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双塔区总部经济房屋租赁补贴
双塔区总部经济企业房屋租赁 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有效地整合楼宇资源,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具有流通领域服务业特色的中央商务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部经济企业房屋租赁补贴资金是指为支持经双塔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总部经济特征的双塔区所属企业,区财政为总部企业办公用房的租金给予补贴的资金(简称“贴租”)
第三条:总部经济企业是指总部在双塔区域集群布局,生产加工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双塔区域外的其它地区,从而形成合理的价值链分工的企业。
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
第四条:总部经济企业房屋租赁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贴租资金的申请实施立项管理。申请单位在每年的1月20日前报区商粮局立项,区商粮局对立项项目进行初审、考核,确定贴租资金资助项目,区总部企业房屋租赁补贴资金审批小组负责贴租资金的审批。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享受贴租的企业必须是在双塔区注册和纳税的经双塔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总部经济特征的的企业。
第七条:贴租方式: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补贴。第八条:总部经济企业贴租标准:新办或区外引进的企业,以企业当年形成的区级税收为基数,第一年按企业形成区级税收的100%给予贴租;第二年、第三年按企业当年形成区级税收的50%给予贴租;
第九条:在双塔区总部楼宇购买房屋的总部经济企业,可同样按照第八条标准享受贴租。
第十条:对于总部经济企业当年区级税收总额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给予企业总部所属街道适当奖励。
第五章 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一条: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均可申请贴租资金,申请贴租的企业应申报如下材料:
1、贴租申请
2、《双塔区总部经济企业贴租资金申请表》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租房交款发票(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6、《本年度及上年度缴纳税金明细表》
7、本年度最新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贴租资金审批每年一次,于年末进行。区商业和 粮食局根据企业入驻立项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上报区总部经济贴租资金审批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区商业和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试行三年。3
第二篇: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
1、什么是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是指包括三次产业在内的所有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在区域中心或中心城市高度集聚,并通过调度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对周边甚至全球产生强烈辐射效应的经济形态。根据总部经济的内涵可以看出,总部经济有集约化、知识化、高端化、集聚化与辐射性等几大特点。
2、总部经济布局的影响因素
总部经济是一种占据产业链高端的智力型经济形态,其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和科教资源、便捷的交通和信息网络体系、完善的服务支撑体系等等相配套。概括起来,影响总部经济形成和发展壮大的有以下五个主要因素:区位和基础设施条件。区位和基础设施条件是总部经济发展的硬件因素。良好的区位是总部企业选址的重要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交通运输网络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和商务基本设施,也是总部企业发展必然要考虑的因素。
人力资源和科研教育资源。高素质的人才资源和科研教育资源,能够使总部企业较为方便地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知识密集型价值活动的创造。因此,提高人力素质,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
产业基础、专业服务支撑体系。良好的产业基础是构建总部经济的着力点之一。同时,高度发达的服务业,特别是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包括金融、保险、会展、商贸、物流、中介咨询等也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
区域规模实力与辐射能力。发展总部经济的区域必须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高度发达的相关产业,以及繁荣而完善的市场。同时,完善发达的市场体系和辐射能力也是总部经济赖以存在和运作的基础。
制度环境与文化氛围。发展总部经济,必须具备高效的制度环境,具体包括便利的人员出入境、货物进出口;一定的税收优惠;完善的法律、司法体系;高效率的政府服务等。同时,多元文化、多元梦想的城市性格也是一个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必备条件。
3、总部经济聚集区的特点
总部经济聚集区是在知识经济、信息化以及企业组织变革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形态。总部经济聚集区具有一些和产业聚集区类似的特征,如空间的高度聚集性、竞争的共生性以及创新性等,同时,由于其本身聚集的是企业总部、研发、营销等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又有其独特的特点。
企业总部集中。企业总部是承担管理、研发、营销、投融资、采购等职能,占据企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这些高端部门在总部经济聚集区“扎堆”所产生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使区域经济发展走向高端化和规模化。
高端要素聚集。作为企业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聚集地,总部经济聚集区还具有非常密集的高端要素。尤其是人才、信息、金融等高端要素和战略资源都纷纷流向“第四产业”。服务体系发达。总部经济能够有效带动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不仅金融保险、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息技术、广告、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成长,餐饮、快递、超市等传统服务业也得到了提升,总部聚集区成为城市服务业体系最完整的区域。
产出效益突出。总部经济聚集区内,企业既能最大限度地获取中心城市资源优势,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基地廉价的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优势。同时,企业总部聚集发展产生竞争效应、示范效应、溢出效应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产出效率和收益能力。
创新氛围活跃。总部作为企业的“指挥控制中心”,其核心就是自主创新,在总部经济聚集区内,企业的高端环节互相交流,各项技术不断向周围扩展和渗透,同时,企业为了维持其集群共同利益和提高自身竞争力,也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
4、如何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纵观世界总部经济发展较为成功的城市,政府在总部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中都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培育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高级生产要素,有力地推动了总部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国当前总部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结合总部经济的形成机理和总部企业选址所考虑的因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培育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推动全国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政策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编制总部经济发展地图。整合现有政策,形成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合力。由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制定和完善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并建立全国总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总部经济运行分析和监管。抓紧编制全国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和目标以及应采取的政策措施。加快编制全国总部经济的空间布局,编制总部经济地图,引导总部企业进行合理投资、规划、布局。
加快建设总部经济信息平台,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全国和各省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商务、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各类资讯。加快完善银行、保险、会展、招商、商贸、物流、航运、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推动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互促互利,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公共服务,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立总部人才“国际生活社区”,构筑总部经济人才支撑体系。在总部经济聚集区规划建设总部独立生活区,进行半封闭式和国际化的社区管理,满足企业总部成员工作与文娱生活的各种需要。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总部人力资源贮备库。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的渠道与平台,在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实行各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机制。设立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破格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积极提供总部企业高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便捷服务。优先办理企业总部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主动为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发展总部经济的人才环境。
提高政府服务的国际化品质,营造适宜总部经济发展的“总部文化”。建立总部经济促进中心,对涉及总部经济发展的项目立项备案、土地审批、工商登记等开设绿色通道。为总部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实行前推后移式通关监管管理。遵循WTO规则与运用WTO规则相结合,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进驻的国内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空间,营造公正、稳定的法制环境。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优先改善总部经济集聚区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完善交通、通信、水、电、气及高级商务酒店等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对城市国际化的管理和建设水平。
加大国外跨国公司总部的引进力度,积极鼓励本地企业扩张发展。把引进国外跨国公司总部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通过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力争实现在弥补产业链条缺失、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拓展招商引资来源等方面的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向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鼓励本国品牌企业“走出去”。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经贸洽谈会和展销会,指导企业制定“走出去”发展战略。对于符合国家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条件的总部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推荐我国总部企业参与国家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
强化总部企业用地支持,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国土房管部门要将总部企业用地纳入土 地供应计划,合理设定出让条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优先保障总部企业用地。“退二进三”腾出场地引入总部企业或发展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等具有总部功能的项目,采取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探索对总部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收费权及大宗商品仓单质押等融资。加快总部企业及其所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步伐,支持总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总部企业项目投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第三篇: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概念
所谓“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
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总部经济用地少、资源消耗低,同时,可以为区域发展带来多种经济效应,如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等。 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适用范围。凡符合法律法规,在外生产,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并缴纳税收的企业
均可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2、扶持奖励:
①以企业一年内缴纳税收总额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按累进奖励办法给予财政扶
持。200万元以内的部分,奖励50%;200万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奖励55%;300万至400万元之间的部分,奖励60%;400万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奖励65%;超出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70%。对财税贡献特别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确定奖励政策。
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扶持奖励:
④总部经济营改增试点企业有关事项:
在试点以后,按照新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即原营
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总部经济企业,对其增加的税负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总部经济营改增试点企业在享受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后,仍以财政地方留成部
分为基数。
怎样开展总部经济招商
重点区域:实践证明,同样是营改增”试点的苏浙沪地区,特别是等大中城市是开
展总部经济招商的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1、以营业税为主税种的行业有不动产销售代理(如房产代理)和金融业(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等;
2、以增值税为主税种的行业有:
(1)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销售类企业
第四篇:苏州总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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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 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三区三城”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总部经济的意义和目标
(一)总部经济发展程度已成为国际化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是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要路径,也是保持率先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拥有发展总部经济的良好区位条件、投资环境、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应抓住当前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以产业政策为导向,每年各县(市)、区新引进总部企业分别不少于3家,有条件的力争5家以上。到2015年,力争入驻苏州的国内外知名总部企业达200家以上,总部企业对地方税收增量贡献达到15%,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把苏州建设成为在国内乃至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品牌城市。
二、总部企业的认定及引进
(三)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其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设在本市,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依法经营的企业:
1.在苏州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
2.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政策;
3.本市外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
4.注册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入库税收(不含海关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四)引进企业总部的对象是: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或分公司,以及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本地现有企业在苏州市范围内重新变更注册地的,不享受新引进政策。
着重引进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符合苏州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兴行业的其他领军企业等。对一些特定的总部类型或新兴业态的企业,在认定条件和鼓励政策上,可以一事一议。
在大力引进新的总部企业的同时,鼓励本地现有大企业申报总部企业认定并在苏州做强做大,鼓励在外地开设分支机构的本地企业到苏州本地结算、汇缴纳税以及申报总部企业认定。
三、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
(五)新引进总部企业落户补助。本意见实施后在我市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分三个档次,按注册资金分别给予1%~3%的一次性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1.符合苏州产业鼓励政策,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运营总部或营销总部,按注册资金给予3%的补助;
2.符合苏州产业鼓励政策,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职能性总部,按注册资金给予2%的补助;
3.其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注册资金给予1%的补助。
补助资金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经认定的本地现有总部企业,增资超过3000万元的,就增量部分分类参照享受补助政策。总部企业的分类和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六)新引进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本意见实施后在我市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助。其本部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地方分成部分的40%给予补助。每家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七)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按对本地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额(该企业纳税中苏州本地留成部分),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经认定的本地现有总部企业,上一对本地税收贡献额(口径同上)1000万元以上且年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该新增量的3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突出人才补助及奖励。对经所在地政府人事管理部门认可的总部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符合苏州市高级人才引进政策的,另按政策给予安家和购房补助。人才认定标准和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对环比新增本地税收贡献额位列全市前十名的总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按该企业当年新增贡献额的1%,给予最高税后200万元的突出贡献奖。
四、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九)本意见实施后,各县(市)、区要把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放在优化环境和完善服务上。有关部门要在注册登记、年检、行政审批、进出口、出入境、产权保护、用地、用工、人才引进、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
(十)加强对总部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各地、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总部经济发展布局规划、政策制定、资格认定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一)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建设一批总部经济示范基地,集中建设或改造一批高档写字楼作为总部经济发展的载体,引导总部企业按城市区域功能规划集聚发展。
(十二)加强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实施重点总部企业对口服务,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总部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发展中实际问题。
(十三)加强总部经济研究和宣传。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研究。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总部经济的政策、作用和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鼓励政策的实施
(十四)本意见涉及的各项奖励、补贴资金,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属地原则,由总部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十五)对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集中部分,100%返还给区财政,由区财政按政策一并兑现给企业。
(十六)对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集中部分,100%返还给区财政,由区财政按政策一并兑现给企业。另按市级财政对三个城区属地管理政策,由此形成的市级增量分成的30%部分财力返还各区。
(十七)市级财政设立适度的总部经济发展资金,对各县(市)、区发展总部经济给予相应奖励。资金的管理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十八)本意见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由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
第五篇:总部经济论坛演讲
探索第三种总部经济形态加速丰城县域经济崛起 ——在第六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上的主题演讲
(2010年12月2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下午好!
丰城作为中部地区一个县级城市,能够有机会作为协办单位,参与举办第六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非常感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给我们提供这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
丰城位于江西省中部,有1800多年建县历史,面积2845平方公里,人口137万,是全国六大青瓷名窑之一洪州窑故里,汉代高士徐孺子、明代爱国将领邓子龙、辞海主编夏征农、两届奥运冠军杨文军的故乡。唐代文学家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说的就是丰城的人和事。丰城过去有“煤海粮仓金丰城”之称,现在有“中国生态硒谷、中国高产油茶之乡、中国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利用示范基地、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
1综合试点县市”等称号。特别是2009年6月,江西省发改委批准在丰城设立全省首个总部经济基地-江西龙津湖总部经济服务业基地,丰城的经济发展开始步入转型裂变、科学发展的新轨道,也使我们有机会来到美丽的羊城,直接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学习,共同描绘总部经济发展的美好蓝图。
丰城作为欠发达地区的一个县级城市,为什么、凭什么提出发展总部经济?大家或许会产生质疑,因为在现有的总部经济有关理论中难以找到完整解释,在成熟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中也难以找到先例。我作为一个内陆地区县级城市的市长,没有什么总部经济发展理论,更谈不上研究和探讨,所以今天也不敢在这里妄谈演讲,只是想借此机会,简要汇报丰城发展总部经济的想法和做法,以便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给我们以更多、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丰城发展总部经济,简而言之,可以用“四个一”来概括。也就是:顺应一个需求、依托一个优势,明确一个定位,探索一种模式。
“顺应一个需求”,就是发展总部经济是促进丰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需求。相对沿
海发达县市,丰城的经济实力确实还有较大差距,但在江西而言,已经称得上最好县市。2005年至2009年,GDP从91.29亿元增加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1.7%;财政收入从7.99亿元增长到20.87亿元,年均增长27.1%,初步形成了新型能源、机械电子、生物食品、新型建材和再生金属五大工业主导产业,建有6大省级产业基地和中国生态硒谷等国家级品牌。预计今年GDP可达240亿,财政收入可达28亿。特别是丰城工业园作为省级生态示范园区,已建成面积16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投资近20亿元,入园企业300多家,年销售收入近200亿元,年纳税12亿元,正在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加上近几年招商选资,引进培育了斯米克、格林美、港华燃汽、华伍起重等13家上市企业,产业的集聚效应迅速放大。在这种经济总量急速扩张、产业发展加速转型的发展态势下,我们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探索发展总部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新模式,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依托一个优势”,就是龙津湖的区位交通和生态环境是丰城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所在。在区位交通方面,丰城是江西省境内沪瑞高速、赣粤高速、京福高速
“天”字型高速公路枢纽的中心点,城区距省会南昌60公里,距昌北机场70公里,属南昌半小时经济圈,目前正在建设一条丰昌一级公路,可将基地到南昌距离缩短为30公里。在生态环境方面。我们把总部经济基地布局在自然风景优美、依山傍水的龙津湖地区。在南昌周边60公里内,难以找到这样一个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区域。对于南昌市乃至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来讲,这无疑是块风水宝地。我们依托龙津湖的区位交通和生态环境优势,把总部经济基地建设作为融入南昌都市经济圈的连接点,着力吸引两个层次的总部:一个是本地或其他县市区有影响力的企业设立总部;一个是江西、全国的一些企业地区、区域总部。
“明确一个定位”,就是对接国家级战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努力把丰城建设成低碳、生态总部经济示范区。2009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翻开了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历史新篇章。丰城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个县(市、区)中的重要成员,属于高效集约发展功能分区范围,按照绿色生态、低碳发展的要求,加速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争当38个县(市、区)中生态与经济协调发
展的领头羊。我们启动总部经济基地规划建设,特别注重依托、提升和放大生态环境优势。围绕建设“全省第一、全国一流”低碳生态总部经济示范区这一目标定位,计划投资35亿元,规划面积18000亩,其中水面2600亩,计划用5-6年时间进行全面开发。按照低碳、生态、环保的要求,充分考虑企业老总和高管办公、休闲、娱乐等多方面要求及总部企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总部基地服务区、总部企业办公区、企业高管生活区、民俗文化村区、休闲娱乐区、水上乐园区、宾招服务区、高品质社区、森林公园区、大学城区十个功能分区,建成企业的总部、创业的港湾、生活的乐园、旅游的胜地。在建设过程中,尤其注重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规划绿地率达73%,打造高品位商务花园。目前,已引进100多家大中型总部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纳税超2亿元,19项产品确定为行业标准。
“探索一种模式”,就是探索第三种总部经济形态,打造独具丰城特色的县域总部经济基地。众所周知,总部经济有层次性和相对性,不同层次的总部有不同层次的条件需求。现有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有两类或者说是
两个层次,一类是大城市即一线、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经济发达、首位度高,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完善的区位交通、商贸物流、金融保险、人才教育等条件支撑。另一类是一些沿海发达的三、四线城市,这些城市虽然没有特大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条件,但某类产业发展非常快,形成了聚集度高的产业集群和规模大的专业市场,因此也有发展总部经济的特色优势,如浙江永康五金总部基地、广东顺德家电总部基地。丰城发展总部经济形态,不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形态,也不是永康、顺德等专业化城市形态,是一种具有丰城特色的“第三种总部经济形态”,这也是内陆地区中小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一种实践和探索。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吸收此次论坛成果,以更大的勇气和底气加速建设江西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以更强的发展态势、更好的发展成效来证明这一理论定位。同时,诚挚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多来丰城视察,身临其境指导我们发展“第三种总部经济形态”,共同探索总部经济发展新模式。
最后,祝第六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事业成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