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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管理制度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0-4008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05:00: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水泥企业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011年

目录

第一篇 企业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篇 物资采供管理制度

1、物资采供流程

(1)采供预算编制流程(2)物资采供结算流程

(3)物资采供记录与台账流程

2、物资采供招标、比价管理办法

3、采供合同管理办法

4、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5、助磨剂管理规定

6、包装袋管理规定

7、合格供方评价制度

8、采供部物资进出厂管理细则 第三篇 运营管理制度

1、运营预算管理制度

2、运营调度管理制度

3、现场管理制度

4、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计量管理制度

7、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8、岗位交接班制度

9、装载机管理制度

10、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1、工具管理制度

12、润滑油使用管理制度

13、空压机、水泵房管理制度

14、装运工段内部发货管理制度

15、除铁器使用规定

16、配料秤管理规定

17、设备管理制度

18、工艺管理制度

19、工艺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20、电气管理考核制度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用电管理规程(3)电气运行标准

(4)电气设备维修操作规程(5)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6)电机设备维修验收操作规程

21、水泥装船管理制度

第四篇 物资管理制度

1、进厂物资质量验收规定

(1)原材料进厂质量验收规定

(2)设备配备件和消耗性材料计划、验收、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2、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

3、物资入库管理规定

4、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5、物资领用管理规定 第五篇 财控管理制度

1、可控成本核算制度

2、付款结算制度

3、营销开票管理制度

4、发票管理制度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盘点管理制度

7、仓库管理制度

8、地磅管理制度

9、财控管理守则 第六篇 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细则

2、质量考核细则 第七篇 营销管理制度

1、营销业务流程

(1)水泥营销业务流程规定(2)内外贸业务流程管理规定

2、管理制度

(1)水泥营销价格管理规定(2)应收款管理规定(3)违章行为处罚规定(4)营销部考核细则

第八篇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1、客服管理制度

2、信息管理制度 第九篇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运营通则

2、安全例会制度

3、安全运营检查制度

4、安全运营教育培训制度

5、事故管理制度

6、外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安全运营奖惩制度

1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2、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4、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5、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6、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7、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8、动力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19、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20、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1、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篇 企业行政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管理规定

2、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3、办公用品领用管理规定

4、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6、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7、餐厅管理制度

8、企业考勤管理规定

9、文化宣传管理规定

10、差旅费管理规定

11、企业会议制度

12、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2)员工培训管理规定(3)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4)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5)工资总额控制、运行管理规定(6)工资考核办法

第一篇 企业预算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预算的编制、审定、上报、下发、执行等内容。

本制度适于企业及各部门。2目的

把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企业的预算管理水平。3职责

本制度由预算部归口管理。4管理制度内容

4.1预算的编制:

4.1.1营销预算:营销部根据总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市场实际情况编制月度营销预算;

4.1.2运营预算:预算办运营部按营销部下达的营销预算编制(含检修计划、技改计划)的运营预算; 4.1.3大宗原材料采供预算:运营部依据运营预算及库存定额编制;

4.1.4消耗性材料、配备件采供预算:工段根据各岗位员工提报的消耗性材料及工矿配件消耗预算,进行综合评定,报运营部设备主管汇总后交仓储主管进行核查,对超过定额库存外的项目,仓库保管可进行删除,后转给运营部部长审核,由运营部提报运营预算,于每月17日前报采供部,采供部审核汇总后编制详细的物资采供预算,于每月**日前报副总经理、财控部。

4.1.5月度工资保险预算:由企控办薪酬主管根据各工段定员和发货量核定工资总额、保险金计提额、代收代缴保险企业社会保险支出额和编制外用工工资预算。

4.1.6办公用品采供预算:由企控办按控制定额和库存情况编制采供预算; 4.1.7可控管理费用预算:由企控办按费用控制定额编制; 4.1.8技改费用预算:由运营部编制;

4.1.9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由营销部编制营销收入预算,采供部编制大宗原材料、消耗性材料、配备件支出预算,运营部编制技改、运营用工支出预算,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由财控部综合平衡资金收支项目后编制;

4.1.10月度综合预算:由财控部汇总编制。4.2预算的审定:

月度预算由企业预算部审定,每月由财控部组织召开,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段部室负责人、预算管理员(含兼职)参加。会议内容:(1)审批企业下月各项预算;(2)确定上报总集团公司预算。4.3预算的上报:

根据预算部审定的预算,每月**日前报总集团公司。4.4预算的下发:

根据预算部确定的月度综合预算,分管运营副总和总经理签批后,财控部每月**日前负责下发,营销预算下发营销部、运营部,运营预算下发营销部、运营部、质量安控部、各工段,采供预算下发到采供部、运营部、质量安控部,可控费用支出预算分别下发到企控办、采供部、运营部等有关部门。4.5预算的执行:

执行预算的主体是预算编制单位,各部室、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月度预算,运营部负责运营、技改计划的组织实施,财控部负责综合预算的监督、控制和反馈。在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由总经理签字后报总集团公司预算管理企控办审批。

4.6分析总结:

每月**日前,各预算编制单位分析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总集团公司统一格式上报财控部,财控部汇总编制预算分析,于**日前上报总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并于上旬组织召开月度预算执行情况总结分析会。

第二篇 物资采供管理制度

一 物资采供流程

(一)采供预算编制流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规定了采供预算编制的程序。适用于企业采供部的预算编制过程中。2目的

通过本流程的实施,使采供部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化、流程化。3职责

本流程由采供部归口管理。4流程内容与要求:

4.1采供部每月**日前根据各工段、运营部上报次月的设备配件、消耗性材料及原材料预算,汇总并编制月度采供预算。并于**日上报企业预算管理企控办。

4.2采供物资除总集团公司规定的物资外,其他物资由采供部采供。

各类物资依据企业月度预算规定的采供数量及费用进行采供。预算外采供物资由提出部门按规定程序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追加采供。

4.3采供部部长将月度采供预算按照岗位分工,向采供员下达月度采供任务单(见附表一、二、三)。

4.4采供员按照任务单确定的采供量、采供时间组织采供。采供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时间作为采供员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纳入“月度工资考核”。

大宗原材料根据月度预算、合理库存稳定均衡供货,保持在合理库存±10%范围以内;设备、配件和消耗性材料确保在计划使用日期前3—5天内采供入库。

4.5采供部建立应急预案,对货源、运输、配件等出现重大变化或供应商单方撕毁合同、哄抬物价等情况拿出应对措施并上报企业领导,确保采供预算的顺利实施。

(二)物资采供结算流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规定了采供部办理物资采供资金的结算手续。

本规定适于采供室。2目的

通过本流程的实施,使采供部的物资采供资金结算制度化。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管理。4流程内容与要求:

4.1付款计划

4.1.1采供部根据月度采供预算提报采供资金支付计划,经企业预算会议审核批准后实施。

4.1.2采供员根据月度付款计划、采供合同以及实物进厂数量、质量、验收依据等分客户提出付款申请。4.2挂账付款

4.2.1财控部以采供员交回的入库单、发票、结算清单(原材料)为依据,到财控部挂账应付账款。4.2.2采供员按照月度预算审批金额填写付款报告,未挂账的采供不得申请付款(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除外)。4.3审批程序

4.3.1采供员填写付款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附采供合同一并报财控部(设备配件材料和消耗性原材料附质量情况验收单)。

4.3.2财控部审核付款计划,核对金额,提出付款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3.3总经理批准后,采供部通知供应商开出收据。供应商持收据到财控部办理付款结算。4.4预付款

4.4.1除大型设备、紧急物资外,其他物资原则上不得预付款采供。

4.4.2预付款支付由分管采供员根据合同提出申请报告,经采供部部长、分管领导、财控负责人审核,交总经理审批。4.4.3采供员对预付款的安全负责,确保预付款采供物资及时、足量到位,质量合格,并负责及时索取发票。若因预付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采供员负全部责任、采供部长负领导责任。

财控部每月5日前,打印上月预付款明细,交采供部,采供部负责督办物资入库、使用情况,对未及时挂帐的预付款,经办人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

4.5总集团公司统一采供物资、内供产品结算

4.5.1总集团公司采控中心统一采供的物资通过总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结算; 4.5.2内销熟料先付款后提货,助磨剂、塑编袋实行月度滚动结算;

4.5.3机械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及检修施工费用,按合同约定付款; 4.5.4物流港代购物资按总集团公司规定程序付款结算。4.6付款记录 付款结束后,采供部和采供员及时登记台帐。

(三)物资采供的记录与台账流程

1内容和适用范围:

规定了采供部在物资采供过程中的记录、台账登记流程。

本规定适于采供室。2目的

通过本流程的实施,加强采供部的内部管理,使记录、台账更加规范。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管理。4流程内容与要求:

4.1采供记录

采供员应建立采供记录,随时掌握采供物资的配臵、数量、质量等情况,随时处理供货过程出现的问题。4.2采供台帐

4.2.1采供员硬按规定格式建立采供管理台帐,通过信息网络系统,掌握采供物资的进货数量、质量状况,并核对各供应商执行合同的情况。建立供货商的应收应付帐款台帐。台账格式见附表。

4.2.2采供部部长建立月分析会制度,核查采供进度,落实调度会对采供工作的指令,汇总用户意见,指导、监督采供员完成采供预算。对本月采供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下月采供时提前考虑。4.3客户档案

4.3.1采供部负责对供应商建立全面、规范的客户档案,主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供应产品、供应能力、产品质量(大宗原材料以质量安控部检验结果为准、消耗性材料和备品备件以定期回访的形式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客户信誉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运输距离、历史采供价格等。

4.3.2采供部应建立投标单位的档案,登记他们的企业规模、投标价格、质量标准、发票方式、结算方式、联系方式、运输距离等内容。

二 物资采供招标、比价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采供权限、招标采供、比价采供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采供的全过程。2目的

规范物资招标、比价采供程序,强化采供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堵住采供环节中的管理漏洞。3职责

本办法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4采供权限

4.1大型设备、大型配备件、耐磨材料、润滑油,统一招标,签订合同。一般配备件,由企业自行招标或比价采供。4.2熟料执行价格规定、质量标准及结算规定。水泥包装袋、助磨剂执行水泥包装袋、助磨剂管理规定。

4.3原材料主要包括:石膏、石子、矿粉、矿渣等,其中石膏的采供分物流港采供和企业自购。其余原材料由企业招标、比价采供。

4.4出口水泥包装袋根据客户要求,由企业自行招标、比价采供。4.5上述规定以外的物资由采供部采供。5采供方式 5.1招标采供 5.1.1招标范围

企业有权采供的并符合招标采供的物品 5.1.2机构设臵及职能

企业设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下设两个小组,采供部负责组织、实施。

5.1.2.1原材料小组:总经理为主任,成员有采供负责人、运营副总、运营部部长、质量安控部部长、财控负责人等。5.1.2.2配备件、消耗性材料小组:运营副总为主任,成员有采供负责人、设备主管、财控负责人、使用部门技术人员等。招标委员会职能:确定招标方式,执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5.1.3招标方式

5.1.3.1公开招标:企业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5.1.3.2邀请招标:企业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5.1.4招标要求

5.1.4.1大宗的原材料招标,应先由采供部、质量安控部对区域内各种原材料的资源状况,对供应商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信誉、以及运输能力,初选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原材料招标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5.1.4.2配备件、消耗性材料应选择三家以上质优价廉、信誉良好、供货及时的供应商。5.1.5招标程序 5.1.4.1招标

5.1.4.1.1采供部拟定招标计划,提供历史采供价格召集招标采供预备会,研究招标要求。

运营部对技术指标、供应时间等提出初步要求;质量安控部、工段对质量指标、质量验收方式等提出要求;财控部对付款方式、发票方式等提出初步要求。

会议同时确定招标方式,需要制订标底的研究制定标底。

5.1.4.1.2采供部负责整理招标预备会内容,按预备会要求准备招标邀请函(公告信息)、标书等。5.1.4.1.3采供部负责发布招标信息和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5.1.4.1.4采取邀请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投标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发出招标邀请书。任何人都有权利邀请符合投标条件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5.1.4.1.5物资采供招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如矿粉、矿渣价格上涨、下调),通过询价调整价格,与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5.1.4.2投标

①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投标,投标文件应当对标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回应。②交纳投标保证金:除非招标委员会特别批准,投标人必须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定标后未中标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加利息);中标的,签订正式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我企业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期满后退还(不加利息)。

5.1.4.3评标、定标

5.1.4.3.1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采供部负责按招标委员会评标意见起草评标报告,初步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报告经招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认可后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定标。

5.1.4.3.2经招标委员会评审,如认为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5.1.4.3.3投标人中标后,采供部按照企业批复要求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5.1.4.3.4签订合同按照《企业采供合同管理办法》执行。5.2比价采供 5.2.1比价范围

急用计划采供、不具备招标采供条件的采供。5.2.2比价采供程序

5.2.2.1采供部负责制定比价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内容),向企业掌握的所有潜在客户询价,比价单要以传真形式并盖客户单位印单,如电话、现场询价要做好询价记录。

5.2.2.2采供部应至少向三家供货商询价,并具备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保证。

5.2.2.3采供部负责汇总询价结果,提出建议,经招标委员会成员、主要领导批准后采供。5.2.2.4比价采供应签订合同,保护企业利益。

三 采供合同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采供合同的签订、保管、履行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物资的采供合同。2目的 规范采供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利益。3职责

本办法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总集团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进行指导、监控。4办法规定

4.1采供部负责按照招标、比价确定结果起草物资采供合同的草稿,有固定模板的以模扳为准。

4.2合同内容应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结算方式、发票方式、争议处理等。4.3重大合同可提请总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共同拟稿。

4.4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见附页),连同合同草稿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核。4.5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草稿进行初审,同意则转由招标委员会审核,否决则退回更正。

4.6招标委员会成员均签署意见后呈报企业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采供部通知供应商前来签订合同。招标委员会任一成员出具“保留意见”时均不得签订合同,应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

4.7供应商签章后,经办人携合同稿及相关人员签署同意意见的合同流转单到企控办盖章。没有合同流转单或流转单未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的,企控办不得盖章。

4.8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5合同保管

5.1合同正本及合同流转单由企控办负责保管,财控部、采供部持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终止、解除、废除后,连同终止协议等其他合同资料一起移交企控办保管。5.2重大合同同时提交总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一份。

5.3有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信函以及合同流转单等。

5.4合同履行完毕或长期合同的某一阶段完成,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上述有关随附资料整理清楚,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以上资料不得随意丢臵、销毁、遗失。

6合同履行

6.1采供部负责组织合同履行,随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并就违约、违规等事项按合同约定处罚供应商。6.2运营部、财控部等各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

质量安控部、各工段负责监督质量条款履约情况;运营部、仓库负责监督数量条款履约情况;财控部负责监督价格、发票、结算方式等条款履约情况。

7合同纠纷

由采供部负责,企控办、运营部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物资采供合同的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8合同的变更、解除、作废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作废应按“合同签订”相同流程办理,并将所有合同随附,交档案室归档。9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采供合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企业办公会。

3、重大合同定义,合同标的为500万(包括500万)以上采供合同。

四 废旧物处理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企业废旧物资的处理的组织、种类程序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2目的

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废旧物资的处理。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4规定内容

4.1废旧物资处理的组织

4.1.1企业所有废旧物资由采供部负责处理。4.2废旧物资的种类

报废设备,废铁、废球、废铁渣、废润滑油、废输送带,包装物及废旧办公用品等可以通过交易取得现金收入的物资等。价值较高的辊皮、耐磨材料、高铬球、废铜、废铝、废电缆等,应予单独存放和处理。

其中对磨尾,磨头除铁器筛选的铁渣应分类存放。4.3结算及出厂程序

4.3.1凡需计重处理的废旧物资,必须经地磅检斤。具体程序为:专管员现场监督检斤、装车,专管员及检斤员分别在检斤单上签字;财控部依据检斤单、招标确定的价格开具单据,收取现金(不得赊欠和用其它等价物替代),在单据上加盖“收讫”印章,办理现金入账手续;购买单位凭加盖“收讫”印章的单据开具出门证,按规定程序出厂。

4.3.2不需计重处理的废旧物资,购买单位(或个人)应持拍卖小组比价确认的价格,到财控部付款,程序及要求同上。4.4相关规定

采供部建立废旧物资处理台帐,整理、归档每次废旧物资处理的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

五 助磨剂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企业助磨剂的采供、结算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助磨剂的采供。2目的

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助磨剂的采供和使用。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4规定内容 4.1采供渠道

4.1.1按照助磨剂管理规定,定点采供。

4.1.2因特殊工程需要特种助磨剂应实验合格后方可采购。4.2质量、价格

4.2.1助磨剂价格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招标、比价采供。

4.2.2助磨剂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内控质量标准。4.3采供与结算

4.3.1企业与助磨剂运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助磨剂运营企业按照合同及需方要求,组织运营、按期送达;使用企业验收质量、及时付款。

4.3.2为便于助磨剂运营企业制定合理的运营计划,每月向助磨剂运营企业提报采供预算。需要送货时,应提前二天向助磨剂运营企业提交采供申请。

4.3.3助磨剂采取按月结算方式,每月现金结算一次。助磨剂企业月底开具发票,并打印对帐单,由双方采供人员,财控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加盖财控章,报请总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划拨。

六 包装袋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企业包装袋的采供、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包装袋的采供。2目的

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包装袋的采供、使用和管理。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4规定内容

4.1采供渠道与价格

4.1.1企业使用的内销编织袋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招标、比价采供。

4.1.2企业外销水泥使用的包装物因客户、出口要求,本企业自行招标、比价采供,招标时应先确定供应商有无出口资质,提供出入境包装性能检验单并同时执行《物资采供招标、比价管理规定》。

4.1.3包装袋颜色全部使用白色包装袋。4.2包装袋合同管理

4.2.1企业签订包装袋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包装袋企业按照合同要求组织运营、运送产品。4.2.2为便于包装袋企业制定合理的运营计划,企业按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包装袋企业提报采供计划,并确定包装袋袋使用时间。4.2.3内供包装袋采用滚动结算方式,双方当月月底对账,次月月初现金付款。

4.2.4外销水泥包装袋由采供部按照物资采供招标比价管理规定进行采供,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签订合同要确定包装袋质量,尺寸,版面及供货时间。

4.3质量控制要求

4.3.1内销包装袋袋质量依水泥包装袋内控质量标准验收。企业因增加水泥品种或变更运营许可证编号等原因,需修改包装袋版面内容时,应审核批准。

4.3.2出口包装袋质量根据客户需求,签订包装袋质量标准。包装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包装袋安全使用。4.3.3企业要设立专人对包装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人员由采供部,质量安控部,装运工段,仓储主管共同验收。包装袋进厂后,验收员对包装袋的尺寸、克重、版面内容、印刷质量等项目确认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质量不合格的包装袋实施拒收。

4.3.4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因包装袋质量出现的破损,经水泥企业和包装袋生产企业双方清点确认后,按照实际破损量补赔。

七 合格供方评价制度

1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合格供方评价程序及评价准则。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格供方评价的全过程。2目的

规范物资采供制度、提高供方的信誉度。3职责

本规定由采供部归口管理 4制度内容

4.1原材料合格供方评价制度 4.1.1初次选择原料供方的评价准则

4.1.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身份资料。4.1.2原料供方相对稳定,最好是直接运营厂家。

4.1.3具备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能稳定提供原料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等级质量检测报告。

4.1.4应建立每种原辅料供应商的合格评价制度,不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和经检测验证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4.1.2选择的准则

优先选择体系运行良好和价格相对低的原料供方。4.1.3原材料供应商重新评价准则

4.1.3.1执行合同的及时性:每出现一次因供方造成的延期供货,记不良记录一次;

4.1.3.2产品的稳定性:进厂原材料实行检验,要求品质指标合格率100%,首次出现不合格品时让步接收。第二次出现不合格品时拒收,同时通知供货商整改,整改后再送样检验,合格后可继续供货。第三次出现不合格品,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4.1.3.3年度统计、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第二年合格供方资格。4.2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合格供方评价制度 4.2.1初次选择的供方的评价准则

4.1.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身份资料。4.1.2供货及时,质优价廉,性价比高。

4.1.3按物资品种不同分别评价供货商。不得所有的消耗性材料或备品备件由一家供应商供应。4.2.2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供应商重新评价准则

4.2.2.1执行合同的及时性:每出现一次因供方造成的延期供货,记不良记录一次;

4.2.2.2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不合格,记不良记录一次。第三次出现不合格品的,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4.2.2.3年度统计、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第二年合格供方资格。

八 采供部物资进出厂管理细则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采供部对进厂物资协助办理事项。

适用于企业物资进厂协调过程。2目的

做好物资进出厂服务,保证大宗原材料、大型备件及其他物资进厂后及时卸货。3细则内容及要求 3.1物资进厂管理

采供部根据月度预算,购进物资。送货前通知客户携带随货同行单(盖发货单位章),原材料检斤单(检斤单重量与实际送货重量相符合)进厂。物资进厂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卸货。3.1.1大宗原材料进厂

购进大宗原材料前,应提前通知制造工段、卸车人员做好物资卸车准备工作。原材料进厂按照企业的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执行。3.1.2大型配备件、消耗性材料进厂

大型配备件进厂应持流转单到仓库,采供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设备主管等相关人员验收。经验收质量、数量符合合同标准的,仓储主管办理入库,出具入库单。由采供部协调人员卸货。卸货车辆持流转单到大门办理出厂手续后出厂。

消耗性材料进厂持流转单到仓库,采供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设备主管等相关人员验收。经验收质量、数量符合合同标准的,仓储主管办理入库,出具入库单。由采供部协调人员卸货。卸货车辆持流转单到大门办理出厂手续后出厂。3.2物资出厂管理 3.2.1大宗原材料出厂

原材料验收后,原材料不合格的,由质量安控部开具进厂原材料拒收通知单并通知采供部。采供部通知供货商退回原材料,凡拒收的原材料,在拉运出厂前必须进行复磅,核对检斤数据,无误后,采供部填写出厂物资请示报告,相关人员签字后,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3.2.2大型配备件、消耗性材料出厂

大型配备件、消耗性材料物资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型号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意见后拒收。由采供部填写出厂物资请示报告,由采供人员,仓储主管清点数量,相关人员签字后,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3.3其他物资出厂

3.3.1氧气、乙炔瓶出厂,企业购进氧气、乙炔,空瓶出厂需办理出门证,由由采供员、仓储主管清点数量,报部门负责人、运营副总,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

3.3.2企业设备外协维修,由采供员、车间人员清点数量后,采供部填写出厂物资请示报告,报部门负责人、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3.3.3废旧物资进出厂管理

依照企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执行,需要检斤重量的物资,开具流转单进厂后检斤空车重量,由采供部协调相关工段装车,相关人员在流转单上填写废旧物资品种、单位名称、金额等信息。客户到地磅检斤重车,检斤员填写净重;客户持流转单到财控部交款。采供部凭过磅信息及交款收据填写出厂物资请示报告,报部门负责人、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

不需要检斤重要的废旧物资,开具流转单进厂后,由采供部及相关人员清点数量,在流转单上填写废旧物资品种、单位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客户持流转单到财控部交款,采供部凭交款收据填写出厂物资请示报告,报部门负责人、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到企控办开具物资出门证。车辆持出门证出厂。

第三篇 运营管理制度

一 运营预算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运营部运营预算的编制、下达、实施等管理内容。

适用于企业运营部的运营预算的全过程。2目的

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运营部运营预算的流程及责任。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企业通过运营部实施运营预算管理,并对内部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督、协调、调度、服务。3.2运营预算编制下达

3.2.1运营部根据营销部制定的月度营销预算,根据企业定检计划编制月度运营预算,每月**日前经运营副总经理审核后报财控部编制综合预算,经企业预算部审查,批准后实施。3.2.2运营部每月**日前将批准的月度运营预算(含设备定检计划)书面下达工段。

3.2.3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预算时,运营部负责核实原因,提出书面报告,经运营副总经理审核后,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并报告总集团公司。

3.3运营预算实施

3.3.1各工段、部室按照企业下达的月度运营预算2日内将预算分解情况报运营部,审批后组织实施。运营部24小时调度、协调、监督、服务。

3.3.2运营部每天组织召开由企业领导、工段、部室参加的调度会,协调解决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3.3运营部统计主管负责建立运营台帐,记录原始数据,发现并分析处理不正常现象,如实反映计划完成进度,定期向总集团公司报告。

3.3.4运营部每旬末根据旬盘点数据组织召开旬分析会,通报运营进度,预测运营趋势,分析主要指标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指导、监督工段完成月度运营预算。

3.4运营预算考核

3.4.1按照企业实物盘点规定,运营部统计主管协同财控部于每旬第一天进行现场实物盘点,核实计量设施准确度,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盘点数据作为月度运营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3.4.2运营部每月5日前根据盘点数据组织召开月度运营总结会,通报运营预算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作为指导下月运营的依据。

二 运营调度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运营调度、现场督察、视频监控等内容。

适用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2目的

规范运营调度、强化运营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水平。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运营平衡及指挥

3.1.1企业通过运营部组织协调运营,各工段、部室必须服从运营部统一指挥,对不服从指挥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1.2运营部根据企业有关规定和月度运营预算对运营过程24小时调度、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保持产供销平衡,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企业领导。

3.1.3各工段按照各自职责和月度运营预算组织运营,及时向运营部反映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月度运营预算,对瞒报、虚报、漏报、错报者给予严肃处理。

3.1.4采供部按照月度采供预算保证各种原材料均衡进厂,储量不低于企业制定的合理库存标准。低于标准时,运营部书面通知采供部限期补足并按规定处罚。

3.1.5门卫负责进出厂车辆的秩序正常,运营部计量主管负责地磅的运行正常,财控部司磅员24小时值班,装运工段负责装船机、装车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装船、装车进度。3.2现场督查

3.2.1运营部现场检查企业指令、领导指示和调度会精神落实情况,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下达整改或处罚通知单。3.2.2各工段按照“清理、清洁、规范”保证设备和运营现场清洁干净,无跑、冒、滴、漏现象,运营部负责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书面通知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2.3运营部根据运营管理制度对进厂原材料验收及现场管理、预均化及过程质量控制、环保计量、安全运营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下达整改或处罚通知单。

3.3视频监控

3.3.1运营部负责视频、运营过程数字化管理网络的使用,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电力工段或网络主管处理,保证图像清晰完整、与总集团公司监控中心信息畅通。

3.3.2运营部通过视频、运营过程数字化管理网络对全企业运营过程24小时监控,随时调整监控镜头方位,及时发现并制止运营过程的异常情况,异常情况发现率100%。

3.3.3运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全方位监控,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赶赴现场,为分析取证提供第一手资料。

3.4重要事项处臵

3.4.1运营部统一指挥协调主机设备开、停,每天书面通知质量安控部、制造工段等部门,提前做好开机准备。

3.4.2设备故障停机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运营部并说明原因,故障停机1小时以上的要书面报告原因。出现故障,运营部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3.4.3运营部通过质量管理系统掌握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量情况,质量安控部及时汇报过程控制质量问题并采取措施,运营部及时到现场落实处理。

3.4.4企业值班人员负责将运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进展情况书面记录,由运营部审核汇总后向总集团公司调度监控中心汇报。3.4.5各部门、工段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职责,按照企业规定严肃处理。3.4.6相关记录:《夜间值班记录》、《运营通知单》。

三 现场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的原材料现场、半成品、产品现场、运营现场等管理内容。

适用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2目的

加强大宗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运营现场的管理,满足运营工艺要求,稳定产品质量,保证运营设备高效正常运行。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原材料现场管理

3.1.2运营部负责规划大宗原材料露天储存场地,制造工段负责场地平整、使用。

3.1.2运营部负责制定大宗原材料合理库存标准(见附表)并监督实施。低于合理库存标准时,及时书面通知采供部限期补足。因储备不足影响运营或产品质量的,企业将追究采供部相关人员责任。

3.1.3采供部根据预算及质量标准按程序采供,保证进厂物料达到质量标准,储量不低于合理库存标准;雨季按不低于合理库存标准两倍提前做好物料储备。

3.1.4质量安控部负责进厂大宗原材料的质量验收,实施质量否决权。对预检原材料主要指标不合格的,按过程质量事故处理。3.1.5质量安控部收料员根据原材料供货商、质量情况分类存放,指定卸车地点并监督卸车,同时做好标识和记录。

3.1.6采供部协调供货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不服从指挥、不按指定地点卸车或粉料运输车跑料、跑灰污染环境的,损坏企业财物的,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罚。

3.1.7制造工段负责大宗原材料接收。制造工段按质量安控部、运营部和财控部要求对物料分类存放、堆整规则,以利于防雨和减小盘点误差。

3.1.8制造工段保证按质量安控部书面下达的搭配比例入库,质量安控部进行监督并取样化验考核。

3.1.9制造工段及时将棚外干物料倒入棚内并保持棚满,对长期露天储存物料做好防雨措施。非特殊原因禁止采供部雨(雪)天气进货。

3.2半成品、产成品现场管理

3.2.1制造工段负责原材料入库,保证所供物料水份、粒度达到质量要求。无断料、水份超标、杂质大块等影响正常运营,避免出现混库的质量事故。

3.2.2制造工段定期对石膏、石子等配料库进行清理,及时清除结壁料,减少结壁对运营的影响。

3.2.3制造工段严格按质量安控部要求对不同质量熟料搭配入库,出磨水泥按要求入库,避免出现混库等严重质量事故。

3.2.4装运工段定期对水泥库清理维护,保证水泥库均化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厂水泥质量稳定。3.2.5装运工段要文明装船、装车,减少扬尘,水泥要严格按质量安控部通知的库号、配比装船、装车。3.3现场卫生管理 3.3.1各部门、工段负责所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按照“清理、清洁、规范”的要求,达到设备见本色,无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无积灰积料,无废铁、废衣物、废油桶等杂物。

3.3.2设备检修结束后,及时将废零件、下脚料、废金属包装物等送入废品仓库,做到工完料净。3.3.3值班室及更衣室桌椅、橱柜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干净整洁。3.4奖惩规定

3.4.1运营部负责协调解决工段、部室反映的大宗原材料、半成品使用中的问题,每旬向相关工段、部室征求一次使用反馈意见,每旬向营销企业征求一次客户对水泥发货、装船的意见和要求,对相关工段、部室进行考核。

3.4.2运营部负责日常检查,运营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卫生大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拍照留证并给予处罚。3.4.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段、部门,运营部下达书面整改或处罚通知单。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反馈整改信息的,企业将追究工段、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 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技术改造的立项、施工、验收、决算等内容。

适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工作。2目的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创新改造,增加企业效益。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立项论证

3.1.1每月18日前各工段将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报运营部工艺主管汇总,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技术方案、投资估算、效果预测及施工时间等。

3.1.2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运营部组织论证,报企业总经理批准;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运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 编制立项报告,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报总集团公司批准。3.1.3经过论证批准后的项目由企业月度综合预算会议统一安排。3.2设计施工

3.2.1项目设计施工以本企业为主,本企业无法承担的重大技改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书面意见,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委托外单位。

3.2.2委托外单位设计施工的项目必须签定合同。

3.2.3项目均需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运营部工艺主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图纸审查,通过后将图纸移交施工部门施工。

3.2.4运营部工艺主管负责组织设计部门向施工部门进行设计交底,监督工程进度,组织调试工作。

3.2.5施工部门在施工前,要提出施工组织计划,填写开工报告,由运营部工艺主管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方可开工。3.2.6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需要变更设计,必须经原设计部门同意,按变更通知单施工。

3.2.7采供部负责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及时采供,财控部负责计划内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项目按期完工。3.3工程质量

3.3.1施工部门或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3.3.2运营部行使施工质量监督权。

3.3.3对施工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限期改正,返工费用由施工部门承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4工程预决算及验收

3.4.1全部项目均需编制工程预算,一式四份,由运营部工艺主管审核,运营副总经理签字,作为财控资金支出预算的依据。项目预算应力求准确,出现大幅度超预算时,施工部门必须分析原因。

3.4.2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施工部门按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决算,一式四份,由运营部工艺主管复核,作为验收查验资料及结算依据。

3.4.3项目完工后,施工部门须将施工图纸、资料准备齐全,填写竣工报告送交运营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运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运营部报总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3.4.4施工部门负责按期处理好遗留问题和验收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运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完成情况。3.4.5工程竣工之后的一个月内,运营部负责审核整理施工图纸及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3.4.6财控部按项目决算办理固定资产转账手续,对企业内施工项目决算仅做转账依据.对外单位施工项目按企业财控管理制度办理结算。

3.5技术改造风险责任制及技术改造成果的申报按有关规定执行。

3.6投资一万元以下的小改小革项目由工段自行组织,改造成果每月15日前上报运营部,效益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收尘设备管理、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等管理内容。

适用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2目的

规范运营制度、强化运营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水平。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收尘设备管理

3.1.1运营部设备主管负责全企业收尘设备的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对全企业所有收尘设备每日检查、定期监测,对超标排放的立即签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书》,通知工段限期整改并监督实施,确保全企业粉尘排放达标。

3.1.2运营部设备主管每月汇总监督检查结果,经运营副经理审核后报财控部,作为对工段考核依据。(附:收尘设备运行工作标准)

3.1.3各工段负责本工段收尘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操作人员要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巡检工定时巡检,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3.1.4运营部设备主管负责审核工段收尘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质量验收,工段负责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收尘设备处于完好状态。3.2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 3.2.1露天皮带输送机要安装防尘罩,避免物料运输过程中扬尘。3.2.2装载机在物料装运过程中应谨慎操作,以减少扬尘。3.2.3各部门按卫生区域加强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干净。

3.2.4门卫要加强车辆管理,厂内车速不允许超过15km/h,督促运输车辆加盖蓬布,避免行驶中扬尘,严禁因超载而撒料、漏料。3.2.5各工段要加强设备的密封堵漏,避免跑、冒、滴、漏,运营部设备主管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监督实施。3.3噪声管理

3.3.1运营部设备主管负责通过技术革新与改造降低噪声排放,对厂界和工段噪声进行定期监测。

3.3.2工段要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按设备润滑要求进行润滑,减少设备噪声;在1-4月份和10-12月份注意关闭厂房门窗,减少噪声排放。

3.3.3企控办要充分利用空闲和边脚地植树种草,降低噪声;要在水泥磨、空压机等噪声源附近及厂界周围种植高树,减少噪声传播。

3.4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

3.4.1企控办负责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监督各部门工段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3.4.2工段负责将废零件、下脚料、废金属包装物等有用废弃物集中存放于废品仓库,运营部负责鉴定,由采供部按照《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统一处理。

3.4.3工段在质量安控部指导下对可作为水泥原料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掺加。运营线出现跑料、漏料现象,由责任人员负责清理并加回运营系统。3.5各工段应加强润滑点的密封,防止润滑油泄露,及时将废油交财控部仓库回收,严禁烧掉、倒掉。废油桶整齐摆放,由采供部按照《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处理。

3.6各部室、工段对环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运营部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对瞒报者给予严肃处理。

3.7运营部设备主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环保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岗位工的操作维护水平;每季度至少对一个工段的收尘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考试,考试结果纳入对工段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并由企控办存档。

3.8运营部设备主管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对粉尘、噪声进行检测一次。及时掌握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确保年排污总量低于环保局下达的指标。

六 计量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计量设备的管理内容。

适用于企业计量管理工作。2目的

加强计量设备的检测和保养,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有效运行。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运营部计量主管负责运营系统计量设备的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质量安控部负责化验计量设备的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健全计量设备档案,定期进行标定,保证计量数据准确。3.2电力工段负责全企业电量计量设备的使用管理,负责全企业风量、水量计量设备的使用管理;质量安控部负责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财控部负责地中衡的使用管理;工段负责运营过程计量设备的管理。

3.3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计量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编制定期检修计划报运营部审核,严格按照计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见附表《计量设备检修计划》)

3.4操作人员要熟练操作所使用的设备,关键岗位要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出现故障及时与运营部计量主管联系,不应私自处理。

3.5计量设备入库或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部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计量设备的稳定性等计量性能。

3.6运营部计量主管负责运营系统计量设备的封检管理,质量安控部负责化验计量设备的封检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保护封检不受破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对用于结算和内部考核的重要计量设备(如:地中衡、电表、水表、风表、皮带称等),要采用标签、焊封、线材、涂料等不同形式进行封检。

对破坏封检利用计量设备作弊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重罚,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3.7运营部计量主管定期对全企业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汇总监督检查结果,经运营副经理审核后报财控部,对计量使用部门考核。

3.8运营部计量主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计量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岗位人员的操作维护水平,增强职工的计量意识。

3.9运营部计量主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量检测,对不合格项签发《不合格报告》,通知责任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3.10运营部计量主管、质量安控部负责与各自的上级计量主管部门保持业务联系,定期按计划要求将计量设备送检或校检,确保强检计量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使用。

七 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网络管理的职责、监督等内容。

适用于企业网络运行管理工作。2目的

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信息网络系统规范运行和安全。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运营部网络主管负责全企业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设备台帐,登记设备的详细信息,设备落实到人。3.2运营部网络主管负责全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及使用、维护情况。

3.3运营部网络主管负责组织计算机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从硬件、软件使用维护、网络知识等方面对全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操作使用及维护能力。

3.4运营部网络主管负责全企业网络设备、电脑资产、PC配件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个人使用微机的登记造册和IP地址管理,杜绝私自更改IP地址。要详细记录每台电脑的配臵并贴封保护,禁止私拆。

3.5运营部网络主管负责采取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措施,监督检查病毒防治情况,做好防雷电情况。

3.6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卫生清理及维护,保持设备运行必需的环境条件。按照说明书正确操作,避免出现盲目操作造成计算机或网路设备故障,因操作原因引起的故障由负责人自己承担。3.7地磅检斤员、质量安控部等数据录入人员负责将相关数据正确录入计算机,统一上传网络服务器集中管理。3.8全企业财控、仓储、检斤、营销、客服、运营数字化、检验等数据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

3.9管理软件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禁止多人混用,因密码失窃为企业造成损失的,由软件系统记录的登陆人承担。3.10企业运营经营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系统使用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不得向外来人员透漏系统数据信息,更不得授权外来人员浏览系统。一经发现,企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11对个人使用微机由个人对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对现场和地磅房的微机未经网络管理员的允许,不能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出现问题,由操作员负责。

八 岗位交接班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各工段、部室交接班的运营交接、安全交接、设备交接、电力交接等内容。

适用于企业工段、部室的交接班。2目的

保证运营的顺利进行,交接清设备运行、运营运行、安全情况。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接班者 3.1.1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着好工装后到岗位了解上班运营情况、检查设备运转状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可向交接者提出,严禁不检查不汇报接班。

3.1.2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润滑、工具、区域卫生、安全措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双方在值班记录和巡检记录上签字,交班者方可离岗。

3.1.3接班人员请假应提前十二小时办好请假事宜,以便于安排工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3.1.4因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生的所有问题,一律由接班者负责。3.2交班者

3.2.1交班人员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提醒注意。

3.2.2交班前应将区域卫生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工具、仪表等物品完好和整洁。3.2.3交班前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值班记录。

3.2.4交接班时遇有事故发生,要暂时不交接,先行处理事故,属重大操作的,在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3.3交班者做到“十交”“五不交” 3.3.1十交:

3.3.1.1交本班运营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3.3.1.2交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3.1.3交不安全因素及采取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3.3.1.4交各种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3.3.1.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及为下班做的准备工作。3.3.1.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3.3.1.7交原始材料使用及存在问题。3.3.1.8交上级批示要求和注意事项。3.3.1.9交岗位区域卫生情况。

3.3.1.10交本岗位有无跑、冒、滴、漏情况。3.3.2五不交:

3.3.2.1运营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接。3.3.2.2设备问题不清不交接。3.3.2.3区域卫生不净不交接。3.3.2.4记录不清不齐不交接。3.3.2.5运营指标任务未完成不交接。

3.4安全交接班制度内容

3.4.1六交:

3.4.1.1交完成任务安全情况; 3.4.1.2交工艺技术指标执行情况;

3.4.1.3交安全运营,预防措施及设备运转安全情况; 3.4.1.4交工区卫生和为下一班运营准备及安全情况; 3.4.1.5交备品备件、工具、用具和其他材料的数量和安全完好情况; 3.4.1.6交上级决议、指标执行、安全注意情况。3.4.2四不接:

3.4.2.1不按上述六个方面交待清楚不接; 3.4.2.2原始记录不全、不齐、不准的不接;

3.4.2.3设备维护不好,存在直接安全隐患或出了事故应该处理好而未处理好不接; 3.4.2.4人为造成工艺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接。3.4.3三注意:

3.4.3.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岗位,对口交接情况,检查所属设备运转情况,重要运营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的运营数据一个一个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然后由部门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各岗位工人汇报后再布臵任务和指出交接班中应注意事项。

3.4.3.2正式交接班时,有问题要充分协商解决,确有重大原则问题争执不下的,报请工段主任解决,作好交接班原始记录。3.4.3.3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前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3.4.4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3.5电工交接班制度

3.5.1电气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电气值班室,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与交接班人员面对面交班,未办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3.5.2交接内容为:

3.5.2.1本班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3.5.2.2本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上级有何工作安排。3.5.2.3设备及环境卫生情况,各种工具仪表和鈅匙情况。

3.5.3当设备出现问题与事故正在处理时,不准交接班。如果问题短时间处理不了,可与接班人员说明问题经过,处理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3.5.4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做好交班准备,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继续值班,直到接班人员来到后方可交班。

3.5.5接班人员在交接过程中,要对有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方可签字接班,接班后出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3.5.6交接班时间按照早7:40 晚19:15执行,企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 装载机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装载机工及工段的职责、装载机的维护保养及加油内容。

适用于企业装载机的使用。2目的

加强装载机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装载机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装载机

第二篇:水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切实预防污染,不断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以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环保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落实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落实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预防部署工作,负责公司全面环保工作;

第三条 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总经理完成环保各项工作;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负责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负责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工作。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经理是本公司环境监督管理责任人;负责公司范围内环境管理工作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环保考核工作;负责省、市(区)、县级环境保护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环保管理员是本公司对上级环保部门上报工作责任人;负责协助环保部经理完成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环保设备停启上报工作;负责环保资料、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向公司主管环保副总汇报环保工作。

第六条

机动部经理是本公司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工作;负责环保设备改造、新建项目可研编制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环保设备外委维修工作。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经理是本公司环保设备工艺管理监督检查责任人;负责环保设施工艺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公司环保设施工艺调整工作;负责监管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主任(经理)为本单位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环保制度编制实施;负责明确本单位区域内环保责任人;负责预防环境污染工作;负责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环保、污染物治理等方面要切实做到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负责上级环保部门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机电设备主任是污染物防治设施维护、维修第一责任;负责环保设施检查、维护、维修组织工作;负责环保设施检修计划编制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工艺主任为本单位环保设备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环保设施设备工艺系统调整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检查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成本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艺工程师为本单位兼职环保员;负责环保设备运行统计数据上报

工作,环保设备操作培训工作;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传达落实,负责监管环保设备运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协助工艺主任主抓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设备工程师为本单位兼职环保设备管理员;负责环保设备档案填写工作;负责协助设备主任对污染物防治设施维护、保养、检修组织工作;负责协助设备主任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编制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中控操作人员是操作区域环保设备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环保设备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本区域排放物污染超标情况的工艺调整工作;负责本操作区域环保设备故障上报工作;负责环保设备运行数据记录工作。

第十四条

岗位人员是岗位划定范围内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和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本岗位区域环保设备巡检工作;负责本岗位区域环保设备巡检记录填写工作;负责对环境污染及隐患情况按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第三章 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环保责任人及职责,完善环保设备运行档案等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保证环保设备的运行同主、附机运行同步,主机运行,环保设备必须运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对环保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岗位操作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好环保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向环保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

第十九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停用环保设备,如果因特殊原因要停用环保设备,必须报经安全环保部许可。由安全环保部报告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停用。

第二十条

各单位防治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否则由安全环保部门责令其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时,须报安全环保部及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治理设施必须保证完好运行,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铁岭市环保局的管理规定要求。不准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不准超标超量排放,不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第二十二条 本岗位员工要熟知本岗位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及运行情况。第二十三条 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岗位、中控要记录清楚及时报安全环保部并组织检维修。

第四章 水防治环保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实现雨、污分离,通过严格管理,实现污水零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六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污水污染,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机动部负责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站、厂区给排水管网设备的巡检、操作、维修维护工作,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净化处理工作和污水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品质管理部负责日常污水处理站、生产用水水质化指标的化验工作。第三十一条 全体员工要节约用水,严禁跑、冒、滴、漏,严禁长流水,发现有缺陷的水嘴、接头、阀门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更换。

第三十二条 污水实行雨、污分流体系,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做到污水“零排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违法排放。

第三十三条 在贮存、使用、装卸过程中泄漏的氨水,必须采用相应安全处置措施回用、处置,不准排放到厂区雨、污、生活管网内。

第三十四条 日常、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油类、酸液、碱液、化学药品、废液、垃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设施回用、处置,不准倒入、排入水体管网内。

第三十五条 禁止使用清水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直接排入、倒入公司水体管网内。

第三十六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坑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水池区域内,设置排污口。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水池区域内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

第五章 大气污染预防整治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为防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公司环境,保障员工人身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大气污染预防整治。

第四十一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环保理念,加强对生产过程、燃煤使用、扬尘等造成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公司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环保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总量,使本单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十三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污染管理责任,公司各污染单位应对已有污染破坏应进行积极治理,对已造成污染破坏的治理按大小规定时间完成治理,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一般污染不能超过12小时完成治理。

第四十四条 公司实行以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大气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根据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安全环保部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九条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五十条 应当采取措施对设备进设施进行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五十一条 严禁从平台、库上及其它部位向下吹灰(清灰)及乱扔杂物。

第五十二条 应当采取密闭、及时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五十三条 原燃材料、熟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十四条 禁止在公司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不包括窑内)。

第六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制度

第五十五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公司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六条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环境的声音。

第五十七条 在新建、技改等购置设备时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如发电工段排气口,风机的进、出口及压缩空气机的吸风口加装消声器,以降低这些设备的噪声。

第五十八条 噪声源车间应采用封闭式厂房,同时采取车间外绿化,以其屏蔽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门窗不准任意打开,放任噪声超标排放。

第五十九条 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室外成排安装的机泵还要采用隔声屏障,以改善噪声敏感区的环境。

第六十条 对开、停工和检修时产生的临时噪声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第七章 环保检查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现场环境质量,切实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各项工作。

第六十三条 环保检查就是对公司生产范围内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涉及环境污染和生产持续进行并产生的相关因素进行的各种巡视;

第六十四条 检查分为:日常、定期、专项、节假日环保检查。第六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应根据检查结果纠正违规行为,汇总检查不合格项,下达整改通知,并负责审查复检,并对不合格项进行批评、处罚、通报。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环保第一责任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管辖内环保工作进行常态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六十七条 发现排污隐患和违规排污行为应及时整改或纠正,达到从源头预防污染的目的。

第六十八条 检查内容

第六十九条 检查是否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现场书面文件类是否齐全,如:环保相关制度、环保管理设备档案、操作规程、培训考试记录、检查记录、点检记录、运行记录、检维修记录、私自篡改、伪造检测数据行为等。

第七十条 现场各项环保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第七十一条 废水、废气、噪声是否有违规排放现象。

第七十二条 润滑油、有毒有害液体、氨水、化学药品是否私自倒入排水沟内,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放或回用。

第七十三条 窑平台、库上及其它部位向下吹灰(清灰)及乱扔杂物现象。.第七十四条 污染物超标排放超过半小时上行为,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或未通知运维公司运维及时运维行为,设备故障或停窑未及时记录未按要求上报。

第七十五条.岗位休息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工具箱上面无杂物、无积灰,室内环境清新。

第七十六条 污染物防治设施故障或损坏为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任意排放的行为。

第八章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第七十七条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七十八条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第七十九条 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第八十条 一般环保事故

第八十一条 因工艺或设备等故障,造成局部跑灰、冒料,影响周围环境,时间较短的。第八十二条.环保设施未及时开启在1小时以内且影响周围环境的;排放口排放浓度超标在1小时以内;环保设施出现故障,造成污染在1小时以内;.因工艺变化造成局部跑灰、冒料在1小时以内。

第八十三条 重大环保事故 第八十四条 因工艺或电器、设备等故障,造成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持续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很坏的。

第八十五条 窑尾增湿塔正压冒灰在1小时以上;收尘粉尘严重超标排放在1小时以上,.窑尾收尘器回灰输送系统设备故障导致现场卸料3小时以上;收尘器因故障造成布袋损坏,造成超标排放3小时以上;因超标排放让上级环保部们造成罚款的。

第八十六条 特大环保事故

第八十七条 不能停机处理或缺少备件无法检修,造成污染物超标严重,持续时间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极坏的;放射源造成人员伤害或丢失;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持续排放超过三天以上;因其它原因造成环保设施损坏导致长时间不能投入运行;.造成水污染事故。

第八十八条 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通报处罚的。第八十九条 其它环保事故按重大环保事故处理。

第三篇:水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发放登记号: 文件状态: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 WAXF-2017-001 消防管理制度

——————————— 2016年12月1日发布 2017年1月1日实施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本原则

消防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各部门要把消防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在生产工作中把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员工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即“公司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各部、室正职为成员。

2、安委会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3、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部门副职或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 2 消防管理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四、消防管理部门职责

1、安委会的职责

⑴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⑵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⑶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⑹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⑺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⑻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全部归口管理。安全部设兼职消防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2、消防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⑵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 3 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⑷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⑸负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监督维护工作。

⑹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⑺审查厂区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⑻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3、公司各部、室及生产车间的职责

⑴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⑵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⑶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⑷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五、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公司消防安全负责。⑵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⑶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消防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⑷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⑸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⑹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常务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负责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⑵具体负责全厂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⑶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⑷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⑸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安全部部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⑵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⑶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⑷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⑹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4、各部门(车间)正职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⑵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⑶积极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⑸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⑹加强对部门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5、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⑵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各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⑶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⑷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 6 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⑸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审批动火作业工作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⑹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6、调度值班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⑵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⑶发生火灾时,调度员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

⑷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带头执行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⑵积极组织开展班组消防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⑶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⑷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领导。

⑸制定本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⑹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8、义务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⑵学习、宣传消防常识,带头遵守各项消防制度。

⑶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⑷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六、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作业管理

1、公司重点防火部位: ⑴库房(油库、纸袋库)⑵煤粉仓及煤粉制备系统 ⑶脱硝氨罐及氨水喷洒系统 ⑷总降及生产车间配电室 ⑸食堂 ⑹中控楼 ⑺宿舍楼 ⑻办公楼

2、动火管理

⑴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动火工作票)。

⑵油库、水泥袋库、煤粉制备系统、氨水罐装区定性为一级动火区域,必须由班长(兼职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填写特种作业(动火)许可,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安全状态,报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核,生产主管副总签字批准。

⑶其它防火部位动火即二级动火区域,按照以上流程,由车间主任签字,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批即可。

⑷动火作业现场监护

①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一级动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③一级动火作业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⑸动火过程的控制 ①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②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a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 c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③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a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b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c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e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f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④消防监护人职责:

a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b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c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d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e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⑤动火执行人职责:

a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b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c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⑥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⑦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a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b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c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⑧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a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d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⑴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⑵安全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为了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11 ⑶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全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⑷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⑸各单位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2、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⑴全公司消防安全检查,每年2次,由公司消防委员会作出部署,安全部组织实施,检查公司所有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⑵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由安全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⑶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⑷每年11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一次,公司各单位必须参加。

⑸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⑹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安全部备案。

⑺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生产部负责。

⑻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八、消防安全考核

1、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2、考核的主要内容

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⑵公司配置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评比)。

⑶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法令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⑷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⑸各部门员工年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率达70%以上。

⑹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消防设备系统完好的,根据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⑺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根据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⑻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部门及个人,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或工资20%-30%。

⑼因误操作、试验、维护等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部门奖金和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外来施工单位、临时工及其它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检查内容。

4、对不按规定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该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发现未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

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给予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总经理、主管经理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来员工每一月培训一次。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车间、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施、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施、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施、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对于设施、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八、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检测、检测管理制度

1、对每个重点危险部位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点危险部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

九、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领发必须经领导批准。

4、存储危险物品的库房要绝对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

5、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不同,设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够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员必须会使用安全工具和灭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触,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对容易挥发、自燃、自爆的危险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测温,以防自燃、自爆。

7、危险物品库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2)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2、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

7、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9、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0、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公司经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公司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公司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车间、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处(科),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4、安全管理人员专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解决。整改指令内容应包括:存在隐患、问题及违规的时间、地点及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具体内容,要求整改反馈的时限。反馈内容包括:解决处理的方法,责任者的落实及处理意见。

5、公司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

6、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9、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各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生产会议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6、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在年底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所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应给予报废。

3、根据有关标准,制定、修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4、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每个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3)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4)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清单;(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9)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0)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1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第五篇: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LWSNAQBZHZD2016-01 版本号/修改状态:2016/01

XX 水 泥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试行)

编制:XXX

审核:XXXX

批准:XXXXX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日 生效日期:2016年10月1日

X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

目 录

一、发

令........................................................................................................................................6

二、授 权 令..................................................................................................................................................7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8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12

(一)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2(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5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18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8(三)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2 第四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8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8

(二)文件管理制度...........................................................................................................................31

(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36 第五章 教育培训..........................................................................................................................................41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1

(二)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46

(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48 第六章

生产设备设施................................................................................................................................51

(一)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51

(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6

(三)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64

(四)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71

(五)电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4(六)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75

(七)临时用电线路审批制度...........................................................................................................79

(八)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2

(九)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5

(十)起重设备管理制度...................................................................................................................89

(十一)卷扬机管理制度...................................................................................................................91

(十二)吊索具管理制度...................................................................................................................92

(十三)电焊机管理制度...................................................................................................................97

(十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99

(十五)工业气瓶管理制度.............................................................................................................101(十六)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103(十七)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05(十八)收尘设备管理维护制度.....................................................................................................106(十九)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109 第七章

作业安全......................................................................................................................................112

(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12

(二)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137

(三)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41(四)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145

(五)高处作业管理制度.................................................................................................................149

(六)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52

(七)交叉作业管理制度.................................................................................................................154

(八)高温作业管理制度.................................................................................................................156

(九)预热器清堵作业管理制度.....................................................................................................158

(十)篦冷机清大块作业管理制度.................................................................................................160

(十一)筒形库清库作业管理制度.................................................................................................161

(十二)挂牌上锁管理制度.............................................................................................................164

(十三)岗位达标评定管理制度.....................................................................................................168

(十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171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5(十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78(十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81(十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83

(十九)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87(二十)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190(二十一)变更管理制度.................................................................................................................195 第八章

隐患排查......................................................................................................................................197

(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97

(二)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203

(三)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报告管理制度.........................................................................205

(四)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11

(五)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214 第九章

危险源监控................................................................................................................................215

(一)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215

(二)危险源管理制度.....................................................................................................................220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28 第十章

职业健康......................................................................................................................................230

(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30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管理制度.................................................................................................237

(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40

(四)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管理制度.........................................................................................243

(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制度.............................................................................................245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7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250

(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52

(九)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57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59

(十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264

(十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处置管理制度.............................................................................267

(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70

(十四)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73

1.粉尘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73

2.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73 3.噪声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74 4.危险化学品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75

(十五)女职工保护管理制度.........................................................................................................276 第十一章

应急救援..................................................................................................................................277

(一)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77 第十二章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81

(一)事故管理制度.........................................................................................................................281 第十三章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88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288

(二)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管理制度.................................................................................................293

(三)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295

(四)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304

(五)安全生产“三违”考核管理办法.........................................................................................31

一、发 布 令

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控制公司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等要求,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编制了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符合性、适用性、有效性的原则,对公司原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补充、删除、梳理和修订,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是指导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

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精神,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中的内涵,并严格贯彻、落实,以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文化素质和公司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达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现批准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相关方务必参照执行。

总经理:

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二、授 权 令

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现任命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XXXX同志为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对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负责监督、管理责任,并将运行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管理者代表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1、全面负责X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业绩和改进需求;

3、确保在整个组织体系内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

总经理:

XXXX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管理标准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的一切生产活动,包括相关方在厂内的活动。3.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和《《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主任)负责对公司级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并与安全总监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4.2安全总监负责对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4.3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各自分管的部门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4.4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

4.5各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到车间(室)、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车间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

4.6技术安全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结果,并向安全总监提出奖惩建议。

4.7车间(室)主任负责将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到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班组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部门负责人汇总。

4.8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岗位员工安全承诺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车间(室)汇总。

4.9每月各部门负责人将所属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结果报给技术安全部备案。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依据

5.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5.1.2中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求。5.1.3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状况,上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5.1.4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和体系的评审结果。5.1.5公司的相关方管理要求。5.1.6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原则。5.1.7目标制定原则

5.1.7.1 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5.1.7.2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

5.1.7.3 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即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5.1.7.4 可测量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

5.1.7.5 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5.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5.2.1每年十二月底各部门将上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报技术安全部。5.2.2技术安全部根据部门将上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和上级公司的要求,并要考虑企业的管理水平、风险评价、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价结果,初步拟定下一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草案。

5.2.3技术安全部将下一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草案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再进行修订后,报安全总监审核和综合各分管领导意见后,由安全总监提交安委会审议。

5.2.4公司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经安委会审议、总经理批准后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后下发各部门进行实施。

5.2.5制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

5.2.6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5.3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5.3.1公司安委会根据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对公司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到各部门;目标、指标应尽量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5.3.2技术安全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的结果,制定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与安全总监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总监与各分管副总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由各分管副总与各管辖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5.3.3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分解、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至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5.4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与监测 5.4.1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5.4.1.1安全总监根据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制定公司的实施计划与考核办法,经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1.2各部门根据分解的目标、指标制定各部门的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5.4.2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

5.4.3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月对分解到车间(室)、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报技术安全部。5.4.4技术安全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月对各部门报给的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进行复核1次,并保存有关复核监测记录资料。

5.4.5技术安全部每季度将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奖惩建议(可否参与明星员工评选的建议),报安全总监审核和综合各分管领导意见,由安全总监提交安委会审核和决定奖惩。5.5安全目标和指标的考核与评估

5.5.1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安委会成员每季度对分解到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出全面评估报告。

5.5.2各部门每月对分解到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记录交技术安全部存档。

5.5.2技术安全部负责每年年初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情况和每季度《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做为公司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并向全公司公布。5.5.3安全总监根据评估结果,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调整后的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以文件形式重新颁发。各部门根据公司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调整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5.5.4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6.相关文件与记录

6.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6.2下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文件 6.3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6.4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6.5目标和指标修订记录

6.6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检查考核记录 6.7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协施工方与分包方。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X股份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使之持之有效运行。组织编制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图。

4.2 行政后勤部负责起草、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文件,提出安全管理人员招聘条件,并招聘安全管理人员。

4.3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及各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并监督执行。

4.3 各部门根据人员配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图。5.管理要求

5.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原则

5.1.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即设立公司级、部门级、车间(室)级、班组级安全组织机构。

5.1.2一岗双责、全员负责,部门、车间(室)、班组行政负责人负责制的原则。各级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5.1.3综合监管、专业指导,安全总监、技术安全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车间(室)兼职安全员进行综合监管和对同级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5.1.3合法性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5.1.4适宜性原则。公司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组织机构资源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5.2 机构设置

5.2.1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机构

5.2.1.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做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2.1.2安委会主任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担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副主任。其他的公司领导及工会、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委会委员。

5.2.1.3各部门是安委会成员部门,成员部门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完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5.2.1.4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技术安全部,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技术安全部负责人担任,下设成员若干名。5.2.1.5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或者安全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予以保存。安委会会议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以及研究当期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工作布置安排;会议纪要中应包括会议的时间、会议的地点、主持人员、参会人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记录人、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形成闭环管理。5.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5.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安全部,该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5.3.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车间(室)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等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成员。5.3.3各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5.3.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文件形式下发设置,各部门根据设置,绘制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5.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4.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技术安全部配13

备部门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至2名;各部门至少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5.4.2各车间(室)、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不同数量的兼职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5.5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5.1公司实行公司级、部门级、车间(室)和班组级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5.5.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见《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四级网络图》。5.6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及管理

5.6.1各部门、车间(室)、班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由各部门、车间(室)、班组负责人任命,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批。5.6.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组成人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

5.6.3公司安全总监负责设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任命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5.6.4各部门、车间(室)、班组兼职安全员报公司技术安全部备案。5.6.5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公司必须以红头文件形式进行任命。

5.6.6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对聘任人员进行更新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应及时调整,并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重新任命发布。

5.6.7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生重大渎职、责任事故按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解聘,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6.8各部门更换或调动兼职安全员时,必须向技术安全部备案。

5.6.9技术安全部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6.相关文件与记录 6.1 安委会成立文件

6.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6.3 安委会会议记录和纪要及签到表

6.4 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四级网络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XXXX股份公司安全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审议、签发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安全总监负责牵头组织技术安全部和行政后勤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估及考核。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间(室)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5.管理要求 5.1制定要求

5.1.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因此,必须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室)、班组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5.1.2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和各基层车间(室)、班组的责任制。

5.1.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覆盖到公司所有的部门、所有的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内容应详细明确、具体、可操作,避免责任缺失。

5.1.4在制定具体的纵、横向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15

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责任制内容要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符全同,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不能笼统规定。5.2制定、沟通

5.2.1公司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安全责任制,指导、审核各部门编制情况,技术安全部负责处理编制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5.2.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5.2.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之前,技术安全部应与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充分的调查、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5.2.4技术安全部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完毕后,要及时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5.2.5技术安全部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征求意见进行书面汇总、整理,提交安全总监

5.2.6安全总监提出修订意见,技术安全部组织修订,再次报安全总监审核,安全总监审核完毕,报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

5.2.7安全总监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根据会议修订精神,修订定稿,提交总经理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

5.2.8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度1次)。5.3培训

5.3.1技术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的组织工作,制定公司培训计划。5.3.2技术安全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

5.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各级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应及时让下属人员了解、掌握。

5.3.4机构或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5.3.5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5.4评审

5.4.1安全总监每年应至少一次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工作。当法规标准发生较大变更或管理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责任制进行评审、修订。

5.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5.4.3评审应形成报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5.5修订

5.5.1各部门及时修订评审出的不适宜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

5.5.2修订应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技术安全部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5.6考核

5.6.1公司应落实责任制的配套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明确奖惩办法。

5.6.2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的方式,分“四级”考核机制,具体为:

5.6.2.1安全总监对公司各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 5.6.2.2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5.6.2.3各部门负责对其所属车间(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6.2.4各运行班组负责对其班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6.3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依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各部门(分厂)对班组岗位、人员依照分解的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各部门(分厂)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6.记录

6.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2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发放记录 6.3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 6.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6.5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预算、提取、使用、统计与监管,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5.职责

5.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及批准,保证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2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执行。

5.3技术安全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5.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结算、统计报表、单独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5.5经营管理部负责安全费用中物资的采购、供应等管理工作。

5.6技术安全部对公司各部门安全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负责监督落实。6.管理要求

6.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

6.1.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进行预算管理;水泥生产以本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依据,按不低于以下比例预算安全费用:

6.1.1.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3%提取;

6.1.1.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6.1.1.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含1亿)的部分按照1%提取; 6.1.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亿以上的部分按照0.5%提取。

6.1.2矿山开采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提取,提取的标准为2元/吨原矿。6.1.3本条6.1.1、6.1.2款安全费用应分别提取和预算,不得相互冲抵。

6.1.4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6.1.5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坚持“按需计提、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6.1.6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6.1.7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1.8财务部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统计台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每月末、季度末、年终将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台账、统计台账,交技术安全部审核、存档。6.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6.2.1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范围:

6.2.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具体是生产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及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

6.2.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安全教育器材、聘请安全专家授课等及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呼吸防尘用具、眼防护用具、防护鞋等。6.2.1.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6.2.1.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6.2.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2.1.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2.1.7安全标志及标识;

6.2.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6.2.2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流程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审批、安全总监分项审核,技术安全部监管、财务部统计、结算,确保需要、规范使用,据实列支”的原则进行。6.2.3计划的提出、审核及费用审批

6.2.3.1每年年初安全总监牵头组织、技术安全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本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由公司预算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分发到相关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按照计划实施。6.2.3.2根据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项目施工前报公司技术安全部、安全总监审核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费用。

6.2.3.3费用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按正常流程办理,必须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安全总监签字,总经理批准。

6.3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投入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6.4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应及时补足,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并纳入安全投入预算管理,专项核算;其它预算的安全生产投入当年结余的,不得结转下使用。

6.5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6.6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

6.6.1所有安全生产投入必须注明用途,经技术安全部审核、安全总监监督,财务部复核入账,并建立相应台帐。

6.6.2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6.6.3技术安全部、财务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安全生产费用预算额监督检查并控制投入费用支出情况。6.7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

每季度最后一天前,财务部编制本季度安全生产费用完成情况报上级公司审计部门审核。7.记录

7.1安全生产投入预算表

7.2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计划 7.3季度安全生产费用完成情况 7.4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三)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所有在册员工。3.引用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办法》

《XXXX股份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技术安全部和行政后勤部共同负责组织处理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员工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负责为员工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协调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问题;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善后事宜;负责工伤事故档案资料的归档保存。

4.2行政后勤部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及变更。

4.3各部门负责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技术安全部和行政后勤部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管理要求 5.1基要要求

5.1.1公司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1.2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所有员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5.1.3发生工伤时,必须采取有效、快速的救治措施使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5.2工伤保险的缴纳

5.2.1工伤保险的缴纳根据当地政府《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进行缴纳。5.2.2工伤保险费缴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5.2.3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自治区经办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以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

5.2.4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向经办机构报送本单位人员情况表和人员增减明细表;按期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报送人员情况表和人员增减明细表的次日为工伤保险参保生效日期。

5.2.5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制度。具体浮动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必要的风险储备金等因素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5.2.6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

5.2.6.1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 5.2.6.2住院伙食补助费; 5.2.6.3转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2.6.4伤残津贴; 5.2.6.5生活护理费; 5.2.6.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2.6.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2.6.8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2.6.9丧葬补助金; 5.2.6.10供养亲属抚恤金; 5.2.6.11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5.2.6.12劳动能力鉴定费;

5.2.6.13工伤预防教育、宣传、培训费;

5.2.6.14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其他与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

5.2.7工伤预防教育、宣传、培训费按当期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百分之八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3工伤认定

5.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3.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3.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3.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3.1.4患职业病的;

5.3.1.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3.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5.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5.3.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3.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3.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认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5.3.2.1项、第5.3.2.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5.3.2.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3.3.1故意犯罪的; 5.3.3.2醉酒或者吸毒的; 5.3.3.3自残或者自杀的。5.3.4工伤认定申请

5.3.4.1工伤事故的申报按照当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执行。5.3.4.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技术安全部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部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5.3.4.3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5.3.4.3.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5.3.4.3.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近亲属关系证明;

5.3.4.3.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3.4.3.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时医疗诊断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及抢救记录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3.4.3.5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 5.3.4.3.6与职工受伤事故经过有关的证明材料。

5.3.4.3.7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属于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5.3.4.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3.4.5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以及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的决定中应当载明工伤伤害部位。

5.3.4.6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或者因工受到暴力伤害以及有其他因工受到伤害情形无法及时提供结论依据的,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后勤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5.4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5.4.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技术安全部协调当地社会保险行政后勤部门进行鉴定。

5.4.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5.4.3申请人在劳动保障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表》或《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终结期满和辅助器具确认表》,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诊断。5.4.4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5.4.4.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4.4.2《当地职业劳动能力等级评定表》;

5.4.4.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5.4.4.4身份证复印件;

5.4.4.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病案和治疗的历次诊断证明资料(职业病须持有自治区卫生行政后勤部门批准的职业病机构诊断机构的证明,精神病须持有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生化物理检验报告,如X光片CT片等; 5.4.4.6鉴定费用。

5.4.5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5工伤保险待遇

5.5.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享受的工伤待遇执行当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5.5.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受协议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由协议医院机构提出意见,经工伤保险部门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

5.5.3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5.5.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执行政府部门规定。

5.5.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5.6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5.6残疾补偿金的申领

员工医疗终结后,仍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国家规定申领相应的残疾补偿金。

5.7工伤保险资料管理

5.7.1工伤保险的相关资料由行政后勤部归档保存。

5.7.2工伤事故资料由技术安全部归档保存(工伤申报表、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赔付证明等);并按年编号进行存放。6.记录

6.1工伤保险缴费发票 6.2事故原因调查记录

6.3工伤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及伤残等级鉴定资料 6.4员工伤残赔付记录

第四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定期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及时将信息向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3.职责

3.1技术安全部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获取、传达、评审、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组织符合性评价。

3.2各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报技术安全部汇总。3.3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宣贯、评审和更新。

3.4技术安全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总清单并进行发布;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清单。4.管理要求 4.1法律法规识别

4.1.1设备物资部负责与设备安全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4.1.2其余部门负责与本部门安全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4.1.3技术安全部负责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

4.1.4各部门将收集到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汇总成一套文本或电子版,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编制法律法规清单,并及时传递给公司技术安全部汇总。

4.1.5技术安全部将各部门识别收集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再次识别选择适合本28

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汇总成一套文本或电子版,编制公司总的法律法规清单向全公司发布。

4.1.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每年一次。4.2法律法规获取 4.2.1获取内容:

4.2.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4.2.1.2省(市)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 4.2.1.3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 4.2.1.4国际公约。

4.2.1.5各级政府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业要求、地方有关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4.2.2获取渠道:

4.2.2.1国家、省(市)地方、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和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部门; 4.2.2.2出版社、书店、图书馆和网站;

4.2.2.3订阅的《中国环境报》、《安全生产报》等报刊和杂志;

4.2.2.4参加相关部门、地区的会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2.2.5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4.3法律法规评审

4.3.1技术安全部每年组织各部门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和适用性,以确定在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是否适用,有过期的及时更新;

4.3.2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后,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4.4法律法规更新与发布

4.4.1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技术安全部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4.2当公司的工艺、设备、组织机构及人员发生变化时,技术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重新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和获取;

4.4.3技术安全部应对新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29

总,向全公司发布;

4.4.4技术安全部应及时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收回,并进行管理。4.5法律法规应用

4.5.1编制安全生产制度时要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规定中; 4.5.2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4.6法律法规培训

4.6.1技术安全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全公司发布,组织宣传和培训,保存培训考核记录;

4.6.2对公司的相关方也要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学习。5.记录

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或电子文档 5.3合规性评价报告 5.4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

(二)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所有在用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有效性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运行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管理。3.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批准和发布。4.2公司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核。

4.3技术安全部负责实施对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评审和修订,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来文件的收集、发放及其有效版本的控制;

4.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4.5技术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5.管理要求

5.1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

5.1.1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最基本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司的工艺流程、生产经营特点。

5.1.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危险源的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5.1.3建立、完善适合本公司特点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5.2安全管理制度的范围

5.2.1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31

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5.1.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以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5.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的具体要求

5.3.1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5.3.1.1国家的政策和社会发展需求;

5.3.1.2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5.3.1.3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和标准; 5.3.1.4风险评估结果或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5.3.1.5管理的流程与控制要求; 5.3.1.6相关方要求;

5.3.1.7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外部信息,如行业要求等; 5.3.1.8企业文化及企业管理的惯例等。

5.3.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成后,应当制定目录及检索方式,保证不同文件系统的相互引用而不会发生误用或混乱,方便各类人员查询使用。5.4文件的编制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4.1在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时,要按照系统性原则,分为起草、审核、发布、教育培训、执行、反馈、持续改进等环节;每一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都要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标准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5.4.2起草:安全管理制度起草前,应对目的、适用范围、职责、解释部门、实施日期等给予明确,同时还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收集。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方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5.4.3会签:起草的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当意见不一致时,应由安全总监组织,统一认识,32

达成一致。

5.4.4审核: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总监审核;安全操作规程由各编制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专家进行审核。5.4.5签发: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由安全总监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总经理签发。

5.4.6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采用文件汇编和电子文件两种方法中的任一方法进行发布,或者可以综合使用。也可采用公司内网发布。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部门、人员。5.4.7培训:技术安全部负责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一步发放到班组、岗位;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和考核。新发布的安全规章制度、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由执行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5.4.8反馈:各职能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5.4.9持续改进:技术安全部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每年进行1次审查、局部修订;每3年进行1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6.安全操作规程

6.1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原则

6.1.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1.2安全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公司的各个岗位、主要设备设施等。

6.1.3 在编制操作规程过程中,应根据各个岗位的生产特点,辨识出存在的所有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6.1.4安全操作规程应与控制危险源风险相匹配,还应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规程)。

6.2 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6.2.1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6.2.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6.2.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6.2.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6.2.5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6.2.6操作规程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6.2.7员工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无违章行为。6.2.8现场记录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记录.6.3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应与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程序相一致。(具体参见5.4文件编制程序)6.4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6.4.1技术安全部负责将安全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单位、各个岗位,并建立发放记录。6.4.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并有培训考核记录及考试试卷。

6.4.3各生产班组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不允许有违章现象。

7.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评估

7.1各部门和单位,可结合自身的日常性检查工作开展,对本管理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控。

7.2技术安全部,每年年底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活动的开展,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合规性评价)。

7.3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落实整改。

8.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

8.1技术安全部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8.2当公司发生下列变化时,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8.2.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8.2.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8.2.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8.2.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8.2.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8.2.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8.2.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2.8其它相关事项。

8.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每年进行1次局部修订;每3年进行1次全面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9.记录

9.1《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9.2《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9.3《文件发放登记表》 9.4《安全管理制度评审记录》 9.5《安全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的保管、借阅、销毁程序,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职责

4.1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4.1.1技术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记录的日常管理; 4.1.2行政后勤部档案室负责公司相关档案的管理;

4.1.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按时归档。4.2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4.2.1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4.2.2做好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收回相关档案,并编制清单,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

4.2.3保管好档案,使档案资料无霉料、虫蛀现象;

4.2.4做好档案的分类管理、借阅管理,不出差错,保持管理档案的地点卫生清洁,无火灾发生。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涉及内容 5.1.1安全管理制度 5.1.1.1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2安全操作规程; 5.1.1.3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1.1.4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

5.1.2上级文件通知 5.1.3事故档案

5.1.3.1事故报告书、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5.1.3.2现场调查记录、示意图、照片等;

5.1.3.3技术鉴定报告、伤亡人员诊断书、物证和人证材料; 5.1.3.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1.3.5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自述材料、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报告和有关文件;

5.1.3.6参加事故调查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5.1.4安全教育档案

5.1.4.1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卡、试卷和考核成绩。变换工种和复工教育培训登记表及考核成绩;

5.1.4.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登记表及资格证; 5.1.4.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5.1.5安全生产检查档案

5.1.5.1对事故责任者及“三违”人员处理材料; 5.1.5.2安全考核材料。5.1.6安全生产检查材料

5.1.6.1各类安全检查的通知和计划总结; 5.1.6.2安全检查记录;

5.1.6.3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5.1.7危险作业档案

5.1.7.1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 5.1.7.2动火作业许可证 5.1.7.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1.7.4高处作业许可证 5.1.7.5起重作业许可证

5.1.7.6其它涉及危险作业的审批表 5.1.8职业卫生档案

5.1.8.1有害作业点分布情况,有害作业点定期检测情况; 5.1.8.2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增加职工健康体检档案; 5.1.8.3粉尘治理情况记录; 5.1.8.4其他有关职业卫生材料。5.1.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5.1.10安全活动记录; 5.1.11法定检测记录;

5.1.12关键设备设施档案,最好分开特种设备; 5.1.13应急演练记录; 5.1.14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5.1.15维护和校验记录; 5.1.16风险评价信息;

5.1.17安全技术图纸、方案等。5.2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

5.2.1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文件夹、档案袋,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由办公室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技术安全部负责人负责监督。5.2.2归档时间

5.2.2.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5.2.2.2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5.2.2.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5.2.2.4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5.2.3档案保存周期

5.2.3.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5.2.3.1.1对公司安全生产有长效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5.2.3.1.2对公司安全生产在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 5.2.3.1.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5.2.3.2事故档案永久保存。

5.2.4档案保存形式

5.2.4.1法规和规章制度可以电子版形式保存; 5.2.4.2其它档案用纸张形式保存。5.2.5归档要求 5.2.5.1材料完整齐全。

5.2.5.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5.2.5.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记录和文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5.2.5.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按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记录和文件,应正件在前,记录和文件在后等。

5.2.6未到保存期限,严禁销毁或严禁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5.3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借阅

5.3.1凡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必须按批准时间及时送交技术安全部;逾期不还进行考核。

5.3.2查阅、借阅安全生产档案的,必须经技术安全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履行借阅手续。

5.3.3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造成损坏的给予责考核;造成丢失的给予任追究并加倍考核。

5.4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利用

5.4.1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办理。5.4.2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

5.4.3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5.4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销毁

对已到保存期限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技术安全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技术安全部负责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39

签字。6.记录 6.1档案清单 6.2档案销毁记录

第五章 教育培训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3.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新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 4.职责

4.1技术安全部负责收集各部门安全培训计划汇总后,编制、上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登记管理;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考核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4.2各部门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本部门、车间(室)、班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及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3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制定《岗位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4.4行政后勤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建立健全41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档案。5.管理要求

5.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1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确定技术安全部是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5.1.2 技术安全部征求各部门意见,收集各部门的安全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

5.1.3 安全培训计划要包含各类人员的培训,制定计划时还要结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要求,所有的安全培训按计划进行。

5.1.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所有安全培训都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5.1.5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5.1.6公司每年组织对员工安全培训结果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改进培训方法。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经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5.3.1公司每年对在岗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5.3.2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3.2.1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3.2.2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5.3.2.2.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5.3.2.2.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3.2.2.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3.2.2.4有关事故案例等。

5.3.2.3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5.3.2.3.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5.3.2.3.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5.3.2.3.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5.3.2.3.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3.2.3.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3.2.3.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5.3.2.3.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3.2.3.8有关事故案例;

5.3.2.3.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2.4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5.3.2.4.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3.2.4.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5.3.2.4.3有关事故案例;

5.3.2.4.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2.5新入厂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之后,方可发给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学习。未经安全教育及考核合格,不得进入岗位,不得独立作业。

5.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设施投入使用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

5.5操作岗位人员转岗、岗位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必须车间(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5.6.1凡从事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由国家43

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6.2公司必须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岗位必须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5.6.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按期进行复审,保证证件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5.6.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安全培训。5.7每年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低于20学时。5.8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8.1为了保证外来参观、检查、学习、施工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由接待部门负责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5.8.2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由专门负责人员带领进入。5.8.3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公司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保存好培训考核记录。

5.8.4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9安全文化建设

5.9.1 安全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

5.9.2 建立完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加强各层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作风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任务,逐条逐款抓落实;

5.9.3联系公司实际,创新安全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各部门结合实际,开拓思维,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在形式内容、操作方法、活动方式等方面,认真落实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推陈出新,灵活多样,开拓创新,注重实效。5.9.4加强宣传教育,建设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5.9.5 利用板报等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

5.9.6每年 6 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宣誓、安全口号征集评选和应急演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5.9.7 建立公司安全理念,所有安全理念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发布并且在公司内广泛宣传,技术安全部通过网络,电子屏,宣传栏及制作警示标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安全理念逐步深入职工意识当中,最终影响员工的安全行为。

5.9.8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认真执行,通过制度建设来强制规范和约束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行为逐步变成员工自身的习惯行为。

5.9.9 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考核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6.记录 6.1培训需求表

6.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6.3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情况 6.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6.5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6.6培训效果评估

6.7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6.8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6.9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0转岗、离岗安全培训 6.11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6.1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6.13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协议 6.14入厂安全须知

(二)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创造一个稳定、文明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部门和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AQ/T9004-2008 4.职责

技术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的制定,经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技术安全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实施。

5.管理要求

5.1 安全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

5.2 每年初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讨论和修订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的编制和分解,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3 利用板报等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

5.4 每年 6 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宣誓、安全口号征集评选和应急演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5.5 不定期开展岗位危险源辨识,鼓励员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对事先没有想到或者过去没有遇到过的潜在的不安全实践和安全缺陷,进行有效识别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员工所识别的安全缺陷给予及时处理和反馈,建立员工参与和角色认可的机制。

5.6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使员工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

5.7 在厂区道路两侧等显眼位置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5.8 紧密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信息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

5.9 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员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

5.10 年末总结本的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的安全建设计划。

5.11 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考核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6.记录

6.1 安全文化建设计划

(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和总结,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班组及以上各级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技术安全部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3.2 公司级安全会议由安全总监主持召开,技术安全部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3.3 各部门车间(室)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技术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3.4 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会,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3.5 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适时召开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4.管理要求

4.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安全总监召集,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4.1.2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提出对策,拟定解决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1.3 会议记录技术安全部负责整理,对会议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行政后勤部负责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2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可与公司月度经营例会合并),由行政后勤部召集,公司总经理主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并可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48

时增减;时间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等。

4.2.3 会议记录由行政后勤部负责整理,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分发至各车间、部门;行政后勤部应负责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3 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 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二次,由部门(车间)负责人主持,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

4.3.2 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决议和重大问题。

4.3.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技术安全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 班组安全会

4.4.1 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班组安全会每周召开一次;班前安全会在每天上班前召开。

4.4.2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

4.4.3 会议应形成记录,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证。

4.5 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召开,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

4.7.1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49

重要会议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 与会人员应按时按要求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7.4 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通讯工具应关闭或调到无声状态。

4.7.5 会议决议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和人员,与会人员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由技术安全部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

4.7.6 会议纪要应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会议决议及执行情况检查等,技术安全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记录

5.1 会议记录或纪要

5.2 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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