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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路径选择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0-3540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8 23:32: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路径选择

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路径选择

——以甘肃为例

棚户区改造是党和国家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深受社会广泛关注和期盼。棚户区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金融机构大力提供信贷支持。为了探索金融支持甘肃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合理有效路径,我们对甘肃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甘肃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甘肃省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于2010年全面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2010年,甘肃省计划完成6.37万户、574.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由于国家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补贴政策尚未明确,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比较缓慢。当前,甘肃城市棚户区改造启动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兰州、白银及酒泉部分区县。

2010年,兰州、白银和酒泉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364万平方米,占全省改造规划总面积的63.36%;计划建成房屋4.32万套,占全省规划套数的67.82%。据调查,截至6月末,三个地区已启动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面积194.53万平方米,占全省已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面积的67%。6月末,三个地区已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10.063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8亿元、群众自筹1.612亿元、企业自筹2.178亿元、银行贷款4.473亿元,分别占融资总额的17.89%、16.02%、21.64%和44.45%,金融机构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情况

从信贷投放的区域看:信贷支持力度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富集区域高度相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好,财政实力就强,该地区也多是全省的金融资源富集区域,一般来说地方财政和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也就大。据调查,甘肃全省金融机构已发放的棚户区改造贷款主要投向了兰州、白银和酒泉。以兰州和白银为核心的“兰白都市经济圈”经济基础雄厚,发挥着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2009年,两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22%,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46.82%,存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的49.88%,贷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58.81%。尽管两市的经济总量仅仅占到全省的1/3,但存贷款余额占到了全省总量的50%以上。

从信贷投放的方式看:棚户区改造贷款多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注入。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成为各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融资的主要媒介,在地方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区,信贷资金均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注入改造项目。

从信贷投放的环节看:改造项目的启动资金基本来自银行信贷。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安置、土地整理熟化、招标、项目建设等多个环节,由于国家和省市财政补贴政策还没有明确,承担改造任务的城市投资公司自身缺乏资金,群众自筹资金一般都是在项目基本建成后才能到位,因此在项目改造前期,启动资金基本依靠银行信贷支持,项目贷款一般以改造的土地为抵押,还款来源为拆迁后土地的开发收益。以兰州某改造项目为例,2010年兰州国资物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5亿元用于该项目改造,贷款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和项目前期启动。

从信贷投放的机构看:全国性商业银行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同。从甘肃全省金融机构实际发放贷款情况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支持步伐要明显快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文件,但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棚户区改造还没有积极介入,而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支持当地的棚户区改造方面多能灵活制定政策,对所在地的棚户区改造作出了很大贡献。

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大。相对于一般商品房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往往地处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基础设施落后或不具备市政配套设施,开发成本高,多缺乏短期商业开发价值,对房地产企业吸引力不大,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加之住户多为低收入群体,资金自筹难度大,商业银行对棚户区改造多观望等待,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等,导致甘肃全省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比较大,许多县区的棚户区改造基本停留在项目的立项审批阶段。据调查,兰州市200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0.05亿元,但截至今年6月末,累计完成项目投资3.23亿元,仅占计划总投资的10.75%。

银行贷款受到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较强约束。一是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缓慢,致使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未充分具备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条件。按照规划和预算,许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资金多由政府补助、企业自筹、群众自筹和银行信贷组成。商业银行在考虑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多要求政府配套的补助资金先到位,以此作为信贷支持的前提条件。由于甘肃经济比较落后,许多地方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导致财政补贴资金无法落实到位,致使银行因资金风险的考虑而很难给予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支持。二是政府配套资金到位迟缓增加了信贷资金风险。棚户区改造中,补偿资金是最为敏感的话题。由于财政补助资金及部分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导致动迁补偿资金少,致使拆迁户动迁积极性不高,工程久拖不决,银行贷款无法如期归还,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也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信心。

部分改造项目因相关信贷条件不完备,致使银行无法提供信贷支持。一是部分改造项目手续不齐全。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多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土地以划拨方式为主。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畅,项目用地手续无法及时过户到项目法人名下,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存在法律风险;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建设指标、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管等环节办理各种手续所需时间太长,致使改造项目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所需手续。二是项目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棚户区改造基本上由当地的城市投资公司承建,改造项目所需资本金往往不能及时到位或到位资金不足额,从而不具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前提条件。三是担保手续落实不到位。部分改造项目是以在建工程抵押和项目法人控股股东(一般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为主。由于政府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从而使在建工程担保不足值,影响了改造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负担重,银行信贷面临的风险较大。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政府主导的特点非常明显,各级政府多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进行棚户区改造。在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过度信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等问题,使银行贷款面临较大风险。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增长得非常快。2009年年末,甘肃省有各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35家,从银行获得贷款609.9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生产总值的18%,截至2010年6月底,又新增贷款84.51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沉重的债务负担,已经引起了各方的严重关注。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金融机构重点防范信贷风险的领域,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入,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也将很快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建 议

各级政府应积极为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部门联动,特事特办,边批边建,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尽量降低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不完备对争取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不利影响,力争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切实落实担保手续。银行信贷资金要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降低资金风险之间寻求平衡点,政府相关机构应该建立地方性财政担保基金或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切实落实有效担保手续,协调配合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和后续支持类似项目的信心。三是政府补贴资金应按时到位。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公益性较强的建设项目,往往需要政府出资作为先期配套启动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拨付计划和按期到位承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些重点项目投入资金,先期建设样板示范工程,让拆迁户看到希望,从而减轻后续改造的拆迁压力。四是应建立棚户家庭住房贷款补贴制度,对棚户区住房贷款予以部分或全额财政贴息,或者定期给予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补贴,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减轻贫困家庭偿债压力。五是中央财政补贴应尽快明确。甘肃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应先行投入,以便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够按时启动。

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和途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可以考虑重点扶持一些优质企业,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社会资金,投入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二是扩大融资渠道。由政府出面协调,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融资品种。各级政府在争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同时,还应积极争取各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三是创新信贷模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信贷政策支持,注重研究各类融资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综合考虑贷款方式、利率和期限搭配等因素,设计和提供有针对性、宜于操作的信贷产品。四是国家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范围扩大,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西部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

强化银政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同地方党政和棚户区改造相关实施主体的沟通联系,与地方政府联手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棚户区改造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向上级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反映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制约因素和面临的困难,积极与地方有关部门联手搭建融资平台,解决担保难题,有效拓展金融服务的政策空间和发展条件。各金融机构还应把支持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货币政策,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对关系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予以大力支持,从更广阔的领域支持棚户区改造。

强化风险监测,降低贷款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监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状况,密切关注在国家政策变化、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政府融资平台和棚户区改造领域的信贷风险变化。金融监管部门应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按照事先防范与事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和棚户区改造领域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规程,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化解和处置风险苗头,防止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金融监管部门要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借贷和银行放贷操作,扎实做好贷款风险控制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对投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要逐包打开、逐笔核对、认真评估,使贷款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降低未来还贷风险,帮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第二篇: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路径选择

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09-6-4信息来源:

为有效发挥金融核心作用,积极探索降低金融危机对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负面冲击,支持中小企业克难攻艰,尽快走出困境,力求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近期,笔者对国家级贫困县陇县金融如何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发展壮大进行了专题调查与思考。

地处宝鸡市西部的陇县是国务院确定的扶贫开发县,近年来县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县共有中小企业273户,占全部企业的99.3%,中小企业销售额、税收、产值占全部企业的63.6%、73%、55%,解决城镇就业人口占全县企业全部就业人口的80%。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中一个数量较大、最具发展活力的群体,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经营问题更加凸现,矛盾相互交织,经营环境雪上加霜,大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短缺、成本加大、销售阻滞的三重压力,部分企业甚至面临亏损。如何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血脉作用,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银企双赢,使必须深入思考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推动环境建设,构筑互动平台

一是政府要借鉴发达地区深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行业性诚信主体评选活动,为诚信中小企业制定更多优惠政策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积极推动当地社会信用建设,为中小企业投、融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快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整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推广征信成果运用,努力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三是继续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对失信者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司法惩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四是人民银行的县级支行要积极探索提高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绩效的途径和办法,依据上级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办法,力求使金融机构把从当地吸收的资金更多的用于当地经济建设,努力形成内外环境和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改善资产结构,促进金融创新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客户融资方式会逐渐从商业银行转向资本市场,小企业已经或必将成为商业银行稳定的客户源,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剧、银行资金剩余不断加大的新形势下,金融机构要慎审改善资产结构,努力实现业务转型,创新适合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和风险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首先,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在授信业务的经营理念上,要彻底摆脱“大就是好”的习惯性思维,从“控制”风险向“经营”风险转变,按照企业的行业性质、不同类型客户特点、对银行贡献度大小等分门别类的管理,通过经营管理方式的不断改进来提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其次,促进金融创新,培育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盈利增长点。再次,县域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发展与风险的关系,要切实转变信贷工作理念,改变“只存不贷最安全”和“县支行就是准储蓄所”的做法;要树立“只有在发展中才谈得上控制风险,不发展就是最大的风险”理念。努力培育“最重要的不是资产概念,而是“客户”概念,谁掌握了客户,谁就掌握了市场和未来,谁就掌握了财富的源泉,谁走在了前列,谁就占据了先机”的信贷文化。

三、创新组织架构,完善业务流程

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特点是“客户多、需求急、频率高、额度小”等,它们对金融需求往往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征。这就需要各金融机构在不同层次上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通过借鉴、吸收发达地区银行业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创新银行内部组织架构,不断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一支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营销的队伍;按照有利于客户价值创造和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的专业化,设计符合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调查、审查、批准的信贷工作程序,努力提高信贷工作效率。要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特点实行差异化授权,积极推行信贷工作经理制。同时,结合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以及中小企业状况,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对产权清晰、具有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主导产品竞争力强、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在贷款利率、期限设置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稳步推行仓储抵押贷款等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自身造血、强筋壮骨提供外部营养。

四、建立评估系统,减少审批环节

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评判和分析不能停留在静止、片面、主观的水平上,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了解企业动态发展状况,坚持注重素质,不注重外表;注重实绩,不注重账表;注重资金流量,不注重大小,必须加大对非财务信息的了解去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为此,一是可以通过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等信息,通过行业协会或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等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意识。通过和企业员工的交流了解他们的收入情况和对主要经营者个人素质的评价,还要用主要经营者与主要股东个人的其它投资、资产负债状况等信息来弥补财务数据等“硬”信息的不足。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的非财务信息的评估系统,改变过分依赖抵押、担保,忽视对企业本身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分析做法。通过信息分类、共享,加强上下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为信贷业务提供可靠的审批依据,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五、实行差异服务,打造特色银行

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的宏观政策设置上,要下放县级商业银行贷款权限,用鼓励政策引导县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依据陇县3个商业银行的实践,在已有的存贷抵押、资产抵押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应收账款的质押贷款,浮动抵押如专利技术及其它知识产权、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等,或者以品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抵押,实现差异化服务。在贷款方式上,要逐步实行定期贷款,分期还款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试办“三包一挂”贷款,即信贷人员包贷款发放、包贷款管理、包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将管理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与贷款质量挂钩,努力巩固现有优质客户、不断挖掘潜在的优质客户,借鉴国内外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和成功经验,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信贷特色鲜明的信贷品牌,全力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早日走出困境。

(作者系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行长)作者:刘金省日期:2009-5-14

第三篇: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

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见附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按以下要求,积极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服务工作。

一、继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要根据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的综合性特点,依据商业性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努力创新金融服务措施,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二、加强沟通,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当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展,积极参与项目设计与论证,全面细致介绍信贷条件,为相关部门科学制定项目方案提供金融咨询服务。要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贷款的数据统计和情况汇总,按季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支机构报送,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支机构报告。

三、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指导,做好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各方反映,共同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三日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0-01-14 | 作者: | 来源: 中国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建保[2009]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5.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政策措施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

2.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资金规模上给予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贷款担保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入。

3.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七)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八)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应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九)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四、组织实施

(十)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对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负责监督考核。市、县人民政府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部门责任、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国有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依法落实建设用地和筹集资金等相关工作。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的重要问题,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税收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负责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方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十二)编制规划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结合起来,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

(十三)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有关住房质量、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分别于每年7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半年工作进展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及土地供应开发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等各环节的监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取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正在实施的国有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按现有政策继续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2019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9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是33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全力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服务,确保民生工程高效推进。

我县2019年蓉城镇东门酒厂、塔桥新村等地块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1046套,改造拆迁总面积约14.32万平方米,征收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新四中地块、塔桥新村地块、东门酒厂地块等地块共计1046户的签约任务。

2、安置房建设方面:安置房建设面积约24.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71亿元。9月底,安置房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安置房正在主体施工,预计2020年底全部完工。

3、资金保障方面:截止12月底,向上级争取棚改中央补助资金203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1.8万元,棚改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第一批补助资金540万元(争取碧桃路的项目补助资金)。

2020年工作安排:2019年9月份就提前谋划2020年棚改任务,10月拟定计划(2020年蓉城镇老城区棚户区计划改造230户)上报市住建局,并已上报申请棚改专项债券40000万元。通过谋划在先、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三大举措,会同相关单位,坚持信息摸在先、工作做在先、预案定在先。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五篇: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汇编五篇

【篇一】

20XX年,我市需完成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686套。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80套,占任务686套的11.7%;具体建成情况如下:

上级下达我市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686套,具体为: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目前,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其中XX市林业局棚改项目(改造24套、建设80套)作为子项目纳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EPC(项目总承包),完成危旧房拆除工作,支护桩施工已完成85%,正在进行工程桩施工,项目有序推进;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落实的70套和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我局拟将市区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4.67公顷)作为项目用地,其中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已于20XX年7月4日召开的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目前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以及办理各项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1月5日

【篇二】

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我区今年4月初以来认真谋划、精心安排,顺利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市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3日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后,我区对棚户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区委书记黄永才同志组织有关领导召开谋划分析会议,确定我区棚改的区域、改造计划等;区长杨世爵同志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布置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到XX市XX区、XX区等考察学习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经验等。

(二)仔细调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阶段工作要求,我区于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完成了龙景片区城中村和鹅城片区棚户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经统计,龙景片区共有那毕屯、逻索屯等涉及8个社区44个城中村共6486栋房屋;鹅城片区9个社区72条街(巷)共有居民自建楼房4386栋、行政企事业单位166个1183栋37046套住房、行政企事业单位187个1072栋非住宅楼。

(三)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1.积极上报项目。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自治区住建厅于20XX年6月28日下发批文,同意我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8个项目,其中由市人民政府实施4个项目,由我区具体实施的项目有4个,即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XX片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那马片区城中村项目,总改造户数2130户,改造面积714500平方米,建设套数2189套,建设面积762300平方米。

2.积极筹措资金。我区20XX年计划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7654.6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申请银行贷款99400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77.87%;业主多渠道自筹28254.61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22.13%。20XX年6月29日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资金筹措由我区向百色农发行申请融资贷款,现百色农发行己受权99400万元(其中,项目一期的逻索片区、那毕片区8亿元,项目二期的那马片区1.94亿元)。

3.及时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由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红线初定,已于20XX年8月3日报百色市住建委审定。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选址、初步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屋征迁方案等工作。

4.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XX年12月29日上午随着那毕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开工仪式的举行,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3个,具体是XX区XX片区城中村252套、开XX区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69套、XX区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1401套,开工户数共为1722户,占总改造户数2130户的80.85%。

XX区房改办

20XX年12月29日

【篇三】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XX项目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任务,实施改造项目12个,征收房屋面积146.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1亿元,当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8690套。目前提前实施南关二期、黄桥村二期、濉溪饭店一期3个货币化项目已完成开工1699套任务。新增9个项目,8个实物安置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址,正在申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及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二)限房价,竞地价”项目

20XX年以来,我县共实施“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项目14个。其中:20XX实施5个,程楼、苏庄已开工建设;北关二期、新仓新村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十南项目正在实施挂牌出让。20XX实施8个,老濉河东、北环居委会、南三桥、八里村武庄已开工建设;百善镇李庄一期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烈南、南关二期、大街居委会、民主新村、八里村花园正在进行房屋拆迁,近期实施挂牌出让。

(三)融资贷款工作

1.20XX年新增9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计划融资34.4亿元。按照项目规模分成三个融资包,分别向国开行申报12.9亿、农发行申报21.5亿元贷款,目前已完成可研初稿编制,正在组织有关部门核对。

2.20XX、20XX年项目融资贷款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48亿元,已实现提款13亿元,支付2亿元。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22.7亿元。已实现提款4亿元,支付2亿元。

3.20XX、20XX年项目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测算。20XX、20XX共实施棚改项目27个,项目信息搜集工作已完成,初步测算项目可释放土地约2600亩,用于开发利用和完善城市功能。具体项目资金测算近期将统计上报。

(四)公租房分配工作

20XX年实施公租房分配3批,分配住房648套,完成任务率98.9%。目前全县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

3973套,已实现分配3944套,分配率99.27%,超省级考核标准9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钉子户”影响部分项目征收扫尾工作。

(二)环保大气治理影响在建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慢,贷款资金支付使用效率低。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积极做好征收扫尾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查找问题根源,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加大调度频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推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加快涉诉案件处理,及时落实一批强制执行裁决,助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尽快实现净地交付,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强督查考核力度。

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要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招标投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继续加大融资力度,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申报贷款授信,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四)强化棚改政策宣传,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政府推动、群众支持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积极配合做好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加强调度督查,及时组织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篇四】

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033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XX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XX区XX小区504套、XX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

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XX】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XX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XX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XX】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XX区、XX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让各个城区(高新区)的项目具体人员了解、掌握“两改”

政策,让项目房屋被征收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为城区(高新区)解决房屋征收这个大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两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两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两个中心”、建设

“四个襄阳”的重要步骤,更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施康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反复征求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四个城区(高新区)意见,起草了《“两改”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规范“两改”项目的行政审批。建立“两改”审批绿色通道,对“两改”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该细则已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20XX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的20XX年,将是我市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一年,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完成20XX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设人人安居的保障性事业而努力。

【篇五】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爱民生工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几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与20XX目标任务

1、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4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5号】。

2、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7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4号】。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26日城市棚户区改造已经完成2344户,征迁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南门、青井片区完成了1744户,其他片区完成了600户;

南门、青井片区共有棚户区改造2089户,现已经完成1744户,还有345户未签订棚改协议)已经超额完成了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为167%。在20XX年9月份,迎接省住建厅、市房管局检查,已认定完成20XX棚改工作任务。

2、融资工作情况:20XX我区共获取银行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9.1亿元(其中:①20XX年2月份省国开行下达了,在20XX以20XX的棚改项目申请的融资贷款1亿元;②20XX年4月份,由区城投公司以20XX的棚改项目向建设银行东乡支行申请了2.5亿元的贷款,并于4月23人发放了贷款资金2.1亿元;③20XX年由区城投公司申请到了农发行融资贷款6亿元。

(二)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①区委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已将20XX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纳入到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并下文(《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XX]50号文件)将XX、青井、中医院、一小等片区纳入20XX年棚改范围。②20XX700户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项目立项与可研批复工作。③对拟实施的片区,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2、融资工作情况:①根据省财政对20XX棚改项目债券发行的授信和要求,我区由财政局牵头,已经上报了1.87亿元的债券发行资料,目前资金未下达,在等待省财政厅审批过程中。②3月份就20XX年棚改目标任务融资贷款已经与区农发行进行了沟通,初步已达成意向,正在进行前期申报准备工作。

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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