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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检验规程202_(修改)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4-109584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8 11:24: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钢材检验规程202_(修改)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机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矿山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进货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MEI-GC-CL02-202_ 发放编号:

·采购资料与实物的核对

核对《物资采购申请单》等订货、发货资料与实际到货的实物是否一致。如出现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需查清原因,否则不得验收。

·资料检验

核对钢材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其力学工艺性能及化学成份指标值应符合公司受控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有关标准。

·数量检验

数量检验实施100%检查,采用检尺理算、过磅等方法。·抽测产品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1、检测工具:钢材的直径、厚度、对边距离等用精度等级为0.02mm的合格游标卡尺测量;钢材中直径或尺寸较大的,其允许偏差在0.5mm以上的可用钢卷尺测量;钢材长度、宽度可用钢卷尺或皮尺测量。

2、抽测比例:同类同批同规格的钢材实施5%的抽样检测。

3、测量方法:正确使用合格测量工具,依据标准规定在产品指定部位测量。

4、允许偏差:不同类型的钢材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公司受控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外观质量检验

1、表面质量缺陷及形状缺陷的判定依据公司受控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有关标准。

2、抽检比例:同类同批同规格的钢材实施5%的抽检。

3、钢材表面锈蚀程度为轻锈或中锈时,为合格产品。

A、轻锈:或称浮锈,系轻微锈蚀,呈黄色或淡红色,锈蚀产物为粉末状,用粗麻布或棕刷擦试即可除掉,去锈后仅轻微损伤氧化膜层。

B、中锈:或称迹锈,系稍重锈蚀,部分氧化膜脱落,呈红褐色或淡赭色,锈蚀产物为堆积成粉末,用硬刷或钢丝刷才能除掉,表面变得较粗糙,此类材料应立即使用

·性能项目检验

1、性能检验一般依据质量证明书,其力学工艺性能及化学成份指标应符合公司受控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2、当质量证明书无法证明其性能指标合格或验收人员对钢材质量产生疑意时,应取样试验,试验项目:力学工艺性能。

·试验

1、试验工作应依据各种产品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

2、试验项目、取样、送样方法按国家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合同、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有规定的,依据规定办理。

3、试验机构:公司有试验资质的由公司测试部门进行;公司无试验能力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

·顾客合同要求

顾客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应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记录

依据《绩效监测和测量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事故、事件不符合项控制程序》

附表:

公司钢材受控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247-88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342-1997 冷拉圆钢丝、方钢丝、六角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69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202_碳素结构钢

GB/T702-202_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6-202_ 热轧型钢

GB/T 708-202_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202_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15-89 标准件用碳素钢热轧圆钢 GB716-91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905-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12-202_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1499.1-202_钢筋混凝土用钢 GB1499.2-202_钢筋混凝土用钢

GB/T1591-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2_)GB2517-81 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和钢带

GB2585-81铁路用每米38-50公斤钢轨技术条件(GB2585-202_)GB/T2597-94窗框用热轧型钢 GB/T 3077-99 合金结构钢

GB3087-202_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3091-202_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3092-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3274-202_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3277-91花纹钢板 GB/T3429-202_焊接用钢盘条

GB/T3524-202_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 GB/T 4171-202_ 高耐候性结构钢 GB4227-84 不锈钢热轧等边角钢 GB4241-84 焊接用不锈钢盘条 GB/T4354-202_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 GB4356-84 不锈钢盘条

GB4463-84 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 GB/T5223-202_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5224-202_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313-85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202_)

GB6723-202_ 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6723-202_)

GB/T 6725-202_ 冷弯型钢

GB6728-202_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8162-202_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8163-202_ 输送用流体无缝钢管 GB8717-88 钢窗用电焊异型钢管 GB8903-202_ 电梯用钢丝绳

GB9711.1-97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A级钢管 GB9787-8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944-202_ 不锈钢丝绳

GB/T 11253-202_ 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1263-202_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 11263-202_)GB11264-89 轻轨

GB12753-202_输送带用钢丝绳 GB/T 12754-202_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

GB/T12755-91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2_)GB/T 12771-202_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13014-91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202_)GB13788-202_ 冷轧带肋钢筋

GB/T14292-9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技术条件 GB/T14980-94低压流体输送用大直径电焊钢管

GB/T14981-202_热轧盘条尺、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202_)GB/T14957-94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202_)GB/T14958-94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7395-202_)GB/T20065-202_ 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

SY/T5037-202_(SY/T5037-202_)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YB(T)27-86 20MnSi热轧螺纹钢筋 YB/T076-1995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 YB3301-202_焊接H型钢

YB/T 4001.1-202_钢格栅板及配套件 YB/T 4159-202_ 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

YB/T5294-202_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YB/T5294-202_)JG/T115-99 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型材

GB2101-89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明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202_)

GB2102-88 钢管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明证明书(GB2102-202_)GB2103-88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3-202_)GB2104-88 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4-202_)GB/T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GB/T222-202_)

GB/T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

GB/T639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T6397-86)

GB/T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

第二篇:钢材检验材料

钢材检验材料

钢材到达钢材库后,物资公司仓库管理人员依据采购单、合同对钢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钢材的制造标准、数量进行认真的核对,对钢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化学成份含量表及机械性能试验数据)查验,是否齐全、有效。3.1钢材的入库验收

3.1.1钢材到达钢材库后,物资公司仓库管理人员依据采购单、合同对钢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钢材的制造标准、数量进行认真的核对,对钢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化学成份含量表及机械性能试验数据)查验,是否齐全、有效。

3.1.3 数量检查:钢材入库应分批,分车进行过磅计量,如供方按理论重量发货时,入库也应按理论重量进行尺检。

3.1.4质量验收

3.1.4.1每到一批钢材及时对产品外观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裂纹、重皮、砂孔、变形、机械损伤和锈蚀程度等,外观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3.1.4.2进厂钢材的外形尺寸、尺寸偏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1.4.3需进行委托检验或复检的钢材,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检验或复检,钢筋做力学性能试验。合金钢材做光谱定性复验。

3.1.5 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验收自检记录》,上报项目部质量部门,必要时由项目部质量部门向监理公司报验。检验合格的钢材办理入库手续。

3.1.6物资公司钢材库应建立技术资料及试验报告档案备查。

一、螺纹钢:

用户在购买螺纹钢时,首先从外观尺寸看,可用游标卡量具简单测量实际尺寸是否比标明尺寸(一般螺纹钢上均轧有规格标志)小约一个规格左右或更多(如Ø12螺纹钢标准内径为11.5±0.4mm,而伪劣螺纹钢内径大多为10mm左右)。同时有些伪劣螺纹钢通过轧扁的方式来欺骗人的视觉,因而从钢筋端面观察其为扁椭圆形,而正规材端面应基本为圆形;

其二,从表面质量看,伪劣螺纹钢由于用土坯轧制,其表面质量差,常带有结疤等缺陷,有整体粗糙感。同时有些小轧厂由于加热温度、轧制速度不够,表面颜色偏红;

其三,正规钢材在厂家出厂时大多大捆包装,成捆钢材上均挂有与实物相对应的金属标牌,标明厂家、钢材牌号、批号、规格及检验代号等。而伪劣钢筋由于生产条件简陋,无大型吊装设备,大多小捆(十根左右捆扎)包装或散装,无金属标牌、无质量保证书。

当然要根本避免买到伪劣螺纹钢,还是到名牌厂商的直接代理商处购买,而且即使发生争议也易处理。有经验的人还可以通过火花判别其他化学成分。

建议用户在购买螺纹钢时,一定要到正规钢材经营单位或经营点购买正规钢材,索取钢材质量证明书,并进行验收。对有质量疑义的可到专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咨询及检测。

目前钢材市场上的螺纹钢不合格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实际尺寸比名义尺寸小一个规格左右,经销商通过实际重量进货,理论重量交货赚取金属量,获取暴利。

2、强度偏低。

3、化学成份不合格率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小轧钢厂原料不合格,用土炼钢坯轧制螺纹钢所致。

第三篇:钢材入厂验收检验规范(含检验规程封面)

钢材入厂验收检验规范 1.验收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采购的钢材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要求对供方提供的钢材及质量证明的执行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采购的以及集团公司提供的各类钢材。这里的钢材指通过塑性变形(冷热轧、冷拉拔)获得的,具有一定外形的型钢、钢板、钢管、钢丝等的钢铁材料产品。3.相关文件与标准

GB/T4336-1984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4.验收条件与地点 4.1 交货状态

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有规定的,按照规定的状态验收。没有规定的,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通用交货状态验收。

4.2 供方按批次出具钢材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的各项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质量证明书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制造厂(供方)名、生产批号(或炉号)及合同号。

b.材料牌号和级别。

c.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及交货状态。d.交货数量及重量。

e.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

f.对于图纸或订货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质量证明书中还必须包含特殊项目的检验报告。

g.质量证明书必须有供方质检部门的检验专用印章、检验员签章,并加盖“合格”章交付。

质量证明书应签名齐全、填写规范完整,需要提供中英文对照的证明书的,必须按照我公司的标准执行。4.3 验收项目

a.核对质量证明书的符合性。b.钢材的涂色标记。c.钢材的外观和尺寸。d.钢材的重量。

e.如非必要,可以不检验化学成份。

f.供方提供的钢材应有合格标识,标识的形式由供方自主选定,但标识的位置应在非加工面上。

4.4 验收一般在我公司进行,也可在供方公司进行,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5.验收规则 5.1 表面质量

5.1.1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端头不允许有分层和缩孔痕迹。

5.1.2钢材表面允许有深度不超过尺寸公差一半的个别划痕、压痕和凹坑。

5.2 几何尺寸

5.2.1 钢材的实际外形尺寸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5.2.2钢材的几何尺寸可以免检,但在随后的加工中发现尺寸的不符合性,不能免除供方的责任。5.3 钢材的涂色标记与材料牌号标记

5.3.2 管材和线材可以不做涂色标记,但应采用其他方式(如挂标签)标识清楚。

5.3.3 不能用色标区分材料牌号的同类钢材,应在材料的两端用油漆写明材料牌号,或采用挂标签的方法标识,不允许有错写或漏写的现象。

5.4 钢材的重量

5.4.1 重量一般采用称重的方法检查实际重量,允许偏差为0~+6‰。5.4.2 不能称重时也可采用理论计算确定重量。5.5 化学成分

5.5.1 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

5.5.2 如非必要,可以不检验化学成份。

5.5.3 如果需要检验化学成分,采用光谱分析,参照GB/T4336-1984《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执行。6.处理与标识

6.1 检验员根据验收规范对钢材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6.2 合格的钢材,检验员在入库单上写明合格件数并签章,以入库单作为标识。

6.3 不合格的钢材,检验员用黑色油漆标识“×”作为标记。

XX有限公司

批准: 原材料进厂检验规程汇编

JCGC--00

编制:

审核:

201X年8月

第四篇:起重机检验规程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从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并按授权项目范围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起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录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3

(一)被检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二)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起重机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起重机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并必须配戴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第十条起重机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格式)》(附录3,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现场检测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原始记录表不得少于《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必须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第十六条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七条《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无此项)或“不符合”。“结论”一栏中只填得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八条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为:

(一)验收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且满足本条第3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二)定期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5项(含5项)且满足本条第3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三)对上述两款条件中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并出具相应结论的《检验报告》。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起重机,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4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二)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三)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四)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起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第二十条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起重机,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第二十二条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202_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录:1.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2.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3.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第五篇:钢材的检验及验收介绍

钢材的检验及验收介绍

一般要求

钢结构工程采用的钢材,都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当对钢材的质量有疑义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钢材通甬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参见表2.8。钢材应成批进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种类不得大于60t。W钢或B级钢允许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冶炼和浇筑方法、不同炉罐号组成目和批,但每批不得多于6个炉罐号,且每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 0.02% ,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符合下列情况的,钢结构工程用的钢材须同时具备材质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振告:国外进口的钢材:钢材不同批次混淆:钢材质量保证书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应提供缺少项目对应的试验报告单);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用钢材。

钢材检验规程202_(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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