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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3-751787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6 07:56: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销售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中心考勤管理制度(暂定)

1客户经理上班时间(冬季):

早9:00——晚19:30

午餐时间客户经理轮流就餐,前台轮排同事不许脱岗。

采用轮休制,每周休息一天(周末及广告日不允许休息,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节前后调休。

2客户经理上下班(上班需着工装)必须本人签到,严禁代签。委托、替代别

人签到处罚双方当事人,客户经理应相互提醒,以免忘记签到。

3客户经理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客户经理如需临时换班、换休须提前报请销

售总监批准,销售总监及时通知内勤填写考勤表。

4客户经理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计。5客户经理如遇休息日参加公司会议,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视具体情

况处罚。

6请假制度:

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销售经理同意后

休假,事后补书面请假单。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事假:事假须向销售经理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考勤表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销售总监或行政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行政负责。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案场总监请示,填写《外出登记 表》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因公外出人员,下班前不能及时返回,必须提前汇报或 电话通知案场总监。

第二篇: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 建立公司良好的劳动纪律。

 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提高考勤准确度。 对员工工作期间工作状态的量化与考评。

2.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客服中心全体员工,包括:

1)正式员工(含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主管级以下的所有合同制员工)。2)实习生、劳务派遣员工。3.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打卡。(2)打卡次数:即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公司要求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应填写《考勤异常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经汇报二级签字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需电话请示领导说明情况,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外出返回公司后需打卡。(5)漏打卡的处理:

 如当月此类情况未达到3次,且其部门主管或职务代理人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正常,按考勤正常处理;

 如当月此类情况达到或超过3次,且其部门主管或职务代理人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自第4次未打卡记录起,直接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 出现此类情况,而无有力证据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正常的,按旷工处理;  每周五17:00前部门提交上周六至本周五的漏打卡信息,报人力资源审核备案(6)在每月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记录者,以旷工处理。(7)部门或岗位发生变动后,未按照调入部门规定时间要求出勤打卡者视为旷工。(8)考勤例外处罚标准:

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分钟,将按相应时数扣除工资; 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 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3个月内累计旷工6 日(含)以上除扣除旷工应扣的工资外同时视为违反公司行为准则,将被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严禁代他人打考勤卡,如发现有代他人打卡的弄虚作假行为,代打卡人和委托代打卡人都将按旷工处理; 同时公司保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9)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在个人绩效评估中反映。(10)请员工妥善保管考勤卡,如有损坏或遗失,请至前台补办,并支付工本费;

(11)离职人员需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考勤卡交还至前台,未归还考勤卡,将在工资中做成本抵扣。4.考勤管理流程(1)部门审核

 人力资源部每周一将上周考勤及工时汇总发至部门主管及部门长处。

 部门主管发至员工自查同时,同当周排班核对。重点关注员工漏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异常情况。对于当周员工发生异动,由调入部门向调出部门核对员工调入前情况。各部门于每周四下班前,提交上周部门员工考勤异常表和员工请假单至前台。 考勤异常表填写要求:按照项目,如实填写,需要部门直属上级签字。

请假单填写要求:根据天数不同,符合相应审批权限。

 前台在周五下班前,将收集的上周各部门考勤异常表和请假单,交至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复核

 工时复核方法:针对漏打卡和周工时不足40小时员工,检查是否已提交考勤异常表或请假单。 代打卡核查方法:随机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考勤机导出考勤表、部门排班,核查是否存在代打卡。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3)公司对于旷工的相关规定

因个人原因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而晚于规定时间到达公司或早于规定时间离开公司的,将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并按相应时数扣除工资。如下情形将被视为旷工,旷工期间按相应时数扣除工资:

 未按规定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上班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到岗上班;  拒不接受公司分配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岗位(或地点)工作的;  有意将实际情况隐瞒公司不上班者;  未按规定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迟到、早退的;  不按公司规定进行考勤记录的;  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5.加班管理流程

(1)

加班工时需满足的条件

 排班为休息,且周出勤大于40小时的工作时间。 部门两级均认为确属工作需要,并予以签批。(2)加班单部门提报流程

 每月21号下班前,部门提交上月21号至本月20号,员工加班单至前台。前台收集齐后交至HR。

 加班单填写标准:加班工时需符合条件、加班单需两级签字(员工签字确认处不得代签)、加班工时不允许重复提报、不得补报、工号无误。

 特别提示:对于三薪加班期间,如出现漏打卡,则必须在漏打卡当时,填写考勤异常登记表,由两级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当日加班无三薪工时。

(3)人力资源部复核

复核方法:根据排班、实际工时、打卡,核查加班工时是否提报准确。6.请假管理流程(1)请假流程

 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生效:  请假在1 个工作日(含)以内,由直属上级批准;

 请假在3 个工作日(含)以内,由部门两级(职位最低为经理级别)批准;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 请假在3 个工作日以上,由部门长(职位最低为总监级别)批准。

 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请假单》者,需与直属上级联系,口头请假,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填《请假单》。

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及其它连续休假超过10 天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所有假单统计以考勤周期为准。

 所有假单以纸质版为准,不得使用电子版代替纸质版。

(2)

病假

 员工申请病假,需提交公立医院的病假条和病历复印件。

 病假单填写标准,从请假日起,根据日历日填写,无需剔除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按工资标准发放相应病假时数40%的工资。

(3)

事假

 事假期间按工资标准扣除相应时数100%的工资。 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 事假单填写标准:依据排班工作日填写。

(4)

年假

员工通过试用期即可享受年假,最低计算单位为0.5 个工作日(4 小时)。

 员工主管经理级别员工在职一年内5天年假,在职满一年后10天年假,15天封顶。 总监级员工在在职一年内10天年假,在职满一年后10天年假,15天封顶。

正常休假:年休假期间,工资100%支付。

年假单填写标准:依据排班工作日填写。

(5)

婚假

 登记结婚日已在公司任职且已转正的员工可享受婚假。

 员工结婚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享受3个工作日婚假;符合晚婚条件享受10天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需出具结婚证复印件,并提前申请。

 婚假自登记结婚日起半年内有效,半年尚未享受婚假,视为自动放弃。 婚假单填写标准:从请假日起,根据日历日填写,无需剔除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6)

产假与计划生育假

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 以下假别,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方可享受,且需提供相关证明。 假单填写标准:从请假日起,根据日历日填写,无需剔除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产前检查假:

 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规定的产前检查。 时间,一次产前检查假,半天为宜。

产假:

女员工怀孕生产,享受90 天的产假(包括产前15 天); 

晚育增加产假30 天;难产增加产假15 天。

多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 产假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未休完视为自动放弃。

哺乳假:

 女员工在子女一周岁前,每天可以申请1小时的哺乳时间,并选择每天1小时的固定使用时间(推迟1小时上班、增加1小时午休、提前1小时下班)。

(7)

陪产假

 男员工在第一胎生育后一周内,可享受3天的陪产假(北京市政策) 超过一周不可再申请,未休不予补休,也不支付加班费。

 陪产假单填写标准:从请假日起,根据日历日填写,无需剔除公休和法定节假日。并附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8)

丧假

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3天的丧假。 员工的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享受1天的丧假。

 陪产假单填写标准:从请假日起,根据日历日填写,无需剔除公休和法定节假日。并附死亡证明复印件。

第三篇:呼叫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定稿]

***中心

——呼叫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是本呼叫中心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考核员工绩效,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机制,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作时间 遵守每月排班表。

二、打卡制度

呼叫中心实行全员打卡制度。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呼叫中心考勤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领导在漏打卡的卡面上签字确认。

呼叫中心的考勤周期为月。每天打卡两次,分别为上班时间打卡和下班时间打卡。根据员工打卡记录,依据本制度分别记为迟到、早退或旷工,超过五次未打卡的员工,每次扣工资10元。

呼叫中心业务主管每月末统计呼叫中心的考勤情况,员工如有病假、事假请及时填写《请假单》,未填写《请假单》,统计考勤时视为旷工,员工可在次月5工作日内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0-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作好交接班准备。2.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交接要详细、明确,并当面履行交接

手续。

3.交接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交班日记,并签注交班时间和工号。接班人员要认真查看交班日记并签字确认。4.交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其他在岗人员。

5.值班过程发生的问题,应在本班中积极想办法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人员负责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尽快处理完毕。

6.凡由于漏交错交所发生的问题均由交班人负责,由于错接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交接完毕后,应在规定的值班日志中签注时间、工号以明责任。

7.值班人员换班一定要事先征得相关人员统一后方可换班,若因换班造成脱班现象,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四、迟到、早退

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后到达呼叫中心的,为迟到;员工在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呼叫中心的,均记为早退。

员工迟到或早退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达三十分钟,每次扣发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含5次)的,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五、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业务主管。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由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没有证明的以事假计,应补办事假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记为旷工。

员工休病假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每4小时记为半天病假,每8小时记为1天病假,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病假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1天病假计算。

病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为:每日扣除当月薪金的2%。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无薪假期。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病假须凭公立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呼叫中心服务满一年者。

2、事假

员工在1个月内申请事假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单》,交业务主管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1个月内申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交呼叫中心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各呼叫中心管理人员请假,应向其直属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遇有紧急情况确无法提前请假的,员工须在休假当日的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向业务主管电话请假,休假结束后应于销假当日补填《请假单》、补办审批及备案手续,否则前述休假一律记为旷工。

员工若因本人或家属有紧急私事待处理者,可申请适当期限的无

薪假期。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或采取平时休假日调休、替代。但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交呼叫中心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呼叫中心服务满一年者。

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1-7 天(含7 天)每天扣除当月薪金总额 3%。

超过 7 天的,每天扣除当月薪金总额 4.5%,如事假整一个月的,扣除当月薪金 100%。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超期休假的,均记为旷工。

六、加班

员工法定节日加班可享受申请调休或加班费,以天为单位计算。2008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本呼叫中心实行月薪制,法定休假节日为有薪假。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法定节日工资=基础工资/月平均工作天数×天数×300% 加班也可申请调休。调休以小时为单位,调休必须提前三天向行政主管申请经批准备案,方可调休。调休只限本使用。调休可冲减相应的病/事假。

七、旷工

1.以下行为为旷工:

(1)提供虚假病假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3)因本人违法违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

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2.对旷工的处罚:

(1)旷工期间无工资,应按其旷工时间扣发相应工资。(2)每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需扣发日双倍薪金;每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 3 天)扣发当月工资50%。

(3)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超过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八、福利 1.假期

(1)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 11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 1 月 1 日)b.春节(除夕、初

一、初二)c.清明节(公历4月4日)d.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e.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f.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g.国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2 日、3 日)

(2)婚假 凡在呼叫中心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婚假,具体规定如下: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

假。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产假 凡在呼叫中心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 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0到15天

产假;怀孕 4个月(含 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规定。(4)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呼叫中心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6)年休假

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签订劳动合同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十一年起,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签订劳动合同满二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二十一年起,每年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要求休假者,一定不能影响本职

工作,并应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上报呼叫中心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通常情况要求员工在本内休完。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或累计使用。未休年假不可折算成日工资或以现金方式兑付。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而被呼叫中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呼叫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呼叫中心不扣工资的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e.病、事假累计超15天、旷工达2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7)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法规办理。治疗或休养时间以医院要求为准,待痊愈后回岗继续工作。如不能返岗工作,必须服从呼叫中心的另行酌情调剂,否则无正当理由,呼叫中心有权另行处置。

员工请假前,应该先填写相应的《请假单》,将请假原因、日期等一一注明,履行审批手续。准假后的员工,须将所担任工作交接临时职务代理人,以保证工作连贯与正常进行,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

论。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直接上级、同事或 他人代请,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业务主管接到员工的《请假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做出相应事后工作调配安排。

假期届满仍不能到岗工作,应进行补假,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请假期限未满,自动提前上班,需报告部门主管通知行政主管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同休假。对长期请假或生病影响本岗位正常工作的,呼叫中心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调岗处理。

2.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呼叫中心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200元。(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呼叫中心将致奠仪人民币200元。注:特殊情况报请中心批准。

第四篇:呼叫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呼叫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是本呼叫中心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考核员工绩效,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机制,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作时间 遵守每月排班表。

二、打卡制度

呼叫中心实行全员打卡制度。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呼叫中心考勤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领导在漏打卡的卡面上签字确认。呼叫中心的考勤周期为月。每天打卡两次,分别为上班时间打卡和下班时间打卡。根据员工打卡记录,依据本制度分别记为迟到、早退或旷工,超过五次未打卡的员工,每次扣工资10元。

呼叫中心业务主管每月末统计呼叫中心的考勤情况,员工如有病假、事假请及时填写《请假单》,未填写《请假单》,统计考勤时视为旷工,员工可在次月5工作日内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0-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作好交接班准备。

2.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交接要详细、明确,并当面履行交接手续。

3.交接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交班日记,并签注交班时间和工号。接班人员要认真查看交班日记并签字确认。

4.交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其他在岗人员。

5.值班过程发生的问题,应在本班中积极想办法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人员负责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尽快处理完毕。

6.凡由于漏交错交所发生的问题均由交班人负责,由于错接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交接完毕后,应在规定的值班日志中签注时间、工号以明责任。

7.值班人员换班一定要事先征得相关人员统一后方可换班,若因换班造成脱班现象,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四、迟到、早退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后到达呼叫中心的,为迟到;

3.员工在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呼叫中心的,均记为早退。

4.员工迟到或早退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5.迟到或早退时间达三十分钟,每次扣发薪金20元;

6.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含5次)的,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

次。

8.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五、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业务主管。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由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没有证明的以事假计,应补办事假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记为旷工。

员工休病假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每4小时记为半天病假,每8小时记为1天病假,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病假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1天病假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为:每日扣除当月薪金的2%。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无薪假期。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病假须凭公立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呼叫中心服务满一年者。

2、事假

员工在1个月内申请事假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单》,交业务主管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1个月内申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交呼叫中心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各呼叫中心管理人员请假,应向其直属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遇有紧急情况确无法提前请假的,员工须在休假当日的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向业务主管电话请假,休假结束后应于销假当日补填《请假单》、补办审批及备案手续,否则前述休假一律记为旷工。

员工若因本人或家属有紧急私事待处理者,可申请适当期限的无薪假期。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或采取平时休假日调休、替代。但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交呼叫中心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呼叫中心服务满一

年者。

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1-7 天(含7 天)每天扣除当月薪金总额 3%。

超过 7 天的,每天扣除当月薪金总额 4.5%,如事假整一个月的,扣除当月薪金 100%。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超期休假的,均记为旷工。

六、加班

员工法定节日加班可享受申请调休或加班费,以天为单位计算。2012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本呼叫中心实行月薪制,法定休假节日为有薪假。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法定节日工资=基础工资/月平均工作天数×天数×300%加班也可申请调休。调休以小时为单位,调休必须提前三天向行政主管申请经批准备案,方可调休。调休只限本使用。调休可冲减相应的病/事假。

七、旷工

1.以下行为为旷工:

(1)提供虚假病假证明骗取休假的;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3)因本人违法违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2.对旷工的处罚:

(1)旷工期间无工资,应按其旷工时间扣发相应工资。

(2)每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需扣发日双倍薪金;每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 3 天)扣发当月工资50%。

(3)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超过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八、福利

1.假期

(1)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 11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a.元旦(公历 1 月 1 日)

b.春节(除夕、初

一、初二)

c.清明节(公历4月4日)

d.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

e.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f.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g.国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2 日、3 日)

(2)婚假 凡在呼叫中心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婚假,具体规定如下: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产假 凡在呼叫中心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 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0到15天

产假;怀孕 4个月(含 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规定。

(4)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呼叫中心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年休假

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签订劳动合同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十一年起,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签订劳动合同满二十年的正式员工,从第二十一年起,每年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要求休假者,一定不能影响本职工作,并应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上报呼叫中心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

半天,通常情况要求员工在本内休完。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或累计使用。未休年假不可折算成日工资或以现金方式兑付。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而被呼叫中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呼叫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呼叫中心不扣工资的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病、事假累计超15天、旷工达2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7)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法规办理。治疗或休养时间以医院要求为准,待痊愈后回岗继续工作。如不能返岗工作,必须服从呼叫中心的另行酌情调剂,否则无正当理由,呼叫中心有权另行处置。

员工请假前,应该先填写相应的《请假单》,将请假原因、日期等一一注明,履行审批手续。准假后的员工,须将所担任工作交接临时职务代理人,以保证工作连贯与正常进行,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直接上级、同事或 他人代请,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业务主管接到员工的《请假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做出相应事后工作调配安排。

假期届满仍不能到岗工作,应进行补假,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请假期限未满,自动提前上班,需报告部门主管通知行政主管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同休假。对长期请假或生病影响本岗位正常工作的,呼叫中心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调岗处理。

2.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呼叫中心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2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呼叫中心将致奠仪人民币200元。

注:特殊情况报请中心批准。

第五篇: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电气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8.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0.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11.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周日发至指定邮箱。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4.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规定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公司作息时间: 冬季:8:30—12:00,13:30—17:00

夏季:8:00—12:00,14:30—17:30 1.2 签到:全体部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考勤,需外出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1.3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外出登记表上记录,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的公司名称及电话。销售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

1.4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1.5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综合部,以便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2.请假

2.1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方可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说明缘由,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湖北胜华集团【2016】03及06号文件。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2次以上者每次罚款30元。

3.2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旷工一次罚200元,连续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前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5 每日下班前10分钟,销售人员需向部门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4.考勤统计

4.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4.2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综合部每月按本规定,结合考勤系统的记录及销售人员外出登记表来制定月度考勤表。4.3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销售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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