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五篇材料]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21-30799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4 13:35: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工 作 预 案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水电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水电局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水电局成立了由20人组成的防范对应暴恐事件应急分队。应急分队在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应急分队队长由副局长朱小岩担任,副队长由堤防工程管理处董作喜、防汛办副主任阮书宝、局办公室主任周强担任,队员为40岁以下各股室及院内二级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

应急分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队长职责:

(1)领导应急分队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局机关有关股室、二级单位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队员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单位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单位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水电局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应急分队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水电局干部职工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应急分队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队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分队要在第一时间同时向局班子主要领导和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应急分队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门卫管理人员。

3、应急分队队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内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内保工作人员要协助门卫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应急分队队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 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应急分队指令。

3、应急分队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分队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应急分队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股室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黄 塘 镇 卫 生 院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平安医院”创建要求及标准化建设行动文件精神,及其它相关法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林祖阳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王竞扬(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公卫负责人)

林都彬(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医疗负责人)

柳建阳(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防疫专干)

陈顶农(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药房负责人)

王珊玲(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妇产科负责人)

吴丽敏(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护理部负责人)

2、职责: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科室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单位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

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二、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4、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5、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三、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黄塘镇卫生院

第三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普洱中心卫生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平安医院”创建要求及其它相关法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杨进山(院长)

副组长:刘远会(业务副院长)

成员:张传江(防疫专干)

谢永英(总护士长)

钟美(妇幼专干)

2、职责: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科室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单位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 1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二、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4、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5、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三、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

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普洱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第四篇:街道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街道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剑光街道地处丰城市中心城区,又是商业繁华区、文化闹市区、交通枢纽区和居民集中区。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拥有常住户41150户116340人。有147个驻街单位、中、小学校9所、临街门店2300余个。街道下设15个社区居委会,68个居民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小组。整个辖区人口稠

密,交通便利,社情复杂。为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一、情况分析

当前我街社会治安稳定,但也存在影响稳定的因素。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境外电台等方式加紧对我渗透,台湾反华势力不间断向我市邮寄反动宣传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不断,投寄、张贴、散发反动宣传品现象仍然存在,街道出现了“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少数“法办功”痴迷者顽固不化,“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渗入了我市。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继续存在。一些传统产业面临调整和重组,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岗人员还会增多。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也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和纠纷。

社会治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敲诈勒索现象依然存在,恶势力犯罪尚未根除,严重暴力犯罪危害较大,赌博现象比较普遍,吸毒现象正在蔓延,“严打”稍有放松,刑事发案很可能出现反弹,治安形势严峻。

街道可能应付的突发性事件和非法活动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敌对和恐怖势力策划的**活动。因为外敌对势力和恐怖分子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为目的,组织策划**,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关系国民计生的要害单位,搞“打砸抢”等暴力活动。

(二)恐怖和非法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活动。非法、邪教组织策划组织的,聚众围攻或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举行游行、示威和群体上访;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反动会道门、地下宗教组织等策划组织的大规模非法活动。

(三)不法分子聚众犯罪的恐怖破坏活动。少数不法分子聚众扰乱车站、码头、商场及其它重要公共场所的秩序;聚众堵塞、破坏交通秩序;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等。

(四)其它的非法聚众违法活动。其它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重大群体犯罪事件。

二、基本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领导下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积极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全街市民,协助政法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街道政治工作的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剑光街道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副主任、街道党委书记李全春任组长;街办主任葛春华、城镇分局局长徐序任副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分局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街道综治办),邹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

街道处置突发性文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党对制止突发事件和非法活动的领导,保证组织领导的高度集中统一,保证上级批示的坚决贯彻落实。

(二)健全各级党团组织,配备配强基层和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保证参战队伍坚强有力和组织领导的不间断;

(三)准确理解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图和任务特点。

中共丰城市剑光街道委员会

丰城市剑光街道办事处

二OO*年三月十五日

第五篇: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下同),将集体上访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XX市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市政府《通告》)精神,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推进依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二)联动处置。信访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体访处置工作。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合作,努力建立“属地牵头,部门负责”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三)依法办理。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处置集体访的领导机构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信访局作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集体访的受理及具体联络(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协调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处理集体访。劳动争议或劳资纠纷类,原则上由区人力资源管理局直接受理和处理,必要时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其它部门参与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法院和检察院、驻盐各有关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工作人员,应根据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区信访局的安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与集体访的协调处理,共同做好群众集体访处置工作。

(二)协调部门的工作职责。

区信访局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专职部门,在重大集体访发生前,要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信访隐患排查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制度。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处理重大集体访过程中,区信访局应起到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及早介入、及早处理,要自始自终在事件发生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

(三)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处理好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当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时,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要敢于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对个别带头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四、处置范围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上访群众超过5人(含5人)列为集体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纵深推进,造成了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信访形势日益严峻,呈现“一化、两增、三多”的特点。“一化”即信访活动日趋组织化;“两增”即信访总量持续增长,过激违法上访数量不断增加;“三多”即集体访多、越级访多、重复访多。其中,集体访数量多、规模大,已成为群众信访的主要形式。为此,本预案将集体访分为一般集体访(5-29人)和重大集体访(30人以上)两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处理。

五、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如反映的问题较简单,一般情况下,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如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冲突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级,则援引以下重大集体访应急处置办法处理。

(一)来访人推选代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由来访人选出5名(含5名)以内的代表到指定地点,其他来访人由有关部门劝离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如信访大厅)等候。同时,信访部门应先了解初步情况,安抚来访人,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也应派人到现场或信访大厅,维持秩序,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二)职能部门到场处理。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来访人反映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定接访室参

与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理的解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三)公安部门维持秩序。如来访人不满有关部门的解释和处理,情绪激动,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倾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应迅速增派保安和警力到场维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如来访人发生有违反市政

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应果断加以制止,并在做好取证的前提下,对带头闹事者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区领导接访群众。如来访人对有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意,而有关部门又无法马上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部门可视情况联系值班区领导或分管区领导接访群众。如反映的问题不属值班区领导分管,值班区领导可先了解情况。问题较简单、能现场处理的则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如问题较复杂,不能现场作出决定的,值班区领导可提出初步意见,事后由信访部门联系分管区领导作进一步处理。

(五)信访部门跟踪督办。由信访部门及时将区领导批示按程序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区领导批示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信访部门,由信访部门答复来访群众。

(六)越级集体访处置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省、市甚至进京上访,区信访局应及时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集体上访情况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组织协调区维稳办、相关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和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必要时由区领导带队。公安部门要派出人员到现场,协助上级机关维护信访秩序,注意做好过激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车辆,供接返上访群众使用。

(七)公安部门制订专项预案。公安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尽快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送区信访局备案,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五篇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