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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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
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
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
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
学” 博士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
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
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⑴ 已获硕士学位者;
⑵ 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 级在学硕士生中品德良好,取得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其
中学位课程成绩平均80 分以上(含80 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生,可经个人申
请、导师推荐、学院(所)及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批准后,报考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在学硕士生只能报考本学院本专业博士生。具体要求请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网页查
看管理规定中《关于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
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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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上述第一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七年制应届毕业生。⑵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第1 条以外,还须具备: ⑴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
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⑵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
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 月1 日);
(3)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HBsAg+)者不能报考临床医
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
6.年龄不超过45 岁(1965 年9 月1 日后出生)。
7.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五、报名
1.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请于九月注意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网,按要求提交有关申
请材料。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规定要求请于十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校在学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
位申请书》(简称申请书),于2009 年11 月10 日前将申请书、本人成绩单(网上下载)和课题计划
书复印件送交本学院主管研究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于11 月15 日前送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经培养办公室会签同意,该生获得初选资格。初选通过者按照当年博士生招生报名要求进行网
上报名,第二年三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六、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在复试时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为一式两份):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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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
须注明是否在2010 年毕业);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6.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
内), 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 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
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
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7、8 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
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1. 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业务课(详见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语种
及业务课选考者请在报考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内注明。(2)时间:笔试在3 月13 日、14 日进行。(3)考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2.复试: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
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
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
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一般安排在4 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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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会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事宜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
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体检
复试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
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
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为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中的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
学位,特设立校长奖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评选对象为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5 人。奖学金金额在冲抵学费后36000 元/年。
2.学业奖学金:北京大学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5000 元/年)。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7000 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22200 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
15000 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中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资格考试之前学业奖学金同硕士研究生,在资格考试通过之后学业奖学金同
博士研究生。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实行动态评审。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
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博士生可获
得助学金。助学金一般不少于400 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和助管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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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特殊说明: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
推免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五、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 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十六、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十七、如在201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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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北京大学医学部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博士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⑴已获硕士学位者;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第1条以外,还须具备:
⑴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
证明及成绩单;
⑵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⑶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5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7.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五、报名
1.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请于七月注意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网,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规定要求请于十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主页地址为:http://grs.pku.edu.cn/zs/zsbm.html.。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在复试时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为一式两份):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2年毕业);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6.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内),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
书(一份);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7、8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专业基础;③专业课(详见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语种及业
务课选考者请在报考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内注明。
(2)时间:笔试在3月10日、11日进行。
(3)考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2.复试: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届时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会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事宜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
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体检
复试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北京大学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金额为36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294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5000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博士生可获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二、学费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须缴纳学费,15000元/学年。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
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特殊说明: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免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六、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teniu.cc→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十七、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十八、如在2012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第三篇:2021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262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此外还有6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网址: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各专业的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与学习地点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阶段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3.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深圳研究生院。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等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综合面试、一级学科综合笔试任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其待录取。
3、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前,院系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与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1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
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
3、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愿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提交“硕转博”异动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并下载打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招生有效。未于本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五、“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寄达)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院系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人员,须如实向院系说明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寄达)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2021年5月底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招生有效。未于本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六、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有关国家奖学金、五四奖学金等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见原文或考博英语题库)
八、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院系具体要求执行。
第四篇:北京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2010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所、中心)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提交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三部分。1.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1)考试时间:2010年3月13日、14日。
(2)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3)考试科目:两门业务课和一门外语(听力和笔试同堂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五、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标准为51000元/年(含学费15000元、生活费36000元)。校长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全校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名。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奖学金27000元/年,二等奖学金22200元/年,三等奖学金15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按上述规定标准缴纳学费(15000元/年)。
5.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6.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学生住宿
1.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二、交叉学科介绍
2010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请见《2010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见后)。
十三、2010年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将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详情请见《2010年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招生简介》(见后)。
十四、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b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为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
十五、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六、如在2010招生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第五篇: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4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1、考试制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4年2月2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②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③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①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②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
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③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④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2、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分为申请、考核两个步骤。⑴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⑵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⑶我校部分院系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考试模式改革方式,接收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申请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报名考试的相关条件、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另外强调学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经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面试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试行的院系有:生命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哲学系、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工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子医学所等。申请者请注意相关院系发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院系。
(四)、录取
对于以上采用不同方式考核的考生,复试不及格、考核未通过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核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六、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七、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奖学金:
为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博士学业,北京大学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学金数额均可满足学费和生活费,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以免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奖学金有关说明:
1、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拔尖创新研究生生源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从事高水平基础科学研究。奖学金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
2、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系、所、中心)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奖学金。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页(网址:);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十一、其他事项1、2014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4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如在2014招生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