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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0-35170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8 18:31: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抽检制度

第一,抽查检测应当遵循下列规则:委托符合该法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二,关于复检的程序。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第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篇:农产品检测制度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专用室,配置检测仪器及配套器皿,试剂只能用于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不得滥用。

二、使用本室仪器,必须事先征得仪器管理人员准许,不得私自操作。

三、仪器管理人员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检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和简单维修,妥善保管专用器皿、试剂并及时申请补充消耗性物品,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四、仪器使用人员应该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仪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不得私自拆卸。使用完毕后配套试剂等应及时交还仪器管理人员。

五、检测室内保持安静、干净、整洁、通风。严禁将分析仪器、器皿及样品等带入,以免造成污染。

六、检测结束后,做好仪器、器具等洗洗工作并安全存放。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管理,保证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1、产地技术人员是农业投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投入品和检查和合理使用。

2、实行投入品准入制度,严格农药,化肥购入,使用环节的管理,凡在蔬菜上使用的投入品,必须经过技术人员同意,并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

3、产地使用的农家化肥,必须由技术人员抽查检测,符合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后再使用。

4、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必须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理后再使用。

5、产地建立投入品田间使用生产档案,必须如实填写,使生产过程有据可查。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一、具备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相关知识,并经过县农牧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三、对检测仪器爱惜使用,检测仪器及器皿使用后清洗干净,安全存放,试剂按要求保存于冰箱内,保证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四、及时汇报检测结果并按要求报县农牧局。

五、做好检测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证件、送样登记表、抽样登记表,检测结果等资料分类整齐存放备查。

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农残检测信息和新要求,以便于更好地完成检测工作。

七、保持检测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等总开关和门窗。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工作职责

一、编写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及工作总结。

二、负责全县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

三、组织农产品农残检测抽样,负责样品登记,保管和检测。

四、负责检测室仪器、标准物质、试剂、有毒品、检测用具等的采购、更新和维修。

五、负责检验报告的编制、送批、登记、发放、归档和有关标准资料的收集,负责农残检测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分类归档。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一、农产品检测不合格结果的确定

本检测采用生化法——乙酰胆碱酯酶抵制法进行农残检测、农产品检测结果,酯抵制率超过50%,则样品中可能残存有机磷或氨其甲酸酯类农药,需要做第二次或第三次检测以确认结果。第二次检测合格者,再取样检测,仍合格者为合格农产品,可入市销售;若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确定为不合格农产品。

二、不合格农产品处理程序

三、对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县农牧局,责令销售者封存本批农产品。将不合格样品名单移交工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一起去监督销售者对本品农产品进行退市销毁处理。

注:若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其产地所有农产品六个月内禁止进入我县农产品经销市场。

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流程图 样品接收 检测人员 样品检测 检测人员 检测结果确认 检测人员 检测结果审核 负责人

检测报告出具 检测人员 检测报告审核 检测人员 检测报告签发 技术负责人

包装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防御和防止农产品加工再次污染,减少原始成分和营养损失,方便贮运。销售,提高商品比价,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包装标识表明生产名称、产品认证登记情况等信息,严格包装管理。

2、严格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管理,专人负责,建立发放、领用及销毁记录,如实记录并存档,存期三年,以备后查。

3、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4、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包装标识或冒用其他标识的社员,不收购其生产的产品,并按照合作社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过程监管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产地各村、组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规程和有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由质量监控人员全面负责,由产地技术人员协助,质量监控人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质量监控人员对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方案进行审定,保证各项技术措施符合无公害生产规程要求。

3、播种前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投入品,不准使用。

4、在病虫害高发期,需用化学农药防治时,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指导,保证按照标准合理使用农药。

产地环境保护制度

为了避免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创造农产品持优良环境,确保农产品产地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禁止在产地周围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化学制剂。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倾倒、废弃、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禁止在农产品生产基地1000米范围内建设排污企业。

4、基地合理布局作物,实际土地轮作,做好茬口安排,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并及时清楚田间废弃的农膜、农药空瓶等,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5、有计划的实行天敌保护措施,切实保护产地的生态环境。

6、经常进行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的检测。发现有影响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产地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 产地生产管理领导 生产技术部 质量安全监督部 产品市场管理部

负责无公害生产技术本地的推广 负责无公害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

负责信息发布、分级筛选、包装标示及市场销售

合作社对社员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户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合作社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社员产地农业投资入品的同意采购发放。

2、合作社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合作社社员进行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培训。

3、合作社生产技术部对社员在生长过程中的病虫害进行日常监测。

4、合作社由质量安全监督部严格把关。‘未经内检人员同意,社员不得销售为经检测的农产品。

5、社员在种植过程中发现病虫时及时向合作社生产技术部门反应,合作社技术人员应敌营时间到田间处理解决。

6、合作社不定期对社员的田间管理进行抽查,农业投入使用一次不合格者,找明原因,督促改正;两次不合格者,给予300元罚款,在股金或经营中扣除;3次不合格者,终止合作社与社员的合同,不再开具产地证明,并且产地产品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后的标识或包装箱禁止使用。对于连续抽查合格者,合作社拿出一定盈余给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员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宣传贯彻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培训,组织农业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

3、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令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

4、对辖区内农业产品产地环境进监督,发现污染源和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上报。

5、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品自检制度。

6、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引导农民对上市农产品主动送检。

7、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指导企业产品包装、规范使用“三品”标识。

8、向上级管理部门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1、坚决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产环节管理责任人。加强对农业生产者 培训教育,自觉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到位。

2、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实施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档案“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由质量检测、有产品 标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的农产品产地推出管理要求,自觉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坚持不合格产品不要采收,超标产品不放行,做到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3、坚决杜绝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物质,认真做好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从生产源头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4、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的检查、检测和监督,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篇: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及要求

1.1 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 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制样、检验分析。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7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及计算、分析检验报告单。实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填报相应表格,报告给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做好标识。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记录一般可将记录送交实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

4、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实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上级抽检时,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化验室,分析化验室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实验仪器管理制度

实验仪器是完成各项检验工作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其运行的精确度、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实验能否正常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常用实验仪器有各类显微镜、超净工作台(生物标准)、各种培养箱、各种离心机、低温冰箱、普通冰箱、高压灭菌器、液氮贮存罐、分光光度计、生化仪器和微量反应仪器等。

实验仪器根据其精密程度和价格昂贵与否,通常大致分为贵重仪器和一般仪器。贵重仪器应放置在洁净、防尘防潮的环境中使用;一般仪器可放置在要求不太严格的环境中。

超速和高速离心机、高级显微镜、液相及色谱仪存放的相对湿度不应高于60%,使用电压应稳定在220-240V之间。应根据说明书的要求配备稳压电源。稳压电源的输出电流应与仪器相符或略高。

实验仪器应定期保养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超、高速离心机应定期作干燥运转和检查真空泵油是否出现云雾状。其他生化仪器,都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仪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和还原,而不是留在下一次使用之前。

仪器应由专业人员修理,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拆卸、置换仪器的零件或元件。1.贵重仪器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岗位责任和挂牌上岗制度; 2.重要仪器应悬挂使用操作说明并附有简单故障排除办法; 3.事故报告制度和损坏报修制度; 4.重要仪器作用原始记录;

5.各种仪器的定期保养制度;标明上次检修时间和检修期限; 6.仪器的调试核准制度; 7.重要仪器建立档案管理;

8.仪器报废确认制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精密仪器的管理制度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建立专人管理制度,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出厂和购置的日期都要登记准确。

大型精密仪器每台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说明书、装箱单、零配件清单。

2、安装、调试、性能鉴定、验收记录。

3、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

4、使用登记本、检修记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1.属于危险品化学药品

(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3)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4)剧毒物质: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等。2.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6)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 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也应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1、汞蒸气及其它废气

长期吸入汞蒸气会造成慢性中毒,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可在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体;甘油效果最好,5%NaHO2溶液次之,水效果最差。对于溅落的汞,应尽量拣拾起来。颗粒直径大于1mm的汞可用以吸气或真空泵抽吸的拣汞器拣起来。拣过汞的地点可以洒上多硫化钙、硫磺或漂白粉,或喷洒药品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药品为:(1)20%三氯化铁溶液;

(2)1%~1、5%碘化钾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500ml 对吸咐在墙壁、地板及设备表面上的汞可以用加热薰碘法除去,按每平方米0、5g碘,加热薰蒸,或按每10m,用0.02m蒸发面积的碘片,下班前关闭门窗,任其自然升华,次日移去。以上除汞方法中,三氯化铁及碘蒸气对金属有腐蚀作用,采用这两种方法时要注意对室内精密仪器的保护。另外,也可用紫外灯除汞,紫外辐射激发产生的臭氧可使分散在物体表面和缝隙中的汞氧化为不溶性的氧化汞。紫外灯(市售品常为30W/220V)的安装方法与一般荧光灯相同。高度2.5-3.0m, 每1m0、5-0、8W。可以利用无人的非工作时间辐照。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m,毒性大的气体可参考工业气处理办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2、废液

我国国家标准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对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产生长远影响的污染物称第一类污染物,它们的允许排放浓度作了严格的规定。对于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称第二类污染物,根据排入水域的3种级别对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等20种污染物规定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详见GB-8978-88。实验室废液可以分别收集进行处理,下面介绍几种处理方法:(1)无机酸类、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2)氢氧化钠、氨水:用6mol/L盐酸水溶液中和,用大量水冲洗。(3)含汞、砷、锑、铋等离子的废液:控制酸度0.3mol/L,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4)含氰废液:加入氢氧化钠使pH值10以上,加入过量的高锰酸钾(3%)溶液,使CN氧化分解。CN含量高,可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5)含氟废液: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钙沉淀。

(6)可燃性有机物:用焚烧法处理。焚烧炉的设计要确保安全、保证充分燃烧,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设洗涤器。不易燃烧的可先用废易燃溶剂稀释。3、废渣

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必须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第四篇:农产品质量检测视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一是建立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县法那无公害蔬菜基地已被省农业厅认定为“省无公害蔬菜基地”;二是市中心区机械化生猪屠宰厂大力实施“让人民吃上放心肉”工程,规范生猪交易,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检疫,热情服务,确保“放心肉”出厂。有效防止了国家税费的流失,产生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他们的经验已得到省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并在全省推广;三是市直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如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成立有关领导机构,大力推行农药残毒检测工作,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四是各部门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正在逐步完善并投入使用。

由于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处于初始阶段,在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面前显得软弱无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和监管工作跟不上形势需要形成较大的反差,这个问题已凸显,必须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隐患很大;许多业主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严重;学校安全意识差,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卫生条件差。市中心片区农贸集市和超市充斥着大量未经检测的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城郊结合部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目前是一个盲点,农村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1、工业污染较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

2、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滥用药物严重。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主导产品严重不足。目前我市经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很少,“有机”食品基地没有,不能提供上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和供应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4、在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的生产中,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因缺乏监控和质量检测,加之生产者从自身利益出发超标使用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等,致使大量情况不明的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种植业产品农药及农药残留和有机磷污染、畜产品兽药及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污染、水产品药物残留及氯霉素污染等。

5、从外地运进我市的蔬菜水果目前没有到位的检疫检测措施。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处于初始阶段,起步太晚。

全省所有市地州中除市外,均已建立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于我市至今未成立,没有资格申请资质认证,虽然开展了部分检测工作,但检测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按法定程序上报。这已成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瓶颈。

(四)农产品检测力量薄弱、分散。

1、2012年9月在职业技术学院筹建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该中心计划投资397万元,实际投入80万元,经费缺口317万元。实验仪器不足,检测设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经费缺口大。未发挥作用,更未产生效益。

2、有检测资质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畜牧局等单位只能对极少部分样品进行检测,且只能采取速测的方法进行粗略检测。由于检测成本增加等原因,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没有开展对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市畜牧局也只能对动物疫病进行检测。这种局部的检测条件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3、检测技术人员学历参差不齐,岗位技术培训不够,专业检测实际操作水平不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较低。

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体制不顺。由于目前是分段管理,管理部门较多,管理分散,造成统一协调不够,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

2、办公经费不足,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3、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到位或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方法欠妥,许多业主有抵触情绪。

4、虽然设立了12315举报电话或其他部门的举报电话,但很多时候电话无法打通,举报不畅。

四、意见建议

(一)要尽快建立统一的、权威的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申报,争取今年内挂牌,以取得相应资质,及早投入使用。

(二)建立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在建立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各县区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按经济区域建立速测机构。建议市政府提出计划或规划,加大投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三)理顺关系、整合检测资源。充分发挥各中心(实验室)设施的优势,各负其责,分类检测,尽量避免设备的重复建设。切实做到既能使检测资源合理分配,又能进行有效的协调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作为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形成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统一实施。

(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1、对农民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农产品。

2、对业主加大宣传力度,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行为规范印发给业主,使业主提高认识和觉悟,变抵触为自觉。让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加强舆论监督,特别要加大广播、电视和报纸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反面典型要坚决曝光。有关部门应在各农贸市场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五)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正确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必须杜绝不廉洁、不规范的行为。要为执法提供必要的条件。如交通工具,有关工作经费等。

(六)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特别是乡镇站(所)的作用,使技术人员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抓好自身业务。将分散执法和分段管理执法有机联系起来,强化各部门职能,组织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督促到位。要动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教育管理执法人员,使其严格执法。抓好源头执法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管。

(七)加强防范,严把入口关,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抓好民心工程,如无公害蔬菜、卤制品等等,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于外地蔬菜,要拟定一套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遍及全市市场的监测网络,确保不合格的农产品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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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2农产品质量检测上半年总结

乌苏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地区及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杜绝高毒高残及违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有效控制药残,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切实有效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上半年,我站与农业部农产品质检站联合检测共完成农产品样品612份,13批次,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其中由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142个样品,(包括蔬菜、肉、奶、蛋、禽、渔),我站检测470个蔬菜样本。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结果尚未公布,我站检测蔬菜农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构建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乌苏市农业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具体抓,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协同做好

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农产品认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实施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先后邀请有关专家到场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以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各类基地为重点,推广标准化模式图,带动面上标准化生产。按“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施肥技术、统一植保技术”,全面应用节本高效的栽培、科学合理施药,使化肥、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农药残留降低。

四、加强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技术培训

1、开展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咨询。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春耕备耕下乡送法之际,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安全农产品用药常识》、《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农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5000余份。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

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刊、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农产品安全知识。先后深入到我市10个乡镇集市,举办现场农产品安全宣传咨询、违禁药物的经营使用举报、假劣农资的识别辨别。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用农药清单、安全用药常识等6000多份。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政府部门领导与支持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检测、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乌苏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二0一二年五月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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