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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启示(优秀范文五篇)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0-3829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13:48: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启示

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启示

作者:胡欧哲

2007/12/23 17:58:08

来源: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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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的特点

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政府拨款是大学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左右着高校科研的方向。上个世纪80年代...一、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的特点

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政府拨款是大学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左右着高校科研的方向。上个世纪80年代美、德、法3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如下表所示:美、德、法三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资金来源

国别美国德国法国各级政府89.49896.1高等学校3.7——工业和私人非营利组织6.923.2国外——0.7总计100100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政府拨款在科研经费中的比例占90%左右,其中德国占98%。政府拨款在科研经费中占主导地位说明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因为各国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引导高校科研的方向。(2)科研经费的拨付一般采用两种方式:直接资金和一般资金。直接资金和一般资金的构成见下表:三国高校科研经费构成(%)国别构成美德法直接资金80.92062一般资金19.18038总计100100100

所谓直接资金,就是以直接资助或签订合同方式提供的资金。美国、法国和前苏联一般采用这种方式。所谓一般资金,又叫一般高教经费,是指政府不是为具体的科研项目拨款而是为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拨出经费,其中用于科研的部分称为“一般资金”。德国主要采用这种方式。两种拨款方式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科研体制。德国采用“一般资金”主要是由于其大学实行“讲座制”,即每个讲座由讲座教授负责,每个讲座都是科研教学单位,由国家批准设立,能同等获得科研教学经费。“一般资金”体现了大学研究自由,国家不干预具体科研的理念。美、法等国以“直接资金”为主,这种做法是“一般资金”的发展但更重视效率。由于美国的大学采用的是不同于德国的体制,科研经费的拨付主要取决于科研实力。因而资金的获得、使用都采用竞争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调动高校科研的积极性,也便于国家引导和调控科研方向。而且由于美国提供“直接资金”的主要是政府各专业部门,如卫生福利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国防部、农业部、能源部、宇航局等,能够较好地将高校科研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挑选最佳的合作者。但是,其弊端是一般院校和教师很难获得科研经费。

二、国外一些国家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一)美国高校。长期以来美国的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在这一宏观政策指导下,较好地实现了政府和大学在科研管理上的互补。特别是在科研立项阶段充分体现了大学的地位和作用。美国的这种研究型大学科研管理的核心就是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的经费管理。经费管理的关键是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以及项目执行阶段的严格执行,其特点是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都明确列入预算,被审查通过的预算成为合同执行的根本依据。在立项阶段,大学因承担项目而产生的公共开支在政府许可范围内通过间接费用纳入项目预算。

间接费用是大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管理责任和主导地位的重要体现,而政府对间接费用比例的许可授权则反映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一般情况下,这种授权得到各类资助方的认可,并在项目预算阶段按此比例制定间接费用预算。当然,政府以外的其他基金或个人资助项目可以通过减免间接费用的方式对研究项目执行所需经费进行分担,但这要与大学单独谈判并在获得许可之后才能签订项目合同。

通常,美国大学的科研经费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进行预算,这与我国最近颁布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对经费预算的分类一致。直接费用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开支,其中包括承担项目人员的相关报酬。一般而言,间接费用是指科研活动支撑体系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条件设施费和管理费。间接费用的核算方法各大学略有不同,但其共同的特点是:间接费用以政府许可的比例为依据,以直接费用为核算基数;间接费用比例较高,一般达到50%以上,其中管理费用占26%左右。间接费用占项目直接费用的比例与学校的地位有关。而且根据学科特点有所差别,并受联邦许可的限制。

(二)德国高校。德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州政府的财政拨款。州政府将资金拨到学校财务部门,学校根据院系的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毕业生数量、科研成果等指数,把相应的资金划拨到院系,院系再依据一定标准平均分配。因此,一般来说,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管理、支配。学校不从科研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由州政府财政拨款的科研课题经费在课题结束后如果仍有结余,则划入该课题负责人下一财政年度经费中。如果剩余的科研经费超过总数的1%~5%则被收回。对于课题负责人自筹的、来自第三渠道的科研经费,如果课题结束后还有剩余,则应退还给出资人。德国高校对于教师申请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科研课题可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一些服务,一般没有资金上的扶持。

(三)加拿大高校。加拿大大学一般都设有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科研经费。课题负责人一般只掌握自己的经费号码,需要使用经费时则申请。除了学校本身有专门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外,还有其他审计机构(主要是课题拨款单位)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向国家(包括联邦科研基金和省科研基金)申请的科研经费,学校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国家在给课题负责人划拨科研经费时,额外拨15%给学校作管理费。对于协议科研项目,如教授和企业或大公司的合作,学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各大学以企业提供科研经费限制条件的多少,确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工资等只能从学生学费或政府拨款中解决。决不允许课题负责人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成。将科研经费和个人利益脱钩,学者会理性地申请科研课题,而不是盲目增加科研课题经费。如果科研课题延续3年,第1年结余经费可以转到下1年。如果第3年课题结束还有结余要上交。如果继续使用则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如计划聘用的人没有按时到位,工资没有足额下发等。同时即使继续留用也要提出明确的使用期限。另外,学校对教授的科研工作有一些支持政策。

三、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带来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一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外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对管好、用好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其一,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应以政府拨款为主,并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其二,应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作为促进社会进步的一项工作进行管理,而不能仅仅将其作为高校的事情,同时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科研项目及经费进行管理。

其三,不应将科研数量作为衡量高校或个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标准,而应以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进行衡量,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高校进行有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

其四,不应将高校的科研活动与科研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也就是说科研人员不应从其所研究的科研项目中得到酬劳。————参考文献[1]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德国教育财务管理情况概述》,《教育经济》 2005年第11期。[2]中国高校财务管理考察团:《赴英、德两国考察高校财务管理的报告》,《教育财会研究》1999年第4期。[3]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教育处:《关于加拿大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调研报告》,《教育经济》2005 年第11期。[4]邹贤良:《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及几点启示》,《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增刊。[5]赴美国高校行政管理培训考察团:《美国教育财务管理》,《教育财会研究》1999年第6期。

第二篇:浅议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

浅议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

摘 要:文章结合近十年高校科研经费核算经验,分析了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原因,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报销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00-02

根据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公报数据,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2015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16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3亿元,增长8.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07%,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7.7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08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2%;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136.5亿元,增长10.9%;高等学校经费支出998.6亿元,增长11.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6.8%、15.1%和7.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已经成为除了专门的科研机构以外的科研中坚力量。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各界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长,高校也?S之暴露出科研经费管理的诸多薄弱环节。科研经费甚至成为高校贪污腐败的“高危地带”,不仅有损高校的声誉,也严重阻碍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笔者结合近十年高校财务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我国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的薄弱环节,分析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报销存在问题

1.报销票据存在问题。科研报销票据包括发票和非发票票据。我们首先说说发票报销存在的问题。科研工作者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报销科研经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科研工作者在报销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时,将需要提供发票清单的业务拆分成多笔小额不需提供发票清单的业务,达到规避财务制度的目的,堂而皇之地将非科研开支列入科研开支。还有部分不法商家不管顾客购买什么物品,为求销售,收取少量甚至可能不收手续费就可以按顾客要求随意变更发票的品名数量,将不符合财务报销的票据变成财务人员无法轻易识别的合规票据。此外,科研学术调研和会议活动,由于财务人员的信息不对等,无法根据票面将个人旅游开支等活动从科研活动中分离开来,也会造成非科研差旅费列入科研开支。其次,非发票票据报销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务费报销的问题上。由于科研活动的特殊性和各方面人员信息不对等,财务人员无法对科研活动劳务费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方面进行审核,造成目前部分科研人员可以通过造假人员身份或多报人员劳务经费来套取科研补助。

2.会计人员数量和质量欠缺。首先,由于高校行政人员编制的受限,现有编制内行政人员的工作量超负荷,科研管理人员没有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增加而增加,难以支撑科研管理服务的要求。以某高校为例,2013年全年凭证册数689册,附件张数约31万张,当年收入约3亿元,支出约2.9亿元,报账人员3人左右,支付人员2人;2014年全年凭证册数792册,附件张数约45万张,当年收入约3.39亿元,支出约3.36亿元;2015年全年凭证册数1045册,附件约62万张,当年收入约4.05亿元,支出约4亿元。2013年到2015年短短几年,财务报销的业务量增长了近一倍,但是财务人员却没有随着业务的增加而增加。其次,由于财务人员超负荷工作,无暇思考学习,没有及时更新财税审等方面的知识,对各类报销票据只能进行简单的真假甄别,对特殊业务无法进行准确的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质量没有得到确保和维持。

3.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科研经费报销时点不均衡,导致各科研收支相差较大。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审计部门一般比较重视工程审计和整体的预决算审计,对科研经费往往没有形成定期审计的工作习惯。审计部门一般也不会主动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科研管理部门很少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往往也比较注重科研活动,对财务事项和规定也缺乏一定的了解,就会出现科研经费报销时点不均衡,结题不结账,结题突击花钱等现象,容易导致各科研收支不均衡,不利于高校内部科研统计和分析,甚至可能影响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报销存在问题的原因

科研经费报销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1)高校对科研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相脱节。(2)部分科研人员缺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误认为科研经费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他们想怎么用都可以,任意支配科研经费用于各项科研以外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不真实、不相关和不合理的费用。(3)监督机制不完善,部门合作不紧密。对高校科研经费项目的监督不只是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事情,是所有部门都需要一起参与的长期工作,然而,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工作重点不同,如何协调各部门承担监督职责,在高校中并没有顺畅的平台进行沟通和交流,很容易造成了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全程跟踪监督。(4)科研管理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会计人员数量和质量的维持。

三、优化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的解决方案

1.加强防腐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完善科研经费奖惩激励机制。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大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校教职工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正确认识,尤其是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防腐教育是高校纪检部门应该常抓不懈的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科研相关人员廉洁教育的方面,可以聘请检察院和监察部门的办案人员定期分批次给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进行防腐教育,通过讲述和分析科研经费管理腐败案件,帮助管理人员分析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增强科研工作者的廉洁意识,警示科研工作人员从事腐败行为的严重性。针对科研工作人员进行专项的法制宣传,定期组织科研人员参观监狱部门,参加科研腐败人员的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借此提高科研人员的防腐意识。加强科研经费的奖惩激励制度的建设,完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奖励制度。同时有奖必有罚,审计部门应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科研经费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对于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应采取暂停其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请等措施,实际惩罚年限应该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究处理。

2.加大科研管理建设经费投入。首先只有加大科研管理建?O经费的投入,才能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缓解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科研建设经费充足了就可以增加工作人员,实现专岗专人,不但有利于缓解科研管理人员超负荷工作的状况,还有利于提高科研管理的质量。其次,加大科研建设经费的投入不但可以解决人员紧缺和人员职业教育的问题,还可以提供资金改善科研管理的硬件设施。科研管理的硬件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环境、办公设备等。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人处在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效率相对较高,工作效率提高了,从某种角度来说等于增加了工作人手。有了经费就可以购置更先进、科学的管理软件,实现科研管理相关部门科研信息的实时更新,资源共享,可以节约人力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率。

3.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全程监督体系。监督检查是科研项目良性运作的基石。项目经费监督应该制度化和规范化,过程监督要系统化和定期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纪检审计部门都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负责预决算和核算监督,科研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纪检审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财务处、设备处和资产管理处的沟通交流,对科研项目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预警在前,敢于向各类违规违纪的行为亮剑,严肃查处各类科研经费造假、挪用、挤占和转移科研经费以及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科研经费的监管是一个涉及科研管理、财务、设备管理和纪检审计部门的系统工程,应该塑造全员监督的文化和环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督体系,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为广州美术学院院级科研课题,课题名称:“高校科研经费核算研究”(项目号:16XJA040)]

参考文献:

[1] 吕蓓蓓.从经济学看当前高校科研经费报销[J].财会学习,2016(08).[2] 张平.试论高校科研经费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5(28).[3] 陈玲玲.新时期高校科研经费报销问题研究[J].管理工程师,2015(06).[4] 倪雪梅.高校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的问题及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02).(作者单位:广州美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广东广州 510006)

[作者简介:陈香香(1985―),女,汉族,广东韶关人,任职于广州美术学院计划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高校财务管理。]

(责编:若佳)

第三篇:国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国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一、国家的科技拨款制度

世界各国科技拨款制度同国家的科技体制、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没有统一的、最优的模式。但从总体看,多数国家政府科研经费实行预算拨款制度。在制定科研预算之前,首先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由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各司局、科研院所按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的政策制定相应的科研项目和预算。一旦预算得到批准,就要严格执行。

美国:国立科研机构每年要提交预算,由主管部门,如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分别综合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报总统预算办公室,经总统同意后,交国会审议和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国:政府科研经费的管理主要由科研部负责。科研部接收和登记所有民用科研经费预算的申请,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与国家预算在由总理主持、各部部长参加的国务会议上讨论和修改,经参议院讨论通过,然后在国民议会每年11月举行的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作为政府的一项行政法令,由各部门落实执行。

比利时:通常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制订下一年的科研预算,大致程序为:由政府各部根据“科研预算必须符合政府的大政方针,符合本部门发展重点”的原则,草拟本部门的预算计划,交内阁会议讨论,然后由财政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众议院讨论通过。

奥地利:联邦政府科学部是国家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研究所、大学和科研基金会的拨款。每年3月就开始准备第二年的预算草案,接受各研究所、大学和基金会的申请,并和这些单位的代表进行协商,9月份向财政部提出下的预算草案,11月财政部将政府预算草案报国会批准。在执行预算时是分月拨款,科学部、财政部和科研单位的代表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协商会,对下一个月的预算拨款进行调整。

日本:预算采取拨款制度,每年分4次,即每3个月拨一次款给研究所。科技厅是日本制定科技政策的宏观管理部门,但对各省厅的科技预算不直接管理,由各省厅根据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大政方针自主制定本省厅的科技预算报大藏省审定。

俄罗斯:政府采用预算拨款制度,联邦议会根据前一年全国整体经费情况确定第二年的科技经费预算比例。俄科学院各研究所按照其所需经费,于前一年秋季向研究所所在学部提出第二年经费预算申请报告。科学院主席团根据政府经费拨款总额核定各学部的经费申请并通过院财经局按比例切块下拨。各研究所必须按其预算草案各科目严格执行下拨经费,基本上没有使用下拨经费的自主权和机动权。

以上可以看出,上述国家科研经费预算拨款制度的共同点为:一是采用政府和议会两级预算审批制度;二是科技资助计划、预算分配渠道及管理按大行业划分,实行部门代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国立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科研经费的分类和构成。各国政府科研经费通常可分为事业费和项目费两大类。事业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大型仪器和公共服务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机构运行经费和少量的间接成本(主要是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直接成本(流动人员的工资和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等)。前者主要是预算拨款,后者则是通过竞争获得。

日本:科研经费包括“一般会计”项下的文教及科学振兴费和“特别会计”项中的科学技术经费以及总理大臣科学技术特殊经费两部分。

德国: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分为按单位拨款和按项目资助两种。前者由议会用核定编制的办法确定人员工资额、运行费、仪器设备费和基建费等。后者由政府委托给项目负责单位,研究机构和企业均可按项目招标要求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譬如德国的分子医学中心,政府拨款占总经费的83%。

法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和资助,政府根据每个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情况决定拨款比例,通常占机构总经费的80%左右。此外,科研机构还可以通过承担国家的大型科研计划、与企业签订研究开发合同获得科研经费。应用研究机构除政府拨款外,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商贸活动,收取设计费、鉴定费和试验费等,用于支付部分人员的工资或提高全体员工的待遇。

俄罗斯:科学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项目合同经费,从政府预算得到的科技事业费拨款占其经费总额的55%(只能维持工资和一些公共支出),通过项目竞争得到的基金、重大项目经费及其它收入占45%。

波兰:科学院的经费来源中,国家预算拨款和政府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占总经费的65%。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事业费(水、电、暖气、办公费)和图书资料等费用。研究经费主要靠向国家申请科研项目,这部分经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科研实力,不同单位相差十分悬殊。

捷克:科学院除继续保留为数不多的国家预算拨款外,用于科研的大部分经费需要向国家科学基金会申请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整体而言,来自政府预算的拨款占捷克科学院总经费的55%,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占20%,其它经费来源占25%。

(二)严格规定各类经费的使用范围。各国政府对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均有严格规定,对项目经费管理也有严格规定和一套完整的程序,通行的做法如下:

1.科研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步骤和各项预算的详细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执行合同。

2.项目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汇到承担项目的课题组,由负责人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凭负责人签字支出。项目负责人单位不得从项目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但项目费的利息收入可由负责人单位支配。

3.项目经费严格按申请项目时的计划使用。其主要开支为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开支,约占总开支的80%。项目主要由临时聘用人员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其中有一部分为正在做博士论文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和在编人员不得从项目费中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有的国家规定,若项目经费数额较大,资金往来的发生量也较大时,负责人单位财务人员的工资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

4.项目费通常根据进展分2-3次拨放到项目负责人单位。

5.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但最重要的是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结果对项目负责人的后续项目有影响。如果项目结果不符合指标要求,其负责人今后就很难申请到项目,如果项目执行得好,则今后申请项目就会更加容易。

(三)按预算计划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各国都要求科研机构严格执行预算,原则上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每一项开支(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事先批准和审核。日本政府规定,预算的20%可以机动使用,但决算表应报告国会,如与预算相差太远,将受到国会的批评。德国联邦政府从1999年起对研究机构实行拨款包干使用、每年按5%增加经费投入的做法。研究所可将不超过经费预算总额10%的结余转入下一继续使用,也可在本提前使用不超过下一经费总额的10%。

(四)加强监督评估。为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监督评估制度。日本实行四级监督制度,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有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格管理和评价外,国家行政机关还设有专门的国家审计员制度,同时还要受到广大国民和媒体的监督。印度科研机构采用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其主要国立研究机构——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CSIR),在最高管理层设有财务理事一职,行使政府有关CSIR财政事务的所有职权,并有权将与总干事意见不一致的财务议案提交财政部主管部长。在CSIR总部,为总干事配备专职内部财务顾问。在所属研究所和实验室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法国为防止不适当开支,在经费使用方面,实行双重财务监督制度。同时,各国政府加强对各种资助方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经费使用进行调整,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英国大学拨款委员会从1985年起开始对国内大学定量评价,90年代以后,评价结果同下一的政府事业费拨款挂钩。捷克科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各研究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调整来年的经费数额:获得A级者增加10%的经费,B级增加5%,C级减少5%,D级减少10%。

第四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腐败案例

附件3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腐败案例

1.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的全过程。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等。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的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的名下。(2013年01月04日来源:新华网)

2、湖南某高校2名教师伪造公文骗取经费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了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省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的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消息,在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期间,该事件主要责任人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等,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费”约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两项。2011年10月8日,该高校致函新闻出版总署,请求确认科研课题有关公文真伪性,经与总署办公厅核实,所附7份总署公文均系伪造。

2011年12月28日,该高校对两名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王某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机关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科研处副处长职务。(2012年07月13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3.院长用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

据新华社电,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日前侦结一起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涉案教师利用学校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漏洞,用学生的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

据检方介绍,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15万元。

2008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拿到28名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从2008年5~12月以这28名学生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共计82400元。事实上,根据下达项目的这家部级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定,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

海淀区检察院于2011年7月对肖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肖某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肖某拿到翻译研究项目后,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利用学生的名义领款每次都是800元。每次领取劳务费,肖某一人都在劳务津贴领用单上“课题负责人”栏和“主管”栏签字同意,而从未有人对此提出质疑。(2011年12月27日来源:京华时报)

4.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跑冒滴漏触目惊心

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富。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变动,一笔钱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虑,每年贪污量大约在一两万。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有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发。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106笔之多。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的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够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2011年12月15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5.检察官曝高校科研费腐败群像 “拉大旗作虎皮”

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部分经费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先报销后签字、假冒他人签名、代替他人签名现象不在少数,而利用发票冲账也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荒谬的现象:由于当前以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同事或学生在申报课题时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可能实际工作这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他们,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都是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其中发生在高校里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

教授“纵横捭阖”

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课题项目“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课题”,但在高校,相对而言,“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会更加便利。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先以“横向课题”为名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不久学校出台规定,对于“纵向课题”奖励补贴力度加大,优势超过“横向课题”,张志刚随后又找到学校改以“纵向课题”立项。然而,在提取经费时,他却找来一份有20余人的在校学生名单,依旧按照“横向课题”管理规定,以在校生名义先后8次虚报冒领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在接到举报调查后,检察院以其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课题费变“绩效工资”

黑龙江一所高校的财务人员赵老师向记者透露,教授从学校直接拿到的收入大致分为两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占到至少一半的比例,而基本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这就意味着,即便是级别相同、工龄相同的教授,收入也会有差别,申请课题经费多的科研人员,可支配的资金多,用来发绩效工资的部分就多。

赵老师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为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高校开始鼓励教师“积极申请课题”,教授更是成为大学申请经费的筹码和“摇钱树”,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待遇由此肇始。

与此同时,不同学科获取课题经费额的差异巨大,理工科的一个大项目就几百万上千万元,人文学科一个课题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就算不错,基于同样比例的提成也加大了教师收入的不均衡。

一边是高校经费的不断增长,一边则是教授基本工资增长有限,在这样的体制下,个人创收变得顺理成章:开办公司、校外兼职走穴,有的教授每年的收入可高达数百万元,挣得盆满钵满。

仪器设备采购也是一大黑洞

在一所师范院校,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采购聚焦显微镜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一万美元。检方在办案中发现,合同书中的内容被随意“篡改”,“设备培训费”打进了采购员个人账户而无人监管。最终,该采购员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1年12月16日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6.我国科研经费仅40%用于项目:肆意挥霍成潜规则

一个月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要强化预算编制、严格评估评审,结余资金上交。同时,对非涉密课题预算进行公示,探索课题绩效的公示制度。

“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纯粹走过场的,下多少个通知也没用。”10月30日,中国社科院西部地区某研究所的任高(化名)表示,科研经费怎么花,实际上都是公开的秘密。

作为一名老科研人员,任高对科技界一些潜规则颇感无奈。她说,大家都这么做,你不做,就显得另类了,再者领导也不会相信你。

科研经费的使用,诸如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屡见不鲜。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到数亿元。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接受本报采访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科院院士表示,早几年,中国科技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科技创新的一大瓶颈。如今钱到位了,但有限的钱却没有花在刀刃上,成了部分科研人员的“圈钱”法宝。

海淀区检察院一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称,2003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涉案人员21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涉案人员不少为高级知识分子。

项目到手后,怎么花是关键,而且还得花得没有痕迹。有几种惯用方式:首先是吃回扣,只需500万的仪器设备,以800或1000万购买,多余的钱已辗转进入个人卡号;其次,以科研需要名义购置汽车房产,项目结束后就据为己有;再次,自己成立公司,拿科研经费作股份;或者,就是以考察的名义出国或到各地旅游消费。

不过,西部地区的研究所出国考察并不便利,出境考察时要受到诸多审查,但这也阻碍不了他们巧立名目地花钱。

例如,社会科学领域引进课题制后,设备仪器的费用,在预算中是小部分支出,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和餐费等项开支,才是主要开支,常用借口就是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学术交流;在人文社科领域,查阅文本文献是主要研究形式,重要的资料都有图书馆藏,自行购置说不通。为使经费达到一定规模,便将电脑、摄像机、扫描仪等反复填报,而一旦立项,经费包干,这些费用便可以被其他的开支替代。“考察、学术交流是科研圈最惯用的伎俩,且专门挑没有去过的地方考察。”任高说,在国外随便找个学会以考察名义或学术交流的方式发个邀请函,太简单不过了。

中科院某研究所研究员李志表示,他们所里的很多老师,全世界几乎哪儿都去过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往科研机构里挤,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究竟应获得多少报酬?本来是具体的,但科研经费任意支配的事实,却默许了这些灰色收入的存在。

肖文凯表示,交项目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办法花钱,因为如果钱花不完,下一个项目有可能就拿不到这么多钱了。“来了钱,扣掉10%,盖个章再给你。”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市某高校材料工程系的副教授说,“高校就像一个菜市场,科研人员就是包了其中一个摊位,进账出账从那里过。”

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原主任助理江琴的故事十分典型。江琴所在的研究所是中科院下属的一骨干研究所,主要负责智能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虹膜识别技术等,均属尖端高科技。江琴负责管理该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行政事务,经手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但每次江琴申请经费的支取,导师往往只管签字,此后并不过问经费的去向。

公诉机关材料显示,2004年江琴注册成立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他以该研究所名义,与蓝盾公司签订两份虚假合作协议,并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和6月3日在该研究所报销领走31万元和40万元的支票两张入到蓝盾公司,分17次将这两笔款项提现据为己有。2005~2006年,还多次截留客户单位给付的测试认证费共计6万元。此外,江琴还编造需要向某公司或培训机构支付材料费、培训费等理由,拿着伪造合同内容让导师签字,导师签字后,便更换合同正文文本,将付款方向改成该研究所支付给蓝盾公司。

海淀区检察院人士透露,有一次,江琴请导师签字的报销单数额仅为20元,拿到财务支取钱款时,他在20元前面加上“3100”,轻松支取出31万元。2008年9月19日,江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2011年11月5日来源:经济观察报)

7.工薪阶层变百万富翁:谁动了科研经费的“奶酪”? 科研经费缺不缺?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一次报告会上披露:我国的科技经费节节攀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增长,我国科技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

科研经费利用率怎么样?中国科协一次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一边走出了“短缺的时代”,一边却走进了“硕鼠的围城”?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而科研经费往往又直接与课题、项目挂钩,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一些国家、国际重点课题,立项之后的经费更是源源不断。

科研经费花不完怎么办?北京某高校电气专业许博士告诉记者,学校制定了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流程,但学校每天需报销的费用庞大,审核人员难以全面地审核所有的单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审核人员看也不看就“大笔一挥”批准了事,有时为了尽快结项,还会告诉他怎么报才能通过。

海淀检察院的调查印证了这一说法:几乎所有科研单位都会制定严格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但许多都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经费不缺,管理不严,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用不完就在发票上大做文章,反正钱是剩不下的—什么都能报,大到房与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也都要拿回单位报销。

“每次课题结项时都是我最忙的时候,到处收集发票。”许博士告诉记者,实在找不到发票时,就说自己为国家、学校节省多少资金,给自己贴金,当然,节省多少是要在“老板”(导师)的严格“控制”之下的。

今年2月,北京某名牌大学化学学院的教师谢某、徐某贪污一案被海淀检察院诉至法院。两人以考察为名义,使用化学学院仪器开发制作经费报销自己的旅游花销。如果不是在海淀检察院的一次例行的侦查中露出马脚,“两人还不知道这是犯罪”。

“项目老板”是科研圈流行的叫法。何谓“项目老板”?这些人一般都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利用个人的声望和人脉关系,“专门”跑项目,揽课题。

课题项目“跑”下来,“圈钱”接续。项目越多,科研经费落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大。于是自行车换宝马,工薪阶层变百万富翁。不少“项目老板”开名车、吃大餐,动辄一掷千金,“老板”的派头十足。

2003年,“汉芯”发布之后,项目组组长陈某立刻“鸟枪换炮”—之前骑的是一辆普通自行车,升级为一辆价值30万元的别克轿车。又过了不到一年,这辆别克又换成了宝马。知情人都知道,买“马”的钱正是陈进骗取的科研经费。

除了“骗”,还有“蒙”。2009年,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某科研机构古某课题组私分国有资产案。课题组负责人古某手握10余项国家课题,两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是这一领域的“学术权威”。被捕前,课题组还承担着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等两项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重大科研项目,经费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

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为了使节余的经费不被收回,古某等人十余次采取与相关协作单位签订虚假的“子课题协议”,将科研经费拨付给子课题承担单位,再变现后返还80余万元。去年5月17日海淀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古千秋等4人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会计如何撬动大资金

时至今日,海淀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磊对当年办理的一起贪污案依然感慨:“卞中如入无人之境,没有上级查账,没有旁人监督。” 张磊提到的案子发生在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案,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震动。2.2亿元的数额,成为当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金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

1986年成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脱胎于中国科学院,起初,科研经费规模只有8000万元,到2007年已增长到43.3亿元。就是这样在一个向全国上万所科研单位和高校拨款的机构,出现了一名“小吏巨贪”。1995年8月至2003年2月,卞中利用掌管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下拨权,采用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编造虚假的银行对账单等手段,逃避审计检查,贪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2亿元。

“查到最后,感觉偌大的一个机构,拨款权实际上就掌握在一个会计手中。”张磊告诉,“卞中的作案手法并无特别之处,只要有一个环节有所监控,就会暴露。”

如果说科研经费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令人“痛心”,那么出现在经费管理环节的职务犯罪不免让人“担心”。(2011年09月07日来源:光明日报)

8.山东科研经费黑洞

李攻,研究山东旅游去佳木斯千余次

山东省审计厅日前共审计了省内4所高校2008~2011年科研经费管理情况,重点抽审了2008年立项的363个纵向课题项目以及2008年以来仍在进行研究的65个横向课题项目,涉及资金2.47亿元。其中,暴露出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5个重要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在363个纵向课题中,已经结题的有291个,其中,有83个预算执行率低于50%。这些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03万元,实际支出139.11万元,平均预算执行率仅为27.66%。

二是支出报销不规范。抽审发现,有22个项目报销无具体品名和数量的发票438张,金额51.45万元;9个项目报销虚假业务内容发票1824张,金额103.05万元;4个项目报销虚假签字单据,套取资金114.78万元。例如某高校的“微山东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57%。

三是部分项目进展迟缓。在363个课题中,应于2011年底前结题的362个,但按期结题的只有239个。截至2012年3月底审计时,仍有72个项目没有结题。

四是资金闲置多。截至2011年底,在已结题的科研项目中175个项目结余资金共562.68万元,占这些项目经费总额的33.37%。有40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50%,闲置资金达到276.49万元。其中12个项目仅提取了2.5%至10%的管理费,其余全部处于闲置状态。

五是决算编报不实。4所高校编制科研经费决算时,均存在虚假支出或少报结转结余问题,涉及金额1.03亿元。如某高校有10个课题预算为322万元,实际支出168.1万元,决算支出为319.75万元,虚报151.65万元,占预算的47.1%。某高校2011年年终结算没有反映科研经费结转结余的7088.64万元。

第五篇: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探讨

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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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会计网上学习编辑:aiyimingba 文章来源:新浪

【摘要】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支出的复杂化、管理方式的多样化,使高校必须事先对经费的收支作出科学的计划和决策。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分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五个部分。本文分析了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主要方法。

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启示(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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