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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规定5篇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20-35027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8 15:33: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校外实践环节。

第二条 为加强校外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实习目的与要求

第三条 校外实习目的:

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培养学生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打下基础;树立劳动观念,进行思想品德、企业文化、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校外实习要求:

1.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2.了解实习单位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范围的感性认识;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3.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技能。

4.虚心向工人、技术和管理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的品德。

第三章 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

第五条 《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教学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并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地修订,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目的与要求、内容与方式、地点选择与时间分配、考核等。

第六条 为提高实习效果,各专业应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校外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在实习开始前下发给学生。

第七条 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学院应于每年十一月组织各专业填写下一年度实习计划并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年度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课程、实习学生数、实习地点、实习企业、交通与住宿方式、经费预算等。

第八条 认真制定《校外实习实施计划》。根据年度实习计划,专业负责人应指派指导教师提前一个月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会同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考核要求等。

第九条 《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应在学生实习之前发给学生,同时于实习前一周分别报送实习单位和学院备案。

第四章 实习基地和实习方式

第十条 学院应组织各专业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络落实工作,认真审核各专业联系的实习单位是否能较好地承担学生的实习任务,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实习目标。与实习单位应尽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 学院应按“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甄选联络能较好地承担实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与之签约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应保证每个专业有不少于3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单位,并保证有能力接纳本专业所有学生到基地实习。

第十二条 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可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书应由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备案,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三条 学校或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实习基地可挂“江苏理工学院实习基地”标牌。

第十四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教务处对全校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各学院、专业承担校外实习基地的双方共建工作、实习教学内容安排及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教务处会同学院不定期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并做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合作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第十五条 校外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织。既可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专业(或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进行。学生也可以自己联系合适的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须提前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自行联系校外单位实习申请表》,并经实习教师同意,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学院备案,且分散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所在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5%。

第五章 实习的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职责:

1.审定各学院年度校外实习计划,编制年度校外实习经费预算,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总额,确定并分配各学院实习经费。

2.协助学院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3.检查学院实习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4.协调并解决全校校外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等。第十七条 学院职责:

1.组织各专业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制定年度实习计划和实习实施计划。

2.组织各专业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3.审定实习的带队老师和指导教师,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工作。

4.检查各专业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实习质量。

5.组织开展学院内实习经验交流,对当年度全院校外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八条 学院、专业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强调注意事项,组织学习本条例及实习教学大纲,使学生了解熟悉实习实施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对于确需自己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收函”,接受单位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经所在专业对接受实习单位及指导人员审查,并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十条 分散实习与集体实习同时段进行,学院应在实习前一周将分散实习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和要求。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的考核。

第六章 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实习指导工作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经验和实际知识的积累。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指导教师的人数可按师生比1:20的比例配备。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应由专业负责人申述理由,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前应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做好一切准备。

2.参与编写校外实习教学大纲及校外实习指导书,并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3.实习中,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注意维护校企关系。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对情节严重者,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并向专业及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 在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而需更改实习时间或变动实习地点时,带队教师应说明原因,经专业负责人及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实习期间,对学生要求如下:

1.服从领导,遵守学校及实习所在单位有关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2.虚心接受实习教师的指导。应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其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实习期间不得做与实习任务无关的事情。第二十六条 对于自己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除上述要求外,每天应写校外实习工作日记,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校内学生同步进行。

第八章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七条 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可会同实习单位带教人员)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作业、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实习结束时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评分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中等: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并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第二十九条 学生实习期间凡旷课一次,成绩下降一个等级。实习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第九章 实习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 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写《校外实习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效果;经验教训和工作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于实习后一周内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第三十一条 学院领导应认真听取专业的实习汇报,组织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并开展学院范围内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当年度全院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利于做好下一年度校外实习工作。学院撰写《年度实习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各专业校外实习实施情况、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经费总体使用情况,交教务处备案。

第十章 实习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标准、使用范围和经费报销:

按《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习、毕业实践环节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使用原则:

1.各学院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提高效益的原则,在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就近安排实习活动。

2.校外实习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签。第三十四条 学院负责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教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预算与管理;财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报销与核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一般条款由教务处解释,有关财务报销规定由财务处解释。

第二篇:关于本科生校外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生校外分散自主实习的管理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实习单位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实习单位集中大面积接受学生实习越来越困难,导致本科学生在校外自主分散实习的人数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自主分散实习的管理,按照《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武化教字[2005]7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科学生自主联系的分散实习主要指生产实习(专业实习)。

二、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与接受单位同

时指定双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志作为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和该实习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担保签字,我校学生处同意后,经学生所在院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学生必须在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的进度进行毕业环节的教学任务。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每周向学生所在院系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四、在校外自主进行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该实习环节规定的时间前返校,并按规

定撰写实习报告,参加实习答辩;同时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的“实习指导日志”、“实习评价”以及本人的实习笔记给校内指导教师。

五、学生在校外自主进行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对于实际过程表明无法正常进行实习或不能保证质量,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教

研室、院系部和教务处汇报,以采取有力措施或终止学生在校外自主实习环节,并作出妥善安排,由此导致学生延误学业由学生本人负责。

希望各级单位严格对学生在校外自主进行分散实习的审批,严格管理以保证学院教学和教学质量。若相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的,学生所发生的问题,由各级单位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教务处

2006-3-21

第三篇: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2007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习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章 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协助校领导进行全校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负责,具体完成实习的主要组织和实施。学校其他部门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别为:

(一)教务处:

1.审查综合全校各专业实习计划; 2.审查各实习队指导教师资格、人数;

3.制订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定实习实施计划,审查实习大纲;研究、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实习经费的分配、审核和实习证明的签发; 5.配合各学院建立实习基地;

6.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估,评选和表彰实习中的校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各有关学院:

1.审核批准有关教研室拟定的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的名单,于每年12月底以前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各专业实习计划表”(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并按期上报教务处。

2.组织编写实习大纲、实习教材或实习指导书;

3.认真选择实习地点,按照就地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争取每个专业都能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准备工作,搞好实习学生出发前的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 5.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并深入实习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6.遴选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的具体组织者,应由熟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和环节等方面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2)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各学院应指派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实习指导。原则上按20-3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

7.检查实习质量,并组织开展实习总结工作

(1)实习结束以后,组织各实习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2)完成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3)组织评选实习中的先进实习队和个人,并向学校推荐其中有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四条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一)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实习实施计划和日程表。

(二)讲授实习大纲内容,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三)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志、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

(四)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

(五)贯彻启发式的实习指导原则,采用“两结合”和“四勤两疑”方法,即生产实习和生产任务相结合,学生观摩与动手相结合;要求学生勤观摩、勤问、勤思考、勤动手,指导教师要认真进行质疑和答疑。

(六)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利用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工作,密切校企合作。

(七)负责实习队的车票、经费开支食宿等事宜的落实,并注意节约。

(八)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考核结果等,评定实习成绩。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于实习结束后1周内填写好“西南交通大学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连同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报告等资料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第五条 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

(二)严于律己,要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学校和集体的荣誉。

(三)必须服从实习队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守实习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中必须统一行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实习期间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第三章 实习教学计划

第六条 实习教学计划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并注重与理论教学的衔接。

第七条 教学计划确定后原则上应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实习教学计划,应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第四章 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

第八条 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实习环节(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进行实习教学工作的依据。凡本科培养计划,实践教学设置细化表中设置的各类教学实习,都应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制订相应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原则上统一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和格式。但因学科特点,个别学院可自行统一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1.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1)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

(2)实习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安排;(3)实习环境和方式;(4)教师责任;(5)学生实习要求;

(6)实习报告或作业的内容及要求;(7)实习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分办法;(8)参考资料;

(9)大纲制订人、审核人及制订时间。2.实习指导书,主要内容应包括:(1)实习过程中的各个具体步骤;(2)实习报告内容及格式;(3)实习成绩评定。

第五章 实习单位的选定

第十条 单位要满足本科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提供实习学生必需的食宿、学习、卫生、安全等基本条件。在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学院应按照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经费的原则,争取每个专业都能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 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产、学、研合作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实习关系,条件成熟的应使之成为相对固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确保实习质量。

第六章 实习成绩考核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日志、作业、实习报告、考查成绩、答辩成绩(针对3周及以上的分散实习,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学生答辩)以及纪律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第十三条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1.优秀标准: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地分析;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无违纪现象者。

2.良标准: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无违纪现象者。

3.及格标准: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2)抄袭他人实习成果者;

(3)实习报告混乱,分析有原则性的错误,考查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4)实习中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

(5)实习中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其它严重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第十四条 实习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实习,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第七章 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十五条 实习经费每年由学校根据学院提交实习计划的需求划拨给学院,学院负责具体管理和使用。学校由教务处负责学院实习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六条 学院应本着“合理开支、严格审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实习经费的管理。实习费用的开支与报销标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篇:本科生校外实习总结报告

附件五:

重庆大学软件学院

本科生校外实习总结报告

学生姓名:实习单位:北京星宇三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开始日期:2011.9

结束日期:

填表日期:2011年11 月13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前进,IT行业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

式产生了很大影响。网络传播以其特有的快速、高效、便捷的传输方式被人们所接受,越

来越多的走进了千家万户。并且在当今文化浪潮的影响下,随着网上交易平台逐渐走向高

峰,网上书店已无处不在,图书已与我们密不可分。

项目采用ASP.Net+SQL Sever 2000myelipsedreamweaver作为开发工具。前台

主要实现图书的分类显示及分类查询、图书的在线试读及下载、会员注册、登录以及最新

图书的新闻介绍;后台主要用于数据库的管理,管理员对图书的添加、删除、更新及对注

册会员和图书新闻的管理、系统的维护等功能。

①在实习过程中了解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学会以各种方式学习,提高岗位的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②将在校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岗位中,提高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的能力,提高计算机专业水平。

③在规范有序的实际工作中培养吃苦耐劳、努力钻研的精神。

第一周:公司内部举行集训,让我们了解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历史与规划行政管理制度,最后开展交流会,解决一些工作或生活中的疑难问题。

第二周: 主要功能需求分析,同时做好笔记工作。

第三周:系统总体设计,同时做好笔记工作。

第四周:主要功能模块设计,BUG调试。

1、实习计划及展望

在数字化的网络环境下,人们希望在忙碌工作后能有闲暇时间看书放松一下心情,根据自

己的情况找到想看的书,而不会再为了能找一本书翻箱倒柜或者四处奔波找寻;服务企业

也希望能给人们提供全面的灵活的服务,同时希望人们能在网站上找到自己喜欢的图书。

所以图书在线交易平台正是迎合这一市场需求而开发的,它旨在探索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图书交流平台。通过这种模式,为网民创造一种享受阅读的环境,使阅读突破时空限制,让阅读更加贴近,充实生活。本课题设计实现了用户在线阅读,下载,搜索图书及提供交

流平台等功能,具有操作简便,界面友好等特性。该项目贴近现实需求。

2、对实习工作建议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在XxXx

公司的两周实习,在这短短的两周时间里,我学到了不仅有学习方面的,更学到了很多做

人的道理,对我来说受益非浅。作为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什么都不懂,没有任

何社会经验。不过,在帮带人的帮助下,使我很快融入了这个新的集体环境,这对我今后

踏入新的工作岗位是非常有益的。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别人沟通,如何更好地去

陈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石。

这次实习的意义,对我来说已不再是完成学分、完成毕业实习的任务,而是在开启“生

命之旅”大门的过程中迈出了第一步。我一定会好好地珍惜这个机会,并为自己所喜爱的计

算机科技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感谢同事们和领导们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指导和教诲,我从中受益匪浅,整个的实习过程是紧张而愉快的,我的工作态度和成效也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称赞。作为我在踏出社会之前的为数不多的几次实践中,这次的实践的确给予了我很

多。今后,我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尚的思想觉悟,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自己,争取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好的完善自己,在以后的实践中更好的运用去自己的只是,做一个

合格的大学生,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五篇: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校外实习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校外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校外实习教学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的校外实习主要包括普通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内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理工科类专业)和毕业实习(经管文科类专业)等实习环节。其中,认识实习是指根据某课程(群)或专业学习的需要而组织的认识和了解生产的一般过程、企业的一般情况,从而获得专业生产实际的初步认识的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是指到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的较为深入和综合的实习。

第三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分配原则:

1.教务处根据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实习教学经费分配方案。原则上以实习学生人数和实习计划周数为主要分配标准,适当考虑专业性质和专业的特殊需要。

2.校外实习教学经费是学院二级财务预算的组成部分,学院根据教务处核定的校外实习教学经费的额度,合理编制学院二级财务预算,优先保障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不得少于教务处核定的校外实习教学经费的额度,专款专用。第四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使用原则:

1.各学院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讲求效益的原则,安排实习活动。

2.校外实习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实习经费借款、报销均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签。

第五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1.实习带队教师和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2.校外指导教师讲课酬金、实习单位管理费。3.学生实习期间的伙食补助、实习带队教师的差旅补助。

4.实习耗材费用等。

第六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使用要求:

1.学生差旅费:(1)南京本地实习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可以集体包车。(2)异地实习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座或集体包车。(3)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可以购买月票,月票报销金额不大于实际乘车付现金额。(4)生均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60元/天。(5)学生伙食补助标准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由指导教师提交《校外实习学生伙食补助发放表》,财务处统一划入学生的银行卡。2.实习带队教师差旅费:实习带队教师可以报销实习期间往返实习地点的差旅费,差旅补助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校外指导教师讲课、指导酬金: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讲课、指导酬金必须由校外指导教师本人、带队指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签字,并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实习单位管理费:实习单位收取的各种形式管理费,凭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报销。

第七条 校外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流程:

1.借款:实习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指导教师需提交《旅差费(实习费)借款申请表》、《南京理工大学校外实习经费预算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对借款金额、借款人员等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凭审核签字后的《旅差费(实习费)借款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实习费借款经办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

2.报销:实习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指导教师需提交《旅差费(实习费)报销表》、《南京理工大学校外实习工作总结》、《校外实习学生伙食补助发放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按照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对实习经费预算总额、实际实习天数、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信息等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凭审核签字后的《旅差费(实习费)报销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实习经费如不及时报销,财务处将停止办理该项目的借款、报销业务。第八条 学院负责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教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预算与管理;财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报销与核算;纪检监察与审计办公室负责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第九条 教学实习中的特殊经费支出,须上报教务处研究审批后方能执行,不得支出与实习教学活动无关的其它费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本科生校外实践活动经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由教务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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