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防工程合同(甲方)
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 宁武高速A3标炸药库监控设施安装
工程编号:GS 2009110111
甲方(发包方):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3标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福安市安源电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9年11月11日
签订地点: 福安市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宁武高速A3标炸药库监控设施安装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电视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2.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
3.灯光辅助联动系统调试(设计继电器联动线路并安装调试,报警时启动现场的灯光);
4.所有管槽的架设(包括吊杆的安装、金属管的安装、PVC管的安装)。
四、承包范围: 系统设计、设备和工程用品采购、管槽架设、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
五、工程总造价为(详见附件二)。
工程总造价为 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开工前预留工程所需安装管槽的区域并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
二、开工之日起2日内接通现场电源。
三、在开工前提供完整的建筑平面示意图和线管敷设图各三份。
四、提前 贰 日通知乙方开工日期。
五、为工程所需设备和物品提供存放处,并在工程开工前妥善保管运抵现场之设备。物品存放处应便于乙方人员保管和提取设备。
六、为乙方人员施工提供方便。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至验收完毕,共10工作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⒈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⒉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⒊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⒋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15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15天以上;⒌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⒍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⒎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一、乙方进场设备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设备材料清单进行施工安装,经公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通过,并附竣工合格证。
二、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产品投入使用后,在甲方使用期两年内如在操作等方面有不明白的问题可直接打电话给乙方,乙方必须无偿帮助解决。
三、乙方对工程实行一年保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24小时内负责更换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一年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四、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⒈ 线缆敷设示意图图一套;⒉ 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3.安装完毕后的检测合格报告。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10%的预付款,用以工程开支使用。
二、工程主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到乙方工程总价的95%,将工程总造价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壹个月内将剩余工程款一次全部支付乙方。
三、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同等面额的有效发票。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施工标准按双方确认施工方案组织图纸施工,并需相关部门认可;甲方在图纸上确认签字;
一、乙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设计方案和设备配置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系统的功能和质量将不低于调整前的水平。
二、因甲方提出更改设计、设备配置等而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停工、窝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设备价格上升等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二、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商定之标准。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一周内达成处理意见。
四、乙方要确保工程安装合格再交给甲方,甲方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有关验收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一次验收不通过所产生的二次验收或其它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因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技术方面的失误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己方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
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如果是甲方责任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如果是乙方责任乙方也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不能使用爆破物品而停工的实际损失。
六、本合同生效后,任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均应赔偿对方等于工程总价15%的赔偿金,如乙方单方面中止合同还应全部退还收取的一切款项。
七、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两天内通知当地有关部门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认合格。
九、甲方逾期付款时加付乙方赔偿金,加付金额按延付金额每日5‰计算。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附件: 安防系统配置及报价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但争议解决方式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甲方: 乙方: 福安市安源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地址: 开户行:
乙方代表:
地址:福安市漫洪路27号
开户行: 中国农行福安支行城关营业所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帐号: *** 电话: 0593-6317938 传真:0593-6317033 邮编:355000 日期: 6
第二篇:安防监控工程合同
监控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
郑州市嵩阳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郑州市金韵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现委托
郑州市金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安防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郑州市嵩阳煤机制造有限公司(登封市产业集聚区)
3、工程内容:
安防系统的设计及安装
4、合同签订地:
郑州市嵩阳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
郑州市嵩阳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安防监控系统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天以上;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官场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造价造价为:
650000 元(人民币:
陆拾伍万元整)
2、设备及安装预算见附表
3、最终付款按照具体工程据实结算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臵相关工具和设备。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郑州市嵩阳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乙
方:郑州市金韵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弋现生
代表人:蔡金聚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13
年月 10 日
第三篇:安防监控工程合同(范本)
安 防 监 控 工 程 合 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吕梁市可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 安防监控 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 40 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签订本合同后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工程所需材料进入工地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剩余5%作为售后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满12个月之后,且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2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 2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以及安全可靠的临时库房。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后附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方案。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进行监控系统的布线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应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乙方应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自行承担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5、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者项目增减时,乙方应在 24小时内提出具体施工方案。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工程档案管理要求的全套工程资料贰套。
7、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工程返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安防监控工程合同
安 防 监 控 工 程 合 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厂房监控搬迁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 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签署合同时由甲方预先支付工程总价50% 或 元的预付款做为先期工程款。
3、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
4、工程完工后待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后装入存储设备。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2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或口头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的 2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由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甲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三个月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或因其它不可抵抗力(如水灾、雷击、地震、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经本公司同意,私自拆卸、修复、改装产品本公司不做保修.
5、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方案。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产品进场时须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3、乙方应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进行监控系统的布线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应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乙方应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者项目增减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具体施工方案。
6、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工程返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验收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保修结算开始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安防监控工程合同
安防监控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电视监控系统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电视监控系统工程。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施工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2.乙方应按双方口述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确认位置。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验收
1.为了保障性施工,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2.工程验收标准。●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以图像清晰为标准。
七、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经现场协商定价为含税一次性承包价格××××× 元
十四、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工程款付清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