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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控烟工作制度(精)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21-44829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4 21:42: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控烟工作制度(精)

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挺

副组长:宋光利 张道先 张振忠 孙 震 领导小组在教育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德宝 成 员:庞加彬 郝吉财 郭丽君 吴 强 刘国强 高士栋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 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 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 做到室内 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 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 任上前阻止, 制止其不文明行为, 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 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

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教育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 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 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 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 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 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 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 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 三次每次扣款 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 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 资格, 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 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 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 巡视。

2、学校控烟小组及教育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楼等公共场所 进行控烟检查。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潘店镇中学 2014年 9月

第二篇: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双流光明学校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吐地教【2011】53号文件,特制定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二、具体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学校成立控烟工作小组,健全网络组织,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实行禁烟规定。控烟工作小组组长:艾山江、艾孜孜

组员:毛德智、买尔旦、赛提尼亚孜、刘雨欣

联络员:刘雨欣

2、校内禁止吸烟。

校园内严禁吸烟,在学校的办公室、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等设醒目的禁烟标志,不摆放烟具,不向外来人员敬烟,也不接受外来人员敬烟,禁止一切吸烟行为。

3、积极带头,人人参与。

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主人。

4、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升旗仪式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增加师生控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5、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控烟教育。

主动和家庭配合,利用家庭教育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如致家长一封戒烟信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

6、严格执行吐地教【2011】53号文件,及时劝阻在校园内有吸烟行为的教职工,对劝阻无效或再次被发现者给予处罚。

7、控烟情况与文明组室的创建、评选相结合;与教职工的考核挂钩。

8、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双流光明学校2014年4月8日

第三篇: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长: 李荣挺

副组长: 宋光利

张道先

张振忠

震 领导小组在教育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德宝

成员:庞加彬

郝吉财

郭丽君

刘国强

高士栋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教育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学校控烟小组及教育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

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潘店镇中学

2014年9月

第四篇: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禁烟、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明

副组长:刘泽兰 张雪峰 王强 杨万涛 徐洪杰 成员:全体教师

监督员:刘泽兰 王 强 杨万涛 徐洪杰 何建辉 张艳平 李传英 魏秀云 薛 晴 宋宝昆 王长华 刘利民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

5、学校大门口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教学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吸烟有害健康”标志,并禁止

摆放烟具。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控烟工作领带小组 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500元,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100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办公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学校设立控烟监督员,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7年4月1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大沙河初级中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篇: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学校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韩继周

副组长:方少恒、王洪松、肖桂林、叶冬生、胡松华

成员:肖运银、肖文中、彭婕、章丹、汪志娟、方秀敏、王海军、方宝珍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方少恒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4年9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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