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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生产用电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12-86833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40: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顾生产用电

淄川区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总 则

1.1 编制目的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并与《淄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电力事故是指自然灾害引发或电力生产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电力事故。

电力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川区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持续高峰负荷供电等引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供电事故和供电部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事故。

1.5 工作原则

电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保证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淄川供电部经理

成员单位:区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淄川供电部。

2.1.1 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淄川区电力事故抢险以及应急处理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5)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1.2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经贸局: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供应。

(2)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信息的监控和引导,及时排除不良和有害信息;配合指挥部组织

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的有关经费保障。

(5)区安监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6)区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7)区卫生局:组织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防止和控制事故现场疫病的传播。

(8)区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2.2 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电力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淄川供电部,办公室主任由淄川供电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安排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日常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状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4)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3 电网调度机构

2.3.1淄川区供电部调度所是淄川电力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力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事故处理。

2.3.2 电网调度机构在电力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力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电力事故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2.4 专家组

淄川供电部负责组建电力事故专家组,具体职责是:

1、为电力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并提出建议;

2、对电力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订、修订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电力事故应急工作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2.5 应急抢险队

成立电力事故应急抢险队,在正常上班发生事故需要处理时,按班所辖区分工进行事故抢修;节假日和晚上及非上班时间发生事故时,由当值调度员和各班所值班人员进行处理,较严重的事故,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抢险队进行处理。

(1)应急抢险一队

队 长:配电班班长

副队长:营销班班长

成 员:配电班、汽车班、营销班、装表班、稽查队全体职工

(2)应急抢险二队

队 长:分公司副经理

副队长:安装1、2班班长、高压试验班班长

成 员:安装1班、2班、高压试验班全体职工

(3)各供电所成立应急抢险分队

队 长:各所所长

队 员:各所全体职工

应急抢险队职责:应急抢险队全面负责抢险工作,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随时做好事故抢险准备,做到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出动,全力以赴进行抢险。

值班人员职责:值班人员每班要设值班长,值班长由带班干部担任。值班长是突发事故的第一汇报人,具体负责值班期间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值班长负责,值班期间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长报告,并按照值班长的指挥及时组织处理,值班长应及时向供电部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全部到岗到位。事故分级

按照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电力事故分级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3.1 Ⅰ级(特别重大)电力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Ⅰ级(特别重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铁路中断行车,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造成跨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30%及以上,或造成城区及周边地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50%及以上;或因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 Ⅱ级(重大)电力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Ⅱ级(重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铁路中断行车,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因重要变电站、配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淄川区电网大面积停电,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

(4)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10%以上、30%及以下,或造成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上、50%及以下。

3.3 III级(较大)电力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III级(较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铁路、高速公路隧道中断行车,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因重要变电站、配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淄川区电网大面积停电,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

(4)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10%以下,或造成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下。

3.4 Ⅳ级(一般)电力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Ⅳ级(一般)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铁路、高速公路隧道中断行车,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造成淄川区城区全部停电、重要用户停电,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应急响应

4.1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1 当电力系统运行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用电持续保持在临界过负荷状态时,调度所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

4.1.3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电力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4 应急指挥部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淄博供电公司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 预警控制

4.2.1 在预警状态下,淄川供电部立即启动电力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2 当用电负荷持续保持在临界过负荷状态、调度所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电网安全供电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区政府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4.2.3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供电,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的工作。

4.2.4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全部恢复供电;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3 事故抢险

4.3.1 当发生重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淄川供电部迅速调

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3.2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请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 电网恢复

4.4.1 在发生电力事故后,要尽快恢复供电。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复供电对于减少停电损失、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4.4.2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用户之间的关系,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

4.4.3 在对停电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4.4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5 应急救援

4.5.1 发生电力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请求淄川区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5.2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区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必须加强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和灾区群众的安全可靠供电。

4.6 新闻发布

区电力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市处置电力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7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9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较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 结合电力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及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措施、电网迎峰度夏预案、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 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制定防止电力事故的处理预案,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1.3 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对铁路、矿山、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2 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 在电力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区供电部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5.2.2 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通过应急指挥部从其他单位抽调抢险必须的物资和装备。

5.3 人员保障

5.3.1 结合应急工作需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

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3.2 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3.3 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后期处置

6.1 事故调查

发生电力事故后,区供电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 改进措施

6.2.1 发生电力事故后,区供电部及时组织生产运行、安监、设计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6.2.2 及时总结大面积电力事故大案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附 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淄川区供电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安全生产用电承诺书

安全生产用电承诺书

政和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我司因承建政和县元峰庄大桥、富竹庄大桥改造工程施工需要,需续签原同心大桥临时用电变压器,本公司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超大功率,超负荷电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临时用电的搭接、拆除和修理电器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擅自修理、搭接。

第三条 不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四条 不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变压器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第五条 对临时用电不超负荷运行,不野蛮用电。

第六条 临时用电所产生的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杜绝不安全用电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临时用电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我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生产用电承诺书

南平高速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因承建政和县元峰庄大桥、富竹庄大桥改造工程施工需要,需续签原同心大桥临时用电变压器,本人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超大功率,超负荷电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临时用电的搭接、拆除和修理电器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擅自修理、搭接。

第三条 不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四条 不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变压器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第五条 对临时用电不超负荷运行,不野蛮用电。

第六条 临时用电所产生的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杜绝不安全用电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临时用电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我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生活生产用电汇报材料

生活及生产用电的大检查

汇报材料

根据项目部关于“生活及生产用电的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我项目部立即组织作业队负责人、项目部全体员工召开了施工生产安全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政领导牵头安全人员及电工参加的专门检查小组,即刻展开了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检查小组着重对项目部驻地、施工现场、员工生活区进行了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检查小组的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作业队生活区内存在个别电源线乱拉乱扯,且没有使用塑料防护套管现象,个别插座没有固定;

2、使用帐篷搭设的生活区照明用电漏电保护器使用不规范,个别线路没有漏电保护器,主电线没有户外架空架设,没有做到每个帐篷单设漏电保护器;

3、个别电源线直接使用扎丝与铁构件绑扎固定;

4、两个配电箱没有上锁,存在一闸多台设备现象,没有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5、施工场地内的照明用电随意拉扯,个别电缆线不符合要求,移动式照明灯没有使用橡套电缆;

6、个别电焊机电源线不符合要求,没有使用橡套电缆电源线;

7、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太近。

二、整改情况

我项目部用电检查小组专门针对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后,对上述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向相关的作业队负责人下发《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完成,逐一整改落实。

1、对于员工生活区内电源穿塑料防护套管后重新进行布设,拆除不符合要求的电源线,将没有固定的插座按要求固定;

2、帐篷处的主线进行户外架空架设,做到每个帐篷单设漏电保护器;

3、拆除直接使用扎丝与铁构件绑扎固定的电源线,换用塑料套管布设;

4、落实配电箱使用制度,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对施工场地内的电源线统一整改,拆除不合格的电源线,对移动式照明灯等换用橡套电缆;

6、电焊机电源线一律换用橡套电缆电源线;

7、氧气瓶、乙炔瓶分开放置并保证安全距离不小于5m。

三、预防措施

施工用电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藉由此“紧急通知”下发之际,我项目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施工用电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停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我项目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落实项目部驻地、施工现场、员工生活区的安全用电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部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大会上确了各位施工人员的现场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底,并确立了督查人员,进行每天不定时检查;

2、不定期组织专门检查小组进行安全大检查;

3、强化对作业队安全用电的管理,对于作业队不按照安全用电要求的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对于第一次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第二次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经济处罚,以督促作业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用电达标。

项目经理:

支部书记:

安全员:

电工:

中铁*局集团***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202_年6月14日

第四篇:用电、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

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

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

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

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

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

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

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

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

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

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

发生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农村生产用电调研文章

关于***农业生产用电的调研报告

“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驻村工作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大沙湖农场东和办事处、新垸办事处、南垸办事处的农业生产用电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走访农家1000多户,对农业生产用电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问题有了深刻的了解。

农业生产用电,从数量上看,只占全市用电总量的很小一部分,从效益上看,不会对市工业生产产生多大影响,但它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对服务“三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在我院的驻村工作点中南垸和新垸办事处的生产用电问题尤为突出且更具代表意义,所以本文的数据分析以南垸和新垸办事处生产用电现状为主,在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以期对大沙湖乃至全市农业生产用电问题有所助益。

一、农业生产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作组在调研中发现,南垸办事处农业生产用电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生产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护问题。二是农业生产生产用电安全问题。三农业生产用电的快速发展与电网改造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农业生产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农业生产用电线路属于农村集体资产。根据国家农电体制改革和

1农网改造的规定、要求,只有实施了农网改造的农村电力资产供电部门方可接收并实施维护管理,而农业生产用电线路不在农网改造范围之内,因而这部分资产未收归供电企业,其产权和维护管理责任仍属于村级组织。由于目前农村实行的是分田到户,所以农业生产用电线路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状态。

而且农业生产供电设备(线路)年利用小时很低,大多架设在远离村庄的田地中或直埋在农田下,布局分散,而且几乎没有技术防盗手段,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盗窃农业生产供电设备(线路)事件令人防不胜防,设备(线路)一旦被盗,将给该地区农业生产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农业生产生产用电安全

由于缺少专业的管理和维护,再加之农业生产线路存在着路径长、线径细、线路老化等诸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既不能通过农网改造加以解决,老百姓、各乡村又无力解决,导致未改造的农用线路恶性循环,绝大部分都不符合安全供电的要求,甚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在南垸和新垸的10kV供电线路上,30年以上的老化线路至今还有30公里左右;有3条线路用的是16#、25#的裸体线;有50余根电线杆在鱼池里,有的鱼池人伸手就能触碰到电线;在杨家沟一线,有上千棵杨树在10kV供电线路底下,很容易引起供电线路短路。

由于存在以上的问题,导致南垸和新垸在农业生产中经常出现倒杆、断线、拉线带电等故障。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性等技术指标更是无从谈起。更加危险的是这些用电设备的控制装臵一般都是原始的低压闸刀,很少有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更是形同虚设,时常有因短路或漏电造成的人身或牲畜触电。

(三)农业生产用电的快速发展与电网改造相对滞后的矛盾 南垸办事处的农业生产以水产养殖业为主,种植业为辅,其中,水产养殖业占农业生产总面积的88%。一方面随着养殖业向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养殖所需之抽水、排水、鱼池增氧、温室加温、循环水等水质改善设备、饲料原料储藏、冷冻、混合、投饵机械之用电需求日益增大,现有的电网容量已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一、二期农网改造资金的限制,省电力公司就农网改造原则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农网改造只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的综合线路,解决农户的生活用电质量问题,抗旱、排涝等农业生产用电不在农网改造范围之中,而单靠老百姓、各乡村的能力很难解决电网增容的问题。农业生产用电的快速发展与电网改造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以及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

以南垸为例,第二生产队养殖面积近千亩,用电户有14户,每家的用电需求量在15K瓦以上,总需求量在200K瓦以上,可是变压器的容量仅有80KVA,远远达不到用电户的要求;第五生产队养殖面积2千多亩,用电户30多家,用电需求量在400K瓦以上,可是变压器的容量仅有100KVA;第七生产队养殖面积近3千多亩,用电户20多家,总需求量在700-800K瓦以上,可现有变压器的容量只有225KVA;第九生产队养殖面积一千多亩,用电户20多个,总的用电

需求在300K瓦以上,而现有变压器容量仅为50KVA。

在南垸办事处十一个生产队中,鱼池用电现经网改的仅有三、四两个生产队。鱼池用电状况较差的有五、七、八、九、十、十一等几个队,涉及近200户,8200多亩地。这些鱼池用电的运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杆矮、线细,很多台区用电负荷日益加重,近两年用电高峰时经常烧闸停电。现仍未通电的有一、二、六等三个生产队,120多户,5217亩地。急需申报台区增容的有一、二、六、七等四个生产队。

二、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的思路

(一)电力设施管理与保护思路

首先要明确电力设施产权和维护管理责任。加强对村级组织干部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对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其次要建立技术防盗和乡村联防制度。将目前较成熟的无线防盗装臵和村民巡逻小组结合,发动群众自觉的保护农业生产用电设施。

(二)安全用电思路

农村配网是相对薄弱的环节,而农业生产用电线路则是最薄弱的部分。特别是农忙季节和汛期,农村抗旱排涝用电急剧增加,线路私拉乱接现象尤为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个用电点要建立可靠的接地装臵,农忙季节供电部门成立巡回检查组,指导农民安全、可靠、合理用电。一是要利用一切媒体进行农村安全用电宣传;二是要确保配电台区漏电保护装臵运行正常;三是要及时处理所辖资产的安全隐患;四是要及时处理各种农电报修;五是要督促、指导农民(村)农

电集体资产的安全管理。

(三)10kV供电线路、变压器台区增容思路

要解决农业生产用电的瓶颈,必须对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具体而言,农村生产用电设施,特别是10kV供电线路、变压器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改造。一是对于农业生产用电负荷较大且利用时间较长的情况,比如南垸办事处五队,可以单独设立农业生产台区,其建设标准可参照农网建设标准执行;二是对于农业生产用电负荷较小且利用时间较短的情况,可对现有的农村电网进行改造,预留大容量变压器发展的空间,比如南垸的二队、七队、九队;三是根据负荷变化,可在农闲季节使用正常容量的变压器,而在农忙季节使用大容量的变压器,从而保证设备的经济运行。所需要资金可参照农网建设模式,由政府投资和企业贷款相结合,最终形成供电部门的固定资产。

三、一点思考

在历史的背景下,农业线路用电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问题。牵涉到政府、企业、农户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每个地方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尽相同,归根揭底还是资金的问题。在目前农电管理体制下,可以按照国家修村村通公路,建设新农村的模式,通过政府、企业、农户多方面筹资改造农村生产用电设施。供电所、村电工组成立季节性服务小组,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到户,规范安装电源及配电装臵,减少私自违规搭挂现象,将会有效减少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农村生产用电是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情况也不尽相同。我们只有本着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农村的指导思想,从资金投入、设备运行维护、设施保护等方面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才能逐步探索出一条合适的发展模式,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万”活动工作组

顾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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