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供电业务办理服务流程
南京供电公司供电业务办理服务流程
1、暂停用电申请
2、暂停提前恢复申请
3、暂拆申请
4、移表申请
5、暂拆复装申请
6、非居民新装(增容)申请
7、居民客户新装(增容)申请
8、故障申请
第二篇: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选“个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填写申请人18位身份证号和社保电脑号等信息。要切记“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建议使用申请人的社保电脑号。4 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申报类型。按页面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须如实填报。测评积分分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选择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南城分部,保存并提交。带相关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结婚证、房产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证件以及证明加分的材料到龙华景乐市场三楼深圳人才中心龙华驻点核对填报信息,信息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交。信息上报后签订代理协议并缴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系统上报的积分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的下达积分入指标。指标下达后打印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和备齐材料。在指标有效期内上交材料。经受理合格的材料由我方上报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下《积分入户通知》(俗称调令)。调令下达后,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等资料。12 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深圳市拟落户地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进度查询: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第三篇:公章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
公章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指南
公章业务办理流程
一、公章刻制备案流程
(一)选择公章刻制企业(下称“刻章店”)
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店办理。网上办理页面和各政务大厅设有辖区具备刻制公章资质的单位名单(选项)供用户选择。
(二)递交申请刻制公章的证明文件
向刻章店递交申请公章刻制证明文件(详情见《公章业务办理指南》)。
新办商事主体首次刻制公章亦可通过网上办理,可在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时,通过其中“一表式”登记申请表填报公章刻制申请,平台受理后将向申请人和刻章店发送通知短信。
(三)申请人付款
申请人(委托人)与选定的刻章店约定付款和取章事宜。
(四)公章刻制
刻章店受理业务后,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及公章备案。
(五)领取公章
申请人到店领取公章及备案证明。
二、公章注销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属地公安公章业务窗口或委托刻章店递交注销申请证明文件(具体详见《公章业务办理指南》);
(二)资料审核
公安公章业务窗口审核申请注销证明文件;
(三)领取证明
注销申请经核准后,交回旧公章(已丢失、被盗抢除外),领取公章注销证明,不同意立即注销的,应依据退回意见补齐资料后,重新提交注销申请;
公章业务办理指南
一、商事主体申请公章制作备案
(一)新开办商事主体首次申请制作公章(可选择到刻章店、到“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及网上三种方式申请)
A、到刻章店提交申请
1、经办人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店提交申请,可同时申请制作单位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业务专用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刻章店核验申请文件,同意立即受理申请的,采集经办人身份证件信息和现场影像信息;不同意立即受理的,须告知原因和建议处理意见。
B、到“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经办人到开办企业“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提交刻章申请的只须提交开办企业综合信息申报表。
C、网上申请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开办企业“一网通”系统——填写提交开办企业刻章信息,并将形成的开办企业综合信息申报表打印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名,领取公章时交回刻章店。
除提交申请材料外,以上三种方式申请的其余流程相同,具体如下:
1、申请人支付公章制作费用(可选择现金或微信、银联等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刻章店向选择不在现场等候取章的经办人出具取章凭证;
2、刻章店在0.5个工作日内制作公章并上传公章制作数据,下载打印有公安部门印章备案专用章的公章备案证明(一式两份),在证明上加盖已制作公章的实体印模;
3、到刻章店申请的,经办人凭身份证件和取章凭证领取公章和备案证明;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经办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公章和备案证明;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经办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开办企业综合信息申报表(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名)领取公章和备案证明。
4、刻章店采集取章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和取章现场影像信息,完成公章电子化备案后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文件和其中一份备案证明呈公安部门备案。
(二)申请增加制作公章
申请人首次申请制作公章之后,可以申请增加制作其他公章。办理增加制作公章程序与上述首次办章程序相同,但需增加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名称章的申请函(样式详见附件2);
2、若增加制作并刊中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公章的,另须提供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资料。
(三)因单位名称变更、公章损坏重新制作公章
凭原公章注销证明按上述首次办章程序重新申请制作公章。原公章注销证明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印章业务窗口或委托刻章店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原单位名称章载明注销和更换公章事由的申请函(样式详见附件3);
2、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因遗失或被盗抢原因申请重新制作公章
凭原公章注销证明按上述首次办章 程序重新申请制作公章。原公章注销证明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印章业务窗口或委托刻章店办理:
1、载有原公章作废声明的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
2、派出所出具的公章被盗抢的报案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章刻制备案流程
三、公章注销流程
备注:
1、公章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或者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及冠以法定名称的内设机构章、分支机构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发票、审验、报关等业务专用章。
2、公章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私人名章应由持有印章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刻章店通过印章治安信息系统制作并备案后方可启用。
3、从2018年5月1日起,商事主体申请制作公章的办理进度和公章的备案信息,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开办企业“一网通”系统查询。
4、开办企业“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只提供新开办商事主体首次申请制作公章服务,申请增加制作公章、因单位名称变更、公章损坏重新制作公章、因遗失或被盗抢原因申请重新制作公章和公章注销仍需到刻章店办理。
恩平市有经营资质的刻章单位:
恩平市城区雕刻工艺社
地址:恩平市恩华街三巷四号(即飞马工商银行左侧)
联系电话:0750—7722827
手机/微信:***5
恩平市鳌峰刻章店
地址:恩平市鳌峰路7号
联系电话:0750—7730269、***
微信:***
恩平市公安局
投诉电话:0750—7722111
第四篇:户政业务办理流程
户政业务办理流程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派出所受理当事人申请,核对户口,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采集人像。当日将数据上传至分局。
2、分局收到派出所上传信息后,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校验上传至市局。
3、市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检、检验上传至省厅
,省厅制证单位收到上传的数据10个工作日完成证件制作、质检、分拣。证件制出后通过邮寄发往各地,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区公安分局收到证件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签收、分拣和通知派出所领证工作。
二、居住证办理流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居民省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材料,社区民警核实后将个人信息登记录入警综系统,半年后办理居住证。
三、户籍业务办理流程:
(一)以下业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注销;
3、户口登记项目(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名字、性别、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区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经市、区公安机关核准同意后的各项户政业务;
1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二)下列户籍业务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区公安机关审批:
1、公民变更姓氏、性别、民族,更正出生日期;16周岁以上变更姓名、补登(录)、删除;
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3、出生满一年未申报户口;
4、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5、购买商品房落户;
6、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7、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
(三)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准办结的业务:
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更正(市、区)、性别变更更正(市、区)、补录、部队家属随军和疑难户口的审查核准。
第五篇:农口业务办理流程
农口业务办理流程
承担农牧渔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利建设,农业机械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以及动植物疫病检疫,畜牧业行业管理和监督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
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1、领取申请表;
2、送交《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3、组织专家现场验收;
4、根据验收结果发或不发。
二、核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领取表格→受理申请→审核资料→考试→提出处理意见。
三、农业植保技术推广,良种良法、种子、化肥、农药推广,传递植保信息,打击坑农害农、及时发放病虫情报以及试验示范培训工作。
四、搞好水利建设,加强水利监察,申报、审批手续,组织专家检查验收。
五、搞好村级财务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种子、土地补贴工作。
六、搞好鱼种选配,做好鱼病预防防治以及技术培训工作。
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
一、政策依据
《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法》
二、对象条件
凡年满(女方20周岁、男方
三、所需材料
1、领取一胎计划生育申请审批表,由村委会填写、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计生办审核。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女方婚育史有关证明。
4、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农村“五保”的申请与审核
一、项目依据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的有关规定。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表,说明本人意愿,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讲明材料,对象申请审批表》。
(二)受理:村委会收到居民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五保对象审批表》所。
(三)审核:乡政府接到村上报材料后,派员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进行二榜公示,对无异议的,根据其本人意愿,确定为公散或集体供养,并在《审核表》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乡政府相关材料后,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22周岁)。
4张一寸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农村五保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民政
并委托村委会进、《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办理结婚证,必须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行三榜公示,对无异议的,核发《农村五保供养证》。对
(二)、(三)、(四)阶段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发送民主评议意见书,通知申请人本人。
(五)“五保”金发放:分散供养“五保”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集体供养,由县财政、民政部门将“五保”金拔入民政所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农村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核
一、项目依据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
1、个人申请(2、低保(五保)证复印件(非低保、五保户需村委会出具收入证明)
3、原始病历及疾病诊断书、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4、新农村合作医疗及参加新农村合作定点医院病人费用清单(农村)
5、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
6、医疗保险证复印件及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申报拔付审批表,简称报销比例(城市)
7、如发票复印件,须到医保局(农医局或农医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8、在外省就医(转院)者,须到本地医疗部门开具证明,在本地就医已转院者,须到本市医疗部门开具有效证明。
(二)受理:村委会收到居民申请相关材料后,议,对确因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议或经村委会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民政所。
(三)审核:乡政府接到村上报材料后,在《审批表》签署意见,由申请人或家属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定救助标准。
(五)救助金发放:资金到账后,由县民政部门通知救助对象到县低保办领取。
怎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加新农合对象,全县农村群众(以公安部门户口登记农业人口为准)加。60岁偿还老人列入其子女家庭统一参合。
参加新农合时间:的合作医疗基金,截止时间为当年的新农合的筹资:入住院统筹账户)每年分别资助3元,20元的参合纲,国家就不资助
单位办理招聘登记手续 份)、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农民每人每年缴费共120元。财政资助部分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使用。80发给《农村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应在每年的12月3130元(其中,60/人。2份);
10-1220元纳入家庭门诊补助账户,、一寸照片一张; ; ;
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评公示期满后,对无异;并在《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以户为单位自愿参40元进57元,市、县财政每人如果农民不缴纳
派员进行调查核实,月份自愿按标准交纳以下日。,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资助元,省财政每年资助元
一、办理条件
本乡行政区域内具有彭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复印件);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
4、单位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6、招用人员简章;
7、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办理结果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未能登记成功的原因。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在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招聘信息,供针对性用工指导服务。
四、收费标准
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与审核
一、项目依据
《九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管理实施方案》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保障待遇申请表》。
(二)受理:单位收到居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并经职工代表会议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三)审核:乡政府接到村上报材料后,派员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进行二榜公示,对无异议的,根据其本人意愿,确定为公散或集体供养,并在《审核表》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乡政府相关材料后,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行三榜公示,对无异议的,核发《农村五保供养证》
对
(二)、(三)、(四)阶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发送民主评议意见书,通知申请人本人。
(五)保障金发放:保障金由县民政局低保办统一为低保户办理存折,会化发放。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与审批
一、项目依据
《九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管理实施方案》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
为用人单位提供匹配介绍或提 4张一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并委托村委会进。通过信用社进行社、《招聘登记表》,签署意见,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民政所。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张一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二)受理:单位收到居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并经职工代表会议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民政所。
(三)审核:乡政府接到村上报材料后,派员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进行二榜公示,对无异议的,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在《审核表》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乡政府相关材料后,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村委会进行三榜公示,对无异议的,核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
(二)、(三)、(四)阶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发送民主评议意见书,通知申请人本人。
(五)保障金发放:保障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二、办理对象
一对夫妇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
三、所需材料
1、夫妇双方填写《审批表》
2、提交本人申请《审批表》
3、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二寸合照二张、子女一寸照片二张。
办理流动人口与婚育证明
一、政策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凡年满16-49周岁龄群众,外出务公,必须办理流入、流出婚育证明。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村委会有关婚育证明。
3、提交村委会有关婚育证明。
4、一寸免冠照片
村镇(集体土地)建房审批流程
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申请表上必须有
填写《江西省村镇建房审批表》
派员现场踏堪,提出意见2张。↓
↓。
95%以上的群众签章,提交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到乡计生办进行审核。
(综合表)
↓
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再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
审查有关证件,设计图纸等
↓
派员现场放线、开工建设
↓
对建房进行监督管理
定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流程
交易准备阶段
↓
乡、村、组召开会议
↓
申请、告知
↓
发布招标公告
↓
交易实施阶段
↓
召开会议确定招标相关事宜
↓
交纳保证金
↓
交
易
↓
镇交易站
村、组
↓
确定中标人
↓
交易结束阶段
↓
办理相关手续
定山镇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一、工程建设项目:镇、村属于国有、集体投资或控股,工程造价在所在县规定应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额度以下的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等工程建设)
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镇、村在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单项或者指采购金额在上的采购项目;
三、资产处置项目:镇、村所属公共资产(包括企业、房屋、土地、鱼塘、沙场、采石场、林木、果园、茶园等)的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
四、其他应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定山镇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理的事项要设定办理时限,时限,对申请人手续不全的要做一次讲明、两次办完,杜绝三次。
二、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的挂牌服务。
三、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窗口单位一律做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十公开。
四、保持廉洁从政。严禁吃、拿、卡、要报和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行为。
五、各部门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触摸屏、显示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六、违反承诺处理方法:未能执行本规定的,育,限期改正,超过两次的,年终考核部门不评先,经办人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移交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定山镇首问责任制度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单位、个人及群众来信来访,人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推脱。要向来访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责任和联系电话,认真听取来人(来电)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
二、首问责任制按“首问责任、对口接待”的原则进行。
(1)属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如何办理;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不得简单回答:1000(包括房屋建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
元以
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理
一次对该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诫勉教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制度。办事或电话咨询。第一个接受询问的
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
“我不管”,应主动引领负责工作的通知处,若负责该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在,应做好解释工作,向当事人指明办事人的位置以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并进行记录。
(2)属于业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负责人要及时请示领导,转交有关部门协调其他部门一同解决。
(3)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首问负责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4)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负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要予以说明。
三、首问负责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以及简单生硬地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所办之事以及询问予以回绝。
四、处理办法
未能执行本规定的,一次对该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诫勉教育,限期改正,超过两次的,年终考核部门不评先,经办人定为不称职。
定山镇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对所承办的各项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承办的各项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时限要分解到各具体岗位上,对每一个岗位的办理时限都做出具体规定。
三、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机关及其经办人员应当即予以办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四、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五、对机关向下级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也应提出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七、处理办法:未能执行本规定的,一次对该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诫勉教育,限期改正,超过两次的,年终考核部门不评先,经办人定问不称职。
定山镇一次性告知制度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应对来本部门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去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够即时办理的应即时办理;必须当场为服务对象开据《受理单》,明确办结时限、告知取件时间和地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为服务对象开据《缺件告知单》,做到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退件。
三、对需一次洗个告知的事件,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时间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之,解答或帮忙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退了之。
五、处理办法
未能执行本规定的,一次对该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诫勉教育,限期改正,超过两年次的,年终考核部门不评先,经办人定为不称职。
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
2、掌握和管理辖区内的劳动资源状况,建立乡、村两级劳动力资源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指导。
3、负责辖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
4、收集和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为县内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提供服务,为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服务。
5、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用工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参加社会保险;负责辖区内行政失业单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6、开展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为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医疗费用报销等政策咨询。
7、督促本辖区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8、做好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劳动保障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中共定山镇委员会
定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一丝不苟 任劳任怨甘当公仆 克勤克俭艰苦奋斗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宗旨意识牢记心头 精通业务创新思路 行为规范铭记心间
中共定山镇委员会
定山镇人民政府
参加新农合农民补偿报账办法
1、参加农民在定点直补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在定点医院新农合直补窗口办理补偿手续。由定点医院,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偿金额。
2、参合农民在非直补医院和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由户口所在地农医所负责对其发生的医药费进行审核,每月底向农医局报账一次,下月上旬将补偿金汇入个人一卡通账户。
3、补偿报销所需材料,新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等其他资料。
4、参合农民急诊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当日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照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补偿比例,计算补偿。
5、参合农民门诊账户减免。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账户现有金额直接减免医疗费用,超出部分农民自付。
6、参加商业保险的农民,可凭商业保险公司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和商业保险赔付清单的原件,到当地农医所报账。
7、因外伤所致住院费用,经核查无第三方责任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进行补偿,有第三方责任或已获得责任方赔偿的不宜在新农合中再次补偿。
中共定山镇委员会
定山镇人民政府
财务管理流程图
根据有关经费标准编制财政预决算,经党委会审定
↓
按照审计的财政预决算编制开支计划并经镇人代会通过 ↓
承办人或经办人请示预算开支项目 ↓
重大预算开支项目由党委会通过 ↓
经办人编制重大预算项目计划后,报书记、镇长批准。↓
经办人按程序办理预算开支项目,取消国家认可原始凭证并必经符合国家财政管理规定 ↓
经办人在每张原始凭证上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镇长审批 ↓
经办人到财务室报销 ↓
出纳审核 ↓
会计出纳编制记帐凭证 ↓ 归档 ↓
做好年终结算
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行政审批流程图
个人申请 ↓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 ↓
群众评议张榜公布 ↓
镇人民政府审核 ↓
县民政局审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行政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复印件;↓
村(居)委会受理
(资料真实可信,上报镇计生办;不可信则驳回申请)↓
镇计生办审批
(资料齐全,符合政策予以受理;资料不全,不符合政策的驳回申请)↓
发至申请人
34、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