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协议书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0-38478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17:51: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协议书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

检验检测服务协议书

甲方:鹤峰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乙方:鹤峰县商务局

为促进我县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农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甲方为乙方所属外贸出口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产品检测及咨询服务,经甲乙双方商议,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担业务范围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督、投诉和仲裁等检验工作;

2.及时向乙方所属出口企业通报国家、行业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的最新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等;

3.组织乙方所属出口企业参加无公害农产品及其相关的知识培训;

4.组织乙方所属出口企业参加无公害农产品及其相关检验工作的合作和技术交流;

5.组织乙方所属出口企业参加无公害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6.协调、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及其相关的检验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组织相关企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督、投诉和仲裁等检验工作,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组织相关企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无公害食品标准制修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的无公害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和咨询工作;

3.组织相关企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汇总整理、预警和报告工作;每月28日上报当月无公害农产品检验检测及相关情况,并将检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甲方;每年12月20日前对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4.科学、公正、准确地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明负责。乙方收到检测任务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有资格的人员抽取样品,并在抽样后规定时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四份;

5.保守受检单位和产品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不得侵占受检单位的知识产权;

6.乙方所属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产品检验检测方面,均享受优惠或免费服务。

三、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动态管理。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乙方所属企业相应的检验资格和检验业务:

1.计量认证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失效的;

2.提供虚假检测数据的;

3.错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工作规范性、检测收费、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5.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6.委托协议期满未重新申请资格的。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五、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发出通知函后十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第二篇:海南省农产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介

海南省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介 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平台)是海南省商务厅为建立解决海南农产品卖难的长效机制、发挥海南区域优势,形成信息引导的市场化产销供求关系,建立的一个现代信息服务平台。平台拥有市场监测、预测预警、供求对接、流通追溯等十大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贯穿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批发和零售的数据信息,建立海南农产品流通数据中心。目前平台的采集样本企业遍布全国16个省市,覆盖海南农产品流通全过程。监测海南水果、蔬菜、水产品3大类19个品种的产量、价格、交易量、库存量等指标。并整合农业厅、交通厅、统计局、商务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信息资源,通过平台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海南农产品市场价格、景气指数和预测预警等信息,开展供求对接,引导订单生产,实现流通环节信息追溯,以信息引导海南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为更好的指导海南农产品的产销供求关系,平台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及结合专家分析,发布相关行业的经济分析报告、市场行情分析报告等信息来为政府部门、企业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市场信息。

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关于“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视频链接网址:

第三篇: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协议书

小微企业创业创业综合性公共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太原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体现公共服务的价值,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以及太原市被国家确定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城市的时机,甲乙双方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建设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的确认、建设。

二、乙方协助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发展方式的要求,引进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加强品牌培育。

三、根据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具体问题,乙方将提供提供信息咨询、法律维权、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电子商务、事务代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综合性公共服务。

四、乙方负责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五、积极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乙方对服务的各类创业创新物理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积极支持,积极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

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章: 公章: 日期:

第四篇: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5:

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概述 介绍本项目的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目标)。

2、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与市场情况说明 介绍基地特色产业相关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及基地特色产业发展现状、政策需求等(可另以附件形式专门报送)。

3、主要内容 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研发平台、信息平台、认证平台、试验检测平台、国际孵化等。基地应结合特色产业,在已有基础上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规划,重点选择建设上述平台2-3个。要体现各基地平台的侧重,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4、项目单位概况和已有工作基础 介绍项目单位的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产业化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

5、项目实施方案 介绍项目单位实施本项目的详细方案,包括详细的技术路线、服务模式和手段、运营和推广策略,技术服务的效果、保障措施以及能反映运行模式效果的典型案例等。

6、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介绍项目单位申请项目预期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

7、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

8、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 介绍本项目的整体进度计划和阶段考核指标、验收目标以及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9、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 介绍本项目的详细费用预算,列出费用支出清单,说明资金筹措方案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10、附录 列出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部分所需的各种资料、图表等附件内容。

11、项目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2、专家论证意见(附3名以上专家名单)

第五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 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范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 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 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 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第七条 建设内容。

(一)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 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三)节能环保:为中小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应用及节能评审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能源审计、现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四)市场开拓: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推动建立驻外服务点和营销网络,帮助企业拓宽营销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现代物流、商务等服务。

(五)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咨询,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标准、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政策等维权服务。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

(六)信息化应用:积极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信息化水平。

(七)创业辅导: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商务策划、工商代理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等服务;为创办三年内 3 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投资融资、财税申报、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和创业场地。

(八)人才培训:为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

示范平台管理

第十四条 区级示范平台名单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

第十五条 对获得自治区示范平台称号的单位,自治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第十六条 各地州(市)每年2月底前将上工作总结、服务平台运营、建设发展情况(附件2)报自治区经信委。

第十七条 自治区经信委对区级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平台有效期三年,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与申报同时进行。

第十八条 有下列之一情形的,撤消示范平台称号:(一)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处分的;(二)被司法机关处罚的;(三)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四)多次被中小企业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五)一年内不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地州(市)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本地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并对地州(市)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扶持。

第二十条 示范平台评审工作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经信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 附表略

附件1:

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资料

(一)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推荐表(附件1之表1)。

(二)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之表2)。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附件1之表3)

(四)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基本情况);

2、服务对象所在区域的行业状况,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公共服务需求情况;

3、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4、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方式、收费等);

5、主要服务业绩及对区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包括:自测情况或典型案例);

6、获得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7、下一步发展规划或运营计划。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上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主要服务设施(含软件、仪器设备等)投资明细表(附件1之表4)及相应财务支出凭证复印件。

(八)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附件1之表5),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以及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九)近两年服务中小企业名单(附件1之表6);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和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效评价;区域或行业内10家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评价意见。

(十)区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十一)其它能证明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协议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