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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3-1016111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0 19:04: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山东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_-11-04 点击次数:15043

一、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3.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认知度;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还须满足我校各招生学院的相关要求。

三、招生领域及规模

1.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机械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

2.生物与医药:拟招收4名。

全部在药学院招生。

3.各招生领域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两封推荐信(含单位推荐信、业界权威专家推荐信);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核办法见《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六、录取

1.招生学院将考核合格、建议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予以录取。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定向就业的单位承担。

3.录取为工程博士的人员须按要求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与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学位论文要反映研究生在读期间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山东大学将与合作单位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和实践训练、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并从学校和企业高标准选聘导师,组建导师团队进行联合指导。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由山东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八、学制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明德楼B321房间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334

传真:(0531)88361181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531-88392915,联系人:霍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0531-88392118,联系人:苑老师、沈老师

药学院:0531-88382018,联系人:郑老师

第二篇:山东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天学考研)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_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2_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

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_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_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根据网报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点并参加初试。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_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交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2_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202_年12月25日-202_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_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_〕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_〕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将择优给予特别奖励。

(七)其他奖学金。我校设有近30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地区考生免考思想政治理论,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

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篇: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

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_年我校有20个学院(部、中心)在39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3个专业学位的18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含定向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文件正 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_年的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2年半至3年,在职攻读为3至5年。

四、报考条件(具体按国家202_年的报考条件为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 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研究生毕业或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 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 试科目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五、报名办法

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202_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至14日每位考生均需到报名点现场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缴纳报考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报名地点:杭州市区考生,在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选择不受户口、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限制,考生按个人的情况选择最方便的报名点报名。按规定考生在哪报名就在哪参加考试,因此请考生慎重选择。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考生在填报考志愿时只可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第二志愿在调剂阶段再填报;应试外语语种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选择一种;业务课有任选的,即考试科目中有“„或„”的,应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2_年1月中下旬。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计算机基础由各校联合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 自行组织命题(其中教育综合、艺术基础、体育综合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 史学专业基础、西医综合和我校命题的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 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 试分数线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标准执行。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 试通知。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研究生我校将收取部分培养费,收费标准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额为准。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考生一律录取为公费生。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网址:http:///

一、

第四篇: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范文模版]

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至三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_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考主干课程5门以上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除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2_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全国MB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020-36207358

联系人:张老师、龚老师、骆老师

十、参考书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不提供邮购服务,可上门购买。另外可到各大书店自行购买)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9357

传真:020-36209357

联系人:戴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五篇:广西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2_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名,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_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_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要求内容见我校202_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9月26日前寄至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_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_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2_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2_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2_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的考生,11月10日至14日到广西大学专家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

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广西大学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一)202_年12月25日-202_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2_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1月5日下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一 1月6日上午

1月7日

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_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_]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协助其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规程及要求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七、其他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3.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4.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http://www.teniu.cc/yjsy/),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5.对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考生学校或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其违规事实同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八、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传真:0771-3232827

网址:http://→管理机构→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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