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室,子、分公司各单位、各部室:
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神华人字〔2006〕第374号)、《神华准能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本通知下发之日公司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被派遣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委托的方式参加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神华集团其他子、分公司也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参加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评审系列及级别
工程和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神华人字〔2006〕第3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2.单位考核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及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并对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出具考核推荐意见。
3.复审、会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部室上报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会审,按系列、专业分类整理提交各系列评审委员会。
4.答辩与表决。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论文答辩,答辩由评委会组织。表决会由评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对参评人员进行评价、评议、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有效票数2/3以上的为通过。
5.发文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文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把关,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等工作,保证申报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2.填写汇总表及报送材料时要将合同制职工与被派遣劳动者区分开。
3.根据《神华准能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答辩论文要求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六、其他
1.各直属单位(部门)要本着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务必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7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收费标准:中级200元/人,初级100元/人,在公司复审、会审后上缴。
3.评审工作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陈媛媛 电话:4318420 OA邮箱:10570123@shenhua.cc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15日
第二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本站推荐)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学 校 名 称
姓
所 在 部 门
现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拟评专业技
术职务系列
拟 评 专 业
技 术 职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或认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各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均填写此表。本表可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二)本表填写的内容要具体、真实。用钢笔填写时,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或复印时请保持本表格式,要求用260mm*190mm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以便归档。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所加附页应严格依照本表格式、大小操作且按原页码顺序编号(如第2页内容需两页纸张,则顺序编号应为2-1和2-2)。
(四)本表第1至2页由本人填写,由申请人所在院(系)、部、处室审核。
(五)若发现本表内容不实之处后果自负,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注:主要学历一般应从大学学历写起,工作后又取得学历的应从工作前的学历写起。
础上填写;应参加民意测验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申请人申报方可推荐。
第三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初级)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单位:兵团建工一建六分公司
姓名:胡守娟
现 职 称:专业:
申报职称: 助理工程师专业:工民建
2013年7月4日
目录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考核表复印件
4.计算机合格证
5.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第四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人社职称„201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称评价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从2011年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不再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包括“员”级和“助理”级两个级别。
二、初聘、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初聘和考核认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等,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初级职务不得初聘)
(二)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可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是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均不得实行考核认定。
三、初聘、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一)初聘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⒈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务;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⒉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⒊个别系列(专业)国家和省对学历和任职年限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聘、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属地分级管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负责市直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负责所在地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档案代理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
(一)初聘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实行“随时受理,集中办理”的管理办法,每季度办理一次,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各审批一次,并同时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二)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郑州市和各县(市)、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审批完毕,任职资格批文应于当年年底前下发。
申请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 “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带“员级”资格证书、聘书。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五、收费问题
依据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精神,考核认定收费标准每人80元。
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
从2011年开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备案和网上查询认证制度,各县(市)、区职改办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本县(市)、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第五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说明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晋升条件
(一)晋升员级
1、中专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大专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20学分;
4、计划生育证明。
(二)晋升助级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
3、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
4、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20学分;
5、计划生育证明。
二、评审、资格认定须提供的材料
(一)评审人员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
3、《“六公开”监督卡》1份;
4、考核表;
5、学历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9、计划生育证明。
(二)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的材料类别、数量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考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计划生育证明。
三、标准条件
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可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实习期自有关部门确认的正式参加工作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