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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党员党籍档案申请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0-42077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0 04:27: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补办党员党籍档案申请

附件2:

补办党员党籍档案的申请

库车县XX学校党支部:

本人XXX,男/女,身份证号***000,XXX族,籍贯XXXX,XXXX年X月X日参加工作。

XXXX年X月X日在XX递交入党申请书,XXXX年X月X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XXXX年X月X日列为发展对象,XXXX年X月X日接收为预备党员,XXXX年X月X日预备党员转正。

因为XXXX原因(工作关系调动/学校拆迁/就业/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导致党员党籍档案丢失,现向党组织提出补办党员党籍档案申请。

我保证:以上情况属实。

特此申请,希望上级党组织批准为盼。申 请 人:XXX 联系电话:10000000000 日 期:2015年9月25日

学校党支部意见

XXX同志确为中共党员,并一直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标准。

望上级党组织批准该同志党员党籍档案补办申请。

党支部:(盖章)党支部书记:(手签)联系电话:10000000000 日期:2015年9月25日

第二篇:党员档案补办

省委组织部信息处关于补办党员档案的文件说明:

一、核查党员身份。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由该同志现所在党组织调查核实,向其原发展党组织确认其党员身份。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出具证明材料。由本人向原发展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负责收集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则由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然后由基层党委(或被授权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总支部)出具证明(说明其当时个人身份、培养考察基本情况、入党介绍人、所在党支部、支部大会时间、预备党员转正等基本情况)确认其入党时间。

三、补填入党志愿书。

(一)本人补填《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第1-7页的相关内容,其中:“基本情况”、“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栏,要按入党时的状况进行填写,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要填写;“入党志愿”栏要填写,并签当年的时间;“本人签名或盖章”栏要填写,日期先填写入党日期,再填写补办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在其补填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补充完善以下内容:①在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在转递过程中不慎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②在第13页“备注”栏中写明“×××同志在×××地方工作时,其《入党志愿书》在转递过程中不慎丢失,根据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确认该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入党时间为××××年××月。此份《入党志愿书》是本人重新补填的”,签现在时间,并加盖公章;③第8-12页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意见”、“上级派人谈话”、“总支部审查意见”、“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等栏均不再填写。

(三)补填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注:审查意见签署在第13页的“备注”栏中),连同调查报告、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在整理档案时,将调查报告、证明材料作为一份材料(调查材料和所有证明材料连续编页码),目录名称为“入党证明材料”。

(四)补填《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党员,不再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个人自传等材料。

第三篇:党员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有关材料

党员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有关材料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然后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怎样为《入党志愿书》遗失的党员填写证明党员身份材料?来源:|编辑:|点击:1857|时间:2008-7-10|收藏本文 【字号:大 中 小】

对于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党组织的甄别工作,尽可能地提供证人、证据,说明情况。对于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篇:党员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有关材料

党员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有关材料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然后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第五篇:党员档案遗失补办程序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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