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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填表说明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7-52598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5 21:10: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填表说明

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填表说明

此次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主要是清理规范:职务津贴、剩余津贴、预发津贴、保留津贴(即高出30%部分)、差旅费。

一、表格分:在职工作人员表格和退休人员表格,一式四份。备注:在职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册人员

二、“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栏填写年月,例如:“2001.10”

三、“岗位等级”栏填写例如:“管理九级”、“专技十级”、“专技十三级”、“技工三级”等。

四、在职工作人员补发2010年1月-2011年6月份基础性绩效工资时,按同等级别最低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扣除原职务津贴、剩余津贴、预发津贴、保留津贴、差旅费,差额部分即为月增资额。

事业单位见习期人员,按见习期期满所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补发,补发时间以人社局开出调令的时间为准(15日前的当月执行,15日后的次月执行)。

五、2009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按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补发,扣除原职务津贴、剩余津贴、预发津贴、保留津贴,差额部分即为月增资额。

备注: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的保留津贴不扣除,填表时“保留津贴项”不填;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的保留津贴扣除,填表时“保留津贴项”填,若扣除后增资额为负数,则保留原工资数。

2010年1月-2011年6月之间退休人员分别按在职和退休标准补发,退休时间以法定退休年龄周年周月为准,从周年周月的下月起按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补发。

六、2010年1月-2011年6月之间去世的工作人员分别按在职或退休标准计算补发。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以350元/月〃人标准核发。备注: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发放。

八、补发时间:2010年1月-2011年6月,共计18个月。

九、上报时间:2011年6月24日上午11:30前报到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过期不予办理。

满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以2006年底所聘职称为准

附件2

满城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第二篇:唐山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表填表说明

根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本次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分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现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和事业单位首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两部分。

一、事业单位2011年首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附表1、2、3)以2011年9月1日实有人员情况填报

(一)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中的增资单位按单位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分别汇总填报;对不增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单位经费性质汇总后另外单独填报。

(二)附表3由单位填报,其中:

列6“人员类别”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填写;

列7“岗位等级”按与列6对应的等级填写; 列8“聘任时间”栏,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以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的时间;

列9至列11按2011年8月工资情况填写,要求与实际聘任的职务相对应;

列12按人社字(2011)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填写,要与本人所聘任的岗位等级及所执行的基本工资相对应;

列13按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数额填写;

列14为按基础绩效工资换算得数,按列12标准/7*3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

列15按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填写;

列16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单位填写,以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审批方案表上保留的部分(高出津贴比例30%部分)为标准。2006年7月以后新进入单位且2006年6月底以前已转正定级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已核定此项数据的,要提供工资确定工资审批表,以表中数据为准增加此项。

列17为列13、15、16之和,为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的基本绩效工资总量。

(三)附表2由单位填报,其中:

列1“编制数”为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审批时需携带编制依据,超编单位需提供依据;

列2“实有人数”为2011年9月在本单位执行事业工资的正式工作人员数;

列3至列10为附表3的汇总;

列11“其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部分”为本单位超过国家、省、市规定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一项目为按绩效工资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合理、合规发放可以继续保留发放的项目的年总量。此部分总量需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发放依据,不能认定的,属于不合理、不合规的项目,不允许填列,列入冲销项目。此项只在汇总表填列发生的总额。

列12为列8、9、10、11栏之和。

(四)附表1为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单位分类汇总表。增资单位与不增资单位分别按三类性质单位汇总。

二、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现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附表4、5、6、7),此套表由单位负责填报。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清理核查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发放情况,对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现所有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按以下原则分类处理:

1、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予以取消;

2、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原人事部、财政部发文确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及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仍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3、现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取暖补贴等,除超过规

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

4、不属于规范津贴补贴范围的项目,继续按原办法执行;

5、除上述项目外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一律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在职人员清算表只审批增加的总量,具体如何补发,由主管部门与单位共同商定。

(一)附表

4、附表5为在职人员规范表

1、附表5中,填列2011年9至上报方案前本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列2至列10按前面说明的情况填;

列11至列……按本单位应冲销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的月标准填,表列不包括的项目,由单位自行加列,要求全面、完整、准确。已发生但未列入保留的项目以及合理、合规发放但已经有关部门认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项目,要一律填全;

“执行绩效工资后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总额”列按实际发生月数(2011年9月—2011年12月)的总额填写,退休人员计算到退休当月。

“执行起止时间”按实际执行月份填写,即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退休人员计算到退休当月。

2、附表4为附表5的汇总。列1以编制部门核定的数为准; 列2与附表5人数一致;

列3至列9按附表5列8后项目汇总; 列10为附表2列12数额; 列11为列10减去列9的数额。

(二)附表

6、附表7为退休人员规范表

1、附表7中,填列2011年8月31日前本单位退休人员。

列2至列8按前面要求如实填报;

列9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填报,应与本人享受退休费待遇所对应的职务一致。2006年6月底前退休的无职务或职务较低的人员,按本人2006年6月工资制度改革时增加退休费所对应的比照职务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比照”。

列10为实行岗位聘用后退休人员实际聘用的等级; 列11为本人2011年8月执行的基本退休费,包括打折部分和退休后历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列12至列……按本单位应冲销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的月标准填,表列不包括的项目,由单位自行加列,要求全面、完整、准确;同样,已发生但未列入保留的项目以及合理、合规发放但已经有关部门认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项目,要一律填全;

“执行新补贴标准后实际已发放总额”列按实际发生月数(2011年9月—2011年12月【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简称“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的

总额填写。

“月补贴标准”列按人社字[2011]13号文件所附标准表填写;

“月负增长保留”列为按新补贴标准兑现后,与原执行的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冲销后出现的负增长数额,在今后退休费中单列,待国家和省有规定时再予处理;

“应发总额”列为规范后的补贴实际发生月数的总额; “执行起止时间”列按实际执行时间;

“补发差额”列为“应发总额”与“执行新补贴标准后实际已发放总额”之差。

2、附表6为附表7的汇总,其中:

列9只汇总正增长人员增加额。对于负增长人员,今后发放退休费时,其补贴包括规范后的补贴和规范后负增长保留部分及其他政策规定保留的项目。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各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待本部门对所属各单位填报的表格汇总完成后,由主管部门携带Excel电子表格与事业单位一同报批“审核表”。其中纳入财政统一支付的单位,主管部门可先行组织报批,不受审批时间安排限制。

(二)各主管部门、各单位不允许对表格进行添加或删

除行、列、合并行列等修改操作。

(三)为使电子表格统计汇总顺利进行,各单位填表时,填写数字的,要使用半角字符的数字格式,禁止使用全角字符;填写名称的,如“岗位等级”等,要严格按照表一第3行至第35行的标准名称填写,不要使用空格。填写时间时,要用年月六位数字填写。表中表头、表末栏次一定要填全,汇总要细致,不要出现反复修改报批现象。对于不按要求填表的单位,我们将退回审批表,由单位改正后再审批。

(四)各单位上报审核表时,要携带本单位编制本、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审批方案表、当前执行工资审批表。申请其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项目的单位,要携带发放此项目的依据文件等。编制数与本单位实有人数不一致的,要具体说明。

(五)人事代理人员不能填入表格中,待省有规定后再作处理。

(六)审批方案表可从工资科邮箱下载,网址:gzk8222202〃163.com。个人工资审批表到工资科领取。

第三篇:关于补发绩效工资的通知

关于补发绩效工资的通知

各中小学、成教、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单位的要求,决定在2012年9月10日前将非义务学校2010年和2011年的绩效工资和义务学校2011年的工资提标部分全部发放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特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所有中小学、成教、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有退休教职工的,务必到养老保险处考一份电子文档,于在2012年9月7日下班前填好退休人员的发放明细表并报送到养老保险处。

如有退休死亡的职工,由于养老保险处没有该职工的工资卡,本次暂缓发放,9月10日后再另行发放。

注:各单位退休人员(含已死亡的职工)由社保基金发放的生活补贴务必与市绩效工资联合调查组下达的绩效工资补发总额通知单上的金额一致。

二、请所有单位负责劳动工资的人员,根据非义务学校绩效工资审批表和义务学校提标审批表,编制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原件给财务记帐,复印件给银行)(见附表),于2012年9月7日到结算中心办理,不得有误。为了确保及时准确地发放,同时考一份电子文档给相应的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

第四篇:关于我院绩效工资补发相关情况的报告

黄水镇中心卫生院关于

吴家芝、彭家权同志绩效工资问题的说明

县卫生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及卫生局下发的绩效方案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结合周边同级医院绩效方案优点,制定了《黄水镇中心卫生院2011年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黄卫„2011‟27号)。绩效方案中明确规定:

1.坚持公益性原则。将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突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职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绩效挂钩,按劳取酬、效率优先”的原则。

4.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5.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分配激发活力的原则。6.激发个体作用与提升团体功能并举的原则。7.本方案对全体职工实行以整体协调为前提,以业绩为基础,以成本核算、收支结余为要素,并与指标考核、质量考核、制度考核相结合的工资绩效全额浮动制。8.根据业务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聘用的特需专业人才,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其聘用合同。我院职工吴家芝同志、彭家权同志,多次像院领导反映

绩效工资分配不公,院方一再解释,但两位同志不予理解和支持。两位同志全年业务收入甚微,基础绩效工资都无法做起,经多方考证,两位同志并不存在业务、技术水平低,而是存在严重的态度问题。还多次将我院病人介绍到自己的药 店看病拿药,向广大病员朋友为我院作反面宣传。

2011年12月26日卫生局人事科下发了《事业单位绩 效工资的相关政策及兑现要求》,两位同志以此件为由又多次向院领导提出要求:按平均2010年19000.00元、2011年22000.00元标准补发其未得足的部分。为此事,我院召开了院委会,经院委会讨论出现如下问题:

1、若补发其两位同志未得足部分绩效工资,那么涉及到全院职工的利益,所有的业务骨干将打消积极性,严重违反了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2、若不补发其两位同志未得足部分绩效工资,就违反了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因此,两位同志的情况也算是有据可查。

至此,院委会讨论处于矛盾之中,没有继续研究下去,各位院委会成员表示,两位同志的问题无法下结论。特对此事做如上情况说明,恳请贵局提出结绝意见。

黄水镇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第五篇:公务员工资基本信息填表说明

公务员工资等基本信息填表说明

表格文字版(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务于2011年5月18日下午5点前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工资科

一、2011年1月1日在职公务员信息表

1、本表只统计2011年1月1日在职的副厅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包括(1)过度的公务员(2)考试过关的公务员(3)参照单位的公务员(4)省选调的公务员);没有登记但执行行政工资的另册管理人员和上述人员分别填报。2011年1月1日前已退休人员和试用期人员不在本表统计。

注意:(1)到2010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填入退休人员),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填入在职人员,填入退休人员。但按照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填入在职人员。如,人大常委、政协委员等。

(2)机关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和提前离岗人员,到2011年1月1日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德,填入在职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提前离岗”、或“提前退休”。

(3)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在本单位填写。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按2010年12月31日前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填写。

2、“所在单位市县”栏填写 “平乡县直”、“平乡县**乡(镇)”。

“单位名称”按单位公章规范的全称,去掉地域称谓后的名称填写。如:“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填写“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栏填写年月,如“1999.01”、“2000.10”,任现职时间是指首次晋升现职务层次的时间。

注意:数字要用文本格式,半角方式输入。(时间以工资审批大方案表年月为准,2010年职务晋升的以文件任职时间填写)

4、“职务”栏填写“厅局级副职领导”、“厅局级副职非领导”、“县处级正职领导”“县处级正非职领导”“县处级副职领导”、“ 县处级副职非领导”、“乡科级正职领导”、“乡科级正职非领导”、“乡科级副职领导”、“乡科级副职非领导”、“科员”、“办事员”。

注意:军队转业干部执行的工资高于地方所任实际职务的,按执行工资的职务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军队转业干部”。

5、“工作年限”、“职务工资”、“级别”、“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栏均填写阿拉伯数字。

注意:“工作年限”为计算到 2011年的年限,按虚年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在备注栏中注明“间断**年”。“职务工资”要和所任职务层次对应。“级别”、“级别工资”为2011年正常升级后的标准(其中工作年限为8、13、18、23、28、33、38年的,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填写);“级别”不能超过本职务对应的级别范

围。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不含高定级别工资档次)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填写“因**高定*级”;按有关规定低定级别(不含低定级别工资档次)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填写“因**低定*级”。

6、“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是指从首次晋升现职务层级至目前的考核情况。如任职时间早于考核制度建立时间的,考核制度建立前的考核情况视同称职;如现任职期间发生升降职的,降职期间考核情况不予统计。

注意:考核情况栏中“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次数之和,要与任职年限相吻合,不能大于或等于。

7、“下一次级别晋升时间”是指假设今后职务未发生变动,且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按正常晋升级别政策规定的下次晋升时间,填写年份,如“2012”。

注意:最早的应是“2012”,假设考核均称职及以上,最晚的应是“2016”。(下一次级别晋升时间为上次级别晋升时间加5年,如,某同志2010年级别滚动,则应填写2015)

8、所有填写的字段一律不换行,所有字段内的文字之间不能留空格。

二、2006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已经退休的公务员信息表

1、本表只统计2006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副厅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注意:2006年6月30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在填列范围,但是按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的要填写。如,人大常委、政协委员等。

2、“所在市县”栏填写“**市市直”、“**县(市、区)直”、“ **县**乡(镇)”。

3、“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退休时间”栏填写年月,如“1999.01”、“2000.10”,任职时间是指首次晋升现任职务层次的时间。

4、“职务”栏填写“厅局级副职领导”、“厅局级副职非领导”、“县处级正职领导”“县处级正职非领导”、“县处级副职领导”、“县处级副职非领导”、“乡科级正职领导”、“乡科级正职非领导”、“乡科级副职领导”、“乡科级副职非领导”、“科员”、“办事员”。

5“工作年限”、“职务工资”、“级别”、“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栏均填写阿拉伯数字。

注意:这些信息均按退休当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退休当年。

联系电话:7836109

783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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