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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4-98795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5 19:03: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九三学社中央

九三学社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工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氟水区、苦咸水区、用水量不足、用水方便程度低等9种类型。在我国,通过饮水发生和传播的疾病有50多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我国东部及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典型病症和不同类型的饮水安全问题都存在。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成为解决城乡差距拉大的最迫切问题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狠抓相关部门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水资源相对短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供水总体水平不高,地方病种多,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农村基本上解决了饮水难的问题,一部分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得到改善。以吉林省为例,改水后,全省解放农村劳动力29万个,有25万人恢复了身体健康,提高了人口素质,降低了发病率。但全省9个市州、52个县(市)还不同程度存在人饮水困难问题。仍有50%的区县(市)级城镇受到水质问题的威胁,有60%多农村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着隐患,全省1400万农民中有900万是饮水不安全人口;湖北省的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农村人口为4658.693万,其中有2927.79万人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和存在不安全因素,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62.85%,占全国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人口的9.76%。湖南省农村饮水现状是:全省农村人口5452万人,现有集中式供水工程人口161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9.56%;分散式供水工程人口464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0.44%,无供水设施的1258万人,饮水不安全的为15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27.5%。河北省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全省5376万农村人口中,有2716万人饮水不符合国家标准。此外,各地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情况不容乐观。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存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因,一是领导意识不到位,地方政府重眼前利益,单方面强调发展,淡化了环保意识,放松并削弱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有些地方尚缺少忧患意识和紧迫意识。二是政府对农民群众宣传正确认识饮水安全问题,增强忧患意识的工作做得不够,三是农民公共卫生意识差及农民素质和生活习惯的问题。四是农村镇、村建设规划、区域性供水规划滞后,资金不足,集中供水程度不高,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各个部门间缺乏协调和沟通;供水设施管理、消毒不到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四是饮用水环境很差,农村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缺少长期有效的保护措施。调查发现,还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且水源环境很差,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使水体氮含量增加、富营养化严重,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农村乡镇小企业受生存的经济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严重污染地表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业业户近几年来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没有,70%的垃圾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五是集中供水点工程效益发挥不好。由于安全饮用水井和抗旱井深度相差无几,严重挤占生态用水,用于饮水节困方面的不多;病区群众对病水、饮水方便程度的认识不够;有地区地下水贫乏,地质构造特殊,大部分氟病屯存在着交叉氟污染问题。六是饮水工程成本高,检测、用电收费偏高农民有抵触。农村居住人口分散和经济欠发达,老、少、边、穷地区改水工程难度大、工程造价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有些地区定期水质化验检测费用高,多数群众宁愿选择了未经集中供水处理的不安全水;农村饮用水收费应该按生活民用电标准收费,而电业部门则按工业用电标准收费,一度电多交0.4至0.5元。群众因费用负担增加接受不了,定期检测落实不了,水质变化不能及时得到安全处理。

九三学社中央就此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列入新农村建设中的地方发展总体规划,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乡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出每年的任务分解规划,逐年完成。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尤其各级领导的认识。二是要做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的调查评估和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层面上来考虑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应首先重点确定和评定饮水疾病重灾区和急需解决吃水的一批应急项目规划和落实实施方案,在“十一五”期间,应重点解决高氟水、严重污染水、病区水等饮用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在当地水资源规划和水质调查的基础上,对水源水量和水质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保证优质水源优先用于生活饮用;供水工程建设规划,以寻找好水源为主。本村没有好水源时,可利用外村水源建造联村、连片、适度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同时,也应重视排水系统的配套建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对有山泉可以饮用的地方,居住分散的农户,因地制宜建造分散式供水工程,无可靠水源时,可建造雨水集蓄工程;有良好的浅层地下水等地方要因势利导,可建造分散式筒井或引泉池,根据成本核算,集中解决供水问题;重点建设村级集中供水站。由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提倡适度规模,供水到户,配备必要检测设备,以提高供水质量和用水方便程度;对乡镇水厂供水管网和制水工艺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供水安全性,保证供水质量达标;延伸乡镇水厂供水管网,逐步解决居住相对集中农村居民点供水问题,尽快提高农村自来水的覆盖面和普及率。三是要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要与水质处理相结合,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方式,集中建社牧业小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严格监控水源周边的化肥、农药使用;特别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实施水源区保护,水源地附近要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逐步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改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村饮用水安全投入保障机制。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靠国家的有限资金是远远不够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层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转移支付的项目,提高数量标准,适当下放财权,向地方和基层倾斜。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要向农村重点倾斜,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存量部分要适度向农村饮用水工程倾斜。同时要将改水项目所必须的资金列出专项予以保证,防止将资金分散补助到户或挪用。另外还要建议对集体经济欠发达,独立进行村镇改水建设能力不足的,给予政府援助、如低息或贴息贷款的形式,实施“深井”工程,给农民适当补贴,解决建设资金不足。建议设立水源地保护基金,每年对水源地进行环境改善和污水处理。对农村特困改水扶贫工程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免税政策,减轻项目运行和管理成本。五是要加强管理监督。长期以来,重建轻管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为保证饮水工程的持续有效运用,保证饮水安全,必须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既要从工程上强化管理,也要建立完善加强各部门监督、服务机构和管理功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指标和监督细则。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对筹集资金的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公示所有账目明细,要使整个资金使用过程透明化。保证饮水工程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六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农村饮水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建立农村供水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改水和安全保障涉及到的各个部门问的协调和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建立各部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动态发展监控和发展趋势联动通报工作制。推进和确保安全饮水质的覆盖面和提高安全饮水系统工程运营有效率。建议尽快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范公众行为,并为健全农村环卫管理体系提供法律的依据。六是要建立区域农村饮用水安全储备体系及应急预案。历史上,干旱导致的饥荒和血吸虫等地方病泛滥发生在农村的惨痛教训应该给今天一个启示:即,我们应该在灾难和不幸来临之前尽可能把这种风险降低到底线,因此,我们应该逐步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储备体系,各地根据对水资源的配置做好防旱年的饮用水的供水储备,建立增强区域问联合抵御干旱风险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供水资源的调配与供给。同时,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落实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与问责,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培训相应的技术人员,储备物资,出现重大有关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必须上报地方政府,落实预警与应急救援机制。

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分析

(一)村庄地下饮用水未经处理和水质监测。我市目前农村饮用水分为(1)间接地以河水为饮用水。(2)以水库水为水源。(3)以地下水为水源,包括自打井水,而地下水为水源的饮用水则基本未得到处理。对自打地下井水,缺乏及时、有效的监测措施。

(二)农村工业污染危害地下水源。目前威胁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除了当地天然地质条件恶劣,如地下水含氟量高、苦咸外,最严重的问题是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随着污染工业不断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农药、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大量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未经完全处理即排入河流、水塘等水体;工业废渣任意堆放,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逐渐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源,使农村饮用水的水源地水质受到威胁。过去饮用水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则是越来越多的化学甚至毒理学指标超标。由于河水的侧渗,严重污染的河水在渗透到河道周围浅层地下水时,将河水中的有害物质也带到

了人们的饮用水源中。

(三)部分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差,造成人为污染和地方氟病区。有些经济欠发达农村虽然已经改水,因无力交纳水费等原因,有的农民仍旧饮用含氟量较高的井水,不少农民仍在遭受氟中毒的危害。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未处理,而且无序堆放,一些病死的家禽、家畜未经处理随意丢弃,这些都会污染饮用水的水源。

(四)部分饮用水工程老化,维修改建不及时,导致水质下降。因设计的自然寿命到期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了管道断裂、井壁塌陷、淤积和供水设施损坏维修改建不及时,导致水质下降。

(五)资金问题成为农村饮用水安全改善的主要因素。自来水化工程改造的这些村庄大多位于偏僻山区的小村庄,水源不能保证,往往需要到较远的地方引水,而当地村民生活贫困,难以拿出配套资金,配合改造工程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1)大力提倡和推进城乡集中供水,城镇管网延伸,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建设农村自来水化工程是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应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农村饮用水自来水化工程,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南水北调”、“自来水下乡”等工程的实施,尽早重新选择水源,加强水质监测和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饮用水供应的水质。

(2)实行政策帮扶。我国农村发展和改革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因此,应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对改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制定并实行灵活的资金配套政策。对于计划明年改造的偏僻、边远山区的村庄,政府给予更多资金上的扶持,使贫困农民基本的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对经济困难无力交纳水费的“特困户”减免部分费用或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水费难以维持企业运营的,当地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工程良性运转。作为扶困济贫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这将成为我市切实加强对“三农”的投入,抓好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工作的一大亮点。(3)加强农村政策和卫生常识宣传。鉴于目前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性认识不够,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不强,应在农村广泛开展供水、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体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尤其是水源地保护区的居民对饮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改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意识。从而推动政府的改造措施的顺利实施,改造工程得到长期有效地维护和使用。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进展力度。目前许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有垃圾、厕所、猪圈、水上养殖、排污口等,因此要根据水源类型划定保护区,严禁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生产活动和污染源。由于水源地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限制了当地居民发展第二、三产业,鉴于市区的发展与水源地居民做出牺牲的因果关系,可通过迁移或建立适当的补偿关系等来逐步解决水源地居民安置问题,如可安排水源地居民作为水源地管理人员,转变为水源地原

水销售的收益人。衡水市卫生监督所

对一起农村生活饮用水举报案件进行调查

202_年5月5日,衡水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五科接到一起举报案件:枣强县某乡周某提供的居民生活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有异味等。经我们现场调查,该乡周某提供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井为本小区居民共同集资打建,由周某负责管理,未曾到卫生部门做过水质检验,无水质检验报告,和当地农村一些水井一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该水井周围无泵房等防护设施,水井周围30米地面未硬化,二次加压罐直接外露,无水质消毒设施。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们提出了处理意见:

1、对小区饮水进行水质检验;

2、督促管理人员增加水井泵房、二次加压罐防护设施、水质消毒设施;

3、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通过对该案件的调查,结合农村饮水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认为以下几点应引起重视:农村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供水的现象较为普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应急措施不健全,水源的卫生防护不善,且大多数未配备水消毒设施,是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高危区。因此,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协调当地政府,开展对供水单位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2、加大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应急措施,并督促供水单位配备饮用水消毒设施及卫生防护设施;

3、加强对供水单位管理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

从乡村水污染看“三农”用水安全

农村水利设施既要保障农业灌溉,又要保障农村用水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还要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工业生产、农村种养业用水都要在保证人的用水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一切经济发展都是为了人,一切发展离开了人这个最重要的前提,将是毫无意义的。要把握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不能忘记安全,建设不能破坏生态,生产不能污染水源。我们要坚决摆脱用污染水环境作代价来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继而又将赚得的钱用来治疗因水污染而患病的怪圈。发展农业科技,增产、增收,不局限于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工上,要把发展生态农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其实,工、农业污染不仅仅是水的安全问题,也涉及到农业食品的安全问题。

一、小型水利设施功能微妙变化

在农村进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后,小池塘、大堰塘或拍卖或租赁或承包给农户经营管理了。让农民自己管理小型水利设施,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是一项事关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工作,对于管好用好水利设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节约用水、高效利用水资源,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减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本身是一件很好的事。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将出让产权回收的资金专款专用于农村小型公益水利设施建设。可有些地方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产权、经营权的拥有者,压根儿就想不起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之大事了,淡化了它的农业灌溉用水的主要功能,都把水面利用起来搞养殖业去了,由于养殖业的无序发展,农村水塘可谓污水横流。

有的中小型水库,没有发展后劲,眼前的运行费用也成问题,水管人员待遇比其它行业低了不少。水库的唯一资本就是水,把水用活了,水库管理单位也就盘活了,于是把水库水面包出去,发展自身经济,这也无可厚非。但关键是要把握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不能忘记安全,建设不能破坏生态,生产不能污染水源。可是有的水库没有做到这一点,承包人肆意投放饲料、化学肥料、动物脏器、人畜粪便等进行水产养殖,水体受到极大污染;再则,养殖密度一旦决定,水量的多少对水产养殖来说也显得尤为重要,承包人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会特别注意保持水量,水量的减少将威胁水产养殖安全,影响其经济利益,经营者不会让他人无限制的从水库放水(取水)。可是这样势必影响农业灌溉,农业灌溉用水似乎有安全隐患。

二、水产养殖与农业生产用水矛盾显现

近些年来,人们都有了经济头脑,处处不忘发展经济,有能耐的承包大、中、小型水库,包不到水库的买堰塘,买不到堰塘的挖池塘,大兴水产养殖业,发展经济。水库、堰塘、池塘的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每户一座,也不可能所有的农户都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在任何地方去挖水塘保证农业生产用水,也就是说水利资源还要共享。但得到小型水利设施的人,由于利益驱动,都在发展渔业经济。于是,农村灌溉用水与水产养殖用水的一些矛盾就显现出来了,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反正天时地利,也倒无所畏,渔养了,田种了。一旦遇到天旱年月,养鱼的可比种田的厉害,“要放水保收,拿钱来,这池塘我买了、水库我包了,如果把水放了,养殖经济损失几万元、几十万元谁给?”人们闻之生畏,钱太狠了,谁也拿不出钱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水管理单位收取了承包人缴纳的承包费,从中获取了利益,没有理由不保护承包人的利益。今年,也出现过因灌溉用水纠分闹出命案的。

我们还别说,在地处丘陵、平原的农村,真还难得找到一座没有渔业养殖的水塘。也就在今年,许多农户眼看旱情扩大,凭借那些养了鱼的小型水利设施,是没法保障了庄稼生长了,有的借钱、有的贷款打井(井深20—30米)取地下水来确保庄稼生长期用水,可有的农户是投资打井了,但没有找到地下水,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只好望天兴叹。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用水难得保障。

三、种、养殖与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突出

有的水库库区发展水产养殖业,给部分人带来了收益,是致富的一条途径。但问题是,现在库区里的水产养殖对水体污染较大,影响了人们对水的质量要求,尤其是人们的生活用水受到了影响。当我们意识到水体污染对人的生存构成威胁时,保护水环境就成了我们不可轻视的问题,必须限制或取缔人们对水体污染的活动行为,但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官司,因为以前有约或者说有政策。在农村,最近几年养殖业发展迅速,农民依靠这一方面的技术致富的家庭不少。一是畜牧养殖,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农民们很少建沼气池,而且废水直接排放到池塘、农田、溪流的水体中,这种处理方法虽使得养殖场的问题迅速解决,给场主带来了更为丰厚的利润,却扩大了污染区域,造成了河流的富营养化,浮藻、水草丛生,鱼类死亡;二是水产养殖,为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强化饲料,迫使水体富营养化,催生高密度的藻类和浮游生物,还有的饲养以动物内脏等为饲料的鱼类,动物内脏的细菌、病毒及其他原生动物胞囊污染水体,加剧了治理的难度。在那里,可以不夸张地说,地表找不着一滴净水。养渔人说:“水清澈鱼不长,鱼不长则钱就不涨。” 水体一片污浊。但就是在那污浊的水塘里,居然有人洗菜、洗衣,能不影响健康吗?

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水、土污染。过量施肥也会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危害之一:削弱庄稼生产能力。施肥过量对庄稼造成危害的结果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容易倒伏,倒伏一旦出现,就必然导致粮食减产。另一个是容易发生病虫害,氮肥施用过多,会使庄稼抗病虫害能力减弱,易遭病虫侵害,继而增加消灭病虫害的农药用量,直接威胁了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之二:浪费大量紧缺资源。据统计,中国每年因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素流失到农田之外,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亿元。如果能够把浪费掉的化肥节省下来,就会缓解我国的能源紧缺状况。危害之三:加剧环境污染。过多施用的肥料量超过土壤的保持能力时,就会流入周围的水中,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导致藻类滋生,继而破坏水环境。过量的肥料还会渗入20米以内的浅层地下水中,使得地下水硝酸盐含量增加。农业病虫害防治也出现对水体污染的情况,随着杀虫剂、除草剂以及其他各种有机农药的广泛使用,有机氯污染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由于虫害抗药性的增强,农药年年在加大剂量喷洒,可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一般地仅为20%—30%,大部分飘浮在空气中或降落在地面,后者又大部分进入土壤、水体、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形成危害。

还有人们因为对洁净的需求,化学洗涤剂广泛使用,尤其是含磷洗衣粉排入水中后,使水体富营养化,水质变坏。人们感觉生活方便了,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可水却是日积月累地被污染了。这些污染源渗入土壤,进而污染了地下水。水的净化能力远远不及人们对水的污染能力。有人说用洗衣粉洗过的衣物,如果没有被彻底清洗干净会被皮肤吸收从而影响肝脏,这可能有点夸张。但那样污染了的水,人们接触或者饮用了,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伤害,应该是毫不夸张的。即使短时间没有反映,长时间的沉积,会威胁生命健康,到那时,卖鱼、卖谷的钱可能不够治病。我们可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患病的,如果知道了原因,肯定会后悔不已,辛苦一辈子挣来的钱都用来治病了。

水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其中包括:慢性中毒和急性中毒。水体受化学毒物污染后,通过饮用水或食物链便会造成中毒,如甲基汞中毒(水俣病)、镉中毒(痛痛病)、砷中毒、氰化物中毒、农药中毒等。农药、磷、化肥是水的污染源之一,水被工业污染的强度更大,汇集到河流,不仅仅只影响城镇人口,农民也是受害对象。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农民饮水安全隐患更大。

四、必须尽快停止对水的污染

水污染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当肮脏、有害的物质进入洁净的水中,水污染就发生了。当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含量超过水体本地值和自净能力,使水质受到损害,水体原有的性质和用途就受到了严重破坏。水污染最大的特点是污染物会在水体中迅速扩散,很小体积的浓缩污染物,会使大面积水体顷刻间全面污染,鱼虾死亡,使人和其它生物依赖的水源立刻失去利用价值。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废水等。有些污染物是可以用肉眼看出来的,例如水污染后,有飘浮物、水变颜色、有异味等,而有些污染物则需要测定。如果我们现在被当前的经济利益所迷惑,一如既往地污染、浪费、破坏水资源,我们见到的最后一滴水就是我们的眼泪。其实水被污染后再对污水进行治理,成本是非常高的,现在有些花巨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说是运行成本太高,束之高阁;水环境污染对人、畜身体的伤害致病后,治疗费用之高就更不用说。所以,我们要警觉,否则,到那时后悔的代价就太大了。我们何必要用污染水环境作代价来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继而又将赚得的钱用来治疗因水污染而患的病之上呢!因此,我们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停止对水的污染。

解决农业对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办法,可以从资金扶持、政策扶持、技术支持等方面去探讨。如政府投资研制低能耗高效率的灯光捕蛾装置杀灭虫害,将农业种植病虫害的化学药物防治改为以生态防治为主,减少使用农药对水的污染;政府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重拳打击农资营销中的骗农、坑农事件,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使之放弃以水污染为代价的种养劳作;加强畜牧、渔业养殖场污染排放监督机制,鼓励水利设施无污染养殖,严禁养殖对水体造成直接污染;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地力和养分测定以及要求的产量水平进行科学施肥,避免过量施肥造成溢出对周围水体污染;多方筹集资金,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费用,建立污水处理运行机制,强化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鼓励人们使用肥皂,少用洗衣粉,减少水中磷的污染等等,使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逐渐恢复还原到自然洁净状态,滋润人类,滋润自然。

五、结束语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近几年来,在农村的亲身体验,感受太深,尤其是看到大自然赋予我们生存的生命之水,受到如此污染反过来又影响人们的生存安全,进一步地说,是在惩罚我们。看到那大小的池塘一片漆黑的水,总觉得水利人有责任呼吁人们停止污染,还我清洁的生命之水。体验一下农村的真实生活,会发现一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是在拿自己的生命作代价。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毫无节制地污染,吃的、喝的、洗的都有被污染的成份,日积月累,地下水也不能逃脱污染,被污染的水反过来再又影响人的生命健康,这是人们给自己划定的一个灾难之圈。现阶段人们对水环境污染的自觉或不自觉行为,可能都很难立马禁止,但这些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对滋润我们的生命之水产生污染。水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土壤对水的净化能力也不是无穷的。我们到市场购粮、买菜,都说要没有被污染的绿色产品,老实说,农民自己也难得吃到真正未受污染的绿色产品。其实,工业和城市生活排放的污物对水的污染比这更严重,我只是写了农村一角。如果我们不能正视这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迅速控制这种局面的进一步恶化,那么,今天的水遭殃,明天的水害将会大于水利,人将更遭殃

对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调查

文章作者:应城市水„ 文章来源:《应城学刊》202_年第4期 更新时间:202_-8-27

一、农村饮水工程的现状

应城市农村饮水水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类,目前采取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两种,其中集中供水工程共39处,受益人口39897人;分散供水人口494296人,其中分散供水井约35000处,受益人口159595人,无设施供水人口334701人。

地表水提水集中式供水工程(泵站+水塔+管网)6处,受益单位有5个乡镇7个村的7200人;地表水集中供水点工程1处,受益单位有1个镇1个村的400人;接市自来水管网2处,受益的有2个村550人。

地下水抽水集中供水工程(深水井+水塔+管网)29处,受益单位7个乡镇31个村的28217人;集中供水井2处,受益单位1个镇2个村的230人;接双环自来水管网1处,受益的有4个村3300人。

分散供水简易井(各户自压取水)有16个乡镇181个村的159585人;人力挑水(通过蓄水塘堰、河港等)有16个乡镇322个村的334701人。分散供水水质基本上没有通过净化处理,且部分地区水源保证率低,水量不足,取水不方便。地表水污染时有发生,部分地下水水质较差。部分水域受到血吸虫传播威胁,涉及10个乡镇87个村的9.69

万人。

我市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等自然环境特殊,水源工程设施少,河流上基本没有拦蓄水工程设施,导致丘陵岗地水资源短缺。资料表明,75%的年份全市缺水约5000万立方米,85%的年份全市缺水在3亿立方米以上。中、东部是盐化工业区,地下盐卤资源丰富,人口密集,盐化工业及城镇生活污水量大,而市境内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导致境内几条河流严重污染。在东南部河湖水网密布的区域,由于受上游污染源及血吸虫疫区钉螺扩散的双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性差。

根据现场调查和水质抽样检测的情况表明:我市西北部丘陵岗地缺水严重,地下水埋藏较深,储量少,水质不好,每年都要从高关、郑家河、惠亭等水库引水解决缺水的问题;东南部地表水受到污染及血吸虫传播的影响,水质不断恶化。因此,我市农村饮用水存在不安全问题,对农民身心健康已造成严重威胁,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

社会的稳定。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工作量大。几年来,仅解决了1万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至今仍有占全市农村总人口近71%的人饮水不安全。经过重新开展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我市农村总人口53.42万人, 饮水不安全的人口37.92万人(其中血吸虫疫区人口9.6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0.98%。饮水不安全的人中,饮用苦咸水的有9.46万人;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的有7.34万人;饮用细菌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的有3.53万人;饮用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的有4.68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有2.37万人;其它饮水水质超标问题的有9.43万人;水量不达标的有0.49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有0.62万人。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我市各类水利工程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建设标准低,且严重老化,维修不够。要实施饮水安全达标,维修加固和完善配套任务非常繁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基于现行的建设体制和财政体制,长期以来,大中型工程由于能进入投资计划笼子,国家补助一大部分,乡镇及群众自筹一小部分就可以基本完成。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公共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资金筹措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其资金筹措原则为:中央补助40%,地方(省、市)财政配套30%,受益群众自筹30%。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建设的融资机制和建设管理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市、镇两级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缺乏保障。由于农村饮水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农民,农民又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许多农民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远离城镇、贫穷落后的地方,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低;农业生产有时受灾欠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再加上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相当一部份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筹资或筹劳常常出现

很大的困难。

3.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存在不少技术方面问题。首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工程建设技术方面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工程建设规模、布局、措施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随意性较大,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存在差异。其次,各地设计施工的资质达不到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再次,没有水质净化技术和设备,水质检测难以实行,导致工程的效果

不明显。

由于专业技术力量较薄弱,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随意性、无计划性,加上项目按“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模式,使农村改水规划难以实施,投资渠道不一,项目隶属部门多(有水利、卫生、血防、农业、计划、财政及乡镇等),造成管理困难。

三、结论与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为“准公益事业”,工程管理应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基本原则,通过明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因此,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明晰工程所有权、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大力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为核心,解决体制不顺的问题;二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经营管理,解决运行机制不活的问题;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包括市场准入、价格监管、水质监管等,为工程的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第二篇: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定稿)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02_年5月15日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基层组织建设是我社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社的各级组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九三学社章程》和《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一些省、市级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了大部分基层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也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组织,目前我社基层组织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有六点经验值得我们重视。一是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二是不断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三是适应新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化,调整基层组织结构;四是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提高政党意识,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六是主动与中共党组织亲密合作,建立和谐的政党关系,寻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但基层组织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比较突出,基层组织建设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为更好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在总结经验和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组织是我社组织的基础,是完成政党政治任务的基础。根据社章对基层组织提出的六项任务,基层组织主要承担了做好教育社员、参政议政、社员管理以及为广大社员和上级组织服务四项基本工作,从而达到激发活力,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增强社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常抓不懈,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创新。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建设一个团结民主的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热心社务、认真负责的主委;工作思路明确,作用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健全,解决自身矛盾能力强;组织生活活跃,社员参与程度高。通过不懈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社员、联系群众、团结和谐、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坚强集体。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一是要选好主委。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社员和中共党委意见的基础上,选拔有一定政治水平,熟悉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热心社务,关爱社员,有较强事业心、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精神和一定群众基础的社员担任基层组织主委。二是要配好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提高社员对社内事务的参与度,自觉接受社员的监督,建设一个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社员信赖、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基层领导班子。

基层组织建设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为保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学习座谈、组织生活、组织发展、社籍管理、联系走访等各项规章制度。基层组织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确保活动有较高的出席率和覆盖率。对于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社员,暂住地的基层组织应吸收他们参加活动并收缴社费。

四、努力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与形式

开展各项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中心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突出自身特色,力求丰富多彩,注重提高质量,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

做好基层组织工作事在人为,贵在活动,重在推动,要把维护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凝聚力量、服务大局、提高社员素质贯穿基层组织活动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重大理论和有关方针政策,学习社章社史,增强社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政党意识,结合参政议政工作,围绕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中心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实践,为促进发展做出贡献;关心爱护社员,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组织社员开展扶贫帮困,送文化、送科技、送温暖活动,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辟新的活动平台。加强各基层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通过联合活动,提高效率,交流工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对一些因所在单位结构变化造成难以开展活动的基层组织,可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尽快进行结构上的调整。

五、积极稳妥做好基层组织发展工作

明确新建基层组织审批程序。新建基层组织,由上一级地方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与中共党委、统战部门沟通协商后确定成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在广泛听取社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筹备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审批同意后,召开社员大会选举成立基层组织,并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备案。改建、合并基层组织参照新建基层组织程序进行。没有社组织但已有社员的县(县级市)需要成立直属小组和支社时,上一级地方组织要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基层组织换届时,由该基层组织提出换届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审批同意后,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并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备案。

组织发展要继续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原则,坚持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要坚持原则,注重素质、保持特色、适量发展、协调有序,重点在大中城市发展高中层次、符合我社特色、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素质和社会影响好,有较强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可个别发展其中符合我社特色的优秀人士。考察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助下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组织负责。

六、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是各级地方组织的重要工作,是保持务实工作作风的主要内容。地方组织特别是领导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参加活动,联系社员,了解社情,考察工作。要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做好总结、表彰、推广经验等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帮助解决缺少活动场所、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积极为基层组织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要定期走访基层组织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中共党委及其统战部门,征求意见,协调关系。各级地方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成员对基层组织的领导责任制,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要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联系基层组织制度。

七、密切保持与中共党组织的联系

做好基层组织工作要与中共党组织密切联系,保持良好关系。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具备善于处理和谐政党关系的基本素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要主动向中共党组织汇报工作,邀请他们参加活动,做到与中共党组织多联系、多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

第三篇: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消费模式

202_-03-04 15:44:16 来源: 网易财经 跟帖 0 条

网易财经3月4日讯 九三学社今日向网易财经公布了他们本次政协会议的提案材料,一共有36个提案。以下是《关于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消费模式的建议》的全文: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应对金融危机的经济发展战略。一系列具体措施的出台,对提振信心、扩大内需将起到明显的效果。从长远来看,通过提高国内消费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长期性任务。我国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美国过度消费、超前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模式显然有悖于我国国情。我们应以目前扩大内需、启动消费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使短期的政策与我国的长远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因此,我们建议:倡导树立可持续消费理念,构建并推行“绿色精量消费模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以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绿色精量消费”是指适度增长的消费水平、合理的消费结构、资源节约的消费方式和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的有机统一,基于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充分保护环境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绿色精量消费”的主要特征是:倡导精量、适度的消费,提倡必须型、健康型、生态化的消费方式,反对奢侈型、形式化的消费方式;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消费和再生产其它环节与环境的动态平衡;追求消费的可持续性,满足当代人消费需求的同时,着力追求代际之间的消费公平;推崇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适度的物质生活、丰富的精神生活和自由支配的时间三个因素,倡导建立物质、精神、休闲“三位一体”的生活方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消费明显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由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大部分家庭由温饱型消费结构转向小康型的消费结构。二是由生存型转向享受与发展型。我国居民消费尤其是大中城市实现了必需品消费为主向非必需品消费为主的转变,由物质生活性消费为主向精神生活性消费为主的转变。三是由单一型转向多样型,家庭收入差距正在进一步扩大,不同的收入群体形成了消费需求的多层次和多样性。四是消费率随国家经济增长的波动性而表现出不稳定性,升降幅度比较大,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与这种转型消费相对应,我国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六方面个问题:

一、消费水平较低。国内消费率一直在低位徘徊,导致消费水平提升不快,国民经济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消费结构升级较慢。消费品的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升级的需求,尤其是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品的供给不足。

三、消费方式比较粗放。尤其是对资源型消费品表现为高消耗、高废弃、高浪费,与“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不相符。

四、消费环境不优,缺乏鼓励性、倡导性“两型”消费、绿色消费政策、规章和制度。

五、消费统计和计量手段不够,统计部门对消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究重视不够。

六、消费文化有待健康化,高消费、地位消费、炫耀性消费等畸形消费蔓延,绿色精量消费缺乏良好环境氛围,健康、安全、生态、可持续等消费文化尚未形成主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树立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可持续消费理念。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培育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生态文明消费观。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政策并不意味着鼓励乱消费、挥霍性消费、奢侈浪费,而是鼓励居民改变过度节俭的消费方式,通过正常的消费增加或带动产出。在正常消费中要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资源的人为浪费或破坏。建议把“绿色消费”教育列入中小学教科书,从小培养人们形成一种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文明节约的消费方式,树立以珍惜资源为荣、浪费资源为耻的观念。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提高城乡居民消费预期来促进最终消费。要通过完善农村教育资助体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收入保障体系和就业保障体系,来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减少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消费意愿,增加即期消费;要确保国家扩大内需投资的部分资金能够顺利转化为农民工的收入,增强农民最终消费能力,从而引导更多的消费资金用于最终消费领域;针对高收入家庭对生活必需品的拥有已经饱和,正处于消费结构的升级期,要提供更多能满足他们个性化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应大力开展信息服务、金融理财服务、租赁服务、社区服务、家庭个人医疗服务等,着力扩大中低收入居民的服务消费;要通过特定的政策措施来降低政府和企业的储蓄率,真正实现消费的扩大;政府应该更多地进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缓解当前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突出社会矛盾;国有企业也应该将更多的“未分配利润”转移到居民或者政府的支出。

三、调整结构,构建“绿色精量消费”模式。“绿色精量消费”模式的数量指标定位在提高消费率,质量指标定位在构建制度化的“精量公务消费”模式和个性化的“精量私人消费”模式。要调整私人消费与公共消费的比例,逐步扩大私人消费比重。要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如繁荣节假日消费、适度放松服务领域的审批管制,大力发展精神消费,适时推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换代,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缩短换代产品或新产品的周期,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此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尝试将实现消费率增长与GDP增长指标联动,确定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提升两个百分点目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以此提高消费率,争取15年内达到70%,即当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四、优化环境,建立和实施与绿色精量消费模式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为加强国家对消费模式的宏观调控,要建立科学、智能化的关于绿色消费的国家计量体系和监测体系以及科学、合理化的国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再生资源管理条例》、《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等,规范和引导资源消费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有效约束资源浪费。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创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完善并严格执行绿色核算体系;制定主要产品的能耗、物耗考核标准和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产品能效、节能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等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化绿色消费主题活动,强化消费者协会职能,加大维权力度,促进绿色消费。

五、大力发展“两型”产业,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制定扶持再制造和静脉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发展静脉产业和再制造产业,向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与服务。“静脉产业”发展的三个主攻方向是,生活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或燃料电池用燃料,要推进静脉产业发展,将其纳入我国“两型社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给以重点支持。高水平、高起点地规划布局建设我国再制造工业园区,建立健全静脉产业技术和再制造工程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制定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税收、人才等措施,加大产业投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扩大产业规模,促进集聚发展,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绿色产品的开发,优化企业的绿色营销策略,提高绿色消费的效果。加强对绿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控制;加强技术创新,努力降低产品绿色产品成本;建立“绿色消费品”的保障性储备与运输体系。

【湖南省委中标课题,参政议政部指导】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第四篇:国家公务员考试九三学社中央成绩计算方式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国家公务员考试九三学社中央成绩计算方式

北京人事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九三学社中央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人事考试网

第五篇:九三学社章程

九三学社章程

发布时间:202_-12-18

(九三学社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_年12月7日通过)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本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旧政协国共和谈期间,本社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反对内战,反对独裁,严正声明不承认伪“国民大会”,同共产党一道进行斗争。解放战争期间,本社赞成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随后,本社响应共产党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本社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半个多世纪以来,本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的精神,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自我教育、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本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治、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本社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进入新世纪后,本社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新世纪三大任务贡献力量。

历史的发展赋予民主与科学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发挥我社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崇尚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培育科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做出贡献。

本社积极开展海外联络工作,促进祖国统一。

本社努力促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本社积极反映社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是本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关键。自身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使我社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团结带领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在多党合作道路上不断前进,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自身建设要继承、发扬我社优良传统,把握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本社的历史、章程及优良传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增强社的活力和凝聚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第一章 社 员

第一条 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二条 发展社员,按组织发展程序,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员二人介绍,社组织经过联系培养、认真考察后,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省辖市以上地方组织批准,层报社中央备案。

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直接吸收社员。

第三条 社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章,执行社的决议,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和社的活动,缴纳社费。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本社优良传统。

(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社内组织的关于国家大事和有关工作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三)对社的工作和社的各级领导机构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求社的组织给以关心和帮助。

第五条 社员在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事业和社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社员违反社章,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社的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同时撤销社内职务)、留社察看(留社察看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开除社籍。

对社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上一级组织批准。开除社籍,须经社中央批准。

社员对处分不服,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第七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社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终止其社籍,层报社中央备案。

第八条 社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社的活动,不缴纳社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层报省级地方组织批准,可终止其社籍,并报社中央备案。

第九条 社员工作地点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 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服从中央。

第十一条 本社的组织系统是:中央组织,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级、县级市地方组织及基层组织(直属小组、支社和基层委员会)。在社内实行分级领导,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社员的意见,下级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本社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各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各级委员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才能做出决定。各级委员会对同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中央的规定,按组织程序,上级组织可对下级组织的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届中调整。

第十三条 经社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可召开代表会议或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本社发展组织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坚持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和组织发展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社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机关,是组织、推动社的各项工作的枢纽,具有服务、参谋、联络和协调的功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完善部门职责,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健全机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社的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一祖国事业及其他社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由上级组织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七条 社的组织违反社章,损害社的声誉和人民利益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检查、改组领导机构的处分。对社组织的处分,须由上一级组织提出意见,层报社中央批准。

第三章 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社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的规模及代表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 社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并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三)修改社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全国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其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的重大问题;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

(五)决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他们同时是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三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中央委员会相同,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议召集并主持,原则上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中央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组织实施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二)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并决定社中央工作机构的设置及秘书长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二十四条 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中央主席会议,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主持中央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组成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问题。

中央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均由中央委员会主席或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每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二十六条 本社地方组织分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包括省辖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和县级市三级。一般不在县建立地方组织。

社的各级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地方组织代表大会的规模及代表产生办法,由地方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由主委会议决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社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同级委员会的工作;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同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酝酿协商,并报请上级组织审批。

地方组织的委员会因故不能选举产生时,由上级组织指定适当人选组成临时领导机构。

筹建地方组织,其领导成员由上级组织指定。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区社的工作,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社务;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组成同级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条 地方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同时是该地方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地方常务委员会在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委员会职权,领导本地区社的工作,讨论决定社地方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秘书长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并组成主委会议,主持社的地方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同级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时,其任期相应改变。地方常务委员会和地方领导人,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社的日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和地方领导人产生为止。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三条 本社基层组织有:直属小组、支社和基层委员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在同一单位、系统或地区有社员三人以上,可建立社的直属小组;有社员七人以上,可建立支社;在社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系统或省辖市的区,有三个支社以上时,可设立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直属小组设组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一人;支社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均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 基层组织是社的工作的重要基础,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组织社员结合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社章、社史,弘扬我社的优良传统,提高社员的素质;

(三)努力发挥我社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在推动社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国家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议政活动,并按社的组织系统反映意见、建议;

(四)关心社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五)联系群众,协调关系,加强团结,过好组织生活;

(六)发展社员,收缴社费。

第六章 社的干部

第三十六条 本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健全培养选拔干部制度,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察干部,不拘一格地选拔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务工作中实绩突出的、社员信任的优秀干部。

第三十七条 社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社员的各项义务,并且要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热爱社组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清正廉洁,谦虚谨慎,联系群众,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八条 社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对同一职务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九条 建立对社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制度,健全社内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机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社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于中央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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