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甘肃移动梦网彩铃业务SP接入流程及评分标准
甘肃移动彩铃业务SP接入流程及评分标准
甘肃移动SP准入管理采取评估决策制,对SP新接入本地业务的申请,由甘肃移动数据部受理并进行资质审核,甘肃移动梦网合作业务评估小组(由数据部、市场部、网络部、客服中心、业务支撑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对通过资质审核的SP组织现场评估或通过SIMS线上评估,数据部将现场评估合格的SP公司上报至甘肃移动主管领导进行确认。
第一节SP资质要求
1、SP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源使用许可证明等资料。同时SP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SP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市场、客户、网络技术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近行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并熟悉各项SP合作流程。
3、SP必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网络技术的技术队伍。
4、SP必须至少有2名经过培训的客户服务人员,应设有7*24小时服务直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其中固定电话不得为分机,移动电话不得关机、呼转。
第二节 SP应准备的申请资料
SP应向甘肃移动数据部提交以下合作申请资料:
1.填写《移动梦网业务合作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6.彩铃音源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7.商业计划书,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
(2)主要彩铃资源介绍;
(3)与彩铃相关的其它资源介绍;
(4)市场宣传推广方案;
(5)在其他省市的彩铃业务开展情况;
(6)客户服务方案,包括客户服务热线、客服联系人手机、客服邮箱、客服人员数量等。
第三节 彩铃SP铃音版权要求
SP对其所提供的音乐作品应保证版权方已授权其可重新制作后在网络和移动通讯载体(如网站、手机、移动终端等)上提供彩铃下载、试听等服务,同时允许在合作运营商的彩铃门户网站、语音服务系统中向客户提供彩铃内容的下载、试听。SP保证提供的产品内容具有合法的来源与渠道,并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编曲、重制、录制等在内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及相关的权利。
第四节 接入评估
对通过数据部资质审核的SP公司,将由甘肃移动梦网合作业务评估小组组织现场评估或通过SIMS线上评估,具体如下:
一、资质评估(硬指标,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评估未通过)
1.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1)申请分省服务的SP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提供该业务所需的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经营时,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备案确认书。
(2)申请省内服务的SP需具备所在地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SP信用度评估:对于已接入全网或甘肃的SP公司,已接入业务的信用积分均应达到60分及以上。
4.客户服务要求
(1)客户服务电话要求:应设有7×24小时服务省内直线固定电话,固定电话不得为分机。
(2)客服质量要求:客户服务电话接通率不低于85%。
5.彩铃版权数量
SP至少应具备500首以上有合法版权的彩铃音源的版权证明(曲目列表必须加盖版权方公章)。
6.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知识
通过甘肃移动或甘肃移动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梦网业务、技术知识考试。
二、新入网SP商务计划评估打分标准(量化指标)
对于新增SP申请,甘肃移动主要针对以下方面进行量化指标评估,根据每项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0分。根据评委的打分,如该SP综合得分超过60分,视为SP接入初评通过,可进入SP接入决策流程。
1、业务运营经验,10分
(1)具有彩铃业务运营经验,且上年度收入排名在全国前20位,得7分-10分;
(2)具有彩铃业务运营经验,得5分-7分;
(3)具有梦网SP业务运营经验,得3分-5分;
(4)没有运营经验,得1分-3分。
2、彩铃铃音资源,40分
(1)与4家及以上著名国际唱片公司签有彩铃业务协议且铃音资源超过2万首,得30分—40分;
(2)与著名国际唱片公司或者5家及以上国内唱片公司签有彩铃业务协议,且铃音资源超过1万首,得20—30分;
(3)铃音资源超过5000首,得10分-20分;
(4)铃音资源低于5000首,得1分—10分。
3、业务创新性,10分
(1)提出独特的彩铃业务方案,可操作性强,且在外省实施效果明显,得8分—10分;
(2)提出独特的彩铃业务方案,可操作性强,得5—8分;
(3)提出独特的彩铃业务方案,方案可操作,得3分-5分;
(4)无独特方案或提出的方案难以操作,得0分—3分。
4、铃音制作能力,10分
(1)自己拥有先进的铃音制作设备,具有很强的专业制作能力,得8分—10分;
(2)自己拥有铃音制作设备,具有专业制作能力,得5分—8分;
(3)能够依赖其他公司制作铃音,得3分—5分;
(4)无铃音制作能力,得0分—3分。
5、营销推广方案,20分
(1)策划了全国或全省性营销推广方案,且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果明显,并提供详尽的分析说明,数据真实,有说服力,得15分-20分,若为市州一级营销方案,得12-17分;
(2)策划了全国或全省性营销推广方案,且方案切实可行,但预期效果一般或者分析说明不充分,说服务力不强,得10分-15分,若为市州一级营销方案,得7-12分;
(3)策划了全国或全省性营销推广方案,但方案执行难度大,预期效果一般,得6分-10分,若为市州一级营销方案,得3-7分;
(4)营销方案无法执行,得0分。
6、彩铃营销渠道,10分
(1)拥有全国或全省性营销渠道,且知名度非常高,得8-10分;
(2)拥有全国或全省性营销渠道,得5分-8分;
(3)拥有市州一级营销渠道,得3分-5分;
(4)没有有效的营销渠道,得0分-3分。
甘肃移动数据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
第二篇:浅析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移动梦网全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通信承载及代收费等服务。为规范双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该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一、提供服务的原则:
甲乙双方在移动梦网彩铃业务这一领域,本着利益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忠诚合作,双方应信守合约,并积极配合对方的工作。
二、服务项目
“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或主叫)用户定制,为主叫用户提供一段悦耳的音乐或一句问候语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用户播放个性化定制的音乐或
录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甲方作为网络运营商提供网络平台和通信承载服务,并向乙方提供移动梦网彩铃业务的接入规范;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范,开发并提供应用内容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乙方ICP证、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见附件)。
2、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分配的SP企业代码为。企业代码资源所有权
属甲方所有,双方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企业代码重新分配,乙方不得再使用该代码。
3、甲方有对乙方要求出示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的所有相关授权证明的权利。
4、甲方有对乙方上传的回铃音资源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向最终用户提供服
务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及为规
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视为违约行为,并有权提前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
6、甲方对有关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
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妥善的解决客户投诉。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按甲方要求,在48小时内解决用户投诉。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甲方规定的客户服务标准,有权监督并考核乙方的客户服务质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大量用户投诉及给甲方带来恶性负面影响的情况,乙方有责任挽回为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必要的处罚,直至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8、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回铃音资源不用于除彩铃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9、甲方负责彩铃业务系统的维护工作,有责任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并
协助乙方向系统上传回铃音资源。
10、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业务合作事宜,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业务平台和功能使用的回铃音资源,并根据
市场需求的变化及甲方的要求,对彩铃服务进行改进和升级。
2、乙方保证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备合法的内容/应用服务经营资格;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3、乙方必须遵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的相关规定,遵
守甲方为规范移动梦网市场秩序制定的相关条例,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
4、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回铃音资源皆是经过合法且充分授权的,如因回铃音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回铃音资源健康合法,不含有任何反动、迷信、色情及
违反道德、宗教与约定俗成的相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保证其回铃音资源的质量,因回铃音资源的质量问题造成最终用户
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甲方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
和投诉,包括正确导向,铃音质量及歌曲内容等问题,并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乙方有责任本着用户优先的原则在48小时内妥善处理用户投诉,杜绝用户的再次/升级投诉。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客服热线及客服移动电话不随意变更。乙方客服电话、客服移动电话及业务联系人的更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前,乙方有责任保证以上电话的畅通性。
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进行业务推广和宣传,共同促进彩铃业务的发展;乙
方保证不出现任何有悖双方利益的行为。
9、甲、乙双方在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宣传时,只有经对方事前书面许可才能
使用对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对合作彩铃业务进行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过程中使用甲方权利项下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等标识,乙方应同意并予以免费使用。
五、计费与结算
1、彩铃业务资费由两部份组成:
(1)功能费,即用户开通彩铃功能所需支付的月功能使用费,具体业务资费参见各省当地彩铃业务资费标准。
(2)信息费,用户定制SP提供铃音所产生的信息费,信息费不设下限,上限应符合以下原则:
点播类,点播每条彩铃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5元/条;包月类,包月类回铃音单价不得高于10元/月。
2、彩铃业务收入的结算:
(1)结算依据:以甲方所提供的全网彩铃计费结算报表为结算依据。
(2)功能费不参与结算,归甲方所有;
(3)信息费由甲、乙双方进行分成,结算基础为应收信息费,结算比例
为甲方:乙方=50:50;
(4)在业务推广过程中若根据具体的推广方案资费有调整,甲乙双方协
商确定结算比例。
(5)每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月的计费结算报表,双方核对上月
1日至最后一日期间的应收“铃音定制信息费”数据,乙方在5个
工作日内返回对帐信息。如果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返回对帐信息,默认为乙方认可结算报表。
(6)若用户具有合理理由拒绝支付乙方“铃音定制信息费”,属乙方责
任的,相关信息服务费在下期结算时由甲方予以扣除。
(7)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开具代收“铃音定制信息费”的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于每月20-25日进行结算。双方应
各自承担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税金。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互相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对方的商业机密。本协议所称商业机密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透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价格、数量、技术方案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其它资料和信息。
2.本协议项下一方透露给另一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从另一方获得的上述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事项。
3.任何一方从事协议项下合作事项或知悉、了解上述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该方雇员、代表、代理、顾问等)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4.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到本协议终止后1年。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和其他运营商进行彩铃或与彩铃同性质业务的合作。
2、对出现甲乙双方协议到期或解除协议、或乙方提供的铃音资源因版权时限到期的情况,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所涉及的铃音资源不再向新用户提供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但为保证已使用该部分彩铃资源的甲方用户的权利,对于该部分彩铃资源不从甲方彩铃系统中予以删除,甲方继续向已定制该部分铃音的用户提供。由此产生的彩铃资源版权事宜而引起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不可抗力
(1)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影响所持续的时间。
(2)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寄送对方审阅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可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有权对由于另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作协议。
九、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当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而使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双方在完成所有未尽结算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当发生某事由而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并且该事由是可预见的,则该一方应在理应预见到该事由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通报给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完成所有未尽事宜。如该一方由于未能及时向另一方通报该情况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则该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十一、其他
1.本协议附件以及《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3.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甲方单位(章)
年月
乙方代表: 乙方单位(章)年月日
第三篇:移动SP业务合作流程——彩铃zz
移动SP业务合作流程——彩铃zz
移动SP业务合作流程——彩铃
一、SP合作须知
1、业务介绍
“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指被叫用户方可以为每一个或每一组特定主叫用户设定不同的音效或音乐作为回铃音的业务,英文名称Color Ringback Tone(简称CRBT)。
北京移动全球通、动感地带和神州行用户均可使用彩铃业务。
2、彩铃业务资费结构
彩铃业务月功能费:5元/月。
客户拨打12530通过语音交互平台IVR系统进行个人铃音的下载、更新等操作时,按照现行通话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动感地带客户拨打12530视为网内 通话。
下载铃音信息费:客户每成功向个人铃音库添加一款回铃音,收取下载铃音信息费。信息费标准由内容提供商(SP)制定,我公司代收。最高为5元。
3、彩铃业务商务合作模式
月功能费及通信费收入分配。
中国移动完全享有由于客户或各SP使用通信通道引起的月功能费和通信费。
信息费收入分配。
信息费结算原则:彩铃业务信息费应收金额的85%结算给SP,15%为中国移动收入
二、SP申请合作必备条件
1、SP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产业部或当地电信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信息增值类业务的经营许可证)、银行开 户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源使用许可证明等资料。同时SP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 定。
2、SP信誉评估:在梦网短信、彩信、WAP等其他移动梦网业务上合作过程中,或与其他省进行移动梦网合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的SP,中国 移动将在处罚期间不受理与该SP在彩铃业务领域的合作。
3、SP应同时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过硬的技术实力以及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深刻理解和信心等基本素质。
4、SP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近行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熟悉彩铃业务流程。
5、SP必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有着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彩铃业务应用与服务开发规范的技术队伍
6、具有能够促进业务发展的独特/优势资源的SP优先。
7、SP的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如以上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请不要提交申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
2、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年检证明)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税务登记副本
6、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等有版权和资质要求的类型的 业务,需经营许可证书,引进和购买的游戏需要有国内唯一授权使用的版权证明。对于引进的应用,必需具有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权,并提供版权说明。
7、商业计划书或业务策划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
(二)产品详细介绍,包括版权来源、主要资源介绍、主要的产品定价等
(三)新业务的市场潜力和市场规模,包括流量和收入预测、同类产品分析等内容。
(五)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包括自用资源及市场营销计划。
(六)客户服务方案,包括客服热线、客服联系人手机、客服邮箱、客服人员数量等要素。
8、单声道不超过57秒的彩铃wav样本50首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网址为:)进行注册并提交
四、业务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
SP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网址为:)上提交梦网彩铃业务合作申请、商业计划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证明扫描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业务种类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业 务专项)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税务登记副本扫描件以及与相关的 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扫描件,并按照附件《基于信用积分的SP分级分层管理办法(彩铃)》申报彩铃业务(申报彩铃业务不得少于50个)。
2、受理
每3、6、9、12月份受理SP的合作申请,请在受理月前一个月的19日前,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上正确、完整提交梦网合作申请。
3、初审
对于受理的 SP,北京移动将对拟加入梦网合作的SP进行合法性审核(即审核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相关信息源的合作协议等资料是否 齐全)。
4、评审委员会评审
通过初审的 SP将参加北京移动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SP需亲自阐述相关环节,并接受北京移动彩铃业务评审小组的质询。移动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每三个月只评审一 次,北京移动将与通过评审的SP初步确认本地业务合作意向。对于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SP,申请合作流程终止。北京移动原则上在六个月内将不再受理该 SP提出的再次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发布。
5、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SP完成测试,北京移动与SP签署“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6、业务商用
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SP将由北京移动为其分配正式企业代码。如无特殊情况,SP的彩铃业务将从次月1日起正式商用。
五、附件
1、北京移动彩铃SP铃音审批管理办法
2、基于信用积分的SP分级分层管理办法(彩铃)
3、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
【宝家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另可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我们的联系方式是:010-62303069010-62303096-808 ***。
第四篇:彩铃业务合作流程
彩铃业务合作流程
一、SP合作须知
1、业务介绍
“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指被叫用户方可以为每一个或每一组特定主叫用户设定不同的音效或音乐作为回铃音的业务,英文名称Color Ringback Tone(简称CRBT)。
北京移动全球通、动感地带和神州行用户均可使用彩铃业务。
2、彩铃业务资费结构 彩铃业务月功能费:5元/月。
客户拨打12530通过语音交互平台IVR系统进行个人铃音的下载、更新等操作时,按照现行通话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动感地带客户拨打12530视为网内通话。
下载铃音信息费:客户每成功向个人铃音库添加一款回铃音,收取下载铃音信息费。信息费标准由内容提供商(SP)制定,我公司代收。最高为5元。
3、彩铃业务商务合作模式 月功能费及通信费收入分配。
中国移动完全享有由于客户或各SP使用通信通道引起的月功能费和通信费。信息费收入分配。
信息费结算原则:彩铃业务信息费应收金额的85%结算给SP,15%为中国移动收入
二、SP申请合作必备条件
1、SP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产业部或当地电信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信息增值类业务的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源使用许可证明等资料。同时SP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SP信誉评估:在梦网短信、彩信、WAP等其他移动梦网业务上合作过程中,或与其他省进行移动梦网合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的SP,中国移动将在处罚期间不受理与该SP在彩铃业务领域的合作。
3、SP应同时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过硬的技术实力以及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深刻理解和信心等基本素质。
4、SP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近行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业务分册》,熟悉彩铃业务流程。
5、SP必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有着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彩铃业务应用与服务开发规范的技术队伍
6、具有能够促进业务发展的独特/优势资源的SP优先。
7、SP的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如以上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请不要提交申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
2、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年检证明)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税务登记副本
6、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等有版权和资质要求的类型的业务,需经营许可证书,引进和购买的游戏需要有国内唯一授权使用的版权证明。对于引进的应用,必需具有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权,并提供版权说明。
7、商业计划书或业务策划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
(二)产品详细介绍,包括版权来源、主要资源介绍、主要的产品定价等
(三)新业务的市场潜力和市场规模,包括流量和收入预测、同类产品分析等内容。
(五)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包括自用资源及市场营销计划。
(六)客户服务方案,包括客服热线、客服联系人手机、客服邮箱、客服人员数量等要素。
8、单声道不超过57秒的彩铃wav样本50首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网址为:http://221.130.46.184/sp/)进行注册并提交
四、业务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
SP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网址为:http://221.130.46.184/sp/)上提交梦网彩铃业务合作申请、商业计划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证明扫描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业务种类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业务专项)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税务登记副本扫描件以及与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扫描件,并按照附件《基于信用积分的SP分级分层管理办法(彩铃)》申报彩铃业务(申报彩铃业务不得少于50个)。
2、受理
每3、6、9、12月份受理SP的合作申请,请在受理月前一个月的19日前,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上正确、完整提交梦网合作申请。
3、初审
对于受理的 SP,北京移动将对拟加入梦网合作的SP进行合法性审核(即审核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相关信息源的合作协议等资料是否齐全)。
4、评审委员会评审
通过初审的 SP将参加北京移动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SP需亲自阐述相关环节,并接受北京移动彩铃业务评审小组的质询。移动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每三个月只评审一次,北京移动将与通过评审的SP初步确认本地业务合作意向。对于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SP,申请合作流程终止。北京移动原则上在六个月内将不再受理该SP提出的再次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发布。
5、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SP完成测试,北京移动与SP签署“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6、业务商用
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SP将由北京移动为其分配正式企业代码。如无特殊情况,SP的彩铃业务将从次月1日起正式商用。
五、附件
1、北京移动彩铃SP铃音审批管理办法
2、基于信用积分的SP分级分层管理办法(彩铃)
3、移动梦网业务SP合作管理办法-彩铃分册 业务简介
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或主叫)用户定制,为主叫用户提供一段音乐或音效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用户播放个性化定制的音乐或音效,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合作基本条件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证明)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5.商业计划书
6.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复印件),特别是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等经营许可证书。7.8k8bit单声道不超过57秒的彩铃wav样本50首(特殊资源需要另行提交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合作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SP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网址为:http://sims.bj.monternet.com/sp/)上提交梦网短 消息合作申请、商业计划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证明扫描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税务登记副本扫描件以及与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扫描件,并按照附件《基于信用积分的SP分级分层管理办法(彩铃)》申报彩铃业务(申报业务数量不得少于50个)。2.受理
每2、4、6、8、10、12月份受理SP的合作申请,请在受理月的20日前,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上正确、完整提交梦网合作申请。3.初审
对于受理通过的 SP,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将对拟加入梦网合作的SP进行合法性审核(即审核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相关信息源的合作协议等资料是否齐全),实力审核(即审核合作伙伴在资金、技术、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业务审核(即对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令政策、业务是否新颖、有无市场潜力、是否符合移动梦网发展方向等),如果确有必要及条件许可,将到拟加入梦网合作的SP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4.评审委员会评审
通过初审的 SP将参加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移动梦网合作评审委员会每两个月评审一次,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将与通过评审的SP初步确认本地业务合作意向。对于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SP,申请合作流程终止,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原则上在六个月内将不再受理该SP提出的再次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发布。5.测试 评审月20日至当月25日为移动梦网彩铃业务测试期, 包括通信测试、业务测试和计费测试。6.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SP完成测试,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与SP签署《移动梦网彩铃业务合作协议》 7.业务商用
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SP将由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为其分配正式企业代码。如无特殊情况,SP的彩铃业务将从次月1日起正式商用。
各位彩铃合作伙伴:
为了提高彩铃审批工作效率,彩铃新增、续期、隐藏流程更加清晰,特拟定此规范:
版权提交说明:
彩铃公司上交版权现只提供两种方式:刻光盘或是打印纸质文件盖公章交到移动梦网合作服务中心,不接收邮件。
1、参加每月1号竞价的公司,上月20日—25日提交资料(包括版权电子版纸质文件或版权光盘、彩铃歌曲汇总表);参加每月16号竞价的公司,当月6日—11日提交资料(包括版权电子版纸质文件或版权光盘、彩铃歌曲汇总表);如果是快递,必须在提交资料期间内收到,过期将快递直接退回;
2、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版权资料及歌单,逾期未交、迟交申报资料的公司请待下次申报日提交;
3、版权需列明授权公司将哪些歌曲授权给彩铃SP公司;
4、SP在提交版权时,同一家授权公司授权的彩铃版权应订在一起,按顺序注明页码,并与汇总表的版权索引一致,授权有效期、盖印等必须清晰可见,如按其汇总表版权索引不能找到对应彩铃的版权证明,则不予以审核通过;
5、版权歌单每一张都需要盖公章;
6、如果公司之间为附属关系,请出示纸张证明,并盖好双方公司的印章。
汇总表说明:
1、序号:歌曲序列号
2、铃音编号:是指彩铃上传到彩铃系统上的铃音编码,如汇总表上不填写铃音编码或与平台上铃音编码不相符,则不予通过审核;
3、提供商:即SP名称(SP公司名称的缩写)如:空中网、洲信等;歌手首:歌曲演唱者名字的首个拼音字母;歌手:即歌曲演唱者,汇总表与平台上的歌手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4、歌名:即授权的彩铃歌曲名,汇总表与平台上的歌曲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⑴、每首彩铃只能以一首歌曲的名字命名,不允许出现通过两首歌曲名称连接命名彩铃或歌曲名称与其他不相关文字(包括数字字符或非法标点)命名彩铃的情况,“《》、—、-、&”等符号,“XXX 之 XXX、XXX系列XXX、XXX串烧、XXX大汇串”等等,都属于不规范命名范围,如,以下均是非法命名的彩铃:
①秋天不回来vs遇见
②求佛给我一个不伤心的理由串烧歌 ③求佛-正版
④蔡依林舞娘
⑤小刚:记事本
⑥“求佛给我一个不伤心的理由两只蝴蝶串烧歌”应该改为“求佛(给我一个不伤心的理由两只蝴蝶串烧歌)”
“赛车总动员之休息一下”应该改为“休息一下(赛车总动员)”
“《阿拉丁》主题曲(国语版)”应该改为“阿拉丁(主题曲-国语版)”
“Chim Chim Cher-ee"应该改为“Chim Chim Cher ee”
⑵、在彩铃名称后,仅可通过加小括号()的方式对该彩铃进行描述,如:求佛(开篇版),对括号内的描述内容不作严格限制。
7、歌名首:彩铃歌曲名的首个拼音字母
8、彩铃类型:彩铃上传到平台上的铃音类别,如果在其注明的类别中找不到对应的彩铃,则不予通过审核;
如:“流行歌曲/港台歌手”,不可只填写“流行歌曲”或“港台歌手”。
9、等级价格:彩铃的资费价格(即0≤¥≤3),如汇总表与平台上的价格不一致,则不予通过审核;
10、音长:彩铃的播放时长(60秒内)
[注]流行歌曲、经典名曲(歌曲类)播放时间达到40秒以上(含40秒),不足40秒不予通过。
另类彩铃、真情告白(语音类)等播放时间达到20秒以上(含20秒),不足20秒不予通过。
11、语言:国语,粤语,英语,韩语等分别注明,如彩铃所唱语言与汇总表上所写不一致;性别:女、男、合唱、纯音乐等分别注明;
12、版权:彩铃的授权公司(缩写)
13、有效期:彩铃的授权有效期,汇总表与平台上的有效期必须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14、版权索引:相对应彩铃版权证明的所在位臵(包括页码、行数等;如果是电子版权,提供超级链接或具体页码的所在位臵)
15、备注:对特殊彩铃的注解,以免审核方误会,导致不通过审核;或是填写“新增”、“续约”;
16、审核备注:此列属审核方填写,SP不需在此列上填写任何说明或做任何的标记、符号等。
延期歌曲:
1、请在歌曲到期日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2、版权与歌单提交要求与新增一致;
3、请在歌单汇总表备注列出是续期歌曲;
4、续期歌曲价格需同系统上一致;
5、续期资料同新增资料需要分开递交。
隐藏歌曲:
1、如SP公司自己提出将歌曲隐藏,需写出书面申请,列明隐藏的原因,并加盖公章交到移动梦网合作服务中心。
彩铃平台系统:
1、参加每月1号竞价的公司,上月16日—19日在彩铃平台上传歌曲;参加每月16号竞价的公司,当月1日—5日在彩铃平台上传歌曲;
2、彩铃系统上的详细信息,应与汇总表上提交的资料信息完全一致;
3、系统上详细信息中,有附加消息一栏,此栏只可填写该SP的名称或者只填授权公司名称(缩写),两者只能选其一;也可空白,不填;
4、彩铃在上传到平台以后,如无特殊通知,请勿私下进行修改、提交等。
此规范从即日起开始执行,附件为彩铃汇总表模板。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
移动梦网信息合作服务中心
2007年3月14日
据某接近中移动的消息人士透露,中移动广东公司日前向各梦网合作伙伴下发了关于彩铃版权准入审核的最新要求。要求中称将从三个层次强化彩铃版权认定标准,不再让一些SP有漏洞可钻。
消息人士称,中移动广东公司从去年9月份开始恢复了梦网彩铃的准入工作,但自今年5月份后,却接到一定数量的关于彩铃版权问题的投诉。
经过检测和审查,移动梦网发现在原准入条件中,关于版权(歌曲来源)的规定——“ SP须至少有索尼(含 BMG)、EMI百代、华纳、环球等四家公司之中 1家以上的歌曲授权;如果是可经营移动增值业务的唱片公司(含本地原创),亦受此限制”中存有漏洞,并被某些SP恶意利用。
中移动广东公司为此特别重新拟定此部分彩铃版权准入标准。据了解,新标准中详细规定了四家唱片公司的职责。其中,要求环球公司的权权授歌单必须由本公司盖章出具,版权使用合同签约主体为环新无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环球唱片全资附属公司),二者缺一不可;要求百代公司对一首歌曲的完整版权认定标准必须具备由百代唱片中国部(上海步升大风)取得歌曲录音版权,同时从百代音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取得歌曲词曲版权;对于索尼、华纳的歌曲授权,录音权、词曲权证明完整的,移动梦网才会予以认定。
消息人士表示,彩铃是目前整个移动梦网人气和营业收入都较集中的业务,移动希望通过强化版权审核等手段,打击违规SP,进一步规范梦网彩铃的市场。
第五篇:业务彩铃
业务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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