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省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进程,促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标准化在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扩大国际贸易、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企业标准化意识不强,标准化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强企业效益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够;标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标准整体水平偏低,不能全面覆盖我省的主要行业和重点产品;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技术、专利转化为标准的程度不高;标准化人才队伍匮乏,没有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人才队伍。这些问题导致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名牌产品数量不多,资源能源消耗过度,环境污染严重,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立标准化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在战略决策、工作定位、政策措施等方面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为构建和谐山西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坚持市场引导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一定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国际接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面向国际市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省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我省的标准化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大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建立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社会公共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名牌战略,加快质量立省实施步伐。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我省的煤及煤化工、材料工业、装备制造等行业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要争取制定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到2015年,我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的数量达15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个以上,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有所突破。
到2010年,全省各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优质强筋小麦、小杂粮、玉米、蔬菜、干鲜果等优势农产品和生猪、肉牛、肉羊、牛奶、肉鸡、鸡蛋等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大宗农产品、畜禽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培育省级、国家级涉农产品品牌100个以上。
到2010年,我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70 %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届时,全省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50%以上。
2007-2010年,每年培育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在一些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形成全省比较完善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2007-2010年,制定农业、环保、能源、安全、卫生、服务和资源节约(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地理标志产品等方面的地方标准200个左右。到2015年,地方标准达到800个左右。
加快我省在全国产销量位居前列的冷鲜肉、老陈醋、白酒、奶制品等食品的标准体系建设。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及食源性疾患、疾病控制及生物安全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保障标准体系。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
一要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要加快制订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发展规划,各行业和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提出本行业的标准体系框架,起草制订相关地方标准。特别是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做好标准的发布、实施和监督工作。二要加快我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监、商务、科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搭建全省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三要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企业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培养人才,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要从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要把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发挥国家、行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模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建成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要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促进优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培育更多的标准化农产品、山西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争取培育世界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扩大农产品出口。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关口前移,确保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为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三)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要将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围绕我省“八大支柱产业”和“三个方阵”大企业、大集团,在煤及煤化工、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把技术创新标准作为战略竞争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创新项目、专利项目的技术标准制定,提升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和比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加快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缩短技术创新周期,降低创新成本,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努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大中型企业、出口企业的产品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着力推行服务标准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旅游、文化、商贸、卫生、通信、金融、交通运输、新兴服务业和现代物流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的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一批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质量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科学适用的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达到“选准一个项目,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努力提高全省服务业质量信誉水平,争创服务业名牌。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
(五)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为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快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化转化,集中研发和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材、节电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尤其要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电力、建材六大耗能、耗水行业和高耗能、耗水双百企业为重点,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水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评估重大工程立项、指导重大项目引进、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循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污染源治理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
(六)加强安全标准化,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在生产领域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工作,建立严格的安全标准市场准入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在煤矿安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网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标准保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在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领域,做好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大力推广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重的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同时,标准化工作要向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拓展,建立涉及自然灾害防治、消防、疾病控制、环境保护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救援的技术标准体系,有效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五、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商务、卫生、环保、旅游、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西省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标准化战略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标准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政策得到落实。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
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给予经费支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和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并根据财力和工作需要列入年度预算;科技部门要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纳入科技成果鉴定和科学技术奖评定范围。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我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和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筹措资金,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重点项目予以资助。
(三)加强队伍建设
标准化人才队伍是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要构建以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有关大专院校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开设标准化课程,条件具备的可设立标准化专业。逐步建立我省标准化专家人才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专家。
(四)加强责任落实
省人民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提出本地、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方案,由省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出台考核办法和细则,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人民政府对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进度快、做出显著成绩的,省人民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不重视、实施进度缓慢、工作无起色的,将通报批评;对因实施标准化战略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察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宣传力度
各地媒体要通过采取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大对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在实施标准化战略中的经验及成效,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日”、“科普周”等主题活动,形成企业重视标准,新闻媒体宣传标准,社会、百姓关注标准的浓厚氛围。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标准化△ 意见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9月13日印发
2008-03-31 印发
第二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
琼质技监标函„2010‟12号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我省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准备工作,我局代拟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6月25日前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联系人:陈诗帆;电话:65310955;传真:65310955;电子邮箱:chenshifan@126.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五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实现产品、服务和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手段。标准化工作是各领域应对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技术依据,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效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产品和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增强我省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海南。因此,海南要建设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必须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服务品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目的,以促进标准的研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标准的实施、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协调统一、面向国际的推进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城市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和技术保障作用,促进海南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国际接轨。加快标准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步伐,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2.政府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调动部门、企业、院校、科研单位和中介组织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化工作,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和应用标准化手段。
3.市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根据市场要求确定标准化发展的重点方向,着力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4.企业为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标准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建立先进的技术标准体系,服务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适应性、有效性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实施和应用标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标准与法规、规章更加协调配套,支撑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的作用明显,标准化工作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2.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服务产业、新兴工业等优势产业的重点技术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旅游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海南,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在海南的数量达到10个;2010-2015年,每年培育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每个市、县不少于2个,在一些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全面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到2015年,全省各市、县建起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其中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80个,热带水果、无公害瓜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培育海南名牌农产品80个以上。2010-2015年,每年制定服务业、农业、环保、新能源、安全、卫生、资源节约(节水、节地、节能)和地理标志产品等方面的地方标准50个左右。到2020年,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00个左右,建立起科学合理、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整合全省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中介组织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技术力量,组建或承担服务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知名品牌的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扶持一批标准化专业团体做大做强,培养一支标准化人才队伍,引进国际标准化人才,鼓励和推荐我省标准化人才在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担任职务。建立国内先进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扩大和深化“海南质量网”的服务功能,建立起涵盖国际标准化资源、地方标准化资源、WTO/TBT/SPS资源、标准文献服务资源等的服务系统,为全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鼓励建立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全社会为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实施工作提供服务。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将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重点。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和具有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全省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省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环境;健全国际旅游岛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房车、游艇、潜水旅游、高尔夫等海南特色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研制,形成覆盖旅游业六大要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服务标准的实施推广,在抓好三亚市开展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每个市、县培育2-3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如围绕推动品牌琼菜建设开展琼菜标准化试点,设立一批服务外包标准化试点项目;在旅游、公共服务、中介服务、餐饮、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大力推行国际先进的标准化管理和国际质量认证;加快完善全省公共信息标识和导向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行规范的多语种公共信息标识,提升海南旅游形象;将服务标准化知识纳入海南省旅游职业学院、各类旅游培训学校的教学内容,将公共信息标志等标准化基础知识纳入学龄前儿童教育以及中小学生教育的教学内容,提高全社会对服务标准化的认知度。
(四)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围绕海南成为全国菜篮子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比较完善的涉及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突出抓好重要农产品(瓜菜、水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艺技术规范、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标准制修订;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每个市、县建立2—4个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引路,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和终端产品质量认证,实现与国际认证标准的接轨,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把推行农业标准化和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争取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提升热带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积极推进新型工业标准化工作围绕应用软件、生物制药、海洋技术等新型产业,抓好该领域的标准制定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引导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推动我省该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定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走技术专业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标准运作模式,在技术创新、专利申报、标准制订、品牌创建方面推出一批成果,带动我省新型工业核心技术标准的形成和发展。
(六)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积极引导各主管部门,推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与标准的衔接和有机结合,有效利用法规、规章引用标准的形式解决微观性、定量性、技术性问题,充分发挥标准对法规、规章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协调性。积极探索在教育、卫生、人口、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标准化手段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七)大力开展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严格贯彻实施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引导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研究制定和推广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蔗渣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水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评估重大工程立项、指导重大项目引进、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沼气利用、建筑节能、污水处理为重点领域,推行生态工业园或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工信、科技等部门要落实标准化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奖励措施,农业、农垦、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大力推动我省农业标准的实施,公安、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商务、水务、国土环境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海关、检验检疫、安监、食药、供销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设立专职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社会、企业共同建设标准化的投入机制,形成标准化战略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标准化战略及对企业实施标准化项目的资助与奖励。有关标准化项目的资助、奖励额度以及建立标准化战略激励机制,拟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⒈对国际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单位,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参与标准起草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⒉对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⒊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⒋对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年限,按给予8万元、6万元、5万元资助。
⒌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⒍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的产品,每项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每年的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
⒎建立科技部门与标准化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进程,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要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将各级标准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
(三)加大宣传和人才培养力度。要切实抓好标准化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刊、专栏、专题,普及标准化知识。支持以质监、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设立标准化专业。通过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吸收和培养一大批标准化人才,从中选出并建立海南省标准化专家人才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建立引进、选拔国际标准化人才机制,培养一批国际标准化专家。
(四)加强责任落实。省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意见‣的要求,提出本地、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方案。本战略实施中期,要组织专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对战略指标和实施对策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战略实施后期,要组织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专家参加的评估小组,对战略量化指标的实现和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考核。
第三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文号:赣府发〔2009〕12号发文日期: 2009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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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也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扩大国际贸易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推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抓项目”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保障。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迅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以发展经济、壮大产业、应对挑战为目的,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协调监督,充分调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和参与标准化工作,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环境。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引导原则。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产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企业在技术标准研制中的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推进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开展标准化工作。通过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产业抗冲击力,带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坚持技术创新、国际接轨原则。以技术创新为重点,实现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的产品,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我省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大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基本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需求、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实现我省标准总体水平的跨越
式发展,成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0个以上,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有所突破。到2015年,我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的数量达20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个以上。到2010年,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
到2015年,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0个,培育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60个以上。到2010年,我省重点领域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2015年达到90%以上。到2010年,每年培育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在一些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形成全省比较完善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到2010年,新增地方标准200个左右。到2015年,地方标准达到1000个左右。到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生物安全、食源性重大传染病控制、疾病控制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保障标准体系。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和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加强企业标准管理,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特别是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实行标准备案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切实加强食品标准研究工作,尤其要做好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不断提高对不法分子坑害消费者行为的应对、查处能力。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把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重点。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和具有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步伐,建立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机电、应用软件和生物医药五大产业集群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标准与专利技术结合,推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在技术创新、专利申报、标准制订、品牌创建方面推出一批成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推向国际,带动具有我国核心技术标准的产业形成和发展。
(五)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等标准化工作有效形式,全面提高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六)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
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按标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头辐射效应,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途径,发展精品农业,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
(七)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坚持把标准化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活动,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推动服务标准的实施为手段,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作用。重点选择旅游、社区管理、餐饮、美容美发等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省第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
(八)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快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的转化,集中研发和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尤其要以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化、光伏、建材等耗能、耗水行业企业为重点,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水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评估重大工程立项、指导重大项目引进、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循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污染源治理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
(九)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商务、质监、科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我省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搭建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建立符合产业自身特点的统一权威标准信息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根据我省出口产品的产业结构及特点,建立快速反应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体系,加强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信息采集,面向社会提供最新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信息,规避贸易技术壁垒的风险。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成立江西省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由分管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科技、交通、农业、林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供销、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标准化战略的宣传工作。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等激励政策得到落实。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推动我省农业标准的实施。交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供销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投入。各级政府要制定标准化资金支持补助政策,地方标准制定要有专项资金保障。重点扶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项目。对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承担筹建国际、国家及江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重点科研项目的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等予以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标准化工作。
(三)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构建以质监、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有关大专院校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开设标准化课程,条件具备的可设立标准化专业。通过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吸收和培养一大批标准化人才,从中选出并建立江西省标准化专家人才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专家。
(四)建立标准化战略的协调和激励机制。建立科技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承担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要把标准制定和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进程,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要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将各级标准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后,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和计划,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对在标准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责任落实。省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意见》的要求,提出本地、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方案。省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考核。
(六)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园(景)区建设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刊、专栏、专题,普及标准化知识。对在标准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企业要加强宣传,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效益型道路。组织好“世界标准日”、“科普日”、“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加快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推动县域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通过示范工业园区、示范景区建设,在区内全面有效推进标准化工作。
第四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9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六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经济效益和工农业产品质量,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义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提升产品标准水平、强化企业标准意识、提高品牌技术含量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目标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加大了对全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加强了标准化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建设工程地方标准10项,制定农业技术标准137项,制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20项,制定保护生态环境技术标准17项,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5个,在全省逐步建立了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辅助的企业标准体系,为我省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建设节约型社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服务业服务水平及发展特色农牧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但是,纵观我省的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同步,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周期长、采标工作相对滞后的现象。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发挥好标准化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积极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
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全省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2、坚持市场引导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一定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坚持国际接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面向国际市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减少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省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建立先进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农业标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造就2-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我省的盐湖化工产品(钾、钠、镁、锂、锶、硼、烧碱、纯碱、钾肥)、多晶硅、单晶硅、藏毯、民族服饰、工艺美术、中藏药、沙棘,特色农畜产品牛羊肉、乳品、马铃薯、油菜、牦牛绒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条、三江源环境综合治理、高原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项目,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5个以上。
2007-2010年,每年制定农业、环保、能源、安全、卫生、服务和资源节约(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地理标志产品等方面的地方标准30个左右。到2015年制定地方标准达到300个左右。
到2010年,我省东部农业区及西宁市(含三县)建立起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优质马铃薯、青稞、蚕豆、油菜、线辣椒、大蒜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培育青海名牌农产品10个以上。到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完善中藏药(含中藏药材、中藏成药)生产加工标准体系。
到2010年,我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到70%以上,2015年
达到75%以上。全省大宗农畜产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比率达到80%以上。
2007-2010年,每年培育1-2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任务
(一)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建立和完善我省专业标准化研究技术机构,积极推动我省优势龙头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专业标准化研究与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把我省的食品、能源、装备制造、钾肥、藏毯、中藏药、农畜产品、原材料等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
要把技术标准作为战略竞争手段。重点在西宁、柴达木两个工业经济核心区,加快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水电和有色金属等产业基地实施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我省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有条件的上升为国际标准。
(三)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
工业企业要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四)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方针,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要继续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相配套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农业标准体系;二要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
地)建设和管理,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乡”;三要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育精品农业。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更多的“标准化农产品”;四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通过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大力推广“标准+公司+基地”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五要加快采用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动植物防疫措施等标准。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扩大农产品出口。
(五)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
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把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旅游、商贸、卫生、通信、交通运输、房地产和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推行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等级评定。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实施服务性企业分等定级标准为手段,结合创建中国西部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活动,努力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六)强化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性
一要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以调整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二要加强企业标准管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特别是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三要加强对标识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食品标签、饲料标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积极拓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域,组织制定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快我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质量技术监督、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对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技术支撑。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标准化战
略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得到落实。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药监、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全省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有履行标准化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标准化人才队伍是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构建以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的职能,提高标准化专业水平。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一批标准化专家队伍。
(三)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
建立科技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的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特别是承担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要把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进程,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和计划,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建立投入机制,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重点项目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必要的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
(五)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企业标准实施跟踪制度,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使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并将企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记录在企业的信用报告中。
(六)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刊、专栏,普及标准化知识。加强对在标准研制和采标等方面涌现出的典型企业的宣传,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效益型道路。组织好“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科普日”、“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26日 实施日期:2007年06月26日(地方法规)
第五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
桂政发〔201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我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发挥广西对东盟开放前沿和窗口作用,服务国家周边外交的需要;是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和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建设连接我国与东盟大通道大桥梁大平台的有力举措;是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宽我区经济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是广西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推动我区产业优化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广西工程承包质量和规模,带动设备和原材料出口,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我区全方位、宽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
随着我区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具备了“走出去”的条件,我区“走出去”规模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日益拓宽,市场定位逐渐明晰,合作方式向多元化发展。当前,我区正处于对外开放和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力地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广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分别比2010年增长2倍,年均增长率高于25%。对东盟、非洲、南美等重点市场“走出去”取得明显突破,在农业、加工制造业、资源开发、服务业、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领域开展一批境外合作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对外投资实力、国际化经营程度较高的跨国经营企业。到2020年,全区“走出去”规模进入西部地区前3名。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坚持服务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全局,服务于转变我区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坚持充分发挥广西与东盟开放合作的独特优势,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开发合作
积极鼓励广西企业利用东盟国家得天独厚的气候、地理、土地、物产条件,发挥我区在农业技术和劳动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种植、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远洋捕捞、动物疫病防治、农村能源与生态等领域开展合作。
(二)促进加工制造业对外投资
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制糖、建材、食品、纺织服装等广西优势产业开展对外投资。鼓励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营销网点、商品展示中心和售后服务点等,带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技术出口。鼓励企业通过新设企业或收购兼并的方式开展技术研发、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广西跨国经营企业。支持我区企业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铁矿、有色金属)、天然橡胶、木材等方面,重点面向东盟、非洲、南美、大洋洲等资源富集地区,开展境外合作勘查、开发和加工等,与所在国实现互利共赢。
(三)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广西企业在水利电力、公路桥梁、市政建设、房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探索以建设—经营—移交(BOT)、公私合营(PPP)等国际通行方式,前往东盟、非洲等地开拓工程承包业务。鼓励企业积极承建东盟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全面促进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重点推进南宁—新加坡陆路通道、泛北部湾海上通道、南宁通往东盟国家航空通道、中国—东盟经贸信息港等建设。
(四)推动重点园区建设
做好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统筹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境外合作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打造我国对东盟合作园区品牌。积极推进中越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广西·俄罗斯诺夫哥罗德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中心等园区的规划建设,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东盟国家再设立1—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
(五)加强服务业对外合作 支持我区旅游、餐饮、酒店、客货运输、仓储物流、工程设计与咨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等服务行业到东盟国家开展合作,推动在东盟国家设立广西办事处、分支机构等,拓展国际业务。
(六)拓展外派劳务合作
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在巩固安哥拉、越南、新加坡、德国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日本、韩国等国市场。改善外派劳务结构,在巩固建筑、餐饮等传统行业劳务合作的基础上,扩大在农业技术、产业技术及其他服务行业的劳务输出合作。
(七)开展社会事业对外交流
积极推动与东盟国家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善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网络体系,积极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加强联合办学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训,推动在东盟国家建设更多的孔子学院。推进“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建设,鼓励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开拓东盟等重点演展市场,推进“彩虹之光”艺术拓展计划和“广西文化舟”文化外宣活动。继续做好每年一届的越南、印尼、柬埔寨中国图书展销会,支持新闻出版单位在境外设立办事或出版机构。在东盟国家举办广西电视展播周、合办大型文艺晚会和跨国采访活动等,推进广西广播电视节目在东盟国家落地。与东盟国家开展跨国境传染病监测防治合作,加强在传统医药、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等重要国际赛事,进一步丰富体育援外内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走出去”规划引导
成立广西实施“走出去”战略领导小组,由自治区领导任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重点研究制定全区实施“走出去”的总体规划、支持政策、促进措施和专项行动计划,对重大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对重大事项进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各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优势行业和企业,做好对本市“走出去”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二)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走出去”扶持力度
设立广西促进“走出去”专项资金,对“走出去”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境外市场考察开拓等进行支持。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制定。各市也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当地企业“走出去”。大力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并用好用足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国与东盟150亿美元信贷资金等各类国家政策性资金。积极配合落实国家援外政策,争取援外项目及资金,推动企业“走出去”。
(三)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走出去”便利化
各级政府部门对“走出去”企业要加强促进、引导、服务与保障。进一步简化“走出去”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并为企业提供便捷的通关、结汇和出口退税等相关服务。商务、外事、公安、外汇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等管理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实施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具体便利化措施。
(四)拓展合作平台,加强“走出去”市场开拓
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等国际平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积极发挥广西参与的国际国内区域合作机制的作用,拓展企业“走出去”空间。积极争取我驻东盟各国使领馆的指导帮助,利用东盟国家相继在南宁设立总领事馆等便利条件,为广西企业与东盟市场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渠道。积极申请和推动商务部在南宁设立中国—东盟投资促进中心。推动在越南、印尼、新加坡等国设立广西商品展示中心。各级政府部门要面向东盟、非洲、南美等重点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投资促进活动。
(五)深化金融服务,加大“走出去”金融支持
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合作,推动企业积极申请和利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国与葡语国家合作基金,拓展融资渠道。各驻桂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专门针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品种,适当提高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在发放优惠贷款、开具保函、提供政策性保险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积极推进我区企业到海外上市,促进我区企业与海外私募股权资本联合投资,利用国外资本市场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六)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走出去”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我驻外使领馆等的联系沟通,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国别法律政策、投资环境、产业导向等信息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在市场准入、多重技术标准、劳务用工等方面遇到的限制或壁垒。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提高对外投资风险评估、市场调研、涉外法律等服务水平。加强与中央企业、海外商协会、重要华商侨领等的合作,拓宽渠道,建立广西企业“走出去”的商情信息网络。
(七)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走出去”风险防范
“走出去”企业应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做好企业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工作。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论证和风险评估,引导并鼓励“走出去”企业积极利用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保障经营权益。商务、公安、人力资源、外事等部门要建立外派劳务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出境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外派劳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打击非法中介组织。
(八)培育经营主体,壮大“走出去”企业队伍
引导我区国有大中型企业根据国家和我区发展战略、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的“走出去”发展战略规划,并将经营国际化作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指标。加快培育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农垦集团、广西柳工机械集团、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等一批“走出去”龙头企业,鼓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等“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设计咨询企业发展成为我区“走出去”新增长点。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走出去”,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联合体。鼓励“走出去”企业不断提高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技术和研发投入,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和差异化战略,形成管理技术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九)加强人才培养,保障“走出去”人力资源
加强广西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战略思维、熟悉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精通市场开拓和跨国经营管理、外语熟练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广西国际经贸人才库”,广泛引进留学、海外就业的专业人才。鼓励境外企业聘用所在国专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加强对全区各级相关部门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认识和管理水平。建设工程承包劳务、农业技术人员、服务业劳务及教师等专业外派劳务培训基地,着力提高广西出境劳务人员素质。
(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走出去”内外影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认识,营造有利于企业“走出去”的良好氛围,引导“走出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在境外广泛开展宣传,在东盟国家等广西“走出去”的重点市场,对我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及重大项目进行整体打包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促进合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合作 走出去△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