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二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学生党支部在院党委和三附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院学生党支部结合年级和班级情况设置,年级由高到低分设学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等等。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领导成员主要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成。低年级党支部书记由党员辅导员担任,高年级党支部书记由本班团支书或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担任。
第四条
支部书记在三附院党总支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发动学生党员和广大学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将其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去;(3)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支部书
记不在时,由有组织委员主持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在支委会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2)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接收新党员的转正手续;(3)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的意见,检查督促各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总支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4)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办理党员登记、收交党费等。
宣传委员在支委会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订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时事政策和党史;(3)根据上级党委的提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五条
学生党支部对各班班委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各团支部重大活动,须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后进行。
第三章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六条
学生党支部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任务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
纪律教育。结合学生党员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积极开拓进取,刻苦学习,爱护集体荣誉,模范遵纪守法,维护学校稳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第七条
党支部要结合学生党支部的实际和特点,每月开展两次党支部组织活动。引导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言行,勇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学年做好表彰优秀党员工作,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第八条
党支部活动要严格考勤,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必须事前正式请假,重要内容事后要设法补上。
第九条
党支部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于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经过党员讨论通过,同时要向学院党总支汇报。第十条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每人每月党费为一元,各支部的党费要按时上交总支。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每个学生党员至少要联系两个党外学生),与同学交朋友。党支部和党员应成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的纽带,要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和实际困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反映,对学生思想上产生的问题要主动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党支部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达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和接受监督的目的。
第十二条 党支部对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三个月不缴纳党费以及有各种违纪行为和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交纳党费和不接受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自行退党的组织处理。
第四章 党员的发展
第十三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学生提出入党申请,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讨论,然后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其是否是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章程,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对党有明确认识,积极要求入党,一般应有一年及其以上申请入党时间,并经过院、校党校培训;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第十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院、校两级党课培训,通过党校学习后,可以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工作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二次。考察结果要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主要通过入党培养人谈话形式进行考察。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思想政治觉悟高,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在学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政审合格,才能被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第十五条
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
2、由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通过与发展对象谈心,向周围的群众调查等方法,了解和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部接纳新党员时,必须准备好以下材料:(1)入党申请书;(2)政治审查结论表;(3)思想汇报;(4)党课培训结业证书;(5)支部对申请人的考察意见。党总支对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经过严格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
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接受两人及两人以上入党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5、支部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指出申请人的不足,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达到党员的条件。
6、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和审查批准。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委托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其思想觉悟程度和入党动机,讲解党的纲领和章程,以进一步提高申请人对党的认识,符合党员条件的申请者才能被批准入党。
7、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8、从被接纳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一年时间为转正考察期。在预备期中,应按照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按照缴纳党费,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在预备期满时,向组织递交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六条
补充规定
1、新生党员入学后,党支部应审查其党员材料,召开新生党员座谈会,掌握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
2、每学年第一学期,由针推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在全体新生中召开入党学习会,向新生介绍入党的基本程序,入党申请书的写法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3、学生申请入党,应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进行详细登记。
第五章 党员监督
第十七条 党员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八条
党员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3、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刻苦学习,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同学服务,讲实话,办实事,作风正派,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6、督促定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能否按时佩戴党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起试行,过去有关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针推学院学工办
202_年4月16日
第二篇: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系第二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机电工程系第二学生党支部为了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主要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外协委员和纪律委员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支部书记的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结合本系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间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的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抓好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组织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党总支的指示,结合本支部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课教育,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的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4、纪律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负责党员先锋模作用的发挥及其监督检查。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5、外协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外协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协作工作等事宜。
6、生活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生活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和安排本学期的党组织生活及其他党内一切活动。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两周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2)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
(3)每学期至少一次党课教育;
(4)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计划:
学期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本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学习计划。
2、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研讨,每学期一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结合专业学习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型党支部;
(2)自学。每周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认真做好党员学习记录;
(3)党课: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教授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至少一次。其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
(4)组织调动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扩大党支部影响,增强组织凝聚力。
3、学习要求:
党员学习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1)建立健全《党员工作守则》,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2)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每学年末上交《党员工作学习记录》,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3)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在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党员工作学习记录》;
(4)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第三篇:学生党支部职责和工作制度
学生党支部职责和工作制度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我校学生中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在学生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基层,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订《开封大学学生党支部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一章
党支部的设置与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第一条 有学生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以成立学生党支部。
第二条 学生党支部的设置以“党支部建在班上”为目标,逐渐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党组织建设机制;具备条件的可以按年级或班级、专业成立党支部。学生党员人数不足以成立学生支部的院部,其学生党员可编入教工党支部。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各院部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工党员应编入学生党支部。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不足7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有7名以上党员的支部可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以3~5人组成为宜;委员人数少的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委员人数较多的还可设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正副书记,应上报院部总支批准,支部书记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性强、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担任学生工作的党员干部或党员教师担任。也可以由党性强、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党员担任。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支部委员如有缺额,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补选。
第九条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大会决议。每学期至少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一次,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审议和监督。
第二章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十条 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十一条 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发挥党员在学习、社会工作、思想工作、文体活动以及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党员带领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坚持德、智、体、美、能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十三条 坚持“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党课)制度以及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在党员中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创争先优”工作。
第十四条 坚持两周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效果,使组织生活切合实际、富有新意、生动活泼。
第十五条 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经常了解和定期分析学生的
思想状况,主动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思想动态和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措施,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十七条 关心并指导党章学习小组经常开展活动,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上。
第十八条 有计划地做好对入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那些一贯表现好、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及时吸收入党。严格按照《开封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开封大学发展党员公示试行办法》履行入党手续,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第十九条 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总支、学生会等学生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条 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学生党支部党员下班工作制度
学生党支部党员下班工作制度
下班党员的工作职责是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使自己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可亲可敬、有的放矢、及时处理、深入广泛”。
具体规定如下:
一、树立党员“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众形象
一旗: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好:党员思想道德好,学习行为好。三能:党员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时能够站出来,关键时候能够冲出来。四在前: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脏活干在前,同学有难帮在前,诚信文明带在前。五先:先察、先想、先训、先做、先进。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1、入党普通积极分子
(1)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有政治意义的活动3—4次,要有计划与总结。
(2)按《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点积极分子群众意见调查规定》对所有重点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社团、组织进行广泛调查。
(4)找重点积极分子谈话。
(5)征求班主任意见。
(6)向支部大会汇报情况。
(7)向重点积极分子反馈评议结果。
(8)注重锻炼重点积极分子的工作能力。
2、党校学员
(1)在确定了积极分子名单之后,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分子考核办法》中的各项内容,推荐上党校。
(2)按票数由高到低找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同时了解群众意见。
(3)征求班主任意见。
(4)在支部大会上提交讨论。
(5)公布业余党校学员名单后,一周内反馈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评议。
(6)随时向党校班主任了解联系班级学员的情况。
三、评议不合格或不参加积极分子活动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四、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务。
五、实行党员负责制。党员对所联系班级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规定,但党员要对所下班级出现的学习、生活、纪律全方位负责,及时找当事人谈话。
六、完成调研报告,真实调查并研究同学的思想状况。
第五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作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全年召开十二次会议,专题讨论党建工作,对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内容。对党员的考评在完成经济指标的同时,按着对党员考核实施细则评分决定,每季考评一次。
2、对党小组长在内进行两次培训,重点提高党小组长的政治素质,革命意志,处处以身作则地带领全组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组党员刻苦学习,钻研社会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
3、每季度一上次党课,支委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多听取全体党员对学支部工作的要求和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讲究实效,展开批评自我批评,以不断地加强支部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4、打铁先从自身硬,支委一班人以身作则地带头参加党课学习、政治学习、,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每月支部组织两次政治业务学习,一次党小组学习,支委成员同党员一样按党员考评细则评分成绩。
5、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加强领导人自学,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好党章和准则,中央决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6、半年支部做一党建工作总结,向全体党员在半年做一次报告。并将对党员考评细则评出优秀共产党员,对立先锋模范的典型报上级党委表彰。
7、对党员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除了考核细则以外,进行考核、考试、板报、讲谈、评议等形式教育。
8、支部在本内抓好三会一课的教育,加强对党员政治思想工作,以不同形式进行思想教育,保持党员的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用。
9、从严治党,坚持党员标准,抓好党员入口关,做到发展前认真考核,广泛评议,对培养发展前交给任务,保持先进性,除了参加党员集体学习外,半年进行一次党课,党员标准,八项义务专题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在内四次评议党的积极分子,建立淘汰制度,对不合格者要取缔,培养出一支政治较好的先进性积极分子队伍。
二、党支部公开办事制度
1、支部制定本工作计划时,首先通过全体党员讨论后决定实施,每个季度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考核情况,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支部制定的各项制定公布于群众,便于党员内外群众的监督执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3、半年进行一次对医疗工作,改革方案讨论,听取党员讨论意见,建立整改措施,让大家监督执行。
三、表决制度
1、支委表决问题时必须由出席会议成员半数以上才能表决。
2、对各科负责人任免时,由支委讨论决定,在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3、防止一言堂的表决方法,采取全面发言表决意见的结果。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支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自作主张。
2、凡是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委必须坚持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每个支委要切实负责,努力完成各自担负的工作任务。
3、支部委员会内部,支委会要团结成一个战斗堡垒,书记与委员是平等关系,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互相帮助,书记不能摆出在委员之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会前要发“公民告示”让委员认真酝酿意见,在会上畅所欲言。
4、每个支委是集体领导班子中的一员,要坚持原则,勇于发表意见,不得泄露党支部机密。
5、支委要接受书记的督促和检查,执行支委决议,完成党的任务,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医院坚持的领导核心。
五、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2、讨论审定医院的医疗规划、改革方案。
3、讨论决定各科室中层领导考核使用。
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理意见。
5、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政治思想工作,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
6、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抓好党风党纪和法律教育工作。
六、党员外出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时,必须向支部请示报告,便于支部随时掌握沟通情况和教育。
2、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先由党小组负责对其教育,超过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个人认识又不好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支委廉洁清正制度
1、廉洁奉公,不以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不搞特权,不损公肥私。
2、不动用公款请客送礼,不贪污受贿,不侵占公物,不随便借用公款。
3、执行党的决议,保守党的秘密。
4、遵纪守法,做到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文明行医,不收受病人的钱物,不出假证,不乱搞不正当的关系,不看黄色书刊。
岫岩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