实际,制定了《根河市2013河道采砂规划》。《规划》确定了市区内通过采砂疏浚河道,确保下年行洪安全和规范采砂行为、持证采砂和切实加强执法力度的总体指导思想。
通过实地踏查和对来年市政建设需要预测,规划确定2013总采砂量控制在5万立方米以内。规划划定了重点水源保护区、水文保护区、人口与桥梁密集区和桥梁保护区4个禁采区域,确定根河堤防四个河段河南岸为可采区。明确了严格实行先办证后采砂和保证金制度,要求采砂业主必须按《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程序和要求,办理采砂许可证,明确采砂时间、采砂地点、采砂规模、堆放场地、恢复措施并缴纳管理费和恢复保证金后,方可进行采砂作业。采砂作业完成后,能及时平复砂坑、平整修复堤顶等因采砂作业造成的破损的,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相关设施的修复。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严格规范采砂行为。全年我局共发放采砂许可证6本,每户收取采砂保证金1万元,用于保证采砂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2014年3月,通过排查发现,根河市区段堤防外侧有部分采砂户堆放砂石、有部分采砂弃料、弃坑未平整。为保证汛期行洪安全,市堤防管理站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主停止河道采砂行为,并在规定时期前,针对采砂遗留的弃料、砂坑进行清理整治,将河道内的砂石全部转运到其它地方。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监督,使得这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汛期来临前,堆放在河道内的砂石全部转运完毕。经过为期1个月的治理,采砂区都基本恢复了原貌。
一年来,我局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内水建【2014】37号)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河道采砂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时对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个别偷采现象,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了市政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障了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河道采砂实行法制化管理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势、堤岸稳定和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根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准备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布发行。《办法》划定了可采区和禁采区。要求采砂业主必须严格实行先办证后采砂和保证金制度,按程序和要求,办理采砂许可证,明确采砂时间、采砂地点、采砂规模、堆放场地、恢复措施并缴纳管理费和恢复保证金后,方可进行采砂作业。采砂作业完成后,能及时平复砂坑、平整修复堤顶等因采砂作业造成的破损,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相关设施的修复。
按照国务院有关政府机构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有关规定,凡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目前,该办法正在协调落实中。
五、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由于我市地处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地表基本都为林地所覆盖。在国家对森林资源管护力度逐年增大的背景下,破坏森林资源开采砂石几不可能。因此,近年来,我市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砂石基本上都来自河道。即使是河道,除临近城(镇)区部分外,大部分也在林业局的施业区内,被森工企业视做林地管理。这就使得采砂业主不利不在有限的河段内采集砂石,形成了野蛮开采、无序开采。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对砂石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同规范砂石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
2、我市的采砂业户基本上都为个体业主,规模小,实力弱,大部分不具备注册工商企业的条件,规范管理难度大。
3、堤防和砂石管理专业人员少,交通工具短缺,缺乏必要执法能力和手段。
六、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严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行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结合2015年全市砂石需求预测,制定《根河市2014河道采砂规划》,对采砂进行规范化管理。协调林业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划定河道采砂可采区,实现基本建设需要、砂石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管理三方利益均衡。
第三篇:采砂申请书
采砂申请书
申请人:叶峰宵,男,汉族,现年53岁,民和县峡门镇直沟村人。
申请事项:在民和县峡门镇直沟村设立砂石料场,采挖砂石料。
申请事由:峡门镇位于民和县北区大南山脚下,是松树沟最脑山地区,镇区各村交通很不便利,而随着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建设和集镇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本地区所需砂石料不断增加,目前,峡门镇没有砂石料场,本地所需的基本建筑材料—砂石料从县城周围及其它地方供给,建设成本明显增加,且供应不及时,质量不能保证。经申请人实地查看,并委托相关人员勘察,峡门镇直沟村有丰富的砂石料资源—东台,位于直沟村正中,方圆八里。此山南侧为荒坡,寸草不生,北侧为喀斯特地貌中的典型红砂岩浆。植被裸露,滑坡流砂严重,无太高的经济价值。山上土地贫瘠,未有收入,入不敷出。表层为砂土,大约八万方,可以用来填沟造田,中层为砂层,开采砂场,可作建筑用砂,以解百姓用砂之急。北山为张家门社,山南为寺沟滩社,两社之间,东台阻隔,社员群众来往出行便要绕道,十分不便。于是,本人遂立愚公之志,一来开办砂场,解决群众困难。二来打通南北山路,方便群众,其三,以以往的经验为借鉴,填滩造地。用东台
表层的土沙,填充直沟河岸边的沙滩,开采完中层后可造70亩良田,供集体使用。如果能进行开采,就地取材,将极大的缓解峡门建设紧张的局面,而且会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建设效率。
为此,我申请在直沟村设立采砂石料场,主要供应峡门地区所需建材,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采矿,保证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请主管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请审查后予以批准。
申请人:叶峰宵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采砂申请书
采砂申请书
申请人:孙孝,男,汉族,47岁,宁夏灵武市人,住灵武市宁 东镇。
申请事项:
在灵武市宁东镇马跑泉村设立砂石料场,采挖砂石料。申请理由:
宁东镇被称为宁夏第一镇,位于灵武市东部。307国道、银青高速公路、磁马公路、大古铁路横穿而过,为宁夏与东部地区沟通的重要经济通道,规划中的其他多条铁路、高等级公路亦在建设中。被宁夏自治区誉为“一号工程”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就座落在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基地工程一期建设为2003年到2010年,二期为2010年到2020年,将建成亿吨国家级特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千万千瓦级“西电东输”火电基地、以新型煤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大型煤化工基地,力求建设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区和国家多联产能源化工生态工业园区。宁东镇是宁夏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窗口。而随着公路、铁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宁东镇乃至灵武市的基本建筑材料——砂石料资源日渐枯竭,目前宁东化工基地建设所需砂石料大多从吴忠、青铜峡等地供给,建设成本明显增加,且供应不及时,质量不能保证。经申请人实地查看,并委托相关专业
人员勘察,宁东镇马跑泉村有丰富的砂石料资源,如果能进行开采,就地取材,将极大的缓解宁东基地建设建材紧张的局面,而且能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供建设效率。
为此,我申请在马跑泉村设立采砂石料场,主要供应宁东基地建设所需建材,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采挖,保证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请主管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申请人:
二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五篇:采砂申请书范文
一、先到工商部门核名,二、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三、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
四、到环保局进行测评。
五、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六、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办事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
二、适应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三、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
四、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每证50元
六、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报市安监局批复
七、办理时限 15天
煤矿的五证一照指的是: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以及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采石场在前期需到城管及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探矿证,有了此证才有了探采权.接下来进行储量及成分的探采,这项工作完成就可通过上述办理城管,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开采证.有了开采证就可以开矿经营了,在经营过程中对雇用员工要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人事手续同时还要在安监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另外,我建议你到你们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查查,应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必须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及各局批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 国税局 财政局 发改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