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镇低保申办工作流程
城镇低保申办工作流程
社区受理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核、管理的工作流程:
1、一次性告知有关程序
社区受理城镇困难居民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热情接待来社区咨询,及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为其讲解低保政策适合的家庭范围,对象、条件和申请程序,应提交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2、指导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人数、户籍、地址、人户分离人员家庭的现住址,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的收入情况、人员类型及家庭目前的生活状况,申请书的眉宇格式等到进行祥尽的介绍。
3、初步珍申请及家庭有关情况
接到低保申请后,社区低保工作站专干及员要对申请人家庭进行邻里走访、入户调查、了解人家庭详细情况,并对申请人家庭相关情况公示5天,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无异议的家庭进行上报上级管理审批机关,上一级管理审批机关进行入户调查,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家庭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生活状况和低保资格进行评议。
4、按程序向上一级管理机构申报
第二篇:城镇低保申办工作流程
城镇低保申办工作流程
社区受理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核、管理的工作流程:
1、一次性告知有关程序
社区受理城镇困难居民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热情接待来社区咨询,及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为其讲解低保政策适合的家庭范围,对象、条件和申请程序,应提交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2、指导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人数、户籍、地址、人户分离人员家庭的现住址,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的收入情况、人员类型及家庭目前的生活状况,申请书的眉宇格式等到进行祥尽的介绍。
3、初步珍申请及家庭有关情况
接到低保申请后,社区低保工作站专干及员要对申请人家庭进行邻里走访、入户调查、了解人家庭详细情况,并对申请人家庭相关情况公示5天,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无异议的家庭进行上报上级管理审批机关,上一级管理审批机关进行入户调查,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家庭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生活状况和低保资格进行评议。
4、按程序向上一级管理机构申报
将签署意见的民主评议会讨论通过的申请人家庭相关申请资料按程序向上一级管理机构申报,并公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评议结果,公示期为3天。
5、社区留档
社区留存申请人家庭各类材料复印件,作备案用。
6、对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的低保家庭进行三榜公示
经区民政局对申请低保家庭审核审批后,将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公示5于接受群众监督。
7、进行登记
对经区民政局审批后纳入低保家庭,建立管理台帐,并登记在册。
8、发放低保存折
对申请人家庭经民政局审核审批后,三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无异议的申请人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并告知领取保障金需带的相关证件及注意事项同。
9、告知申请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承诺
在发放低保存折的过程中,同时让申请人在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内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承诺,承诺人签字,并进行学习通读
10、定期核查
经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根据动态管理的意见,在享受低保期间,及时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听变化,对有变化的人家庭及时变更、停发、提标、降标的手续。
第三篇:城镇低保办事流程
城镇低保办事流程
(本文从其他网站转载,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具体规定以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服务内容
凡持有尧都区户口的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95元,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持户口薄及身份证,由户主本人向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户口首页复印件(如户主非本人,还应出具户主户口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及买断失业人员的买断协议和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单位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留联系电话。
3.借住房屋的应出具有关住房证明及复印件。
4.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例;企业职工需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办公室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6.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7.共同生活家庭分开立户的,无特殊原因户口应迁到同一住址,否则不予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应出具的材料同第十一条第一款。对已婚子女无特殊原因户口不迁出的,不予申报。
8.在校生(包括国家统一招考录取的,户口迁出本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写明入学时间、年级、班级,并由班主任签字,教务处盖章留联系电话。
9.对家中有老年人申请低保的,必须提供全部子女收入证明材料,如发现瞒报不予审批。
10.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它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程序
1.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未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地方,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的收入情况证明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2.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法规依据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临汾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必须在本城区工作三年以上。
2、申请流程:
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
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
⑥ 房产局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
⑦ 选好房后,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四篇:廉租房申办工作流程
廉租房申办工作流程
社区受理廉租房房租补贴与实物配租,待遇的申请、审核、管理的工作流程
1、一次性告知有关程序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社区受理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住房困难户申请廉租租金补贴与实物配租的申请,为申请人政策适合的家庭对象,条件和申请程序,就提交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2、指导申请人填写廉租房租金与租物配租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在哪个社区享受低保、保障人口数、户籍地址,人户分离人员家庭现住址,保障人口,人员类型,家庭住房情况,申请书的书写格式。
3、初步核定申请人申请及家庭住房情况
接到申请后,社区低保工作站专干,协理员要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展开调查,如:走访群众邻里,入户调查核对证明材料。无房户申请人写无房保证书,对进行了了解,调查的申请人家庭指导填写廉租房租金,与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
4、按程序向上一级管理机构申报
将签署意见的廉租房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按程序向
上一级管理机构申报。
5、公示
将区房改办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由房改办统一印制的公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示,公示期为15天。15天内如有异议的,房改办应在20日内进一步核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由区房改办上报市廉租房管理中心在15日内完成审核,在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如有异议的在20日内再进一步审核,对异议成立者取消申请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由市廉租房管理中心报廉租房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效力通知单》
对申请人家庭经市廉租房管理中心审批符合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效力通知单。
7、申请人签定《住房合同》
由社区将房改办统一印制的《住房合同》一式五份交于申请人,由申请人与现住房房东签定合同。后将于社区由社区统一交上一级审批管理机关(五份:社区、街办、市廉租房管理中心、西安市房屋出租管理中心各一份)
8、签订《廉租房租金补贴协议》并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签订“协议“并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将申请人签订好的协议返回上一级管理审批机关。
9、房屋出租备案
通知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无房户家庭,在领取租金补贴的同时,需要与房东重新签订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共一式五份,并到区交易管理所输备案手续。
10、发放租金补贴
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到区房改办领取租金补贴。
第五篇:城镇低保申请书
申请
××县民政局:
兹有××(女,身份证:×××)××人。父亲因脑溢血半身瘫痪于××年病逝,母亲年迈体衰,旧疾缠身,弟弟现就读于××中学。我初中毕业靠打工挣钱维持生活,微薄的工资既要顾家又要供弟弟上学,坚强面对生活,我无以怨言,但不幸的是××年××月来我经常感到呼吸困难,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犹如晴天霹雳,基本不能从事体力活动,失去了经济来源,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为了家人的生活,弟弟的学业以及使自己的病情尽快康复,担当家庭责任,特向贵局申请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特此申请。
申请人: ××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