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职工周转房选房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教职工周转房选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教职工周转房选房工作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教职工周转房选房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周转房选房方案》(校党办字【2012】号)的精神,为做好教职工周转房的选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房工作的原则:公开、透明、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选房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教职工周转房选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文占 杨振华
成员: 师求恩 赵传海 李关虎 武彩鸿 随新玉 王新欣
孙延荣 蒋晓辉 张 锦 魏保平李朝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李朝阳 蒋晓辉 第一组:组长 梁立志
负责在职教职工A户型129套、B户型516套、D户型95套共计740户的选房。
第二组:组长 何 伟
负责在职教职工C户型930户的选房。第三组:组长 王 研
负责离退休教职工A户型51套、B户型168套、C户型168套、D户型31套共计418户的选房。
工作组成员分别来自纪委、工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电教计算中心、后勤处。
三、具体工作实施
1、选房时间:全部选房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选房地点:文北校区
3、工作步骤
选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宣传动员。召开由各单位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动员并部署选房工作;制作周转房生活园区平面图、各类户型图及地下室平面图(平面图包括周转房生活园区各大门位置及社区会所、幼儿园等周边建筑具体位置);下发选房文件和选房须知,让住户对选房政策及具体办法人人皆知。第二阶段,具体选房。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住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到指定的选房位置实施选房。选房的基本流程为:住户领取选房证;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选房并确认;现场公示选房结果。
四、工作分工
1、各住户的选房资格及选房顺序,按学校分房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结果执行。
2、校办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
3、宣传部负责选房工作期间的网络宣传。
4、保卫处负责维持选房现场的秩序。
5、宣传发动阶段的相关内容由东区建设指挥部、后勤处制作。
6、教务处负责提供三间多媒体合堂教室、三间多媒体普通教室。
7、电教计算中心负责选房期间的网络畅通,负责选房现场的多媒体技术人员支持。
8、各单位负责将会议精神、相关文件、通知及时传达并通知到每个住户。
9、后勤处负责选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包括制作选房证、选房确认证、各种表格等。
五、相关事宜
1、住户须持选房证及相关证件现场选房。
2、住户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选房者,可委托他人代选。受托人须持选房证及住户本人委托书方可选房。受托人选房后出现的问题,责任由住户本人承担。
3、因本人去世及配偶不能到场选房者,由受托人凭选房证和去世者原单位的书面证明参加选房。
4、在选房中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到达时排在本序列当时第一选房人后面选房;选房当天结束时未到者将在本序列剩余房源中选房。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内仍未到场选房者,应在一个月内在剩余房源中选房,否则,被视为放弃选房。
5、选房时按选房顺序唱名选房,唱名三次未应者顺延往下唱名。每个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6、教职工选定房屋后应签名确认,且不得悔改,否则被为弃权。
7、教职工选定住房后,须持有关材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的各种入住手续,并领取钥匙。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周转房的使用权,该房屋由学校收回。
第二篇: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教职工的短期住房困难,努力营造安居乐教的和谐环境,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周转房是学校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五年)为暂时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家未在县城内,也无其他就近居住房屋的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的未婚教职工提供的临时性租住房。
第三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小组,对教职工周转房实行统一管理。具体事务由学校工会牵头,行政办公室及总务处负责执行。
第二章 租赁规定
第四条 教职工周转房的租住对象:家庭居住地在县城以外,暂时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又无其他就近居住房屋的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在五年以内的未婚教职工。
第五条 教职工周转房的租住程序:由本人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行政办公室给出新进校的教职工名单和周转房屋安排通知;工会牵头,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小组根据学校行政办公室给出的房屋安排通知和总务处提供的房源情况,制定出公正合理的周转房安排方案,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工会代表学校与承租教职工签订相关协议;承租教职工凭签订的协议到总务处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手续。
租住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协议期满,租住关系终止。租住人必须在协议期满前办理续签或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续签或退房手续者,将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处理。
第六条 教职工周转房的租金标准及缴纳办法:
1.租金标准:周转房租金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二楼至四楼租住第一年为5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6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7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40元/㎡〃年;一楼103室至106室租住第一年为4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5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6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20元/㎡〃年;一楼107室至113室租住第一年为3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4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5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00元/㎡〃年。
2.缴纳办法:教职工承租学校周转房的租金,每半年一次在每学期结束之前由本人主动到学校财务室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学校财务室直接从承租人在学校所发经费中代扣,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第三章 周转房的管理
第七条 学校总务处是教职工周转房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和审核教职工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租金收缴、到期回收以及周转房的日常维护管理。
第八条 凡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与学校签订《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租住协议书》。学校有权对周转房进行增员或调整,已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承租人入住,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按强占房屋处理。
第九条 凡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教师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并接受教师宿舍小区物业管理,按期如数向学校及物管处交纳房屋租金、水、电、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管费等费用,逾期未交纳的,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凡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要自觉爱护并合理使用住房及室外相关设施设备,要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准在公共区域放置煤气罐、厨具和堆放杂物等,禁止在周转房内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 凡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对周转房进行内外装修,不得私自间隔走廊过道和房间。若住户确因生活需要需简易装修的,必须书面申请,并将装修方案报学校总务处审核批准,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装修时不得将周转房内外的水、电、燃气配套设施等拆除、移位或改装;不得损害房屋结构或破坏墙体;不得违章搭建、改建或侵占共有部分。违者由装修者负责恢复房屋结构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和相关责任,同时学校无条件收回周转房。房屋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杂物由装修者负责清运。周转房承租人按规定退出周转房时必须保证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若有损坏,照价赔偿。经学校批准由承租人对租赁的住房进行的装饰、装修,退房时,不得敲拆,房屋装饰、装修的费用学校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屋:(1)已婚,及虽未婚,但以购买或租赁等形式取得住房者;(2)家庭住房发生变化,能就近居住,不再符合周转房入住条件者;(3)房屋无故空闲(以群众举报经核实为准)三个月以上者;
(4)租住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申请未被批准;(5)考研录取、调离学校、辞职、自动离职;(6)被学校开除、除名、解聘、解除劳动关系;(7)其他学校认定应退房的情况;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章、违约用房,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周转房屋,同时根据违章、违约情况收取房屋租金5-1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由总务处直接从学校所发经费中扣缴。
(1)在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2)弄虚作假,隐瞒自己真实情况,不符合周转房租住条件及不服从学校的调整和安排,擅自占用住房;
(3)改变住房用途,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以及向他人提供床位租住;
(4)不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5)未经管理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室内改造、装修,破坏房屋结构,违章使用水电气等以及户外乱搭、乱建;
(6)其他违反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违背租房协议的行为。第十四条 凡租住学校周转房期满,或违章、违约用房的教职工,应配合学校总务处按期主动搬出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逾期不搬者学校将强制性搬迁,其在搬迁、清理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者本人自负,对承租者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学校有权处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申请承租周转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报住房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自己真实情况,不符合周转房租住条件的,取消其租住周转房的资格;已租住的,学校将按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终止协议并追究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周转房的租金标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第十七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XXXXXXXXX 2009年6月3日
第三篇:周转房申请报告
关于祝站镇中周转房建设申请报告
孝南区教育局:
我校是一所传统式的农村初级学校,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现覆盖人口为3万人,服务半径约5公里,设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700人,教职工52人;目前有面积为1584平方米教学办公楼;1531平方米的四层学生宿舍楼;24套面积为2016平方米的教工宿舍楼;标准的学生食堂、冲水式厕所。去年我校对操场、校内池塘进行了整治、改建了跑道,学生的活动场地扩大为原来的两倍,改善了我校的办学条件。但是,目前我校有七位教师住在危房中,二十多位教师在校外租房居住,住房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校师资队伍稳定和教学质量提高,制约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办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教师们迫切要求早日新建周转房,特申请新建教师周转房。
一、新建教师周转房的布局及造价预算
在校内新建四层教师周转房24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以满足教师的基本生活需要。建在学生宿舍楼西北方向,东西走向,长36米,宽10米,占地面积36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造价约120万,预计2010年4月开工,2010年12月完工。
二、祝站镇中教师周转房建设领导专班。
1、组长:姚国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划和筹措款项;
2、成员:魏仁才、朱小平、袁先年、田建平、程桂庭、余幼华、程良华、胡国辉、程福初。
工作职责:负责建筑的预算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等事项。
三、资金来源:以上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0万元,申请国家周转房配套资金及学校负责自筹。恳请教育局从国家教师周转房建设专项资金中解决。
妥否,请批复。
孝南区祝站镇一中
2010-1-22篇二:周转房申请书
周转房申请书
周转房申请书一:周转用房申请
张村小学建于20xx年,学校地处湫头乡张村村,南罗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环境幽静,是理想的学习场所。学校占地面积3468平方米,建筑面积1630平方米,绿化面积1450平方米。建有电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等配套设施,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率高。学校现有教职工10名,学生149名。
学校机构健全,管理科学,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师精于教学,苦于钻研;学生乐学思进,奋发向上。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效益稳步提高,办学特色鲜明突出,为祖国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我校办学宗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国民素质,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力支持。
近年来,面对素质教育的新形势和知识经济的新要求,适应新一轮课程改革,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深化改革,思进图强,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和以“巩固、深化、发展、提高”的办学思路,抓质量求生存,创效益图发展。重视远景规划,不断加快现代化学校的创建进程。
近年来由于学校教学用房紧张,我校缺少现代化的电教室、会议室,导致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只能共用一室,缺少会议室,现急需建设周转用房七间,用于建设现代化电教室、会议室,望上级部门能给予大力支持。张村小学 20xx年9月13日 >周转房申请书二:关于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714字)
孝南区教育局:
按照《孝南区教育局关于申报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三汊镇南5公里涂店集西50米处,在校教职工25人,在校生477人。目前,我校教师宿舍为砖木结构瓦屋平房,始建于20xx年,共13间,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多年来,宿舍自然破损严重,几年前就被列为c级危房,由于没有其他住房提供,学校教师一直住在里面。20xx年12月5日凌晨20分,京珠高速涂店段发生一起道路运输爆炸事故,我校属于核心辐射区,教师宿舍遭到巨大破坏,后经区建设局现场勘查,指出该宿舍已无法居住,要求所住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宿舍立即封闭。截止目前,学校广大教师的住宿问题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随着生源逐渐减少,涂店中学必将和涂店小学整体合并,教师住房问题将更加严峻,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发展方面考虑,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已迫在眉睫,孝南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启动给涂店中小学的教师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二、宿舍选址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决定拆除现有封闭的教师宿舍,在原址上新建规划周转房。
三、规划建设面积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考虑到人事的正常调动,涂店中、小学申请周转房的教师有15人,按照单套面积50平米的标准,计划建筑面积750平米。
四、资金筹措办法
参照目前市场建筑价格,按照每平米600元的造价计算,共需建设资金45万元。按照孝南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项目资金和教师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学校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建设工期安排 20xx年4月开始建设,20xx年9月建成。
二0xx年一月二十日 >周转房申请书三:普安县青山镇青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申请>>(1117字)
普安县教育局:
按照《普安县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07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光荣办学历史的老校。属省、州、县重点小学,多次获国家级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先进校”、“全国红旗大
队”),被省、州教育主管部门视为农村教育的“窗口学校”和“示范性学校”。学校现有教工78人,班级26个,在校生1775人。我校教师宿舍建设于80年代,面积狭窄,仅供12户教师居住,宿舍自然破损严重,几年前就被列为危房,由于没有其他住房提供,学校还有50多户教师在外租房居住。截止目前,学校广大教师的住宿问题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随着生源逐渐增加,根据上级规划青山小学将建设成为寄宿制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将更加严峻,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发展考虑,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已迫在眉睫,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启动给青山小学的教师带来了希望和温暖。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对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关怀,是暖心工程,贴心工程,将会极大地提高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信心,进而增强自豪感和责任感,更好地教书育人,服务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宿舍选址
最近由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了重新论证和规划,经研究并广泛征得教职工代表意见,决定拆除现有老宿舍,拟定在学校西北角的荒山上新建规划周转房。
三、产权:
教师周转房所有权归学校所有,教职工享有个人使用权,不得私自转让。
三、规划建设面积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考虑到人事的正常调动,初步设计户型为每套:35m2,具体套数视报名情况待定。
四、资金筹措办法及付款方式
参照目前市场建筑价格,按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项目资金和教师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学校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付款方式:学校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分四次缴纳房款: ①、申请报名时每户交纳定金2000元,以支付图纸设计之用,中途退出者不退定金。②、周转房进入招标程序,学校与申请人签订具体协议,申请人交建房资金2万元。
③、周转房主体结构完成,申请人须交至建房款总额的80%。
④、交房使用时,剩余款全部核算结清。(如不按时交款,学校将取消其要房资格,扣除其所交报名定金)。
五、分房办法:
图纸设计前,抽取挑房顺序号,具体分三个批次、三个号段,先高级号段,后中级号段,然后是中级以下批次。
六、工作流程:
关于申请建设红莲湖一小教师周转房的报告
华容区教育局:
红莲湖第一小学位于华容区红莲湖新区,是一所异地新建的小学。学校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97平方米,目前拥有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一栋;现有教学班24个,在校学生1200余名,教师56人。学校自2009年移迁新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和庙岭镇的大力支持下,新学校建设已基本成型,学校已具备一定规模。然而,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教师住房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2013年秋季开始,我校有七名新录用的外地教师无处安身,我们虽经多方努力,借用中学住房、租用民房,但这绝非长久之计,加之学校财力有限,无法支付高额租金。2014年秋学校还将新录用教师15名,到时教师住房问题将更加突出。为此,我们特向上级提出申请建设教师周转房(约750平方米)。欲使其乐其业,必先安其居。鉴于此,红莲湖一小教师周转房建设迫在眉睫。为此,恳请区教育局本着勤政为民切实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的宗旨,批准此报告。
庙岭镇中心学校
2014年2月14日篇四:周转房申请
普安县青山镇青山小学
关于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
普安县教育局:
按照《普安县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07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光荣办学历史的老校。属省、州、县重点小学,多次获国家级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先进校”、“全国红旗大队”),被省、州教育主管部门视为农村教育的“窗口学校”和“示范性学校”。学校现有教工78人,班级26个,在校生1775人。我校教师宿舍建设于80年代,面积狭窄,仅供12户教师居住,宿舍自然破损严重,几年前就被列为危房,由于没有其他住房提供,学校还有50多户教师在外租房居住。截止目前,学校广大教师的住宿问题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随着生源逐渐增加,根据上级规划青山小学将建设成为寄宿制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将更加严峻,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发展考虑,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已迫在眉睫,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的启动给青山小学的教师带来了希望和温暖。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对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关怀,是暖心工程,贴心工程,将会极大地提高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信心,进而增强自豪感和责任感,更好地教书育人,服务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宿舍选址
最近由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了重新论证和规划,经研究并广泛征得教职工代表意见,决定拆除现有老宿舍,拟定在学校西北角的荒山上新建规划周转房。
三、产权:
教师周转房所有权归学校所有,教职工享有个人使用权,不得私自转让。
三、规划建设面积
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考虑到人事的正常调动,初步设计户型为每套:35m2,具体套数视报名情况待定。
四、资金筹措办法及付款方式 参照目前市场建筑价格,按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项目资金和教师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学校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付款方式:学校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分四次缴纳房款:①、申请报名时每户交纳定金2000元,以支付图纸设计之用,中途退出者不退定金。②、周转房进入招标程序,学校与申请人签订具体协议,申请人交建房资金2万元。③、周转房主体结构完成,申请人须交至建房款总额的80%。④、交房使用时,剩余款全部核算结清。(如不按时交款,学校将取消其要房资格,扣除其所交报名定金)。
五、分房办法:
图纸设计前,抽取挑房顺序号,具体分三个批次、三个号段,先高级号段,后中级号段,然后是中级以下批次。
六、工作流程:
报名申报——抽挑房顺序签号——设计图纸——交建设资金签订协议——招投标——开工建设——结算房款交付使用。
全程接受教职工代表监督,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以上当否,请批示!
普安县青山镇青山小学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篇五:“十三五”重点项目-教师周转房项目申请报告 “十三五”重点项目-教师周转房项
目申请报告
编制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凡是被纳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项目投资申报时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政府审批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流程:我们将根据不同的行业、专业、地区对项目申请报告的不同要求,编写符合要求的的项目申请报告。首先确 定任务的方案和侧重点,根据不同的需要,提出不同的研究提纲、确定各部内容的深度要求,经与委托方协商后,组成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项目组,确定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尽职调查、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提交规范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们也配合项目单位完成发改委立项、核准、融资等后续深度服务。
第四篇:周转房管理办法
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有效解决异地交流干部烦人安家问题,确保异地交流干部能够安心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富蕴县异地交流的四套班子领导、援疆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领导干部周转房按照“属地管理、统筹房源、统一分配、及进及退”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第二章 周转房现状
第四条
现有领导干部周转房2栋,其中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20套,每套面积138平方米,援疆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12套,每套面积65平方米。
第五条 入住周转房的领导干部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第三章 周转房入住要求及程序
第六条 异地交流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援疆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邀请的专家及无住房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原则上可入住。本地直接提拔的领导干部不允许入住周转住房。
第七条 异地交流的领导干部需解决住宿问题的,须个人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情况报请县委、政府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定后,通知本人入住。
第八条 援疆县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及邀请的专家经县委、政府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四章 周转房的管理
第九条 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周转房住户每月需交纳房租200元,援疆干部周转房住户每月需交纳房租100元,房租由住户到县国资中心缴纳,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缴纳的房租均交县财政。
第十条 周转房的电、燃气、电话等日常费用由入住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援疆干部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邀请的专家无需交纳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 周转房日常维护(太阳能热水器、局域网设备等)、维修(水、电、暖及房内基本设施)、改造等事宜,列入财政预算,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已入住人员在工作地购买住房,因工作原因调离或退休的领导干部,须在6个月内腾退住房,并交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逾期未腾退的周转房,按1500元/月标准缴纳房租,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四条 对在工作地购买住房,因工作原因调离或退休后未在规定时限内腾退住房的领导干部,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报请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元月起正式实施。
第五篇:周转房管理办法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建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暂行)的目的 为规范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切实保障辖区内教职工基本住房需要,有利于教师工作和生活。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入住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辖区范围内在编教职工、城乡交流教师和特岗教师,已婚家庭的双职工和单身的教职工。
属于下列情况的教职工,不予安排周转宿舍。
1、学校所在地有住房的教职工(包括福利房,商品房,自建房)。
2、虽符合条件,但本人声明不需要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
3、今后调入学校的教职工(如果周转宿舍有空余而又符合入住周转宿舍条件的除外)。
第三条
教师周转宿舍分配原则
1、教师周转宿舍的入住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以及年龄、教龄、家庭人口等相关条件确定。按照县教育局《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学校学校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在符合入住教师周转宿舍条件的教职工中,单身教职工多人合住在一套房内,双职工居住在一套房内。
第四条
教师周转宿舍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县教育局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所有权,学校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管理权,入住教师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使用权。
第五条
教师周转宿舍申报审批程序
本人申请,学校审查研究同意,初步确定入住对象,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根据群众意见最终确定入住对象,同时将分房方案和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
1、教师周转宿舍入住期限为一年,符合条件的可续住租,每年要与学校签订入住合同。
2、入住教职工在签订入住合同时要缴纳住房保证金,每套1万元,合住的按平方米均摊。不缴纳住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居住权利。保证金利息做为房屋租金,退房时只退还本金。每套单职工宿舍室内配有电视机、办公桌椅、床、煤气罐、操作台、燃气灶、油烟机;双职工宿舍室内配有床、办公桌椅、操作台,等生活用品。供用户使用,并负责管理。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使用者照价赔偿,赔偿金从保证金中扣除。入住教职工不得改变周转宿舍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接、改电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务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学校有权回收住房,并从住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3、物业管理。每校派一名物业管理员,负责水、电、暖及物业费用的收支与管理和周转宿舍安保工作。入住教职工居住期间按照水表、电表使用数量缴纳水电费,按照居住面积缴纳取暖费,缴费标准按照集中供热收费标准。多人合住的宿舍按人均摊。住户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门前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的整洁,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退房手续。
(一)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者。
(二)家庭住房变化后,经确认不符合入住条件者。
(三)退休、退职或死亡者。
(四)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连续六个月闲置不住的住户。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并另行安排。凡拒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5、教师周转宿舍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漏水、停电、停水、墙面脱落、地面脱落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总校进行维修,住户承担费用。室内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的损耗由住户自行负责。
第七条
各校以总校为单位成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第八条
各校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周转宿舍,否则,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九条 此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