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制度汇编
XX小学 2016.9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籍管理,特别制定本制度:
1、新生入学。
每学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统编学号,造具花名清册,建立学生档案。
2、转学和借读。
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办理转学手续,转学证,学生档案。
3、休学和退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经学校审查同意,报教委核准后,准予休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丧失学习能力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按《义务教育法》处理。
4、实行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一、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监护人入学。每学期开学都要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二、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办理转进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在师生和家长中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守法意识。
三、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要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由市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其子女或监护人入学。
五、班主任必须了解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履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事假、病假由家长写请假条或有关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上由教导处负责,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向校长室报告。班、科任教师严格控制无故旷课现象。若有不明情况,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六、每天清点人数,由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学生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确保人身安全。
七、教导处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走访了解情况,说服动员,使学生尽快上学。
八、不管有无辍学学生,班主任都要及时上报学生人数。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教师考勤、办公制度
一、假期的界定
1、旷工: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未经学校校长批准而缺席或迟到、早退在40分钟以上的行为。
2、事假: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教师个人有事,经学校批准而缺席的行为。
3、病假: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教师因病,经学校批准而缺席的行为。
4、迟到: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到达时间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行为。
5、早退: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在规定最后离开时间前离开指定地点的行为。
6、旷课: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无故不到课堂上课的行为。
7、上课:在上下班或学校集体活动时间内,按时到课堂或参与学校集体活动的行为。
二、考勤办公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工作行为,制定以下制度:
1、考勤每天4次,每考勤1次记1分,每迟到或早退1次减2分,请假迟到、早退15分钟内不计分、不扣款。每缺勤一次扣款0.5元,2、请假:(1)无课请事假每课时减1分,一周内请事假超过4课时(半天),每超1课时减3分,超过8.5课时(1天),每超过1课时减5分。每请假1节扣款2元。
(2)请病假者,须持医院开出的病历或医生出示的病情证明请假,不减分,不扣款,有课时自己调好课,若出现空堂每节课扣款2元。
(3)公假规定:a、婚假一周,晚婚假2周,儿女婚假1周。
b、丧假: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老人)1周,旁系亲属2天。
c、修缮假:正房1周,偏房3天。
d、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视为旷工或旷课。
(4)合理安排体育课,体育课时须有教师监管,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旷工1课时减5分,扣款5元,一周内旷工4课时(半天)以上,每超过1课时减10分,扣款10元。旷课1课时,减10分,扣款50元。
4、上课或办公:
(1)上课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每出现一次减5分,扣款5元。
(2)上课时,严禁教师坐着上课,严禁带手机进课堂,严禁课堂内吸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出现一次减10分,扣款10元。被镇教委或市局等领导通报的,一次减20分,扣款50元。
(3)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出现一次,减10分,扣款50元。被镇教委或市局等领导通报的,一次减20分,扣款100元。
(4)办公时间严禁聊天,严禁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违者扣款10元。
(5)办公:正常在岗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以当时正常在岗时间为准)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离岗。查岗采取抽查方式,每周查1—n次,查岗不在岗者,一次减2分,一周内超过2次者,每超过一次减10分,扣款5元。
安全工作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2、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4、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5、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6、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7、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8、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
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9、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10、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11、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1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传岭
副组长:霍心广
成员:张文俊、尹忠华、孙明利、杨金荣、李姝妹、弭秀梅
具体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请求批示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一)、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汇总领导小组各方面信息,并迅速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在突发事件期间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学校领导小组直至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可能出现的事态,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校负责人对安全负责,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四、运作职能
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分工负责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早尽快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上报主管部门。
五、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校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由其组织调查,学校密切配合。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3、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4、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5、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6、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7、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8、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8、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真实情况,领导要到现场指挥协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
2、对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
3、对延误救援的,给予通报批评。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维护校园稳定,发生重大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定如下报告制度:
1、校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重大事件能够及时发现。
2、校内发现被盗、火灾、校舍倒塌、触电重大事件以第一时间上报给上级机关。
3、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如乘车参观、看电影等),由校方指定责任校长带队,如发生重大事故即时上报。
4、学生无故不到学校上课,班主任应上报学校,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如发生意外事故,(车祸、被拐等)立即上报。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和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靠右走,横过马路走人行道,走路、过铁路要小心,横路要当心。不准涉水过河。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比赛,不准单手、脱手、并排、搭肩、搭机动车。遇到交叉路口、拐弯处等要减速缓行。不准追、爬、栏、阻各种车辆。不准在马路上玩耍逗留,要按时上学和放学。
2、不乱买乱吃变质有异常的食物,不买流动摊贩、无证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干净的水,防止细菌感染和食物中毒。口中不含硬物。
3、不准私自拉线接电,不能用金属异物插入插座。发现学校有漏电、脱落、短路、起火等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学校,不可擅自操作处理。
4、不带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就寝后私自外出。
5、不准爬车、爬墙、爬树、爬栏杆和从较高处跳下。不准在护栏旁互相推拉,不准骑在护栏和窗台上面玩耍,搞卫生擦玻璃、黑板要特别注意安全,谨防摔下来发生伤害事故。
6、不准追逐打闹,不准拉帮结派、持器械从事暴力活动,不准玩不正当的恶作剧和游戏。
7、不准到危房、变压电器、高压电线下、油库、建筑工地、汽车旁边、井边、河边、塘边、火边等危险地带逗留玩耍。
8、上学期间不准擅自离校,有事外出要请假,学生自行组织活动,事先要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老师。要善于识别陌生人哄骗。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更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物和物品。
9、不准进“三室两厅一吧”,即卡拉OK室、电游室、桌球室和放像厅、营业性舞厅、网吧,严禁搞赌博活动和观看色情淫秽录像和歌舞表演。
10、不准乱掷乱抛东西,不准玩火药、弹弓、玩具子弹枪、尖器利器和摔炮。
11、参加大型活动以及上下阶梯要小心慢行,不准跳跃上下台阶,不故意追赶、拥挤、推撞他人。
12、参加体育等活动,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正确使用体育器械,不准私自玩弄有危险性的体育器械。训练铅球、铁饼、标枪等投掷项目时,其他人要远离投掷区观看,在没有教师维持秩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乱投。在跳马、跳箱、单杠、双杠、爬杆、爬梯等器械上,一定要有人在场保护,不可单独无组织乱来,更不准在上面行走,嬉闹。
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教师备课、学生作业、教学笔记等)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特制订此检查制度。
1、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教师备课教案各一次。
2、每学期定期(开学初)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各一次。
3、教案、业务笔记和作业批改的检查由学校教导处负责,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
4、对检查过的每一教案由教导处做记录,由检查人在教案检查表各栏目中做记录,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对每位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填写作业批改检查记录,由教导处分析作业量、作业设计、格式要求、学生书写情况、学习效果和批改质量等情况进行总结。
5、对教案和作业批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经多次检查仍不合格者,相应地扣发学期教学业绩奖。
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获得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的重要途径。教导处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经教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查收集情况和信息,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1)经常性教学检查:包括理论性与实践性教学两个方面。应随时了解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基本功训练、教书育人情况、教研活动;实施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组和教学评估小组两级检查性听课制。
(2)定期教学检查:一般在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进行全校的检查。
期初检查:主要检查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室、实验室、教材、教具、课表编排、教师备课等,以及开学后的教学秩序,学习状况等。
期中检查:在教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
①、检查教师业务学习笔记、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及新课程实施情况。
②、教案的上传与质量、课堂教学效果。实验教学质量,批改作业及课外辅导等。
③、检查方法:组织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教学检查汇报会、教学经验交流会、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期末检查:主要检查学期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如教学工作的完成、命题质量、考试组织、成绩分析、教学教研工作总结及有关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的归档工作、学年复查学生毕业名单。
教案、业务笔记、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特制订教案、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1、每学期期初和期末检查教师备课教案、业务笔记各一次。
2、每学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各一次。
3、教案、业务笔记和作业批改的检查由学校教导处负责,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
4、对检查过的每一本教案由教导处做记录,由检查人在教案检查表各栏目中做记录,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对每位教师的作业批改上检查上填写作业批改检查表,分析作业量、作业设计、格式要求、学生书写情况、学习效果和批改质量等情况。
5、对教案和作业批改的检查情况,由教导处写出书面报告,并向全体教师通报。
6、对教案书写和作业批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经多次检查仍不合格者,相应地扣发学期教学业绩奖。
教师教学评估制度
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年的4月份评估一次。所有任课教师都参加评估。采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问卷、评估小组综合评定几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教师自评
首先要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每位教师对照评估标准,客观、全面地进行自我等级评估。
2、教师互评
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本评估组中每位教师按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课堂教学几方面,逐项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分数,并转换为相应等级。
3、学生评价
采取教导处随机给每班20名学生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学生问卷从关心爱护学生、有无体罚学生现象、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等几方面评价任课教师,根据问卷,给出教师相应等级。
4、家长问卷
学校根据教师是否体罚学生、是否辅导学生、是否激励性评价、是否家校联系、课堂语言是否文明简洁五个方面设计问卷,力求全面客观地对老师的教学进行评价。问卷通过学生发到家长手中,由家长填好后由学生交教导处,使调查问卷不经过教师的手。学校回收后对教师进行评定并反馈相关信息。
5、学校评价
学校教导处以一年来教师备课、上课、培优补差、听课记录、参加校本培训、教研组活动的情况为依据,对教师的课堂教学、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及方面的表现给出客观的评价。
6、评估小组综合评价
评估小组以教师自评占10%、互评占20%、学校评价占70%为依据,对每位教师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并运用适当形式反馈给教师。
7、具体评估参照教学评估实施方案。
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存入每位教师学期或当年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研活动检查制度
每周三下午两节课后为各学科组开展教科研活动时间。为进一步规范教科研活动,提高教科研活动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1、每周教科研活动时间,教导处负责检查、记录各组活动情况,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主持人、起止时间、缺勤人员等,活动完毕后收缴活动记录。
2、检查实行点面结合的方式,一人负责全面检查记录,校级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到学科组参加教研活动。
3、检查结果及活动记录等要及时整理存档,作为先进学科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教研组工作制度
一、目的教研组是通过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思想、业务水平的教学研究组织。在教师中,要建立良好的教师集体,形成良好的教风,必须抓好教研组的建设。
二、适用范围
本校教研组工作人员。
三、内容
1、教研组的建立
(1)按照不同学科建立和健全教研组。同一学科教师在三人以上,可成立教研组。不足三人者,可将性质相近学科的教师组织起来,成立多科性的教研组。教研组成立后,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备课制度、相互听课制度、考勤制度等。
(2)认真选拔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教学业务上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团结群众。
(3)检查和指导教研组的工作。校长、教导主任要根据自己的专长,分工深入教研组,对教研组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例如:帮助教研组长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检查教研组执行计划的情况,定期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对教研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帮助教研组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尤其要指导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怎样开展教学研究?主要是研究教材教法,能使每个教师逐步做到熟练掌握本学科的教材,掌握教学理论,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2、组织专题讨论会
教材中哪些是重点难点?重点如何突出?难点如何突破?往往是教师最感困惑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教师最感兴趣的问题。针对这样的问题,组织专题讨论会,有意识地让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业务水平比较高的教师事先作好准备,开展讨论,能使大家受益。这不仅对较差的教师有很大的帮助,还能促进有经验的教师总结提高。
3、组织教学观摩
专题讨论的结果是否正确,要用实践来检验;专题讨论中的争论也要通过实践来解决。有目的地组织观摩课,发动全组教师共同通过实践来解决。有目的地组织观摩课,发动全组教师共同研究观摩课的教材和教法,是提高教师水平的一个重要方式。
4、组织教师相互听课
教师讲课,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风格。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目的在于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也有互相了解、互相促进之意。要在教研组内培养这样的风气:欢迎别人听课,不怕别人听课,敢于公开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相互听课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应有具体要求,并使它形成制度。一般说来规定教师每周至少听课一节,要做听课笔记,听课后要同讲课人谈听课体会和意见,讲课人要热情欢迎听课人提意见。
5、定期座谈教学经验
要使教师养成总结教学经验的习惯,重视平时积累资料,有经验的教师每讲完一课或一章、一节之后,在教案上写“教后感”,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和教学原则,自我分析教学中的优缺点。教研组在此基础上举行经验交流会,内容具体、丰富,能收到互相启迪之效。
教师备课制度
1、每个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传教案才能上课,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和“信口开河”。
2、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掌握好本册教材的重点,与前后教材的内在联系及衔接,各单元之间的知识联系。
3、教师必须弄懂教材的知识,以保证准确、无误地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
4、备每一课必须做到:
①备教材: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确定教学目的要求要明确、恰当。要分节备课。
②备教法:教师应不断探讨新方法,帮助学生掌握重点,突破难点。
③备学生: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既使中下生能学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又能让学生的智能得到发展。
④备练习:改革课内外练习的形式,激励学生爱练,善练、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5、每课的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材分析与资料搜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步骤、教学侧记、教学反思、必要的答案、练习的安排、作业的设计以及教具准备等内容。
6、各科保证集体备课时间,研究各单元的教学重点,统一教学要求,教师要及时参加,并积极发表意见,发挥集体智慧,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学校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向教师推荐好的教案,对有问题的及时给予指出,帮助改正。
8、凡公开课的教案执教后交学校存放在教师的业务档案中。
教师上课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经领导同意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临时换课的,要经领导同意。
2、教师要在上课前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教具及学生学具的准备情况。
3、教师要严格按作息时间上课,预备铃响后在教室门口侯课,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教室,不准拖延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教室。要保障课堂40分钟的教学时间有效利用。
4、上课时不准办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准让学生离开课堂。
5、上课时,教师不准坐着上课,不准借故放弃讲课时间,让学生自己做作业。
6、教师上课前要关掉手机,课堂上不得接、打电话,上课中途不得随意走出教室,有客来访下课接待。
7、上课要注意穿着得体、举止大方、自然亲切。
8、教学目标要明确、重点突出、准确无误地教授知识,在训练过程中落实《新课标》对教学的要求,教学效果好。
9、教学方法灵活,为学生创设一个民主、平等、愉悦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热情,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10、面向全体学生,善于关心差生,因材施教。
11、课堂教学注意评价以肯定鼓励为主,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高各种能力。
12、教态亲切、自然、文雅、大方、板书正确、清晰、工整、精炼、布局结构合理。
13、重视教学卫生,注意学生坐立姿势,指导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教师听、评课制度
一、听课制度
1、听课记录本由教导处统一发放,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课型、学校等。
2、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应作出记录和评价。
3、听课老师应在响铃之前带凳子进教室,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定,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教务主任60节以上。
6、语、数、科任教师尽可能以听本学科为主,听课尽可能以教研组内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
二、评课制度
1、教研组长要及时组织本组教师进行评课,对无故不参加者,教研组长要作好记录。
2、凡教研组内组织的听课活动,老师都应按时积极参加评课活动。
3、评课前应认真研究听课记录,精心准备发言。
4、评课应实事求是地分析主讲教师该堂课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倡导“2+1”评课法,即提出两条缺点,一条优点。
5、主讲教师应虚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
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教师必须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2、学员必须遵守培训学校(培训点)的作息制度。学员集中培训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及时整理听课记录,写好后记。听课小组听课后,由听课组长负责组织评课,进行集体交换意见,报教导处存档。教导处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教师听课情况并抽查听课笔记。
4、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培训的重要性,教学观念的切实转变,基本理念的真正确立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而要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过程中领悟和内化。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做好课堂教学评价,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特拟订以下制度:
1、学校组织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以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由教研组长参加的课堂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对校级观摩课及其它公开课进行评价。
2、所有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认真学习教学大纲,熟悉落实,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评价课堂教学。要求教师积极钻研教材,研究学法和教法,提高课堂效率,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各教研组在组内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完成听课、评课规定的任务。
4、教导主任组织全校性观摩课评价活动,进行课堂教学检查、考核及评优。具体考核方法以教学常规要求为依据。
5、学校定期举行各类学生座谈会(每学期期中或期末)广泛了解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常规要求的落实。
6、教导主任定期分析、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并把教师掌握教学进度情况放在课堂教学评价的范围之内,在进行量化时要占一定的比例。
7、课堂教学评价时要考虑教师讲授和学生活动的时间。
8、学校课堂教学评价小组评课的结果要与讲课教师见面,并征求做课教师的意见,了解做课教师的授课思路,真正做到教学民主,评价公正。
作业布置和批改制度
布置和检查课外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教师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因此教师必须精心设计作业并认真批改,做到有趣、适量、适度、综合、及时、严格、讲评十四个字。
1、有趣:根据教学要求,不仅有读、写、算的作业,而且有画、唱、编、操作、实验、实践等方面的作业。
2、适量:即按照国家教委规定的作业时间执行。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作业、大量机械重复作业。
3、适度:作业难易程度以多数学生水平为基础进行分类,因人而异,有必做题,有选做题。
4、综合单元结束后,教师根据各节的重点选编些综合性的作业题练习;每次布置作业适当增加上次的练习内容。
5、提倡个性化的作业:作业的设计形式、具体要求是:
(1)童趣性作业:从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生活经验出发,设计具有童趣性和亲近性的作业,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成为一个学习的热情者和主动者。
(2)游戏类作业:游戏是激发兴趣的最好载体。游戏作业带有“玩”的色彩。
(3)创作类作业:创作可以拓展学生想象的空间,增强和丰富想象力,可以是小设计、小论文、小故事等不同形式。让学生把平时观察到的身边的知识,学习中发现的规律,对某个知识点产生的疑问等及时纪录分析,定期相互交流,相互评价。
(4)实践性作业的设计:实践性作业可以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与心理规律,结合教材实际,通过新颖有趣的形式把课程和开放的实践活动巧妙地联系起来,让他们在活动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
(5)探究性作业设计:有效的学习活动不是单纯的依赖模仿与记忆,而是学生的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这样,学生对知识、技能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为此,在作业设计时,设计一些以学生主动探索实验、思考与合作为主的探索性作业,使学生在活动中成为一个问题的探索者。
(6)分层性作业:学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在设计作业的时候,要求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课程学习的特点,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给每一个学生提供思考、创造、发展和成功的机会,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设计层次性作业,为任何一个学生创设练习、提高、发展的环境,使每个学生成为实践的成功者。将作业难易程度分为A、B、C三个层次。思维能力、理解能力都比较强的学生可选择C,中等可选B,稍差可选A。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生作业的积极性。
(7)开放性作业:教师要带领学生走出教室,接触社会,教师在备课时要尽可能的了解学生的生活实际,寻找知识的生活原型,让学生学习生活中的知识。
(8)综合性作业:学生在作业的过程中,不应是一个“被动吸取知识、记忆、反复练习、强化储蓄的”的过程,而是“积极的心态,调动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尝试解决新问题,同化新知识,并积极构建新知识”的主动学习的过程。对于学生从书本上学到知识和技能,教师要提供机会,引导他们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去解决问题,同时引导学生构建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综合性,形成知识的网络体系。
6、教师批改要及时、得法,并具有示范性,注意格式规范,日期准确,日期写在右下方。作文修改符号要统一,评语得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书写要工整,标点要规范,眉批指示要具体,对部分学生纠正的作业教师要复批。
7、严格:要教育引导学生先复习再做作业,养成认真审题,独立思考,按照完成作业的习惯,严禁互相抄袭;书写必须规范。
8、讲评:作业批改后,要有记录,对习题的独特见解,特殊解法及出错的典型题目,出错原因的分析和纠正错误的方法等都要认真评讲。
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
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守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细则
为保障学生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地生活,使学生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养成教育实施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细则,望遵照执行。
一、日常行为习惯养成:
1、对待师长有礼貌,见到师长要问好,违者每人次扣2分。
2、上学须整队步行进入校园,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下学时以班为单位整队出校门(班长领队,齐诵经典或班级口号),违者每人次扣1分。
3、学生入校后,在教室学习或到操场玩耍,违者每人次扣1分。
4、学生在校一定要爱护公务,损坏公务者除照价赔赏外,视情节扣1——10分。
二、卫生方面
(一)室内卫生:(满分20分)
1、地面(5分):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3、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5分):(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5分):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5分)
6、在校期间校园内禁止吃零食,乱扔果皮杂物及其他垃圾。不随地吐痰。(1--5分)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1分)
8、玻璃门窗无损坏。(1--5分)
9、不乱涂乱画。(1--5分)
(二)卫生区:(满分25分)
1、卫生区(10分):要求坚持每天清扫重在保持(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5分、保持不好扣1至5分、如发现分担区内有一片纸片扣2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2、厕所(10分):要求坚持每天清扫(有纸屑扣3分、大面积不干净扣5分、严重者扣10分)。
(三)自行车:(5分)(摆放位置不正确扣2分,根据整齐程度扣分)
(四)具体要求:(5分)
1、预备铃响后未打扫完卫生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5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2、以下情况将一票否决班级获得流动红旗的资格,并通报全校。
a、随地乱扔纸片或杂物;
b、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在校内吃零食、泡泡糖;
d、随地大小便、吐痰等不良卫生习惯;有厕所任务的班级每天晨读前清扫一次;
e、检查人员不负责任、有徇私舞弊现象;
注:各班要在自己的环境卫生区内设定监督岗,如发现有人往你班环境区内扔纸片、杂物,扣扔纸片者班级的分。互相监督,保持好学校卫生。
(五)每天打扫卫生时间及项目:
1、打预备铃前20分钟打扫环境卫生,每天两次。
2、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大扫除。
3、其余时间重在环境卫生的保持。
(六)每天检查时间:
1、上午晨读前检查,下午上课前检查。
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检查大扫除情况。
三、课间操情况检查:(10分)
1、出操及时并做到快静齐(每班派出一名检查员负责指定班级的情况检查,并在后面一同做操),否则扣2分。
2、说话打闹者扣3分。
3、做操不规范并故意骚扰其他同学者扣5分。
四、重大违纪处理规定:
1、举止文明,不做危险游戏,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违者扣1--5分。
2、同学间团结协作,不欺负弱小同学,违者扣5--10分。
3、不给别人起绰号,不乱翻别人的东西,违者扣1--5分。
4、不迟到,早退。旷课(每个班派出四名同学在规定时间到岗执勤)查到一人次扣1分。、发生重大违纪及造成重大恶性后果的扣10--20分。
五、好人好事:
1、校内如拾金不昧,主动照顾生病的同学,帮助遇到困难的同学等每人次加5--10分并及时给予表扬。
2、校外如拾金不昧,帮助孤寡老人,帮助弱小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每人次加20--50分,并给予及时表扬及一定的经济或物质奖励。
六、检查情况反馈:
1、以上为常规检查采取‘一周一评比’‘一月一考核’的方法。
2、每班每周的满分为100分,扣除后为所得分。前2名为先进班,获流动红旗一面及80元奖金的平均数(含并列)。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向草坪、花坛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5、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第二篇: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文 教 局 对 学 校 的 考 评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学校规范化管理力度,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幼儿园)和教职工。
第二章校长管理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发展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校长队伍的选拔,严格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公推,选拔标准由各县区自行制定,需对提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详细考察。
第五条试行校长异地、异校任职制度,农村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本地进行提拔任用,城区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本校进行提拔任用。确需在本地、本校提拔的,需向上级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报批备案。
第六条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4年,可以连任,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2届。
第七条校长实行异地交流制度。在校长任期结束后,可提拔使用或进行异地、异校交流。在任期结束后校长不愿进行交流的,需妥善安置,但不得再担任学校其他领导岗位职务。
第八条校长是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主体。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长在对学校“三重一大”进行决策时,必须安排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决策情况。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财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学校财务行为实施规范化管理,正确安排使用学校各种经费,管好学校财务。对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
第十条认真发挥学校教代会监督作用。校长要主动畅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校长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
第十一条实行校长任期期中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定期开展校长任期其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应涉及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个人行为等,重点对校长履行职务、开展“三重一大”和财务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十二条实行校长年终述职述廉制度。校长要在每年年底向上级部门、本校教代会进行述职述廉,县区教育局应组织县辖各中心校、中学校长进行述职述廉,市教育局应组织市直各校校长进行述职述廉。
第十三条实行校长任期考核制度。由上级组织、人事、教育和纪检等部门对校长任
1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对连续考核三年均不合格的,可提前中止校长聘任。
第三章 学校办学行为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对学校“三重一大”的实施,必须经过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的过程、结果要及时向教代会进行反馈和通报。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第十六条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读复读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第十九条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
第二十条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第二十一条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中职助学金等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第二十四条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地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服务内容并强行收费。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第二十六条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
学生统一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 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第四章 学校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县区学校由县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校财局管”体制,市直属学校执行由市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一切收入必须存入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第二十九条学校一切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员向会计人员提供合法的原始凭
证,并由经手人、管理验收人、学校校长及支付审批人签字。学校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第三十条学校办公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在校学生500人以下(含5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5000元; 500人以上至10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10000元; 1000人以上至30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30000元;3000人以上的,备用金限额为50000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备用金以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10天需求量进行预借。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县区小学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至1000
元的,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审批;县区中学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中学校长审批;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向县区教育局有关领导汇报获准(营养餐支出按专项规定办理)。市直学校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须经校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汇报获准。
第三十二条各中小学报帐按市会计核算中心和县区教育局、财政局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学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实际支出列报,不得虚列支出,一经发现虚列支出,不论实际作何用途,一律由经手人和核签人共同承担经济及纪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购进必须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审批审签制度。一般办公用品由学校总务负责采购;5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两人以上负责采购;学校领导不得独自采购物品。
第三十五条学校物品采购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所购物品必须由管库人员签字验收和造册登记入库。出库物品须按流向建账登记,库管员要及时核对库存物品帐与物品领用流向帐,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并与财务员进行核对,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三十六条学校于每学期结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严格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按月将经费收支情况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教育局财务管理部门每学期要会同有关部门抽查2至3所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每年组织1至2次财务互审,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审计,评比各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优劣进行通报。
第五章 教师从教行为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人,为人师表。
第四十条 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第四十一条 教师不得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言论。
第四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计生政策,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第四十三条 教师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分配,顾全大局,发扬风格,不争名利,积极认真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与科研任务。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无重大工作事故发生。
第四十四条 教师要衣着得体,不穿拖鞋与背心上课,着装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教师要仪表大方,举止文雅,语言文明,无损教师形象。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程表上课,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旷课、不提前下课、不在课堂上做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无严重拖堂行为,不擅自调课,不擅离职守。
第四十六条 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教师因事因病确需离岗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事、病假3天以内由本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小学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中学由本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所在单位逐级签署意见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须乡镇医院证明,请病假7天以上需县级医院证明;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
第四十七条 禁止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上课。
第四十八条 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麻将、打牌和下棋娱乐,不得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和干私活。
第四十九条 教师不得随意劝退学生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人格,禁止辱骂、讽刺和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十条 严格执行进校物品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向学生及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及其它商品。
第五十一条 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与有偿办班补课。
第五十二条 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不得擅自离岗经商或从事其它职业。
第五十三条 学校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五十四条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表彰,并作为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职务升迁及工作调动等方面优先考虑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当事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及时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2、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3、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6、掌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鉴,校长名章,负责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用印进行监督。
7、负责做好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同志的参观、访问,做好来信、来访答复。
8、负责职员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学校人事档案、文件档案及综合统计工作。
9、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科室主任职责
1、制定学校的学期、学年以及中长期的教学研究计划,提出教育科学研究的日程和实施方案。
2、在校长和市教科所的领导下,注意收集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科研成果。
3、指导教研组长工作,预测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课题,促进学校的教学效率。
4、组织各课题组的教科研课题的研讨和各类专题讲座。
5、负责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教师总结教学成果,负责教学论文的征集、评选工作。
6、组织教师参加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听课、观摩教学及评析课和各类竞赛。
7、负责教师科研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教科室规章制度。
8、办好《教与学》报,使其成为全校师生的良师益友。
9、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10、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报帐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终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学校会计的日常工作,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正确处理帐务。
3、负责财务报表(含基建帐户财务),及时向校长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包括各种帐簿、报表、计划报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据发票等)。
5、负责管理财务印章和印鉴,并按用途使用。
6、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审计工作。
7、积极配合稽核组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出纳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及有关人员已审签的合法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的收付、转帐、结算业务。
9、负责按规定审验报销单据,做好学校采购物品价格的监督工作。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10、根据安全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现金、及时清理逾期借款。
11、负责差旅费报销,工资发放,代扣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和政策性代扣资金。
12、负责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报表、上报、支取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学校人事档案、工资档案、综合档案、图片资料等档案材料。
2、负责学校大事记、重大活动资料、规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目录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负责档案的登记,查阅等各项工作,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查阅、更不得将有关资料带走。
5、督促各处室将活动资料及时归档,防止出现档案资料空缺。
6、保持档案资料的清洁卫生和档案工具的维修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表和其它各种表册的编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册与学籍建档,整理,保存好学生档案,落实好学生的转入,转出等事宜。
3、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4、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5、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7、统计教师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9、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化学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1、熟悉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开齐开全必修和选修实验。
2、做好仪器药品的入库、造册、登记、陈列及清点工作,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仪器、药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化学实验准备室、实验室的水、电以及有毒有害药品。
4、接到实验单后,及时认真的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分组实验及课外活动小组实验,不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使用代用药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实验的改革。
5、根据学科特点需要及实验室仪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购进建议。
6、按时清扫卫生,保持门窗明亮、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验收书、报、刊,保证及时准确编号,上架,做到书目和帐目相等。
2、按时开放图书阅览室。
3、保证室内洁净、桌凳(椅)整齐,公物完好。
4、阅览课维持好阅览秩序,做好活动课学生阅览室及自修室的值班工作。
5、做好旧期刊的装订与积累工作,保证师生及办公资料的查阅,做好破损书刊的下架修补与归架工作。
6、认真履行期刊的外借手续,督促外借书刊按时归还。
7、非开放时间做好其他的馆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理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1、熟悉仪器的分类、型号、性能、用途并做到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开齐开全必修和选修实验。
2、做好仪器药品的入库、陈列、造册登记及清点工作,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工作。
3、接到实验单后,及时认真的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分组实验及课外活动小组实验。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实验的改革。
4、做好仪器、药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物理实验准备室、实验室的水、电。
5、根据实验仪器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购进建议,提倡自己动手制作和改进实验仪器和装置。
6、按时清扫卫生,保持门窗明亮、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生活、维修等物品)的保管、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记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物品的出入库帐。
3、随时掌握库存情况,每月编报购进计划。
4、负责办理对购进物资的入库手续。
5、参与学校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3、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4、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5、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6、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7、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1、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6、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员的岗位职责
1、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5、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6、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7、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2、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3、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4、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5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6、组织本学科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对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7、组织本组教师指导本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竟赛活动。
8、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9、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况。
10、经常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校长室、教务处及时反映,汇报教研活动和各年级学科教学工作情况。
第四篇:毕节市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学校规范化管理力度,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制定了《毕节市中小学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制度(讨论稿)》。现将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并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本周五(1月18日)前反馈到市教育局邮箱。bjjyoffice@163.com
毕节市教育局
2013-1-14
附件:
毕节市中小学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学校规范化管理力度,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幼儿园)和教职工。
第二章 校长管理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发展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 校长队伍的选拔,严格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公推,选拔标准由各县区自行制定,需对提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详细考察。
第五条 试行校长异地、异校任职制度,农村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本地进行提拔任用,城区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本校进行提拔任用。确需在本地、本校提拔的,需向上级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报批备案。
第六条 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4年,可以连任,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2届。
第七条 校长实行异地交流制度。在校长任期结束后,可提拔使用或进行异地、异校交流。在任期结束后校长不愿进行交流的,需妥善安
置,但不得再担任学校其他领导岗位职务。
第八条 校长是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主体。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长在对学校“三重一大”进行决策时,必须安排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决策情况。
第九条 校长是学校财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学校财务行为实施规范化管理,正确安排使用学校各种经费,管好学校财务。对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
第十条 认真发挥学校教代会监督作用。校长要主动畅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校长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
第十一条 实行校长任期期中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定期开展校长任期其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应涉及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个人行为等,重点对校长履行职务、开展“三重一大”和财务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十二条 实行校长年终述职述廉制度。校长要在每年年底向上级部门、本校教代会进行述职述廉,县区教育局应组织县辖各中心校、中学校长进行述职述廉,市教育局应组织市直各校校长进行述职述廉。
第十三条 实行校长任期考核制度。由上级组织、人事、教育和纪检等部门对校长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对连续考核三年均不合格的,可提前中止校长聘任。
第三章 学校办学行为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对学校“三重一大”的实施,必须经过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的过程、结果要及时向教代会进行反馈和通报。
第十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
第十七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读复读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第十九条 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
第二十条 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第二十一条 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中职助学金等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第二十四条 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地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服务内容并强行收费。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第二十六条 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 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第四章 学校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学校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县区学校由县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校财局管”体制,市直属学校执行由市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一切收入必须存入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一切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员向会计人员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手人、管理验收人、学校校长及支付审批人签字。学校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第三十条 学校办公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在校学生500人以下(含5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5000元; 500人以上至10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10000元; 1000人以上至3000人的,备用金限额为30000元;3000人以上的,备用金限额为50000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备用金以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10天需求量进行预借。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县区小学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至1000元的,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审批;县区中学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中学校长审批;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向县区教育局有关领导汇报获准(营养餐支出按专项规定办理)。市直学校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须经校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汇报获准。
第三十二条 各中小学报帐按市会计核算中心和县区教育局、财政局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实际支出列报,不得虚列支出,一经发现虚列支出,不论实际作何用途,一律由经手人和核签人共同承担经济及纪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购进必须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审批审签制度。一般办公用品由学校总务负责采购;5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两人以上负责采购;学校领导不得独自采购物品。
第三十五条 学校物品采购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所购物品必须由管库人员签字验收和造册登记入库。出库物品须按流向建账登记,库管员要及时核对库存物品帐与物品领用流向帐,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并与财务员进行核对,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三十六条 学校于每学期结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要严格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按月将经费收支情况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教育局财务管理部门每学期要会同有关部门抽查2至3所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每年组织1至2次财务互审,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审计,评比各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优劣进行通报。
第五章 教师从教行为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人,为人师表。
第四十条 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第四十一条 教师不得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言论。
第四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计生政策,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第四十三条 教师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分配,顾全大局,发扬风格,不争名利,积极认真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与科研任务。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无重大工作事故发生。
第四十四条 教师要衣着得体,不穿拖鞋与背心上课,着装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教师要仪表大方,举止文雅,语言文明,无损教师形象。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程表上课,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旷课、不提前下课、不在课堂上做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无严重拖堂行为,不擅自调课,不擅离职守。
第四十六条 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教师因事因病确需离岗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事、病假3天以内由本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小学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中学由本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所在单位逐级签署意见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须乡镇医院证明,请病假7天以上需县级医院证明;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
第四十七条 禁止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上课。第四十八条 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麻将、打牌和下棋娱乐,不得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和干私活。
第四十九条 教师不得随意劝退学生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的
权利,尊重学生人格,禁止辱骂、讽刺和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十条 严格执行进校物品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向学生及家长推销书籍、刊物及其它商品。
第五十一条 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第五十二条 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不得擅自离岗经商或从事其它职业。
第五十三条 学校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五十四条 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表彰,并作为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职务升迁及工作调动等方面优先考虑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当事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及时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自2013年 月 日起执行。
第五篇: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工作岗位责任
4.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5.工作责任制
6.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7.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责任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责任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就寝检查班主任、教职工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责任人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德育处:责任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学处:责任人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责任人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