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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1-34303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14:36: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部空缺中层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和《**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次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过硬、清

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三、人员范围

本部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竞争职位

中共******科科长。

五、具体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以上。没有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含待遇)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xx年7月31日,下同)。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六、工作机构

成立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七、实施步骤

(一)方案讨论(7月27日)

召开部长会议,讨论通过《中共**20xx年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公布方案(7月31日)

《实施方案》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三)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8月6日)

以各科室、将竞岗人员报名申请表于8月6日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后呈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四)“两推一评”(8月7日)

1、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干部会议,公布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条件的报名竞岗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如报名比例不超过1:3,可直接进入竞岗述评环节)

2、确定产生初步人选(8月7日)。召开竞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第一次会议推荐得票高低,按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产生初步人选。

3、进行竞岗述评及第二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竞岗述评。由每位候选人在会上进行8分钟的竞岗述评。参会人员在听取候选人的竞岗述评后,进行第二次会议推荐。

“两推一评”参加人员范围为机关干部,实际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80%以上。

(六)谈话推荐(8月7日)

组成一个谈话推荐工作组,分别对部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相关科室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干部,并将谈话推荐情况进行书面统计汇总。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长)、**(组员)、**(组员)

(七)确定考察对象(8月7日)

部长会议根据“两推一评”和谈话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8月7日)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进

行考察(考察组成员与谈话推荐工作组相同)。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职务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得、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经考察不适合任职的,不予任用。

第二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党校当前和长远建设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根据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分两步实施竞岗。第一轮竞岗拟拿出x个正、副科级实职职位,即:行政处处长、函授处处长、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信息资料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经管教研室副主任。5个非领导职位,即主任科员。第二轮竞岗职位待第一轮竞岗结束后公布。

四、竞争范围:

1、行政岗位:

(1)本校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2)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

2、事业岗位: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学人员;

(2)行政处室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3)聘任制干部。

五、任职条件及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集中制原则,作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副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2)正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的中层干部(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5岁;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3)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a主任科员:须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中层干部;

b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c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d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第三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党校当前和长远建设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根据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分两步实施竞岗。第一轮竞岗拟拿出x个正、副科级实职职位,即:行政处处长、函授处处长、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信息资料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经管教研室副主任。5个非领导职位,即主任科员。第二轮竞岗职位待第一轮竞岗结束后公布。

四、竞争范围:

1、行政岗位:

(1)本校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2)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

2、事业岗位: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学人员;

(2)行政处室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3)聘任制干部。

五、任职条件及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

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集中制原则,作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副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2)正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的中层干部(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5岁;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3)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a主任科员:须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中层干部;

b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c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d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和拟竞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和步骤等事宜。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须填写《中共x

x市委党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竞争上岗办公室,过时视同放弃。报名时间:xx年x月x―x日;报名地点:综合楼二楼x室。

3、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审核后公布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5、**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校全体教职工。**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测评表》,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以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由竞争上岗办公室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5、党委测评。占综合成绩的3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测评的总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党委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党委。

8、公示。校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9、任用。公示后,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对公布职位形不成竞争的,采取党委提名、个人述职、**测评等方式进行。**测评得同意票率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50%(有效票),否则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九、组织领导

成立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下设办公室,竞争上岗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

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校党委会。

 

第四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素质全面的干部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竞争职位

(一)综合科副科长

(二)副科长

(三)副局长

三、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行政岗位的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职务满三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调任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与资格;

3.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曾受处分的应脱离处分影响期;

4.大专以上学历。

四、方法程序

1.公布方案。向机关全体干部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序,演讲稿交综合科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大会实到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80%,民主测评未超过应到会人数50%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领导班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进行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提职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总结汇报。对干部竞争上岗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到综合科报名。

竞争上岗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担任,具体负责

第五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确保乡镇职能转变顺利开展,有计划、按步骤、扎实认真地实施好乡镇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按照《民勤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办法》的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任用镇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除科级干部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

三、竞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上组织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为镇直属事业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文仁任组长、政府镇长曹军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镇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职工填报竞职申请前进行,对我镇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镇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联系乡镇机构改革指导组监督下计算出竞聘人员的民主测评分数。(注: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德、能、勤、绩、廉各占20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4、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镇党委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

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

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

考察对象确定后,镇党委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全面考察。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镇党委汇报。

5、任职

镇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

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

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

六、纪律和监督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5、本次竞聘上岗后的事业人员必须在所竞聘的岗位上工作,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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