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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0-98803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5 22:27: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智能制造是两化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_”及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战略部署,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国制造202_》(国发〔202_〕28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2_〕40号)、《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_〉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2_-202_)》(湘政发〔202_〕4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2_-202_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函〔202_〕1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是指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按程序筛选并发布的制造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申请遵循企业自愿申请,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对于获得省级试点示范的项目,自动纳入市级试点示范项目。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2_-202_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函〔202_〕101号)相关规定。

(二)项目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三)申报单位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智能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了智能化发展规划。

(四)申报单位智能化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或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包括:

1.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数字化工具普及率在80%以上,使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进行研发过程、数据的管控及全产品生命周期数据管控;

2.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一般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3.生产管理:建立起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车间级的工业通讯网络、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建立起适应数字传递的零部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4.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5.“+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探索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

6.管理智能化: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起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五)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项目建设有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具备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

(六)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组织申报。由各区县(市)经信局,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园区管委会经发(产业)局组织企业申报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并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集中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必须录入“长沙工业信息智能调度管理系统”(http://182.92.159.31/gxw/),注册登陆系统并进入“数据填报”栏,完善企业信息、项目信息(项目类别选智能制造类)、产品信息等,并按月更新项目进度。

第六条 评审认定。市经信委受理并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批认定,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发文公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试点示范资格:

(一)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

(二)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三)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四)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第八条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要通过项目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园区管委会经发(产业)局及时上报市经信委申请更名。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九条 项目竣工后两个月内对项目开展验收评估,验收程序如下:

(一)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向市经信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包括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验收申请佐证材料;

(二)组织验收。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验收内容包括:

1.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3.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项目的示范作用是否达到申报目标。

第五章 奖励措施

第十条 对被评为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验收合格的,授予“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牌匾,并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资金,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项目。

对被评为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选取长沙市内咨询机构进行智能化改造方案深度咨询的,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试点示范项目单位咨询费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一、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数据的集成管理。

3、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与高度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充分采集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企业资源 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

6、建立车间/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集成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与高度集成,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车间/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车间/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各环节之间,以及数据采集系统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统一平台。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智能装备和产品

1、能够实现对自身状态、环境的自感知,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2、具有网络通信功能,提供标准和开放的数据接口,能够实现与制造商、用户之间的数据传送。

3、具有自适应能力,能够根据感知的信息调整自身的运行模式,使装备(产品)处于最优状态。

4、能够提供运行数据或用户使用习惯数据,支撑制造商、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创新性应用。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装备(产品)做到安全可控,自感知、自诊断、自适应、自决策功能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工业互联网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企业间研发系统的协同,实现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

3、通过企业间管理系统、服务支撑系统的协同,实现生产能力与服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利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5、针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开展制造服务和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五)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工业互联网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工业互联网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 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六)远程运维服务

1、智能装备/产品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提供在线检测、故障预警、故障诊断与修复、预测性维护、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实现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4、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二、新技术创新应用要素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

1、建立工业互联网车间/工厂内网,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互联,实现数据的采集、流转和处理;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与车间/工厂内、外网的互联互通,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2、采用各类标识技术自动识别零部件、在制品、工序、产品等对象,在仓储、生产过程中实现自动信息采集与处理,通过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对接,实现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3、实现车间/工厂管理软件之间的横向互联,实现数据流动、转换和互认。

4、在车间/工厂内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利用公众网络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集成、分析和挖掘,支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

5、通过部署和应用工业防火墙、安全监测审计、入侵检测等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的防范、监测和响应,保障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

通过持续改进,促进车间/工厂内部网络互联、数据交互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车间/工厂外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公共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 设,加快新业务和新模式创新。

(二)人工智能

1、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智能语音处理、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

2、构建工业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采集系统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架构,采集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物流、管理、销售、服务、运维等各环节数据,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和管理。

3、应用机器学习、专家系统、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新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实现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销售、运维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支持。

4、目标产品集成应用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性能和智能化水平的显著提高。

第三篇: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附件1 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_-202_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2_-202_年)》的要求,重点围绕五种智能制造模式,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为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一、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 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 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 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二、新技术创新应用要素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

1.建立工业互联网工厂内网,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互联,实现数据的采集、流转和处理;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与工厂内、外网的互联互通,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2.采用各类标识技术自动识别零部件、在制品、工序、产品等对象,在仓储、生产过程中实现自动信息采集与处理,通过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对接,实现对产品全生 命周期管理。

3.实现工厂管理软件之间的横向互联,实现数据流动、转换和互认。

4.在工厂内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利用公众网络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集成、分析和挖掘,支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

5.通过部署和应用工业防火墙、安全监测审计、入侵检测等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的防范、监测和响应,保障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人工智能

1.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智能语音处理、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

2.结合行业特点,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机器学习、知识发现与知识工程以及跨媒体智能等方法,在产品质量改进与缺陷检测、生产工艺过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关键环节具备人工智能特征。

3.目标产品采用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智能分析决策等核心技术,实现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方面性能和智能化水平的显著提高。4.人工智能技术已在产品开发、制造过程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实际运用,实现对制造过程优化,技术方案和应用模式等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第四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_》,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推进“中国制造202_“、”6+1”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在总结202_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基础上,继续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日益成为制造业的主要趋势。为加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_》,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加速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等突出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我国制造业智能转型,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2_一202_年)》明确“十三五”期间同步实施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连续实施三年,202_年要边试点示范、边总结经验、边推广应用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_》以及智能制造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_》,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2_一202_年)》计划实施,在总结202_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202_年将继续坚持“立足国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方针,进一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继续注重发挥企业积极性、注重智能化持续增长、注重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注重基础与环境培育,逐步探索与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

三、主要目标

202_年,在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中,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地区、行业,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遴选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能力,以及智能制造标准、核心软件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通过2一3年持续提升,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四、重点行动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纺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汽车、轨道交通设备、家用电器、集成电路、信息通信产品等领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居、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机械、航空、家用电器、家居、医疗设备、信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试点。

五、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02_年2一3月,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调研,编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4月底前,下发《关于开展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二)遴选202_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5月底前,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中组织行业专家遴选;6月底前,确定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其中:选择20个以上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三)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

202_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重大软科学课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启动并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工作

202_年2一12月,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在石油化工、化工园区、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船舶、航空、汽车、电力装备、机床、纺织、食品、医药、轻工、消费类电子、新型显示高世代线、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民爆等行业,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生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智能化标准与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

(五)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工作

202_年2一12月,组织企业在工业以太网、工厂无线应用、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试验验证平台、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商用流转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六)开展智能制造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202_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工控网络安全防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仿真测试与验证平台等项目立项论证;12月底前开展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七)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202_年5月,召开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高端论坛;11月底前完成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项目的立项工作,下达智能制造标准编制立项,形成10项以上重点标准草案。

(八)开展智能制造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

202_年9月底前,组织召开202_年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10一12月,组织开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民爆行业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12月底前,编制完成《智能制造探索与实践一一202_年试点示范项目汇编》。

(九)组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集中展示

202_年11月,继续在第18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设专区,集中展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果。

(十)开展专项行动评估与总结

202_年11月,完成专项行动检查与效果评估,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同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国家其他重点工程、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力度,推动组建智能制造产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双创”平台,推进开放创新。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现有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研究鼓励智能制造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智能制造发展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试点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华设立相关研究机构、人才培训中心等,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四)加强人才培养

组织发布智能制造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针对性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开展智能制造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活动。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人才、跨界人才培养,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

第五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

编号:202_-03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摘要: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_》,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推进“中国制造202_” “6+1” 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在总结 202_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基础上,继续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日益成为制造业的主要趋势。为加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_》,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加速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智能制造标 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等突出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我国制造业 智能转型,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十三五”期间要同步推进数字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连续实施三 年,202_年要边试点示范、边总结经验、边推广应用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_》以及 智能制造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_》,在总结202_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202_年将继续坚持“立足国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方针,进 一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 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继续注重发挥企业积极性、注重智能化持续增长、注重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注重基础与环境培育,逐步探索与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

三、主要目标

202_年,在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中,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地区、行业,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遴选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 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 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通过2-3年持续提升,实现运 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四、重点行动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 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纺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 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家用电器、集成电路、信息通信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 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居、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 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 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机械、航空、家用电器、家居、医疗设备、信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 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 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试点。

五、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02_年2-3月,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调研,编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4月底前,下发《关于开展202_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二)遴选202_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5月底前,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中组织行业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专家遴选;6月底前,确定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其中:选择20个以上离散型智 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三)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

202_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重大软科学课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启动并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工作

202_年2-12月,在石油化工、化工园区、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船舶、航空、汽车、电力装备、机床、纺织、食品、医药、轻工、消费类 电子、新型显示高世代线、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民爆等行业,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生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智能化标准与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

(五)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工作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_年2-12月,组织企业在工业以太网、工厂无线应用、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试验验证平台、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商用流转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六)开展智能制造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202_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工控网络安全防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仿真测试与验证平台等项目立项论证;12月底前开展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七)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202_年10月,召开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高端论坛;11月底前完成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项目的立项工作,下达智能制造标准编制立项,形成10项以上重点标准草案。

(八)开展智能制造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

202_年9月底前,组织召开202_年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10-12月,组织开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子、民爆行业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12月底前,编制完成《智能制造探索与实践——202_年试点示范项目汇编》。

(九)组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集中展示

202_年11月,在第18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设专区,集中展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果。

(十)开展专项行动评估与总结

202_年11月,完成专项行动检查与效果评估,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同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 作。加强与国家其他重点工程、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力度,推动组建智能制造产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双创”平台,推进开放创 新。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现有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研究鼓励智能制造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智能制造发展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试点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华设立相关研究机构、人才培训中心等,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四)加强人才培养

组织发布智能制造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针对性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开展智能制造职业技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2_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能竞赛表彰活动。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人才、跨界人才培养,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

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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