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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21-36175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5:34: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科研工作组织机构

1、制定本校教科研工作规划。教研室应根据市、旗教科研规划,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遵循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工作规划。

2、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教研室要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确立有针对性的教科研课题,坚决禁止大、虚、空。

3、教研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教科研氛围,在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二、教科研课题管理

1、实验课题申报立项制度

①学年或学期初,各教研组(备课组)根据学科特点,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如在教学中的困惑或成功之处或对某个知识体系的感悟等)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好课题组成员、实验班级、实验时间、期限。

②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B.具有大专以上学历。C.市级以上教学比武或优质课竞赛获奖者。D.区、市、旗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校级名师。

③各课题组申报的市级以上课题应经相关学术评审委员会审批立项,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旗、校级课题须报教研室审批立项,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④立项的实验课题,相关实验教师必须认真撰写实验方案和阶段性小结,并及时报送教研室。

2、课题管理内容

①规则:由主管校长或教研室先做出教育教学科研规划。A.目标: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思路来确定教科研目标,并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培养人才结合起来。B.研究方向和重点:按照不同的学科,把研究重点表述清楚。C.提出课题:为了更好的体现学校的意图,由学校教研室组织部分专家和教学骨干,提出学校整体课题指南,供各学科在选题时参考。

②论证:对已形成的课题进行一次可行性“会诊”,群策群力,以使研究者博采众长,更好的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A.课题的价值:要明确课题的意义,从科学性、理论性方面去分析,使目的性更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

B.课题的实施:最主要的是提出研究目标、实施条件、过程及预期成果,切实反映出研究的实质。

C.课题的评价:校内的课题由研究者、同学科的教师代表、有教学经验的老师及学校领导、教研室和教务处对所结课题进行验收。③实施:教研室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抓听课,通过跟踪听课或集中听课,主要看是否落实研究目标。主管领导要经常与课题组协商,更好的调控研究进程;二抓资料,通过对各项科研资料的收集检查,了解课题研究工作的整体状态,同时对资料作进一步分析,促进课题研究的更好开展。

3、实验过程管理

①各课题组及实验教师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实验目标,并接受学校教研室的督促和检查。

②每月(每周)按计划有效有序的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

③每月末将课题有关开展情况及资料按时报教研室,以便检查课题进展情况。

④及时搞好课题阶段性总结,并随时改进完善实验。每学期末上交学期实验总结,以检查完成情况,⑤实验课题完成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申请成果鉴定,填写成果,提交证明实验成果的一切资料,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评审鉴定。

4、实验成果的申报评审奖励

①实验按计划完成后,填写成果申报表,准备好相关资料,交主管部门评审、认定。

②推荐评比,表彰优秀实验教师及优秀课题组。三.科研队伍建设

1、教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我校教科研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教科研队伍。

2、加强理论学习,并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同时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课题研究人员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每学期还应邀请上级教育教学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四、科研经费保证

按学校财务制度,各课题组所需研究经费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会室实报实销。

五、教科研成果的推广

凡已申请结题的的课题,要再次梳理实验过程中的做法,将优秀成果由课题组承担者在全校进行推广,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篇: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李寨小学2011--2012学教育科研

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理论学习,开展教育研究,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研究的水平与效益,使教育科研真正为教学工作服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科研管理机构:

1.学校教导处设副教导主任1名,具体负责教育科研管理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2.主要职责:(1)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与校本研修计划,统筹学校教育科研和校本研修工作;(2)做好教研组(备课组)长的推荐、选拔与考核工作,指导教研组开展活动;(3)定期召开学校教育科研与校本研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4)负责校级课题的立项审批与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区级及以上教育研究课题的管理与指导;(5)做好教师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坛新秀等学科技能申报参评以及成果的汇编工作,及时推广教学研究经验;(6)负责教师教育科研资料的组档工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骨干教师推荐等提供依据。

(二)理论学习:

1.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教育理论,教师每年至少订阅1种与本学科教学或教育研究相关的杂志(报刊),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等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会。

2.教师每学期至少要阅读1本教育专著,并至少上交1—2篇有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鼓励教师多写读书笔记,开展理论研究。

3.积极派遣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外出的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

4.正在参加各类学科骨干班、研修班等培训的教师,培训期后至少要做2次学校及以上级的专题讲座或关于本学科的教学经验介绍(中年骨干培训班的教师则视具体情况而定),由教导处将其纳入校

本研修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三)教研活动:

1.学校视学科教师的配置情况,设立5个教研组(备课组),每个教研组设组长1人。教研组长在教导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教研组长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业务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事,是学校学科教学的骨干和教学改革的带头人。

3.教研组长的职责:(1)掌握组内成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

(2)认真制订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教研活动;(3)认真落实教研活动考勤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教研活动材料;(4)协助教导处进行教学常规检查(考核)、校本研修等工作;(5)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写出分析报告;(6)学期末对教研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学校教导处的履职(业务)考核。

4.教研组的基本任务:(1)学习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学科课程标准,学习教育理论、教学改革经验等,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做到教书育人。(2)组织集体备课,在个人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加强集体研究。组织教学研究课,开展教师互相听课、评课,不断改进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研组每学期要确定符合本学科教学实际的研究主题,不断研究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探索教改新路。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3)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形成优良的教风和学风;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条件。(4)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研究并制定改进教学及激发、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办法和措施。(5)组织、指导学生课外学科小组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5.教研组的活动开展:(1)每个教研组一学期活动不少于8次,每次活动两课时以上。为了便于组内教师开展活动,教导处在安排功课时尽量空出半天作为教研活动时间,具体在学期初确定。(2)每次活动主题要明确,要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落实,并有活动记

录及相关材料。

6.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态度要端正,学习、听课要认真,讨论、评课发言要积极,主动承担教研组、教导处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研修任务。没有特殊情况,教研组成员不得缺席活动。

7.教师开课要求:(1)凡参加各类学科骨干培训、外出学习的教师,每学期(中年骨干培训的教师则为每学年)至少要上1节学校及以上级的示范课;(2)评上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骨干的教师,按上级有关规定上示范课。(3)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新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1节学校及以上的汇报课。(4)其他教师每学年至少要上1节教研组及以上的公开课(教学常规检查中的上课除外)。(5)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则以上级有关要求为准。(6)对积极上公开课、示范课的教师,在学履职考核时适当给予加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上公开课、示范课的教师,学校可扣除当月或连续几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月考核奖),直至其接受任务为止。

8.教师听(评)课要求:(1)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2)每节课必须有完整的听课记录,教研组及以上级组织的听课活动,教师还要及时上交书面评课稿。(3)鼓励教师多听随堂课,对多听课的教师。

(四)撰写论文: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案例、教学设计等),35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至少要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案例、教学设计等);鼓励教师多写教育论文,并积极向教育杂志投稿或参加各类教学技能评比。

2.学年结束之前,教师必须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上交书面总结或经验介绍1份。

(五)课题研究:

1.积极开展课题研究,40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要承担(负责人或执笔)一个学校及以上级的教育课题研究任务。

2.课题选择:(1)针对学科教学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较为重要的实践问题确立课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2)以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学客观事实为依据,具有个性特色。(3)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能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3.过程管理:(1)课题申报需提交课题研究方案,至少包括课题提出(或课题背景)、课题界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法和对象、研究阶段和措施、研究人员等方面内容。(2)课题立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课题还要及时邀请专家进行开题论证。(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组成员的,课题负责人须书面报告教导主任;如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的,须经同级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并确定新负责人后方为有效。(4)教导处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督促课题组进行阶段性总结,开展中期汇报和结题参评活动,做好课题研究的总体调控工作。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在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的,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三篇:b9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科研兴校”是我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导思想。为建立教科研常规,加强教科研管理,使之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提高实效,形成良性循环,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教科研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考评。制定“十二五”规划,每学期制定教育科研计划,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了解课题开展情况,指导课题研究。

2、教科研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理论实践。结合实际主持参与一项县级以上课题的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育科研水平。

3、教科研课题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并按计划扎实开展研究。各课题组每周集中活动一次,认真学习相关理论,探讨实验课案,观察、测试、分析实验情况,并注意积累课题研究材料。

4、教科研小组对各课题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测评、研究、分析和指导。整个过程结束将组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佳绩者,将被评选为优秀课题组,根据学校的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5、教科研处努力创造机会,组织教科研人员参与相关的学习交流活动,为课题研究的老师征订相关刊物。

6、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科研素养,教科研室定期请专家、学者做教科研讲座和进行课题指导。

7、教科研室抓好学校网站科研兴校板块建设,组织实验教师积极参与网络教科研活动,为教师提供教科研动态和成果展示阵地。

8、定期组织教科研论文、成果的征集、评选,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教科研部门或有关报刊推荐。获奖或发表作品根据学校的奖惩制度给与奖励。

9、做好上级课题的申报工作,校级课题的审批、立项工作。

高家店镇中心校

二○一二年三月

第四篇:教科研管理制度

xx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总述

第一条科研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导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学校科研组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二期课改,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学校科研组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副校长为分管领导,落实一位副教导主任为科研条线负责人。科研组成员应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骨干教师或学校领导。

第四条学校科研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师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

第五条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六条学校科研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七条课题组的成立

1、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3--5人。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

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2、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3、课题组成员分工合作,具体职责:①在组长的领导下,分步实施课题研究;②收集信息,分析研究;③设计调查问卷,访问相关人物;④收集资料,并作初步分析;⑤配合组长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

第八条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个人或课题组向学校科研组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科研组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区级课题立项:

(1)由学校科研组向区科研室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2)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一份,课题方案简况一式三份。

(3)审查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市级课题立项

由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按市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市立项审查通过。

第九条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由学校科研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A、课题开题通知; B、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C、课题方案;

D、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E、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A、宣读立项通知; B、课题背景介绍; C、介绍课题方案;

D、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E、前期研究小结; F、课题咨询与论证;G、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有记录并存档,开题情况用教育信息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课题实施

由课题组组长(或指定负责人之一)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主研者和参研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一条课题中期报告登记

学校科研组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其内容包括:

①开题报告登记;②中期情况登记;③结题报告登记。

登记表由科研组统一印刷,不同层级的课题,分开题、中期、结题三项逐一登记,最后建立进展报告登记册,每次登记应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区教育科研部门备查,一份由学校存档。

第十二条结题管理

l、课题结题时,学校科研室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2、请求鉴定的成果应包括如下的材料:

A、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B、课题研究方案;C、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工作过程总结);D、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E、课题研究(实验)效果报告;F、推广应用方案;G、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

1、课题研究建档范围

①计划选题阶段。立项申请、审批手续、工作计划、开题报告、方案论证等。②研究阶段。各种原始记录、音像材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进展报告、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经验总结、有关论文、教育教学效果测查情况、阶段报告等。

③总结鉴定阶段。课题进展报告登记册,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结题验收有关材料(申请报告、鉴定会记录、鉴定结论证书)等。

④成果推广应用阶段。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效果、效益。

⑤成果获奖材料。

2、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①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②学校科研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③课题负责人应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呈交下列档案材料各一份:

A、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B、阶段研究工作小结;

C、方案修订情况; D、终结成果报告、研究报告、课题进展登记册、鉴定结论、证书;

E、获奖情况; F、研究经费决算报告。

④项目研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应作为评审表彰优秀成果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学校科研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学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科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十六条加强理论学习,按期对教师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坚持常年不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和研究教育科研方法。学校教科室、科研领导小组、课题主研人员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十七条学年初,学校科研组根据本校学年工作提出本校本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期末,学校科研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八条科研组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年级、班、组、个人的科研工作计划在学年初(第一周内)交科研组,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每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六章物资及经费保证

第十九条学校科研组在每半年初,向学校行政提出科研工作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的购置计划,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后购置,以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每年学校应对科研提供专项经费,对已立项承担课题的课题组长、主研成员,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完成课题后,视承担任务的多少,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七章奖励制度

第二十二条:对于各级课题申请的奖励:

A、对于申请校级课题,并录用的课题,学校将予以申请奖励50元;

B、对于申请区级课题,并成功的课题,学校将予以申请奖励100元;

C.对于申请市级课题,并成功的课题,学校将予以申请奖励200元;

D、对于申请国家级课题,并成功的课题,学校将予以申请奖励300元;

第二十三条对于各级课题中期检查的评定奖励:

A、学校行政对于各级各类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研究进程、资料收集、中期报告等。

B、对于鉴定为A等的予以支付申请科研经费的二分之一;对于鉴定为B等的予以支付申请科研经费的三分之一;对于鉴定为C等的予以支付申请科研经费的四分之一;对于鉴定为等外的则不予以支付申请科研经费,直到其整改提高以后再作评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级课题结题的评定与奖励:

A、课题结题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的予以奖励200元;

B、课题结题论文发表在市级刊物上的予以奖励100元;

C、课题结题论文发表在区级刊物上的予以奖励50元;

D、课题结题以展示课的形式:市级展示予以奖励200元;区级展示予以奖励100元;校级展示予以奖励50元。

E、课题结题以撰写案例的形式:发表在市级刊物上的予以奖励100元;发表在区级刊物上的予以奖励50元。

G、学校对于课题所需的经费进行审核,除中期支付、正常研究开支以外,如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及区级及以上获奖的,一次性发放其余的科研经费。

第五篇: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所、县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室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8.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二中教苑》。

第三章 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县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沛县第二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室。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县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县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县级课题中产生,省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室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县、市、省、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科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室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室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县、市、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4)学校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证书;(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6)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内集教案、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总结。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 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教科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需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 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沛县第二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沛县第二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 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 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十二五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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