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丘北盛业客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 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 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 5 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 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 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
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
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第四条
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 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五条
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 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
(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
(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
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第三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 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 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 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第十一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 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 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 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 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 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 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 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 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 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九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 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 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 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 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 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
第二十三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
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 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 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五条
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
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 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旅客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八条
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二)超速报警功能:系统能够实现系统超速车辆的自动弹出报警功能,以及车载终端的语音报警功能;
(三)轨迹回放功能:系统必须具有车辆运行轨迹回放功能,本地至少保存12个月内的车辆运行轨迹数据,以备随时调用。第二十九条 公司安全科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GPS车载终端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对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并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方式处理。
(一)人为随意拆卸或蓄意损坏、破坏终端设备的;
(二)人为造成终端设备故障的;
(三)采取技术手段影响GPS车载终端正常运行的。
第三十条
GPS监控人员要加强与GPS运营商的衔接与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隐患整治安全员”要结合每次安全大检查对公司旅客运输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予以更换。
第三十一条
GPS监控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旅客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不得委托GPS运营商代为履行车辆日常监控。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认真详细做好GPS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应保持记录页面整洁,不得弄虚作假;
(二)时时注意网络连接,如网络连接失败应迅速查找原因,无法查找时应立即与网络营运商联系及时修复,并向GPS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出现车辆超速、乱停乱靠、私自改变运输路线等违章违纪报警时应立即通过GPS监控系统发送短信或通过通讯设备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屡犯不改者要立即报公司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础档案安全员”要加强对GPS监控资料的搜集、整理,存档备查。
第六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 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6:00。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经营安全科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七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 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 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 安全考评分值在 1100 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 50 元-1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公司上岗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 车行为的;
(四)擅自在客运车辆内摆放凳子,加设座位的;
(五)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六)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进行车辆 CNG 气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四)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五)车未停稳上下乘客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六)车辆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八)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九)人工直接供油、供气或加气时装载旅客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月 度安全考评扣10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
(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驾驶公司车辆的;
(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第四十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0分,违 反一次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
(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下的;
(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 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记分满6分,未参加公司科目一考试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交 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 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0分,处 以10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取
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含 20%)的;
(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 50%以上(含 50%)的;
(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一律按照所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 1%至 3%处以经济处罚,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或开除,触及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一律停岗整改7天,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辞退和开除。
第六节 奖励措施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三)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 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 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 驶员,经营安全科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 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 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科室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四十九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队负责监督检查,严禁未经车队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无证及非专职司机驾驶。
第五十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1、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轮胎是否正常,制动系 统是否有效。
2、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部件及轮胎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3、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五十一条
保持良好的安全保险系数式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轮胎磨损严重及制动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司机身体不适或服用嗜睡药物时。
5、装运大型设备或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回库时,须经车队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
第五十三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并通知车队,配合交警处理。
第五十四条
车队负责事故的登记统计和报告,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后的内部处理和总结。
丘北盛业客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第二篇: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一、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跟踪及时落实,及时消除。
三、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
四、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清除安全隐患不得出车。
五、装载货物时,必须检查,确实了解货物性质,严禁误装危险品。
六、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七、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八、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等进行自查自纠。
九、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车辆采取停运措施并对承运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单独进行安全教育。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 应急预案
一、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二、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建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按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调整和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六、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七、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八、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动输任务。
岗位服务职责
一、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车辆调度,操作规程,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并向领导反映或汇报,特殊情况立即向上汇报。
二、搞好运输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
三、管理分流、专线和前台的工作,带领下属员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经营目标正常、有序完成。
四、管理货源汇总、配送、货物仓储、车辆调度和车辆跟踪等。
五、编制和执行货运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划运输线路,控制运输成本,规范运输流程。
六、协调分流、专线之间的工作,确保货物有序、安全地送达到客户手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清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公司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三、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四、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公司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二、肇事者未经教育和处理和不放过。
三、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四、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不放过。责任事故经济赔偿处处罚:
一、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
二、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当事人负责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事故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不发当年安全奖。
四、驾驶员因违章驾驶证被扣,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处理。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甭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保险公司。
二、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鼾,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三、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交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四、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五、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岗位服务职责
一、经常深入了解车辆调度、操作规程,运输储备的使用维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并向领导反映戒汇报,特殊情况立即向上汇报。
二、搞好运输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
三、管理分流、专线和前台的工作,带领下属员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经营目标正常、有序完成。
四、管理货源汇总、配送、货物仓储、车辆调和车辆跟踪等。
五、编制和执行货运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划运输线路,控制运输成本,规范运输流程。
六、协调分流、专线之间的工作,确保货物有序,安全地送达到客户手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公司的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三、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四、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公司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服务规范
一、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及时安排司机跟车发货,遵守货场规章制度,和客户的经办人做好货物数量的清点手续的办理,每周做一次工作总结。
二、车辆的选择。不同的货物用不同的车型,保证所派车辆状况良好、干净整洁。
三、驾驶员车速的控制。根据不同的货物,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车辆来控制车速。原则上每部车上至少有两个司机,既保证预安到达时间,又保证控制正常车速,保证货物的安全。
四、货物的遮盖、防护、固定措施及其他方面。每部车上都有篷布、绳索。根据不同产品的结构、性质,准备钢丝绳、防盗铁丝网。货物装载完毕后,全部加封专用的封条方可出车。
五、驾驶员的行为表现、司机负责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装货场地应严格遵守货场规章制度,不随处走动、不抽烟。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
六、货物的到达。普通货物到过时,司机会提前半天通知收货方,不便人工装卸的货物,会提前一天告知收货方。
财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打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三、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四、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执行检查分析。
五、严格财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查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三篇: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第四篇: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第五篇: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行车责任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公司安全平稳发展。根据我公司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委会审查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凡驾驶我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行车准则,做好安全工作。
2、按时参加我公司或有关安全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学习和
安全活动,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坚决按照从严要求的规定,对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安全学习,并以亲自签名为准。凡未按时参加学习的,不加盖安全学习卡章。
3、驾驶我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格的技术资质和持有相
应的有效资质证件,新聘用的驾驶员,需经安全科考核。合格后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驾车营运。
4、驾驶员连续驾驶车4小时后,必须更换或停车休息,24小时
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5、驾驶员必须与单车投资业主共同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制度,随时保证车况良好,严禁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6、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司视情节轻重责令肇事驾驶员下车
学习,并收回从业资格证。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守;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与驾驶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车辆肇事后,驾驶员应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事故的处理,接受
交警部门、公司的处理,不得逃逸或故意回避,否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行驶中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带情绪驾
驶,不准违规超车、让车不让速、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摸雾冒险行驶。
9、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得遗失、伪造、转借或涂改,并暗示参加审验、换证、对不再驾驶我公司车俩的驾驶员,我公司对所有证件强制转出,收缴或注销。
10、对经常肇事、违章、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我公司将取消其驾
驶车资格并强行转出其各种证照,并且永不聘用。
11、按规定使用GPS行车记录仪,不得人为破坏和擅自改变已设
定程序,如发生 或有其他违章行为被处罚的车辆,必须立即通知、配合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数据采集,便于分析肇事及违章原因。
12、驾驶员如未结案事故或有事故欠款,一律不办理相关异动手
续。
13、爱护车辆、车容整洁。驾驶员除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努
力钻研技术,对车辆精心维护,随时保持车况良好。
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我国内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规范营运,定期保养,按时维修、营
运车辆驾驶员一经确定,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要更换驾驶员的,须经安全科长以上审查,办理相关转入手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车,严禁未经安全科审核同意私自聘用驾驶员。
2、我公司营运车辆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定期、定点进
行一、二级维护,一级维护由车主或驾驶员负责,二级维护由公司定点维修企业负责。二级维护或审验必须在有资质的维修厂维修合格,并出具出厂合格证,经监测站检测合格后方能准许营运。
3、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接受公司安全人员的管理,服从路查小组的检查并接受路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根据情况及时整改。
4、在路检路查中发现车辆有机械安全隐患或人、证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一律停车整改,直到安全隐患消除方能投入营运。
5、各类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灭火器,前轮胎严禁使用翻新胎
或超过30%的成分胎,后轮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的轮胎。
6、行驶山区路段的车辆,必须随时保持制动淋水系统完好,制动
效果符合安全要求,在冬季,应随车配置铁锹、三角木、防滑链条、棉被等防滑工具。
7、车辆入户时,按不同车型必须向公司交纳“车辆安全保证金”
才能上路营运。车辆报废或转出,无结案事故及欠款车辆,如数
退还“车辆安全保证金”。
8、9、对事故未结案或有事故欠款的车辆,一律不准转让办理异动。车辆在形式中应做到“三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倒车、让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窄桥梁、弯道、险坡、车站、装卸场地、繁华地区以及雨、雾、冰、雪、夜、施工路段慢。
10、车辆在行驶中要做到“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
路变化状况,掌握地形变化,掌握车辆、行人、车上人员动态;掌握气候变化规律。
11、我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未保险保足的车辆,不
得上路营运。按揭购车的车辆,必须按公司中保险规定全保。
12、车辆保险到期后,应当立即续保,单车投资业主必须在保险期
满前一个星期内江保险费交往财务科,有安全科负责办理,如未按规定续保的,公司有权扣车,终止运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业主承担,期间规费照算。
13、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安公司要求安装标准具有卫星定位监控
(GPS)功能的车辆行驶记录仪,才能上路营运。
三、车辆肇事后管理
1、车辆肇事后,驾驶员和单车经营业主应保护好现场,强求
伤员,并立即同该辖区所属交警部门和始发地保险公司报案,未报案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
2、车辆肇事后24小时内单车投资业主或驾驶员必须亲自打
电话通知公司,以便公司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没有通知公司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切后果自负。
3、事故发生后,单车投资业主或驾驶员必须随安全人员参加
事故处理,车辆修复、人员伤亡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原则上单车投资业主、驾驶员先行支付。
4、事故结案后,由肇事车主和驾驶员共同承担保险公司不赔
偿部分,如赔偿差额、处理费、罚款费、事故处理人员车船费、食宿费、杂支费等。
5、事故 结案后,肇事车主和驾驶员应及时将交警队手续、保
险公司定损书、出险通知书、肇事经过、现场和车损照片、修理发票、伤员医疗发票及各类收据(须加盖公章)、驾驶员驾驶证(驾驶证年审回执)、从业资格证、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等手续交往技安科,自交警队出具《调解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交来上述手续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资业主及驾驶员自负。
6、事故结案后,凡属单车投资业主违规酿成责任事故照成经
济损失1万元以上按责任、总损失的0.6%扣减车辆安全信誉保证金,重大事故,按事故总损失的1%扣减驾驶员安全行车安全信誉保证金,属驾驶员违章酿成的责任事故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扣减驾驶员安全信誉保证金的0.4%,造成重大事故按事故总损失的0.6%扣减驾驶员安全信誉保证金,违章造车重大以上事故的扣罚全部信誉保证金。
四、本制度如与我公司其他制度不相符,按本制度执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本规定自2011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