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轻工业公司民主议事制度
轻工业公司民主议事制度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筑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促使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议事原则
(一)公开、公正和平等协商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原则;
(四)充分酝酿、科学分析和慎重决策原则。
二、议事范围
召开议事恳谈会主要是就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贯彻县委、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听取相关部门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公司的重大问题;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四)讨论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公益事业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三、议事对象
轻工业公司公司议事恳谈会参会对象分为邀请和自愿两种。邀请参会人员为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
参会人员的产生由具体承担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公司讨论审定。参会人员一般为20-30人,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能低于50%。当自愿参会人员超过会议规模时,公司根据报
名情况筛选或自愿参会人员推荐代表参加两种形式确定自愿参会人员。
四、议事程序
公司民主议事恳谈会讨论重大问题,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事恳谈会议题应提前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议题确定后,分管常委在会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议题进行分析论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议题的初步设想和方案以及需要讨论协商的具体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供讨论时参考。
(三)通知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5-10天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参会对象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分析思考,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四)整理记录。议事恳谈会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人员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情况,并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归类整理存档以供参考。
五、意见、建议的落实
(一)议事恳谈会后,根据恳谈会综合情况,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拿出解决议题的(二)决议形成后,根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或向参会人员反馈。参会人员如有新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委反映,交换意见。
(三)民主议事恳谈会后经集体研究所形成的决议交付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篇:民主议事制度
丹东市卫生监督所党委议事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所党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以及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为依据制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党委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织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的原则。党委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委会上,原则上党委书记最后发言,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决策。党委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分工负责原则。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党委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 议事范围
(一)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五)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议事方法
(一)确定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党委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二)充分讨论。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作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四)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记录使用专用的党委会议记录簿。会后应及时将有关决定告知未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委成员通报。
第六条 决策程序
(一)调查研究。需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二)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就相关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七条 组织实施
党委会作出决定后,由党委各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如实施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党委会复议。
第三篇:民主议事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校党支部领导支委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支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
支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学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支部、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校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
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校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
特别是商议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教职工会议或学校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有利于校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校的总体规划和计划。
2、校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校级重大工程建设、及绿化建设。
4、校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校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5、基建工程等校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6、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7、校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校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校两委联席会议,由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校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
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校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学校或学校代表议事。需由学校会议或学校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校委会召开学校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会议,由校领导主持,学校或学校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
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
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
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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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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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轻工业公司民主恳谈会
轻工业公司民主恳谈会
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社会各界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满意度,带动机关作风的新转变、效能的新提升,按照《民主议事恳谈会制度》的统一部署,5月23日上午,我机关召开民主评议恳谈会。公司领导,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任治仲经理向与会代表汇报了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的工作情况。评议代表们对轻工业公司在办公环境、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廉政等方面所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公司负责同志对代表们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解答,并作了说明和承诺。整个民主评议活动,代表们畅所欲言,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召开民主评议恳谈会,提高了各股室的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进而推动全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实现“评议处长、带动全局、促进工作”的目标。
与会人员对我局狠抓行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公司要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工作水准,提高群众满意度,减低行政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减少腐败现
象”为目标,以此次恳谈会为工作动力,认真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让群众切实体会到我们工作作风的转变。
我们要以恳谈会为契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要以民主评议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措施,把人性化服务落实到每个细节,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提升。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准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勤政廉政教育,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到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塑树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五篇:民主议事会议制度
*****民主议事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村级民主议事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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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会议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社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Ø
村两委班子例会制度
(一)召集与主持:村两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委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对象:村两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应在会前请假,并征得主持人同意,会议做好签到和记录。
(三)召开时间:召开村两委会议一般为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议题:召开村两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五)议事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议事内容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意见与建议。(六)议事和决策范围:
1、制定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指示。
2、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计划。对本村的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村的建设提出方向,布局和方针及措施。
3、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重要事项。
4、其它应提交研究的重要工作。
(七)议事程序规则:
1、凡提交两委会议研究议题,应事先在调查基础上提出,先提交支委会研究确定。
2、会议议题及日期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与会议人员。临时突发紧急事情除外。
3、一些重大方案提出后,应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接受村民代表监督。
(八)决策表决:
1、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在每个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表决,举手,或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无论采取何种表决形式:每个表决人都必须表示明确的意见。
3、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4、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进行表决。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形成会议记录和决议。
5、对集体作出的决议,有关分管领导要认真及时落实办理。
Ø
党员议事会议制度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本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组织的任期目标;
3、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本村重大项目选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铺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二)会议形式:
1、对事关本村全局的大事,要召集全体党员议事;
2、对无关全局的事,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议事;
3、对居住偏远、行走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党组织委员要分头深入家庭、田头,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倾听他们的意见、呼声,进行走访议事。
4、对外出从业的党员,在回乡时要向他们通报重要事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召开党组织会议,在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议事决策;
6、可以邀请非党人士列席组织议事会议,增加议事透明度。
(三)会议要求:
1、每一名党员都要以光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加议事,积极主动地、忠诚坦白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党员议事前,党组织要做好安排,每次都要有议事重点,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分工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3、党员议事要和党员大会区别开来。党员所议之事,主要是为党组织、村委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能做出决定。党员议事主要是议大事,不能事事都议,不能代替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Ø
村民小组长会议制度
(一)村民小组长会议是村民委员会与全体村民联系、监督并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的日常例会。
(二)村民小组长会议可经村委会提议后,由村“两委会”负责召集。
(三)村民小组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村民小组长需按时参加会议,出席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村委会有责任通过村民小组长会议向村民小组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形势;
教育村民小组长遵纪守法,做村民的模范和榜样。村委会也有义务向村民小组长汇报工作;听取村民小组长对村委会工作意见和要求。(六)村民小组长应将会议精神向村民传达,并协助村委会做好有关工作。
(七)村民小组长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对会上反映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用书面形式向有关方面反映。
Ø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委托本监委会其他成员代为召集和主持。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1/3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需有2/3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做好例会的记录工作,做到有专人记录和专用记录本,记录内容要完整、准确、真实,并将每次会议研究事项整理上报街道纪检机构。
Ø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由村“两委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二)村民代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本村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不是本届村民代表的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三)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审查和批准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生产计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审议村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4、讨论决定涉及全村利益的重要工作措施和重大工作安排;
5、讨论通过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规民约(草案);并监督实施;建立和修订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6、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和管理本村自治事务活动。
7、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接受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停止履行职务,并受权他人代理其职务。
8、授权履行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认为需要召开时,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
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议题。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提前两天把会议内容告诉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见。(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八)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九)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十)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十一)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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