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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办法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46324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2 21:31: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装修管理办法

物业房屋装修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业户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园区房屋主体防止破坏,成品得到合法有效监制;确保园区装修符合法律法规、环保、安全健康要求。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办理装修手续和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制定相应的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业主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3.2公司秩序部负责对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控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管理处巡查人员监管过程中对公共成品造成损坏,管理处未采取补偿、处罚等措施的,公司秩序部有权利追究责任人。4.程序

4.1装修申请受理

4.1.1管理处服务人员应先告知业户房屋装修需要提前的各类申请,提交装修方案和其他的资质文件。

4.1.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或指定人员要对装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查验装修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全的应要求应补齐后再受理。

4.1.3业主装修需申请以下资料:

4.1.4房屋装修申请表。

4.1.5房屋装修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

4.1.6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4.1.7装修人的授权文件和身份证明。

4.1.8装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1.9装修人为机构、团体、法人等非个人的,需提交相关的机构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1.10装修经办人为非业主的,必须有业主的授权许可文件。4.2装修审批

4.2.1各管理处负责审核装修审批人员要告知: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房屋外观,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装修方案无违反相关规定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

4.2.2装修期间,消防设备审核批准由各管理处秩序主管负责对消防部分进行专项审核,并确认装修现场原有的消防设施已做好相应保护后,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4.2.3各管理处对验收合格的电梯、门槛提出申请保护,由施工单位或制定部门安装保护后,方可允许业主进行装修施工。4.2.4装修涉及结构、管线、外观、燃气、废水、废气排放等重大变动的,需取得相关设计、发展商、政府部门、燃气公司的批准。4.2.5法律法规规定需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装修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书。4.3交费、办证、签署文件

4.3.1各管理处对业主装修方案审批通过后,应通知装修人和施工

单位缴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许可证。

4.3.2各管理处应同装修人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承诺书》和《防火责任书》。装修人员进场施工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物业辖区。

4.3.3公司秩序部对以上签订的规范要求实施各案场监督检查,防止未签订各类手续的业主实施装修违规操作。4.4装修前告知

4.4.1开始装修前,各管理处组织召开由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管理处工程、客服、秩序维护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见面会。4.4.2各管理处客服管理人员协同施工方负责一起到相邻单元做好预先告之与沟通工作。

4.4.3各管理处对装修公司、业主、施工单位等,要做好对公共区域内成品保护宣传工作,必要时签订权责承诺书或违约金支付,防止损坏中间扯皮不清。5公司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监督检查 5.1巡查人员装修巡查的主要内容: 5.1.1巡查装修现场的防火措施。5.1.2装修人员的行为规范。5.1.3隐蔽工程施工的检查、监督。

5.1.4装修施工过程有无涉及房屋结构、外观、防水等危害房屋安全和违反政府部门、管理处相关规定的行为。

5.1.5园区门岗要求对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处发放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社区。、5.1.6巡查人员发现动火作业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有权要求其停止装修工程。5.2装修材料管理规定:

5.2.1装修材料搬出门口时必须凭业主的《放行条》放行。5.2.2禁止上下电梯的物品:

5.2.3禁止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5.2.4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5.2.5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各类砖、石、岩石;

5.2.6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5.2.7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无袋装的装修垃圾。5.3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5.3.1用于装修的固体的沥青,禁止在园区内调制;

5.3.2室内地面装修材料:厚度超过1CM的大理石、花岗岩等; 5.3.3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园区内贮存的易爆有毒物品等;

5.3.4业主未经许可搬运电焊机、切割机等。5.4装修时间的规定

5.4.1施工时间:8:30~12:00,14:00~20:00。

5.4.2如装修施工期限确需延期,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延期手续。5.5装修施工噪声管理

5.5.1噪音施工时间:17:30~20:00,如夜间超时加班应另行申请;星期

六、星期日的9:00~20:00。

5.6消防、安全管理

5.6.1装修施工现场须按管理处提出的消防要求,做好防消工作,按规定配备一定的临时消防设施。

5.6.2装修现场必须按国家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按1个(4KG)/50M,综合管理部提供有偿租借服务。

5.6.3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插座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5.6.4在装修期间,住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装修现场应备有紧急医疗药品。5.7垃圾管理

5.7.1装修单位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按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以保持其通道畅通。

5.7.2装修施工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5.8公司各管理处对装修违章规定 5.8.1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开工的。5.8.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5.8.3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等的颜色、格调 5.8.4随意拆改墙体

5.8.5在承重墙、梁、柱上打孔、削薄、挖 5.8.6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5.8.7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电线(开关盒)5.8.8私自开凿楼面层

25.8.9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5.8.9自移动消防设施 5.8.10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5.8.11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5.8.12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5.8.13随意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5.8.14冲洗地面时将水冲进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5.8.15夜间在装修现场中留宿 5.8.16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5.8.17在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吸烟的; 5.9公司对装修违规的处理 5.9.1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5.9.2责令停工,发出《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5.9.3责令恢复原状; 5.9.4扣留或没收工具;

5.9.5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6公司各管理处检查装修违规处理

6.1检查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的门外是否张贴《装修许可证》,在门内张贴《防火责任书》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巡查人员监管。6.2检查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的装修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通道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如发现堆积情况的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并通报处罚。

6.3检查各管理处装修期间,对楼栋内结构、装置等是否足够的保

护防御措施,有无任何的损毁,对发现墙体损坏、大理石地面挂花的管理处是否相关装修单位及个人赔偿修缮费用。如未能管理处未能采取保护措施而现场施工,处罚相关责任人。

6.4检查装修期间,各住户和装修单位对维护公共场所的通畅、清洁的预防。对发现在社区内的消火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其他用途,一经发现让管理处予以严惩,并扣除其装修押金和要求停工处理。

6.5检查装修现场是否关闭大门施工,并在外窗玻璃上张贴上足够的白纸遮档装修现场,以保持走道外貌的美观。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场所,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7.公司对各管理处装修验收管理 7.1装修验收

7.1.1装修住户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管理处提出初验申请。管理处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初验。

7.1.2管理处负责对验收结果记录在《装修验收表》的“初验情况”栏内,并将结果复印一份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对于初验存在的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须在二个星期内整改完毕。7.1.3用户和装修单位将初验中的问题整改完后,提前一周向管理处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7.1.4申请正式验收时,由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针对初验中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查验。

7.1.5对初验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有违章装修的,按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违章处理条款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装修户的验收,直至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正式验收。7.2正式验收:

7.2.1正式验收合格后,管理处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证件押金。

7.2.2正式验收合格后,《装修验收表》的“正式验收情况”栏内登记验收情况。管理处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验收合格,签署姓名及日期”,并在其装修押金的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

7.2.3管理处秩序部主管要对消防设备的完好及位置进行检查检验,对检查正常也需在验收单上签名及日期。7.2.3装修单位在正式验收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7.2.4正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没有出现结构和安全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凭已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的收据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水、电押金”的退款手续。

第二篇: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装修管理,保障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

1)为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的受理窗口

2)负责受理业主的装修申请、装修证照的办理、费用的收缴。3)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初步审查装修方案; 4)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监控业主装修的全过程,并组织装修验收。3.2工程维修组、秩序维护组

1)负责审查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同时监督业主装修。

3)负责装修现场施工、治安、消防的巡查、装修物品搬运、人员出入的控制。4)负责装修对环境影响的监管、装修垃圾的处理,同时参与装修验收。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装修手续的办理 4.1.1装修手续办理的程序

业主提出装修申请→客服前台受理业主的装修申请并查验申请资料是否齐备→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初步审查装修方案、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工程维修组审查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是否符合并签署意见→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当装修方案批准后,及时通知业主前来办理后续手续→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及出入证→收取装修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业主签署确认意见→签发《装修许可证》。

4.1.2各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客户中心为业主装修手续办理的受理窗口,需装修的业主应与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到客户中心办理装修手续,办理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联系电话; 5)施工人员1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6)装饰装修方案:装修平面图、水电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及其它必要说明; 7)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或防水层改变,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8)涉及有关外立面装饰装修(如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需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9)涉及有关天然气管道改变的,需提交天然气公司的批准文件。10)涉及有关采暖管道改变的,需提交供暖公司的批准文件。

11)如商户需设置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招牌、橱窗等户外广告,应提供工商主管部门签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证。

12)业主若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来办理装修手续,但必须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或授权书,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

4.1.3客服前台负责查验业主提交的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并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期限、施工人数等内容;当核实无误时,应及时将资料送项目工程部审批

4.1.4项目工程部对业主或装修单位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客服中心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及条件,同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当审查无误时,应及时将资料送工程维修组审核。

4.1.5工程维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业主或装修单位提交的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进行一一审查,若对装修方案不清楚的地方,工程人员应主动与业主取得联系,询问清楚,必要时可请业主和装修单位到现场进行核实;若有结构、管线、外观等重大变动的装修,应将相关资料报送工程主管审核。

4.1.6工程维修组应及时对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作出意见,并提交服务中心经理审批;整个

装修申请的审批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客服中心负责跟踪审批过程。

4.1.7当装修方案通过审批后,应及时将资料返回客户中心通知业主及时前来办理后续手续。

4.1.8客户中心负责为业主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施工人员一人一证,出入证凭其本人身份证和照片办理,凭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同时收取装修保证费、装修垃圾处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费用。

4.1.9业主在办理完上述程序并签署确认意见后,应立即为其签发《装修许可证》。4.2装修现场的监控

4.2.1装修开始时,业主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门外,施工人员应随身佩戴《临时出入证》。

4.2.2施工单位应指定装修现场消防责任人,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4.2.3客户中心应将当日办理装修手续的名单提交工程维修组和秩序维护组。由秩序维护组负责到各装修户入户门门外张贴《装修巡查记录表》,从装修办理之日开始,巡逻岗应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巡查时间为早晨8点至晚上22点,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巡查时应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张贴《装修许可证》。2)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3)是否在装修现场吸烟。

4)查验施工人员是否佩戴《临时出入证》,出入证与所持人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对已过期或人证不符的出入证要予以收回。

5)检查是否按装修时间进行施工。

6)检查留宿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是否有留宿记录。

7)施工人员从事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时,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8)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明火做饭。

9)施工人员搬运货物时是否使用货梯或指定的通道进出。

10)检查通道墙面、地面、天棚、灯具等公共设施及住户入户门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客服中心处理。

11)检查所装修项目是否符合《装修许可证》的装修范围。12)检查空调室外主机是否按规定安装。

13)检查是否搭建花架、雨棚、阳光棚等违章构筑物。14)检查室外吊运材料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5)检查其它相关事项。

4.2.4工程维修组指定的装修巡查人员应每日到装修现场巡查至少一次,巡查以下内容:

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改动强弱电、给排水、防水。2)检查是否违规改动室内梁、柱、板等房屋承重结构。

3)检查外立面是否违规安装热水器、晾衣架、雨棚、防护栏、空调室外主机。4)检查是否违规改动公共区域或毗邻房屋的水电等设施。5)检查是否有其它不合装修法规、公司各项装修规定的情况。

4.2.5如需动火作业,装修单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2.6如装修工程延期,装修业主应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4.2.7违章装修的处理

1)对于发现的违章装修应进行取证(如拍照、摄像等),同时开具《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详细填写违约事项、所依据的法规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文件的条款、限期整改意见等。

2)《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应送达装修业主、装修单位,并要求其签收。对于拒收者,应将《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张贴在入户门外,并拍照取证(2张,1张为张贴在门上的《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近照;另1张为该房屋的入户门的全景,包括门牌号等)。

3)客服中心负责跟踪验证违章装修户的整改情况,如违章装修户拒不改正,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4)综合管理部主管经理在接到信息后,应出面与业主沟通,作好业主工作,督促业主整改。如还拒不改正,应再次发出《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并上报服务中心经理。

5)服务中心经理在接到信息后,应及时作出判断,是否上报行政主管部强制执行。

4.3装修验收

4.3.1装修工程结束后,业主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客服、工程人员联合组成)应到现场根据装修项目核验以下事项:

1)是否超出《装修项目施工证》的装修范围。2)是否损伤公共的给排水、强弱电及防水。3)是否损伤室内梁、柱、板等房屋承重结构。4)是否违规改动公共区域或毗邻房屋的水电等设施。

5)外立面是否违规安装热水器、晾衣架、雨棚、防护栏、空调室外主机。

4.3.2经核验与申请方案相符时,验收人员应在《装修验收表》相关栏目签署核验意见,二个月后复验收,无渗漏、堵塞则在交费收据上签署退款意见,办理以下退款手续:业主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后退还。

东营京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京华观邸物业服务中心 2012年3月15日

第三篇: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装修管理,保障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3.1 客服中心

1)为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的受理窗口

2)负责受理业主的装修申请、装修证照的办理、费用的收缴。

3)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

4)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监控业主装修的全过程,并组织装修验收。

6)负责审查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同时监督业主装修。7)对违规装修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3.2 机电运行部

1)协助客服中心审查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同时监督业主装修。2)监控业主装修全过程的水、电、暖、气等技术问题,对违规装修予以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呈客服中心。

3)协助客服中心组织装修验收并签字确认。3.4 保安队

1)负责装修现场治安、消防的巡查,装修物品搬运、人员出入的控制。

2)负责装修对环境影响的监管、装修垃圾的处理,同时参与装修验收。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装修手续的办理

4.1.1 装修手续办理的程序

业主提出装修申请客服前台受理业主的装修申请并查验申请资料是否齐备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初步审查装修方案、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机电运行部审查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是否符合并签署意见客服主管审批当装修方案批准后,及时通知业主前来办理后续手续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及出入证收取装修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业主签署确认意见签发《装修许可证》。

4.1.2 需装修的业主应与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到客户中心办理装修手续,办理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联系电话;

5)施工人员 1 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6)装饰装修方案:装修平面图、水电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及其它必要说明;

7)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或防水层改变,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8)涉及有关外立面装饰装修(如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需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9)涉及有关天然气管道改变的,需提交天然气公司的批准文件。

10)涉及有关采暖管道改变的,需提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如商户需设置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招牌、橱窗等户外广告,应提供工商主管部门签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证。

12)业主若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来办理装修手续,但必须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或授权书,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

4.1.3 客服前台负责查验业主提交的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并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期限、施工人数等内容;当核实无误时,应及时将资料送客服主管。

4.1.4 客服主管负责对业主或装修单位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确认业主的装修资格及条件,客服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当审查无误时,应及时将资料送机电运行部审核。

4.1.5 工程维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业主或装修单位提交的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进行一一审查,若对装修方案不清楚的地方,工程人员应主动与业主取得联系,询问清楚,必要时可请业主和装修单位到现 场进行核实;若有结构、管线、外观等重大变动的装修,应将相关资料报送工程主管审核。

4.1.6 机电运行部应及时对业主提出的装修方案作出意见,并提交运客服主管审批;整个装修申请的审批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客服主管负责跟踪审批过程。

4.1.7 当装修方案通过审批后,应及时将资料返回客户中心通知业主及时前来办理后续手续。

4.1.8 客服中心负责为业主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施工人员一人一证,出入证凭其本人身份证和 照片办理,凭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同时收取装修保证费、装修垃圾处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费用。4.1.9 业主在办理完上述程序并签署确认意见后,应立即为其签发《装修许可证》。

4.20 装修现场的监控

4.2.1 装修开始时,业主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门外,施工人员应随身佩戴《临时出入证》。

4.2.2 施工单位应指定装修现场消防责任人,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4.2.3 客户中心应将当日办理装修手续的名单提交保安队各业务部门。从装修办理之日开始,保安队巡逻岗应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巡查时间为早晨 8 点至晚上 20 点,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 1 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

巡查时应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张贴《装修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3)查验施工人员是否佩戴《临时出入证》,出入证与所持人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对已过期或人证不符的出入证要予以收回。

4)检查是否按装修时间进行施工。

5)负责清场。

6)施工人员从事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时,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明火做饭。

8)施工人员搬运货物时是否使用货梯或指定的通道进出。

9)检查通道墙面、地面、天棚、灯具等公共设施及住户入户门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客服处理。

4.2.4 客服、工程维修组指定的装修巡查人员应每日到装修现场巡查至少一次,巡查以下内容:

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改动强弱电、给排水、防水。

2)检查是否违规改动室内梁、柱、板等房屋承重结构。

3)检查外立面是否违规安装热水器、晾衣架、雨棚、防护栏、空调室外主机。

4)检查是否违规改动公共区域或毗邻房屋的水电等设施。

5)检查是否有其它不合装修法规、公司各项装修规定的情况。

4.2.5 如需动火作业,装修单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2.6 如装修工程延期,装修业主应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2.7 违章装修的处理

1)对于发现的违章装修应进行取证(如拍照等),同时开具《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详细填写违约事项、所依据的法规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文件的条款、限期整改意见等。2)《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应送达装修业主、装修单位,并要求其签收。对于拒收者,应将《装修违 约整改通知书》张贴在入户门外,并拍照取证(2 张,1 张为张贴在门上的《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近照;另 1 张为该房屋的入户门的全景,包括门牌号等)。

3)客服负责跟踪验证违章装修户的整改情况,如违章装修户拒不改正,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4)部门主管在接到信息后,应出面与业主沟通,作好业主工作,督促业主整改。如还拒不改正,应再次发出《装修违约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公司经理。

5)公司经理在接到信息后,应及时作出判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3 装修验收

4.3.1 装修工程结束后,业主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客服、工程人员联合组成)应到现场根据装修项目核验以下事项:

1)是否超出《装修项目施工证》的装修范围。

2)是否损伤公共的给排水、强弱电、供暖及防水。

3)是否损伤室内梁、柱、板等房屋承重结构。

4)是否违规改动公共区域或毗邻房屋的水电等设施。

5)外立面是否违规安装热水器、晾衣架、雨棚、防护栏、空调室外主机。

4.3.2 经核验与申请方案相符时,验收人员应在《装修验收表》相关栏目签署核验意见,三个月后复验收,无渗漏、堵塞则在交费收据上签署退款意见,办理以下退款手续:业主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在 10 个工作日后退还。

5.附则

5.1本办法自 2010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施行。

6.记录

记录名称

6.1《装修申请表》

6.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6.3《施工人员出入证办理登记册》

6.4《装修许可证》

6.5《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6.6《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6.7《装修违章通知书》

6.8《装修验收表》

第四篇:物业装修协议书

物业装修协议书

甲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 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栋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车库或门市)。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

第三条装修开工前,业主应带领所有装修工人到物业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1000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150元/户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未发生影响房屋使用及安全问题,按规定退款。如验收不合格,在乙方整改验收合格后退还,拒不整改的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三、注意事项、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

3、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漱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

4、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5、严禁拆改烟道,气道。

第二条水、暖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必须留有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4、严禁拆改共用排水立管,禁止将疏通检查孔包死。

第三条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

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

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

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移动对讲门铃线路。

第四条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防盗窗、吊篮。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

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严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原设计有热水器穿线立管除外)。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

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将垃圾袋装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

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装修施工时间:8:00--12:00,14:00—20: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4.装修人员严禁在小区过夜,晚上20:00点小区保安开始清场。

四、装修竣工验收 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

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

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乙方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

乙方承担。

五、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

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

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签约方: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

第五篇:物业装修协议书

物业装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 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 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元。

第二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

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

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

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

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

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

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

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

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物业装修协议书范本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

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

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

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 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

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每周六、周日,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

3)如果办公楼有单位有重要会议进行,必须调整装修工序,避免影响其他业主办公。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装修竣工验收 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物业装修协议书范本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签约方

甲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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