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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办法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22938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08:38: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办法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

考评工作办法(试行)

辽安监管一[2010]170号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中介组织。

第三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成立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监管一处(见附件1)。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五条 省局成立非煤矿山标准化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根据企业需要,在制定方案、健全制度、危险源辨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考评机构对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标准化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的考评机构,不得承担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企业的外部考评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也可成立非煤矿山标准化专家指导组。

第六条 按国家总局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进行标准化培训工作。省局协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国家总局)组织对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标准化考评机构相关人员和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化企业以及试点企业自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委托市局对四、五级标准化企业自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七条 申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的要求,完整建立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

(三)生产活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要求;

(四)尾矿库必须达到正常库标准;

(五)符合申请等级的标准化得分要求和伤亡率双控指标要求。

申请一级企业的,标准化得分≥95分,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伤害率≤5,每百万工时死亡率≤0.5;申请二级企业的,标准化得分≥80分,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伤害率≤10,每百万工时死亡率≤1.0;申请三级企业的,标准化得分≥65分,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伤害率≤15,每百万工时死亡率≤1.5;申请四级企业的,标准化得分≥55分,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伤害率≤20,每百万工时死亡率≤2.0;申请五级企业的,标准化得分≥45分,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伤害率≤25,每百万工时死亡率≤2.5;

第八条 企业申请安全标准化等级,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见附件3);

(二)企业自评报告;

(三)考评构机出具的考评报告;

(四)申请标准化考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有关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九条 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评前,应组织自评小组,对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及有关规定

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简介(企业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地理位置、企业性质、生产能力和规模、员工人数、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方式和企业下属产业单位情况等);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情况;

(五)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六)风险管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七)事故及应急管理(机构、队伍、预案及演练等情况);(八)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测、危害控制);(九)安全生产绩效(近三年事故伤亡人数、十万人死亡率、事故起数、职业病发生等情况);

(十)自评结论及申请考评等级。

第十条 自评结果达到一、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报省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国家总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总局组织评定及公告;自评结果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报市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局提出申请,由省局组织评定及公告;自评结果达到四、五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报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向

市局提出申请,由市局组织评定及公告。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有所承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过程控制文件;(四)有与其申请承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技术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承担三级以上标准化考评单位(含三级)有不少于12名经过国家总局培训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质的人员,其中专职考评员不少于8名;承担四级以下标准化考评单位(含四级)有不少于10名经过省局或国家总局培训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质的人员,其中专职考评员不少于6名。

第十二条 申请考评机构应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一、二级标准化等级考评的单位向省局申请,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总局认定;申请三级标准化等级考评的单位向省局申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省局认定,报国家总局备案;申请四、五级标准化等级考评的单位向市局申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市局认定,报省局备案。

第十四条 考评机构要加强对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遵守执业准则,按照规定提供技术服务,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安全标准化考评结论。

第十五条 考评机构与申请企业签订考评委托书后,应及时开展工作,组织对申请企业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做出启动现场考评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六条 考评机构根据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和自评报告制定考评计划,并将考评组人员名单及工作内容、进度、考评要求等内容的考评计划在考评实施前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七条 现场考评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测量。考评组从事考评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评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考评组组长主持,考评组成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参加。说明考评的目的、范围和依据,确认考评计划及考评进度表,介绍考评的程序和方法;

(二)实施考评。考评组成员按照考评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现场考评,获取客观证据,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和打分;

(三)考评组内部会议。在现场考评后,考评组应召开内部沟通会议,对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及有关规定评价考评证据,对给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及对应的考评证据进行汇总,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观的评价和打分意见,并给出总体考评结论和等级结论推荐意见;

(四)情况通报。考评组应向申请企业最高管理层简要通报总体考评结论和等级结论推荐意见;

(五)考评总结会议。会议由考评组组长主持,考评组成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宣布考评结果,提出不符合项整改建议。

第十八条 考评机构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考评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停止考评工作,并及时书面向具有管辖权的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在确认考评对象企业已纠正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考评工作。

第十九条 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组应向考评机构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考评报告:

(一)考评组组长及成员姓名、资格;(二)考评日期;

(三)申请企业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四)考评的目的、范围和依据;(五)文件考评综述;(六)现场考评综述;

(七)打分说明、扣分原因、纠正措施建议、验证方式及综述;

(八)考评结果和等级推荐意见;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条 考评机构对考评组提交的考评报告等考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并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备案表》(见附件5),与考评报告一起提交申请企业。当申请企业自评等级与考评机构考评等级不一致时,应以考评机构评定的等级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申请企业根据考评结果,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对于符合申请标准化等级条件的企业,在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日,公告结束后,由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为所申请的标准化等级,并向申请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公告期间有投诉意见的,组织核查,依据核查意见认定是否为标准化企业,并将核查意见告知企业及投诉方;

(二)对于不符合申请标准化等级条件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和考评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超过等级规定标准的,自动降低标准化等级;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或1年内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超过2人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的,由安全监管部门收回证书。1年后,可重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

第二十三条 获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换证的书面申请,由考评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内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复评;复评通过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换发新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未申请换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等级证书,由安全监管部门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 获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当对照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报安全监管部门。获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1年内未进行自评,暂停其等级证书。自评完成后,可提出恢复等级证书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季度末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标准化相应等级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根据自身开采系统的特点分别按照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第二十七条 采用采选联合工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对矿山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分别进行考评,以生产系统和尾矿库标准化等级低的为基准,确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第二十八条 具有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的矿山,对各生产系统分别进行标准化考评,以各系统中标准化等级低的为基准,确定矿山整体标准化等级。地下与露天联合开采的矿山开采系统分别采用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相应评定标准进行考评,以标准化等级低的为基准,确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全面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标准化创建工作客观、真实、公正、科学。省局定期按比例组织专家指导组对申请三级以上标准化(含三级)企业现场进行抽查,对申请四、五级企业的考评材料进行核查;市局定期按比例组织专家指导组对非煤矿山标准化企业进行现场抽查。

附件:1.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3.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申请表 4.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认定申请表 5.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备案表

附件1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管一处。

组 长:安瑞霓 省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史学义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成 员:秦焕凤 沈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永发 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 任殿忠 鞍山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罡 抚顺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宇明 本溪市安监局副局长 姜义兴 丹东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海波 锦州市安监局副局长 曲永利 营口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起新 阜新市安监局副局长 纪 伟 辽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 旭 铁岭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宏昌 朝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贵民

葫芦岛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史学义(兼)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副主任:车恩才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 成 员:刘生柱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调研员

宋成文 郭子健 孙 鹏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科员 12

附件2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一、非煤矿山

组 长:杜秀科 成 员:邢 军屠晓利 许开立

唐玉柱

李洪宇

孟庆森

毛 君 刘 剑 李长录 纪玉石 金树奇 汪忠海 潘鹏飞 石长岩 顾 问:张兴凯

中国有色沈阳公司处长 东北大学教授

东北大学教授 东北大学教授

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主任 中煤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辽宁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辽宁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研究员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高工 本钢集团矿业公司处长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教授级高工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高工 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高工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

李晓飞 中钢集团矿业公司教授 张 涌 北京安瑞祺风险控制公司教授

二、尾矿库

组长:陈殿强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院长

成员:赵锡铭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赵景顺

任继红

李学民 高世同

杨海学

陈凤琴

任瑞晨

刘利华

顾问:田文旗 郭天勇

李培良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教授级高工

辽宁省电力公司处长

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 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高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授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长 高工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国家安监总局信息研究院安评中心教授 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尾矿库技术中心教授级

第二篇: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

企业名单(第四批)

1.丹东丹银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地下矿山

2.朝阳建平荣田矿业有限公司一采区露天矿山

3.朝阳建平荣田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露天矿山

4.葫芦岛八家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坑口地下矿山

5.葫芦岛八家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旗坑口地下矿山

6.葫芦岛八家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炉沟坑口地下矿山

7.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兴城市榆树沟石灰石矿露天矿山

8.辽宁渤海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儿沟石灰石矿露天矿山

9.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杨木杆矿地下矿山

10.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栾家沟矿地下矿山

11.丹东万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振兴钼矿地下矿山

1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大连石灰石新矿露天矿山

13.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玉山石灰石矿露天矿山

14.宽甸三旺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第三篇: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报告内容

附件

1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报告内容

(格式范本)

前言

一、考评对象介绍

1、企业概况

2、法定代表人、标准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自评报告编写人员、专业、职务或职称

二、考评机构介绍

1、考评机构概况

2、考评编写人员和专家组名单

三、考评介绍

1、考评依据

2、考评目的3、考评范围

4、考评程序

5、考评方法

四、考评结果

1、打分文本

2、扣分说明表

3、评分结果汇总表

五、评定结论

1、文件资料考评综述

2、现场考评综述

3、建议与要求

4、标准化评定机构意见

六、附件

1、企业自评报告

2、企业申请表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备案表

4、自评结果汇总表

5、考评委托书

第四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总结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

我公司自2010年1月份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现场管理及相关内业资料,并于当年8月份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2013年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依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标准要求,5月底又聘请河北汇正评价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做了评审指导,按照安全标准化新的评分标准重新打分,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使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了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标准化

1、全面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人是安全生产主体,在综合管理的人、机、环三大要素中,人是最活跃的要素。我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治理,重在治人,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以及员工的技术能力,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同时通过发现违章的高危人群,来实现对安全生产最大危险点的控制。

2、经公司安委员会讨论决定,2013年安全生产方针现制定为: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

3、经公司安委员会讨论决定,确定2013年公司的安全目标为:

1、工亡、重伤、重大设备、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为0;

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3、全员安全培训率为100%;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率100%;

4、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为了明确职责,对各单位进行更好的管理,2013年1月1日,公司与各单位、各处室及施工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生产单位、职能处室、施工队以及各个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员工,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并定期组织考核。

5、深入开展7S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2013年我公司对7S现场管理工作更加重视,由专人管理,制订了《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现场环境达标标准》,要求7S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处每周五进行7S大检查,并要求每单位跟派一名专职检查人员进行打分,并将每月成绩汇总在简报中展示,列入考核范围。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认真整改。之后,安全处又对各整改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其继续整改,直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情况达到要求的,督促生产单位按此标准保持下去,以实现生产单位及各处室现场管理的持续改进。

6、职业卫生管理具体化、制度化

(1)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月对公司粉尘、噪声、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今年8月份又聘请河北龙图技术服务中心对我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通过检测和评价,不断的 1 改善岗位工作环境。

(2)规范管理,狠抓内业,使职业卫生档案标准化。今年5月20日省安监局自下发“两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标准化文件要求开始,安全处立即着手完善档案标准化工作,强化软件管理。为职业卫生全面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7、制定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化,应急演习将更加规范化,为最大程度的减少发生事故所带来的危害提供有效保障。企业把事故预防和稳妥的应急相接合,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企业实际,由安全处牵头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全面修订,指导各单位制定了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完善了企业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共制定综合预案1个、专项预案8个、现场处置方案14个,并向市安监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备案。指导、督促各单位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进行应急演练及效果评价,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更加规范,统一制式、编号,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提供方便;安全技术材料、相关文件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为今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9、修订完善三项制度汇编

对照《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管理制度》、《安全投入 2 和安全措施项目管理制度》,修订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新制订了《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下井管理制度》、《乘罐管理制度》《出入井管理制度》、《未遂事故管理制度》、《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班前班后会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共计修订、完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65个,并在县冶金公司及安监局备案,公司组织学习并且以文本的形式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10、完善了车间级风险评价组织体系

做到全员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对常规活动,以岗位、工序为评价对象,在组织全员进行工作危害分析、辨识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的基础上,引入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固定设施设备装置进行危险性分析和风险评价,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1至2月,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审工作,总结提升风险控制水平。通过风险辨识评审,表明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大量危险源被消灭,不可容许风险的控制方案有效、充分,已降为一般风险。通过风险评价组评审,共辨识出危险源926项,经评价重大风险7项、不可容许风险3项,对不可容许风险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成。

二、采区现场管理更加标准化

1、采矿车间专人负责检查罐笼、钢丝绳、罐道木、防坠器等,有隐患及时处理,定期做罐笼空载重载防坠器实验记录,确保提升安全。

2、凿岩爆破、采矿、通风等在设计中说明,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3、通风防尘工作得到彻底加强。完善了井下通风系统构筑物及通风设 3 施,定期监测矿井风量、风速、定期监测采区、选厂粉尘、噪声等,并作好记录,为及时掌握通风系统情况、防止尘毒危害事故发生奠定了基础。

4、井下规范电缆吊挂,设置警示标志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趋于标准,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动力及照明上的保障。

5、防灭火系统,在配电硐室、重要设备等重点部分设立防火标志牌,灭火器等定置管理,能够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三、尾矿库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

对尾矿库的监控,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公司、车间每月不定期检查,雨季要加大检查力度。

1、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档案.加强安全检查,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及尾矿工的责任意识和素质,管理达到规范化。

2、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尾矿库的管理,雨季前,公司对尾矿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选矿车间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对尾矿库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应急预案知识和紧急情况避险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告知尾矿库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群众;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每月由专人负责对排水隧洞、外坡横纵向排水沟等排洪系统及放矿、子坝堆筑等环节进行检查,有隐患及时处理。

实现安全标准化能够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执行安全标准化,能够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发扬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提高的循环,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深入、不断提高。我们将长久、持续地把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到底,将《规范》的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行为准则,完善安全管理管理、现场文明、清洁生产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来实现安全标准化,最终达到降低职业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

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

1.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非煤矿山自评,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2.非煤矿山自评。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为正常库),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申请评审。非煤矿山根据自评等级,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1)。

4.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收到评审申请后,应从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随机选择评审单位,委托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应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格式见附件2)、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

5.审核、公告。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

6.颁发证书、牌匾。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后,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式样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辽宁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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